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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第2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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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 昌 市 XUCHANGSHI 人 民 政 RENMINZHENGFU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府 公 报 GONGBAO 2021 年第 2 期 目 录 市政府文件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 2021 年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的 通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 2021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的通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7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2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表扬奖励 2020 年度开放招商先进单位和先进 个人的通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4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 2021 年扩大对外开放强化招商引 资行动计划的通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6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许昌保税物流中心(B 型)运营发 展扶持办法的通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3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享受许昌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名 单的通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5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许昌市第十批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的 决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7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奖励的决定· ·· · ·· · · ·· · ·· · · ···49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 2020 年度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奖励的决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8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高速公路建设的实施意见· ·· · · ·· · ··68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 ·· · · ·· · ·· · · ·· · ·· · · ·· · ·· · · ·72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 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 · ·· · · ·· · ·· · · ···76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许昌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许昌市 2021 年城乡融合发展 重点任务的通知 许政〔2021〕4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 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许昌市 2021 年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许昌市人民政府 2021 年 4 月 22 日 许昌市 2021 年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 为深入贯彻《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 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和《河南省许昌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统筹推进 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快许昌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现提出如下 重点任务。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 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省委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抓国家全面 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机遇,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围 绕国家赋予的六大改革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强化制度设计,破除城 乡分割的体制弊端,加快构建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激发改革动力,着 力破解乡村振兴“人、地、钱、技”要素制约,加快打通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 的制度性通道,为建设现代化许昌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积极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1.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出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指 导意见,明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范围、入市主体、入市途径、收益分配方式 -1-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等,建立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探索将 零星、分散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复垦后通过增减挂钩在县域范围内调整入市。完 成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定和备案发布。(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局,以下均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二级市场。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 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交易机制,建设全市统一的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平台,积极培 育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交易中介组织,为入市交易提供交易评估、交易代理等 服务。强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流转和交易监管,健全土地二级市场动态监 测制度,确保土地使用权人严格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等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责任单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积极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加快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实用性村庄规 划,推进符合条件的村庄实现规划全覆盖。加强新增宅基地审批监管,严控新增宅基地 用地规模。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选择部分村庄探索建立 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依法把有偿回收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变 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完善农村资产抵押担保产权权能 4.推进农村宅基地及房屋产权登记。完成农村地籍调查、农村宅基地登记颁证。 将宅基地及房屋登记资料成果逐级汇交至省、国家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 城乡不动产统一登记,明晰农村产权关系。(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扩大农村产权融资范围。总结推广长葛市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经验, 指导长葛市完善承包地流转交易中心功能,增加交易种类,积极开展对大型农机具、地 上种植(养殖)物及附属设施、保单等抵押融资。在保障农民基本住房权利的前提下, 鼓励县(市、区)选取部分城中村、城郊村、产业强镇中心村,探索农民住房财产权抵 押贷款实现方式和途径。以村集体自有净资产为抵押物,探索创新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抵押融资模式。(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金融工作局) 6.完善农村产权融资机制。研究制定《许昌市农村产权抵质押贷款管理办法》 。鼓 励县(市、区)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与金融部门合作建立农村产权价值评估机制,积极 引入中介机构对农村产权进行价值评估。建立健全抵押登记服务体系,加强资产抵押登 记信息管理,逐步建立统一的农村资产抵押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探索建立由借款主体、 金融机构、保险机构和地方政府共同分担损失的风险分担机制,探索设立农村产权抵押 融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对金融机构农村产权抵质押贷款风险损失进行适当补偿。(责 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人行许昌市中心支行、许昌银保监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 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 -2-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7.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将农村产权抵押融资纳入重点支持信贷发展类别,并 将涉农金融机构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情况与市场准入、监管容忍度等指标挂钩,适度 放宽不良贷款容忍度和存贷比指标。支持金融机构创新农地抵押贷款信贷产品,综合运 用“农地经营权单一抵押” 、 “农地经营权+多种经营权组合抵押” 、 “农地经营权+地上 附着物”等多种抵押形式,满足农村融资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农村产权抵押融 资“一站式”服务试点,提高服务效率。(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人行许昌市中心 支行、许昌银保监分局) (三)推进科技成果入乡转化 8.完善科技成果入乡转化机制。制定出台《许昌市建立科技成果入乡转化机制的 指导意见》。完善许昌科技大市场服务功能,打造科技成果入乡转化综合服务平台。征 集实施一批涉农科技专项,新建一批研发服务平台,培育一批涉农高新技术企业、科技 型中小企业,新建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星创天地。大力实施“许昌英才计 划” ,选派科技特派员 30 人左右,积极引进外国专家。健全县、乡、村三级农业科技服 务网络,推动专家下沉、服务落地、技术到人、指导到位。(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 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 (四)推进城乡产业协同发展 9.搭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加快许港产业带建设,推动《许港产业带发展规 划》尽快获批,抓好平安智能制造科技园等项目建设,加快郑许市域铁路许昌段建设及 沿线重点区域开发。加快推进许昌高新区升级为国家级高新区,推动许昌融入郑洛新国 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强力推进综合保税区申建工作,争取 2021 年获得省政府同意并上 报国务院。推进保税物流中心建设,尽快封关运行。深入实施产业集聚区“百园增效” 行动,以提升亩均收益为导向,推进产业集聚区“二次创业”。强化现代农业载体建设, 争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争创 1-2 个全国农村创业创新示 范园区(基地) 、1 个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3 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培育打造一批 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知名企业品牌和农产品品牌。指导鄢陵县创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 范区、禹州市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培育创建 3-4 个 A 级旅游景区,开发一批文 化旅游纪念品。(责任单位:市郑许一体化发展工作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 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10.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发展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促进 合作社由生产主体向经营主体转变,全年新增示范性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 100 家。积 极培育龙头企业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联动、小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联合体。 支持农业经营主体、精深加工企业、流通企业做大做强,鼓励龙头企业联农带农、联科 带科,争取 1-2 家企业进入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名单。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3-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五)着力补齐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短板 11.实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行动。稳妥推进校长职级制、教师“县管校聘”、集团 化办学等重点改革事项,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倾斜,新建改扩建中小学 29 所、农 村寄宿制学校 15 所;开展幼儿园达标升级工作,新建改扩建幼儿园 20 所,多渠道增加 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抓好教师“两房”建设,切实改善农村教师居住条件。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12.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推广襄城县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经验,加 快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开展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标准 化建设。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变,采取派驻、巡诊等方式提高基层卫生 服务水平。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责任单位:市 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 13.推进养老服务创新发展。健全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推动村级幸福 院、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发展农村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制定 社会资本运营公有产权养老服务设施管理办法,推动敬老院公建民营改革,打造养老服 务品牌亮点。落实国家养老服务标准,完善养老服务行业标准体系。落实养老服务设施 分区分级规划建设要求,将社区居家养老纳入城乡社区配套用房建设范围。 (责任单位: 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 14.实施公共文化服务提升工程。完善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建设运行机制,提升 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管理服务效能,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整合 三国文化遗存,建设三国文化标识项目。实施名镇名村志文化工程,加快实体方志馆和 数字方志馆建设。支持许昌市文化创意产业园提质发展。(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 游局、市地方史志编纂室) (六)提档升级农村基础设施 15.积极改善乡村环境设施。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体系建设,探索农村污水 资源化利用模式,积极开展适合农村的小型污水处理设施试点示范,完成 10 万户户厕 改造任务,所有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管控。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 示范推广“一宅变四园”典型经验,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民宿、康养、旅游、文创等新业 态。(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 16.全面提升乡村道路物流通信设施。推进“四好农村路”全域创建,新改建提升 农村公路 150 公里,积极打通农村公路“断头路” ,实现 20 户以上具备条件的自然村通 硬化路。推进燃气下乡,支持建设安全可靠的乡村储气罐站和微管网供气系统。编制《许 昌市现代物流业发展空间布局规划》,开工建设 3 个物流产业集聚区、34 个物流园,整 合县、乡、村三级物流设施体系,改造提升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加强农村与城市间 -4-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农产品冷链物流配送中心建设,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和农产品出村进城。有序推进 农村千兆光网、移动物联网建设,实现 5G 网络乡镇、农村热点区域覆盖。 (责任单位: 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组织实施 (一)组建日常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作为许昌市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日 常管理机构,按照市政府安排部署,协调各县(市、区)、各部门做好《许昌国家城乡 融合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的落实工作,制定工作目标、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推进重 大项目建设,统筹协调重大问题,督导各县(市、区)、各部门积极争取改革授权,推 动重点领域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对各项改革建设任务实行动态监测。督促各县(市、区) 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和日常工作机制,把试验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建立评估指导机制。筹建市城乡融合发展研究平台,以社科院人口所、生态 环保部规划院、国家宏观经济研究院有关专家为基础,邀请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 部、农业农村部等领导专家为补充,汇集行业专家学者、高等院校、行业组织、金融机 构等,围绕城乡融合发展,开展专项调研、课题研究和政策咨询。研究院围绕集体土地 入市、完善农村产权制度、科技成果下乡等领域设立若干小组,每个小组对应一个城乡 融合专题,进行谋划、指导和评估。 (三)建立项目筛选储备实施机制。各县(市、区)要紧扣城乡融合发展的薄弱环 节和关键领域,以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城乡一体化基础设施、城乡产业协同发展为重点, 积极谋划储备实施一批具有典型代表性的项目。以市级国有投资公司为主体,以县区级 国有投资公司为补充,通过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专项债券等 资金支持,积极吸引国开行、农发行等政策性银行贷款,创新项目运营和回款机制,推 动医疗、养老、污水、垃圾、物流、产业平台等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 (四)建立与其他试验区定期交流合作机制。加强与其他国家试验区交流合作,建 立多渠道、常态化的交流合作机制,积极借鉴吸纳其他试验区好做法、好经验。对于宅 基地改革、赋予农村产权权能等专业领域改革,组织县(市、区)到长三角、珠三角等 先进发达地区学习调研,借鉴先进地区经验,探索城乡融合发展新路径。 附件:许昌市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 2021 年拟出台政策清单 -5-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附 件 许昌市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 2021 年拟出台政策清单 一、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 1.许昌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许昌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许昌市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的指导意见(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二、完善乡村资产抵押担保产权权能 4.许昌市乡村资产确权和抵押担保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人行许 昌市中心支行、许昌银保监分局) 5.许昌市集中金融资源服务全市乡村振兴工作的信贷指导意见(责任单位:人行 许昌市中心支行) 三、建立科技成果入乡转化机制 6.许昌市建立科技成果入乡转化机制的指导意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四、搭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 7.许昌市推进农业现代产业园区发展的指导意见(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8.许昌市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意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五、建立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体制机制 9.许昌市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指导意见(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0.许昌市推进医疗卫生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指导意见(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11.许昌市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发展的指导意见(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 游局) 12.许昌市推进城乡基本社会保障均等化的指导意见(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民政局) 六、建立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 13.许昌市加快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14.许昌市加快城乡生态环境保护设施一体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责任单位:市生态 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 15.许昌市加快城乡水利设施一体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16.许昌市加快城乡燃气设施一体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 -6-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许昌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许昌市 2021 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许政〔2021〕5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 人民政府各部门: 《许昌市 2021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七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许昌市人民政府 2021 年 4 月 22 日 许昌市 2021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一、2020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20 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巨大冲击和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环境,在市委的正确领导 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市政协的监督、支持、帮助下,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 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 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 省政府工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按照“突破二季度,大干三季度,决战四季 度,奋力在上半年实现主要经济指标由负转正、下半年经济稳定增长”的工作思路,统 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社 会大局保持平稳,“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总体完成,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 得决定性成就,较好完成了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2020 年,全市生产总值 3449. 2 亿元、增长 2. 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81. 8 亿元、 增长 1. 1%;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 4. 2%;固定资产投资增长 1. 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 额下降 4. 1%;进出口增长 7. 2%;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 26935 元、增长 3. 8%;居 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上涨 2. 6%;城镇新增就业 5. 49 万人。省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 顺利完成,全市 PM2. 5(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为每立方米 53 微克,优良天数达到 256 天。 -7-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需求 不足制约经济发展。消费恢复相对滞后,企业投资意愿不强,政府投资资金制约明显。 出口产品结构相对单一,出口增长基础不牢。二是循环不畅制约企业生产经营。企业生 产经营形势没有根本好转,工业竞争力不强,结构调整优化缓慢,科技创新能力不足。 三是风险上升制约大局稳定。稳定就业的任务艰巨,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较高, 房地产去化周期有所拉长,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加大。这些问题需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 解决。 二、2021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 年初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今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 7.5%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 7. 5%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 6. 5%,社会消费 品零售总额增长 9%,居民消费价格涨幅 3%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 5%,居民收 入稳步增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 1. 3 个百分点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 3 %左右,进出口总值稳定增长,城镇新增就业 4. 9 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 5. 5% 左右,粮食产量保持在 280 万吨以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 三、2021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任务 围绕实现上述目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 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 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会暨 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七届十二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 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 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 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系统观念,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 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努力保持经济运 行在合理区间,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强化科技战略支撑,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持续以 党建高质量推动发展高质量,加快建设“智造之都、宜居之城”,确保“十四五”开好 局,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 100 周年。全力做好七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着力稳定经济增长,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 面落实“六保”任务,把稳增长、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放在更加突出位置。一是着 力稳定实体经济。加强经济运行调度和监测预警,强化生产要素协调保障,确保经济运 行总体平稳。