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绥芬河市司法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本级).pdf
绥芬河市司法局 2021 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说明 司法局(本级) 2021 年度决算 公开说明 绥芬河市司法局 2021 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1 一、单位职责............................................................................................ 1 二、机构设置............................................................................................ 1 三、人员构成............................................................................................ 2 第二部分 2021 年度单位决算公开报表..................................................... 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 二、收入决算表........................................................................................ 4 三、支出决算表........................................................................................ 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7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7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8 第三部分 2021 年度单位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8 一、收入支出总体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8 二、收入决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9 三、支出决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说明..........................................1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11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4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4 十、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15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15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16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6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8 第五部分 附录............................................................................................ 21 绥芬河市司法局 2021 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市司法局贯彻中央、省委、牡丹江市委关于司法工作的方 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 持和加强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 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 署督察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 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 部署和要求等。 (二)承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组织开展规 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负责市政府重 大行政决策和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论证,指导、监督市政府各 部门、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 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执法。承办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指导、监督全 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以市政府为被申请人和被告 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工 作,负责对市政府工作部门法律顾问工作进行指导。 1 绥芬河市司法局 2021 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说明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 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 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 司法所建设。 (五)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 帮教安置工作。 (六)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具体规划并组织实 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 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七)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 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绥芬河市司法局单位内设机构(处室)共 5 个,包括:办 公室、行政执法与督察科、市委依法治市办工作科、人民参与 和促进法治科、社区矫正管理科。 三、人员构成 2021 年末司法局(本级)实有人数 37 人,其中:行政人 员 24 人、参公人员 0 人、事业人员 5 人、离休人员 1 人、退休 2 绥芬河市司法局 2021 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说明 人员 7 人。与 2020 年度决算相比,年末实有人数减少 1 人,其 中,行政人员增减 0 人、参公人员增减 0 人、事业人员减少 1 人、离休人员增减 0 人、退休人员增加 0 人。 第二部分 2021 年度单位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 绥芬河市司法局 2021 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说明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4 绥芬河市司法局 2021 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绥芬河市司法局 2021 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 绥芬河市司法局 2021 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本表为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故本表为空表。 7 绥芬河市司法局 2021 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故本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1 年度单位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绥芬河市司法局(本级)2021 年度部门 决算收支总额 686.36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684.01 万元,年初 结转和结余 2.35 万元;本年支出 684.01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2.35 万元。 (二)与 2020 年度决算相比。2021 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 额减少 178.32 万元,下降 20.67%,主要原因是由于 2020 年有 专项业务活动支出,如法律顾问及诉讼费用等,2021 无此项目; 支出总额减少 175.97 万元,下降 20.46%,主要原因是由于 2020 年有专项业务活动支出,如法律顾问及诉讼费用等,2021 无此 8 绥芬河市司法局 2021 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说明 项目;年末结转和结余减少 0 万元,下降 0%,主要原因是由 于 2.35 万元为司法局的养老保险。 二、收入决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绥芬河市司法局(本级)2021 年度收入合计 684.01 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684.01 万元,占 100%;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 0%;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0%。各项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详见下表: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1.财政拨款收入 金额单位:万元 2021 年度决算 同比增减额 同比+、-% 增减变化原因 684.01 -178.32 -20.67% 专 项业 务 活 动支 出 减 684.01 -178.32 -20.67% 少 2.上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 4.经营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6.其他收入 三、支出决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司法局(本级)2021 年度支出合计 684.01 万元,其中:基 本支出 506.87 万元,占 74.1%;项目支出 177.14 万元,占 25.9%;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 0%;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对附 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 0%。各项支出增减变化情况及原 因详见下表: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金额单位:万元 2021 年度决算 同比增减额 同比+、-% 增减变化原因 684.01 -175.97 -20.46% 9 绥芬河市司法局 2021 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说明 1.基本支出 506.87 -25.31 -4.75% 177.14 2.项目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 4.经营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150.66 -45.96% 事业编减少一人,抚恤 金支出减少。 无诉讼费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司法局(本级)2021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 684.01 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35 万元;本年支出 684.01 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35 万元。 (二)与 2020 年度决算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178.32 万元,下降 20.67%;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175.97 万元,下降 20.46%;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 2020 年度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三)与 2021 年初预算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0 万元, 增长 0%;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0 万元,增长 0%。 财政拨款收支变化情况详见第五、六、八部分。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司法局(本级)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 财政拨款收入 684.01 万元,年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 结余 2.35 万元;本年支出 684.01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506.87 万元,项目支出 177.14 万元,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 和结余 2.35 万元。 10 绥芬河市司法局 2021 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说明 (二)与 2020 年度决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减少 178.32 万元,下降 20.67%,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活动支 出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175.97 万元,下降 20.46%,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活动支出减少。 (三)与 2021 年初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增加 164.07 万元,增长 31.55%,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诉讼费等 专项业务活动未列入年初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 加 164.07 万元,增长 31.55%,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诉讼费等专 项业务活动未列入年初预算。 (四)按功能分类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684.01 万元,支出决算为 684.0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年初 预算为 362.06 万元,支出决算为 362.0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 144.14 万元,支出决算为 144.14 万元,完成年初预 算的 100%。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 年初预算为 16 万元,支出决算为 1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 11 绥芬河市司法局 2021 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说明 年初预算为 15 万元,支出决算为 1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年初 预算为 2 万元,支出决算为 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6.生活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 34.27 万元,支出决算为 34.2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7.生活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30.25 万元,支出决算为 30.2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 医疗(项)。