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暑假期间教职工离邕审批事宜的通知.pdf
南 宁 师 范 大 学 人 事 处 关于 2020 年暑假期间教职工离邕审批事宜的 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关于 2020 年暑假放假、轮休安排的通知》 (南师校办 发〔2020〕11 号)、《南宁师范大学领导干部外出请示请假报告制 度》 (南师党办发〔2019〕58 号) ,参照《南宁师范大学教职工考 勤管理办法》(南师发〔2020〕193 号),对 2020 年 7 月 16 日至 2020 年 9 月 11 日学校暑假期间需要离开南宁市的教职工审批事宜 通知如下: 一、教职工外出要按照上级和学校防控规定,严格做好疫情 防控,非必要情况原则上不要前往国(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区 域。 二、审批手续 1.普通教职工离开南宁市外出,离开南宁市 7 天(含)以内 的,填报请假审批表,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离开南宁市 7 天以上、15 天(含)以内的,直接走 OA 工作流,由所在单位主要 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审批;离开南宁市 15 天 以上的,直接走 OA 工作流,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 报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及人事处分管校领导审批。 2.学校各单位(部门)副职领导、中层非领导职务干部离开 1 南宁市外出,直接走 OA 工作流,由单位正职领导签署意见后,报 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审批。 3.学校各单位(部门)正职领导(含主持工作副职领导)离 开南宁市外出,直接走 OA 工作流,报分管或联系校领导签署意见 后,属于党群系统的须由学校党委书记审批,属于行政系统的须 由校长审批。 三、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王鹏,电话:0771-3109200。 南宁师范大学人事处 2020 年 6 月 30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