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减税降费让利政策,持续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鼓励 金融机构加大应收账款、存货、订单等质押融资力度,持续提升中小微企业首贷率和无 抵押无担保信用贷款比重,力争全年新增贷款 268 亿元。加大直接融资力度,力争新增 -8-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主板上市企业 1 家、辅导报备企业 1 家、新三板精选层企业 1 家,实现直接融资 135 亿 元。扎实做好电力迎峰度夏度冬保供、电煤应急保障等各项工作,确保企业平稳生产经 营。二是着力扩大有效投资。着力抓好 220 个以上重点项目,完成年度投资 1100 亿元 以上,以项目建设增投资、增后劲、增信心。扎实做好项目服务,完善落实项目推进机 制,强化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实行“要素资源跟着项目走”。优化重点项目评估考 核制度,深入开展项目观摩、“四比四看”活动,全面提升重点项目建设质量和水平。 狠抓“两新一重”项目建设,布局一批大数据中心,新开工棚改安置房 5565 套,加快 推进沙陀湖调蓄工程、北绕城高速、能信热电异地升级改造等重大工程。加强政府资金 引导,鼓励社会投资参与,优化投资结构。常态化谋划储备重大项目,做好项目前期工 作,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中央预算内资金等各类资金支持,进一步提高储 备项目落地率。三是全面促进消费。出台促进消费政策措施,推动汽车、家电等重点领 域消费复苏回稳。推动线上线下消费融合,推进基于 5G 应用的网络零售、在线教育等 线上消费试点,积极发展直播电商、跨境电商等新型消费。开展文化旅游消费季、数字 文旅消费体验等活动,包装开发一批特色文创产品,差异化打造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和 文旅消费示范区。鼓励发展“夜经济”“小店经济”等业态模式,着力培育品牌消费集 聚区。完善城乡消费设施,高标准推进城乡高效配送示范城市建设,加快推动电商进农 村,鼓励大型流通企业向农村延伸经营网络,促进城乡商品和服务双向流通。四是推动 外贸平稳增长。完善企业“白名单”制度,做好出口退税、出口信贷等精准服务,促进 外贸企业稳定经营。开展线上线下产销对接,支持适销对路的出口产品开拓国内市场, 推动内外贸融合发展。高水平筹办第 3 届发制品跨境电商大会,稳步提升发制品产品优 势,扩大机电产品、农产品、纺织品出口份额,优化出口产品结构。积极融入“一带一 路”建设,抓住 RCEP 协定签署重大机遇,鼓励外贸企业大力开发新兴市场。充分发挥 保税物流中心(B 型)平台作用,推进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建设,加快推进综合保税 区申建工作,积极申建河南自由贸易区联动创新区,拓展外贸发展空间。五是积极融入 新发展格局。制定完善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的相关政策文件,打通生产、分配、流通、 消费各环节的堵点,着力推动供给与需求互促共进、投资与消费良性互动、内需与外需 相互协调。加快推进区域物流枢纽建设,完善现代物流基础体系,大力发展多式联运、 冷链物流、电商物流、快递物流、保税物流,积极探索“电商产业园+物流园+保税区” 融合发展新模式。完善重要产品信息追溯管理平台,打造从生产到消费的全过程信息化 追溯监管链条。 专栏 1:2021 年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安排 -9-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大力实施 2021 年扩大有效投资计划,安排 220 个以上重点项目,完成年度投资 1100 亿 元以上,力争带动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达到 6.5%。 ▲突出抓好先进制造业项目建设,持续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实施 91 个重点 工业项目,计划完成年度投资 523.3 亿元。 ▲突出抓好现代服务业项目建设,持续推动服务业规模档次双提升。加快实施 57 个 重点现代服务业项目,计划完成年度投资 278.3 亿元。 ▲突出抓好社会事业项目建设,持续增强民生保障能力。加快实施 21 个重点社会事 业项目,计划完成年度投资 63.3 亿元。 ▲突出抓好现代农林水利项目建设,持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加快实施 13 个重 点农林水利项目,计划完成年度投资 46.5 亿元。 ▲突出抓好交通能源项目建设,持续打造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加快实施 27 个重点 交通能源项目,计划完成年度投资 104.4 亿元。 ▲突出抓好新型城镇化项目建设,持续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加快实施 18 个重点城建 项目,计划完成年度投资 102.6 亿元。 (二)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快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以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 业链水平为核心,统筹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推动产业加速向中高端迈进。 一是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智 能装备、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提升装备制造、食品、发制品等优势产业能级,推动 建材、轻纺、化工等传统产业“绿色、安全、提质、增效”转型。实施鲲鹏计算、节能 环保、硅碳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链现代化培育计划,制定新兴产业链现代化提升方案,建 立联席会议制度,扎实推进黄河鲲鹏产业园、智能电梯产业基地、平煤隆基高效单晶硅 电池片等重大项目,着力打造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材料等一批千 亿级产业集群。实施企业培育行动,新增“小升规”企业 100 家、“隐形冠军”培育企 业 50 家、省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15 家。二是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深入 落实“十百千”转型升级创新专项,积极争取产业基础再造工程专项资金,采用“揭榜 挂帅”新机制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升关键材料、核心零部件、先进工艺等工业基 础能力。实施企业新一轮技术改造,引导 100 家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争创省级智能工 厂(车间)10 家,持续开展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创建,加 快建设绿色制造体系。全面推广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实施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政策措施, 引导企业对标改造、提档升级。全面推进产业集聚区“二次创业”,完成产业集聚区规 划修编,以提升亩均收益为导向开展“百园增效”行动。三是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加 快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 - 10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伸,新培育 2-3 个产业集聚区和 10 家企业“两业”融合试点,新增两化融合管理体系 对标企业 100 家、贯标企业 30 家。推动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综合试点创建,确保 国家标准化改革创新先行区建设圆满收官。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 培育壮大家政服务、托育托幼、健康养老等“幸福产业”,推进各类服务机构规范化标 准化发展。以服务业“两区”提质升级为重点,全力推动现代物流、文化旅游、检验检 测、信息服务、健康养老等服务业重点领域加速发展。四是积极发展数字经济。大力推 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产业发展,组建信息化产业联盟,加快构建鲲鹏产 业生态体系,加快 5G 网络基础设施和产业布局。加快产业数字化,推动工业互联网标 识二级节点建设,推进企业“上云用数赋智”全覆盖,大力开展产业园区数字化改造, 力争上云企业突破 1 万家。以建设新型智慧城市为突破,推动数字经济示范应用,依托 城市智慧大脑建设,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智慧环保、智慧交通、智慧医疗等智慧城 市应用。 (三)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全面提升创新能力。聚焦企业、人才、平台、载体等关 键环节,加强科技开放合作,提升创新服务水平,充分激发创新创造活力。一是集聚高 端创新资源。推动与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共建智能制造创新研究院落地实施,发 挥中科院微电子研究所(许昌)人工智能联合实验室技术优势,加快技术成果转化和应 用。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举办产学研合作对接交流会、技术推介会,促进更多 先进科技成果在我市转移转化。开展对德技术合作,争取和实施一批河南省国外智力引 进项目,解决一批技术难题和需求。深入实施“许昌英才计划”2.0 版,新引进创新创 业人才(团队)20 个以上,新增院士工作站、中原学者工作站 1-2 个。二是培育壮大 创新主体。深入落实培育创新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春笋”计划,优 化提升孵化培育、政策培训、企业认定等服务,新增高新技术企业 100 家左右、科技型 中小企业 100 家以上,培育壮大一批省级创新龙头企业、 “瞪羚”企业和科技“雏鹰” 企业,加快形成“微成长、小升高、高变强”梯次培育的创新型企业集群。加大企业研 发投入财政奖补力度,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重大创新平台申建等优惠政策。 三是建设完善多层次创新载体。争取许昌国家高新区获批,引导人才、技术、资金、项 目等各类创新要素向高新区集聚,打造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产业集群发展的高端平台, 积极融入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引导、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设技术创新中心、重 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重点在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硅碳新材料等领域组建新型 研发机构。加强科技孵化平台建设,做大做强一批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和星创天 地。积极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全面提升科技创新水平。四是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深入 实施研发投入提升专项行动计划,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大型科研仪器设施共享使用 奖补等优惠政策,鼓励引导企业持续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深化科技与金融合作,用好“科 - 11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技贷”“科技保”等政策,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为更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 融资支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开展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市场知识产权执法活动, 争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 (四)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营造高品质生活环境。坚持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着力提升城镇化质量和水平,使更多人民群众享有安全健康、较高品质的城市生活。一 是加快郑许一体化发展。积极融入郑州都市圈建设,争取更多事项、项目纳入郑州都市 圈产业、交通、公共服务等专项规划,加快推进郑许“六大对接”。加快郑许市域铁路 许昌段建设,推进绕城高速、郑南高速郑州至许昌段等 4 条高速公路建设,有序实施 6 个市域铁路站点小镇、忠武路沿线、“双创”宜居示范区魏都片区等重点区域开发。加 快许港产业带建设,推动《许港产业带发展规划》尽快获批,扎实推进平安智能制造科 技园等项目。二是推进高品质城市建设。高质量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优化全域及中心城 区空间布局,扎实做好城市设计和专项规划。深入实施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开展城市更 新行动,加强城市和建筑风貌管理,推进窨井盖、城镇危房等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 滚动实施一批水电气暖管网、城市交通、污水垃圾治理、城市停车场、城市绿地等公共 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大力实施森林 许昌生态建设,统筹推进生态廊道建设、山区生态修复、中心城区绿化等,完成 11 万 亩建设任务。三是提升城市经营管理水平。完善城市管理“市区一体、市区联动”的机 制体制,制定出台《许昌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2.0 版本)》 ,打造天宝路、学院路等 7 条精细化管理示范街,推动数字城管向智慧城管升级,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智能化 管理水平。扩大生活垃圾分类覆盖范围,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 50%,积极 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向农村延伸。开展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小城镇环境质量和空间 品质,探索建立符合各地实际的现代小城镇治理体系。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治污、交通秩 序治堵、市容卫生治脏、公共服务治差,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 果。四是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县域经济工作推进机制,落实权限下放、 财政转移支付等支持政策,接续开展县域治理“三起来”示范县创建活动,总结推广高 质量发展的典型经验,推动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市政公用 设施提挡升级、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积极创建返乡创业示范县、示范园区,发展壮 大“回归经济” 。加快鄢陵国家级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建设。 (五)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坚持把确保重要农产品特别 是粮食供给作为首要任务,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筹推进 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 过渡期内“四个不摘”要求,持续抓好产业、消费、就业、金融等政策落实,健全防止 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员及时发现、及时帮扶,确保低收入人群收 - 12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入长效稳定、政策精准落实落地、脱贫成效持续巩固。推进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 效衔接,发挥各县(市、区)优势特色,建设一批乡村振兴示范区。二是加快发展现代 农业。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新建高标准农田 6.1 万亩,农业主推技术 到位率达到 95%以上,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 670 万亩以上,粮食产量稳定在 280 万吨以 上,坚决扛稳国家粮食安全责任。以“六高” “六化”为方向,调整优化农业生产布局, 优质强筋小麦种植面积稳定在 100 万亩。加大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力度,加强设施农 业用地监管,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 、防止“非粮化”。持续推进绿色品牌农产品“五 个一”行动计划,新增绿色食品 30 个、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 1 个,争创全国特色农产 品优势区。力争创建国家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 1-2 个,省级美丽牧场 1-2 个。强 化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等载体建设,力争申报创建 1 个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 园。三是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有序推进乡镇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开展全域国土综 合整治试点。加快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新改建提升农村公路 150 公里,打通农村公 路“断头路”263 公里;分步推进农村 5G 网络建设,实现乡镇、农村热点区域覆盖。开 展乡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持续开展村庄清洁 行动,提高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能力,完成 6.5 万户户厕改造任务,农村自 来水普及率基本达到 100%,争创省级美丽小镇 3-5 个、美丽宜居乡村 20 个以上。四 是持续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动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新 增示范性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100 家,培育高素质农民 1500 名。 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持续推进“一宅变四园”,探索推 进存量宅基地有偿退出。用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盘活农村资源资产,发展壮 大村集体经济,实现集体经济收入“空壳村”清零。全面完成农业综合执法改革任务。 五是加快城乡融合发展。落实《许昌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加快构建城 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扎实推进“5+1”改革,着力破解乡村振兴“人、 地、钱、技”要素制约,加快打通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制度性通道。开展试 验区改革创新,梳理上报一批需要上级支持的改革事项清单,积极争取上级授权。以城 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配套为重点,深入谋划一批城乡融合发展项目,争取国家 和省资金支持、政策倾斜。 (六)纵深推进改革开放,持续增强发展活力。发挥改革的突破和先导作用,推进 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改革和开放相互促进,不断激发新活力打造新优势。一是深入推 进重点领域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压减行政审批事项和审批时间,推进政务 服务标准化和流程再造。进一步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更大力度推动政务服务数 据整合共享,更大范围实现“一网通办”和“最多跑一次” ,全面提供“24 小时不打烊” 在线政务服务。加强“i 许昌”平台建设和推广,实现线上服务事项 450 项以上。加强 - 13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信用信息及时全量归集共享,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 制,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制度。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加快市 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制定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规则办法,推进全流程智慧 交易,全面提升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加快建立现代 企业制度,持续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加快市属国有投资公司市场化 改革步伐。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扎实做好营 商环境评价和整改提升工作。深入推进“四个一百”专项行动和民营企业“两个健康” “一联三帮”行动,因时应势更新完善企业帮扶政策,全面帮促民营经济纾困解难、提 质增效。优化金融市场服务,搭建金融服务共享平台,完善主办银行制度和债委会帮扶 纾困机制;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扩大调贷资金规模,创新信用贷款、小额循环贷款等金融 产品,着力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全面落实政商交往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拓宽规 范化机制化政企沟通渠道。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确保 民营企业享受平等的准入标准和优惠政策。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健全清理和防 止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的长效机制。三是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进一步提升 对德合作层次,加强与德国企业、行业协会等机构的交流合作,深化现有合作成果,拓 展投资、贸易、技术等方面的合作,推动对德合作逐步向对欧合作拓展。加快中德(许 昌)产业园和中德(许昌)中小企业合作区建设。加大精准招商力度,围绕特色优势产 业转型升级、重点新兴产业培育壮大,组织灵活多样的“线上+线下”招商活动,拓展 “靶向”招商、委托招商、以商引商等招商方式,强力推进“京津冀” “长三角” “粤港 澳大湾区”等重点区域定向驻点招商,深化拓展豫沪合作。积极组织参加国家、省举办 的重大经贸活动,继续依托三国文化旅游周、花博会、钧瓷文化节等节会开展特色招商。 (七)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增进人民福祉。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加强普惠性、 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办好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实事,夯实共享发展的基础。一是 稳定和促进就业。加强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抓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 民工、返乡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做好特岗教师、选调生、“三支一扶”等基层就 业招募工作,力争全市新增城镇就业 4.9 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2 万人。大 力开发公益性岗位,托底帮扶就业困难人员,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保持为零。 完善提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推进“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应用,完善各级 人才招聘市场、公共实训基地、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等服务平台,全年完成职业技能 培训 10 万人次、培养高技能人才 4600 人。二是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构建基本公共 服务体系网络,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积极推进县城城镇化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 行动。全面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攻坚,优化调整学校布局,新建改扩建中小学 29 所、幼儿园 20 所;稳妥推进校长职级制、教师“县管校聘”、集团化办学等重点改革事 - 14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项;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教师流动机制。扎实推进河南农大二期工程、中原 科技学院、市委党校建设。实施公共文化服务提升工程,提升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文化设 施管理服务效能,加快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推动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完善提升 中心城区“15 分钟健身圈”,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实施健康许昌行动,组建以市中 心医院为龙头的市级城市医疗集团,加快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推进分级诊疗制度; 建好市级“四所医院”和县级“三所医院”,积极创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或医学中心; 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健全医疗救治和物资保障体系,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 力。健全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发展农村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推 动敬老院公建民营改革。三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完善落实养老、 失业、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适当提高基础 养老金最低标准,放宽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完善特困群众保障机制,持续做好低保、 特困人员、困难残疾人等各类困难群体的救助保障工作,切实解决特困群众实际困难。 加强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测,加大保供稳价力度,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 挂钩联动机制。四是持续提升生态保护质量。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加快产业、能源、 运输、用地结构调整,强化细颗粒物、臭氧等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开展 工业污染、燃煤污染、移动污染源等专项治理行动,实施中心城区煤电清零计划,确保 完成空气质量年度目标任务。深入实施“四水同治”,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提 标改造,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确保断面稳定达标。严格建设用地准入,做好土壤污 染源头防控和隐患排查,推进污染地块治理修复,确保受污染耕地和建设用地污染地块 安全利用率均达到 100%。大力推进节能降碳,研究制定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深化“无 废城市”建设,加快推进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和工业固废、农业固废等方面 的制度建设、标准制定和产业培育。科学编制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规划,围绕伏 牛山片区、颍河、南水北调中线干渠沿线等重点区域,实施天然林保护、矿山修复、小 流域综合治理等生态修复工程,开工建设颍河、鹤鸣湖国家湿地公园。五是防范化解各 类风险。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确保 不出现规模性输入和反弹。健全地方金融监管、风险防范和处置机制,稳妥做好高风险 金融机构风险化解处置,有效防控企业债务风险,坚决防范和化解非法集资风险。坚决 兜牢财政风险底线,切实保障“三保”支出。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深 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扎实开展国家安全发展 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和应急保障体系,加快全省矿山事故区 域性救援(禹州)中心建设。增强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不断提升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水 平,有序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加大矛盾纠纷源头防范化解力度,及时预 防化解各类群体性事件。 - 15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专栏 2:2021 年许昌市重点民生实事 ▲稳定居民就业。新增城镇就业 4.9 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2 万人。 ▲实施惠民医疗工程。对 60 周岁及以上独生子女家庭父母、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父母进行住 院护理补贴。免费为全市符合条件的新生儿提供耳聋基因芯片筛查。农村适龄妇女、纳入城市 低保范围的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各筛查 4.19 万人。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 儿疾病筛查,对筛查出的高风险孕妇进行免费产前诊断。 ▲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对符合康复条件的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开展康复救助,全年 救助 840 人以上。 ▲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改造提升城镇老旧小区 22500 户。支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 新建改建热力管网 9 公里。 ▲提升城市宜居度。中心城区打通 5 条断头路,提升 16 条道路,改造 7 条背街小巷,新增 绿化面积 1509 亩、绿道 20 公里以上,新增公共停车泊位 600 个以上。开展窨井设施隐患排查, 全年更换改造存在安全隐患的窨井设施 10000 个。 ▲加快补齐农村教育短板。招聘农村特岗教师 500 名以上。建设农村教师周转宿舍 540 套 以上。新建、改扩建寄宿制学校 15 所。 ▲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完成 220 个自然村通硬化路,实现全市 20 户以上具备条件的自然村 100%通硬化路。完成 181 个配电台区升级改造,新建、改造 10 千伏及以下线路 181 千米。 ▲加快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市、县、乡公益性公墓全部建成投用,实现三级公益性公墓 全覆盖。 ▲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打造许昌莲城智能体标准体系,完 成 6 个智慧场景应用。完成“豫事办”分厅建设,“i 许昌”线上服务事项达到 450 项以上。新(改) 建 5G 基站 2200 个。 ▲扩大村(居)法律顾问服务面。全市专业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的比例达到 90%以上。 - 16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许昌市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许政〔2021〕6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 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和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有效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强省建设的意见》(豫政〔2020〕41 号) , 全面提升气象保障“智造之都、宜居之城”建设的能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加 快推进我市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 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建设 高水平气象现代化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突出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 弱项,坚持趋利避害并举,做到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 灾第一道防线作用,为加快推进“智造之都、宜居之城”建设、保障许昌经济社会高质 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气象支撑。 (二)发展目标。到 2025 年,基本实现保障有力、技术先进、更加开放、人民满 意的气象现代化,气象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整体实力位居全省前列,气象保障乡村振 兴全省领先,气象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成效显著。天空地一 体化的精密气象监测行政村(社区)全覆盖,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到 95%以上;无缝隙 智能化的精准气象预报预警重点区域全覆盖,暴雨等预报准确率比“十三五”时期提高 5%;高质量智慧型的精细气象服务重点领域全覆盖,预警信息发布到村到户到人;多 功能立体化人工增雨(雪)作业影响面积全覆盖,人工防雹作业重点保护面积达到烟叶 种植区面积的 85%;应用型开放式科技创新对气象现代化贡献率明显提升,气象装备和 人才队伍建设达到全省领先水平。到 2035 年,全面建成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河南先行 区和气象保障乡村振兴示范市。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现代气象业务建设,夯实高水平发展基础。 1.提升气象监测精密度。发展综合、智能、协同观测业务。优化气象观测站网布 局,完成襄城、鄢陵国家气象观测站迁建和许昌新型天气雷达建设任务,提高中小尺度 - 17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突发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能力。建立城市智能气象观测系统。完善农业气象综合监测网 络。建立生态、交通、旅游等专业气象观测网。深化社会化气象观测应用。实施“台站 提质”行动,提升基层气象台站综合监测、预报预警和服务能力。强化气象探测环境保 护工作。(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广电和 旅游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局、水利局、无线电管理局等部 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提升气象预报精准度。实施精准化气象防灾减灾工程。强化数值预报产品 的解释应用和本地预报预警指标的建立,提高气象预报精准化水平和暴雨、强对流等灾 害性天气预警水平,预警时间提前 45 分钟以上。加强 10-45 天预测能力建设,提高防 汛抗旱气象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应急管理局、水利局、发展改革委、财 政局、科技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 3.提升气象服务精细度。组建许昌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建设市县两级 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立权威、畅通、高效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渠道,构 建集约响应、快速联动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和发布流程,提高预警信息覆盖面。 依托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强化气象、应急、水利、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等部门预警信 息共享,健全重大灾害预警信息“叫应”机制。开展基于新基建的智慧气象服务工作。 加强媒体、通信运营企业与气象服务信息发布平台有机联动,增强气象服务信息传播效 果。大力发展气象信息服务产业。开展市县气象业务服务布局调整优化试点工作,构建 业务服务流程明晰、定位明确、集约高效、特色鲜明的市县业务服务新格局。(责任单 位:市气象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应急管理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 4.提升气象科技创新能力。将气象科技创新纳入各级政府科技创新总体规划与评 估体系。依托许昌市应用气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气象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开展专项课 题研究,充分发挥创新平台集聚资源、开放联合的作用,加强气象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提升气象科技支撑能力。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气象局、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和各县〔市、 区〕政府〔管委会〕) (二)提升气象防灾减灾能力,防范气象灾害风险。 1.加强城市气象灾害风险防范。开展新型智慧城市气象服务。建设城市内涝气象 监测预警系统,完成市县两级暴雨强度公式修编。开展极端天气对供水、供电、供暖等 安全运行的影响评估工作,建立风险预警联动工作机制。开展许昌主城区通风影响评估, 完成通风廊道规划设计。加强区域性建设、重大规划和重点工程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 提升重大活动和重大工程气象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住 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发展改 - 18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革委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 2.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风险预警。完成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区划工作。健全气 象防灾减灾体系,将气象灾害防御管理纳入乡镇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推进基层气象防灾 减灾标准化建设。巩固提升市县两级气象科普教育基地创建水平,力争将许昌国家基本 气象站和许昌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服务中心创建成省级气象科普教育基地。 (责任单位: 市应急管理局、气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科技局、科协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 府〔管委会〕 ) 3.加强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气象灾害风险防范。完善公路、铁路等交通气象风险 预警业务体系。建设 4A 级以上旅游景区和中小河流洪水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服务系统。 做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许昌段气象保障工作。将防雷安全纳入各级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制 和考核评价体系。推进山洪和地质灾害易发区等重点区域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工作,加强 灾害发生机理和预警技术研究。(责任单位:市气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 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财政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 委会〕) (三)提升生态文明气象保障能力,服务“宜居之城”建设。 1.提升生态气象支撑保障能力。实施生态文明气象保障工程。加强国土空间规划 和“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管控气象保障。围绕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点工程,发展生态修复型人工影响天气业务。 合理开发利用气候资源,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建设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监测、 评价和预报系统。推进天然氧吧、特色气候小镇等建设。开展生活、康养等气象指数服 务。做好高分卫星气象应用工作。建立气候服务和生态遥感服务体系,开展精细化气候 服务、生态气象服务。开展地方生态审计和生态质量气象评估工作。建立绿色 GDP 气象 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工作。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生态环境局、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卫生健康委、审计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 2.提升大气污染防治气象保障能力。推进许昌生态环境气象中心建设,开展雾霾 中长期趋势预测和气象条件评估,建立臭氧污染气象条件和浓度预报预测业务。完善大 气污染防治协同机制,强化气象在重污染天气和突发环境事件应对中的保障作用。(责 任单位:市气象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四)提升乡村振兴气象保障能力,提高为农服务水平。 1.完善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健全“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农村 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充分发挥各地、各部门、各行业的作用,统筹做好气象灾害监测预 报、预警发布、应急处置和风险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农村趋利避害水平。围绕乡村振兴 示范村、示范带、示范片创建,开展气象保障乡村振兴示范行动。(责任单位:市气象 - 19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局、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提高粮食生产气象保障能力。实施高标准农田气象保障提升工程。加强农业气 象服务能力建设,建立精细化农业气象服务产品体系,提高粮食全产业链气象保障水平。 创新农业保险气象服务机制,开展农业保险气象服务。(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农业农 村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3.做优特色农业气象服务品牌。开展特色农产品气候品质认定,打造襄城烟叶、 禹州中药材、鄢陵花卉、长葛小麦“气候好产品”等系列国家气候标志品牌。建设河南 省烤烟气象服务中心、河南省烤烟气象服务重点实验室和襄城县烤烟气象服务科学试验 基地,形成一中心、一室、一基地的烤烟气象服务新模式。结合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 打造高标准特色农业气象保障先行区,提升现代农业气象科技示范园支撑保障能力。开 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气象服务提升行动。建设数字乡村智慧气象科普系统,加强气象为农 服务教育培训。实现直通式气象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 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 (五)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提高作业水平和效益。 1.提升人工影响天气现代化水平。实施中部区域(许昌)人工影响天气能力提升 工程,推进地面作业装备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建立智能精准的人工影响天气 业务系统和安全管理平台。扩大人工增雨飞机作业覆盖面,提高空中云水资源利用能力 和地面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科学性、精准性、安全性及作业效益。聚焦生态系统保护需 求,针对西部山区、湿地公园等重点生态区以及重要水系工程建设,实施人工影响天气 生态修复和水资源开发能力提升工程。聚焦烟叶生产和空气质量改善,完善烟叶防雹、 大气污染防治等人工影响天气专项保障体系建设,建立专项作业效果评价系统。(责任 单位:市气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生态环境局、烟草专卖局等部门和各县〔市、 区〕政府〔管委会〕 ) 2.健全工作机制和监管体系。禹州市、长葛市、鄢陵县、襄城县和建安区要健全 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机构,完善人员队伍管理体制和保障机制。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 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健全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完善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加强作 业装备、弹药采购、运输、存储、使用等安全管理,落实作业人员备案和培训制度。完 善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 市气象局、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和各县〔市、 区〕政府〔管委会〕 )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气象工作,落实上级气象部 门和地方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加强对气象工作的领导,完善推动气象事业高质量发 - 20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展的体制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完善工作协调机制,着力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 题,确保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二)强化政策支持。将气象事业发展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推 动相关内容列入专项规划,加强气象重点工程建设要素保障。落实《河南省财政厅河南 省气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气象事业双重计划财务体制的通知》 (豫财农〔2015〕6 号)要 求,为推进我市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建设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支持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凝聚发展合力。深化与省气象局合作,落实合作联席会议制度,推进气象重 点项目、重点工程实施。完善市级层面工作机制,推进气象与应急管理、农业农村、发 展改革、工信、水利、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卫生健康、文化广电和旅游等方面深度融 合发展,建立健全多部门合作机制,形成发展合力。 许昌市人民政府 2021 年 4 月 25 日 - 21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许昌市人民政府 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 许政〔2021〕7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 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 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市七届人大七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做 好今年政府工作,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现就《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 提出分工意见如下: 一、落实 2021 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主要预期目标 (一)总体要求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 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 书记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 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 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 目的,坚持系统观念,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 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努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坚持 扩大内需战略,强化科技战略支撑,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持续以党建高质量推动发展 高质量,加快建设“智造之都、宜居之城”,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 成绩庆祝建党 100 周年。(市政府各部门分别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二)今年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2.生产总值增长 7.5%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 7. 5%以上,固定资产投 资增长 6. 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 9%,居民消费价格涨幅 3%左右,一般公共预 算收入增长 5%,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 1. 3 个百分点左右,单位 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 3%左右,进出口总值稳定增长,城镇新增就业 4. 9 万人,城镇 调查失业率控制在 5. 5%左右,粮食产量保持在 280 万吨以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 下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2 月底前完 成) - 22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二、聚焦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着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三)加快发展现代工业 3.实施鲲鹏计算、节能环保、硅碳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及网联汽车、智能 装备、5G、新一代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链现代化培育计划,提升装备制造、食品、发制 品等优势产业能级,推动建材、轻纺、化工等传统产业绿色提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4.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落实“十百千”转型升级创新专项,采用“揭榜挂帅” 新机制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升工业基础能力。 (市科技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培育壮大黄河鲲鹏产业,汇聚更多 配套企业,提升“Huanghe”品牌系列产品规模化生产能力。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 工业和信息化局、建安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 推进)推进智能化改造,争创省级智能制造试点 10 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12 月底前完成)抓好智能电梯产业基地、平煤隆基 5GW 高效单晶硅电池片等重大项目,培 育千亿级产业集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 会、襄城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以精工细作 提升制造品质。(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四)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5.深化“两业”融合,提升工业设计、技术研发、咨询评估、法律服务等生产性 服务业发展水平,完善创业扶持、金融服务、检验检测等服务功能,做大做强供应链平 台,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 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司 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6.培育壮大家政、育幼、养老、健康、旅游等“幸福产业”,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 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五)积极发展新经济 7.推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产业发展,加快 5G 网络基础设施和产业 布局,组建信息化产业联盟,积极构建黄河鲲鹏产业生态体系。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推动 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加快工业互联网发展,力争上云企业突破 1 万家。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12 月底前完成) 8.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深化数字经济示范应用,加快莲城智能体建设,丰富 “互联网+政务” 、智慧环保、智慧交通等智慧城市应用场景。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 - 23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六)强化产业载体平台建设 9.实施产业集聚区“百园增效”行动,着力提升亩均收益,打牢产业集聚区规划、 用地政策体系两项基础,打赢存量低效用地盘活、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两场攻坚战。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10.实施服务业“两区”高质量发展行动,加快服务业“两区”提质升级。(市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三、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着力提升发展新动能 (七)集聚高端创新资源 11.积极对接创新优势区域,深化与中科院、北理工等知名高校院所合作,开展创 新资源共享和科技联合攻关,打造科技创新共同体。加强产学研合作,吸引国内外一流 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科技研发平台、大型企业及其研究机构,在我市设立或共建新型 研发机构。 (市科技局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八)培育壮大创新主体 12.实施培育创新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春笋”计划,优化提升 孵化培育、政策培训、企业认定等服务。新增高新技术企业 100 家左右、科技型中小企 业 100 家以上。培育壮大一批省级创新龙头企业、“瞪羚”企业和科技“雏鹰”企业, 加快形成“微成长、小升高、高变强”梯次培育的创新型企业集群。(市科技局、市财 政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2 月底前完成) (九)建设完善创新载体 13.复制推广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20 条支持政策,让更多科技型企业享受 “政策红利” 。采取经费配套、后补助、奖励等方式,引导支持企业建设技术创新中心、 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加强 科技孵化平台建设,做大做强一批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和星创天地。(市科技局 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十)深入实施英才计划 14.完善柔性引才机制,建立以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与团队激励机制,新引进一 批创新创业人才(团队) ,新增院士工作站、中原学者工作站 1—2 个。(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2 月底前完成) (十一)优化创新创业环境 15.实施研发投入提升专项行动计划,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大型科研仪器设施 共享使用奖补等优惠政策,鼓励引导企业持续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深 - 24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化科技与金融合作,用好“科技贷”“科技保”等政策,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 为更多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市科技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许昌市中心支 行、许昌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四、充分挖掘内需潜力,着力保持经济稳定增长 (十二)千方百计保护市场主体 16.深化“四个一百”专项行动,密切关注市场主体感受,及时完善企业帮扶政策 “工具箱” ,落实各项减税降费让利政策,精准为企业纾困解难。 (市“四个一百”专项 行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17.加大企业上市扶持力度,实现直接融资 135 亿元。(市金融工作局、市财政局 按职责分工负责,12 月底前完成)畅通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渠道,引导金融机构扩大信贷 投放,进一步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许昌市中心支行、 许昌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十三)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18.实施投资行动计划,围绕先进制造业、新型城镇化等 6 大领域,抓好 220 个以 上重点项目,完成年度投资 1100 亿元以上。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相关部门按职 责分工负责,12 月底前完成)扎实做好项目服务,实行“要素资源跟着项目走”,抓好 能信热电异地升级改造等重大项目建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相关部门、襄城 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优化重点项目评估考核制度,开展项目观摩、 “四比四看”活动,提升项目建设水平。着眼补短板、强功能、增后劲,深度谋划储备 一批体量大、牵引力强的重大项目,稳步提高项目储备总量和质量。(市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十四)全面促进消费 19.发挥耐用消费品的带动作用,增加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促进商品消费潜力 释放。扩大县乡消费,高标准建设城乡高效配送示范城市,加快完善农村流通体系,促 进城乡商品和服务双向流通。 (市商务局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培育发展新兴消费业态, 完善“互联网+消费”生态体系,积极推进网络零售、在线教育、远程医疗等线上消费。 (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适当增加 公共消费,提高教育、医疗、养老、育幼等公共服务支出效率。 (市财政局、市教育局、 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十五)推动外贸平稳增长 20.发挥国家级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作用,办好第 3 届发制品跨境电商大会,提 升发制品出口优势。扩大机电产品、农产品、纺织品出口份额,优化出口产品结构。鼓 - 25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励外贸企业开发新兴市场,支持适销对路的出口产品开拓国内市场,推动内外贸融合发 展。(市商务局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五、突出宜居之城建设,着力提升新型城镇化水平 (十六)深入推进郑许一体化 21.积极融入郑州都市圈建设,加快实施郑许一体化发展规划,持续加强“六大对 接”,推动郑许一体化取得更大实质性进展。加快许港产业带建设,推动《许港产业带 发展规划》获批,抓好平安智能制造科技园建设。(市郑许一体化发展工作办公室、市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年内持续推进)加快郑许市域铁路许昌段建设,推进绕城高速、郑南高速郑州至许昌段 等 4 条高速公路建设,有序实施 6 个市域铁路站点小镇、忠武路沿线、 “双创”宜居示 范区魏都片区等重点区域开发。(市郑许一体化发展工作办公室、市交通运输局、市建 投公司、魏都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十七)着力提升城市品质 22.高质量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城市设计,走紧凑型、内涵式发展路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 进)深入实施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开展城市更新行动。实施路灯照明、园林绿化、高速 出入口等提升工程,抓好毓秀路、天宝路等 8 条主干道路功能完善工程,扎实推进 125 个老旧小区改造。(市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坚持“房住不炒”,促 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建立统一的 土地储备机制,提高土地“大收储”管理水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年内持续 推进)深入推进城市“四治”,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扎实推进国家公交都 市、全域海绵城市等创建工作。完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提升城市精细化、智能化 管理水平。(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教育局、市 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体育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民政局、市创文办、市住房和城 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十八)加快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23.强化县域产业支撑,支持各地发挥比较优势,培育壮大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集 群。创建返乡创业示范县、示范园区,发展壮大“回归经济”。加快县城发展,提升承 载能力,积极承接农村人口转移,深化县域治理“三起来”示范创建。加快鄢陵国家级 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建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按职 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24.加强小城镇建设管理,实施乡镇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全面开展小城镇环境综合 - 26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整治,提升小城镇生产生活生态质量。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相关部门、各县(市、 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着力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十九)高标准建设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 25.深入落实试验区改革实施方案,务实推动“5+1”改革,破解乡村振兴“人、 地、钱”要素制约,促进城乡生产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 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进农村集体 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探索宅基地、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用好农村 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盘活农村资源资产,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市农业农村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二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26.