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促进了中国的农业规...—基于CRHPS的实证分析_郑淋议.pdf
第 23 卷第 2 期 2023 年 3 月 经 济 学 (季 刊 ) Ch i naEc onomi cQua r t e r l y Vo l. 23,No. 2 , Ma r ch 2023 土地确权促进了中国的农业规模经营吗 ? ——— 基于 CRHPS 的实证分析 郑淋议 李烨阳 钱文荣 * : 本文利用 中 国 农 村 家 庭 追 踪 调 查 4 期 农 户 面 板 数 据 , 使 用 多 期 DID 模型评估了新一轮土地确权对农业规 模 经 营 的 影 响 效 应 。 研 究 发 现 , 土 地 确权不仅会扩大农地的经营规模 , 也会推 动 农 地 的 连 片 集 中 。 不 过 , 相 较 于 先 前没有土地确权经历的农户 , 新一轮土地确权对有 土 地 确 权 经 历 农 户 的 激 励 作 用更大 ; 相较于先前没有土地调整经历的农户 , 新 一 轮 土 地 确 权 对 有 土 地 调 整 经历农户的激励效果更低 。 : 土地确权 ; 多期 DID; 农业规模经营 cnk i. c eq. 2023. 02. 03 DOI:10. 13821/ j. 一 、引 言 农业规模经营是 世 界 各 国 农 业 发 展 的 共 同 趋 势 , 也 是 中 国 农 业 现 代 化 的 重 要 方 向 ( ,2013; 罗必良 ,2017)。 然而 , 肇始于 20 世纪 80 年代初的家庭承包制度 , Chande ta l. , 因其按照人口数量 平 均 分 配 土 地 的 制 度 特 性 , 导 致 家 户 数 量 不 断 激 增 ( Almonde ta l. 2019), 耕地细碎 、 规模狭小的问题日益严重 (许庆等 ,2011), 已 成 为 农 业 规 模 经 营 发 ,2006)。 而且 , 受制于人多地少的国情农情以及城乡发展转型 展的主要障碍 ( Tane ta l. 的社会约束 , 农 业 经 营 细 碎 化 和 分 散 化 的 格 局 至 今 仍 未 有 明 显 改 观 (叶 兴 庆 ,2018)。 中国与发达国家相比 , 农业规模经营依然存在较大的差距 (韩朝华 ,2017)。 在中国发展农业规模经营具有现实必要性 。 首先 , 伴随着 城 市 化 和 工 业 化 的 快 速 发 展 , 农村青年劳动力大量向城市非农产业转移 , 农民经营性收入增长较为乏 力 ( Ca r t e r, 1984;FanandChan-Kang,2005), 如何通过农业规模经 营提升农 民 经 营 性 收 入 成 为 亟 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王建英等 ,2015)。 其 次 , 随 着 国 民 收 入 的 迅 速 提 高 和 非 农 就 业 人 口的急剧增加 , 消费者对农产品数量和质量上的需求 日益旺 盛 , 稳 定 、 充 足 和 高 质 量 的 农产品供给变得非常重要 , 这需要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主导的农业 规 模 经 营 作 为 后 盾 和支撑 (张红宇 ,2013)。 再 次 , 在 经 济 全 球 化 日 益 扩 张 的 今 天 , 农 业 经 营 规 模 的 大 小 很大程度上反映了 一 国 或 地 区 农 业 国 际 竞 争 力 的 强 弱 。 如 果 农 业 规 模 经 营 发 展 裹 足 不 * 郑淋议、李烨阳、钱文荣,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公共管理学院。通信作者及地址:钱文荣,浙江省杭 州 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 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公共管理学院305-2,310058;电话:( 0571)88981528;E-ma i l:wr i a n@ q 。本研究得到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 城乡区域平衡发展理念下的土地制度综合改革研究”( z u. e du. c n 19ZDA088)、浙 j 江省新型智库研究项目 ( 22ZK23YB)、 中 央 高 校 基 本 科 研 业 务 费 专 项 资 金 ( 20221121)、 林 增 杰 土 地 科 学 发 展 基 金 ( 2021)和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的资助。本文诚挚感谢匿名审稿人提出的宝贵建议。当然,文责自负。 经 济 学 (季 刊) 448 第 23 卷 前 , 那么 中 国 农 业 的 国 际 竞 争 力 乃 至 整 个 国 家 的 经 济 发 展 都 会 大 受 影 响 (何 秀 荣 , 2016)。 最后 , 农业规模 经 营 还 有 利 于 减 少 化 肥 、 农 药 的 过 度 使 用 , 促 进 农 业 的 健 康 永 ,2016; Wue ,2018; 郑淋议等 ,2021)。 续发展 ( Jue ta l. ta l. 实践证明 , 土地确权有助于推动农业规模经营 , 一度被认 为 是 发 展 中 国 家 破 除 小 规 模经营制约的政策良 方 ( Conn i ngand Rob i nson,2007)。 中 国 政 府 于 2013 年 在 中 央 一 号文件提出 , 要用 5 年时间全面完成新一轮土地确权工作 。 截至 2019 年年底 , 经过长达 1 为 此,在 土 地 确 权 工 作 基 本 完 成 的 背 6 年的努力 , 土地确权的登记发证率已 超 过 94% 。 景下 , 新一轮土地确权是否促进了农地规模经营呢 ? 结合家庭 承 包 制 度 的 制 度 特 性 , 对 于拥有不同产权经历的农户而言 , 土地确权对农地规模经营的作 用 效 果 又 是 否 一 致 ? 进 一步地 , 土地确权在推动农地规模经营的同时能否实现土地的连 片 集 中 ? 这 些 问 题 便 成 为本研究的重点 。 与已有研究相比 , 本文在以下方面对相关成果进行 了 补 充 : 第 一 , 大 多 数 研 究 主 要 集中探讨土地流转问题 , 而研究农业规模经营的相对较少 , 联合 考 察 农 地 经 营 规 模 和 农 地连片集中的文献也付之阙如 。 而且 , 由于中国人地资源禀赋 差 异 极 大 , 单 纯 用 农 地 经 营面积的绝对量来考察农业 规 模 经 营 也 难 以 顾 全 农 业 规 模 经 营 过 程 中 的 “适 度 ” 原 则 。 鉴于此 , 本文将使用相对量指标来衡量农地经营规模的扩大 , 同 时 进 一 步 采 用 平 均 地 块 面积来测度农地的连片集中 , 以期全面考察新一轮土地确权对农 业 规 模 经 营 的 影 响 , 同 时为农业规模经营的相关研究提供指标借鉴 。 第二 , 已有文献缺乏 对 不 同 产 权 情 景 下 土 地确权作用的关注 , 而本文将基于土地确权和土地调整的历史场景探 讨 新 一 轮 土 地 确 权 对农业规模经营的影响 , 这将有利于丰富现代产权理论的实 践 意 蕴 。 