年初预算为 18.31 万元,支出决算为 18.31 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 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 2.87 万元,支出决算为 2.87 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 32.11 万元,支出决算为 32.1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 的 100%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 。 年初预算为 26.99 万元,支出决算为 26.9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 的 100% 12 绥芬河市司法局 2021 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司法局 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506.87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428.41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 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支出 78.46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印刷费、邮电费、 取暖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1 年度,司法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总额为 2.75 万元,与 2020 年度决算相比增加 0.79 万元,增长 40.3%,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因公车已达报废年限,维修费比上 年度增加;与 2021 年度预算相比减少 0.17 万元,下降 5.82%, 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公务接待次数减少。 (一)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与 2020 年度决算相比增 加 0 万元,增长 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与 2021 全年预算 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 0 个,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个;因公 出国(境)人数 0 人,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29 万元。 13 绥芬河市司法局 2021 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说明 1.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与 2020 年度决算相比增加 0 万 元,增长 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与 2021 全年预算相比增 加 0 万元,增长 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29 万元,与 2020 年度决算相比加 0.58 万元,增长 33.91%,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公车已达报废年限, 维修费增加;与 2021 全年预算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变 化的主要原因是无。 公务用车购置数 0 辆,与上年相比增加 0 辆;保有量 1 辆, 与上年相比增加 0 辆。 (三)公务接待费 0.46 万元,与 2020 年度决算相比增加 0.21 万元,增长 0.84%,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人次增加; 与 2021 全年预算相比减少 0.18 万元,下降 28.12%,变化的主 要原因是疫情原因限制人员流动。 全年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为 4 次,比上年增加接待批次 0 次;接待人数 42 人,比上年增加接待人数 27 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司法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为 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说 明 司法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 0。 14 绥芬河市司法局 2021 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司法局 2021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78.46 万元,比 2020 年决算数增加 14.46 万元,增长 22.59%,主要原因是疫情宣传 力度加大。比 2021 年度预算数减少 1.58 万元,下降 2.3%,主 要原因是疫情宣传力度加大。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司法局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 总额23.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3万元、政府采购 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 同金额23.1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7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68%;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 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 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二)2021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况。根据《政府 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 现对本单位2021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开如下: 本单位2021年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计23.13万元,其 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15.7万元,占68%(详见下表)。 序 号 项目名称 预留选项 15 面向中小 企业采购 合同链接 绥芬河市司法局 2021 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说明 金额 1 印刷服务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 15.7 万 2 购买办公室设备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 7.43 万 3 4 www.hljcg.gov. cn/cgdw-jzcglq ueryCgjhVlew. action www.hljcg.gov. cn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度12月31日,司法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 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 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 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 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我局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 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4个,共涉及资 金177.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4个项目开展了项目(专项)支出部门评价,涉及一 般公共预算支出177.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 16 绥芬河市司法局 2021 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说明 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二)项目(专项)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局对4个项目(专项)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项目(专项) 支出全年预算数合计177.14万元,执行数合计177.14万元,完成 预算的100%,平均得分10分。具体情况为: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专项)支出自评综述:根据 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专项)支出自评得分10分。全年 预算数为144.14万元,执行数为144.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有效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受疫情影响,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案件大幅减少。下一步改进 措施:创新工作方式,强化司法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配备高 效的办公设备。 2.“基层司法业务”项目(专项)支出自评综述:根据年初 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专项)支出自评得分10分。全年预算 数为16万元,执行数为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 标完成情况:有效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受疫情影响, 人民调解案件大幅减少。下一步改进措施:创新发展人民调解 工作。 3.“公共法律服务”项目(专项)支出自评综述:根据年初 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专项)支出自评得分10分。全年预算 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 标完成情况:有效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受疫情影响, 17 绥芬河市司法局 2021 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说明 法律援助受案率大幅降低。下一步改进措施:建立健全法律服 务机制。 4.“社区矫正”项目(专项)支出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 的绩效目标,项目(专项)支出自评得分10分。全年预算数为2 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 情况:有效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社区矫正对象存在 脱管和再犯罪风险。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强化司法行政自身 建设;二是扎实抓好法治宣传教育。 上述各项绩效评价表详见附录。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绩效目标:是预算绩效管理对象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 的产出和效果,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 标,是绩效执行监控、绩效自评价和再评价等预算绩效管理工 作的前提和基础。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和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 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 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18 绥芬河市司法局 2021 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说明 3.公共法律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 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 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 4.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5.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 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 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7.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指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 理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 的,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费用。/事业运行经费是指事业 单位履行相应职能、维持日常运转所必须的,用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开支的费用。 8.基层司法业务:主要包括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基层 法律服务。 9.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 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 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特殊案件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是盲、聋、 哑或者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 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19 绥芬河市司法局 2021 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说明 10.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 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 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 的组成部分,是国家预防纠纷、维护法制、巩固法律秩序的一 种司法手段。 1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单位取得的财 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 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0 绥芬河市司法局 2021 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说明 第五部分 1.量化评价表 21 附录 绥芬河市司法局 2021 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说明 2.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2 绥芬河市司法局 2021 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说明 3.项目(专项)支出绩效自评表 23 绥芬河市司法局 2021 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说明 24 绥芬河市司法局 2021 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说明 25 绥芬河市司法局 2021 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说明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