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全日制艺术硕士(音乐)培养方案 - 音乐领域 - 中国艺术硕士网.pdf
音乐(领域代码:135101) 一、学科领域介绍 音乐系成立于 2003 年 12 月, 现设“音乐学”本科专业一个,下设“音乐表演与策划 方向”, “舞蹈表演与策划方向”。设有“艺术硕士音乐方向研究生”,下设音乐表演方向和 音乐教育方向。 本学科领域主要研究方向包括: 音乐表演(声乐、钢琴、二胡、竹笛、合唱指挥) 音乐教育(传统音乐教育) 音乐系目前有师资 13 人,教授 1 人,特聘教授 1 人,副教授 4 人,博士 2 人(含 1 人 在读),讲师 4 人,助教 3 人,外聘专家教师 6 人,师资结构合理。音乐系拥有完备实验教 学条件,专业实验室包括小型音乐厅、苹果系统 MIDI 实验室、舞蹈训练中心、电子音乐演 奏工作室、专业录音棚、电钢琴教室、钢琴琴房、视听教室等,教学条件一流。 近年来,通过不懈努力,音乐系发表论文 56 篇,其中核心期刊 16 篇,CSSCI 检索 14 篇,出版专著 2 本,教材 2 本,获得省级纵向课题 1 项 ,校级课题 7 项。参加省级论文比 赛特等奖 1 篇,一等奖 4 项,二等奖 6 项等,三等奖 4 项,徐州市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 秀成果一等奖 1 项,教育部第二届艺术教育科研论文大赛二等奖 1 项等,显示出强劲的发 展潜力。 音乐系自成立以来,在专业建设、校园文化建设、重大比赛、科学研究等各项工作中 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先后获得省级以上奖项百余项;获得 2012 年优秀教学科研群体;代表 国家汉办四次到大洋洲、东南亚的多个国家演出;参加 CCTV 第 14 届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 合唱比赛单项决赛获全国第 22 名。参加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众多奖项等。音乐系的各项工 作成效显著,取得校内外的好评。 二、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系统专业知识、理论分析能力和高水平表演技能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为: 1. 努力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认真贯彻“三 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热爱祖国,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严谨,努力为祖国建设服务。 2. 培养从事音乐表演、音乐艺术策划、编导、制作、音乐编辑、传播等方面的具有一 定音乐艺术水平的高层次实用型、技能型和复合型专门人才。 3. 掌握一门外国语,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 三、学制 学制 3 年,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 4 年。在学制时间内,课程学习环节一般不超过 1 年, 专业实践环节至少应保证半年,其中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不少于 1 年。在完成培养的各 个环节后可申请提前毕业,但最多只能申请提前 1 年毕业。 四、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分为公共课(教育部规定必修课) 、专业必修课(专业主干课与专业相关课程) 和选修课。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 50 学分(含学术活动和实践活动等必修环 节),其中实践类课程与环节 60%。具体课程学分设置: 1. 公共课不少于 8 学分 2. 专业必修课程与专业实践环节不少于 36 学分 3. 选修课程不少于 6 学分 4. 课程学分计算方式:大于等于 16 课时为 1 学分 分类 代码 课程名称 开课 学期 190082S4 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 18 1 1 140002S4 自然辩证法概论 18 1 2 140001S4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6 2 2 100182S4 基础学术英语交流 分级选修一 30 2 1 100183S4 综合英语 门 30 2 1 100188S4 硕士英语-学术论文写作 30 2 2 100189S4 硕士英语-学术翻译实践 30 2 2 100190S4 硕士英语-科技文献选读 30 2 2 100191S4 硕士英语-英语国家概况 30 2 2 190126S4 音乐表演方向主课 1 32 2 1 190127S4 音乐表演方向主课 2 32 2 2 190128S4 音乐表演方向主课 3 32 2 3 190129S4 音乐教育方向主课 1 32 2 1 190130S4 音乐教育方向主课 2 32 2 2 190131S4 音乐教育方向主课 3 32 2 3 190132S4 音乐分析 32 2 1 190133S4 艺术指导 1 32 2 2 190134S4 艺术指导 2 32 2 3 190135S4 中外表演艺术家与作品研究 32 2 2 公共 必修 学时 学分 四选一 专业 必修 选修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 学期 分类 代码 课程 190136S4 音乐文献研读 32 2 1 190137S4 民族音乐研究 32 2 2 190138S4 钢琴(音乐教育方向) 32 2 1 190139S4 合唱指挥 32 2 2 其他选修课 统一设置,见开课目录 320 16 专业 校外专业实践(0.5--1 学年) 实践 音乐会实践(两场) 4 教学实践 4 课程 与 环节 补修 跨一级学科录取的研究生应根据指导教师的要求补修 2 门本学科专业的本科 与 生专业主干课程并取得及格或以上成绩。研究生可以根据自己的知识结构和从事 自选 课题研究的需要,自行选修课程。自选与补修课程计成绩,不计学分。 五、其他要求 (一)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 学制为三年的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文献综述及选题报告应该在第三学期末前完 成。文献综述提供书面报告,开题由书面报告及口头报告组成。硕士生开题报告采取集中 开题形式,每名硕士生有两次开题机会。开题通过者准予继续进行硕士论文研究工作。开 题主要针对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或作品选题是否恰当、是否跟踪学科前沿进行把关。 (二)硕士生课程学习一般应在入学后三学期内完成 (三)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该环节在研究生学位论文或作品完成后、送审前,由导 师对学位论文或作品以及其他科研成果、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个人 5000 字心得进行学术规 范与学术道德审核。审核通过者计 1 学分,学位论文可以送审,审核未通过或未进行审核 者其学位论文不得送审。 (四)培养方式 1. 实行导师负责制及导师指导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可聘请本领域有经验的专家 配合指导艺术实践。 2. 突出专业特点,以实践为主兼顾理论及素质培养,采用课堂讲授、技能技巧训练与 艺术实践等相结合的方式。 3. 创造艺术实践条件,建立多种形式的实践基地,加大实践环节学时数和学分比例。 4. 课程学习和教学实践环节,须按教学要求进行考核。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 5. 课程教学和专业实践实行学分制。 (五)毕业考核 音乐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者,在修学规定课程和获得规定学分的同时,须完成 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的毕业要求。 1. 专业能力展示 音乐表演类:提供 2 场不同曲目的学位音乐会(时间:第一场应在第三学期学期,第 二场应在毕业第五或六学期举行),每场演出纯表演时间不少于 40 分钟;曲目类型须包括 独奏(唱) 、重奏(唱)或室内乐、协奏曲等;曲目风格应囊括多个时期和多种流派,且至 少包括 2 首(部)20 世纪以来的经典作品,以及 1 首(部)现当代的优秀作品。 音乐教育类:提交一门历时一学期(16 周)的完整课程教案(时间应在第五学期), 另外,要提供 45 分钟的课堂公开教学以及至少 20 分钟的专业特长展示(时间应在第五或 六学期);音乐特长展示应参照音乐表演类的规格要求。 2. 学位论文要求 学位论文应与所学专业方向密切相关,根据所学理论知识,结合专业特点,针对本人 在专业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阐述。学位论文应符合学界共识的学术规范与标准, 杜绝一切学术不端行为。 学位论文核心部分(本论、结论)字数不少于 0.8 万字(不含谱例和图表) 。 3. 毕业考核委员会 毕业考核委员会由相关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 3-5 人组成,考核学位申请人专业能 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是否达到合格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