第 三 , 已 有 相 关 研 究主要使用某一确权时段 、 某一确权区域的截面数据 , 且鲜有学者 从 时 间 上 识 别 新 一 轮 土地确权 , 而本文将使用涵盖新一轮土地确权改革全过程以及具有全 国 代 表 性 的 中 国 农 村家庭追踪调查面板数据 , 同时采用符合确权改革先行试点 、 逐 步 推 开 特 点 的 多 期 DID 模型来估计新一轮 土 地 确 权 对 农 业 规 模 经 营 的 因 果 效 应 , 使 得 估 计 结 果 更 具 有 外 部 有 效性 。 二 、制度背景与理论分析 (一 )农村土地确权的历史演进与最新进展 中国的土地确权改革具有特殊的制度背景和渐进的演 变 特 征 。 改 革 开 放 之 初 , 经 由 地方和政府的互动 , 农民自主创新的包产到户 、 包干到户获得 中 央 认 可 , 并 最 终 演 化 为 以集体所有 、 家庭承包为 内 核 的 家 庭 承 包 制 度 (郑 淋 议 等 ,2020)。 在 该 制 度 框 架 下 , 农地产权的获得主要是在集体发包与农户承包之间展开 , 农户通过合 约 议 定 的 方 式 享 有 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 为确保农地产权的排他性行使 ,1982 年 《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 》 提出 要 订 立 农 村 资料来源:“新闻办就 《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 于 保 持 土 地 承 包 关 系 稳 定 并 长 久 不 变 的 意 见 》 有 关 情 况 举 行 发 布 会 ”, /www. 中国网,h t t cn/x i nwen/2019-11/28/c on t en t_ 5456676. h tm,访问时间:2023 年 1 月 15 日。 p:/ gov. 1 第2期 郑淋议等:土地确权促进了中国的农业规模经营吗? 449 土地承包合同 , 明确集体与农户的权利与义务 。1984 年中央一号文件又要求 加 强 土 地 承 包合同管理 , 强调土地的承包 期 限 一 般 在 15 年 以 上 。1994 年 部 分 地 区 的 土 地 承 包 基 本 到期 , 当年出台的 《关于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的 意见 》 再次 提 出 , 要 把 土 地 承 包 期 再延长 30 年 。 由此 , 在承包顺延的情况下 , 农户承 包 期 限 达 到 45 年 左 右 。 不 过 , 由 于 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 正式出台之前 , 土地承包经营权实 质 上 属 于 债 权 范 畴 , 农 地产权并不能得到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 为此 , 自二轮承包期开 始 , 中 央 明 确 开 展 土 地 确 权改革 , 向农户颁发具有法律效力的土地产权证书 。1997 年 《关于进一步稳 定 和 完 善 农 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 》 正式启动了改革开 放 以 来 第 一次土地确权 改 革 , 要 求 县 级 及 以 上人民政府统一印制 并 发 放 土 地 承 包 经 营 权 证 书 。1998 年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地 管 理 法 》 和 2002 年 《中华人民共 和 国 农 村 土 地 承 包 法 》 进 一 步 以 法 律 形 式 确 立 了 土 地 确 权 改革的基础重要性 。 然而 , 尽管中央高度重视土地确权工作 , 但是确权颁 证 的 完 成 度 并 不 高 。 据 叶 剑 平 等 ( 2000) 的一项早期调查发现 ,60% 以上的村 庄都没有向农户 发 放 农 村 土 地 承 包 经 营 权证书或签订土地承包合同 。 农民囿于法律凭证的缺乏等因素 , 其 财 产 权 属 的 合 法 表 达 经常缺位 , 过去以公权侵 犯 老 百 姓 合 法 私 权 的 案 例 时 有 发 生 (周 其 仁 ,2010)。 因 此 , 为维护农民土地权益 , 中央开始着手新一轮农村土地确权改革 。2009 年原农 业 部 选 择 了 包括四川 、 重庆 、 山 东 等 在 内 的 部 分 乡 镇 进 行 小 规 模 的 前 期 探 索 。 进 一 步 地 , 以 2011 年 《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 》 的出台为 标 志 , 中 央 正 式 拉 开 了新一轮全国范围内土地确权登记试点的序幕 。 在此基础上 ,2013 年中央一 号 文 件 的 出 台正式宣告了新一轮土地确权改革的全面展开 。 2013 年以来新一轮土 地 确 权 工 作 在 全 国 各 省 展 开 。2013 年 数 据 显 示 , 确 权 启 动 之 初 , 全国各地土地确权改革的 进 度 基 本 一 致 , 均 在 20% 以 下 ; 到 了 2015 年 , 部 分 省 份 按照中央试点要求加快推进 , 其中 , 山东的土地确权完成度已达到 50% 左右 , 江 西 的 在 20% 以上 ; 到了 2017 年 , 山 东 、 江 西 、 安 徽 和 甘 肃 等 四 省 的 农 村 土 地 确 权 提 前 宣 告 完 成 , 与此同 时 , 全 国 除 辽 宁 、 湖 南 、 云 南 、 内 蒙 古 和 重 庆 等 三 省 一 区 一 市 外 , 其 他 省 (市 )、 自治 区 的 土 地 确 权 改 革 加 快 推 进 ; 到 了 2019 年 , 全 国 土 地 确 权 的 完 成 度 均 在 60% 以上 , 除四川 、 重庆 、 湖北 、 河北以及内蒙 古 等 少 数 省 市 自 治 区 之 外 , 大 多 数 省 份 的土地确权改革已基本完成 。 总体上 , 中央用了近 6 年的时间基本达到 2013 年一号文件 提出的预定改革目标 。 综上 ,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实际上开展过多轮土 地 确 权 改 革 。 不 过 , 与 先 前 的 土 地确权改革相比 ,2013 年以来 的 新 一 轮 土 地 确 权 有 着 明 显 的 区 别 。 主 要 表 现 在 : 第 一 , 归属更加明晰 。 新一轮土地确权主要通过无人机 、GPS 等现代测绘技术清晰 界 定 农 地 的 物理边界以及运用承包地 “三权分置 ” 的最 新 成 果 清 晰厘定产权的 权 属 边 界 。 相 较 于 以 往 , 测绘技术更为先进 , 法律制度更加完备 , 农地产权 的 清 晰 界 定 成 为 可 能 。 第 二 , 权 能更加完整 。 农地产权基本实现收益权独享 、 使用权排他和转 让 权 自 由 , 而 且 农 户 自 愿 基础上的入股权利和依托于土地产权证书的抵押融资 权利也得到初 步 的 赋 予 , 农 地 产 权 的经济用途越来越广泛 , 这是以往 的 土 地 确 权 改 革 所 不 具 备 的 。 