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上海市宝山区医疗保障局 2022 年政府信 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 据《关于印发 2022 年宝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宝 府办〔2022〕11 号)和《关于做好 2022 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编制宝山区医疗保障局 2022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 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 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 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如对本年度报 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地址:宝山区 宝东路 879 号,邮编:201999,联系电话:021-56125020。 一、总体情况 区医保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根 据任务分工和领导任职实际,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 组成员。局领导全面统筹,研究制定《2022 年宝山区医疗 保障局政务公开工作计划》,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拓展 公开范围,增强公开成效,不断扩大公众的知情面和监督面。 (一)主动公开 2022 年度,区医保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 政府信息共计 65 条,较上年增长 80.56%。通过官方微信 公众号“宝山医保”发布医保政策、医保动态、医保知识等 文章(视频),共计 157 期、290 条,总浏览量 167209 次,同比大幅增长超 3.5 倍。重点做到:一是根据工作调整 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更新部门领导、分工信息及机构联系 方式;二是发布《2022 年宝山区医疗保障工作要点》、《宝 山区医疗保障局 2021 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等重要信 息,向社会公开 2022 年医保服务、医保监管、医保管理、 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信息;三是做好财政数据信息的公开, 发布 2022 年部门预算及下属基层单位预算、2021 年财政 专项补助资金分配结果、2021 年部门决算及下属基层单位 决算共 6 条;四是做好本单位重点工作信息情况的公开,公 开行政处罚决定 31 条,2022 年 1-12 月医疗救助资金发放 情况 12 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 年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2 件,全部规范受理 并及时予以答复。其中 1 件为原主动公开件,已复印邮寄相 关信息至申请人并告知网上查询地址;非本机关公开职责权 限范围(无法提供)1 件,且告知了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 的方式和途径。本年度无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引起行政复 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明确一名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全面落实政府信 息公开审查机制,遵循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不断 规范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流程,出台《宝山医保微信公众 平台管理办法》,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五 重审查工作流程,防止发生信息发布失误等问题,确保政府 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平台建设 区医保局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和“宝山医保”微信公众号 等新媒体平台、区医保中心办事大厅等场所及时主动发布医 疗保障领域相关信息。不断加强微信公众号栏目建设,增设 “2022 年集中宣传月”、“医保普法短视频”、“基金监 管宣传动漫”等监管执法专栏并发布相关内容,确保政务公 开时效性,促进相关政策及时传播。举办“医保政策零距离” 政府机关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居民 代表进行观摩体验和座谈交流,增强政策解读实效。 (五)监督保障 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回头看”,针对日常监测和年 度考核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加大工作调研和推进力度,总结 短板积极改进,强化工作落实。积极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 参加区政务公开通识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能力, 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 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法人或其他组织 自然 人 2 社会 法律 公益 服务 组织 机构 0 0 0 0 2 商业 科研 企业 机构 0 0 0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三)不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予公开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三、本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年度办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理结果 (四)无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法提供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五)不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予处理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总计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不计其他情形) 0 其他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 0 0 0 0 0 0 0 获取信息 (六)其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 他处理 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 0 0 0 0 0 0 0 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 息公开申请 3.其他 2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0 0 0 0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总计 0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0 0 0 0 复议后起诉 总计 0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 年区医保局积极主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政府信息 公开数量和质量明显提高,有效规范权力运行,畅通渠道连 接群众,促进了医保相关政策的有效落实,取得了良好效果。 但仍存在一些需要改进之处:一是信息宣传的力度还需要进 一步加强,需要不断提升群众信息公开知晓度;二是政策解 读还不够全面,内容还不够细致,解读还不够深入。 2023 年,区医保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信息宣传力度,提升群众知晓度。加强政府信 息公开专职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提升信息宣传工作能力和 水平;学习借鉴其他单位的先进做法和经验,加强重点领域 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和回应公众关切问题的力度,切实 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做好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工 总计 0 作,细化各环节责任,确保信息公开规范运作,不断把政务 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二是提升政策解读深度,丰富政策解读形式。继续加强 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方法、新措施,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 道;广泛运用各类专业资源,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的质量, 合理运用短视频、图文条漫、互动问答等进一步丰富解读形 式,增加解读趣味,力争推动群众深入理解政策内核,解读 通俗易懂,政策落地一呼百应。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信息公开创新做法:2022 年度,区医保局精心组织,创 新政策解读形式,以情景视频形式提高政策宣传广度,以群 众喜闻乐见的短视频形式实现政策解读“接地气” “入民心”。 结合医保“织密基金监管网 共筑医保防护线”集中宣传月 主题活动,组织系统工作人员,自编自导自演“医保钱,不 能骗”系列以案说法警示宣传情景短视频,以接地气的实景 演绎解读医保基金监管有关政策,提升群众抵制欺诈骗保的 防范意识。推动《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医保 监管政策深入基层群众,提升了信息传播度和群众知晓度, 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群众的法治意识、自律意识、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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