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 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持续加强产业帮扶,促进扶贫 产业提档升级,以乡村振兴接续推进脱贫村发展。(市扶贫办、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 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二十一)坚决扛稳粮食安全重任 27.推进新时期国家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开展粮食作物新品种技术攻关,新建高 标准农田 6. 1 万亩,粮食面积稳定在 670 万亩以上。(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科学院按 职责分工负责,12 月底前完成)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实施优质粮食工程,促进粮食产 业高质量发展。 (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严格耕地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 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二十二)持续提高农业质量效益 28.实施绿色品牌农产品“五个一”行动计划,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 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等载体建设。(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培育壮大新 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工商资本到农村办企办社,培育示范性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 100 家。 (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2 月底前完成) (二十三)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29.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编制,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分类推进村庄建设。(市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深入开展农村人居 环境整治,推进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提高垃圾、污水处理能力,完成 6. 5 万户省定户厕 改造任务。 (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 月底前完成)加快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推进“四好农村路”全域创建,新改建农 - 27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村公路 150 公里,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基本达到 100%。 (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按职责 分工负责,12 月底前完成)规范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排查整治农村房屋安 全隐患。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年内持续推进)深化文明村镇创建,提升乡风文明。(市创文办、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 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七、深入推进改革开放,着力厚植发展新优势 (二十四)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30.务实推进教育综合改革,深化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全面推开校长职级制,推动 集团化办学深度融合。(市教育局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全面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强化公立医院公益性导向,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年内持 续推进)扎实推进市属国有投资公司市场化改革。(市财政局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加 快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推进平台交易全覆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年 内持续推进)进一步深化财税金融、文化、价格等领域改革。(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市金融工作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 推进) (二十五)深入推进开放招商 31.落实“二分之一”工作法,加大专题招商力度,拓展豫沪合作,深化长三角、 珠三角、京津冀地区交流合作,掀起谋开放抓招商新高潮。大力实施精准招商,聚焦重 点产业延链补链强链,精准引进优质项目,提升产业承接水平。创新招商模式,推进网 上招商、专业招商、委托招商、以商招商,探索发展“飞地经济”。深化对德合作,加 快中德(许昌)产业园和中德(许昌)中小企业合作区建设。(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 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32.加快开放平台建设,确保保税物流中心(B 型)封关运行,积极申建许昌综合 保税区、中国(河南)自贸区联动创新区,扎实推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建设。(市 商务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许昌市中心支行、许昌银保监分局、许昌海关按职责分工 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二十六)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33.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清理重复、变相和违规审批,持续规范行政审 批事项和压减审批时间,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和政务流程再造。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 加强“i 许昌”平台建设应用,推动更多事项“一网通办” “掌上可办” 。 (市政务服务和 大数据管理局负责,年内持续推进)着力营造法治诚信环境,政府带头守信践诺,引导 全社会树立契约精神。(市政府各部门分别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完善营商环境评价体 系,实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持续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市政府 - 28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 推进) (二十七)壮大民营经济 34.深入开展“两个健康”“一联三帮”行动,精准施策纾困解难,助推民营经济 提质增效。全面落实政商交往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推动政企沟通交流规范化机制化。 (市政府各部门分别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完善培养和激励机制, 激发企业家创新创业活力。实施企业培育行动,新增“小升规”企业 100 家、“隐形冠 军”企业 50 家、省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15 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12 月底前完成) 八、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改善环境质量 (二十八)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35.持续推进空气质量提升行动,突出标本兼治,抓好重点企业、重点时段、重点 区域管控,加快产业、能源、运输、用地和农业投入结构调整,从源头治理环境污染, 确保完成省定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市污染防治攻坚办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年 内持续推进)深入实施“四水同治”,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大力推进“美丽河湖”保护 与建设,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提标改造,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推进地表水 质持续改善。严格土壤污染源头风险防控,加快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市污染防治攻坚 办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二十九)加快建设森林许昌 36.持续开展国土绿化,加强生态廊道建设,推进“果树进村”,完成林业生态建 设 11 万亩,力争在全省率先全域建成“省级森林城市”。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 市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三十)强化节能减排降碳 37.研究制定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推进重点领域低碳化。坚决压减高耗能高排放 行业产能,推动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和绿色化改造,持续降低万元生产总值能耗。推动以 煤为主的能源体系全面转型,大力发展新能源。(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 持续推进) 38.优化运输结构,加快“公转铁”步伐,开工建设禹州矿山专用铁路线,加快长 葛大周“空铁公水”多式物流园规划建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禹州市政府、长葛 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39.深化“无废城市”建设,推进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和工业固废处理 - 29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的标准制定和产业培育,探索打造“许昌模式” 。 (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城市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九、兜牢基本民生底线,着力增进人民福祉 (三十一)扎实办好民生实事 40.一是稳定居民就业,二是实施惠民医疗工程,三是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四 是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五是提升城市宜居度,六是加快补齐农村教育短板,七是完善农 村基础设施,八是加快公益性公墓建设,九是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十是扩大村(居) 法律顾问服务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残联、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司法局按职责分工 负责,12 月底前完成) (三十二)稳定扩大社会就业 41.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落实失业保险普惠稳 岗返还政策,深入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2 万人,城镇“零 就业家庭”动态保持为零。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困难家庭等重点 群体就业帮扶工作。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和劳动监察,保障劳动者待遇和权益。(市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三十三)全面推进教育新三年攻坚 42.实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行动,扩充高中阶段教育资源和城市学校学位,大 力发展职业教育。实施“六个一百”培育工程,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推进学校布局优 化调整,新建改扩建中小学 29 所、幼儿园 20 所。抓好教师“两房”建设,切实改善农 村教师居住条件。加大困难学生资助力度,让每个孩子都能接受优质公平的教育。(市 教育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支持许昌学 院等高校发展,扎实推进河南农大二期工程、中原科技学院、市委党校建设。(市教育 局、市委党校、建安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 进) (三十四)深入推进健康许昌建设 43.加快市级“四所医院”和县级“三所医院”建设。依托全市两家三甲医院争创 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或医学中心。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 力。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加强中医院建设管理,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完善疾病 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市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县级公共卫生医学中心,提高应对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能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 责,年内持续推进)加快市体育会展中心建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升竞技体育 水平。 (市体育局、建安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 30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三十五)推进文旅融合发展 44.实施公共文化服务提升工程,拓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成果。深 入挖掘许昌特色文化内涵,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持续擦亮三国文化、钧瓷文化、生态康 养品牌,构建“一城一都一区二带”发展新格局。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牵头,各县(市、 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三十六)提升社会保障能力 45.落实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 统筹。及时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工伤职工待遇和优抚对象抚恤标准,适度提高城乡低 保标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按职责分工负 责,年内持续推进)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特困人员、残疾人关爱服务体 系,加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工作。(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妇联、市残 联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完成省定 5565 套棚改任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负责,12 月底前完成)规范住房租赁市场,落实支持租赁住房建设和长租房政策,保障 困难群体基本居住需求。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十、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着力筑牢安全发展屏障 (三十七)慎终如始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 46.继续毫不放松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加强进出口、冷链物流等重 点场所关键环节管控,强化重点人群排查管理和防控物资储备,加强核酸检测能力建设, 做好疫苗接种工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有 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三十八)防范化解各类风险 47.抓好金融风险防控,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稳妥防范化解企业风险,强 化资产负债约束,维护良好信用环境。(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许昌市中心支行、许 昌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兜牢政府债务风险底线,有效化解政府 隐性债务,高度关注县级财政运行状况,切实保障“三保”支出。(市财政局牵头,各 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三十九)抓实抓牢安全生产 48.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抓好交通、 煤矿、消防、建设工地等重点领域安全防范,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 事故发生。(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 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扎实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强化应急管 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加快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市 应急管理局牵头,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气象局、市防震减灾中心、市住 - 31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四十)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49.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市民政 局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机制,扎实做好信访积案化解和信访维稳工作。(市信访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按职 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化扫黑除恶行动,严厉打 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年内持续推进)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好国防教育、国防动员、人民防空、退役军人 事务、双拥共建等工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教育局、市人防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年内持续推进)支持外事、侨务、港澳、对台工作。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 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更好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 推进)加强民族宗教、统计、史志、档案、气象、地震、邮政、援疆等工作。(市民族 宗教局、市统计局、市地方史志编纂室、市档案局、市气象局、市防震减灾中心、市邮 政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十一、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四十一)持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50.坚持政治为本。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增 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 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坚持法治为上。贯彻全面依法 治国基本方略,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 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 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严格按制度、按程序办事,把政府活动全面纳 入法治轨道。坚持落实为要。发扬实干精神,深入倡树“高效率、快节奏、勇担当、抓 落实”作风,做到说了算、定了干,确保干一件、成一件。坚持“功成不必在我、建功 必须有我” ,不搞“形象工程” “政绩工程” ,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责任担当, 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努力把大事办好、急事办妥、难事办成。坚持廉洁为 重。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 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 。厉行勤俭节约,持续压缩一般性支出, 用政府的“紧日子”换取群众的“好日子”。深化政务公开,加强审计监督,做到公正 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永葆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 (市政府各部门分别负责, 年内持续推进)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我市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我 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 - 32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府、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团结和依靠全市人民,发扬为民服务孺子牛、创新 发展拓荒牛、艰苦奋斗老黄牛的精神,开拓创新、砥砺奋进,乘风破浪、扬帆远航,奋 力建设“智造之都、宜居之城”,为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绚丽篇章增添许昌光彩, 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 100 周年。一是务必高度重视。《政府工作报告》是对人民代表和 人民群众作出的庄严承诺,更是指导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行动指南,完成好《政府工作 报告》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是各级各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 感和紧迫感,对照全年目标任务,全力以赴、攻坚克难、不折不扣、高质量完成各项目 标任务,向全市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二是统筹协调推进。各级各部门要抓好组织实 施,落实工作责任制,明确时间表、责任人,把各项工作往前赶,统筹安排好年度工作 和“十四五”工作,全力以赴抓落实。对跨领域跨部门跨地区事项,牵头部门要主动作 为,及时沟通协调相关责任单位,确保取得实效。三是强化督导问效。市委市政府督查 局要建立《政府工作报告》督查总台账,持续跟踪督查,对作风漂浮、执行不力、效果 不好的要加大督查和暗访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为、乱作为的要坚决追责 问责,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同时,督查督导要规范进行,讲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官 僚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市政府每季度听取《政府工作报告》落实情况,确保到年 底时兑现对人民群众的承诺。 许昌市人民政府 2021 年 4 月 29 日 - 33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许昌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扬奖励 2020 年度开放招商先进单位 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许政〔2021〕8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 人民政府各部门: 2020 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以及中美贸易摩擦等严峻复杂的国内外形 势,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 “六保”任务,全力以赴稳住外贸基本盘,千方百计开展招商引资,为全市经济社会稳 中有升、稳中有进、稳中向好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为肯定成绩、鼓励先进、树立导向,进一步提升对外开放水平,以开放促改革、促 转型、促发展,市政府决定,对 2020 年度开放招商先进单位长葛市、建安区、禹州市 给予通报表扬;对 2020 年度开放招商先进个人陈有池等 6 人给予记功奖励;对引荐推 动欧绿保项目、百菲萨项目落地的德国工商大会北京代表处政府事务部总监李季,百菲 萨(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付晓,依据《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招商引资工作机 制的意见》 (许政〔2014〕40 号)文件,按照实际到位资金千分之三标准,分别给予资 金奖励。 希望受表扬奖励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力争在 2021 年开放招商工作 中取得更大成绩。各地各部门要以先进单位和个人为榜样,进一步解放思想、奋发有为, 坚持开放带动战略,把开放招商作为经济工作重中之重,狠抓招商引资,有效扩大增量、 切实优化存量,全面提升许昌对外开放水平,为加快建设“智造之都、宜居之城”作出 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许昌市 2020 年度开放招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许昌市人民政府 2021 年 5 月 7 日 - 34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附 件 许昌市 2020 年度开放招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2020 年度开放招商先进单位 长葛市、建安区、禹州市 二、2020 年度开放招商先进个人记功奖励 (一)二等功 陈有池 长葛市商务局局长 穆海超 长葛市坡胡镇党委书记 (二)三等功 颜富营 建安区商务局局长 徐志敏 建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局长 (三)通报嘉奖 高进杰 禹州市商务局局长 陈朝阳 禹州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三、招引落地对德合作项目突出贡献人员奖励 李 季 德国工商大会北京代表处政府事务部总监 付 晓 百菲萨(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 35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许昌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许昌市 2021 年扩大对外开放 强化招商引资行动计划的通知 许政〔2021〕9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 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许昌市 2021 年扩大对外开放强化招商引资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 贯彻执行。 许昌市人民政府 2021 年 5 月 7 日 许昌市 2021 年扩大对外开放强化招商引资行动计划 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深入推进招商引资工作,以高水平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 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 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 市场、两种资源,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 局,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完善开放支撑平台,打造对外开放 新优势,创新招商方式,推动招商引资增量提质,不断深化对德合作,进一步扩大利用 外资的水平,推进对外贸易转型升级,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 二、主要目标 全市开放型经济规模持续增长,实际利用外资增长 3%,实际到位省外资金增长 3 %,外贸进出口稳定增长,全年实际到位市外资金增长 3%,开放型经济主要指标保持 全省前列,对外开放质量、效益、综合竞争优势和对全市经济贡献度进一步提高。 三、重点任务 (一)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 36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1.加强招商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市政府驻上海联络处、驻深圳联络处、驻北京联 络处、驻郑州办事处等市县驻外机构的招商职能,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充实招商一线,进 一步提升干部招商引资能力水平,切实提升政策法规运用能力、专业能力、社交谈判能 力和招商引资的坚韧力,打造一支高水平招商引资干部队伍。各县(市、区)瞄准“京 津冀” “长三角” “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区域,成立招商专班,围绕收集企业信息、跟 进重点项目、邀请考察对接等开展定向驻点招商,提高招商实效。探索在海南自由贸易 港等重点招商区域设立招商联络处。(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委组织部、市政府驻上 海联络处、市政府驻深圳联络处、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市政府驻郑州办事处、各县〔市、 区〕政府〔管委会〕 ,排名第 1 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2.突出产业链招商。加快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 智能装备、智能网联及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提升装备制造、烟草及食品、发制品等 优势产业能级,推动建材、轻纺、化工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实施鲲鹏计算、节能环保、 硅碳新材料等一批新兴产业链现代化提升工程,推动产业链做优做强做大。抓好黄河鲲 鹏产业园、智能电梯产业基地、平煤隆基高效单晶硅电池片等重大项目,加快培育装备 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材料 4 个千亿级产业集群。各县(市、区)科学 定位本地适宜产业和招商主攻方向,突出围绕 2-3 个主导产业,5 月底前绘制产业链图、 目标企业图、技术路线图、市场分布图“四张图谱”,开展顶尖科研机构、专家和技术 人才、知名企业、国家级行业协会“四个拜访”。深入实施产业集聚区“百园增效”行 动,每个产业集聚区都要进一步明晰主导产业,围绕主导产业延链、补链、强链,着力 引进一批产业链高关联配套项目,吸引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集聚。(责任单位:市商务 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 3.创新招商方式。探索推进“头部企业”招商、产业集群招商、众创孵化招商、 飞地招商等新模式,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拓展委托招商、中介招商、云招商等方式方 法,提升招商实效。发挥企业和异地商(协)会的作用,利用其广泛的域外资源,积极 开展以商招商。探索资本招商模式,利用产业投资基金,采取资本入股等多种方式,撬 动外来资本投资,放大资本杠杆效应,引进培育优势特色、战略新兴产业。 (责任单位: 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工商联、市投资总公司、市建投公司、市产投公司、市水投公 司、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4.完善招商项目储备。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及时更新替换招商引资项目,根据最新 经济发展特点,谋划一批产业结构优、发展前景广、竞争优势强的重点项目,对招商引 资项目库进行充实。