第 三 , 保 护 更 加 严 格 。 之前的土地确权改革不仅颁证率不高 , 而且不动产登记制度也不 健 全 , 农 地 交 易 主 要 以 承包合同为依据 , 农户往往难以获得物权意义上的产 权保护 。 相 形 之 下 , 新 一 轮 土 地 确 经 济 学 (季 刊) 450 第 23 卷 权 , 不仅要求建立统一完备的注册登记管理制度 , 也要求全面颁发 具 有 法 律 效 力 的 土 地 产权证书 。 因此 , 相较于先前的土地确权改革 , 探讨新 一轮土地 确 权 对 农 业 规 模 经 营 的 影响可能更具有现实意义 。 (二 )土地确权影响农业规模经营的理论分析 世界范围内的土地确权实践使得相关研究成果广泛而丰富 , 有 关 土 地 确 权 与 土 地 流 转关系的研究更是汗牛充栋 。 不过 , 土地流转不等于农业规模 经 营 , 进 一 步 直 接 探 讨 土 地确权对农业规模经营影响的文献却付之阙如 。 农业规模经营缘起于西方微观经 济 学 中 的 规 模 经 济 概 念 , 主 要 是 指 在 一 定 条 件 下 , 通过扩大生产经营规模 , 使得土地 、 资本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 实 现 优 化 配 置 , 从 而 获 得 最佳经营效益的经营活动 (许 庆 等 ,2011)。 在 农 业 经 济 学 领 域 , 农 业 规 模 经 营 确 切 地 指向微观层面的农场经营规模 ( f a rm s i z e), 不过 , 由于农业经营主体的多样性 , 在中文 语境下仍称之为农业经营规模 。 一般而言 , 农业经营规模的测度指 标 主 要 有 农 地 经 营 规 模 (投入端 ) 和产品销售额规模 (产出端 ) 两种方 式 。 其中 , 农 地 经 营 规 模 是 衡 量 农 业 规模经营的通行方式 。 主要原因在于 , 一方面 , 土地是农业 生 产 最 为 基 础 、 最 为 重 要 的 生产资料 , 其他要素的增 加 多 以 土 地 面 积 的 扩 大 为 前 提 (张 红 宇 ,2013); 另 一 方 面 , 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不同 , 目前中国农业产出相对较小 , 农产 品 商 品 化 率 并 不 高 , 以 农 地经营规模表征农业规模经 营 更 符 合 中 国 的 实 际 情 况 (何 秀 荣 ,2016)。 当 然 , 中 国 情 景之下 , 农业规模经营还有着更为丰富的内涵 , 它不仅包括农 地 经 营 规 模 , 也 包 含 服 务 规模经营 (刘守英 ,2017)。 不过 , 考虑 到 服 务 规 模 经 营 主 要 是 建 立 在 农 业 分 工 与 专 业 化的基础上 , 不一定 触 及 农 地 产 权 问 题 (王 敬 尧 和 王 承 禹 ,2018)。 因 此 , 本 文 所 指 的 农业规模经营主要是农地规模经营 。 理论上讲 , 土地确权主要通过促进土地流转 、 推动劳动力 转 移 和 提 高 信 贷 可 得 性 等 途径提升农户开展农业规模经营的概率 。 首先 , 土地流转效应 。 现 行 农 地 产 权 制 度 造 成 的高交 易 成 本 和 不 可 预 见 风 险 已 经 成 为 阻 碍 农 业 规 模 经 营 的 主 要 障 碍 (程 令 国 等 , 2016)。 土地确权通过清晰 界 定 农 地 的 物 理 边 界 和 产 权 边 界 , 可 以 提 高 地 权 安 全 性 和 地 ,2011), 有 利 于 农 地 的 流 转 和 集 中 , 实 现 农 业 规 模 经 营 ( 权稳定性 (Ho l dene ta l. J i n andDe i n i nge r,2009)。 其次 , 劳动力转移效应 。 长期以来 , 农地产权不稳定是制约中国 劳动力转移的重要因素 (刘晓宇 和 张 林 秀 ,2008)。 土 地 确 权 通 过 增 强 地 权 稳 定 性 降 低 农户非农转移过程中 的 失 地 风 险 , 将 促 使 劳 动 力 非 农 转 移 的 概 率 大 大 提 高 ( DeJ anv r y ,2015)。 最后 , 信贷可 得 性 。 由 于 土 地 具 有 不 可 移 动 、 地 租 预 期 趋 升 以 及 不 易 受 e ta l. 破坏等 特 性 , 它 一 直 被 认 为 是 正 式 信 贷 机 构 最 为 有 效 的 抵 押 品 ( Fede rand Ni sh i o, 1998)。 向农户颁发具有多种经济用途的土地产权证书并赋予土地 经 营 权 贷 款 融 资 权 能 , ,2014), 纾解农业生产经营 过程 中 的 资 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增加农户信贷渠道 ( Al ie ta l. 金压力 ( P i z aandde Mour a,2016;DeSo t o,2000)。 鉴于此 , 本文提出以下假说 : 假说 1 新一轮土地确权会正向地促进农业规模经营 。 在以集体所有 、 家庭承包为内核的农地产权制度框 架 下 , 土 地 确 权 并 非 一 次 , 土 地 调整屡禁不止 , 农户拥有不同的产权经历 。 具体 地 , 就 土 地 确 权 而 言 , 自 1997 年 以 来 , 第2期 郑淋议等:土地确权促进了中国的农业规模经营吗? 451 二轮承包期内的农村土地确权改革实际上从未间断过 。 然而 , 尽管 中 央 一 直 试 图 强 化 农 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 农户的 承 包 地 却 未 得 到 普 遍 的 清 晰 界 定 (程 令 国 等 ,2016)。 世 界范围来看 , 土地产权的原始界定方式主要有两种 , 一是依靠 社 会 习 俗 , 二 是 依 赖 法 律 ,2015)。 对 于 前 者 , 农 户 可 通 过 长 期 占 有 土 地 ( 赋权 ( DeJ anv r ta l. e s t ab l i shedby ye con t i ngen tus eo ft hel and), 并经由农村 社 区 非 正 式 制 度 的 承 认 , 最 终 拥 有 事 实 上 的 土 地产权 ; 对于后者 , 农户土地权属的确认主要依赖于国家正式 制 度 , 通 过 国 家 力 量 主 导 的土地确权获得名义上的土地产权 ( e s t ab l i shedbyl andc e r t i f i c a t i on), 实现 土 地 产 权 的 排他性行使 。 在制度经济学看来 , 农村社区在很大程度上 是正式制 度 与 非 正 式 制 度 的 集 合体 (钱文荣和郑淋议 ,2019), 土地确 权 作 为 国 家 力 量 主 导 的 正 式 制 度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会受到以村治力量为核心的非正式制度影响 。 对于长期依赖非正 式 制 度 的 社 区 , 面 对 新 一轮土地确权的植入 , 先前没 有 土 地 确 权 经 历 的 农 户 从 接 触 到 信 任 有 一 个 渐 进 的 过 程 。 与此相较 , 对于以正式制度为主导的社区 , 由于先前已经有过 类 似 的 土 地 确 权 , 且 农 地 产权制度的实施也部分以先前的土地确权为基础 , 因此 , 有土地确 权 经 历 的 农 户 会 更 容 易信任和接受新一轮土地确权 。 