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人事局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视频会报告.pdf
2018年全院个人有关事项工作 视频培训会 2018年1月12日 第1 页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 工作注意事项 继续教育与干部监督处 2018年1月12日 目 录 1 个人事项重要性 2 填报注意事项 3 工作要求 第3 页 1 个人事项重要性 第4 页 实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 是党中央作出的重要决定 是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举措 2010年5月,中央印发文件,要求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如实向 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面采取一系 列重大举措,对加强干部管理监督提出了严格要求。 2013年,正式启动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赋予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党组相应纪律处 分权限,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 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 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第5 页 个人事 项报告 制 度 重要作用和意义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是请 示报告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管党 治吏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长期以来在加 强干部管理监督、促进廉洁自律方面发挥 重要作用。 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领导干部必须遵循的政治纪律 和组织纪律,也是检验其是否对党忠诚老实的试金石。 ——习近平 第6 页 个人事 项报告 制 度 两项法规重要性 2017年2月8日,中办、国办印发新修 订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 (简称《规定》),正式出台《领导干部个 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简称 《办法》)(统称“两项法规”)。 重要意义: 两项法规 1. 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 2. 是报告制度的重要理论、实践、制度成果; 3. 促进干部对党忠诚、遵规守纪、廉洁从政; 对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从 严管理监督干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7 页 个人事 项报告 制 度 两项法规思路和原则 《规定》修订思路:“大稳定、小调整”;“稳中求进”,完善 填报范围、内容和查核机制相关规定。 《办法》出台目的:建立查核处理制度依据,规范处理尺度。 基本原则: 一、坚持突出重点:抓关键少数 二、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问题进行调整 三、坚持依纪依规:与法律法规衔接 四、坚持实事求是:精准、务实、管用 基本特点:突出底线要求和刚性约束;体现从严治党、从严治 吏要求。 第8 页 个人事 项报告 制 度 重要作用和意义 海外资产 调查 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内容 企业兼职、 取酬管理 收入来源 监督 个人有关 事项报告 涉及干部管理的多个方面: 规范配偶已移 居国(境)外 人员任职 干部档案 调查 因私证件 管理 第9 页 2 填报注意事项 第 10 页 注意 事项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注意问题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过程中需注意的问题: 一、哪些人填报? 二、填什么?怎么填? 三、漏报和瞒报怎么界定? 四、出现不如实报告如何处理? 第 11 页 注意 事项 划定填报范围 非参公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内设管理机构领 导人员;部门所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 按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确定我院填报范围: 1. 院管领导人员; 2. 研究所三级、四级职员,内设管理机构中层领导人员,以及退出 领导岗位仍在管理部门工作的人员; 3. 院机关六级职员以上、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管理人员; 4. 院直接投资的全资及控股相关企业领导班子成员; 5. 经组织认定需要填报的其他人员。 曾担任过所局级实职领导岗位人员,仍保留局级待遇,但尚未办 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仍需填报。 