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选课管理细则.pdf
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选课管理细则 (2002 年制定,2015 年修订) 课程教学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课程教学管 理,完善研究生课程管理与服务体系,特制定本细则。 一、选课准备 1.研究生在选课前应认真阅读专业课程设置计划、课程简介,特别是课程 教师提出的应预修的课程要求。 2.研究生在选课前应与导师商议,按选课原则和要求,确定自己的选课计划。 二、选课原则 1.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选课。 2.免修课程须按规定申请,经指导教师同意、研究生院批准并备案后方可 免修。 三、选课对象 1.除个别选修有限制的课程外,按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开设的所有必修课 (包括公共必修课、基础必修课、专业必修课)。 2.除个别选修有限制的课程外,按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开设的所有选修课 (包括公共选修课、本专业选修课、跨专业选修课) 。 四、选课要求 1.原则上高年级学生可以选修低年级课程,低年级学生不能选修高年级课程。 2.学生每学期所选课程数(含必修课和选修课)不得超过 6 门。 3.按规定完成学期注册的在校研究生所选课程方为有效课程。 4.选课目录中的必修课可以作为跨专业研究生的选修课程进行选修。凡未 对课程性质进行选择的,均以选修课认定学分;必修课程被选作选修课程的,学 分高于 2 学分的以 2 学分计算。 1 五、选课程序 1.学生选课分成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生按照研究生院规定的时间,在选课系统上进行公共课程、学 科基础课程、本专业必修课程的选修。 第二阶段:学生按照研究生院规定的时间,在选课系统上进行跨专业选修课 程的选修。 开学第一周学生可以在选课系统中对已选课程自行调整。 2.学生选修的课程一经选定,不得更改。如不参加已选课程的修读与考核, 该门课程以零分计并计入成绩档案。必修课考试不合格者,必须重修。 3.选课结束后,若课程学生人数未达到规定数的,原则上该门课程停开。 六、本细则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