鉴于此 , 本文进一步提出以下假说 。 假说 2 相较于未经历过土 地 确 权 的 农 户 , 新 一 轮 土 地 确 权 对 有 确 权 经 历 农 户 的 激 励效果更强 。 就土地调整而 言 , 改 革 开 放 以 来 , 虽 然 中 央 一 直 强 调 要 实 行 承 包 期 内 “增 人 不 增 地 、 减人不减地 ” 的制度安排 (刘 守 英 ,2017), 但 是 地 方 上 农 村 社 区 承 包 地 小 范 围 的 调整基 本 没 有 停 止 过 , 而 且 不 同 区 域 土 地 调 整 的 程 度 也 存 在 较 大 的 差 异 (丰 雷 等 , 2013)。 新制度经济 学 认 为 , 在 制 度 演 变 过 程 中 , 历 史 的 作 用 不 容 忽 视 (诺 思 ,2013)。 人类通常依据已有的经验和过去的知识来指导当前和 未来的行动 , 而 人 们 对 于 制 度 的 认 同 、 偏好与信念则主要建立在对以往相关制度的评价之上 ( Be cke r,1992)。 因此 , 当 面 对国家力量主导的土地确权时 , 对于具有不同土地调整经历的农 户 , 可 能 会 存 在 不 同 的 产权稳定性预期 , 进而出现农业规模经营决策的分野 。 一方面 , 经 历 过 土 地 调 整 的 农 户 可能并不信任土地确权会增强地权的稳定性 , 因为既然之前发生 过 土 地 调 整 , 那 么 未 来 也可能发生土地调整 , 地权的不稳定性仍然存在 ; 另一方面 , 未 经 历 土 地 调 整 的 农 户 可 能更加看好新一轮土地确权 , 由于过去的产权状态一 直稳定 , 因 此 , 新 一 轮 土 地 确 权 通 过颁发产权证书来固化产 权 身 份 , 只 可 能 增 强 而 非 削 弱 地 权 稳 定 性 (胡 新 艳 和 洪 炜 杰 , 2019)。 鉴于此 , 本文进一步提出以下假说 。 假说 3 相较于未经历过土 地 调 整 的 农 户 , 新 一 轮 土 地 确 权 对 有 土 地 调 整 经 历 农 户 的激励效果更弱 。 三 、研 究 设 计 (一 )数据来源 本文所使用的数据来自 中 国 农 村 家 庭 追 踪 调 查 (简 称 CRHPS) 数 据 库 。 该 调 查 采 用分层 、 三阶段 、 与人口规模 成 比 例 ( PPS) 抽 样 , 数 据 涵 盖 全 国 29 个 省 份 (除 港 澳 台 、 新疆 、 西藏外 ) 的 2263 个 村 (居 ) 委 会 , 具 有 农 村 、 城 镇 、 省 级 和 全 国 等 多 个 层 经 济 学 (季 刊) 452 第 23 卷 面的数据代表性 。 数据 库 建 设 启 动 于 2011 年 , 每 两 年 开 展 一 轮 全 国 性 调 查 。 由 于 新 一 轮土地确权的起始时间为 2013 年 , 因此本文 主 要 使 用 2013—2019 年 的 4 期 面 板 追 踪 数 据 。 数据库内容全面 、 信息丰富 , 涉及农村家庭的基本 结 构 、 收 入 与 支 出 、 农 业 生 产 经 营 、 土地利用与流转等各个方面 , 还涉及中国农村 基 层 单位 (村 委 会 ) 的 基 本 情 况 , 能 够很好地为中国农村土地制度 改 革 等 方 面 的 研 究 提 供 一 手 数 据 ( Qi an,2020)。 为 刻 画 新一轮土地确权对农业规模经营的影响 , 在对数据进行系列清洗 的 基 础 上 , 我 们 保 留 了 土地确权 、 土地流转 、 家庭特征和社区特征等关键变量 , 最终获得 33566 个农户样本 。 (二 )变量选取 1.被解释变量 : 农业规模经营 农业规模经营既是农地经营面积不断扩大和集中的过程 , 也 是 小 农 户 数 量 不 断 减 少 以及规模户数量不断增加的过程 , 只有小农户的土地在市场力量下不 断 自 发 地 向 规 模 户 集中 , 农业规模经营才可能实现 。 因此 , 本文尝试使用 “规模户 出 现 的 概 率 ” 作 为 农 业 规模经营的代理指标 。 具体地 , 本文将农业规模经营定义为农业经 营 面 积 为 村 庄 户 均 承 包地面积的 5 倍及以上 , 其中 , 农业经营面积为家庭自有承包地面 积 与 转 入 地 面 积 之 和 减去转出地面积 。 之所以要做以上处理 , 一是考虑到中国第三次全 国 农 业 普 查 将 农 业 规 模经营户定义为经营面积 在 25 亩 及 以 上2 , 而 在 CRHPS 数 据 库 中 , 村 户 均 承 包 地 面 积 为 5. 56 亩 , 与此相应 , 本文将 农 业 规 模 经 营 定 义 为 农 业 经 营 面 积 为 村 庄 户 均 承 包 地 面 积的 5 倍及以上 。 二是相较于以家庭自有承包地面积作为分母 , 村 户 均 承 包 地 面 积 作 为 分母不仅能够排除农业规模经营户不是由承包农户演化的情况 , 更符 合 工 商 资 本 进 入 农 业的客观实际 。 而且 , 由于土地调整现象的屡禁不止和农民市 民 化 进 程 的 不 断 加 快 , 村 户均承包地面积在二轮承包期内所蕴含的人地关系也相对较为稳定 。 三 是 鉴 于 中 国 人 地 资源禀赋差异极大 , 如果用绝对量替代相对量 , 那么很可能忽视农 业 规 模 经 营 中 的 “适 度 ” 准则 , 由此导致人少地 多 地 区 即 使 经 营 面 积 大 于 25 亩 也 不 能 称 之 为 规 模 经 营 , 而 人多地少地区尽管经营面 积 不 足 25 亩 却 被 视 为 规 模 经 营 的 情 况 。 当 然 , 这 里 不 直 接 采 用农地规模经营面积的绝对量而是使用其相对量还有一个更为重要 的 考 量 , 那 就 是 农 地 规模经营面积的增减本质上是同一事物的两面 。 对同一村庄的农 户 来 说 , 整 个 村 庄 的 耕 地规模是相对固定的 , 这就意味着扩大部分农户的农地经营规模必然 会 引 起 另 一 部 分 农 户农地经营规模的缩小 。 因此 , 在对农户进行随机抽样的情况 下 , 两 类 农 户 农 地 经 营 规 模的变化必然会相互抵消 。 2.核心解释变量 : 新一轮土地确权 本文的土地确权变量主要是指耕地 的 确 权 登 记 颁 证 , 主 要 根 据 问 卷 中 “本 社 区 是 在 哪一年完成耕地确权 ?” 问题来识别 。 具体地 , 如果村庄v 在τ 年进行了土地确权 , 那么 对于调查年份t≥τ,Ce r t ifi ca t i onvt =1, 否则 ,Ce r t ifi ca t i onvt =0, 其中 ,τ≥2013。 对 于τ <2013, 由于不是本文定义的 “新 一 轮 土 地 确 权 ”, 因 此 予 以 剔 除 。 之 所 以 2013 年 为分界 , 主要原因在于 : 尽 管 早 在 2009 年 , 中 央 就 开 始 在 部 分 村 庄 开 展 农 村 土 地 确 权 2 资料来源:国家统 计 局, 第 三 次 全 国 农 业 普 查 主 要 数 据 公 报 ( /www. / 第 一 号 ),h t t s t a t s. cn/ t s t p:/ gov. j j j gb/ / / / _ ,访问时间: 年 月 日。 