筛选出亿元以上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和重点外资招商项目,在商务局 官网、省投资促进网、投洽会官网等平台上择优发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 改革委) - 37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5.加大引进外资力度。按照稳住港台、深耕日韩、拓展欧美的方向,加强对重点 国家和地区的招商引资力度,发挥各类招商引资主体作用,激发社会引资能量,促使一 批新资项目签约落地。对意向明确、已签约外资项目加强跟踪对接,提前介入,全程参 与,帮助指导企业注册外资企业,提升项目注册率。(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 革委) (二)拓展开放层次和领域。 1.继续深化对德合作。以中德(许昌)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为纲要,完善六个片 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规划区内的土地收储、供给。各县(市、区)要围绕中德(许 昌)中小企业合作示范区建设,拓展招商渠道,深化与中国中小企业中心(德国)等投 资促进机构战略合作关系,常态化开展中德中小企业交流合作活动,打造具有本土特色 的智能制造和中外中小企业合作示范区。在持续与鲁道夫沙尔平战略咨询公司、德国工 商大会等机构合作的同时,加强沟通其他的专业机构,组成网格化招商体系,争取更多 对德合作项目落地。建立许昌驻德国办事处,组织对德经济合作交流活动,开展“请进 来”“走出去”双向交流活动,扩大深化友好交往。指导许昌电气职业学院、许昌科技 学校、许昌技术经济学校、许昌工商管理学校等积极开展“双元”制育人模式试验,引 入德国先进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推动校企融合、互动,全面促进人才质量提升。强化 与德中教育促进中心对接沟通,逐步引入德国职教标准,力争再促成 1-2 个合作项目。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 2.深化提升国际合作水平和质量。鼓励电力装备、发制品、农产品深加工等优势 产业企业采取多种方式,设立境外贸易机构、研发机构、生产加工基地、境外经济贸易 合作区。组织参加亚欧博览会、中俄博览会、中国-非洲经贸博览会及线上对外经济合 作宣讲活动,搭建企业“走出去”平台。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合作, 把握 RCEP 协定签署重大机遇,重点推动与东盟国家的经贸合作。支持许继集团、森源 电气等重点企业承揽境外技术含量高、能带动设备出口、劳务输出的工程项目,提高对 外承包工程的规模和质量。鼓励企业申办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规范外派劳务市场秩 序。指导境外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防止出现疫情感染和重大安全事故,保障 境外企业人员和财产安全。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3.强化科技和人才交流合作。集聚高端创新资源,根据我市产业技术创新需求, 积极对接创新优势区域,深化与中科院、北理工等知名高校院所合作,开展创新资源共 享和科技联合攻关,打造科技创新共同体。积极举办产学研合作对接交流会、技术推介 会,吸引国内外一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科技研发平台、大型企业及其研究机构,在 我市设立或共建新型研发机构。深入实施英才计划,完善柔性引才机制,建立以贡献为 导向的人才评价与团队激励机制,以更加开放的理念引进创新型人才,今年新引进创新 - 38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创业人才(团队)20 个以上,新增 1-2 个院士工作站、中原学者工作站。 (责任单位: 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4.推进交通、农业等领域开放合作。推进“互联网+”交通运输快速发展,大力 吸引社会资本投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服务领域,着力提升交通运输行业对外开放 合作水平。支持农业企业境外合作投资,推进河南世纪香食用菌开发有限公司在俄罗斯 建设中俄食用菌生产基地项目,河南福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加强与全球第一的蜡制品企 业德国卡尔集团合作。立足我市现有蜂产品、食用菌、蔬菜等优势农产品,鼓励农业产 业化龙头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将我市更多优势农产品打入国际市场。(责任单位: 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 5.加大文旅产业开放力度。制定《2021 年许昌市文化旅游产业招商引资工作方案》 , 积极协调对接河南建业集团公司、河北荣盛发展股份公司、湖北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湖南中惠旅游集团公司,推动神垕古镇老街修复二期项目、禹州国际艺术陶瓷中 心项目、禹州鸠山大学红色旅游基地项目、襄城首山及紫云山文化旅游开发项目、许昌 魏都小镇项目、中原梦想城项目尽快落地。认真筹备三国文化周招商活动,提前做好拟 签约项目征集、对接及邀商等工作,力争签约 5 个以上文旅项目。 (责任单位:市文化 广电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办好重大招商活动。 1.积极组织参加国家、省举办的重大经贸活动。组织相关企业,参加好 5 月在太 原举办的第十二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9 月份在乌鲁木齐举办的第八届中国-亚 欧博览会、在厦门举办的 2021 年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在郑州举办的第十四届中 国河南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在南宁举办的第十八届中国-东盟博览会,11 月份在深圳 举办的第二十三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等,争取签订一批重大项目。扎实推进 区域对接和中小企业合作交流活动。以豫沪产业合作为重点,着力引进一批行业龙头企 业、知名品牌企业、科技创新企业。组织企业参加第二十二届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 贸易洽谈会、第二十三届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搭建企业交流合作平台。组团参加第十 七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第十一届 APEC 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推动我市 中小企业与与国内外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之间深化技术交流和创新发 展。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 2.筹办好专题招商活动。每季度在省外开展一次由市政府主办、相关县(市、区) 协办的专题招商活动。6 月份在北京举办京津冀地区招商活动、12 月份在上海举办长三 角地区集中招商活动等。务实节俭办好特色招商活动。办好三国文化旅游周、中原花木 交易博览会、第三届发制品跨境电商大会、禹州钧瓷文化节,利用花木、发制品、钧瓷 等特色产业开展招商活动。鼓励县(市、区)结合本地产业、资源优势举办针对性的招 - 39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商活动。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四)加快开放载体平台建设。 1.推进保税物流中心建设。加快工程进度,确保按时通过国家正式验收,尽快封 关运行。出台保税物流中心发展扶持政策,组建专业运营团队,做好招商运营工作,确 保保税物流中心功能作用充分发挥。(责任单位: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商务 局、许昌海关) 2.持续推进综合保税区申建工作。加强与省商务厅、郑州海关等上级部门沟通, 争取 2021 年获得省政府同意并上报国务院,同时,按照边申请边建设边招商的思路, 在有序推进综合保税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加强综合保税区宣传推介,梳理适合入驻产 业,实施精准招商。 (责任单位:建安区政府、市商务局、许昌海关) 3.建设河南自贸区联动区。加强与省自贸办对接,抓住河南自由贸易区联动创新 区发展机遇,选取基础条件较好的产业园区进行对接申建,推进实施自由贸易区改革试 点经验。(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五)推动对外贸易转型升级。 1.打好“稳外贸”组合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我市稳外 贸稳外资各项政策措施,扶持龙头企业开展品牌培育、产品研发和市场开拓,推动全市 外贸转型升级。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加快推进国家级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建设。按照《中国(许昌)国际发制品 交易市场开展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不断完善市场采购贸易出口货物 监管所需的软硬件建设,确保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尽快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建安 区政府、市商务局) 3.培育外贸新的增长点。推进落实《许昌市发制品振兴计划》。创新出口渠道,进 一步扩大机电产品、农产品、纺织品、陶瓷等商品的出口份额。积极参加东盟(曼谷) 中国进出口商品博览会,鼓励企业加大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东盟、欧盟、拉美市 场开拓力度。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4.进一步扩大进口。积极参加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激发我市外贸企业积 极性,进一步拓宽进口渠道。各县(市、区)结合产业特色,积极引进先进设备、先进 技术,助推产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 (六)推动跨境电商创新发展。 支持传统外贸企业利用跨境电商平台做大做强 B2B 进出口。发展线上线下融合的“云 展会”模式,推进国际营销网络建设。鼓励企业面向国际市场完善营销和服务保障体系, 开展仓储、展示、批发、销售及售后服务。加快海外仓和海外运营中心建设,构建本土 化服务网络,实现更高水平“买全球、卖全球”。高水平筹办第三届发制品跨境电商大 - 40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会。推动跨境电商和市场采购贸易融合发展,打造“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综合服 务平台”新模式。完善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体系,推动 1039、9610、9710、9810 等模式 融合协同发展,打造跨境电商发展的“许昌模式”,引领许昌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打 造数字经济发展新引擎,形成全国有影响力的数字化商品交易市场和国际跨境电商基 地。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推进机制。坚持高位推动,继续实施对外开放“一把手”工程。落实“二 分之一”工作法,坚持主要领导带头招商引资,对重大项目高层对接、高位推动。健全 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推进会,听取各县(市、区)开放招商工作 情况,解决存在问题。强化招商项目台账管理,对重大招商项目实行市级领导分包、行 业主管部门牵头、市县主体实施的工作机制。各县(市、区)要落实属地责任,聚焦本 地区实际问题,研究制定各自具体落实措施。(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 政府〔管委会〕) (二)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 强化部门横向协调配合、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商务部门牵头抓总,加强对招商引 资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信息服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民政、教育、科 技、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广电和旅游、卫生健康、金融等部门立 足各自优势抓好分管领域的招商引资工作;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财政、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依法依规为招商引资提供要素保障服务;统战、外事、工商联、 侨联等部门用好合作关系平台和客商资源,推动开放招商;新闻宣传部门积极宣传投资 环境,展示开放成果,提高我市影响力和美誉度。(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 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落实政策扶持。落实《河南省支持外贸外资外经企业稳定发展若干措施》等 国家、省稳外贸、增外资、促外经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完善通关服务,提高出口退税 效率,落实援企稳岗政策,用足用好国家、省各类促进资金,加大对重大招商项目的扶 持力度,发挥各类资金对开放型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加大对重点项目、重点企业贸易 融资支持力度,切实解决融资难题。用足用活土地政策,创新用地方式,集约节约用地, 加快用地预审和报批。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简化办税流程,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都能享 受到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许昌海关、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自然 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考核奖惩。坚持周动态、月通报、季排名、年终考核工作制度,强化市、 县两级领导外出招商、洽谈对接项目、会见重要客商等信息的收集上报。建立招商信息 发布平台,每周发布各地重要招商动态。突出项目支撑,抓好重大活动签约项目的跟踪 - 41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落实,提高招商项目履约率、开工率、资金到位率,每季度对各地招商引资情况进行综 合排名,在主流媒体发布各地招商亮点和排名情况。加大对重点项目检查抽查力度,确 保招商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认真落实开放招商考评奖惩办法,强化考评奖惩, 对招商引资先进县(市、区)予以表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 42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许昌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河南许昌保税物流中心(B 型) 运营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 许政〔2021〕10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 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河南许昌保税物流中心(B 型)运营发展扶持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 彻执行。 许昌市人民政府 2021 年 5 月 7 日 河南许昌保税物流中心(B 型)运营发展扶持办法 第一条 为扶持河南许昌保税物流中心(B 型) (以下简称“物流中心” )运营发展, 推动许昌及周边地区保税业务开展,培育新兴产业,促进外贸稳定增长,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B 型)的暂行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 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入驻物流中心内开展保税业务的进出口企业和物流企业。 第三条 对入驻物流中心的企业,本办法实施期内仓库和堆场租金全免。 第四条 物流费用补贴。按照集装箱吞吐量,出口奖励运费 400 元/40 尺柜,进口 奖励运费 200 元/40 尺柜;出口奖励运费 200 元/20 尺柜,进口奖励运费 100 元/20 尺柜。 第五条 物流中心鼓励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当年进出口额不低于 100 万美元或 实际交易单量不低于 1 万单的,给予 1 元/单奖励;当年进出口额不低于 200 万美元或 实际交易单量不低于 3 万单的,给予 2 元/单奖励;当年进出口额不低于 500 万美元或 实际交易单量不低于 5 万单的,给予 3 元/单奖励。每家企业每年奖励不超过 300 万元。 第六条 通过物流中心办理出口业务的(以海关统计数据为准),出口报关费用全 额补贴。出口退(免)税企业管理类别为二类以上的企业,货物经海关报关进入物流中 - 43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心且符合出口退(免)税规定的,办理出口退(免)税时提供优先办理绿色通道,税务 部门自受理企业申报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出口退(免)税手续。物流中心鼓 励报关(报检)物流服务综合体入驻,办公场所租金全免。 第七条 我市现有存量企业入驻物流中心的进出口数据、税收等仍归原属地,新增 企业入驻物流中心的进出口数据、税收归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进出口数据以市商务局、 许昌海关统计为准。市税务局负责划分税收分成归属地。 第八条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依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扶持资金 由许昌市市级财政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按照 1:1 共同承担,建立共管账户,连 续补贴 3 年,每年总金额不超过 1 亿元。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 44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许昌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第三批享受许昌市政府特殊津贴 人员名单的通知 许政〔2021〕11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 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行许昌市政府特 殊津贴制度意见的通知》(许政办〔2016〕56 号)要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 开展了第三批享受许昌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经市政府批准,现将 20 名第三 批享受许昌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第三批享受许昌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名单 许昌市人民政府 2021 年 5 月 25 日 - 45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附 件 第三批享受许昌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名单 (按姓氏笔画为序)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职称或技术等级 邓茂军 男 许继集团有限公司 正高级工程师 孔春生 男 禹州市神后镇孔家钧窑有限公司 高级技师 冯朝印 男 许昌电气职业学院 教授 许志红 男 许昌学院 教授 许志强 男 长葛市二高 中小学高级教师 孙秋红 女 许昌市委党校 副教授 刘 夏 女 许昌市古槐街小学 中小学正高级教师 刘喜平 女 许昌市建安区实验中学 中小学高级教师 刘惠霞 女 许昌职业技术学院 教授 何军卿 男 许昌市第三高级中学 中小学高级教师 张秀珍 女 许昌市建安医院 主任医师 李松涛 男 许昌技师学院 高级技师 李景钊 男 许昌市中心医院 主任医师 宋晓锋 男 许昌市中心医院 副主任医师 杨富营 男 许昌职业技术学院 教授 杜颖娟 女 许昌实验小学 中小学高级教师 赵中亭 男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经济师 袁迎现 男 许昌市农业技术推广站 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 傅 岩 女 许昌广播电视台 高级记者 雷剑德 男 许昌日报社 副高级编辑 - 46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许昌市人民政府 关于命名许昌市第十批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的 决 定 许政〔2021〕12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 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评选和管理办法 的通知》 (许政办〔2014〕19 号)要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了许昌市优秀学 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王大民等 19 名同志为“许昌市第十批优 秀学术技术带头人” ,现予以公布。 附件:许昌市第十批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名单 许昌市人民政府 2021 年 5 月 25 日 - 47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附 件 许昌市第十批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名单 (按姓氏笔画为序)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职称或技术等级 王大民 男 许昌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高级兽医师 王永科 男 许昌电气职业学院 高校讲师 王 芳 女 许昌市学府街小学 中小学高级教师 王建平 女 许昌市第十二中学 中小学高级教师 朱亚超 男 襄城县教育体育局教学研究室 中小学高级教师 庄良文 男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孙 健 男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张 飞 男 许昌职业技术学院 副教授 李 宁 女 许昌技术经济学校 高级讲师 李 伟 男 许昌市中心医院 副主任医师 陈丽平 女 许昌学院 副教授 陈建玲 女 长葛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高级农艺师 杨晓霞 女 许昌市建设路小学 中小学高级教师 杜 慧 女 中共许昌市委党校 副教授 武书锋 女 建安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高级讲师 赵长顺 男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徐炳欣 男 许昌市中心医院 副主任药师 黄双燕 女 许昌日报社 主任编辑 崔虎啸 男 许昌市中心医院 副主任医师 - 48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许昌市人民政府 关于科技创新奖励的决定 许政〔2021〕13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 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实施创新 驱动发展战略,根据《中共许昌市委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家和省创新驱动发展战 略的实施意见》(许发〔2017〕17 号)和《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加快科技创 新推进“智造之都、宜居之城”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 年)的通知》 (许政〔2020〕 18 号)等政策文件,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对 2020 年度为我市科技创新作出突出贡献的 单位给予奖励。其中,对在创新主体培育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禹州华德环保科技有限公 司等 112 家单位奖励 935 万元;对在创新载体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许昌数智科技孵 化器有限公司等 13 家单位奖励 170 万元;对在创新平台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许昌 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等 62 家单位奖励 640 万元;对在创新成果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 许继集团有限公司等 9 家单位奖励 120 万元;对在知识产权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河南新 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 13 家单位奖励 130 万元。 希望获奖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地、各单位和广大科技工作者要 向获奖单位学习,以科技创新探路者的锐气和智慧,着力攻克关键核心技术,不断提高 科技创新实力,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速增效,为建设“智造之都、宜居之城”作 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许昌市 2020 年度科技创新奖励名单 许昌市人民政府 2021 年 5 月 26 日 - 49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附 件 许昌市 2020 年度科技创新奖励名单 一、创新主体培育 奖励事项 获奖单位 县市区 金额 禹州华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禹州市 10 万元 河南省中联红星电瓷有限责任公司 禹州市 10 万元 禹州市新业水利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禹州市 10 万元 禹州森茂迷迭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禹州市 10 万元 河南华洋发动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禹州市 10 万元 禹州市合同泰药业有限公司 禹州市 10 万元 禹州市神后镇孔家钧窑有限公司 禹州市 10 万元 禹州市建通塑胶管业有限公司 禹州市 10 万元 禹州市盈丰仿古建材有限公司 禹州市 10 万元 禹州市华电瑞天电气有限公司 禹州市 10 万元 河南白玉陶瓷有限公司 禹州市 10 万元 禹州市 10 万元 禹州市 10 万元 河南千方药业有限公司 禹州市 10 万元 河南省盛田农业有限公司 禹州市 10 万元 禹州市亚龙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禹州市 10 万元 禹州市宜鑫建材有限公司 禹州市 10 万元 河南雅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禹州市 10 万元 天瑞集团禹州水泥有限公司 禹州市 10 万元 长葛巨霸机械有限公司 长葛市 10 万元 河南华泰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长葛市 10 万元 河南华港印务有限公司 长葛市 10 万元 河南维境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长葛市 10 万元 河南坤金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长葛市 10 万元 河南泽衡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新技术企业 (首次认定 74 家) 禹州市雍梁水泥有限公司 - 50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河南庞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长葛市 10 万元 河南省丰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长葛市 10 万元 河南佳和高科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长葛市 10 万元 长葛市金博机械化工有限公司 长葛市 10 万元 河南今明纸业有限公司 长葛市 10 万元 长葛市正宇电器有限公司 长葛市 10 万元 许昌玖耐机械有限公司 长葛市 10 万元 河南烯碳合成材料有限公司 长葛市 10 万元 长葛市烁宇机械有限公司 长葛市 10 万元 河南富东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长葛市 10 万元 长葛市尚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长葛市 10 万元 许昌市森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长葛市 10 万元 许昌千里行包业有限公司 鄢陵县 10 万元 许昌正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鄢陵县 10 万元 鄢陵县 10 万元 鄢陵县 10 万元 河南梵德威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襄城县 10 万元 襄城伟业智能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襄城县 10 万元 许昌中新精科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襄城县 10 万元 许昌市艺感科技有限公司 襄城县 10 万元 河南舒莱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襄城县 10 万元 河南爱彼爱和新材料有限公司 魏都区 10 万元 河南金质绝缘新材料有限公司 魏都区 10 万元 许昌市红外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 魏都区 10 万元 许昌昌信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魏都区 10 万元 许昌市大力电机制造有限公司 魏都区 10 万元 河南凯达科技有限公司 魏都区 10 万元 许开集团有限公司 魏都区 10 万元 许昌跃凡博业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魏都区 10 万元 高新技术企业 鄢陵县冬景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首次认定 74 家) 河南汉歌硅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 51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许昌富华玻璃有限公司 建安区 10 万元 许昌恒众建材有限公司 建安区 10 万元 河南省许科种业有限公司 建安区 10 万元 许昌鑫瑞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建安区 10 万元 华龙日清纸品(许昌)有限公司 建安区 10 万元 河南永益同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建安区 10 万元 许昌金田野肥业有限公司 建安区 10 万元 河南中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安区 10 万元 河南恒能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示范区 10 万元 许昌中天宇光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示范区 10 万元 示范区 10 万元 示范区 10 万元 许昌市居民一卡通运营有限公司 示范区 10 万元 许昌永立特种化纤有限公司 开发区 10 万元 许昌市米格智能食品机器人有限公司 开发区 10 万元 许昌三顺研磨材料有限公司 开发区 10 万元 许昌钠日电子有限公司 开发区 10 万元 许昌贝瑞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开发区 10 万元 许昌中锋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开发区 10 万元 许昌中意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东城区 10 万元 百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东城区 10 万元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市直 5 万元 许继集团有限公司 市直 5 万元 许昌许继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市直 5 万元 河南省青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禹州市 5 万元 禹州市 5 万元 禹州市 5 万元 河南凯歌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禹州市 5 万元 河南汇达印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长葛市 5 万元 河南华盛隆源电气有限公司 长葛市 5 万元 高新技术企业 许昌泛网信通科技有限公司 (首次认定 74 家) 河南亿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高新技术企业 禹州市昆仑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重新认定 37 家) 禹州市神运机械有限公司 - 52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河南金宏印业有限公司 长葛市 5 万元 河南永荣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长葛市 5 万元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长葛市 5 万元 长葛市大阳纸业有限公司 长葛市 5 万元 河南四达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长葛市 