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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目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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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22年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目录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部门名称:市政府办公室(4项) 1 办理行政赔偿案件 其他职权 2 办理行政应诉事项 其他职权 3 办理行政复议事项 其他职权 4 市政府涉法重大决策和重要事务合法性审查 其他职权 部门名称: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8项) 建设工程开工前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结果确认 行政许可 1 2 行政复议应诉一 科、行政复议应 诉二科 行政复议应诉一 科、行政复议应 诉二科 行政复议应诉一 科、行政复议应 诉二科 政策法规科 政务服务科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项目审批 演出举办单位、文艺表演团体、演员非因不可抗力中止 、停止或者退出演出的;文艺表演团体、主要演员或者 主要节目内容等发生变更未及时告知观众的;以假唱欺 骗观众的;为演员假唱提供条件的处罚 演出举办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直 接责任人员在募捐义演中获取经济利益的处罚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个体演出经纪人、个体演员违反《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规定,情节严重的处罚 行政许可 政务服务科 行政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6 擅自举办募捐义演或者其他公益性演出的处罚 行政处罚 7 演出举办单位拒不接受检查的处罚 行政处罚 3 4 5 8 9 10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涂改、出租、出借或 行政处罚 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利用营业场所制作、 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 行政处罚 有禁止含有的内容的信息,情节严重的处罚 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经营非网络游戏的;擅 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的;未悬挂《网络文化经 行政处罚 营许可证》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处罚 11 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逾期未办理备案手续的处罚 行政处罚 12 未经批准擅自开办艺术考级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第1页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13 开办艺术考级活动备案违规的处罚 行政处罚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从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 四条规定禁止行为,情节严重的处罚 互联网文化单位未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文化行 政部门颁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编号,标明国务 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许 可证编号的处罚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利用明火照明或者发 现吸烟不予制止,或者未悬挂禁止吸烟标志的;允许带 入或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在营业场所安装固定的封 闭门窗栅栏的;营业期间封堵或者锁闭门窗、安全疏散 通道或者安全出口的;擅自停止实施安全技术措施,情 节严重的处罚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向上网消费者提供的 计算机未通过局域网的方式接入互联网的;未建立场内 巡查制度,或者发现上网消费者的违法行为未予制止并 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举报的;未按规定核对、登 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 的;未按规定时间保存登记内容、记录备份,或者在保 存期内修改、删除登记内容、记录备份的;变更名称、 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注册资本、网络地 址或者终止经营活动,未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办 理有关手续或者备案的处罚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变更单位名称、网站名称、网站 域名、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经营地址、注册资金、 股权结构以及许可经营范围未按规定时间到所在地人民 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的;非经营性互联网文 化单位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业务范围未按规定时间到所在地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 办理备案手续的处罚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经营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未在其 显著位置标明文化部批准文号、经营国产互联网文化产 品未在其显著位置标明文化部备案编号的;对经营性互 联网文化单位擅自变更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名称或者 增删内容的;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经营国产互联网文 化产品逾期未报文化行政部门备案的处罚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提供含有禁止内容的互联网文化 产品,或者提供未经文化部批准进口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的处罚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提供的互联网文化产品含有禁止 内容的处罚 第2页 行政处罚 责任科室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序号 22 23 24 25 26 27 项目名称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未建立自审制度,明确专门部 门,配备专业人员负责互联网文化产品内容和活动的自 查与管理,保障互联网文化产品内容和活动的合法性的 处罚 娱乐场所指使、纵容从业人员侵害消费者人身权利造成 严重后果的处罚 歌舞娱乐场所播放、表演的节目含有禁止内容的;将场 所使用的歌曲点播系统连接至境外曲库的;擅自变更场 所使用的歌曲点播系统的处罚 游艺娱乐场所设置未经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 艺设备的;进行有奖经营活动的,奖品目录未报所在地 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的;擅自变更游戏游艺设备的; 未实行游戏、游艺分区经营,并没有有明显的分区标志 的;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接纳未成年人进入游戏区的 处罚 娱乐场所为未经文化主管部门批准的营业性演出活动提 供场地的处罚 娱乐场所对违法违规行为未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并依法报 告的处罚 娱乐场所未在显著位置悬挂娱乐经营许可证、未成年人 禁入或者限入标志,以及“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 的处罚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行政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29 娱乐场所不配合文化主管部门的日常检查和技术监管措 行政处罚 施的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30 开办艺术考级活动中违规的处罚 31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3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持证单位违规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33 广播电视广告内容违规的处罚 行政处罚 34 广播电视广告播出时长、比例及在转播、传输节目中违 行政处罚 规播出广告,在电视剧中插播广告违规等的处罚 28 35 36 行政处罚 对广告播出形式、广告冠名、挂角、酒类以及不尊重观 众生活习惯违规,医药、食品、化妆品、农药等需有批 行政处罚 文广告审查不严、广告嘉宾资质审查不严而违规等的处 罚 擅自设立广播电台、电视台、教育电视台、广播电视发 射台、转播台、微波站、卫星上行站、有线广播电视传 行政处罚 输覆盖网的处罚 第3页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37 擅自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或者擅自制作电视 行政处罚 剧及其他广播电视节目的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38 制作、播放、向境外提供含有禁止内容的节目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39 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违规播放、转播 行政处罚 、传输、经营等行为的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40 危害广播电台、电视台安全播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41 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42 在广播电视设施保护范围内进行危害广播电视设施安全 行政处罚 行为的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43 擅自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等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44 有线电视台、有线电视站违反规定,或未获得许可证私 自开办有线电视台、有线电视站从事违规活动,或无证 行政处罚 私自承揽有线电视台、有线电视站或者共用天线系统、 安装任务的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45 擅自从事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46 广播电视传输机构违规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47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机构违规开展卫星地面接收 设施安装服务的;与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生产企业之间存 行政处罚 在违规利益关联的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48 造成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事故及违反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规 行政处罚 定制度的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49 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提供者违反服务质量标准规定的 行政处罚 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50 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提供者违反业务运营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51 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提供者违反用户投诉处理规定的 行政处罚 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52 印刷业经营者印刷明知或者应知含有禁止印刷内容的出 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或者其他印刷品的,或者印刷国 行政处罚 家明令禁止出版的出版物或者非出版单位出版的出版物 的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第4页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序号 53 54 55 56 57 58 59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未取得出版行政部门的许可,擅自兼营或者变更从事出 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或者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 或者擅自兼并其他印刷业经营者;因合并、分立而设立 行政处罚 新的印刷业经营者,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手续;出 售、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印刷经营许可证的 处罚 没有建立承印验证制度、承印登记制度、印刷品保管制 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等;在 印刷经营活动中发现违法犯罪行为没有及时向公安部门 或者出版行政部门报告;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 行政处罚 责人、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等主要登记事项,或者终止印 刷经营活动,不向原批准设立的出版行政部门备案;未 按规定留存备查材料的处罚 出售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本出版单位的名称、书号、刊 号、版号、版面,或者出租本单位的名称、刊号;利用 行政处罚 出版活动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处罚 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擅自留存委托 印刷的包装装潢印刷品的成品、半成品、废品和印板、 纸型、印刷底片、原稿等;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 行政处罚 动的企业和个人擅自保留其他印刷品的样本、样张的, 或者在所保留的样本、样张上未加盖“样本”、“样张 ”戳记的处罚 未经批准,举办境外出版物展览的处罚 行政处罚 接受他人委托印刷出版物,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验证印 刷委托书、有关证明或者准印证、或者未将印刷委托书 报出版行政部门备案;假冒或者盗用他人名义印刷出版 物;盗印他人出版物;非法加印或者销售受委托印刷的 行政处罚 出版物;征订、销售出版物;擅自将出版单位委托印刷 的出版物纸型及印刷底片等出售、出租、出借或者以其 他形式转让;未经批准,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出版物,或 者未将印刷的境外出版物全部运输出境的处罚 接受委托印刷注册商标标识,未依照规定验证、核查工 商行政管理部门签章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注册商 标图样或者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复件;接受委托印刷 广告宣传品、作为产品包装装潢的印刷品,未依照规定 验证委托印刷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个人的居民身份证 行政处罚 的,或者接受广告经营者的委托印刷广告宣传品,未验 证广告经营资格证明;盗印他人包装装潢印刷品;接受 委托印刷境外包装装潢印刷品未依照规定向出版行政部 门备案的,或者未将印刷的境外包装装潢印刷品全部运 输出境的处罚 第5页 责任科室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60 接受委托印刷其他印刷品,未依照《印刷业管理条例》 的规定验证有关证明;擅自将接受委托印刷的其他印刷 品再委托他人印刷;将委托印刷的其他印刷品的纸型及 印刷底片出售、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伪造 、变造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等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或者 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公文、证件的,或者盗印他人 行政处罚 的其他印刷品;非法加印或者销售委托印刷的其他印刷 品;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其他印刷品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 向出版行政部门备案的,或者未将印刷的境外其他印刷 品全部运输出境;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个人 超范围经营的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61 进口、印刷或者复制、发行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禁 止进口的出版物的;印刷或者复制走私的境外出版物 行政处罚 的;发行进口出版物未从本条例规定的出版物进口经营 单位进货的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62 批发、零售、出租、放映非音像出版单位出版的音像制 品或者非音像复制单位复制的音像制品;批发、零售、 出租或者放映未经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进口的 行政处罚 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放映供研究、教学参考 或者用于展览、展示的进口音像制品的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63 擅自设立音像制品出版、制作、复制、进口、批发、零 售单位,擅自从事音像制品出版、制作、复制业务或者 行政处罚 进口、批发、零售经营活动的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64 出版含有禁止内容的音像制品,或者制作、复制、批发 、零售、出租、放映明知或者应知含有禁止内容的音像 行政处罚 制品的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65 出版单位委托未取得出版物印刷或者复制许可的单位印 刷或者复制出版物;印刷或者复制单位未取得印刷或者 复制许可而印刷或者复制出版物;印刷或者复制单位接 受非出版单位和个人的委托印刷或者复制出版物;印刷 或者复制单位未履行法定手续印刷或者复制境外出版物 的,印刷或者复制的境外出版物没有全部运输出境;印 刷或者复制单位、发行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印刷或者复 行政处罚 制、发行未署出版单位名称的出版物;印刷或者复制单 位、发行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印刷或者复制、发行伪造 、假冒出版单位名称或者报纸、期刊名称的出版物;出 版、印刷、发行单位出版、印刷、发行未经依法审定的 中学小学教科书,或者非依照本条例规定确定的单位从 事中学小学教科书的出版、发行业务的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第6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66 出版单位变更名称、主办单位或者其主管机关、业务范 围,合并或者分立,出版新的报纸、期刊,或者报纸、 期刊改变名称,以及出版单位变更其他事项,未依照本 条例的规定到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审批、变更登记手 续;出版单位未将其年度出版计划和涉及国家安全、社 会安定等方面的重大选题备案;出版单位未依照《出版 