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在我省参加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统一的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程序执行。 三、各地、各校汇总本地区(单位)参测人员信息,填写《港 澳台及外籍人士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情况表》 (见附件) ,于每年 5 月 20 日前报送至省语委。 四、经国家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授权,南京市普通话水平测试 机构(南京普通话测试考点)是我省唯一可对上述人员进行国家 普通话水平测试的机构。省语委暂定每年委托该机构开展一次针 对港澳台及外籍人士的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具体测试时间视报 名情况,由省语委另行通知。 五、各市、各高校可采取模拟测试、免费培训等方式,帮助 相关参测人员了解测试的目的、要求及流程等内容,避免出现突 发事件,造成不良影响。 六、在我省高等学校注册的港澳台学生和外国留学生仍依现 行规定,可随所在学校学生接受测试。若所在学校未设普通话测 试考点的,按照本通知上述内容执行。 省语委办联系人:王嵘,联系电话:025-83335664。 附件:港澳台及外籍人士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情况表 省语委 2019 年 4 月 22 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港澳台及外籍人士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 姓 名 性别 填表人: 国家/地区 身份证件类别 证件号码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在苏工作单位 注:1.提交报名情况表时,请附身份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2.请将本表寄至南京市北京西路 15 号省教育厅语工处(省语委办),同时电子版发送至 ywb@ec.js.edu.cn。 来苏日期 江苏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4— 2019 年 4 月 23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