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江西省新型研发机构申报的通知(2)(1)(1)(1).pdf
关于开展 2021 年度江西省新型 研发机构申报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技局、赣江新区创新发展局、省直管试点县(市)科技 主管部门,南昌高新区、省直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创新驱动发展纲要》 (赣发〔2017〕21 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新型研发机构发展 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8〕19 号),按照《江西省新型研 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 (赣科发政字〔2018〕80 号) ,现启动 2021 年度江西省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工作,请组织相关单位按照《江 西省新型研发机构申报指南》 (附件 1)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 9 点 至 11 月 19 日 17 点 在 省 科 技 厅 科 技 业 务 综 合 系 统 (http://ywgl.jxstc.gov.cn/)中进行申报,各主管单位在 11 月 25 日 17 点前完成网上审核。 附件:1.《江西省新型研发机构申报指南》 2.《江西省新型研发机构申报材料目录》 江西省科技厅 2021 年 10 月 20 日 1 附件 1 江西省新型研发机构申报指南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创新驱动发展纲要》 (赣发〔2017〕21 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办 法的通知》 (赣府厅发〔2018〕19 号) ,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发展, 培育发展一批体制机制活、研发能力强、示范效应明显的省级 新型研发机构,构建更加高效的科研体系。按照《江西省新型 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 (赣科发政字〔2019〕80 号)要求,制 定本申报指南。 一、申报对象 在赣按规定登记、审批,从事自然科学研究与开发以及技 术转移转化、衍生孵化、科技服务等活动,采用多元化投资, 按照营利性和非营利性规则运作,无行政级别、无固定编制, 研发经费稳定,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 1.企业类。由企业、个人和其他社会主体创办主要从事技 术研发、成果转化、技术服务、科技企业孵化等活动并在工商 注册的企业法人。 2.无固定编制事业单位类。国内外知名高等学校和科研院 所与地方政府及各类产业园区、开发区、管委会共建由县级以 2 上机构编制部门审批设立无固定编制的事业单位法人。 3.社会服务机构类。从事自然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 转移转化、技术咨询服务等活动,在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注 册的社会团体法人。 二、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在江西省内注册,具有企业、事 业单位或民办非企业等性质的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 核算、面向市场,主要办公和科研场所设在江西,注册运营 1 年以上。 2.业务发展方向明确。符合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需求,主 营业务以研发活动为主,具有明确的研发方向和清晰的发展战 略,在前沿技术研究、工程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创业与 孵化育成等方面有鲜明特色。 3.灵活开放的体制机制。 (1)健全的管理制度。具有现代的管理体制,拥有明确的 人事、薪酬、行政和经费等内部管理制度。 (2)高效的运行机制。包括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市场化的 决策机制、高效率的成果转化机制等。 (3)灵活的人事制度。包括市场化的薪酬机制、企业化的 收益分配机制、开放型的引才和用才机制等。 4.具备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基础条件。 3 (1)上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支出占年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 30%。 (2)在职研发人员占在职员工总数比例不低于 30%。 (3)具备进行研究、开发和试验所需的科研仪器、设备和 固定场地。 三、申报材料 1.省新型研发机构申请表; 2.诚信承诺书(申报单位) ; 3.管理制度材料(包括申报单位章程、合作协议、人才引 培、薪酬激励、成果转化、科研项目管理、研发经费核算等制 度); 4.运营情况材料(包括最近一个年度的工作报告、具有资 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上一年度会计报告、研发人员清单、单价 10 万元(含)以上的科研仪器设备,单价 1 万元(含)以上的 基础软件、系统软件清单); 5.研发情况材料(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研发活 动情况说明、成立以来立项的科研项目清单、成立以来科技成 果转化项目清单和孵化育成科技型企业清单)。 四、申报程序 1.各设区市、省直管县科技主管部门、赣江新区创新发展 局、南昌高新区、省直主管单位负责组织申报工作,通知符合 4 条件、有意愿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在江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系 统进行网上申报。 2、各设区市、省直管县科技主管部门、赣江新区创新发展 局、南昌高新区、省直主管单位对材料进行初审,对材料的完 整性、真实性、规范性在网上提出推荐意见,在网上完成审核。 3.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对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受理,确定初 审合格名单。 五、其他事项 1.各设区市、省直管县科技主管部门、赣江新区创新发展 局、南昌高新区、省直主管单位应指定一名工作联系人,具体 负责与申报单位沟通协调工作,督促指导本地申报机构及时完 成相关申报工作。 2.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按 照《江西省关于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办法》处理。 3.对申报过程中的违纪或不当行为,请向驻厅纪检组、科 技监督处反映。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业务部门联系人:金龙 0791-86254241 监督部门联系人:李晓仔 0791-86263938 5 附件 2 江西省新型研发机构申报材料目录 材料 1:诚信承诺书 材料 2:省新型研发机构申请表 材料 3:管理制度材料(以附件形式上传) 1.单位章程 2.合作协议 3.人才引培制度 4.薪酬激励制度 5.成果转化制度 6.科研项目管理制度 7.研发经费核算等制度 材料 4:运营情况材料 1.上年度的工作报告 2.上年度会计报告 3.研发人员清单 4.单价 10 万元(含)以上的科研仪器设备 5.单价 1 万元(含)以上的基础软件、系统软件清单 材料 5:研发情况材料 6 1.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 2.研发活动情况说明 3.承担科研项目清单 4.成立以来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清单和孵化育成科技型企业 清单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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