第 12 页 注意 事项 明确处理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 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 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 二、漏报、少报; 三、隐瞒不报; 四、查核发现有其他违规违纪问题。 第 13 页 注意 事项 界定不实情形 两种不实情形: 漏报 一般指“少报告”(如投资金额、房产面积 等),以及少数未报告情况(未报出境证件,车库、车位、 储藏间等)。 瞒报一般指“未报告“,即“有而不报”情况。 涉及人员包括:本人、配偶、子女及其子女的配偶。 第 14 页 注意 事项 明确处理尺度 不同情节的处理尺度: 1. 漏报情节较重指少报告面积50平米以上,或少报告投 资金额30万元以上,将加重处理(诫勉以上); 2. 瞒报起步就是诫勉;情节较重追究纪律责任; 3. 对于存在两种以上的漏报或瞒报,从重处理。 第 15 页 注意 事项 明确处理尺度 一、漏 报 (情节较轻):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限期整改。 二、漏 报(情节较重):诫勉、取消考察对象(后备干部人选)资格、调 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 三、瞒 报:诫勉、取消考察对象(后备干部人选)资格、调离岗位、改任 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 四、瞒 报情节较重或涉嫌违纪:追究纪律责任。 示 例: 1. 实际持有市值100万元股票,填报80万元股票,为少报告20万元股票, 属漏报(情节较轻) 2. 实际持有市值100万元股票,填报50万元股票,为少报告50万元股票, 属漏报(情节较重) 3. 实际持有市值10万元股票,没有填报,为未报告股票投资,属瞒报。 第 16 页 注意 事项 明确了处理影响期 明确重申了不如实报告受处理、处分的影响期: (一) 诫勉:半年内不得提拔或进一步使用; (二) 取消考察对象(后备人选)资格:一年内不得提拔或进一步使用; (三) 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处理:一年内不得提拔; (四) 降职:两年内不得提拔; 同时受到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 未经查核任用,或发现问题不按规定处理, 应当追究相应党委(党 组)、组织(人事)部门及其有关领导成员责任。 第 17 页 注意 事项 《规定》细化填报内容 填报内容 与领导干部权力和家庭成员行为关联 紧密的“家事”“家产”。 八项家事涉及婚姻、因私证件、因私出(国)境、海外移 居、从业情况、受刑事处罚等。 六项家产涉及收入、房产、投资有价证券、投资经办企业、 海外存款和投资等。 特别提醒:家事发生变化,须在30日内报告。(薄弱环节) 第 18 页 注意 事项 填报内容—家事(婚姻状况) 关于 本人婚姻状态(未婚、已婚、离异、丧偶) 婚姻 子女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通婚的情况 子女与港澳以及台湾居民通婚的情况 常见未报原因:重视程度不够;感情私事不愿报;面子问题不想报; 本人婚姻状况; 子女与港澳台、 作风问题不敢报。 外国人、无国 籍人员通婚; 提醒: 干部婚姻状况发生变化,不及时向组织报告,就是不 讲规矩,属瞒报。 第 19 页 注意 事项 因私证件 与出国 (境) 填报内容—家事(因私证件与出国(境)) 本人因私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不含前往港澳 通行证);因私持有往来台湾通行证。 本人因私出国、出(境)(港澳台)情况。 常见未报告原因:重视不够填报遗漏;方便出国;逃避审批;以为集 子女与港澳台、 中保管不用报。 本人婚姻状况; 外国人、无国 籍人员通婚; 提醒:我院未报告情况时有发生,要予以重视; 今年按继续填报要求,上一年失效的证件要报告。 因私出国(境)探亲、访 友、学术交流、就医、旅 游、继承等 未报因私出境证件和因私出境情况属漏报;未报因 私护照和因私出国情况属瞒报。 第 20 页 案例 分析 填报内容—家事(因私证件与出国(境)) 案例一 XX研究所党委书记XX,经核查,发现未报告本人持有普 通护照1本,未报告本人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1本。经 了解,因私护照和台湾通行证自申请到以后未曾使用过,并且 一直在人事部门保管,填报时遗忘。 案例分析:该同志对护照类型认识不清。根据《百问》第20问:护照分为普 通护照、外交护照和公务护照。普通护照俗称因私护照,主要用于中国公民 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 领导干部如持有普通护照,首次填报时应填写截至填报时的有效普通护照情 况,以及上年1月1日以来失效的普通护照情况。失效普通护照应注明已过有 效期、挂失宣布无效、换发剪角作废等原因。“保管机构”应填写保管证件 的组织(人事)部门。证件虽交组织(人事)部门集中保管,但仍属个人持 有,需要填报。 第 21 页 案例 分析 填报内容—家事(因私证件与出国(境)) 案例二 XX研究所副所长XX,经核查,发现未报告本人持有普通 护照1本。持有的普通护照邮寄快递过程中丢失,丢失后申请 办理了新护照。 案例分析:该同志对持有普通护照情况了解不充分。根据《个人事项规定》 第六条:年度集中报告后,领导干部发生本规定第三条所列事项的,应当 在事后30日内按照规定报告。护照丢失和办理新护照情况属于第三条(二) “本人持有普通护照以及因私出国的情况”,需在事后30日内按照规定报 告。同时,在下一年初填报本年度报告表时,仍需将已丢失护照信息(在 备注栏中注明“挂失宣布无效”)、新补办护照信息进行填报。 第 22 页 案例 分析 填报内容—家事(因私证件与出国(境)) 案例三 XX研究所副所长XX,经核查,发现未报告本人持有大陆 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1本。经了解,将“签注页”的截止日期 当做通行证的失效期,以为已过期,导致漏报。 