管理条例》的规定送交出版物的样本;印刷或者复制单 行政处罚 位未依照《出版管理条例》的规定留存备查的材料;出 版进口经营单位未将其进口的出版物目录报送备案;出 版单位擅自中止出版活动超过180日;出版物发行单位 、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未依照《出版管理条例》的规定 办理变更审批手续;出版物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 的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67 音像出版单位向其他单位、个人出租、出借、出售或者 以其他任何形式转让本单位的名称,出售或者以其他形 式转让本单位的版号;音像出版单位委托未取得《音像 制品制作许可证》的单位制作音像制品,或者委托未取 得《复制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复制音像制品;音像出版 单位出版未经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进口的 行政处罚 音像制品;音像制作单位、音像复制单位未依照本条例 的规定验证音像出版单位的委托书、有关证明;音像复 制单位擅自复制他人的音像制品,或者接受非音像出版 单位、个人的委托复制经营性的音像制品,或者自行复 制音像制品的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68 出版未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擅自进口的音像制品;批发 、零售、出租、放映供研究、教学参考或者用于展览、 行政处罚 展示的进口音像制品的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69 擅自制作、仿制、发放、销售新闻记者证或者擅自制作 、发放、销售采访证件;假借新闻机构、假冒新闻记者 行政处罚 从事新闻采访活动;以新闻采访为名开展各类活动或者 谋取利益的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70 出版物发行单位未依照规定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71 未经批准擅自编印内部资料的;编印含有禁止内容的内 部资料的;违反《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规定, 编印、发送内部资料的;委托非出版物印刷企业印刷内 行政处罚 部资料或者未按照《准印证》核准的项目印制的;内部 资料的编印单位未在印刷完成后10日内向核发《准印证 》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送交样本的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72 发行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或公开宣传、陈列、销售规 行政处罚 定应由内部发行的出版物的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第7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73 音像出版单位未将其年度出版计划和涉及国家安全、社 会安定等方面的重大选题报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 案;音像制品出版、制作、复制、批发、零售单位变更 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业务范围 等,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审批、备案手续;音像出版 单位未在其出版的音像制品及其包装的明显位置标明本 行政处罚 条例规定的内容;音像出版单位未依照《音像制品管理 条例》的规定送交样本;音像复制单位未依照本条例的 规定留存备查的材料;从事光盘复制的音像复制单位复 制光盘,使用未蚀刻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激 光数码储存片来源识别码的注塑模具的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74 故意制造、进口或者向他人提供主要用于避开、破坏技 术措施的装置或者部件,或者故意为他人避开或者破坏 技术措施提供技术服务;通过信息网络提供他人的作品 、表演、录音录像制品,获得经济利益;为扶助贫困通 行政处罚 过信息网络向农村地区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 品,未在提供前公告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名称 和作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的姓名(名称)以及 报酬标准的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75 通过信息网络擅自向公众提供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 录像制品的;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的;故意删除 或者改变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 录像制品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 众提供明知或者应知未经权利人许可而被删除或者改变 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为 扶助贫困通过信息网络向农村地区提供作品、表演、录 音录像制品超过规定范围,或者未按照公告的标准支付 行政处罚 报酬,或者在权利人不同意提供其作品、表演、录音录 像制品后未立即删除的;通过信息网络提供他人的作品 、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未指明作品、表演、录音录像 制品的名称或者作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的姓名 (名称),或者未支付报酬,或者未依照本条例规定采 取技术措施防止服务对象以外的其他人获得他人的作品 、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未防止服务对象的复制行 为对权利人利益造成实质性损害的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76 复制或者部分复制著作权人的软件的;向公众发行、出 租、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著作权人的软件的;故意避开或 者破坏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软件著作权而采取的技术措施 行政处罚 的;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软件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转让 或者许可他人行使著作权人的软件著作权的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第8页 序号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项目名称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 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出版他人享 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 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 传播其表演的;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 、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 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未经著作权人 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 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 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未经著作权人或者 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 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制作、出售假 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处罚 未经批准,擅自设立期刊出版单位或者擅自从事期刊出 版业务,假冒期刊出版单位名称或者伪造、假冒期刊名 称出版期刊的;期刊出版单位擅自出版增刊、擅自与境 外出版机构开展合作出版项目的处罚 期刊出版单位出卖、出租、转让本单位名称及所出版期 刊的刊号、名称、版面,转借、转让、出租和出卖《期 刊出版许可证》的;期刊出版单位允许或者默认广告经 营者参与期刊采访、编辑等出版活动的处罚 发行违禁出版物的处罚;发行新闻出版总署禁止进口的 出版物,或者发行进口出版物未从依法批准的出版物进 口经营单位进货的处罚;发行其他非法出版物和新闻出 版行政部门明令禁止出版、印刷或者复制、发行的出版 物的处罚 发行未经依法审定的中学小学教科书或者未经法定方式 确定的单位从事中学小学教科书的发行业务的处罚 出版物发行单位未依照规定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的处罚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行政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征订、储存、运输、邮寄、投递、散发、附送含有禁止 内容的违禁出版物的、各种非法出版物的、侵犯他人著 行政处罚 作权或者专有出版权的出版物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明 令禁止出版、印刷或者复制、发行的出版物的处罚 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或者爆 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 带内进行建设工程,其工程设计方案未经文物行政部门 同意、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历 史风貌造成破坏;擅自迁移、拆除不可移动文物;擅自 行政处罚 修缮不可移动文物,明显改变文物原状;擅自在原址重 建已全部毁坏的不可移动文物,造成文物破坏;施工单 位未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文物修缮、 迁移、重建的处罚 第9页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序号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项目名称 转让或者抵押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或者将国有不可移动 文物作为企业资产经营;将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或 者抵押给外国人的;擅自改变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的用途 的处罚 文物收藏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防火、防盗、防 自然损坏的设施;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时 未按照馆藏文物档案移交馆藏文物,或者所移交的馆藏 文物与馆藏文物档案不符;将国有馆藏文物赠与、出租 或者出售给其他单位、个人;违法处置国有馆藏文物; 挪用或者侵占依法调拨、交换、出借文物所得补偿费用 的处罚 买卖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或者将禁止出境的文物转让、 出租、质押给外国人的处罚 未取得相应等级的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擅自承担文 物保护单位修缮、迁移、重建工程的处罚 未取得资质证书,擅自从事馆藏文物的修复、复制、拓 印活动的处罚 刻画、涂污、损坏文物;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文物保护单 位标志;损坏文物保护设施的处罚 不可移动文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对附属文物擅 自进行彩绘、添建、改建、迁建、损毁,改变文物的结 构和原状的处罚 不按照文物行政部门批准的文物保护方案进行施工的处 罚 文物保护单位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使用人未履行法定 职责造成文物损坏或灭失的处罚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行政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94 未经考古调查、勘探,擅自进行工程建设的处罚 行政处罚 95 涂改、伪造或者转让文物销售专用标识的处罚 行政处罚 96 97 98 99 擅自利用文物保护单位拍摄电影、电视和其他音像制品 以及举办大型活动的处罚 擅自对考古发掘现场进行专题类拍摄或者电视直播的处 罚 未经批准举办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变更演出举办单位 、参加演出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员或者节目未重新报批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为未经批准的营业性演出提供场地 的处罚 伪造、变造、出租、出借、买卖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批 准文件,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批准 文件的处罚 100 违反经营含有禁止内容的艺术品经营单位的处罚 第 10 页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序号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项目名称 以政府或者政府部门的名义举办营业性演出,或者营业 性演出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 等字样的处罚 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未向原发 证机关申请换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未办理备案手续 的处罚 营业性演出有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禁止情形的、演出场所 经营单位、演出举办单位发现营业性演出有本条例第二 十五条禁止情形未采取措施予以制止的处罚 违反设立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经营单位,应当到其住 所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 照,并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到其住所地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行部门备案的处罚 擅自开展艺术品经营单位进出口经营活动违反经营规定 的处罚 违反本法规定擅自从事电影摄制、发行、放映活动的处 罚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行政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伪造、变造、出租、出借、买卖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批 107 准文件,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批准 行政处罚 文件;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的处罚 发行、放映未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的电影;取得电影公 映许可证后变更电影内容,未依照规定重新取得电影公 108 行政处罚 映许可证擅自发行、放映、送展的;提供未取得电影公 映许可证的电影参加电影节(展)的处罚 电影发行企业、电影院等有制造虚假交易、虚报瞒报销 109 行政处罚 售收入等行为,扰乱电影市场秩序的处罚 110 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处罚 111 行政处罚 擅自设立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或者擅自从事 行政处罚 印刷经营活动的处罚 印刷业经营者印刷明知或者应知含有本办法第十三条规 112 定禁止内容的内部资料的;非出版物印刷企业印刷内部 行政处罚 资料的处罚 未按照规定为出境或者入境团队旅游安排领队或者导游 全程陪同的;安排未取得导游证或者领队证的人员提供 113 行政处罚 导游或者领队服务的;未向临时聘用的导游支付导游服 务费用的;要求导游垫付或者向导游收取费用的处罚 出版、进口含有禁止内容的出版物的;明知或者应知出 版物含有禁止内容而印刷或者复制、发行的;明知或者 114 应知他人出版含有禁止内容的出版物而向其出售或者以 行政处罚 其他形式转让本出版单位的名称、书号、刊号、版号、 版面,或者出租本单位的名称、刊号的处罚 第 11 页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序号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未经许可转让、出租、出 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的;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 产品和服务的;未按照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处罚 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 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 利益的;组织、接待旅游者,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安排 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处罚 在旅游行程中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严重损害旅游者 权益的;拒绝履行合同的;未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 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的处罚 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组织、接待旅游者,安排旅游者参 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者 活动的处罚 未取得导游证或者领队证从事导游、领队活动,导游、 领队私自承揽业务,导游、领队向旅游者索取小费的处 罚 旅行社未履行报告义务的,旅行社组织、接待出入境旅 游,发现旅游者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发现出境旅游者在境 外非法滞留,随团出境的旅游者擅自分团、脱团;发现 入境旅游者在境内非法滞留,随团入境的旅游者擅自分 团、脱团,未及时向公安机关、旅游主管部门或者我国 驻外机构报告的处罚 122 旅游经营者给予或者收受贿赂的处罚 分社的经营范围超出设立分社的旅行社的经营范围的; 旅行社服务网点从事招徕、咨询以外的活动的处罚 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或 者终止经营,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 部门备案,换领或者交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设 124 立分社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分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备案的;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送 经营和财务信息等统计资料的处罚 旅行社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接待不支付接待和服务 费用、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旅游团队,或 125 者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承担接待旅游团队的相关费 用的处罚 外商投资旅行社经营中国内地居民出国旅游业务以及赴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旅游业 126 务,或者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组织旅游者到国务 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之 外的国家和地区旅游的处罚 123 第 12 页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责任科室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127 受让或者租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128 