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过程管理的实施细则.pdf
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关于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过程管理的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是体现研究生培养与学位授予质量的主要标志,学位论文 开题报告、中期进展报告、预答辩(预审)等学位论文过程管理环节是提高研究生 学位论文水平的重要保障。现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办法(试行) 》 (浙 大发研〔2020〕45 号) ,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 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是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保证学位论文进度和质量的前 提。开题报告应遵循以下要求: (一)研究生必须进行开题报告。 (二)研究生应就学位论文选题意义、国内外研究综述、主要研究内容和研究 方案等作出论证,撰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并在所属学术学位学 科或专业学位类别范围内公开报告,由以研究生导师及导师团队成员为主体组成的 考核小组(至少 3 名相应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评审。经评审通过的《浙江大学研 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应上传至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并以书面形式提交学 院存档备案。 (三)开题报告未获通过者,应尽快修改完善开题报告,经导师确认同意后重 新进行开题报告。 (四)开题报告通过者,经导师确认需变更学位论文课题研究者,应重新进行 开题报告。 (五)普通博士研究生应于入学后第 1 学年春学期结束前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 告;直接攻博生应于入学后第 2 学年春学期结束前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硕博连 读生应于转博后的 6 个月内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硕士研究生应于入学后第 1 学 年春学期结束前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对未按时开题的研究生,学院(系)要主 动跟进、分析原因,督促导师指导研究生进行开题报告。 第三章 学位论文的中期进展报告 1 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报告是导师全面了解研究生学位论文课题进展情况,督促研 究生按计划开展研究工作,及时发现课题研究中存在的问题,采取补救措施或调整 研究路线的重要环节。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报告应遵循以下要求: (一)研究生必须进行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报告。 (二)研究生应在开题报告后 1 年内完成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报告。 (三)研究生撰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报告》 ,并公开进行学位 论文中期进展报告,由以研究生导师及导师团队成员为主体组成的考核小组(至少 3 名相应学位研究生的指导教师)评审。通过中期进展报告的研究生应登录研究生教 育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完成《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报告信息表》 ,经导师、 院系审核,下载并由导师签字确认后,以书面形式提交学院存档备案。 (四)对学位论文课题研究进展缓慢,或在研究中存在技术路线、研究方法不 当的研究生,导师应指导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对难以继续深入课题研究的研究生, 导师应及时终止研究,重新指导研究生选题和开题;对由于科学研究能力不足、难 以取得学位论文创新成果要求的研究生,导师应及早提出终止研究生培养进程,对 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及早分流。 (五)博士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报告后,与学位论文答辩时间至少间 隔 1 年,方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报告后,与学 位论文答辩时间至少间隔 6 个月,方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第四章 学位论文的预答辩(预审) 学位论文预答辩(预审)是进一步提升学位论文质量和水平的重要环节。学位 论文预答辩(预审)应遵循以下要求: (一)研究生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预审)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正式评阅。 (二)博士研究生应于学位论文正式答辩前 2 个月提出预答辩(预审)申请, 硕士研究生应于学位论文正式答辩前 1 个月提出预答辩(预审)申请,申请时需填 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预审)申请表》。 (三)预答辩(预审)应在所属学术学位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范围内公开进行, 并由以研究生导师及导师团队成员为主体组成的考核小组(至少 3 名相应学位研究 生的指导教师)评审。研究生应在预答辩前公示预答辩人姓名、学位论文题目和答 辩时间、地点,并将学位论文初稿送至预答辩(预审)专家; 2 (四)通过预答辩(预审)的研究生应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完成 “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预审)申请表”经导师、院系审核,下载并由 导师签字确认后,以书面形式提交学院(系)存档备案。预答辩(预审)不通过者, 须根据考核小组提出的意见,针对课题研究工作及学位论文撰写中存在的问题,作 出实质性的调整和改进,经导师确认同意后,再次提出学位论文预答辩(预审)申 请。 第五章 其 他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所有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中期 进展报告、预答辩(预审)工作。涉密学位论文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以同等学力申请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中期进展报告、预答辩(预审) 工作按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研究生学位申请过程中形成的开题报告、中期进展报告、预答辩(预审)等材 料是记录和证明研究生申请和获取相应学位的重要档案材料,研究生须做好相关材 料的系统上传与纸质材料的提交,以便学院做好材料的归档工作。 本办法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科负责解释。 本实施细则自 2021 级春季入学的研究生开始执行。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 年 12 月 20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