案例分析:该同志对因私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有效期理解不到 位。根据《百问》第22问:“因私”或者“因公”往来台湾,均使用大陆 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因私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是指领导干部 因旅游、探亲、处理婚丧、处理财产等“私事”办理并持有大陆居民往来 台湾通行证,需要填报。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有效期限应填写证件 上的签发日期和有效期至的日期。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有效期限应填写 证件上的有效期限起止日期,而不是签注日期。 第 23 页 注意 新规 事项 解读 配偶、 子女就 业情况 填报内容—家事(配偶、子女就业情况) 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新增)的从业情况(含受聘私企, 中资、外资等中方委派的高级职务,以及在国(境)外的 从业情况和职务情况) 常见未报告原因:与配偶子女沟通不够;职务多而没有报全;对 本人婚姻状况; 子女与港澳台、 “高级职务”认识模糊。 外国人、无国 籍人员通婚; 解释:上市公司“高级职务”一般包括:法定代表人、 正副董事长、董事、监事、正副经理(厂长)、财务 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等;对于非上市公司高 级职务以企业章程对经营管理层的具体设定为准。 未按时报告相关家庭成员从业情况均属瞒报。 第 24 页 注意 新规 事项 解读 填报内容—家事 8项家事发生重大变化的,如何向组织报告? 1、应在发生变化的30日内,书面向组织部门报告。书面报告 形式没有具体要求(报告表相关页、专项报告书等均可); 2、需要审签的,也要由单位党委(党组)负责人阅签后报告; 3、及时报告后,还应在下一年的年度集中报告中再次报告。 第 25 页 注意 新规 事项 解读 不动产 填报内容—家产(房产) 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为所有权人或者共有人的 房产情况(含单独产权证书的车库、车位、储藏间等) (新增) 常见未报告情况: 1、未实际出资、居住,仅帮助代持; 本人婚姻状况; 子女与港澳台、 外国人、无国 籍人员通婚; 2、父母购买、居住房产,为方便今后继承,添加为房屋共有人; 3、购买房产随带获得的产权车位、储藏间等; 4、仅付首付,未拿到房本,甚至未完成贷款的房产; 5、小产权、央产房、福利房、自建房、商业房产等。 提醒:房屋的信息以产权证、购房合同等为准,一律填写 建筑面积。少报面积是漏报,少报套数是属瞒报。 第 26 页 案例 新规 分析 解读 填报内容—家产(房产) 案例一 XX研究所副所长XX,经核查,发现少报告孩子名下1套房 产100多平米。本人已报告名下3套房产,未报告房产为期房, 尚未取得产权证,本人误理解为取得产权证后才需向组织报告。 案例分析:该同志对报告房产理解不清。根据《个人事项规定》第四条 (三)和《报告表》11栏说明: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为所有权人 或者共有人的房产情况,对于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的,以 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信息为准。此项需要填报。 第 27 页 案例 新规 分析 解读 填报内容—家产(房产) 案例二 XX研究所副所长XX,经核查,发现未报告妻子名下1个车 位,30平方米。经了解,该同志将妻子名下车位与车位所属房 产合并填报为总面积。 案例分析:该同志对车库、车位、储藏间理解不足。根据《个人事项规定》 第四条(三)、《报告表》11栏说明、《百问》第36问:虽然车库、车位、 储藏间是房屋的附属部分,但是有单独产权证书的车库、车位、储藏间, 应作为房产单独填报;尚未取得产权证书,但经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也 应单独填报。需注意的是,有的车库、车位、储藏间作为房屋附属部分, 没有签订单独买卖合同,也无法取得单独产权证书,其面积已计入整套房 产建设面积的,不需要单独填报。 第 28 页 案例 新规 分析 解读 填报内容—家产(房产) 案例三 XX研究所副所长XX,经核查,发现未报告本人名下1套房 产,1个车位,共114平米。经了解,为他人借用其身份证购买 房产和车位。 案例分析:该同志对报告房产理解不清。根据《百问》第36问:领导干部 不仅要报告本人名下的所有房产,还要报告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名下的 所有房产;不仅要报告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单独所有或者共有的 房产,还要填报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与他人共有的房产。其中与 他人共有的,应填写所有产权人的姓名。此项需要填报。所以,即使是别 人借本人名字购买的、本人没有出钱的房产,按规定仍需填报。 第 29 页 注意 事项 填报内容—家产 共同生活子女的界定 一、未成年子女(未满18周岁); 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无民事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三、无劳动能力或无稳定收入,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成年待业子女、在读子女(在职的除外)、无法证明有独立收 入的子女(无稳定职业)应该按共同生活子女把握。 是否属于共同生活的子女与是否和填报人共同居住无必然联系。 