129 130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137 138 旅行社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增存 、补足质量保证金或者提交相应的银行担保的处罚 旅行社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的,与旅游者签订旅游 合同未载明相关事项的,将旅游业务委托给不具有相应 资质的旅行社的,未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就接待旅游者 的事宜签订委托合同的处罚 旅行社非因不可抗力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的;旅行 社违反旅游合同约定,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不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的;旅行社未经旅游者同意在旅 游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的处罚 旅行社不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 旅行社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 成本的;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接待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 接待和服务费用的旅游团队的处罚 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领队人员在发生危及旅游 者人身安全的情形,未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 的处罚 旅行社擅自引进外商投资、设立服务网点未在规定期限 内备案,或者旅行社及其分社、服务网点未悬挂旅行社 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登记证明的处罚 服务网点超出设立社经营范围招徕旅游者、提供旅游咨 询服务,或者旅行社的办事处、联络处、代表处等从事 旅行社业务经营活动的处罚 旅行社领队委托他人代为提供领队服务的;旅行社及其 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拒绝继续履行合同、提供服务,或 者以拒绝继续履行合同、提供服务相威胁的处罚 旅行社要求旅游者必须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需 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或者对同一旅游团队的 旅游者提出与其他旅游者不同合同事项的;旅行社未将 旅游目的地接待旅行社的情况告知旅游者的处罚 旅行社未妥善保存各类旅游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保 存期不够两年,或者泄露旅游者个人信息的处罚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 的言行的处罚 139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未佩戴有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第 13 页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导游人员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擅自变更接待计 行政处罚 划,擅自中止导游活动的处罚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 141 行政处罚 游者的物品的处罚 140 责任科室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序号 142 143 144 145 146 147 148 149 150 151 152 153 项目名称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 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处罚 入境旅游业绩下降;因自身原因,在1年内未能正常开 展出国旅游业务;因出国旅游服务质量问题被投诉并经 查实;有逃汇、非法套汇行为;以旅游名义弄虚作假, 骗取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或者送他人出境;国务院 旅游行政部门认定的影响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秩序的其他 行为的处罚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擅自经营或者以商务、考察、 培训等方式变相经营出国旅游业务的处罚 组团社或者旅游团队领队对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未 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或者未采取防止危 害发生的措施的;旅游者在境外滞留不归,旅游团队领 队不及时向组团社和中国驻所在国家使领馆报告,或者 组团社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处罚 出境组团社或者旅游团队领队未要求境外接待社不得组 织旅游者参与涉及色情、赌博、毒品内容的活动或者危 险性活动,未要求其不得擅自改变行程、减少旅游项目 、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额外付费项目,或者在 境外接待社违反前述要求时未制止的处罚 旅游团队领队与境外接待社、导游及为旅游者提供商品 或者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 向境外接待社、导游和其他为旅游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的经营者索要回扣、提成或者收受其财物的处罚 旅行社不投保旅行社责任险的;旅行社解除保险合同但 未同时订立新的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期满前未及时续 保,或者人身伤亡责任限额低于20万元人民币的处罚 毁坏具有特定历史价值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在景区内 随地便溺、吐痰、乱丢垃圾或者抽烟的,违反第四项规 定,攀爬、踩踏、刻划或者涂污文物的处罚 未经等级认定使用等级标志和称谓的;未在网站主页的 显著位置标明旅游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信息的处罚 依托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未对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身高低于一百四十厘米的未成年人、残疾人、现役军人 、人民警察、国家消防救援人员实行门票免费,对人民 教师、十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以及全日制大中专学生 实行门票半价的处罚 在线旅游经营者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 的信息,未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未采取消除等处置措 施防止信息扩散,未保存有关记录并向主管部门报告的 处罚 在线旅游经营者未取得质量标准、信用等级使用相关称 谓和标识的处罚 第 14 页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行政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序号 154 155 156 157 158 159 160 161 162 163 项目名称 在线旅游经营者不依法履行核验、登记义务的;不依法 对违法情形采取必要处置措施或者未报告的;不依法履 行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保存义务的处罚 在线旅游经营者未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填报包价旅 游合同有关信息的;为以不合理低价组织的旅游活动提 供交易机会的处罚 旅行社未制止履行辅助人的非法、不安全服务行为,或 者未更换履行辅助人的;旅行社不按要求制作安全信息 卡,未将安全信息卡交由旅游者,或者未告知旅游者相 关信息的;旅行社在风险提示发布后,不采取相应措施 的处罚 导游未按期报告信息变更情况的;未申请变更导游证信 息的;未更换导游身份标识的;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后, 不采取相应措施的;未按规定参加旅游主管部门组织的 培训的;向负责监督检查的旅游主管部门隐瞒有关情况 、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 料的;在导游服务星级评价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处罚 导游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 导游证的;导游涂改、倒卖、出租、出借导游人员资格 证、导游证,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导游执业许可,或者 擅自委托他人代为提供导游服务的;旅行社不按要求报 备领队信息及变更情况,或者备案的领队不具备领队条 件的;旅游行业组织、旅行社为导游证申请人申请取得 导游证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处罚 对娱乐场所未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建立从业 人员名簿、营业日志,或者发现违法犯罪行为未按照《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报告的行政处罚 对娱乐场所因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2年内 被处以3次警告或者罚款、被2次责令停业整顿又有违反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行为应受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 对演出举办单位印制、出售超过核准观众数量的或者观 众区域以外的营业性演出门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政处 罚 对未在演出前向演出所在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提交《营 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演出场所合格证明 而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营业性演出的行政处罚 对经批准到艺术院校从事教学、研究工作的外国或者港 澳台艺术人员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的行政处罚 164 对非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擅自举办演出的行政处罚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行政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对在演播厅外从事符合《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165 》第二条规定条件的电视文艺节目的现场录制,未办理 行政处罚 审批手续的行政处罚 第 15 页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166 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售演出门票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167 对演出举办单位没有现场演唱、演奏记录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责任科室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对印刷、复制、发行含有《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168 、第二十六条禁止内容的出版物等行为的行政处罚(不 行政处罚 包括吊销许可证)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对印刷布告、通告、重大活动工作证、通行证、在社会 169 上流通使用的票证,印刷企业没有验证主管部门的证 行政处罚 明,或者再委托他人印刷上述印刷品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170 171 172 173 174 175 176 177 178 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图书出版单位或者擅自从事图书 出版业务,假冒、伪造图书出版单位名称出版图书的行 政处罚 对网络出版服务单位转借、出租、出卖《网络出版服务 许可证》或者以任何形式转让网络出版服务许可的行政 处罚 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单位,擅自从 事电子出版物出版业务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对网络服务提供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或者拖延提供涉 嫌侵权的服务对象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网络地 址等资料的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擅自以卫星等传输方式进口、转播境外广 播电视节目,擅自利用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播放节 目,以及对侵占、干扰广播电视专用频率等行为的行政 处罚 对伪造、变造、出租、出借、买卖《中华人民共和国电 影产业促进法》规定的许可证、批准或者证明文件,或 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 法》规定的许可证、批准或者证明文件等行为的行政处 罚 对承接含有损害我国国家尊严、荣誉和利益,危害社会 稳定,伤害民族感情等内容的境外电影的洗印、加工、 后期制作等业务的行政处罚 对电影院侵犯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行政 处罚 对未按时办理点播影院编码、点播院线编码登记等行为 的行政处罚 179 划拨旅行社服务质量保证金 行政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查封或者扣押涉嫌违法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 180 行政强制 有关物品和经营场所 第 16 页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场管理科 政策法规和文化 市场综合执法监 督科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查封与电影违法行为有关的场所、设施或者查封、扣押 181 行政强制 用于违法行为的财物 182 查封、扣押涉嫌违法从事出版活动的有关物品和经营场 行政强制 所 183 对辖区内的营业性演出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184 对辖区内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进行审读检查 行政检查 对经营旅行社业务以及从事导游、领队服务是否取得经 营、执业许可;旅行社的经营行为;导游和领队等旅游 185 行政检查 从业人员的服务行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实施 监督检查 对拟从事导游服务的个人申领导游人员从业资格证书; 186 行政检查 对导游人员申领导游证实施监督检查。 对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行为开展专项治理 187 或经常性检查;负责辖区内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督管理 行政检查 工作,定期开展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检查 对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演出经纪机构、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 188 经营活动、娱乐场所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经营性互 行政检查 联网文化活动、艺术品经营单位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 营业性演出市场实施监督检查 189 对文物资源调查、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与利用工作进 行政检查 行现场检查 190 对社会艺术考级活动的检查 行政检查 191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认定(市级) 行政确认 192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市级) 行政确认 193 设立旅行社审核 其他职权 194 从事互联上网服务经营 其他职权 195 文艺表演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设立、变更审批 其他职权 第 17 页 责任科室 政策法规和文化 市场综合执法监 督科 政策法规和文化 市场综合执法监 督科 市场管理科、市 文化市场综合行 政执法支队 许昌市文化市场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市新闻出版 局 市场管理科、市 文化市场综合行 政执法支队 市场管理科、市 文化市场综合行 政执法支队 广播电视科、市 文化市场综合行 政执法支队 市场管理科、市 文化市场综合行 政执法支队 文物保护与考古 科、市文化市场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 政策法规和执法 监督科、市文化 市场综合行政执 法支队 艺术与非物质文 化遗产科 艺术与非物质文 化遗产科 市场管理科 政务服务科 政务服务科 序号 196 197 198 199 200 201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1 2 3 4 5 6 7 8 9 10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设立、变更审批 其他职权 政务服务科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设立和变更 其他职权 政务服务科 营业性演出活动的审批(境外报省审核) 其他职权 政务服务科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审核 其他职权 政务服务科 单位设置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许可(境外上报) 其他职权 政务服务科 省级以下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不可移动文物的原址重建 其他职权 政务服务科 审批 文物保护单位迁移保护或拆除审核 其他职权 政务服务科 国有馆藏文物借用、交换审核 其他职权 政务服务科 非国有博物馆设立、变更、终止审核 其他职权 政务服务科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审批 其他职权 政务服务科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 其他职权 政务服务科 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证明 其他职权 政务服务科 个体演员、个体演出经纪人备案 其他职权 政务服务科 部门名称:市金融工作局(10项) 融资担保公司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金融监管科 小额贷款公司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金融监管科 典当行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金融监管科 商业保理公司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金融监管科 融资租赁公司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金融监管科 融资担保公司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复审) 其他职权 金融监管科 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和退出批准(复审) 其他职权 金融监管科 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的初审 其他职权 金融监管科 设立商业保理公司审批(初审) 其他职权 金融监管科 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审批(初审) 其他职权 金融监管科 部门名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196项) 医疗机构设置及执业许可 行政许可 政务服务科 医师、护士执业许可 行政许可 