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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青办发〔2015〕32 号 关于开展“十六助贫困大学生”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县团委: 为更好地服务青少年成长成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新 生顺利跨入大学校门,实现上大学的梦想,团省委、省青基会决 定联合楚天都市报开展“十六助贫困大学生”活动。现就有关事宜 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户籍在湖北省。 2.家庭贫困的农村家庭子女,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户口所 在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市贫困家庭子女,同等条件下优先考 虑低保户、单亲家庭、孤儿、残疾、因病致贫户、下岗特困等类 — 1 — 型家庭的学生。 3.参加 2015 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被三本以 上高校录取的应届大学新生。 4.暑期参加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希望家园”建设,或在村级党 员群众服务中心为留守儿童提供志愿服务的贫困大学新生优先 推荐。 5.没有获得其他同类助学金资助。 二、申报程序 (一)申请(8 月 6 日前)。接此通知后,各地应及时联系 本地教育主管部门招生办以及相关高中学校,公示本助学金的申 请条件,组织并指导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十六助贫困大学生助 学金申请表》 (附件 1),并指导学生及时关注湖北希望工程微信 账号:Hbxwgc_1992,了解“十六助”最新信息。 (二)推荐(8 月 7 日-8 月 11 日)。申请人经高中所在班 主任进行品学鉴定并签署意见,学校签章后向县级团委推荐。 (三)审查(8 月 12 日-8 月 16 日)。县级团委对学生的申 请表集中进行资格审查,签署审核意见,将受助学生申请表、书 面申请理由、高考成绩单、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申请学生汇 总表(附件 2)等资料于 8 月 16 日前寄送至省青基会(以当地 邮戳时间为准)。 (四)复核(8 月 17 日-8 月 21 日)。省青基会会同楚天都 市报对各地上报的受助学生资格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学生 进入待资助学生数据库供捐方认捐。 (五)公示(8 月 22 日-8 月 28 日)。经社会捐方认捐的学 — 2 — 生成为“十六助贫困大学生”活动助学金拟资助对象,在楚天都市 报、湖北共青团网、省青基会网站予以公示。 (六)资助(8 月 29 日-9 月 8 日)。拟资助名单经公示无 异议后,成为“十六助贫困大学生”助学金正式资助对象,届时省 青基会将通过银行卡直通车、学生本人现场领取资助金、团组织 层层转发等方式发放助学金。 三、相关要求 各地团组织要本着“雪中送炭”的原则,及时做好贫困大学生 的统计摸底工作,组织并指导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进行申报,确 保将关爱送给最需要帮助的学生。 省青基会联系人:刘意,赵梦荃 联系电话:027-87367273(传真) 电子邮箱:hbxwgc@126.com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东三路七号,邮编:430071 附件:1.“十六助贫困大学生”助学金申请表 2.“十六助贫困大学生”申请学生汇总表 共青团湖北省委办公室 2015 年 7 月 6 日 — 3 — 附件 1 湖北省青少年发展 基金会微信服务号 “十六助贫困大学生”助学金申请表 姓 名 性别 姓名汉语拼音 民族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籍 贯 省(区、市) 高中就读学校 县(市、旗) 科别 高中期间获得何种奖励 (附获奖证书复印件) 年级排第 准考证号 名 高考成绩 录取院校 院、系 专业 联系电话 QQ 家长姓名 父亲姓名: 联系电话: 母亲姓名: 联系电话: 家庭通讯地址 (市) (县) (乡镇) 村 组 邮政编码 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志愿服务情况 户 受助生办理工商银行或 其他个人银行账户资料 名 开户行名 (申请学生本人的真实姓名) 银行 分行 支行 分理处(储蓄所) 账(卡)号 (由学生本人填写 100 字以内的申请理由,也可另附页) 申请理由 学生签名: 高中学校 推荐意见 团 县 委 审查意见 — 4 — 班主任签字: 联系电话: 校长签字(公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5 — 共青团湖北省委办公室 — 6 — 2015 年 7 月 6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