5 万元 河南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长葛市 5 万元 许昌禾润机电有限公司 长葛市 5 万元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襄城县 5 万元 许昌中衡电气有限公司 襄城县 5 万元 河南省亚安绝缘材料厂有限公司 魏都区 5 万元 河南新兵锋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魏都区 5 万元 河南路太养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魏都区 5 万元 河南长征电气有限公司 建安区 5 万元 建安区 5 万元 建安区 5 万元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建安区 5 万元 许昌初心智能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示范区 5 万元 河南盛世恒信科技有限公司 示范区 5 万元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示范区 5 万元 许昌百昌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示范区 5 万元 河南中继威尔停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示范区 5 万元 许昌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示范区 5 万元 许昌奥仕达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开发区 5 万元 迅达(许昌)驱动技术有限公司 开发区 5 万元 西继迅达电梯有限公司 开发区 5 万元 许昌施普雷特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开发区 5 万元 河南继元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城区 5 万元 许昌金科资源再生股份有限公司 东城区 5 万元 禹州市 10 万元 县市区 金额 示范区 20 万元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高新技术企业 (重新认定 37 家) 河南红东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省技术创新 河南大张过滤设备有限公司 示范企业(1 家) 二、创新载体建设 奖励事项 省级科技企业 孵化器(1 家) 获奖单位 许昌数智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 - 53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省产业技术创新 战略联盟 河南四达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1 家) 长葛市 20 万元 魏都区 20 万元 禹州市 20 万元 河南金杜仲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鄢陵县 20 万元 许昌讯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襄城县 20 万元 许昌农科种业有限公司 建安区 20 万元 市级科技企业 孵化器(1 家) 许昌中锋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开发区 5 万元 市级众创空间 (5 家) 许昌市智科创业空间服务有限公司 河南业晟创业孵化服务有限公司 许昌科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西继迅达电梯有限公司 许昌许继配电股份有限公司 市直 长葛市 魏都区 开发区 开发区 5 万元 5 万元 5 万元 5 万元 5 万元 获奖单位 县市区 金额 许昌学院(信息工程学院) 河南锦程过滤设备有限公司 河南大张过滤设备有限公司 禹州市神运机械有限公司 市直 禹州市 禹州市 禹州市 20 万元 20 万元 20 万元 20 万元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 长葛市 20 万元 长葛市大阳纸业有限公司 长葛市 20 万元 宝润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长葛市 20 万元 长葛市富兴汽配有限公司 长葛市 20 万元 鄢陵县梅园实业有限公司 鄢陵县 20 万元 许昌开炭炭素有限公司 襄城县 20 万元 河南金诺混凝土有限公司 建安区 20 万元 黄河科技集团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安区 20 万元 许昌世纪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建安区 20 万元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示范区 20 万元 许绝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东城区 20 万元 许继集团有限公司 市直 20 万元 长葛市 20 万元 长葛市 20 万元 省级新型研发机构 许昌德通混凝土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1 家) 禹州市合同泰药业有限公司 省级星创天地 (4 家) 三、创新平台建设 奖励事项 省级工程技术 研究中心 (15 家) 省级工程技术 研究中心 (15 家) 省级重点实验室 (1 家) 省级工程研究中心 许昌裕同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2 家) 河南佳程电气有限公司 - 54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长葛市 20 万元 长葛市 20 万元 魏都区 20 万元 河南许继仪表有限公司 示范区 20 万元 许昌市农田水利技术试验推广站 市直 5 万元 许昌学院(土木工程学院) 市直 5 万元 禹州七方超硬材料制品有限公司 禹州市 5 万元 河南省湖波灵威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禹州市 5 万元 禹州市华电瑞天电气有限公司 禹州市 5 万元 禹州市 5 万元 禹州市 5 万元 禹州市 5 万元 许昌海洋机械有限公司 禹州市 5 万元 河南烯碳合成材料有限公司 长葛市 5 万元 河南佳和高科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长葛市 5 万元 河南佰汇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长葛市 5 万元 河南富东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长葛市 5 万元 长葛市 鄢陵县 襄城县 襄城县 魏都区 魏都区 魏都区 建安区 建安区 建安区 建安区 示范区 示范区 示范区 开发区 5 万元 5 万元 5 万元 5 万元 5 万元 5 万元 5 万元 5 万元 5 万元 5 万元 5 万元 5 万元 5 万元 5 万元 5 万元 河南帷幄电气有限公司 东城区 5 万元 河南今明纸业有限公司 长葛市 5 万元 魏都区 5 万元 示范区 5 万元 示范区 5 万元 河南万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河南德佰特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4 家) 许昌腾飞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市(企业)技术 许昌恒达杭萧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创新中心 河南百缘康药业有限公司 (29 家) 河南省中联红星电瓷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华泰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鄢陵彩达油墨有限公司 许昌中新精科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梵德威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许昌东美电气有限公司 许昌浩瑞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河南新兵锋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市(企业)技术 许昌泰禾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创新中心 许昌恒众建材有限公司 (29 家) 河南叁点壹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河南神火兴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许昌中天宇光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许昌泰克电气有限公司 河南新弘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迅达(许昌)驱动技术有限公司 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许昌德通振动搅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 家) 联桥科技有限公司 许昌泛网信通科技有限公司 - 55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许昌市智能制造技术及 系统集成实验室 许昌市铸造原辅材料重 点实验室 许昌市蜂产品研究检测 重点实验室 市级重点实验室 许昌市化学原料药绿色 技术重点实验室 (7 家) 许昌市紫荆属种质创新 与利用重点实验室 许昌市高纯硅材料重点 实验室 市直 5 万元 禹州市 5 万元 长葛市 5 万元 长葛市 5 万元 鄢陵县 5 万元 襄城县 5 万元 许昌市绿色生物药肥重 河南红东方化工股 建安区 点实验室 份有限公司 5 万元 许昌职业技术学院 禹州市恒利来新材 料有限公司 河南福美生物科技 有限公司 河南新天地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 鄢陵中林园林工程 有限公司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 四、创新成果激励 奖励事项 获奖项目及等级 完成单位 大规模储能接入交直流混合电网运行控 许继集团有限 制关键技术及应用(科技进步二等奖) 公司 20 万 SM6000 智能电梯控制系统关键技术及 应用(技术发明二等奖) 西继迅达电 梯有限公司 20 万 河南信息安 国产自主可控平台兼容性与安全性支撑 全研究院有 技术及应用(科技进步二等奖) 限公司 20 万 分层接入方式下特高压直流控制保护技 许继集团有限 术及应用(科技进步三等奖) 公司 10 万 基于多元信息的风电机组智能控制及预 许继集团有限 警关键技术及工程应用(科技进步三等 公司 河南省科学技术奖 奖) (9 项) 许昌智能继 地铁直流牵引供电成套设备关键技术研 电器股份有 发及应用(科技进步三等奖) 限公司 - 56 - 金额 10 万 10 万 SFKZ 系列节能环保型特高压直流输电 河 南 晶 锐 冷 阀冷系统关键技术及应用(科技进步三 却 技 术 股 份 等奖) 有限公司 10 万 特高压交直流混联电网交流保护控制关 许 继 电 气 股 键技术及应用(三等奖) 份有限公司 10 万 河南森源电 集成在线监测的智能断路器关键技术及 气股份有限 应用(科技进步三等奖) 公司 10 万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五、知识产权激励 奖励事项 获奖项目及等级 河南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省知识产权 示范企业 河南四达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3 家) 万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省专利奖 (4 项) 河南省专利奖 (4 项) 完成单位 金额 长葛市 10 万元 长葛市 10 万元 襄城县 10 万元 一种大型风力发电机组增加最小净空的 许 继 集 团 有 尖峰调节控制方法(特等奖) 限公司 10 万元 河南黄河旋 一种金刚石表面突起制作方法 (一等奖) 风 股 份 有 限 公司 10 万元 一种通过外加纳米材料在氧化气氛下炼 大 宋 官 窑 股 制钧瓷的方法(二等奖) 份有限公司 10 万元 直流充电桩(三等奖) 许继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 10 万元 禹州市正玉钧窑有限公司 禹州市 10 万元 河南卓宇蜂业有限公司 长葛市 10 万元 长葛市 10 万元 魏都区 10 万元 河南红东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建安区 10 万元 河南许继仪表有限公司 示范区 10 万元 河南省知识产权 河南华盛隆源电气有限公司 优势企业 许昌德通振动搅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 家) - 57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许昌市人民政府 关于 2020 年度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奖励的决定 许政〔2021〕14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 人民政府各部门: 2020 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各地各工业企业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以 助推许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己任,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四 个一百”专项行动,为我市工业经济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依据《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许昌市加快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许政〔2018〕30 号)精神,经 研究,市政府决定对禹州市 33 家企业奖励 1722 万元;对长葛市 46 家企业奖励 1059 万 元;对建安区 33 家企业奖励 1020 万元;对襄城县 15 家企业奖励 726 万元;对市城乡 一体化示范区 14 家企业奖励 602 万元;对经济技术开发区 9 家企业奖励 416 万元;对 鄢陵县 8 家企业奖励 342 万元;对魏都区 11 家企业奖励 321 万元;对东城区 4 家企业 奖励 158 万元。 各县(市、区)要按照许政〔2018〕30 号文件规定,对上述获得资金奖励的企业, 按照规定的比例进行县级财政配套奖励。希望获奖企业再接再厉,积极助推全市制造业 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智造之都、宜居之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许昌市 2020 年度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名单 许昌市人民政府 2021 年 5 月 26 日 - 58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附 件 许昌市 2020 年度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名单 序 号 奖励项目 企业名称 全市奖励资金总计:6366 万元 奖励金额 (万元) 市级 承担 县级 承担 2546.4 3819.6 一、禹州市,共 33 家次企业,奖励资金共 1722 万元。 688.8 1033.2 1 对地方财政突出贡献企业 禹州市锦信水泥有限公司 20 30 2 对地方财政突出贡献企业 禹州市鑫利祥建材有限公司 12 18 3 河南省智能车间 禹州市盛世节能材料有限公司 20 30 河南大张过滤设备有限公司 20 30 河南省青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40 60 河南实佳面粉有限公司 40 60 禹州市科达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40 60 禹州市亿承水泥有限公司 40 60 禹州市雍梁水泥有限公司 40 60 河南省湖波灵威水泥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40 60 河南省钧强水泥有限公司 40 60 40 60 40 60 禹州市恒泰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40 60 禹州市开元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40 60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 展试点示范项目 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 系评定 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 系评定 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 系评定 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 系评定 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 系评定 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 系评定 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 系评定 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 系评定 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 系评定 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 系评定 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 系评定 禹州市盈科建材技术开发有限 公司 许昌恒达杭萧建筑科技有限 公司 - 59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 系评定 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 17 系评定 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 18 系评定 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 19 系评定 16 禹州市厚生堂中药有限公司 40 60 禹州市金品建材有限公司 40 60 禹州市盛世节能材料有限公司 40 60 禹州市冠盛陶瓷有限公司 40 60 20 高成长型企业 禹州市恒利来新材料有限公司 1.2 1.8 21 高成长型企业 河南大张过滤设备有限公司 1.2 1.8 22 高成长型企业 禹州市鑫源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1.2 1.8 23 高成长型企业 河南灵山水泥有限公司 1.2 1.8 24 高成长型企业 禹州市开元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1.2 1.8 25 高成长型企业 河南百缘康药业有限公司 1.2 1.8 26 高成长型企业 禹州市盈科建材技术开发有限 公司 1.2 1.8 27 高成长型企业 河南润弘本草制药有限公司 1.2 1.8 28 高成长型企业 禹州市钧都水泥有限公司 1.2 1.8 29 高成长型企业 禹州市百草汇药业有限公司 1.2 1.8 30 高成长型企业 禹州市东山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1.2 1.8 31 高成长型企业 禹州市振兴水泥有限公司 1.2 1.8 32 高成长型企业 河南省钧强水泥有限公司 1.2 1.8 33 高成长型企业 大宋官窑股份有限公司 1.2 1.8 二、长葛市,共 46 家次企业,奖励资金共 1059 万元。 423.6 635.4 1 国家级绿色园区 长葛市产业集聚区 40 60 2 国家级绿色设计产品 长葛市恒尔瓷业有限公司 40 60 3 河南省智能车间 河南金宏印业有限公司 20 30 4 省级绿色工厂 河南金宏印业有限公司 20 30 - 60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5 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 点示范项目 司 河南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 新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公司 20 30 2 3 长葛市大阳纸业有限公司 2 3 长葛市大阳纸业有限公司 40 60 许昌裕同印刷包装有限公 司 40 60 河南易和电器有限公司 40 60 长葛市富兴汽配有限公司 40 60 河南卓宇蜂业有限公司 40 60 河南洛多卫浴有限公司 40 60 14 高成长型企业 长葛市长津再生资源有限 公司 1.2 1.8 15 高成长型企业 长葛市宏嘉铝业有限公司 1.2 1.8 16 高成长型企业 长葛市协盈金属有限公司 1.2 1.8 17 高成长型企业 长葛市宏祥金属有限公司 1.2 1.8 18 高成长型企业 长葛市焱鑫金属有限公司 1.2 1.8 19 高成长型企业 河南浩洋铝业有限公司 1.2 1.8 20 高成长型企业 河南福美生物科技有限公 司 1.2 1.8 21 高成长型企业 长葛市大阳纸业有限公司 1.2 1.8 22 高成长型企业 长葛市富兴汽配有限公司 1.2 1.8 23 高成长型企业 河南宇星豪铝业有限公司 1.2 1.8 24 高成长型企业 河南省长兴蜂业有限公司 1.2 1.8 1.2 1.8 1.2 1.8 1.2 1.8 6 7 8 9 10 11 12 13 新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 定 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 定 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 定 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 定 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 定 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 定 25 高成长型企业 26 高成长型企业 27 高成长型企业 长葛市裕顺祥金属有限公 司 河南佳兆光电科技有限公 司 河南华贵金属有限公司 - 61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28 高成长型企业 29 高成长型企业 30 高成长型企业 长葛市白特瓷业有限公司 河南力旋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河南军威装饰材料有限公 司 1.2 1.8 1.2 1.8 1.2 1.8 31 高成长型企业 河南汇凯机电有限公司 1.2 1.8 32 高成长型企业 许昌市森润木业有限公司 1.2 1.8 33 高成长型企业 长葛市益达众鑫机械制造 有限公司 1.2 1.8 34 高成长型企业 河南洛多卫浴有限公司 1.2 1.8 35 高成长型企业 长葛市华融金属制品有限 公司 1.2 1.8 36 高成长型企业 许昌德丰缘钢构有限公司 1.2 1.8 37 高成长型企业 长葛市恒利达篷布有限公 司 1.2 1.8 38 高成长型企业 河南一通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1.2 1.8 39 高成长型企业 长葛市远东陶瓷有限公司 1.2 1.8 1.2 1.8 1.2 1.8 1.2 1.8 40 高成长型企业 41 高成长型企业 42 高成长型企业 河南爱迪德电力设备有限 责任公司 长葛市维境新能源车业有 限公司 长葛市美雪沐浴制品有限公 司 43 高成长型企业 长葛市宏丰缘建材有限公司 1.2 1.8 44 高成长型企业 长葛市鑫宽幕墙科技有限公 司 1.2 1.8 45 高成长型企业 河南通和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1.2 1.8 46 高成长型企业 长葛市丰华气体有限公司 1.2 1.8 408 612 40 60 20 30 40 60 三、建安区,共 33 家次企业,奖励资金共 1020 万元。 1 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 2 对地方财政突出贡献企业 3 国家级绿色工厂 - 62 -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 公司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 公司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 公司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4 河南红东方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 河南环宇玻璃科技股份有 河南省智能车间 限公司 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 黄河科技集团信息产业发 点示范项目 展有限公司 河南环宇玻璃科技股份有 新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限公司 河南金欧特实业集团股份 新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有限公司 40 60 20 30 20 30 2 3 2 3 许昌鹏飞翔纸品有限公司 40 60 10 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 许昌天和焊接器材有限公 司 40 60 11 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 许昌奥蕴实业有限公司 40 60 40 60 40 60 5 6 7 8 9 国家级绿色工厂 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 12 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 13 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 许昌卡瑞娜发制品有限公 司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 公司 14 高成长型企业 许昌奥蕴实业有限公司 1.2 1.8 15 高成长型企业 许昌智帮科技有限公司 1.2 1.8 16 高成长型企业 许昌申氏发业有限公司 1.2 1.8 17 高成长型企业 河南中亚智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1.2 1.8 18 高成长型企业 许昌隆道发业有限公司 1.2 1.8 1.2 1.8 1.2 1.8 19 高成长型企业 20 高成长型企业 河南格皓特农业科技有限 公司 许昌恒众建材有限公司建 安区分公司 21 高成长型企业 许昌龙盈实业有限公司 1.2 1.8 22 高成长型企业 许昌佳祁发制品有限公司 1.2 1.8 23 高成长型企业 许昌瑞嘉特发业有限公司 1.2 1.8 24 高成长型企业 许昌上展包装有限公司 1.2 1.8 25 高成长型企业 许昌赛菲儿纺织科技有限 公司 1.2 1.8 26 高成长型企业 许昌东方热力有限公司 1.2 1.8 - 63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27 高成长型企业 许昌方圆建筑保温材料有 限公司 1.2 1.8 28 高成长型企业 许昌万美达实业有限公司 1.2 1.8 29 高成长型企业 许昌佰鸿发制品有限公司 1.2 1.8 1.2 1.8 1.2 1.8 30 高成长型企业 31 高成长型企业 河南世纪香食用菌开发有 限公司 许昌鑫瑞德化工科技有限 公司 32 高成长型企业 许昌绿橄榄实业有限公司 1.2 1.8 33 高成长型企业 河南嘉戊实业有限公司 1.2 1.8 290.4 435.6 40 60 40 60 40 60 四、襄城县,共 15 家次企业,奖励资金共 726 万元。 河南平煤神马首山化工科 技有限公司 平顶山煤业集团许昌金润 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襄城县永通新型建材有限 公司 1 国家级绿色工厂 2 国家级绿色设计产品 3 国家级绿色设计产品 4 新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许昌开炭炭素有限公司 2 3 5 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 河南云特智能服装有限公司 40 60 6 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 河南梵德威汽车用品有限公 司 40 60 7 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 许昌智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40 60 8 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 襄城伟业智能机电设备制 造有限公司 40 60 9 高成长型企业 河南舒莱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1.2 1.8 10 高成长型企业 襄城县博济恒实业有限公司 1.2 1.8 11 高成长型企业 河南首山重工装备有限公司 1.2 1.8 12 高成长型企业 许昌瑞翔鞋业有限公司 1.2 1.8 13 高成长型企业 许昌伟蓝服饰有限公司 1.2 1.8 14 高成长型企业 襄城县红光电力器材有限 公司 1.2 1.8 15 高成长型企业 许昌美尚服饰有限公司 1.2 1.8 - 64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五、示范区,共 14 家次企业,奖励资金共 602 万元。 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 司许昌卷烟厂 许昌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 司 240.8 361.2 40 60 12 18 1 对地方财政突出贡献企业 2 对地方财政突出贡献企业 3 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 河南许继仪表有限公司 40 60 4 河南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 联桥科技有限公司 20 30 20 30 20 30 2 3 2 3 河南盛世恒信科技有限公司 40 60 10 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 联桥科技有限公司 40 60 11 高成长型企业 联桥科技有限公司 1.2 1.8 12 高成长型企业 许昌吉特吉工艺品有限公司 1.2 1.8 13 高成长型企业 河南源洪电气有限公司 1.2 1.8 14 高成长型企业 许昌万丰传动件有限公司 1.2 1.8 166.4 249.6 5 6 7 8 9 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 联桥科技有限公司 点示范项目 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 河南许继仪表有限公司 点示范项目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 新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公司 河南瑞尔电气股份有限公 新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司 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 六、开发区,共 9 家次企业,奖励资金共 416 万元。 1 河南省质量标杆企业 许昌奥仕达自动化设备有 限公司 20 30 2 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 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点示范项目 20 30 3 新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2 3 4 新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2 3 5 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 40 60 6 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 40 60 7 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 40 60 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许昌奥仕达自动化设备有限 公司 河南晶锐冷却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 许昌许继昌龙电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许昌贝瑞斯光电科技有限 公司 - 65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8 高成长型企业 许昌许继配电股份有限公司 1.2 1.8 9 高成长型企业 许昌钠日电子有限公司 1.2 1.8 七、鄢陵县,共 8 家次企业,奖励资金共 342 万元。 136.8 205.2 1 对地方财政突出贡献企业 许昌正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12 18 2 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 河南帅武实业有限公司 40 60 3 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 许昌振德医用敷料有限公司 40 60 4 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 鄢陵建业绿色基地建设有 限公司 40 60 5 高成长型企业 河南冀物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1.2 1.8 6 高成长型企业 河南振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1.2 1.8 7 高成长型企业 鄢陵县锦润棉纺织有限公司 1.2 1.8 8 高成长型企业 鄢陵县伟嘉木业有限公司 1.2 1.8 128.4 192.6 八、魏都区,共 11 家次企业,奖励资金共 321 万元。 1 河南省质量标杆企业 许昌德通振动搅拌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 30 2 国家级绿色工厂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40 60 3 河南省智能车间 20 30 4 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 40 60 5 高成长型企业 1.2 1.8 6 高成长型企业 河南泓旭电气有限公司 1.2 1.8 7 高成长型企业 许昌万鼎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1.2 1.8 8 高成长型企业 许昌远方工贸有限公司 1.2 1.8 9 高成长型企业 许昌京益求精科技有限公司 1.2 1.8 1.2 1.8 1.2 1.8 10 高成长型企业 11 高成长型企业 - 66 - 许昌裕丰纺织智能科技集 团有限公司 河南爱彼爱和新材料有限 公司 许昌德通振动搅拌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河南爱彼爱和新材料有限公 司 中航建设集团成套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九、东城区,共 4 家次企业,奖励资金共 158 万元。 