政务服务科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行政许可 政务服务科 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 行政许可 政务服务科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行政许可 政务服务科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行政许可 政务服务科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行政许可 政务服务科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许可 行政许可 政务服务科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及 行政许可 政务服务科 竣工验收 医疗广告审查 行政许可 政务服务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伪造有关证明文件,非法取得《医师资格证书》或《医 行政处罚 科、医政医管科 师执业证书》的处罚 、中医科 对医师违法或者未按有关要求开具、使用麻醉药品、第 综合监督与法规 一类精神药品处罚以及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违法未履 行政处罚 科、医政医管科 行核对义务的处罚 、中医科 第 18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13 发生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被盗、被抢、丢失的单位,未 行政处罚 采取必要控制措施或者依法报告的处罚 14 致使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处罚 15 16 行政处罚 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被取消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 方的;使用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 行政处罚 的医师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处罚 未依照规定购买、储存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 未依照规定保存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专用处方,或者未 依照规定进行处方专册登记的;未依照规定报告麻醉药 行政处罚 品和精神药品的进货、库存、使用数量的;紧急借用麻 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后未备案的;未依照规定销毁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处罚 17 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不符合要求的处罚 18 医疗机构开具、使用、购销、调剂抗菌药物不符合规定 行政处罚 或者在抗菌药物购销、应用中有不正当经济关系的处罚 19 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等有关人员索 取、收受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人给 行政处罚 予的财物或者通过开具抗菌药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处罚 20 医师违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处罚 行政处罚 21 药师违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处罚 行政处罚 22 村卫生室、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未经核准,擅自使用 行政处罚 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的处罚 23 非法采集血液或者血站、医疗机构出售无偿献血的血液 行政处罚 、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罚 24 血站违反有关操作规程和制度采集血液的处罚 25 血站向医疗机构提供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的处罚 行政处罚 26 27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临床用血的包装、储存、运输,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 行政处罚 标准和要求的处罚 对未取得《单采血浆许可证》,非法从事组织、采集、 行政处罚 供应、倒卖原料血浆活动的处罚 第 19 页 责任科室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医政医管科 、中医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医政医管科 、中医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医政医管科 、中医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医政医管科 、中医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医政医管科 、中医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医政医管科 、中医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医政医管科 、中医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医政医管科 、中医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医政医管科 、中医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医政医管科 、中医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医政医管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医政医管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医政医管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医政医管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医政医管科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28 对单采血浆站不配合监督检查、未履行有关告知义务或 未经同意开展特殊免疫、工作人员未取得相关资格或注 行政处罚 册、未建立落实相关制度或者保存相关材料等的处罚 29 对单采血浆站违反规定采集血浆行为的处罚 30 单采血浆站已知其采集的血浆检测结果呈阳性,仍向血 行政处罚 液制品生产单位供应的处罚 31 涂改、伪造、转让《供血浆证》的处罚 32 承担单采血浆站技术评价、检测的技术机构出具虚假证 行政处罚 明文件的处罚 33 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处罚 行政处罚 34 对医师违法执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 35 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未按规定履行报告职责,导致 行政处罚 严重后果的处罚 36 护士的配备数量低于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护士配 备标准的;允许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或者允许未 依照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延续执业注册有效期 行政处罚 的护士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的处 罚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医政医管科 、中医科 37 对外国医师、医疗机构违反《外国医师短期行医许可证 行政处罚 》的处罚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医政医管科 、中医科 38 39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无专职或者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的;未按照要求开展药品不良反应或者群体不良事件报 行政处罚 告、调查、评价和处理的;不配合严重药品不良反应和 群体不良事件相关调查工作的处罚 医疗卫生机构未制定、实施本机构护士在职培训计划或 者未保证护士接受培训的;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护士 行政处罚 管理职责的处罚 40 护士违法执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 41 采供血机构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处罚 行政处罚 第 20 页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医政医管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医政医管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医政医管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医政医管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医政医管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医政医管科 、中医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医政医管科 、中医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医政医管科 、中医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医政医管科 、中医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医政医管科 、中医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医政医管科 、中医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医政医管科 、中医科 序号 42 43 44 45 46 47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贮存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环境保护、卫生要求的;未将 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未使 用符合标准的专用车辆运送医疗废物或者使用运送医疗 废物的车辆运送其他物品的;未安装污染物排放在线监 控装置或者监控装置未经常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的处罚 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规定报告职业病、疑似 职业病的处罚 医疗卫生机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 诊断的处罚 未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或者未设置监控部门 或者专(兼)职人员的;未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 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的;未 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 和管理人员采取职业卫生防护措施的;未对医疗废物进 行登记或者未保存登记资料的;对使用后的医疗废物运 送工具或者运送车辆未在指定地点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 的;未及时收集、运送医疗废物的;未定期对医疗废物 处置设施的环境污染防治和卫生学效果进行检测、评 价,或者未将检测、评价效果存档、报告的处罚 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 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 未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的;将医疗废物交给 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运送、贮存、 处置的;对医疗废物的处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 、卫生标准、规范的;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对污水、传 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进行严格消 毒,或者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排入污水处理系 统的;对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 生活垃圾,未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责任科室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医政医管科 、中医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医政医管科 、中医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行政处罚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医政医管科 、中医科 行政处罚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医政医管科 、中医科 48 放射工作单位未给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办理《放射工作 行政处罚 人员证》的处罚 职业健康科 49 超出资质认可或者批准范围从事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 诊断的;不按照本法规定履行法定职责的;出具虚假证 行政处罚 明文件的处罚 职业健康科 50 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收受职业病诊断争议当 行政处罚 事人财物或其他好处的处罚 职业健康科 51 未建立职业病诊断管理制度;不按照规定向劳动者公开 职业病诊断程序;泄露劳动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 行政处罚 、资料的处罚 职业健康科 第 21 页 序号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52 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未办理诊疗 科目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进行校验的;未经批准擅自变 行政处罚 更放射诊疗项目或者超出批准范围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 处罚 职业健康科 53 医疗机构使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从事放射诊疗工作 行政处罚 的处罚 职业健康科 54 医疗机构违反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竣工验收有关规定的 行政处罚 处罚 职业健康科 55 医疗机构违反规定购置使用不得使用的放射诊疗设备, 未按规定对放射诊疗设备、工作场所和防护设施进行检 测和使用,未按规定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 行政处罚 和职业健康管理,未按规定履行对个人防护措施或者发 生放射事故后的相关法定义务等的处罚 职业健康科 56 对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的处罚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项目名称 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 、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的;未按 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或者重 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的处罚 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规 定的处罚 公共场所经营者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 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处罚 公共场所经营者对发生的危害健康事故未立即采取处置 措施导致危害扩大或者隐瞒、缓报、谎报的处罚 对学校有关设施、设备、器械、场地、环境不符合要求 的处罚 供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不符合国家有 关卫生标准的处罚 拒绝或者妨碍学校卫生监督员依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实 施卫生监督的处罚 对集中式供水单位安排身体不适宜的人员从事直接供管 水工作的处罚 对违反《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作业、供水的 处罚 生产或者销售无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 全的产品的处罚 对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过程中违反《消毒管理办法》的处 罚 对生产无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或卫生许可批准产品的; 产品卫生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处罚 第 22 页 行政处罚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行政处罚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序号 69 70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加工、出售、运输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来自疫区可 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皮毛而未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行政处罚 消毒处理的处罚 消毒产品的命名、标签(含说明书)不符合卫生部的有 关规定的;消毒产品的标签(含说明书)和宣传内容出 行政处罚 现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效果的处罚 71 消毒后的物品未达到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处罚 行政处罚 72 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机构或个人非法行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73 74 75 使用通过买卖、转让、租借等非法手段获取的《医疗机 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的;使用伪造、变造的《 行政处罚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的处罚 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承包、出租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 行政处罚 或者其他机构并以本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的处罚 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的 行政处罚 处罚 76 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77 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78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处罚 行政处罚 79 对医疗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80 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的处罚 行政处罚 81 82 美容医疗机构未经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开展执业活动的处 