nypc b n c b 2 0 1 7 1 2 t 2 0 1 7 1 2 1 4 1 5 6 2 7 4 0 . h t m l 2 0 2 3 1 2 0 g qg ypg 第2期 郑淋议等:土地确权促进了中国的农业规模经营吗? 453 改革试点 , 但是考虑到 2013 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用 五年 时间 全 面 完 成 土 地 确 权 工 作 , 这场国家主导的农地产权改革不仅要求强制推动 , 而且需要按期 完 成 ,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减 轻了确权改革试点先后的选择性偏误3 。 3.控制变量 为进一步排除遗漏因素的可能影响 , 本文还控制了相关 的 家 庭 特 征 和 社 区 特 征 。 其 中 , 家庭特征变量主要有耕地亩均市场价值 、 家庭抚养比 、 家庭 人 口 规 模 以 及 女 性 务 农 劳动力占比 , 社区特征包括村户均承包地面积和村到县城公路条 数 。 各 主 要 控 制 变 量 的 描述性统计如表 1 所示 。 表 1 变量定义与描述性统计 变量 变量定义 年份 观测值 均值 标准差 2013 6328 0. 070 0. 255 2015 9644 0. 053 0. 223 2017 8937 0. 053 0. 224 2019 8657 0. 077 0. 267 2013 6328 0. 000 0. 000 2015 9644 0. 026 0. 159 2017 8937 0. 225 0. 418 2019 8657 0. 727 0. 446 2013 6328 8. 743 1. 930 户主估计的耕地亩均市场价值 2015 9644 7. 911 2. 031 (元,取对数) 2017 8937 7. 781 2. 006 2019 8657 7. 410 2. 130 2013 6328 41. 823 52. 633 2015 9644 43. 477 53. 913 2017 8937 45. 695 57. 128 2019 8657 46. 037 59. 026 2013 6328 4. 241 1. 754 2015 9644 4. 349 1. 815 2017 8937 3. 919 1. 714 2019 8657 3. 707 1. 662 2013 6328 27. 970 23. 751 2015 9644 26. 777 24. 666 2017 8937 25. 456 25. 934 2019 8657 27. 860 25. 341 农业经营面积 是 否 为 村 庄 户 均 承 包 地 农业规模经营 面积的 5 倍及以上 (是 =1,否 =0) 本社区是否已经完成新一轮耕地的 土地确权 确权登记颁证 (是 =1,否 =0) 家庭特征 家庭抚养比 (% ) 家庭特征 家庭人口规模 (人) 女性务农劳动力占比 (% ) 3 2009—2012 年的试点样本相对较少,只占总样本的 1. 23% ,但是为检验估计结果的稳健性,我们也考虑了 2009— 2012 年的样本。结果显示,无论是否考虑试点样本,两者的估计结果相差并不大。感兴趣的读者可向作者索取。 经 济 学 (季 刊) 454 第 23 卷 (续表) 变量 变量定义 村户均承包地面积 (亩/户) 社区特征 村到县城公路条数 (条) 年份 观测值 均值 标准差 2013 6328 5. 344 5. 144 2015 9644 6. 389 7. 784 2017 8937 6. 735 9. 529 2019 8657 7. 059 11. 902 2013 6328 2. 509 0. 775 2015 9644 2. 556 0. 762 2017 8937 2. 732 0. 849 2019 8657 2. 770 0. 860 注:由于 CRHPS 询问的是农户上一年的农业生产信 息, 为 与 被 解 释 变 量 保 持 一 致, 核 心 解 释 变 量 土 地 确 权 也 取调查年份的上一年。 (三 )识别策略 考虑到新一轮土地确权具有先行试点 、 逐步推开的 特 征 , 因 此 , 为 探 索 农 村 土 地 确 权与农业规模经营之间的因果关系 , 本 文 借 鉴 DeJ anv r ta l.( 2015) 的 方 法 , 使 用 多 ye 期 DID 模型识别土地确权对农业规模经营的净效应 。 具体的基准回归方程设定如下 : ( r t ifi ca t i onvt +Zvit +δi +λt +εvit , 1) yvit =α0 +α1Ce 其中 ,v 表示村庄 ,i 表示农户 ,t 表示时间 。y 表示农业规模经营情况 ,Ce r t i i c a t i o nvt 表 f 示新一轮土地确权 。α0 为 截 距 项 ,α1 为 本 文 关 心 的 土 地 确 权 估 计 系 数 ,Z 表 示 控 制 变 量 ,δi 表示农户固定效应 ,λt 表示时间固定效应 ,εvit 为随机扰动项 。 (四 )平行趋势检验 任何模型都有其适用范围和前提假设 , 使用多期 DID 模型的一个重要前 提 就 是 要 满 足平行趋势假设 。 为此 , 这里将使用事件分析法 ( Even tS t udy Me t hodo l ogy,ESM) 方 法检验土地确权分组是否 满 足 平 行 趋 势 条 件 。 图 1 显 示 , 在 开 展 新 一 轮 土 地 确 权 之 前 , 对照组与处理组的农业规模经营没有显著的差异 , 而在土地确权 完 成 之 后 , 已 确 权 农 户 的农业规模经营比例显著高于未确权农户 , 表现出积极的政策效 果 。 以 上 证 据 表 明 已 确 权农户和未确权农户在确权之前拥有相同的时间趋 势 , 不存在明 显 的 系 统 性 差 异 , 通 过 了平行趋势假设 , 满足多期 DID 模型的适用条件 。 四 、土地确权对农业规模经营的影响 (一 )基准回归 表 2 给出了土地确权对农业规模经营影响的估计结果 。 结 果 显 示 , 土 地 确 权 对 农 业 规模经营存在正向的产权激 励 , 且 土 地 确 权 的 估 计 系 数 始 终 保 持 在 4% 左 右 , 假 说 1 得 到证实 。 具体地 , 第 ( 1) 列不加任何 控 制 变 量 的 估 计 结 果 显 示 , 已 确 权 农 户 的 农 业 规 模经营概率 比 未 确 权 农 户 高 出 4. 6% , 并 具 有 统 计 显 著 性 。 加 入 全 部 控 制 变 量 后 , 第 第2期 郑淋议等:土地确权促进了中国的农业规模经营吗? 455 图 1 土地确权的平行趋势检验 注:以确权前 1 年为基期;置信水平为 95% ;控制了耕地亩均市场价 值 对 数、 家 庭 抚 养 比、 家 庭 人 口 规 模、 村 户均承包地面积、村到县城公路条数、时间固定效应、农户 固 定 效 应 以 及 省 份 异 质 性 时 间 趋 势 , 并 采 用 社 区 层 面 的 聚类稳健标准误。 ( 2) 列结果显示 , 土地确权的估计系数仍然正向显著 , 且估计结 果 变 化 不 大 。 考 虑 到 不 同省份自然气候 条 件 存 在 差 异 以 及 可 能 出 台 其 他 与 农 业 规 模 经 营 有 关 的 政 策 , 第 ( 3) 列进一步控制了省份与时间固定效应的交互项 , 以排除既随时间又随 省 份 变 化 的 潜 在 干 扰因素 , 结果表明土地确权的估计系数与之前相差无 几 。 