63.2 94.8 1 新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许绝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 3 2 获得“军工三证” 许绝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 30 3 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 天瑞集团许昌水泥有限公司 40 60 4 高成长型企业 百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2 1.8 - 67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许昌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高速公路建设的实施意见 许政〔2021〕15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 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高速公路建设的意见》(豫政〔2020〕 26 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21-2035 年)的通知》 (豫 政〔2020〕27 号)和《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人民政府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关于印发 〈河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地方政府责任落实监督考核办法〉的通知》(豫交文〔2020〕45 号)等文件精神,加快完善我市现代综合交通体系,充分发挥交通运输先行引领作用, 更好服务郑州都市圈交通一体化、郑许一体化等重大战略的实施,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 质量发展,现就加快许昌市高速公路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 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和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新发展理 念,对标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围绕郑州都市圈交通一体化发展规划、郑许一体化发展等 重大战略实施,着力构建许昌现代综合交通体系,加快建设安全便捷、畅通高效、智慧 绿色的现代高速公路网络,巩固提升许昌综合交通枢纽竞争力,为建设“智造之都、宜 居之城”提供坚强支撑和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1.突出重点,分步施策。明确全市高速公路建设任务,加快推进全市高速公路“13445 工程”第二批切块项目建设,科学谋划实施全市“十四五”至 2035 年高速公路项目。 2.统筹协调,加快推进。实行全市“一张蓝图”,统筹制定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方案, 建立高位推动常态化协调机制,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加快建设高速公路项目的强 大合力。 3.明确责任,严格考核。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按照事权责任和《河南省高速公 路建设地方政府责任落实监督考核办法》要求,强化对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市直有关部门的监督考核,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 (三)发展目标。到 2025 年年底,全市新增高速公路通车里程 173.5 公里,实现 全市高速公路通车里程 450 公里以上。 - 68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二、明确建设任务 (一)续建项目。高速公路“双千工程”项目续建 1 个,即许昌至信阳高速公路(许 昌段),建设里程 8.5 公里。 (二)新开工项目。高速公路“13445 工程”第二批切块项目 4 个,即许昌市绕城 高速公路、焦作至平顶山高速公路(许昌段) 、周口至平顶山高速公路(许昌段)、郑州 至南阳高速公路(许昌段) ,建设总里程约 165 公里。 (三)新增规划项目。新增规划项目 1 个,即尉氏至临颍高速公路(许昌段),建 设里程约 30 公里。 (四)扩容改造项目。推进郑州至栾川高速公路(许昌段)、兰考至南阳高速公路 (许昌段) 、盐城至洛阳高速公路(许昌段)扩容改造建设,建设总里程 174.15 公里。 (五)新增出入口项目。推进北京至港澳高速公路新增出入口 2 个(与永兴东路交 叉处、长葛市长兴大道交叉处) 、盐城至洛阳高速公路新增出入口 2 个(与 G107 交叉处、 禹州市 X020 交叉处) ,规划八一路东延和许昌收费站改造、阳光大道西延高速公路出入 口等。 三、优化建设管理体制 (一)强化市级统筹。市政府授权许昌市交通运输局作为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实施机 构,统筹负责全市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工作。市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积 极配合省交通运输厅及河南交投集团、省交通发展集团两大交通投资平台,组织实施好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重点推进“13445 工程”第二批切块项目,确保项目按时开工建设, 按时建成使用。 (二)落实工作责任。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指挥部安排部署 和各自责任分工,在市级承担的审批权限内积极做好项目立项、投资人招标、规划选址、 用地预审、土地组卷报批、矿产压覆手续办理、林地手续办理、文物勘探、环境影响评 价等工作,对审批权限在市级以上主管部门的手续,积极指导项目单位,做好与市级以 上主管部门的协调汇报工作。 项目沿线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作为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安置工作责任主体, 负责本辖区征地拆迁清表等相关工作,具体负责占补平衡指标落实、基本农田补划、用 地预审、土地组卷报批、林地手续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土地证和不动产权证书办 理;负责矿产压覆补偿及手续办理、社保费用缴纳及手续办理、征地拆迁清表、企业居 民安置等工作;保障用地供给和土源供应,创造良好建设环境。项目投资人给予的征地 拆迁费用补偿,由项目沿线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包干使用,不足部分由各地自 行解决。 对采用“净地+20%”可行性缺口补助模式实施的许昌至信阳高速公路许昌段 PPP - 69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项目,相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依法依规履行合同约定,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三)积极与投融资平台合作。按照省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要求,对纳入省高速公 路“13445 工程”建设任务切块的项目,要积极与河南交投集团、省交通发展集团两大 交通投资平台合作,采用 BOT(建设-运营-移交) 、BOT+EPC(建设-运营-移交+设 计施工总承包)等模式建设;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要全力做 好配合工作,确保项目前期工作顺利进行,按时开工建设。 四、加快项目前期工作 (一)统筹项目前期工作。由市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组织市直有 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确定的时间节点,积极配合 河南交投集团、省交通发展集团两大交通投资平台统筹开展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 制、土地预审、规划选址、文物勘探、环境影响评价等前期工作,统筹投资人招标、土 地组卷、开工建设等时间节点。市、县两级交通运输、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 生态环境、水利、文化广电和旅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主动作 为,密切协作,加快手续办理等各项工作。 (二)加强用地手续联动审批。市、县两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加快用地手续办 理,按照省自然资源厅要求,主动对接用地手续办理“绿色通道”和省、市、县三级联 动审批机制,加快用地预审、规划选址、矿产压覆补偿、土地组卷等工作。 (三)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市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要组织项目沿线县 (市、区)政府(管委会)与省交通运输厅及河南交投集团、省交通发展集团两大交通 投资平台加强对接,根据许昌市征地拆迁补偿费标准规定,在设计机构编制项目估算概 算时,做到征地拆迁涉及事项应列尽列,避免漏项。沿线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在征地拆迁包干资金到位前和征地拆迁包干资金不足的情况下, 拓宽融资渠道,加强资金筹措力度,保障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要做 好人员经费、办公经费、车辆使用经费等保障工作,确保各级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指挥部 办公室和工作专班正常运转。 五、严格项目建设管理 (一)营造优良建设环境。沿线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公安等市直有关部 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化解工程建设涉及的矛盾纠纷,依法严厉 打击项目建设过程中强买强卖、强揽工程、强装强卸、寻衅滋事、阻挠施工等行为,持 续打击涉路黑恶势力,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为项目建设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要采 用航拍等现代科技手段固定高速公路项目用地范围内的附属物,沿线各级政府负责定期 开展巡查,严禁私搭乱建现象发生;对新增的私搭乱建,由所在县(市、区)政府(管 委会)负责依法拆处到位。对在高速公路项目用地范围内私搭乱建、恶意骗取征地拆迁 - 70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补偿的责任人和部门要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实施严格问责,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 关依法追究责任。 (二)严格质量安全管理。深入开展“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活动,坚持把确保 工程质量和安全放在高速公路建设发展的首位,推进精品建造和精细管理,全力打造精 品工程、样板工程、平安工程、廉洁工程。认真落实从业单位管理责任和安全主体责任, 严格道路建设安全生产“三同时”管理,强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 系建设,提升安全防护能力。各级生态环境、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项目施工的指导, 提前做好施工扬尘防治管控,把环保对施工的影响降到最低,保障好工程建设进度。 (三)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市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各县(市、区)政 府(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要建立健全征地拆迁资金的管理、使用和拨付 等制度,按要求及时拨付到位,规范使用管理,严防征地拆迁资金“跑、冒、滴、漏” 及被挪用、被截留、被滞留,确保征地拆迁资金合法、合规、合理、有效使用。要强化 资金跟踪审计、监管,从源头上严防腐败问题发生。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一)建立常态化协调机制。在市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建立由市 交通运输、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等单位参加的 常态化协调机制,由市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担任工作协调机制召集人,具 体由市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筹备,采取会议、现场办公等形式,定期听 取高速公路建设推进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形成部门联动、高效衔接的推进机 制,切实抓好规划实施、责任落实和工作保障,确保高速公路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 成。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建立工作 专班,完善工作推进机制,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强监督考核。市政府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市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指挥 部办公室要对高速公路建设全过程进行常态化检查指导,重点对高速公路项目前期手续 办理、征地拆迁、企业居民安置、资金拨付、土源供应、建设环境保障等情况进行监督 考核排名,定期通报情况,并向市政府报告监督考核结果,确保高速公路项目建设顺利 推进。 许昌市人民政府 2021 年 5 月 26 日 - 71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许昌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 许政办〔2021〕9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 人民政府各部门: 《许昌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 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4 月 7 日 许昌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市级统筹实施方案 为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含职工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和生育保险统筹层次,完善基 本医疗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统筹制度,增强基金统筹互助共济和抗风险能力,根 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于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的意见》(豫政办〔2020〕31 号)精神,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 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的发展思想,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医疗保障制度,以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为 切入点,以增强制度公平性和基金抗风险能力为重点,建立更加公平、规范、高效、可 持续的市级统筹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在医疗保障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 安全感。 二、主要目标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现基本政策、 - 72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待遇标准、基金管理、经办管理、定点管理、信息系统“六统一” 。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基金由市级统一编制预算并组织实施,市、县两级政府按管 理权限落实参保扩面、基金征缴、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资金和医疗救助资金筹集、基 金预算管理、基金监管等责任,确保基金平稳运行。 (二)严格政策规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全市执行统一的政策规定和管理制 度,推进医保管理和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法治化。 (三)强化风险共济。按照基金统一收支、经办分级负责、缺口合理分担原则,建 立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市、县级政府责任分担机制,提高基金整体 抗风险能力。 四、重点任务 (一)统一基本政策。全市范围内执行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范围; 执行统一的职工医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缴费年限、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划入办法和标 准等;执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个人缴费标准等;执行统一的医保支付 政策;执行统一的参保人员市内就诊程序、分类转诊办法和转外就医登记手续。 (二)统一待遇标准。落实医保待遇清单制度,确保待遇标准统一。执行统一的基 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目录;执行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 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执行统一的普通门诊、重症(门诊)慢性病、 门诊重特大疾病、城乡居民门诊高血压糖尿病用药保障、住院医疗、大额医疗费补充保 险等待遇及支付标准;执行统一的生育保险待遇及支付标准。 (三)统一基金管理。 1.实行基金统收统支。基金实行市级统收统支和市级财政专户及“收支两条线” 管理,实行统一的基金征缴和拨付流程,按照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分别计息、专 款专用,不得相互挤占和调剂。自市级统筹后,全市当期基金收入分级由征缴部门按规 定全额及时缴入市级国库,再划转至市级财政专户。市医保部门以市本级和各县(市、 区)为单位分别核算,通过信息平台与税务部门共享征收信息,与各县(市、区)医保 部门对账,基金利息收入一并划入市级财政专户。市医保经办机构根据市级预算,统一 向同级财政部门申报月度资金使用计划,财政部门按月及时拨付。 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周转金制度,市本级及各县(市、区)医保支出户预留相当于 2 个月正常支出所需资金,确保医保待遇及时足额支付。 2.实行基金统一预决算。基金实行市级统一预决算管理,按照“以收定支、收支 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科学编制基金收支预算,强化预算执行,全面实施预算绩效 管理。市医保经办机构会同财政部门统一编制基金预算草案,经市医保、财政部门审核, - 73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按规定程序报批后,由市医保、财政、税务部门联合向市本级及各县(市、区)下达基 金年度收支计划。建立统一的基金决算制度,预算年度终了,市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统 一编制全市基金决算。 3.实行基金风险分担机制。建立市、县两级政府对基金风险分担机制,规范基金 管理,增强基金互助共济作用。市医保经办机构每年提取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当年 统筹基金筹资总额的 5%,设立市级统一调剂资金,用于弥补当期出现的基金缺口。全 市结余基金不足时,由市医保部门结合实际情况,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 余”的原则,报请市政府同意后调整医保政策。 具体基金管理办法由市医保、财政、税务部门另行制定。 4.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由市审计局联合市医保局统一对市直及各县(市、区) 截至 2021 年 6 月底前的基金结余以及债权、债务等基金运行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市级 统筹前形成的债权债务,由当地政府负责清理,市级不接收各县(市、区)2021 年 6 月底前的债权债务。各县(市、区)将清算后的 2021 年 6 月底前的累计结余基金统一 归集上解至市级财政专户,计入各县(市、区)基金结余科目。各县(市、区)累计结 余基金可用于弥补市级统筹以后各自基金收支缺口。 (四)统一经办管理。加强医保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执行统一的基本医 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登记、缴费申报、保费征缴、待遇支付、费用结算、档案和财务 管理等业务经办工作流程和服务规范,推进实现“一站式”服务、 “一窗口”办理、 “一 单制”结算。健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 、村(社区)经办管理服务网络,每 个乡镇(街道)要有专(兼)职医保经办人员,促进医保公共服务均等可及。探索市级 以下医保部门垂直管理,提升服务水平。 (五)统一定点管理。执行统一的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实行分级分类、精 细化管理,健全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对申请纳入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执行统一的 准入条件、评估规则和工作流程;执行统一的定点医药机构协议文本和考核办法。加强 对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签订管理和协议执行监管,定期组织开展协议履行情况监督检 查。 (六)统一信息系统建设。按照国家和省统一的建设规范和标准,构建全市统一、 高效、兼容、便捷、安全的医保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以满足 基金统收统支管理要求,执行全省统一的政务数据编码标准,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满足 工作需求,提高医保精细化管理和便利化服务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是加强医保体系建设的重要内 容,事关全市改革、发展和稳定。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大局意识,坚 - 74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做到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 体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二)加强责任考核。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后,市县两级政府继续负责基本 医疗保险参保和基金筹集工作,县(市、区)继续承担本辖区政策执行、费用控制、基 金安全等责任。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考核机制,将扩面征缴、收支计划执行、 基金统收统支、基金安全、经办服务等落实情况纳入对各县(市、区)政府考核范围, 细化目标任务,量化考核办法,加大考核力度,确保各级各部门责任落实到位。绩效考 核办法由市医保、财政、税务等部门另行制定。 (三)加强协同配合。医保、财政、税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形成工作 合力。医保部门负责牵头组织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出台 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基金管理办法和绩效考核办法等配套措施,做好基金预算编制和 实施工作,加强基金监管,维护基金安全。财政部门负责基金收支预决算的监督管理, 加强基金财政专户管理,调整财政补助资金拨付方式,及时足额安排城乡居民医保财政 补助资金,保障工作经费。税务部门负责依法履行征管职责,切实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费 的征收工作。审计部门要做好医保基金审计工作。市医保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加强对各地实施市级统筹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总结经验,研究解决问题,确保市级统 筹顺利实施。 (四)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报纸、广播、 电视等传统媒体,以及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作用,深入解读相关政策措施, 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让广大群众了解政策、支持政策。 原市级统筹有关规定与本方案不一致的,按本方案执行。 - 75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许昌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 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许政办〔2021〕10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 人民政府各部门: 《许昌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市政 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4 月 22 日 许昌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为深入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落实全国深化 “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精神,按照 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 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结合许昌市实际, 特制定本方案。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宏观政策更高效精准实施 (一)简化税费优惠政策适用程序。利用大数据等技术甄别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缴 费人,精准推送优惠政策信息。加强非税收入退付管理,确保取消、停征、免征及降低 征收标准的收费基金项目及时落实到相关企业和个人。(市税务局、市财政局牵头,市 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具体措施: 1.简化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申报程序,原则上不再设置审批环节;优化多缴退 税办理流程,进一步完善退税管理,简化享受减、免、缓社会保险费的办理手续,企业 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不需要参保单位办理额外的申报手续和提供证明材 - 76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料。优化纳税人缴费人享受税费优惠方式,加大部门协同和信息共享,除依法需要核准 或办理备案的事项外,推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进一 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享受政策红利和服务便利的获得感。 完成时限:2021 年 12 月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2.深化大数据分析和应用,主动甄别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精 准推送税费政策信息,帮助纳税人缴费人充分适用优惠政策。运用税费大数据监测减税 降费政策落实情况,及时扫描分析应享未享和违规享受的疑点信息,让符合条件的纳税 人缴费人应享尽享,对违规享受的及时提示纠正和处理。 完成时限:2021 年 6 月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二)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加强对公用事业、物流等领域涉企收费检查,整治违法 加价等行为,坚决避免减税降费红利被截留,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监管,引导合理 设定收费标准,严肃查处利用行政资源强制服务、收费等行为。(市市场监管局、市民 政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具体措施: 1.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对公用事业、物流等领域涉企收费开展检查,整治部 分园区、楼宇、商业综合体等转供电主体违法加价等行为,坚决避免减税降费红利被截留。 完成时限:2021 年 12 月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 局等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全面自查,对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自查、退还 违法违规所得等情况开展检查,确保乱收费问题整改到位。 完成时限:2021 年 9 月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按职责 分工负责 (三)加强中小微企业金融政策支持。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更加便利、更 加优惠,推动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创新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服务模式,利用大数据等技术 解决“首贷难” 、 “续贷难”等问题。引导金融机构落实好中小微企业贷款阶段性延期还 本付息和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政策,进一步提高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 和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两项直达”货币政策工具的使用效率,引导金融机 构对符合条件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需求做到“应延尽延”、对符合条件的普惠小微 企业信用贷款需求做到“应贷尽贷”并适当降低利率水平。加强水电气、纳税、社保等 - 77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为增加普惠金融服务创造条件。(人行许昌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工 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许昌银保监分局,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按 职责分工负责) 具体措施: 1.引导金融机构落实好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政策,优化再造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 发放流程和模式,推行线上服务、“不见面”审批等便捷信贷服务。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人行许昌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工作局和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综合运用多种方式满足 企业个性化、多样化融资需求。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以及在信贷发放方面的应用,支 持普惠金融更好发展。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作用,疏通银行内部利率传 导机制,对小微企业贷款实现让利。建立和完善应急还贷周转资金池,帮助企业调贷续 贷,减轻企业续贷财务成本。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人行许昌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工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 业和信息化局、许昌银保监分局和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稳定和扩大就业。破除影响就业特别是新就业形态的各种不合理限制,加快 调整相关准入标准、就业资格、社会保障、人事管理等政策,适应并促进多元化的新就 业形态。加强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简化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加大就业服务供给, 推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互联。全面统筹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培育一批符合 条件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承接技能等级认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直有 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具体措施: 1.简化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推动取消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到证,并加强教育、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等部门业务协同和就业信息共享,做好就业保障和服务。