行政处罚 罚 未取得资质从事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 、医学技术鉴定或者施行终止妊娠手术以及出具有关医 行政处罚 学证明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责任科室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人口监测与 家庭发展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人口监测与 家庭发展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83 违反规定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处罚 84 未经批准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精子采集与提供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85 医疗机构未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的;未指定相关部 门和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的;瞒报、缓报 行政处罚 、谎报发现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处 罚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86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处罚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第 23 页 行政处罚 序号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项目名称 对医疗机构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处罚 医疗卫生机构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隐瞒 、缓报或者谎报的;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及时采取控制 措施的;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突发事件监测职责 的;拒绝接诊病人的;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 部调度的处罚 个体或私营医疗保健机构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 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罚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发生医疗废物流 失、泄漏、扩散等紧急情况,未采取紧急处理措施、未 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的处罚 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从事相关实验活动时未履行法定义 务的处罚 对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等单位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 处罚 未依照规定储存实验室送交的菌(毒)种和样本或者未 依照规定提供菌(毒)种和样本的处罚 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非医疗机构的 处罚 对不符合相应生物安全要求的实验室从事病原微生物相 关实验活动的处罚 对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被盗、被抢、 丢失、泄漏的处罚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行政处罚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行政处罚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行政处罚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行政处罚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非法开展高度危险实验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未遵守实验室生物安全技术规范和操 98 作规程、未依照规定建立或者保存实验档案、未依照规 行政处罚 定制定实验室感染应急处置预案并备案的处罚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未按规定采集、运输、携带、使用菌 99 行政处罚 (毒)种及检测标本的处罚 对从事母婴保健工作的人员出具有关虚假医学证明的处 100 行政处罚 罚 101 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条例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违反规定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 行政处罚 活动,或者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的处罚 乡村医生变更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未办理变更执业 103 行政处罚 注册手续的处罚 对违反规定购置具有鉴定胎儿性别功能设备,违反规定 104 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人工 行政处罚 终止妊娠的处罚 102 第 24 页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序号 项目名称 105 未经注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活动的处罚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第一类、第二类消毒产品首次市前未进行卫生安全评价 的;第一类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有效期满未重新 进行卫生安全评价的;出具虚假卫生安全评价报告的; 卫生安全评价报告中项目不全或评价报告结果显示产品 不符合要求上市销售、使用的;消毒产品有效期过期 的;未按《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对产品重新进 行检验的或未对卫生安全评价内容进行更新的处罚 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 规定,未查验、登记有关证明施行手术或者手术记录虚 假的处罚 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医疗机构擅自从事精神障碍诊断 、治疗的处罚 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拒绝对送诊的疑似精神障碍患 者作出诊断的,对按规定实施住院治疗的患者未及时进 行检查评估或者未根据评估结果作出处理的处罚 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侵犯当事人权利的 处罚 心理咨询人员从事心理治疗或者精神障碍的诊断、治疗 的,从事心理治疗的人员在医疗机构以外开展心理治疗 活动,专门从事心理治疗的人员从事精神障碍的诊断 的,专门从事心理治疗的人员为精神障碍患者开具处方 或者提供外科治疗的处罚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行政处罚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行政处罚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行政处罚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行政处罚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行政处罚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行政处罚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行政处罚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112 买卖人体器官或者从事与买卖人体器官有关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未 行政处罚 按照本条例的要求处置医疗废物的处罚 未按照使用计划将第一类疫苗分发到下级疾病预防控制 机构、接种单位、乡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未依照规定建 114 立并保存疫苗购进、储存、分发、供应记录的;接收或 行政处罚 者购进疫苗时未依照规定索要温度监测记录,接收、购 进不符合要求的疫苗,或者未依照规定报告的处罚 113 115 疫苗接种单位接种记录、告知、登记不规范的处罚 行政处罚 116 疾病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采购、接种不规范的处罚 行政处罚 117 违规发布接种第二类疫苗的建议信息的处罚 118 行政处罚 卫生主管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以外的单 行政处罚 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的处罚 119 医疗机构提供性病诊疗服务时违反诊疗规范的处罚 第 25 页 行政处罚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序号 项目名称 120 未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处罚 未按照规定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 121 评价的处罚 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和使用前,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 122 照规定验收合格的处罚 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照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 123 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处罚 124 用人单位未采取规定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的处罚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没有存档、上 125 报、公布的处罚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 126 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的处罚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或 127 者未对劳动者个人职业病防护采取指导、督促措施的处 罚 国内首次使用或者首次进口与职业病危害有关的化学材 128 料,未按照规定报送毒性鉴定资料以及经有关部门登记 注册或者批准进口的文件的处罚 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 129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的处罚 用人单位未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 130 测,或者监测系统不能正常监测的处罚 用人单位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未告知劳动者职业 131 病危害真实情况的处罚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 132 监护档案或者未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的处罚 用人单位未依照规定在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提供职业 133 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的处罚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超过 134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处罚 用人单位未提供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 135 护用品,或者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 病防护用品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处罚 用人单位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 136 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未按照规定进行维护、检修、检测, 或者不能保持正常运行、使用状态的处罚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 137 测、评价的处罚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仍然达不到国 138 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未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 因素的作业的处罚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 139 进行诊治的处罚 第 26 页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行政处罚 职业健康科 行政处罚 职业健康科 行政处罚 职业健康科 行政处罚 职业健康科 行政处罚 职业健康科 行政处罚 职业健康科 行政处罚 职业健康科 行政处罚 职业健康科 行政处罚 职业健康科 行政处罚 职业健康科 行政处罚 职业健康科 行政处罚 职业健康科 行政处罚 职业健康科 行政处罚 职业健康科 行政处罚 职业健康科 行政处罚 职业健康科 行政处罚 职业健康科 行政处罚 职业健康科 行政处罚 职业健康科 行政处罚 职业健康科 序号 140 141 142 143 144 145 146 147 148 149 150 151 152 153 154 155 156 157 158 159 项目名称 用人单位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未 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 的处罚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在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 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处罚 用人单位拒绝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的处罚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承担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用和职业 病病人的医疗、生活保障费用的处罚 用人单位隐瞒、伪造、篡改、毁损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等相关资料,或 者拒不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资料的处罚 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材料,未 按照规定提供中文说明书或者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 说明的处罚 用人单位隐瞒技术、工艺、设备、材料所产生的职业病 危害而采用的处罚 用人单位隐瞒本单位职业卫生真实情况的处罚 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放射工 作场所或者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贮存不符合规定的处 罚 用人单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 的设备或者材料的处罚 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没有职业病防护条件的 单位和个人,或者没有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接 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处罚 用人单位擅自拆除、停止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或者应急 救援设施的处罚 用人单位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有职业禁忌 的劳动者、未成年工或者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接触 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禁忌作业的处罚 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和强令劳动者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 施的作业的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已经对劳动者生命健康造成严重损 害的处罚 未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认可擅自从事职业卫生技 术服务的处罚 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超出资质认可或者批准范 围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处罚 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不按照规定履行法定职责 的处罚 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处罚 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予 以取缔 第 27 页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行政处罚 职业健康科 行政处罚 职业健康科 行政处罚 职业健康科 行政处罚 职业健康科 行政处罚 职业健康科 行政处罚 职业健康科 行政处罚 职业健康科 行政处罚 职业健康科 行政处罚 职业健康科 行政处罚 职业健康科 行政处罚 职业健康科 行政处罚 职业健康科 行政处罚 职业健康科 行政处罚 职业健康科 行政处罚 职业健康科 行政处罚 职业健康科 行政处罚 职业健康科 行政处罚 职业健康科 行政处罚 职业健康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行政强制 序号 160 161 162 163 项目名称 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未查验服务人员的健康合格证明或者 允许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的人员从事服务工作,省、自 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未在公 共场所内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的处罚 对非法采集、出售血液或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予以取 缔 强制消毒处理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 和物品 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 物品采取控制措施 164 封存有证据证明可能被艾滋病病毒污染的物品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行政处罚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行政强制 行政强制 行政强制 行政强制 非法从事组织、采集、供应、倒卖原料血浆活动的,予 行政强制 以取缔 未履行艾滋病监测职责的;未按照规定免费提供咨询和 初筛检测的;对临时应急采集的血液未进行艾滋病检 测,对临床用血艾滋病检测结果未进行核查,或者将艾 滋病检测阳性的血液用于临床的;未遵守标准防护原 则,或者未执行操作规程和消毒管理制度,发生艾滋病 医院感染或者医源性感染的;未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 166 行政处罚 施和医疗保健措施的;推诿、拒绝治疗艾滋病病毒感染 者或者艾滋病病人的其他疾病,或者对艾滋病病毒感染 者、艾滋病病人未提供咨询、诊断和治疗服务的;未对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进行医学随访的;未 按照规定对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及其婴儿提供预防 