进一 步 地 , 由 于 不 同 省 份 土 地 确权的实施时间 不 尽 一 致 , 为 规 避 每 个 省 份 随 时 间 变 化 的 共 同 趋 势 对 农 户 的 影 响 , 第 ( 4)、( 5) 列控制了省份异 质 性 时 间 趋 势4 , 不 难 发 现 , 土 地 确 权 的 估 计 结 果 依 然 较 为 稳 健 。 以上结果表明新一轮土地确权确实提高了农地经营面积扩大 的 可 能 性 , 中 央 通 过 向 农户颁发具有法律效力和 多 种 经 济 用 途 的 土 地 产 权 证 书 , 有 力 推 动 了 土 地 经 营 权 流 转 , 促进了农业规模经营 。 表 2 土地确权对农业规模经营的影响:基准结果 农业经营面积是否为村庄户均承包地面积的 5 倍及以上 土地确权 耕地亩均市场价值对数 家庭抚养比 ( 1) ( 2) ( 3) ( 4) ( 5) 0. 046*** 0. 042*** 0. 043*** 0. 039*** 0. 044*** ( 0. 017) ( 0. 015) ( 0. 016) ( 0. 015) ( 0. 015) -0. 004*** -0. 004*** -0. 004*** -0. 005*** ( 0. 001) ( 0. 001) ( 0. 001) ( 0. 001) -0. 005 -0. 005 -0. 005 -0. 011*** ( 0. 006) ( 0. 006) ( 0. 006) ( 0. 002) 由于新一轮土地确权改革主要在县域层面试点,村级 层 面 推 进, 因 此, 更 好 的 选 择 应 是 控 制 村 异 质 性 时 间 趋 势 或 县异质性时间趋势,但受限于数据可行性,只能折中控 制 省 份 异 质 性 时 间 趋 势 。 因 为, 数 据 库 中 每 个 村 平 均 每 年 只 有 13. 72 个有效样本,组内变异性不足,且 2019 年也缺失县级行政编码数据。 4 经 济 学 (季 刊) 456 第 23 卷 (续表) 农业经营面积是否为村庄户均承包地面积的 5 倍及以上 ( 1) 家庭人口规模 村户均承包地面积 到县城公路条数 ( 2) ( 3) ( 4) ( 5) 0. 002 0. 002 0. 002 0. 005*** ( 0. 002) ( 0. 002) ( 0. 002) ( 0. 001) -0. 015*** -0. 014*** -0. 014*** -0. 006** ( 0. 003) ( 0. 003) ( 0. 003) ( 0. 003) 0. 007 0. 008 0. 007 0. 007 ( 0. 006) ( 0. 006) ( 0. 006) ( 0. 006) 时间固定效应 是 是 是 是 是 农户固定效应 是 是 是 是 否 社区固定效应 否 否 否 否 是 省份异质性时间趋势 否 否 否 是 是 省份 × 时间固定效应 否 否 是 否 否 33566 33566 33566 33566 33566 0. 004 0. 131 0. 109 0. 118 0. 037 观测值 2 R *、 **、 ***分别表示在 注:括号内数字是社区层面的聚类稳健标准误; 10% 、5% 、1% 的水平上显著。 (二 )稳健性检验 1.安慰剂检验 为了进一步验证本文的估计结果是否还由省份 、 社区 、 家 庭 和 年 份 等 层 面 的 不 可 观 测因素驱动 , 借鉴 Zhengand Qi an ( 2022) 的检验方法 , 这里将对省份和社 区 随 机 分 配 “虚拟 ” 的确权时间进行安慰剂检验 。 具体地 , 本文针对 29 个 样 本 涵 盖 到 的 省 份 , 随 机 抽取 2000—2040 年的任意一年作为其确权的年份 , 然后进行 500 次随机抽样 , 在加入表 2 第 ( 2) 列中的全部控制变 量 以 及 时 间 固 定 效 应 和 农 户 固 定 效 应 之 后 , 对 其 进 行 双 重 差 分估计 , 结果如图 2 (左 ) 所 示 。 进 一 步 地 , 考 虑 到 新 一 轮 土 地 确 权 改 革 在 省 级 层 面 确 定批次试点之后 , 主要以村为单位开展土地确权工作 , 因此 , 本 文 也 以 相 同 的 方 式 对 样 本涵盖到的 887 个村 进 行 安 慰 剂 检 验 , 得 到 结 果 如 图 2 (右 ) 所 示 。 对 比 左 图 和 右 图 , 不难发现 , 不论是哪一个层面的随机抽样 , 大多数土地确权的系数 估 计 值 均 集 中 在 0 点 附近 , 明显地有别于 0. 04 左右 (见表 2) 的真实估计值 , 且大多数系数估计值 对应 的 p 值也都大于 0. 1, 明显拒绝与真 实 估 计 结 果 不 存 在 差 异 的 假 设 。 这 表 明 , 本 文 的 估 计 结 果不存在偏差 , 不太可能受到省份 、 社区 、 家庭和年份等层面的不可观测因素的影响 。 2.敏感性分析 在前文的系列回归估计当中 , 农业规模经营主要用 “农业经 营 面 积 为 村 庄 户 均 承 包 地面积的 5 倍及以上 ” 来衡量 。 为检验该测度指标的敏感性 , 这 里 将 以 5 为 中 位 数 , 将 倍数分别下调至 3 倍和 4 倍 , 上调至 6 倍和 7 倍 , 进一步检验估计结果的稳健 性 。 表 3 的估计结果显示 , 不论农业经营面积是否为村庄户均承包地面积 的 5 倍 及 以 上 , 土 地 确 权的估计系数均显著为正 , 且大都维持在 0. 04 左右 , 与表 2 的估计结果基本一致 。 这表 明使用农地规模经营的相对量指标来衡量农业规模经营具有较好的操作性和稳健性 。 第2期 郑淋议等:土地确权促进了中国的农业规模经营吗? 457 图 2 土地确权对农业规模经营的影响:安慰剂检验 注:图中为土地确权估计系数与其对应 p 值的散点图和系数的核密度 估 计 曲 线 的 组 合 图 ; 采 用 社 区 层 面 的 聚 类 稳健标准误。 表 3 土地确权对农业规模经营的影响:敏感性分析 农业经营面积为村户均承包地面积的 a倍及以上 ( 1)a=3 ( 2)a=4 ( 3)a=6 ( 4)a=7 0. 036** 0. 035** 0. 044*** 0. 043*** ( 0. 017) ( 0. 016) ( 0. 016) ( 0. 016) 控制变量 是 是 是 是 时间固定效应 是 是 是 是 农户固定效应 是 是 是 是 省份 × 时间固定效应 是 是 是 是 观测值 33566 33566 33566 33566 R2 0. 097 0. 107 0. 109 0. 110 土地确权 *、 **、 *** 分 别 表 示 在 注:括号内数字是社区层面的聚类稳健标 准 误; 10% 、5% 、1% 的 水 平 上 显 著; 控 制 变 量 同 表2第 ( 2) 列,估计结果略。 3.变换被解释变量 伴随着中国土地要素市场化改革的加快 , 公开资料显示 , 目 前 中 国 土 地 流 转 率 已 经 接近 40% , 不过由于不少土地流转发生在小农户之间 , 形成了大量的小农复制 , 不 仅 致 使农业规模经营 的 比 重 一 直 相 对 较 低 , 而 且 也 隐 含 着 农 业 生 产 经 营 的 效 率 风 险 (罗 必 良 ,2017)。 