第 30 页 注意 新规 事项 解读 动产 填报内容—家产(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 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 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的情况。(已明确) 解读:从实际出发,文件明确主要报告以上三大类,其他金融理财产品待 子女与港澳台、 核查条件成熟再纳入,目前暂不纳入。 外国人、无国 本人婚姻状况; 籍人员通婚; 提醒:少报投资金额是漏报,少报投资类型属 瞒报。(如:有基金投资但完全没写) 第 31 页 注意 事项 填报内容—家产 动产填报中常见未报告情况 1、以股票市值实时变动为由,不如实填写。(注:中组部反馈查询信 息十分准确,严格为填报前一交易日的种类和市值) 建议在集中填表时间段查询,填报日期为查询第二天。 2、基金、股市账户中闲散资金,委托第三方代理投资,疏忽未报告。 (我院已出现类似情况,建议重视) 3、认为属于保险类金融产品,未报告。(投资型保险需报告) 其他个人无法准确界定的投资,建议填入“个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 他事项”栏目。填报前,可到相关金融机构查询,便于准确填报。 第 32 页 案例 新规 分析 解读 填报内容—家产(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 案例一 XX研究所所长助理XX,经核查,发现未报告本人、配偶 持有基金总市值共XX万元。经了解,将持有的“现金宝”(全 称“平安证券现金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认为是利息较高的 银行存款。 案例分析:该同志对基金认识不足。根据《百问》第40问:随着金融业创 新发展,近年来一些证券公司推出了各种形式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与客 户签订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将客户资产交由具备资格的商业银行或者证监 会认可的其他机构进行托管,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比如,“招商证 券智远天添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国泰君安现金管家货币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华泰紫金天天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民族证券现金港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等。这类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属于基金,需要填报。 第 33 页 案例 新规 分析 解读 填报内容—家产(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 案例二 XX研究所副所长、副书记XX,经核查,发现少报告本人 持有投资型保险XX万。经了解,由于对另外保险实际内容没有 充分了解,只是根据购买时银行工作人员的推荐和解释误认为 所购保险为定期存款和大病保险,导致漏报。 案例分析:该同志对投资型保险认识不清。根据《报告表》12栏说明、《百 问》第41问:“投资型保险”,是指具有保障和投资双重功能的保险产品, 包括人身保险投资型保险和财产保险投资型保险。“人身保险投资型保险”, 是指截至填报日仍然生效的,在人寿保险公司、健康保险公司或养老保险公 司等购买的,保险产品名称中含有“两全保险”“年金保险”“投资连结型” 或“万能型”等字样的保险产品。“财产保险投资型保险”,是指截至填报 日仍然生效的,向财产保险公司缴纳投资金(包括保险储金、投资金、保障 金、投资认购金等),获取保险保障,并按合同约定取得本金及其收益(亏 损)的财产保险产品。此类保险都应作为投资型保险填报。 第 34 页 案例 新规 分析 解读 填报内容—家产(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 案例三 XX研究所所长XX,经核查,发现未报告本人持有投资型 保险XX万元;未报告妻子持有投资型保险XX万元。 案例分析:该同志之所以发生漏报情况,主要因家中保险的购买由妻子全 权处理,本人不知道保险还有投资这一类型,对政策理解不够清楚,故未 申报。所以在填报个人事项时,应与家人沟通填报具体内容,认真了解学 习相关投资理财知识,避免因不清楚、不明白而造成漏报。 第 35 页 案例 新规 分析 解读 填报内容—家产(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 案例四 XX研究所党委副书记XX,经核查,发现少报告妻子持有 投资型保险XX万。实际为从保险公司贷款购买理财产品,由于 与妻子沟通不足,造成漏报。 案例分析:该同志之所以发生漏报情况,主要原因是妻子没有积极配合。 所以在填报之前,大家要主动与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沟通,讲清政策,更 要交待漏报后果,让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充分认识到准确报告个人有关事 项的重要性。 第 36 页 注意 事项 填报内容—家产(经商办企业) 配偶、子女(所有)及其配偶(新增)经办企业的填报 1、体制外企业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填报;建议向工商部 门查询。 2、未实际营业,已完成注册企业,需要填报。 3、非现金投资(技术股、干股)或商定出资的企业投资,需要填报。 4、坏账、呆账,需要填报。 本人违规经商办企业或兼职:根据相关规定规范、清理。 