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地信协〔2020〕57号 关于申报民用无人机驾驶员训练机构考试场地及委任代表的通知.pdf
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文件 中地信协〔2020〕57 号 关于申报民用无人机驾驶员训练机构 考试场地及委任代表的通知 地理信息产业相关单位: 近年来,无人机应用逐渐从军用领域扩展到民用领域, 在防灾、电力、森林、气象、喷洒农药、遥感遥测、电力巡 线、地质勘探、海洋勘测等多方面有广泛的应用。无人机在 测绘、遥感等领域具有机动灵活、数据获取周期短、成本低、 可以全天时工作等特点,可以大幅提升作业效率,降低相关 成本投入。 为落实国务院“放管服”相关要求,加强民用无人机驾 -1- 驶员执照管理,中国民用航空局决定对民用无人机驾驶员执 照管理模式进行改革,改革试点阶段确定中国地理信息产业 协会、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AOPA)、深圳市大 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为考试管理服务提供方。考试服务提供 方依据民航局下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规则内容开 展考试相关工作。考试服务提供方依据统一标准设立和管理 训练机构,并依据统一标准规范执照考试的管理流程。 为做好民用无人机驾驶员执照考试服务,协会现按照有 关规定开展遴选培训机构并向主管部门推荐考试场地和委 任代表(考官)的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地理信息产业相关单位及个人 二、申报时间 2020 年 11 月 18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 三、基本要求 申报对象的基本要求,参照《民用无人机驾驶员训练机 构合格审定规则》 《民用无人机驾驶员考试点管理办法》 《无 人机管理办公室委任代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四、联系人 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无人机工作办公室 陈 -2- 骏 010-83519630 13488671502 陈晓琳 010-83518210 13691136727 E-mail:UAV@cagis.org.cn 附件:意向申请表 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 2020 年 11 月 18 日 -3- 附件: 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民用无人机驾驶员 训练机构、考试场地、委任代表意向申请表 申请单位或个人 (盖章) 联 系 人 手机 单位地址 训练场地地址 申请种类 培训机构 考试场地 是否有过培训经验 是 否 现有培训证书类别 AOPA UTC ASFC 其他 曾经作为过考场 培训过的学员数量 是 否 现有教员数量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4- 委任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