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东南大学离退休教职工日常慰问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东 南 大 学 文 件 校发〔2019〕3 号 关于印发《东南大学离退休教职工 日常慰问实施办法》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单位: 《东南大学离退休教职工日常慰问实施办法》已经校长办公 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东南大学 2019 年 1 月 4 日 (主动公开) —1— 东南大学离退休教职工日常慰问实施办法 为切实体现学校对离退休教职工的关怀,增强广大离退休教 职工的自豪感和获得感,让广大离退休老同志感受到学校大家庭 的温暖,进一步建立健全离退休教职工日常慰问工作机制,更好 地适应新形势下离退休工作发展的需要,对我校离退休教职工生 病住院、本人及直系亲属去世等情形开展日常慰问工作,制定如 下实施办法。 第一条 慰问的对象、责任主体及方式 (一)慰问的对象为学校离退休教职工(含集体编制人员) 。 (二)慰问看望工作的责任主体:退休职工原则上由退休教 职工所在基层单位负责承担。离休职工由老干部处承担。 (三)对在南京市以外的离退休教职工异地慰问,可根据老 同志所处地区的远近、慰问的具体事由,分别采取前往看望、打 电话等方式进行慰问。 第二条 慰问的若干种情形及标准 (一)生病住院慰问 1.基层单位应主动关心本部门离退休教职工的患病状况, 视实际病情审核、确定慰问标准,可自主选择一次性或分次进行 慰问,且一年内慰问总金额不得超过 4000 元。 2.原则上一般生病住院慰问标准不超过 500 元;病情较重、 治疗期较长、医疗费用较高的住院治疗慰问标准不超过 1000 元; —2— 实施外科大手术、恶性肿瘤放化治疗、ICU 重症监护等重大疾病 的住院慰问标准不超过 2000 元。 具体的审核认定和慰问标准由基 层单位相关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二)本人及直系亲属去世慰问 1.离休教职工本人去世,老干部处前往逝者家中看望抚慰 家属,退休教职工本人去世,由所在基层单位负责看望慰问家属, 并一次性发放慰问金不超过 3000 元。 2.离退休教职工直系亲属去世,单位一次性发放慰问金不 超过2000元。直系亲属是指本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 3.离退休教职工去世后的治丧管理服务流程、一次性丧葬 费和抚恤金的发放仍按照原来的办法和标准执行。今后若遇政策 调整,则按照新标准执行。 (三)其他情形慰问 除本办法第二条(一) 、 (二)项以外其他确需开展慰问工作 的情形,应由离退休教职工本人或其家属向基层单位以书面的形 式提出申请,由基层单位相关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决定具体的慰 问的方式及发放标准。慰问金额原则上不超过上述标准。 第三条 慰问费用列支与审批管理 (一)离退休教职工本人去世,慰问金由人事处签字,经费 由学校支付。 —3— (二)其他慰问金的列支渠道,离休教职工慰问金由老干部 处落实经费,退休教职工慰问金由所属基层单位负责落实,主要 从各单位教职工福利费和部门自主经费列支。 (三)慰问金领取根据离退休职工慰问金管理办法,直接填 写领款单,由基层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并盖章后,前往财务办理 打卡发放或慰问金领取业务,慰问金领取原因的相关附件各单位 自行保管以备核查。 东南大学校长办公室 —4— 2019 年 1 月 4 日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