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文库 - 千万精品文档,你想要的都能搜到,下载即用。

关于印发《广西科技大学关于各级单位 官方微博、微信的管理规定》的通知.pdf

从不后悔分手4 页 115.363 KB下载文档
关于印发《广西科技大学关于各级单位 官方微博、微信的管理规定》的通知.pdf关于印发《广西科技大学关于各级单位 官方微博、微信的管理规定》的通知.pdf关于印发《广西科技大学关于各级单位 官方微博、微信的管理规定》的通知.pdf关于印发《广西科技大学关于各级单位 官方微博、微信的管理规定》的通知.pdf
当前文档共4页 2.88
下载后继续阅读

关于印发《广西科技大学关于各级单位 官方微博、微信的管理规定》的通知.pdf

中共广西科技大学委员会 宣 传 部 文 件 校党宣发〔2015〕4 号 ★ 关于印发《广西科技大学关于各级单位 官方微博、微信的管理规定》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现将《广西科技大学关于各级单位官方微博、微信的管理规 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有关工作。 中共广西科技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2015 年 4 月 24 日 —1— 广西科技大学关于各级单位官方微博、微信的管理规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 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中办发 〔2014〕59 号)和习近平总书记 2015 年 1 月 4 日重要批示精神, 根据《教育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网 络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全面有力地抓好网络舆论 阵地建设,进一步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在引导社会舆论、推 进网络文化健康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经研究决定,现对以学 校各级单位名义开设的微博、微信建立登记备案制度,具体要求 如下: 一、登记对象 凡以学校各级单位名义注册的微博、微信,均在登记备案之 列。各级单位应在注册之后,详细填写《广西科技大学各级单位 官方微博/微信登记表》,加盖公章后交至党委宣传部。 凡注册腾讯微博、微信和新浪微博,如尚未进行实名认证且 需要实名认证的单位,可在注册网站下载相关资料,加盖公章后 送至党委宣传部,学校将提供认证辅助服务。 二、维护管理 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学院、部 (处)应主动建立健全微博、微信管理制度,明确分管领导(原 则上信息工作主管宣传思想工作领导为本单位官方微博、微信分 —2— 管领导),并督促各开设单位落实专人具体负责微博、微信内容 审核与日常维护等工作。如因工作需要,发生分管领导或管理人 员变更,应重新填写《广西科技大学各级单位官方微博/微信登 记表》,并及时报党委宣传部备案。 微博、微信发布信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不得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及各类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信息。 三、内容发布 未经授权,各级单位官方微博、微信不得擅自发布涉及学校 的重大事件、突发事件和社会热点及敏感问题的相关内容。如确 需对外发布的,在报学校相关机构批准后方可发布,并应与学校 保持口径一致,同时做好发布内容备案。 四、信息安全 各级单位官方微博、微信的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应依照国家 法律法规和保密规定执行。凡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相关资料及文 件、学校内部办公信息或暂不宜向公众公开的事项,要严格把关, 避免泄密事件发生。 各单位要重视官方微博、微信等网络舆论阵地的建设,充分 利用“互粉”、组建微博群、微博圈等形式,加强与学校以及兄 弟单位的互联互动,形成有效的信息共享、动态交流、联动反应 的网络工作模式,以形成强大的新媒体宣传合力,从而不断提高 我校的网络舆论引导能力。 —3— 中共广西科技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4— 2015 年 4 月 24 日印发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