为此 , 与已有研 究 多 通 过 土 地 流 转 来 间 接 考 察 农 业 规 模 经 营 不 同 , 这 里 也 将使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作为农业规模经营的代 理变量 , 进一步 检 验 前 文 估 计 结 果 的稳健性 。 表 4 结果显示 , 土 地 确 权 对 新 型 农 业 经 营 主 体 的 培 育 起 到 一 定 的 激 励 作 用 , 土地确权将有利于实现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主导的农业规模经营 。 经 济 学 (季 刊) 458 第 23 卷 表 4 土地确权对农业规模经营的影响:稳健性检验 社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 ( 1) ( 2) 15. 905* 9. 813* ( 8. 376) ( 5. 473) 社区时变控制变量 是 是 时间固定效应 是 是 社区固定效应 是 是 省份 × 时间固定效应 否 是 观测值 1957 1957 R2 0. 013 0. 012 土地确权 *、 **、 *** 分 别 表 示 在 注:括号内数字是社区层面的聚类稳健标 准 误 ; 10% 、5% 、1% 的 水 平 上 显 著; 新 型 经 营 主 体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业企业;社区时变控制变 量 包 括 村 户 均 承 包 地 面 积 和 社 区 考 核 排 名 虚 拟 变 量 ; 受 新 型经营主体的数量数据的可用性限制,采用 2015 年、2017 年、2019 年 3 年面板。 五 、不同产权经历情景下土地确权对农业规模经营的影响 在家庭承包制度下 , 随着承包期限以及人地关系的 变 化 , 土 地 确 权 并 非 一 次 , 土 地 调整屡禁不止 。 面对新一轮土地确权制度的植入 , 拥有不同土地确 权 经 历 或 土 地 调 整 经 历的农户也可能做出不同的农业规模经营决策 。 (一 )不同土地确权经历下新一轮土地确权对农业规模经营的影响 二轮承包以来 , 土地确权从未间断过 。 在新一轮土地 确 权 开 展 之 前 , 既 有 经 历 过 土 地确权的农户 , 也有未经历过土地确权的农户 。 表 5 汇报了不同土 地 确 权 经 历 情 景 下 新 一轮土地确权对农业规模经营的影响 。 结果显示 , 土地确权的估计 系 数 与 交 乘 项 的 估 计 系数均显著为正 , 新一轮土地确权对先前有 确 权 经 历 农 户 的 影 响 ( 0. 044—0. 045) 略 大 于先前没有确权 经 历 的 农 户 ( 0. 026—0. 027)。 这 意 味 着 , 对 于 以 非 正 式 制 度 主 导 的 农 村社区 , 先前没有确权经历的农户接受新一轮土地确权制度将有 一 个 过 程 , 他 们 的 农 业 规模经营决策短期内难 以 有 大 的 改 变 。 相 形 之 下 , 对 于 以 正 式 制 度 为 主 导 的 农 村 社 区 , 先前有确权经历的农户更容易接受和信任国家主导的新一轮土地确 权 , 土 地 确 权 也 就 更 有利于正向地促进他们农业规模经营的发展 , 假说 2 得到证实 。 表 5 土地确权对农业规模经营的影响:基于不同确权经历的分析 农业经营面积是否为村庄户均承包地面积的 5 倍及以上 土地确权 ( 1) ( 2) 0. 026* 0. 027* ( 0. 015) ( 0. 015) 第2期 郑淋议等:土地确权促进了中国的农业规模经营吗? 459 (续表) 农业经营面积是否为村庄户均承包地面积的 5 倍及以上 ( 1) ( 2) 0. 018* 0. 018* ( 0. 011) ( 0. 011) 控制变量 是 是 时间固定效应 是 是 社区固定效应 是 是 省份 × 时间固定效应 否 是 观测值 33337 33337 R2 0. 038 0. 031 土地确权 × 土地确权经历 *、 **、 *** 分 别 表 示 在 注:括号内数字是社区层面的聚类稳健标 准 误; 10% 、5% 、1% 的 水 平 上 显 著; 控 制 变 量 同 表2第 ( 2) 列,估计结果略。 (二 )不同土地调整经历下新一轮土地确权对农业规模经营的影响 由于家庭承包制度存在随人口变动分配土地的内在特性 , 不 论 国 家 是 否 三 令 五 申 地 禁止土地调整 , 改革开放以来间歇性的土地调整总是不可避免的 。CRHPS 数据 库 显示 , 自 1998 年国家普遍禁止土地调整以来 , 截至 2013 年新一 轮 土 地 确 权 开 展 , 经 历 过 土 地 调整的农户仍有 29. 06% 。 表 6 报告了 不 同 土 地 调 整 经 历 情 景 下 土 地 确 权 对 农 业 规 模 经 营的影响 。 结果显示 , 土地确权的估计系数在 0. 08 左右 , 且在 1% 的水平上显著 , 这 表 明对于没有经历过土地调整的农户来说 , 新 一 轮 土 地 确 权 提 高 了 农 业 规 模 经 营 的 可 能 性。与此同时,交乘项的估计系数显著为负,在加入土地确权的估计系数之后,加总 值 才 转 变 为 正 数 并 接 近 于 0. 05, 略 小 于 没 有 土 地 调 整 经 历 农 户 的 估 计 系 数 。 这 意 味 着 对于有土地调整经历的农户而言,过往的产权不稳定经历会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他们对 新一轮土地确权的产权稳定性期望,降低他们开展农业规模经营的概率,假说3得到 证实。 表 6 土地确权对农业规模经营的影响:基于不同调整经历的分析 农业经营面积是否为村庄户均承包地面积的 5 倍及以上 ( 1) ( 2) 0. 075*** 0. 080*** ( 0. 019) ( 0. 018) -0. 030*** -0. 033*** ( 0. 011) ( 0. 011) 控制变量 是 是 时间固定效应 是 是 社区固定效应 是 是 土地确权 土地调整经历 × 土地确权 经 济 学 (季 刊) 460 第 23 卷 (续表) 农业经营面积是否为村庄户均承包地面积的 5 倍及以上 ( 1) ( 2) 否 是 观测值 12963 12963 R2 0. 086 0. 071 省份 × 时间固定效应 *、 **、 *** 分 别 表 示 在 注:括号内数字是社区层面的聚类稳健标 准 误 ; 10% 、5% 、1% 的 水 平 上 显 著; 控 制 变 量 同 表2第 ( 2) 列,估计结果略;土地调整是 1998 年及之后农户层面的土地调整。 六 、土地确权在扩大农地规模的同时会促进农地的连片集中吗 ? 农地经营面积的扩大是农业经营主体由多变精的过程 , 而农 地 的 连 片 集 中 是 经 营 地 块面积由小变大的过程 , 农地经营面积的扩大和经营地块面积的增加 并 不 必 然 相 关 (纪 月清等 ,2017)。 为进一步考察土地确 权 对 农 地 连 片 集 中 的 影 响 , 这 里 将 使 用 平 均 地 块 面积作为农业规模经营的代理变量分析土地确权与 农 地 连片集 中 的 关 系 。 理 论 上 讲 , 如 果农户实际所经营的平均地块面积越大 , 那么就表明土 地 越 连 片 , 越 集 中 ; 反 之 , 地 块 就越细碎 , 越零散 。 表 7 报告了土地确权对平均地块面积的估计结果 。 