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金地矿业公司项目审批意见.pdf
关于对淄博金地矿业有限公司西齐南铁矿 30 万吨/年 扩能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 淄高新环报告书[2023]3 号 淄博金地矿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西齐南铁矿 30 万吨/年扩能工程项目环境影 响报告书》已收悉,经审核和现场勘察该项目位于淄博市临淄区 西北方向 17km 处的西齐村南,投资 10175.85 万元,项目开采范 围为现持采矿许可证矿区范围,不涉及扩区开采,矿区范围由 9 个坐标拐点组成,开采深度-110m~-590m,矿区面积约为 2 0.792km ,建成后年可开采铁矿 30 万吨。根据环评结论,该项 目在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后能够达到环保要求。经 研究提出如下意见和要求: 一、同意你公司在申报地点实施西齐南铁矿 30 万吨/年扩能 工程项目。 二、施工和运营过程中产生废气的环节要采取有效措施,确 保废气达标排放。无组织颗粒物执行《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 标准》 (GB 28661-2012)表 7 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 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表 2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限值要求。 三、扩能项目矿井涌水执行《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8661-2012)表 2 排放标准后回用于采矿降尘,厂区绿化 等,剩余部分排入凤凰镇农灌水池,排放浓度执行《农田灌溉水 质标准》 (GB 5084-2021)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 定期清运。 四、要加强噪声污染控制,在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的同时, 对各噪声源采取隔音、消声、减振、合理布局等措施,确保该项 目运营期间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Ⅱ类标准〔昼间 60DB(A) ,夜间 50DB(A) 〕的 要求。 五、要建设符合规范要求的固体废物储存场所,运营产生的 废机油及废油桶要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规范进行贮存处置,井下掘 进废石不出坑直接充填井下采空区,矿井水地下水仓污泥运至选 矿厂筛选,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 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熟练掌握厂区的所有风险源及相应的应急 措施,在风险源安装预警和监测装置,建设相配套的事故应急设 施,配备应急物资、设备,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 行维修保养;每年定期举行应急演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 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 环境安全。 七、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你公司应按 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要求及时组织竣工环保验 收,待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八、若该项目的规模、采矿地点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向 我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 O 二三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