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嘉兴学院纪委委员联系部门(单位)工作制度》的通知.pdf
中共嘉兴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文件 嘉院纪〔2017〕3 号 ★ 关于印发《嘉兴学院纪委委员联系部门(单位)工作制度》 的通知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工委: 《嘉兴学院纪委委员联系部门(单位)工作制度》已经学校 2017 年第 2 次纪委会审定,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共嘉兴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 年 3 月 30 日 嘉兴学院纪委委员联系部门(单位)工作制度 为积极探索纪检工作的有效机制,充分发挥学校纪委委员监督 协调、上下联系的作用,进一步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 作,根据《中共嘉兴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 任清单》、 《嘉兴学院纪委委员工作职责》等有关规定,决定建立校 纪委委员联系部门(单位)工作制度。 一、工作内容 1.及时向联系部门(单位)传达校纪委有关会议决议、决定和 上级纪委有关指示精神,了解联系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 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行政的决定、决议以及遵守党纪政纪、校 纪校规的情况; 2.参加指导部门(单位)单位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对联系部门 (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 反对“四风”等情况进行监督; 3.积极听取联系部门(单位)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每年至少开 展一次与联系部门(单位)处级干部、科级干部(主管)谈心谈话 工作,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提醒、早反映、早制止, 对重要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学校纪委报告; 4.勤于调查研究,注意了解联系部门(单位)党风党纪状况, 向学校纪委或联系单位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建议等。 二、联系安排 张文华同志:组织部(统战部)、宣传部、人文社科处、外国语 学院、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红船精神研究中心。 胡文蔚同志:党委(校长)办公室、监察处(纪委办)、基建处、 后勤服务集团、成人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南湖干部学院) 、数 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仇恒喜同志:南湖学院、网络管理中心、校医院、马克思主义 学院、创业学院。 陆远平同志:计划财务处、采购中心、校工会、平湖校区服务 中心、师范学院(公共艺术教育中心)、应用技术学院。 费锦红同志: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部、人民武装部) 、安全保 卫处、校团委、文法学院、建筑工程学院。 袁志明同志:科技处、发展规划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社会 合作处(校友联络办公室)、机电工程学院、体育与军训部。 韩宝明同志: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审计处、离退休工作处、 医学院、材料与纺织工程学院。 鲁恒心同志: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学报编辑部、图书馆、 设计学院。 潘煜双同志:教务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 、档 案馆、商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 嘉兴学院纪委办公室 2017 年 3 月 30 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