结果 显 示 , 新 一 轮 土 地 确 权 能 够 显著促进农地的集中连片经营 。 具 体 地 , 以 控 制 农 户 固 定 效 应 为 例 , 第 ( 1) 列 土 地 确 权的估计系数显示 , 经 由 农 村 土 地 确 权 工 作 的 开 展 , 农 户 经 营 地 块 面 积 平 均 提 升 0. 98 亩左右 ; 以控制社区固定效应为 例 , 第 ( 2) 列 土 地 确 权 的 估 计 系 数 显 示 , 通 过 农 地 产 权的清晰界定 , 农户经 营 地 块 面 积 平 均 提 高 0. 87 亩 左 右 。 结 合 前 文 分 析 , 新 一 轮 土 地 确权对农业规模经营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 不仅能够促进农地经 营 规 模 的 扩 大 , 而 且 也 有助于土地要素的集中 , 促进农地的连片集中经营 。 表 7 土地确权对农地连片集中的影响 平均地块面积 ( 1) ( 2) 0. 984** 0. 865** ( 0. 493) ( 0. 433) 控制变量 是 是 时间固定效应 是 是 农户固定效应 是 否 社区固定效应 否 是 观测值 21118 21118 R2 0. 003 0. 002 土地确权 *、 **、 *** 分 别 表 示 在 注:括号内数字是社区层面的聚类稳健标 准 误 ; 10% 、5% 、1% 的 水 平 上 显 著; 控 制 变 量 主 要包括耕地亩均市场价值对数、家庭人口规模、女性务农 劳 动 力 占 比 和 社 区 考 核 排 名 虚 拟 变 量 ; 受 平 均 地 块 面 积 数 据的可用性限制,主要采用 2015 年、2017 年、2019 年 3 年面板。 第2期 郑淋议等:土地确权促进了中国的农业规模经营吗? 461 七 、结论与政策启示 农业规模经营是中国农业现代化转型发展的基本 方向 , 大 国 小 农 的 现 实 背 景 下 , 土 地确权之于农业规模经营具有特 殊 的 意 义 。 本 文 利 用 中 国 农 村 家 庭 追 踪 调 查 数 据 库 的 4 期农户面板数据符合确权渐进性改革特点的多期 DID 模型 , 系统评估了新一 轮 土 地 确 权 对农业规模经营 的 影 响 。 研 究 发 现 , 土 地 确 权 显 著 提 高 了 农 户 开 展 农 业 规 模 经 营 的 概 率 , 且该结论在一系列稳健性检验之后依然成立 。 不过 , 由于正 式 制 度 与 非 正 式 制 度 的 作用以及农户地权稳定性预期的差异 , 土地确权对农业规模经营的影 响 在 不 同 的 产 权 经 历情景下存在一定的异质性 。 在新一轮土地确权作用下 , 与没有土 地 确 权 经 历 的 农 户 相 比 , 有土地确权经历的农户开展农业规模经营的可能性被加强 ; 与 没 有 土 地 调 整 经 历 的 农户相比 , 有土地 调 整 经 历 的 农 户 开 展 农 业 规 模 经 营 的 可 能 性 被 削 弱 。 进 一 步 研 究 发 现 , 土地确权不仅能够扩大农地经营规模 , 而且还能够促进农 地 的 连 片 集 中 , 新 一 轮 土 地确权对农业规模经营具有正向的激励效果 。 上述发现具有重要的政策含义 。 一是要巩固新一轮土地 确 权 成 果 , 充 分 发 挥 土 地 确 权在农业规模经营中的推动作用 。 当前 , 土地确权工作的完成并不 意 味 着 农 地 产 权 改 革 的结束 , 相反 , 这是农地产权改革一个新的起点 。 农 地产权界定 是 农 地 产 权 改 革 的 基 础 性工作 , 要努力推动农地产权改革从产权界定到产权实施转变 , 进 一 步 解 决 农 业 规 模 经 营过程中面临的现实难题 。 二是要客观看待非正式制度的作用 , 土 地 确 权 制 度 与 它 们 要 相辅相成 、 相得益彰 。 现阶段 , 中国在一定程度上仍属于熟 人 社 会 , 非 正 式 制 度 在 农 村 社区仍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 以至于某些农村社区即使没有 正 式 制 度 的 植 入 , 但 农 地产权制度也能够得以正常地运转 。 不过 , 这并不意味着以国家力 量 主 导 的 土 地 确 权 不 重要 , 在城乡中国转型阶段 , 农村熟人社会也会逐渐向半熟人社会 甚 至 是 陌 生 人 社 会 转 变 , 伴随着市场交易范围的扩大 , 正式制度在农村社区将扮演 着 日 益 重 要 的 角 色 。 三 是 承包期内要用一次性的土地确权替代动态性的土地调整 , 确保地 权 的 长 期 稳 定 性 , 实 现 农户土地产权的排他性行使 。 农户对于地权的稳定性预期很大程度上 取 决 于 过 去 地 权 的 稳定性状况 , 而土地确权之所以能够强化农户的地权稳定性预期 , 关 键 在 于 农 户 相 信 土 地确权会带来地权的稳定 。 因此 , 未来要避免不定期的土 地调整使 得 土 地 确 权 成 为 被 束 之高阁的 “空制度 ”。 四是 农 业 规 模 经 营 既 要 重 视 农 地 经 营 面 积 的 扩 大 , 又 要 重 视 农 地 的连片集中 。 农地经营面积的扩大并不必然导致农地的连片集中 , 要 规 避 土 地 流 转 出 现 小农复制的情形 , 在固化农地产权归属的基础上 , 动物理边界 而 不 动 产 权 边 界 , 尝 试 通 过土地互换或土 地 整 治 等 方 式 , 破 解 农 业 生 产 经 营 过 程 中 的 经 营 分 散 化 、 土 地 细 碎 化 难题 。 参 考 文 献 [ ,H.L 1] Almond,D. i,an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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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pa r ed wi t hf a rme r s wi t hnop r i enc eo fl andad us t- r e v i ousexpe j men t,l andc e r t i f i c a t i onha sal owe ri nc en t i vee f f e c tont hef a rme r swi t hi t. Ke r d s:l andc e r t i f i c a t i on;t ime-va r i ngDID;f a rm s i z e y ywo JEL C l a s s i f i c a t i on:Q15,O13,Q24 * Co r r e spond i ng Au t ho r:Qi an Wenr ong,Ch i na Ac ademyf o r Rur a lDeve l opmen t,Zhe i ang Un i ve r s i t zhou, j y,Hang , ; : ; : Zhe i a n 3 1 0 0 5 8 C h i n a T e l 8 6 5 7 1 8 8 9 8 1 5 2 8 E-m a i l w r i a n@z u . e d u . c n . - - j g q 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