艾滋病母婴传播技术指导的处罚 165 167 未经注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活动的,予以取缔 行政强制 168 对突发事件现场等采取控制措施 行政强制 169 对交通工具上发生的突发事件现场采取预防控制措施 行政强制 170 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核实采取控制措施 行政强制 171 172 173 174 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 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的事故 有可能发生时,采取临时控制措施 发现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的容器或 者包装材料,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发生感染事故或病原微生物泄漏事件等相关实验室感染 事故的,采取预防、控制措施 对出入检疫传染病疫区的交通工具及其乘运的人员、物 资实施临时隔离、医学检查及其它应急医学措施 第 28 页 行政强制 行政强制 行政强制 行政强制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序号 175 176 177 178 179 项目名称 实验室感染而引起的与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的传染 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或者患有疫病、疑似患有疫病 的动物,采取预防、控制措施 在非检疫传染病疫区的交通工具上,对发现检疫传染病 人、病源携带者、疑似检疫传染病病人时采取控制措施 对拒绝隔离、治疗、留验的检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 者、疑似检疫传染病病人和与其密切接触者,以及拒绝 检查和卫生处理的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交通工具、停 靠场所及物资,采取强制检疫措施 发现饮用水污染危及人体健康,须停止使用时,对二次 供水单位应责令其立即停止供水 未经批准擅自开办中医医疗机构或者未按照规定通过执 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许可从事中 医医疗活动的,予以取缔 180 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未经注册的,予以取缔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行政强制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行政强制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行政强制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行政强制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行政强制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行政强制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发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管理存在安全隐患时,责令其立即排除或者限期排除; 181 行政强制 对有证据证明可能流入非法渠道的,采取查封、扣押行 政强制措施 未经护士执业注册从事护士工作的,由卫生行政部门予 182 行政强制 以取缔 对非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的,由卫 183 行政强制 生行政部门予以缴销 184 医院感染隐患检查 行政检查 185 处方管理检查 行政检查 186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检查 行政检查 187 病残儿医学鉴定 188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 行政确认 行政确认 189 中医、中西结合医疗机构医师考核 其他职权 190 面向社会非学历教育的中医学校、中医班开办审核 其他职权 191 医师资格考试违规违纪认定处理 其他职权 192 中医科研机构开办审核 193 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人员考核 其他职权 其他职权 194 组织医师资格考试 其他职权 195 医疗机构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室)执业审核 196 职权范围内的医疗机构评审 其他职权 其他职权 第 29 页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综合监督与法规 科 医政医管科、中 医科 医政医管科、中 医科 医政医管科、中 医科 政务服务科 政务服务科 医政医管科、中 医科 中医科 医政医管科、中 医科 中医科 中医科 医政医管科、中 医科 政务服务科 政务服务科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部门名称:市民政局(42项) 社会组织管理和 慈善事业促进科 社会组织管理和 慈善事业促进科 社会组织管理和 慈善事业促进科 1 社会团体登记 行政许可 2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行政许可 3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申请 行政许可 4 经营性公墓建设审批 行政许可 社会事务科 行政许可 区划地名科 行政处罚 区划地名科 行政处罚 区划地名科 行政处罚 区划地名科 行政处罚 社会组织管理和 慈善事业促进科 行政处罚 社会组织管理和 慈善事业促进科 行政处罚 社会组织管理和 慈善事业促进科 行政处罚 社会组织管理和 慈善事业促进科 行政处罚 社会组织管理和 慈善事业促进科 行政处罚 社会组织管理和 慈善事业促进科 行政处罚 社会组织管理和 慈善事业促进科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的命名、更名审 核 对擅自进行地名命名、更名的;未使用或者未规范使用 标准地名的;擅自设置、拆除、移动、涂改、遮挡、损 毁地名标志的行政处罚。 擅自编制行政区域界线详图,或者绘制的地图的行政区 域界线的画法与行政区域界线详图的画法不一致的处罚 故意损毁或者擅自移动界桩或者其他行政区域界线标志 物的处罚 社会团体在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或者自 取得《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未开展活动 的处罚 社会团体涂改、出租、出借《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或 者出租、出借社会团体印章,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 务范围进行活动,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 查,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擅自设立分支机构、 代表机构,或者对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疏于管理,造成 严重后果的,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的,侵占、私分、 挪用社会团体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的,违反国 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 资助的处罚 社会团体的活动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国家机关 认为应当撤销登记的处罚 未经批准,擅自开展社会团体筹备活动,或者未经登 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以及被撤销登记的 社会团体继续以社会团体的名义进行活动的处罚 民办非企业单位在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 或者业务主管单位撤销批准的处罚 未经登记,擅自以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义进行活动的, 或者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继续以民办非企业单 位的名义进行活动的处罚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活动违反其他法律、法规,有关国家 机关认为应当撤销登记的处罚 第 30 页 序号 16 17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养老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政部门责令改正,给 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建立入院评估制度或者未按照规定开展评估活 动的; (二)未与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或者未 按照协议约定提供服务的; (三)未按照有关强制性国家标准提供服务的; (四)工作人员的资格不符合规定的; 行政处罚 (五)利用养老机构的房屋、场地、设施开展与养老服 务宗旨无关的活动的; (六)未依照本办法规定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 (七)歧视、侮辱、虐待老年人以及其他侵害老年人人 身和财产权益行为的; (八)向负责监督检查的民政部门隐瞒有关情况、提供 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真实材料的;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涂改、出租、出借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级(登记)证书, 或者出租出借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的处罚;民办非企业 单位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的,不接 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不按照规定办理变 行政处罚 更登记的,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的,侵占、私分、挪 用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的,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 捐赠、资助的处罚 18 收缴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印章 行政强制 19 封存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印章、财务凭证 行政强制 20 收缴《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和印章 行政强制 21 封存《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行政强制 22 23 24 25 26 27 28 经营性公墓检查 对养老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市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 对地名的命名、更名、使用、文化保护的监督检查 内地居民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办理结婚登记 内地居民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办理离婚登记 全市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收养儿童登记 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 行政确认 行政确认 行政确认 29 慈善组织认定 行政确认 30 31 自然地理实体名称的审核 街路巷的命名、更名审核 其他职权 其他职权 第 31 页 责任科室 养老服务科 社会组织管理和 慈善事业促进科 社会组织管理和 慈善事业促进科 社会组织管理和 慈善事业促进科 社会组织管理和 慈善事业促进科 社会组织管理和 慈善事业促进科 社会事务科 养老服务科 区划地名科 区划地名科 社会事务科 社会事务科 儿童福利科 社会组织管理和 慈善事业促进科 区划地名科 区划地名科 序号 32 33 34 35 36 项目名称 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公园、公共广场、文物古迹 等纪念地和旅游地名称的命名、更名审核 地名标志的设置、维护和管理 汇集出版标准地名出版物 街道办事处的设立、撤销、更名、驻地迁移、管辖范围 的确定和变更审核 乡、民族乡、镇的设立、撤销、更名和行政区域界线的 变更,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审核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其他职权 区划地名科 其他职权 其他职权 区划地名科 区划地名科 其他职权 区划地名科 其他职权 区划地名科 37 社会团体的年度检查 其他职权 38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度检查 其他职权 39 40 对城市生活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其他职权 养老机构备案 其他职权 县、市、市辖区的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县、不设 其他职权 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审核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所在地的命名、更名审核 其他职权 部门名称:市科学技术局(4项) 41 42 1 技术合同认定 行政确认 2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推荐申报 其他职权 3 引进国外智力项目申报 其他职权 4 市级企业研究开发项目鉴定 其他职权 社会组织管理和 慈善事业促进科 社会组织管理和 慈善事业促进科 社会事务科 养老服务科 区划地名科 区划地名科 科技人才合作和 成果转化科 高新技术和区域 创新科 引进国外智力管 理科(市外国专 家局) 政策法规和监督 诚信科 部门名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42项) 1 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行政许可 2 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 行政许可 3 拆除和移动人民防空通讯警报设施和拆除、改造、报废 行政许可 人防工程 4 加固、改造中小型人民防空工程项目审批 行政许可 5 人防工程使用审批 行政许可 6 7 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人防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 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 行政处罚 他利害关系承担监理项目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的处罚 施工单位不履行人防工程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 行政处罚 务的处罚 第 32 页 工程科(政务服 务科) 工程科(政务服 务科) 工程科(政务服 务科) 工程科(政务服 务科) 工程科(政务服 务科) 法制和宣传科 法制和宣传科 序号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项目名称 人防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 作假、降低工程质量或者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 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处罚 人防工程施工单位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 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 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处罚 人防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或者使用不合格的 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等的处罚 人防工程勘察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 察,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设计或者指定建 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的或者未按照工 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等的处罚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人防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处罚 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 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人防工程的处罚 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 承揽人防工程的处罚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未向人防部门移交建设 项目档案的处罚 建设单位未组织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 自交付使用以及对不合格的人防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 的处罚 建设单位未取得经批准的开工报告擅自施工的处罚 建设单位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的处罚 建设单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处罚 建设单位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 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处罚 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 自施工的处罚 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工程监理而未实行工程监理 的处罚 建设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处罚 建设单位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 、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处罚 建设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有 关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送人防部门备案等的处 罚 建设单位将人防工程肢解发包的处罚 建设单位将人防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 、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 程监理单位的处罚 不建防空地下室的处罚 侵占人民防空工程处罚 第 33 页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行政处罚 法制和宣传科 行政处罚 法制和宣传科 行政处罚 法制和宣传科 行政处罚 法制和宣传科 行政处罚 法制和宣传科 行政处罚 法制和宣传科 行政处罚 法制和宣传科 行政处罚 法制和宣传科 行政处罚 法制和宣传科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法制和宣传科 法制和宣传科 法制和宣传科 行政处罚 法制和宣传科 行政处罚 法制和宣传科 行政处罚 法制和宣传科 行政处罚 法制和宣传科 行政处罚 法制和宣传科 行政处罚 法制和宣传科 行政处罚 法制和宣传科 行政处罚 法制和宣传科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法制和宣传科 法制和宣传科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行政处罚 法制和宣传科 行政处罚 法制和宣传科 行政处罚 法制和宣传科 行政处罚 法制和宣传科 行政处罚 法制和宣传科 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 35 36 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修建人民防空工 程的处罚 违反国家规定,改变人民防空工程的主体结构,拆除人 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民防空工 