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年度工作会议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暂行办法.pdf
中国科学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中国科学院年度工作会议 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 科办也2014页17 号 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 现将 2014 年第 8 次秘书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的《 中国科学院年度工作会议代表 意见建议办理暂行办法》 印发给你们。 本办法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中国科学院办公厅 2014 年 10 月 29 日 中国科学院年度工作会议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摇 总则 第一条摇 为贯彻落实民主办院方针,规范做好中国科学院年度工作会议代表( 以 下简称代表) 意见建议的提出和办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摇 代表意见建议的提出 第二条摇 代表意见建议可以由代表一人提出,也可以由代表联名提出。 每位代表 每次会议原则上可以提出不超过 3 条意见建议。 第三条摇 院工作会议召开期间,代表可以自会议开幕时起至会议闭幕后 3 天内, 填写并向办公厅提交《 中国科学院年度工作会议代表意见建议提交表》 ( 附件 1) ,完 成意见建议的提出工作。 办公厅对代表在院工作会议分组讨论会上提出的意见建议,将根据《 会议简报》 内容,酌情选取具有广泛代表性、典型性的意见,纳入意见建议答复范围。 第四条摇 代表意见建议的基本要求 ( 一) 意见建议应以围绕我院中心、重点工作和改革创新发展的重要问题建言献 策为主旨,以推动我院相关工作开展、促进改革发展中相关问题解决为出发点,坚持严 肃性、科学性、可行性; ( 二) 意见建议应一事一议,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的 建议,原则上每条意见建议不超过 1500 字; ( 三) 意见建议应按照规定的格式提交。 第三章摇 代表意见建议的审核 第五条摇 每年院工作会议闭幕后,成立代表意见建议审核工作组,由办公厅分管 — 1 — 厅领导任组长,办公厅综合处处长任副组长,院机关各部门综合处室负责人任成员,负 责对收到的代表意见建议进行审核,协商确定承办部门。 第六条摇 代表意见建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答复范围: ( 一) 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 ( 二) 国家明令禁止的; ( 三) 为解决个人问题的; ( 四) 内容空泛、没有具体建议的; ( 五) 属于学术研讨的; ( 六) 代转人民群众来信的; ( 七) 宣传、推介具体作品、产品的; ( 八) 指名举报的; ( 九) 其他不应当作为代表意见建议的。 经审核决定不纳入答复范围的意见建议,应及时向代表反馈。 第七条摇 经审核确定需要进行答复的代表意见建议,工作组应对代表意见建议进 行综合分析和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分工办理方案,初步拟定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并根 据需要征求有关部门负责人意见。 对意见建议中反映我院亟待解决、代表普遍要求改进的问题的,对推动工作有重 要作用并具有较强可行性的,可以选作重点办理的代表意见建议交由有关部门重点研 究办理。 第八条摇 代表意见建议分工办理方案报秘书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对办理工作 进行部署。 第四章摇 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 第九条摇 根据代表意见建议分工办理方案,由办公厅填写《中国科学院年度工作会 议代表意见建议交办单》(附件 2),及时交院机关有关部门及其他有关单位办理落实。 第十条摇 承办部门对代表意见建议应进行分析,严格办理程序,认真研究办理,努 力提高办理工作的效率和水平;对代表意见建议提出的主要问题或者同类问题,应统 一研究办理措施。 对需要重点办理的代表意见建议,以及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办理难度大或者问题 反映比较集中的代表意见建议,承办部门应作为重点,由部门主要负责人亲自负责研 究办理。 第十一条摇 承办部门研究办理代表意见建议过程中,应加强与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的代表的沟通、联系,通过走访、调研、座谈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意见。 对重点意见建 议,可酌情邀请相关代表参与研究。 第五章摇 代表意见建议的答复 第十二条摇 由两个以上部门共同承办的代表意见建议,主办部门应主动与协办部 门协商,协办部门应积极配合。 协办部门应在收到办公厅正式交办的代表意见建议之 日起一个月内将办理意见告主办部门,由主办部门统一答复代表。 由两个以上部门共 — 2 — 同作为主办部门的,各主办部门应依照各自的职责分别办理,并分别答复代表。 承办部 门意见不一致时,原则上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的,提交秘书长办公会议协调。 第十三条摇 承办部门应区别不同情况,将办理代表意见建议的结果答复代表: ( 一) 能够解决的问题,应尽快解决并明确答复代表; ( 二) 应该解决但一时难以落实解决措施的问题,应先向代表如实说明情况,明确 办理时限,在妥善解决后再进行答复; ( 三) 确实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充分说明原因。 第十四条摇 承办部门应在收到办公厅正式交办的代表意见建议之日起三个月内, 完成办理工作,并答复代表。 第十五条摇 承办部门对代表意见建议的答复,应按照统一格式,填写《 中国科学 院年度工作会议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反馈单》 ( 附件 3) ,由承办部门负责人签发后 答复代表。 代表联名提出的意见建议,由承办部门答复每位代表。 第十六条摇 承办部门对代表意见建议的答复,应同时抄送办公厅。 第十七条摇 代表对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将具体意见及时反馈办公厅。 第十八条摇 承办部门在代表意见建议全部办结后,应按照办公厅的统一安排集中 向秘书长办公会议综合报告办理情况,对重点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要进行重点报告, 并于会后 3 日内将综合办理情况报告提交办公厅。 第六章摇 代表意见建议办理的检查督促 第十九条摇 办公厅应加强与承办部门的联系,督促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的落实。 第二十条摇 对确定需要重点办理的意见建议,办公厅负责跟踪督办,会同有关承 办部门切实抓出成效。 第二十一条摇 办公厅每年应对代表意见建议进行分析,将综合办理情况向院领导 报告。 第七章摇 附则 第二十二条摇 本办法由办公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摇 本办法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 联系部门:办公厅) — 3 — 附件 1 中国科学院 年度工作会议代表意见建议提交表 第 意见建议标题 ( 内容另附页) 关于 号摇 的建议 领衔代表姓名 单位 联系电话 邮箱 联名代表姓名 单位 联系电话 邮箱 本意见建议是否公开:阴可以公开 阴不公开,限定发送范围: 本意见建议是否需要答复:阴需要答复摇 摇 摇 摇 阴不需要答复 注: 1. 意见建议应以围绕我院中心、重点工作和改革创新发展的重要问题建言献策为主旨,以推动我院相关工 作开展、促进改革发展中相关问题解决为出发点,坚持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 2. 意见建议应一事一议,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的建议,原则上每条意见建议不 超过 1500 字。 3. 本表编号由办公厅统一填写。 附件 2 中国科学院 年度工作会议代表意见建议交办单 意见建议标题 是否为重点 意见建议编号 意见建议 主办部门 办理期限 协办部门 办理期限 领衔代表 单位 联系电话 邮箱 联名代表 单位 联系电话 邮箱 意见建议内容 — 4 — 见附件 附件 3 中国科学院 年度工作会议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反馈单 意见建议标题 意见建议编号 领衔代表 单位 联系电话 邮箱 联名代表 单位 联系电话 邮箱 联系人及 主办部门 联系方式 协办部门 办理意见( 写不下时可另附页) : 主办部门负责人( 签名) : 年摇 摇 月摇 摇 日 办理情况满意度调查( 请反馈至办公厅邮箱:dbyjfk@ cashq. ac. cn) 阴满意摇 摇 摇 摇 阴比较满意摇 摇 摇 摇 阴不满意 代表对办理情况 阴具体意见建议: 的满意度 ( 写不下可另附页)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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