对非 公单位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取消由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 的环节。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深化人才分类评价和职称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国有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企 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支持企业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定,对没有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可自主开发评价规范。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积极培 育市场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引进国内外优质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强化优化人才公 - 78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共服务,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互联,加快推进“一点存档、多点服务” ,提升“互 联网+人才服务”水平。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公安局、市 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 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放出改革活力,激发创新动力 (五)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系统梳理现有各层级审批和各种具有审批性质的管理 措施并形成清单,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市 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具体措施: 按照国家、省级要求,做好行政许可事项的取消、承接、下放等工作。推动一批重 要领域的市级管理权限调整至各县(市、区)实施。 完成时限:2021 年 12 月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大幅精简各类重复审批。对重复审批进行清理,能整合的整合,该取消的取 消,同时要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谁审批谁负责”,绝不能“一批了之”。(市政务服务 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具体措施: 1.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探索创新投资 管理服务方式,不断精简优化审批程序、审批事项和申报材料。 完成时限:2021 年 12 月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压减市级层面设立的工程建设项目审 批事项和条件,精简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涉及的技术审查、中介服务事项,进一步提升 审批效率。 完成时限:2021 年 12 月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直 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下决心取消对微观经济活动造成不必要干预的审批, 以及可以由事前审批转为事中事后监管的审批。从放管结合的角度出发,加快清理不涉 及重大项目布局又不触及安全底线的审批,切实改变“以批代管”的情况。(市直有关 部门和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 79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具体措施: 严格落实强制性认证目录,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广泛推行产品系族管理,解决重 复检验检测、重复审批认证等问题。优化药店开设审批,清理对开办药店设定的间距限 制等不合理条件。放宽服务业准入,大力清理在生态环境、卫生、安保、质检、消防等 领域设置的不合理经营条件,取消证照办理、设备购置、人才聘用、人才发展等方面不 合理限制。 完成时限:2021 年 12 月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按职责 分工负责 (八)改革创新审批方式。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在生产许可、项目投资审批、 证明事项等领域,广泛推行承诺制,实现政府定标准、企业或个人作承诺、过程强监管、 失信严惩戒,大幅提高核准审批效率。(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 和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具体措施: 1.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2021 年年底前在全市实现“证照分离”改 革全覆盖,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分类改革。其中,取消审批、改为备案或实行 告知承诺的事项力争达到 100 项以上。 完成时限:2021 年 12 月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按职责 分工负责 2.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梳理证明事项清单,明确事项范围、适用 对象、工作流程和监管措施等,印发我市全面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 完成时限:2021 年 6 月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提升企业开办和注销便利度。强化税务、社保、金融、市场监管等环节协同 办理,扎实推进企业开办、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让市场主体进得来、退得出。(市市场 监管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 人行许昌市中心支行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具体措施: 全面优化企业开办流程,实现线上一表填报、线下一个窗口领取材料,鼓励有条件 的地区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 0.5 个工作日办结。完善企业 注销退出制度,强化协同办理,简化企业注销程序和材料,畅通企业主动退出渠道。 完成时限:2021 年 12 月 - 80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 乡建设局、市税务局、人行许昌市中心支行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按职责分 工负责 三、管出公平公正,提升监管质量 (十)提升监管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全面梳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 输、农业、文化市场等领域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执法事项。 按照“统一归集、依法公示、共享共用”原则和“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的要求, 全方位、多渠道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改进执法方式,推进执法结果共享互认,及时 制止“一刀切”等行为,对守法守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减少检查频次。完善建立执法制 度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 度等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 (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按职 责分工负责) 具体措施: 完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和市公共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筑牢企业信 用监管支撑平台。强化信息公示主体责任,按照“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 依法全方位推进涉企信息公示。按照“统一归集、依法公示、共享共用”的要求,依法 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打破信息“孤岛”。进一步完善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机制,实 施联合监管和社会共治。继续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鼓励企业重塑信用。建立企业信 用风险分类管理制度,科学配置监管资源,推进精准监管、高效监管和智慧监管,更好 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员单位按职责分 工负责 (十一)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 监管等监管方式进一步融合,鼓励将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被抽查概率与抽查对象的信 用等级、风险程度挂钩,减少重复检查,提升监管效能。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 开”监管覆盖范围,将更多事项纳入联合抽查范围。(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直有关部 门和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具体措施: 建设和完善全市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为“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提供技术支撑。制定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事项清单、实施细则,建 立并完善执法人员库、检查对象库,积极组织开展本部门和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 - 81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抽查检查。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市场监管领域“双 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率达到 91%。 完成时限:2021 年 12 月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 市生态环境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等部 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强重点监管领域数据汇集,建立完善相关 风险预警模型,及时掌握市场监管领域的新动向、新特点、新问题,为精准监管和科学 决策提供参考。(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按 职责分工负责) 具体措施: 强化监管数据收集录入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开展各类存量监管 数据的录入共享工作。强化对归集共享监管数据的分析、研判工作。 完成时限:2021 年 12 月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按职 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快完善各领域监管标准体系。鼓励行业制定更高水平自律标准,在更多 领域推行企业标准“领跑者”机制,推动产品竞争力提高和产业转型升级。根据不同行 业特点,合理分配监管力量,加强薄弱环节建设。(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司法 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具体措施: 1.制定完善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农业、文化市场等领域行政执 法事项目录清单,从源头上减少不必要的执法事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 能力。 完成时限:2021 年 12 月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 广电和旅游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引导企业进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积极参与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引 入第三方机构科学评估企业标准的质量,推动企业标准水平显著提升。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3.规范城市管理部门执法行为,制定公布城管执法标准和要求,加大对随意执法 等行为的查处力度,降低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 82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完成时限:2021 年 6 月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司法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守好安全和质量底线。加强对疫苗、药品、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领域 的严格监管。排查整治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定点医疗机构及其他服务机构不规 范诊疗行为等问题。(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 市卫生健康委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具体措施: 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把“四大安全关”,确保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全程 有保障、可追溯,实现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每千人 4 批次、合格率达到 98%的目标,全市 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 80%以上。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管理人员 抽查考核,抽考企业覆盖率达到 100%。健全完善以“宣传教育、安全预防、科学监管、 应急处置、责任落实”5 项机制为重点的特种设备安全保障体系,实现全市所有乘客电 梯 96333 应急平台建设达到全覆盖,进一步提高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覆盖率。围绕重点民 生产品抓好监督抽查,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加大缺陷产品召回力度。 完成时限:2021 年 12 月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按职责 分工负责 (十五)创新包容审慎监管。加快评估已出台的新业态准入和监管政策,坚决清理 不合理管理措施。围绕城市治理、公共服务等领域,为新技术、新产品搭建供需对接平 台,并探索创新监管标准和模式,发挥平台监管和行业自律作用,在部分领域实施柔性 监管、智慧监管等。(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市直 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具体措施: 1.落实上级关于对新产业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的相关政策。探索开展“沙盒 监管”、触发式监管等包容审慎监管试点。 完成时限:2021 年 12 月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人行许昌市中心支行、市市场监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 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制定出台引导平台经济有序竞争的相关政策,依法查处互联网领域滥用市场支 配地位限制交易、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引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 完成时限:2021 年 7 月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服出便利,服出获得感和幸福感 - 83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十六)持续推进审批服务便利化。全面推行“不见面”审批,除法律法规有特殊 规定的事项外,原则上都要做到网上全程可办。对现场核验、签字、领取等环节,可以 采取电子认证、 “快递+政务服务”等方式解决。探索推进“无感智办” ,进一步提高政 务服务便利度。(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按 职责分工负责) 具体措施: 1.推行“一件事”改革。从企业和群众“办成一件事”角度出发,将涉及的相关 审批服务事项打包,提供“开办餐馆”“开办旅馆”等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制定 “一件事”标准规范,实现“一套材料、一张表单、一次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一次办结” 。2021 年年底前, “一件事”事项不少于 50 件。 完成时限:2021 年 12 月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按职 责分工负责 2.优化公证服务,加快推进高频公证服务事项“一网通办” ,实现申请受理、身份 认证、材料提交和缴费等各环节全程网上办。推进公证办证系统调用电子证照数据,推 行常用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度。 完成时限:2021 年 12 月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3.优化医疗服务,全面推进医保电子凭证就医购药工作。推进居民健康档案及身 份识别、电子病历、诊疗信息、报告单结果等信息在不同医院互通互认,并严格保护个 人隐私,减少群众重复办卡,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完成时限:2021 年 12 月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和各县(市、 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推进电子证照生成制作和应用推广,逐步 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结果电子化。(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 和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具体措施: 按照《市级电子证照责任清单(第一批)》要求,全面推进全市不动产证、排污许 可证等 131 种电子证照的历史证照数据归集、国标电子证照生成、电子印章加盖和省市 证照数据同步等工作。按照“应制尽制”原则,证照业务办理有自建信息系统支撑的, 系统内数据全部生成电子证照;无自建信息系统支撑的,2016 年(含)之后且还在有效 期内的存量数据全部入库并生成电子证照。同时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配置政务服 - 84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务事项业务流程,实现新增数据自动入库并生成电子证照,将电子证照由本地应用,提 升为跨层级、跨地区应用。2021 年年底前,完成率达到 100%。 完成时限:2021 年 12 月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按职 责分工负责 (十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从教育、社保、医疗、养老、婚育和企业登 记、经营许可办理等领域入手,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力争 2021 年年底前基 本实现高频事项全覆盖。建立权威高效的数据共享机制,推动数据信息标准化,加快政 务数据共享,并保障数据安全、保护隐私,防止滥用或泄露。(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 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具体措施: 1.加快推进落实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 ,配合省大数据局加强全国一体化 政务服务平台“跨省通办”服务能力,力争 2021 年年底前实现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就医结算备案、社保卡申领、户口迁移等 74 项事项异地办理。加快实现相关高频政务 服务事项“省内通办” 。 完成时限:2021 年 12 月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疗保障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 按职责分工负责 2.落实省级关于建立权威高效的数据共享协调机制的指导意见,健全市级部门间 高效的数据共享协调机制。编制政务服务数据目录清单和数据共享责任清单。 完成时限:2021 年 12 月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按职 责分工负责 (十九)推动更多事项集成办理。充分发挥政务大厅“一站式”功能,持续改进窗 口服务,推进线上线下全面融合,普遍推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并联办理、 限时办结等制度。同时,兼顾老年人、视障听障残疾人等群众的需求,优化提升实体政 务大厅服务质量,在市、县、乡各级政务大厅积极开展帮办、导办服务。(市政务服务 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具体措施: 1.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或涉密的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实体政务大厅办 理,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工作模式。进一步优化 市场准入、工程建设、不动产登记、社会事务和公共服务等综合窗口设置,实行一窗受 - 85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理、集成服务,2021 年年底前市县两级基本实现“一窗”分类受理全覆盖。 完成时限:2021 年 12 月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按职 责分工负责 2.办事大厅和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设施应合理布局,设置老年人接待窗口, 接待并服务老年人、残障人等群体。要调配合适足量的服务人员,专门为老年人、残障 人等群体提供现场咨询辅导、引导和帮办、代办等服务,进一步改善老年人办事体验。 完成时限:2021 年 12 月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按职 责分工负责 (二十)优化不动产登记流程。进一步优化不动产交易、缴税、登记“一窗受理” , 扩大“一个环节、一天办结”业务服务范围。优化办理流程和窗口设置,持续推进不动 产登记标准化、规范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 按职责分工负责) 具体措施: 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脸识别、在线支付等技术,实现网上“一窗受理、并 行办理” 。依托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立不动产“网上(掌上)登记中心”,建立网页版、 微信版、自助终端版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平台,为群众提供多种选择,构建多层次、多 维度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大厅,实现 24 小时不打烊,随时随地可申请。提供网上支付 和网上开具电子证明等服务,实现服务企业和群众零距离。在全市推广“政银合作” “刷 脸办、刷脸查”“线上办、零跑趟”“当场办、当天办”“交房即发证”等好的经验和做 法。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许昌银保监分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按职 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推进纳税便利化。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 值税备案,相关资料留存备查。推行主税附加税费合并申报,加强整合后主税附加税费 申请表填报辅导,在增值税和消费税申报时自动生成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 方教育附加的申报税额。与“i 许昌”等 APP 加大合作,协助民生密切相关企业实现网 上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加强网上办税功能辅导,实现公众和纳税人主要涉税业务 “一网通办” 。 (市税务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具体措施: - 86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1.按照省税务局统一部署,在进一步落实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合并申报的基 础上,加快推进增值税、消费税同城市维护建设税等附加税费合并申报;纳税人在企业 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按次申报的除外)等 5 个税 种申报时,可选择通过省电子税务局进行税种综合申报。 完成时限:2021 年 12 月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2.推进“一门”办税,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需与同级政府其他部门联合办 理的事项优先进驻市民之家。推进“一次”办税,持续更新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 单,推动实现“最多跑一次”市、县、乡各级全覆盖。推进“一窗”办税,综合窗口可 办理所有各类涉税事项,优化现场办税缴费服务。 完成时限:2021 年 12 月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二十二)优化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服务。清理报装过程中的附加审批要件和手续, 加快实现报装、查询、缴费等业务全程网上办。规范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流程、压缩 办理时限、降低报装接入成本,实现“一站式”服务。全面清理供水、供电、供气等企 事业单位不合理收费和证明事项,督促相关企业对确需保留的收费事项实行清单公示, 规范收费行为。(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 财政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具体措施: 1.推进电力业扩配套工程审批服务标准化,加快办电审批服务信息系统建设,进 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实行行政审批申请“一窗受理”、网上联合审批,审批结果自 动反馈供电公司,审批流程公开透明,用户可在线查询。供电公司应 100%进驻县级及 以上政务服务大厅,主动协助客户办理行政审批手续。 完成时限:2021 年 12 月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交通运输局、市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2.全面整合优化用水用气报装流程,统一设置为申请受理、勘验开通 2 个环节。 供水、供气企业从受理申请当日起,开展现场勘查、验收、通水等环节的时间分别控制 在 2 个工作日和 2.5 个工作日(以上时间不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办理相关行 政审批等经营企业无法控制的时间),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完成时限:2021 年 12 月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别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 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 87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二十三)提供公平可及的基本民生保障服务。进一步规范社保参保、转移接续等 手续,扩大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覆盖面。建立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借助大数据 筛选等办法,使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得到保障。对因灾因病因残遭遇困难的群众, 可以先行给予临时救助,绝不能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残联、市政务服务 和大数据管理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具体措施: 1.推动将城乡各类用人单位全部纳入失业保险覆盖范围,研究建立灵活就业人员 参加失业保险新模式。简化工伤保险领域证明材料和事项,压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 定办理时限。 完成时限:2021 年 12 月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 负责 2.加强社会救助相关部门间数据共享,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 残疾人、教育救助对象、住房救助对象、医疗救助对象等信息进行大数据分析,变“人 找政策”为“政策找人”。畅通困难群众求助渠道,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开展救 助。 完成时限:2021 年 12 月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残联、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 理局、市财政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加强招商引资服务。严格执行外商投资法及配套法规,清理与外商投资 法不符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确保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落实好外 资准入负面清单,采取有效措施吸引外资,进一步做好安商稳商、招商引商工作。(市 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 责) 具体措施: 开展与外商投资法不符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专项清理。全面落实国家对外商投资 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制定发布外商投资指引,便利外商来许投资。 完成时限:2021 年 12 月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直有关部 门和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 88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 年第 2 期) 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严格落实“一把手” 负责制,按照既定目标任务,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确保高效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落实。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牵头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积极创新。配合部门要结合各 自职责,主动作为,加强协同配合,形成改革合力。各级各部门要配齐配强工作力量, 大力支持各项改革任务落地。对需要出台细化措施的,在本方案印发之日起 1 个月内制 定实施细则。可以直接实施的,尽快落地见效。 (三)强化督查考核。将“放管服”改革各项措施落实情况作为市政府督查工作的 重点事项,对改革成效明显的予以宣传表彰,对落实不力、进展缓慢的通报约谈,督促 整改落实。将“放管服”考核结果和单位年度考核、市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考核等挂 钩,提高政务服务考核比重,加大政策激励力度,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创新突破、快速提 升。 (四)加快复制推广。对标国内先进地区,充分发挥改革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拿出更多新招实招,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市营商环境优化。 通过各类媒体,解读最新政策,传递权威信息,加强宣传引导,提升宣传效果,营造良 好改革氛围。 - 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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