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的处罚 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后拒不补建的占用人民防空通信专用 频率、使用与防空警报相同的音响信号或者擅自拆除人 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的处罚 阻挠安装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拒不改正的处罚 向人民防空工程内排入废水、废气或者倾倒废弃物的处 罚 对城市和经济目标的人防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缴、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 37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的监督检查 38 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及城市地下空间兼顾人民防 行政检查 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39 人民防空工程拆除无法补建的补偿费征收 行政征收 40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收 行政征收 41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质量监督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有关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 件报送人防部门备案 部门名称:市教育局(15项)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 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 教师资格认定 其他职权 法制和宣传科 法制和宣传科 工程科(政务服 务科) 工程科(政务服 务科) 工程科(政务服 务科) 工程科(政务服 务科) 法制和宣传科 其他职权 法制和宣传科 行政许可 发展规划科 行政许可 教师教育科 30 31 32 33 34 42 1 2 3 4 5 行政检查 民办学校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 行政处罚 响的处罚 民办学校擅自分立、合并的;擅自改变民办学校名称、 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 骗取钱财的;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学历证书、结业证书、 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 行政处罚 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办学许可证的;伪造 、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恶意终止办 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处罚 民办学校未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将 出资人取得回报比例的决定和向社会公布的与其办学水 行政处罚 平和教育质量有关的材料、财务状况报审批机关备案, 或者向审批机关备案的材料不真实的处罚 第 34 页 基础教育科 职业教育与成人 教育科 基础教育科 职业教育与成人 教育科 基础教育科 职业教育与成人 教育科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行政处罚 基础教育科 职业教育与成人 教育科 行政处罚 基础教育科 行政处罚 基础教育科 行政处罚 基础教育科 行政处罚 基础教育科 行政处罚 招生考试科 基础教育科 职业教育与成人 教育科 基础教育科 职业教育与成人 教育科 职业教育与成人 教育科 基础教育科 11 民办学校的章程未规定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出资 人擅自取得回报的;违反《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七条规定,不得取得回报而取得回报的;出资人 不从办学结余而从民办学校的其他经费中提取回报的; 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计算办学结余或者确定取得回报的 比例的;出资人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回报的比例过高,产 生恶劣社会影响的处罚 干涉他人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处罚 城市公共场所的设施和招牌、广告用字违反国家通用语 言文字使用规定的处罚 中招考生违规违纪的处罚 教育考试机构、学校(考点)在考试、招生考试中违规 违纪的处罚 全市组织的国家级考试中违纪舞弊考生的处罚 12 民办学校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13 高等层次非学历教育年检 行政检查 14 中等学校招生计划核定 其他职权 15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管理 其他职权 6 7 8 9 10 部门名称:市水利局(143项) 1 取水许可审批 行政许可 2 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 行政许可 3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行政许可 4 5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 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 行洪的活动;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 意,擅自修建水工程,或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 行政处罚 、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 且防洪法未作规定;虽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 机构同意,但未按照要求修建水工程;或者在行洪河道 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的处罚 在江河、湖泊、水库、运河、渠道内弃置、堆放阻碍行 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围湖造地 行政处罚 或者未经批准围垦河道的处罚 第 35 页 政务服务科、 水资源管理科 政策法规和监督 科、运行管理和 水旱灾害防御科 政务服务科、 农村水利和移民 科 运行管理和水旱 灾害防御科、市 水政监察支队 运行管理和水旱 灾害防御科、市 水政监察支队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6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7 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 行政处罚 水的处罚 8 建设项目的节水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 行政处罚 要求,擅自投入使用的处罚 9 侵占、毁坏水工程及堤防、护岸等有关设施,毁坏防汛 、水文监测、水文地质监测设施; 在水工程保护范围 行政处罚 内,从事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爆破、打 井、采石、取土等活动的处罚 10 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签署规划同意书,擅自在江河、湖 行政处罚 泊上建设防洪工程和其他水工程、水电站的处罚 11 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 行政处罚 处罚 12 未按照规划治导线整治河道和修建控制引导河水流向、 行政处罚 保护堤岸等工程,影响防洪的处罚 13 围湖造地或者未经批准围垦河道的处罚 14 15 16 17 18 19 行政许可 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同意或者未 按照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位置、界限,在河 道、湖泊管理范围内从事工程设施建设活动的处罚 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未编制洪 水影响评价报告;防洪工程设施未经验收,即将建设项 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处罚 破坏、侵占、毁损堤防、水闸、护岸、抽水站、排水渠 系等防洪工程和水文、通信设施以及防汛备用的器材、 物料的处罚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取水申请 批准文件或者取水许可证的处罚 拒不执行审批机关作出的取水量限制决定,或者未经批 准擅自转让取水权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不按照规定报送年度取水情况的,或者拒绝接受监督检 查或者弄虚作假的,或者退水水质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处 行政处罚 罚 第 36 页 责任科室 政务服务科、城 市供排水科、市 污水处理费征收 中心 水资源管理科、 市水政监察支队 水资源管理科、 市节约用水中心 、市水政监察支 队 运行管理和水旱 灾害防御科、市 水政监察支队 运行管理和水旱 灾害防御科、市 水政监察支队 水资源管理科、 市水政监察支队 运行管理和水旱 灾害防御科、市 水政监察支队 运行管理和水旱 灾害防御科、市 水政监察支队 运行管理和水旱 灾害防御科、市 水政监察支队 运行管理和水旱 灾害防御科、市 水政监察支队 运行管理和水旱 灾害防御科、市 水政监察支队 水资源管理科、 市水政监察支队 水资源管理科、 市水政监察支队 水资源管理科、 政策法规和监督 科、市水政监察 支队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水资源管理科、 市节约用水中心 、市水政监察支 队 水资源管理科、 市水政监察支队 运行管理和水旱 灾害防御科、市 水政监察支队 运行管理和水旱 灾害防御科、市 水政监察支队 政策法规和监督 科、市水政监察 支队 政策法规和监督 科、市水政监察 支队 20 未安装计量设施,或者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者运行不正 行政处罚 常的处罚 21 伪造、涂改、冒用取水申请批准文件、取水许可证的处 行政处罚 罚 22 水库、水电站、拦河闸坝等工程的管理单位以及其他经 行政处罚 营工程设施的经营者拒不服从统一调度和指挥的处罚 23 侵占、破坏水源和抗旱设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24 擅自从事依法应当取得水行政许可的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25 未经批准利用河道、国有水库从事养殖、旅游、餐饮等 行政处罚 活动的处罚 26 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行政许可证件,或者以其他形 式非法转让行政许可的或者超越行政许可范围进行活动 的或者向负责监督检查的行政机关隐瞒有关情况、提供 行政处罚 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的处 罚 政策法规和监督 科、市水政监察 支队 27 未经审批擅自兴建水利工程,但不违反水利工程建设规 行政处罚 划的处罚 政策法规和监督 科、市水政监察 支队 28 29 在河道、水库、渠道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排涝、灌 溉、航运的物体的,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的 或者在航道内弃置沉船、设置碍航渔具、种植水生植物 的;或者未经批准在大中型渠道管理范围内修建建筑物 的;或者在水库库区违法造地以及擅自围垦河流的或者 行政处罚 未经批准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的;或者对 原有灌溉用水、供水水源有不利影响的;或者未经批准 或不按照采砂许可规定的区域、期限和作业方式进行采 砂活动的;或者在地下水禁止开采区内取用地下水的; 或者未经批准在地下水限制开采区内取用地下水的处罚 经营洗浴、游泳、水上娱乐、洗车的单位和个人未按照 有关规定安装使用或者安装不符合规定的节水设施、器 具的,或者计划用水单位拒不安装水计量器具的,或者 计划用水单位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计划用水指标擅自 行政处罚 用水的,或者计划用水单位擅自停止使用节水设施的, 或者供水单位实行包费制的或者应被纳入计划用水管理 的用水单位或个人,拒绝纳入计划管理的处罚 第 37 页 运行管理和水旱 灾害防御科、农 村水利和移民科 、河湖长制工作 科、市水政监察 支队 水资源管理科、 市节约用水中、 市水政监察支队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30 生产设备冷却水、锅炉冷凝水未循环使用或者未回收使 用的,或者以水为主要原料生产饮料、纯净水未采取节 行政处罚 水措施或者未将生产后的,尾水回收利用的,或者未按 规定进行水平衡测试的处罚 政策法规和监督 科、市水政监察 支队 31 擅自改变灌区灌排渠系或者未按批准建设施工的,或者 行政处罚 未经批准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的处罚 农村水利和移民 科、市水政监察 支队 32 在水利工程及其管理范围内,进行爆破、打井、取土、 建窑、葬坟等危害工程安全的活动或者在水利工程的安 全保护区内,未经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同意,并采取有效 行政处罚 的防护措施,进行挖坑、打井、建房、建窑、钻探、爆 破等可能危害工程安全活动的处罚 运行管理和水旱 灾害防御科、河 湖长制工作科、 市水政监察支队 33 占用水库库容,在堤防、护堤地挖筑坑塘的处罚 34 因施工造成河道淤积或者对河道堤防等水利工程设施造 行政处罚 成损害,建设单位不承担清淤责任的处罚 35 36 37 38 39 行政处罚 有防汛任务的水利工程的使用权采取承包、租赁、拍卖 、股份制或者股份合作制等方式经营的,经营者在防汛 行政处罚 期间拒不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和防汛调度的 处罚 擅自操作、移动水文监测设施的或者在水文测验河段保 护范围内种植林木或者高秆作物、堆放物料影响水文监 测活动,拒不改正的或者在水文测验河段保护范围内, 行政处罚 从事影响水文监测和危害监测设施安全的爆破、打井、 采石、取土、挖沙、淘金等活动的处罚 在水文测验河段保护范围内修建构筑物、建筑物或者未 行政处罚 经批准擅自修建工程设施的处罚 未经批准或者不按照河道采砂许可证规定的区域、期限 行政处罚 和作业方式进行采砂的处罚 伪造、涂改、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河 道采砂许可证的或者未及时将砂石清运出河道、平整弃 行政处罚 料堆体的处罚 40 禁采期未将采砂机具撤出河道管理范围的处罚 41 监理单位聘用无相应监理人员资格的人员从事监理业务 的,隐瞒有关情况、拒绝提供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行政处罚 处罚 第 38 页 行政处罚 运行管理和水旱 灾害防御科、市 水政监察支队 运行管理和水旱 灾害防御科、河 湖长制工作科、 市水政监察支队 运行管理和水旱 灾害防御科、市 水政监察支队 政策法规和监督 科、市水政监察 支队 政策法规和监督 科、市水政监察 支队 河湖长制工作、 市水政监察支队 河湖长制工作、 市水政监察支队 河湖长制工作、 市水政监察支队 规划计划和建设 科、市水政监察 支队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42 未取得相应的资质,擅自承担检测业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规划计划和建设 科、市水政监察 支队 43 检测单位超出资质等级范围从事检测活动的,涂改、倒 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等级证 书》的,使用不符合条件的检测人员的,未按规定上报 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检测不合格事项的,未按规定在 行政处罚 质量检测报告上签字盖章的,未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进 行检测的,档案资料管理混乱、造成检测数据无法追溯 的,转包、违规分包检测业务的处罚 规划计划和建设 科、市水政监察 支队 44 45 46 检测单位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质量检测报告的处罚 行政处罚 委托方委托未取得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的; 明示或暗示检测单位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篡改或伪造检 行政处罚 测报告的;送检试样弄虚作假的处罚 检测人员从事质量检测活动中,不如实记录,随意取舍 检测数据的;弄虚作假、伪造数据的;未执行法律、法 行政处罚 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处罚 47 供水水质、水压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擅自停止供水 或者未履行停水通知义务的;未按照规定检修供水设施 行政处罚 或者在供水设施发生故障后未及时抢修的处罚 48 建设工程施工危害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处罚 49 无证或者超越资质证书规定的经营范围进行城市供水工 程的设计或者施工的;未按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行政处罚 进行城市供水工程的设施或者施工的;违反城市供水发 展规划及其年度建设计划兴建城市供水工程的处罚 50 城市供水单位未制定城市供水水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的;城市供水单位未按规定上报水质报表的 51 采集发菜,或者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点治理区铲 行政处罚 草皮、挖树兜和滥挖虫草、甘草、麻黄等的处罚 52 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将雨水管网 行政处罚 、污水管网相互混接 第 39 页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规划计划和建设 科、市水政监察 支队 规划计划和建设 科、市水政监察 支队 规划计划和建设 科、市水政监察 支队 城市供排水科、 市供排水监管中 心、市水政监察 支队 城市供排水科、 市供排水监管中 心、市水政监察 支队 城市供排水科、 市供排水监管中 心、市水政监察 支队 城市供排水科、 市供排水监管中 心、市水政监察 支队 农村水利和移民 科、市水政监察 支队 城市供排水科、 市供排水监管中 心、市水政监察 支队 序号 53 54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对盗用或者转供城市公共供水的;在规定的城市公共供 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危害供水设 施安全活动的;擅自将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 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的;产生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 行政处罚 质的单位将其生产用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 统直接连接的;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 的;擅自拆除、改造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处罚 供水水质达不到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城市供水单位、 二次供水管理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水质检测或者委托检测 的;对于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净水剂及与制水有关的 材料等,选用未获证企业产品的; 城市供水单位使用 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净水剂及有关制水材料的; 城市供水单位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城市供水 行政处罚 设备、管网的;二次供水管理单位,未按规定对各类储 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的;城市供水单位、二次供水管理 单位隐瞒、缓报、谎报水质突发事件或者水质信息的; 违反《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有危害城市供水水质 安全行为的处罚 55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排水单位和个 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或 行政处罚 者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的处罚 56 排水户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设施 