提醒: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能代替兼职审批。 少报投资金额是漏报,未报投资情况属瞒报。(有企业投资,但完全没写) 第 37 页 案例 新规 分析 解读 填报内容—家产(经商办企业) 案例一 XX研究所所长XXX,经核查,发现少报告妻子投资1家企 业,出资金额XXX万元。其中,妻子以XX万认购入资企业, 股权溢价为XXX万元且并未实际缴纳,同时因公司效益不好, 已同意退股,未履行股东实际职责,工商手续正在办理当中。 案例分析:该同志对经商办企业和个人认缴出资额或个人出资额理解和认 识不到位。根据《报告表》13栏说明、《百问》第42问:未开展经营活动 的、已经停止经营活动的、被吊销营业执照但未办理注销手续等企业情况, 需要填报。关于“个人认缴出资额或个人出资额”,为企业或者市场主体 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应填报个人认缴出资额;企业或 市场主体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的,应填报个人 出资额,而非实际出资额。 第 38 页 案例 新规 分析 解读 填报内容—家产(经商办企业) 案例二 XX研究所研究员XXX,经核查,发现未报告孩子投资3家 企业,出资金额XXX万元;查询到孩子担任1家企业法人代表; 5家企业的监事、经理。 案例分析:该同志对家人经商办企业理解不到位。其孩子已结婚,他当时理解为不用报告非 共同生活子女经商办企业的情况,且未与孩子及时沟通,不了解其在公司任职的情况和投资 情况,所投资企业属于孩子单位委托孩子代持股份。根据《报告表》填表须知3和《百问》 29、30问:所称“共同生活的子女”,是指领导干部的未成年子女和由其抚养的不能独立生 活的成年子女。未成年子女是指不满18周岁的子女;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是指不能辨 认自己行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 无劳动能力或者无稳定收入,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等。《报告表》中有的地方需填报共 同生活的子女的情况,有的地方需填报子女的情况(即不论是共同生活的子女还是非共同生 活的子女的情况都需填报),大家需认真看清楚栏目填报要求。比如在填报子女移居国(境) 外、从业、经商办企业等情况时,不论是共同生活的子女还是非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情况,都 需填报。 第 39 页 3 工作要求 第 40 页 工作 要求 填报基本要求 填写、字迹清晰、工整;确保填写信息准确、完整, 真实。 准确录入关键信息(如身份证号),需重新录入,延 长核查时间,影响核查结果,不利于干部选任工作。 工作单位应填写全称;职级填写正确(四级职员填写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 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情况中退休人员应填写退休 前工作单位及原职务。 房产交易时间填写到月份。 本人、配偶、共同生活子女在国境外的存款、投资情 况中存款的国家(地区)及城市中不要只填写国家,还要 填写城市。 第 41 页 工作 要求 阅签的意义和目的 《报告表》需交由上一级党委(党组)保管的,填写后须 请本单位党委(分党组)负责人阅签,单位党政正职可相互阅 签;本单位保存的《报告表》不需要阅签;院机关各部门填报 人员的《报告表》不需要阅签。 意义:体现党管干部原则,落实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管党 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 目的:阅签人对内容的完整性、规范性、逻辑性审核;根据平 时了解对是否如实报告把关;并对报告中反映的倾向性、 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纠偏。 第 42 页 工作 要求 报告节点 报告的5个时间节点 1. 年度报告:1月31日前集中报告2017年度情况; 2. 受理转交:2月15日前将院管干部的报告报送人事局;领导干 部因发生职务变动而导致受理机构发生变化的,干部监督机构 应在30日内将该领导干部的报告材料(含电子信息),按照干 部管理权限转交新的受理机构; 3. 报告录入:3月底前完成报告材料信息录入、汇总综合上报; 4. 随机抽查:5-6月份开展2018年度随机抽查; 5. 总结汇总:12月底前,对本年度查核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第 43 页 工作 要求 关于集中填报后的补报 年度集中填报后,后续补报是否作为查核依据? 一、查核结果应与年度集中报告内容比对,补充报告原则上不 作为查核比对内容(可作参考)。 二、补报作为参考要慎重把握。杜绝应对查核,有目的性补报。 三、补报内容及时录入,严格管理。 第 44 页 工作 要求 对组织人事部门的要求 认真做好今年填报工作 加大宣贯力度。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务必做好通知的转发、 政策宣贯和解释工作。 把好初审关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应 对受理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把关,为 汇总综合及随机抽查工作打好基础。 做好填报辅助及提醒。对填报注意事项及政策要点准确全面 掌握,帮助本单位人员做好填报辅助及提醒。 提高工作信息化水平。准确熟练使用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 事项信息管理系统5.0版本。 第 45 页 谢谢! 第 4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