排放污水的;或者排水户不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行政处罚 证的要求排放污水的处罚 57 城镇排水设施维护或者检修可能对排水造成影响或者严 重影响,城镇排水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未提前通知相关排 水户的,或者未事先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应 行政处罚 急处理措施的,或者未按照防汛要求对城镇排水设施进 行全面检查、维护、清疏,影响汛期排水畅通的处罚 58 从事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活动的处罚 59 在林区采伐林木,不依法采取水土流失措施并造成水土 行政处罚 流失的处罚 60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检 测进出水水质的,或者未报送污水处理水质和水量、主 要污染物削减量等信息和生产运营成本等信息的,或者 行政处罚 擅自停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未按照规定事先报告或者 采取应急处理措施的处罚 第 40 页 行政处罚 责任科室 城市供排水科、 市供排水监管中 心、市水政监察 支队 城市供排水科、 市供排水监管中 心、市水政监察 支队 城市供排水科、 市污水处理费征 收中心、市水政 监察支队 城市供排水科、 市污水处理费征 收中心、市水政 监察支队 城市供排水科、 市污水处理费征 收中心、市水政 监察支队 城市供排水科、 市供排水监管中 心、市水政监察 支队 农村水利和移民 科、市水政监察 支队 城市供排水科、 市供排水监管中 心、市水政监察 支队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或者污泥处理处置单位 对产生的污泥以及处理处置后的污泥的去向、用途、用 量等未进行跟踪、记录的,或者处理处置后的污泥不符 行政处罚 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或者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 污泥的处罚 城市供排水科、 市供排水监管中 心、市水政监察 支队 62 排水单位或者个人不缴纳污水处理费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市供排水科、 市污水处理费征 收中心、市水政 监察支队 63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 规定履行日常巡查、维修和养护责任,保障设施安全运 行的;或者未及时采取防护措施、组织事故抢修的;或 行政处罚 者因巡查、维护不到位,导致窨井盖丢失、损毁,造成 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处罚 城市供排水科、 市供排水监管中 心、市水政监察 支队 64 有关单位未与施工单位、设施维护运营单位等共同制定 设施保护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的,或者擅 行政处罚 自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罚 65 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变更,未按规定及时向 行政处罚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的处罚 66 排水户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排水许可的处罚 行政处罚 67 排水户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排放的污水可能 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没有立即停止 行政处罚 排放,未采取措施消除危害,或者并未按规定及时向城 镇排水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的处罚 68 从事危及城镇排水设施安全的活动的处罚 69 拒不接受水质、水量监测或者妨碍、阻挠城镇排水主管 行政处罚 部门依法监督检查的处罚 70 水保设施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将生产建设项目投产 行政处罚 使用的处罚 71 拒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处罚 61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第 41 页 城市供排水科、 市供排水监管中 心、市水政监察 支队 城市供排水科、 市污水处理费征 收中心、市水政 监察支队 城市供排水科、 市污水处理费征 收中心、市水政 监察支队 城市供排水科、 市污水处理费征 收中心、市水政 监察支队 城市供排水科、 市污水处理费征 收中心、市水政 监察支队 城市供排水科、 市水政监察支队 农村水利和移民 科、市水政监察 支队 农村水利和移民 科、市水政监察 支队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72 生产建设项目应编未编水保方案或者编制的水保方案未 经批准开工建设;生产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 变化而未补充、修改水保方案或者补充、修改的水保方 行政处罚 案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水保方案实施过程中,未经原 审批机关批准对水土保持措施作出重大变更的处罚 73 在水保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以外的区域倾倒砂、石、 行政处罚 土、矸石、尾矿、废渣等的处罚 74 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域或者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 行政处罚 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活动的处罚 75 在禁止开垦坡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或者在禁 行政处罚 止开垦、开发的植物保护带内开垦、开发的处罚 76 拆除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 行政强制 77 拆除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工程设施 行政强制 78 拆除或者封闭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而擅自建设的取 行政强制 水工程或者设施 79 拆除在水文测验河段保护范围内修建构筑物、建筑物或 行政强制 者未经批准擅自修建工程设施 80 违法围海造地、围湖造地、围垦河道,既不恢复原状也 不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代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 行政强制 救措施 81 逾期不治理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 行政强制 动造成水土流失的,代为治理 82 拒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第 42 页 行政强制 责任科室 农村水利和移民 科、市水政监察 支队 农村水利和移民 科、市水政监察 支队 农村水利和移民 科、市水政监察 支队 农村水利和移民 科、市水政监察 支队 运行管理和水旱 灾害防御科、政 策法规和监督科 、市水政监察支 队 运行管理和水旱 灾害防御科、政 策法规和监督科 、市水政监察支 队 水资源管理科、 政策法规和监督 科、市水政监察 支队 水资源管理科、 政策法规和监督 科、市水政监察 支队 政策法规和监督 科、市水政监察 支队 农村水利和移民 科、市水政监察 支队 政策法规和监督 科、市水政监察 支队、农村水利 和移民科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83 强制执行拒不服从统一调度和指挥的水库、水电站、拦 河闸坝等工程的管理单位以及其他经营工程设施的经营 行政强制 者 84 禁止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 85 逾期不清理在水保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以外的区域倾 行政强制 倒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的,代为治理 86 城市污水处理费 行政征收 87 水土保持补偿费 行政征收 88 主要防洪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设施建设检查及验收 行政检查 89 蓄滞洪区内非防洪建设项目防洪工程设施验收 行政检查 90 汛期水工程运用检查 行政检查 91 旱灾后水利工程检查评估 行政检查 92 河道采砂检查 行政检查 93 水库大坝的定期检查和监督管理 行政检查 94 取水许可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95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96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考核 行政检查 第 43 页 行政强制 责任科室 运行管理和水旱 灾害防御科、政 策法规和监督科 、市水政监察支 队 城市供排水科、 市污水处理费征 收中心、市水政 监察支队 农村水利和移民 科、市水政监察 支队 政务服务科、市 污水处理费征收 中心 农村水利和移民 科(水土保持 科) 运行管理和水旱 灾害防御科 运行管理和水旱 灾害防御科 运行管理和水旱 灾害防御科 运行管理和水旱 灾害防御科 河湖长制工作科 、市河湖管理中 心 运行管理和水旱 灾害防御科 水资源管理科、 政策法规和监督 科、市水政监察 支队 规划计划和建设 科、市水利质量 监督站、运行管 理和水旱灾害防 御科、农村水利 和移民科 水资源管理科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97 对违反水法的行为监督检查并依法查处 行政检查 98 水资源论证制度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99 计划用水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100 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101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行政检查 102 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103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104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考核 行政检查 105 《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106 水质检测 行政检查 107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保护情况的监督检 行政检查 查 108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及分支机构检查 行政检查 109 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和管理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第 44 页 责任科室 政策法规和监督 科、市水政监察 支队 水资源管理科、 市节约用水中心 水资源管理科、 市节约用水中心 农村水利和移民 科(水土保持 科) 规划计划和建设 科、运行管理和 水旱灾害防御科 、农村水利和移 民科 规划计划和建设 科、运行管理和 水旱灾害防御科 、农村水利和移 民科 规划计划和建设 科、运行管理和 水旱灾害防御科 、农村水利和移 民科 规划计划和建设 科、运行管理和 水旱灾害防御科 、农村水利和移 民科 城市供排水科、 市供排水监管中 心 城市供排水科、 市供排水监管中 心 城市供排水科、 供排水监管中心 规划计划和建设 科 城市供排水科、 市污水处理费征 收中心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110 对排水户排放污水情况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111 水库功能及特征值调整审查 行政确认 112 中型及重点小型水库安全鉴定意见审定 行政确认 113 中型及市直属水闸的安全鉴定意见审定 行政确认 114 法人验收质量结论核定核备 行政确认 115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 行政确认 116 建设项目占用防洪规划保留区用地的审核 其他职权 117 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初步设计审批 其他职权 118 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审批 其他职权 119 水量分配方案的审查 其他职权 120 用水计划的核定、下达、增加、核减 其他职权 121 节水设施的竣工验收 其他职权 122 水事纠纷调解 其他职权 123 124 125 126 127 取水许可证备案 水资源论证备案 水资源调度 水资源监控监测 对排水户排放水质、水量进行监测 其他职权 其他职权 其他职权 其他职权 其他职权 128 核定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费 其他职权 129 对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方案审核 其他职权 第 45 页 责任科室 城市供排水科、 市污水处理费征 收中心 运行管理和水旱 灾害防御科 运行管理和水旱 灾害防御科 运行管理和水旱 灾害防御科 规划计划和建设 科、市水利质量 监督站 规划计划和建设 科、运行管理和 水旱灾害防御科 、农村水利和移 民科 运行管理和水旱 灾害防御科 规划计划和建设 科 运行管理和水旱 灾害防御科 水资源管理科、 市节约用水中心 水资源管理科、 市节约用水中心 水资源管理科、 市节约用水中心 政策法规和监督 科 水资源管理科 水资源管理科 水资源管理科 水资源管理科 城市供排水科 城市供排水科、 市供排水监管中 心 城市供排水科、 市供排水监管中 心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130 城镇污水处理厂试运行的批准 其他职权 131 城镇污水处理厂竣工验收 其他职权 132 城镇污水处理厂正式运行的批准 其他职权 133 实行城镇污水处理厂绩效考核制度 其他职权 134 停水 其他职权 135 改装、拆除、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 其他职权 136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审核及移民后期 其他职权 扶持规划审批 137 水利工程开工备案 其他职权 138 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备案 其他职权 139 项目法人组建备案 其他职权 140 法人验收备案 其他职权 141 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中型水闸重大 其他职权 设计变更(含预备费)审批(含预备费)的审批 第 46 页 责任科室 城市供排水科、 市供排水监管中 心 城市供排水科、 市供排水监管中 心 城市供排水科、 市供排水监管中 心 城市供排水科、 市供排水监管中 心 城市供排水科、 市供排水监管中 心 城市供排水科、 市供排水监管中 心 农村水利和移民 科 规划计划和建设 科、运行管理和 水旱灾害防御科 、农村水利和移 民科 规划计划和建设 科、运行管理和 水旱灾害防御科 、农村水利和移 民科 规划计划和建设 科、运行管理和 水旱灾害防御科 、农村水利和移 民科 规划计划和建设 科、运行管理和 水旱灾害防御科 、农村水利和移 民科 规划计划和建设 科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142 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项目初步设计初审 其他职权 143 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其他职权 责任科室 规划计划和建设 科 规划计划和建设 科 部门名称:市商务局(40项) 1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 行政许可 2 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 行政许可 3 4 5 6 7 8 9 10 未安排劳务人员接受培训,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 未为劳务人员购买在国外工作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 险;未安排随行管理人员的处罚 规模发卡企业未按规定在开展单用途卡业务之日起30日 内办理备案行为的处罚 发卡企业和售卡企业保存购卡人的登记信息少于5年的 处罚 单张记名卡限额超过5000元,单张不记名卡限额超过 1000元的处罚 未与国外雇主订立劳务合作合同,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 工作;未与劳务人员订立服务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组织 其赴国外工作;与未经批准的国外雇主或者与国外的个 人订立劳务合作合同,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与劳 务人员订立服务合同或者劳动合同,隐瞒有关信息或者 提供虚假信息;在国外发生突发事件时不及时处理;停 止开展对外劳务合作,未对其派出的尚在国外工作的劳 务人员作出安排;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拒不将服务合同或 者劳动合同、劳务合作合同副本以及劳务人员名单报商 务主管部门备案,且合同未载明规定的必备事项,或者 在合同备案后拒不按照商务主管部门的要求补正合同必 备事项的处罚 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未公示或未向购卡人提供单用途卡 章程,未与应购卡人签订购卡协议,发卡企业或售卡企 业未履行提示告知义务,购卡人未知晓单用途卡章程或 协议内容的处罚 未将服务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劳务合作合同副本以及劳 务人员名单报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组织劳务人员出境 后,未将有关情况向中国驻用工项目所在国使馆、领馆 报告,或者未将随行管理人员名单报负责审批的商务主 管部门备案;未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停止开展对外 劳务合作,未将其对劳务人员的安排方案报商务主管部 门备案的处罚 记名卡设有效期;不记名卡有效期少于3年的处罚 第 47 页 对外投资和经济 合作科 市场运行和消费 促进科 行政处罚 市商务稽查支队 行政处罚 市商务稽查支队 行政处罚 市商务稽查支队 行政处罚 市商务稽查支队 行政处罚 市商务稽查支队 行政处罚 市商务稽查支队 行政处罚 市商务稽查支队 行政处罚 市商务稽查支队 序号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行政处罚 市商务稽查支队 行政处罚 市商务稽查支队 行政处罚 市商务稽查支队 行政处罚 市商务稽查支队 行政处罚 市商务稽查支队 行政处罚 市商务稽查支队 行政处罚 市商务稽查支队 行政处罚 市商务稽查支队 经销商出售未经供应商授权销售的汽车,或者未经境外 汽车生产企业授权销售的进口汽车,也未以书面形式向 消费者作出提醒和说明,未以书面告知向消费者承担相 行政处罚 关责任的主体的处罚;未经供应商授权或者授权终止 的,经销商以供应商授权销售汽车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的处罚 市商务稽查支队 个人或单位购买(含充值)记名卡的,或一次性购买1 万元(含)以上不记名卡的,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未要 求购卡人及其代理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未留存购卡人 及其代理人姓名或单位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和联系 方式的处罚 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成品 油经营批准证书的;成品油专项用户违反规定,擅自将 专项用油对系统外销售的;未经许可擅自新建、迁建和 扩建加油站或油库的;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 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手段销售成品 油,或者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禁止销售的成品油的;销 售走私成品油的;擅自改动加油机或利用其他手段克扣 油量的;成品油批发企业向不具有成品油经营资格的企 业销售用于经营用途成品油的;成品油零售企业从不具 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成品油的;超越经营 范围进行经营活动的;违反成品油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的 处罚 单位一次性购买单用途卡金额达 5000元(含)以上或 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 5万元(含)以上的,以及单位 或个人采用非现场方式购卡的,未通过银行转账,并且 使用现金,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未对转出、转入账户名 称、账号、金额等进行逐笔登记的处罚 使用单用途卡购买商品后需要退货的,发卡企业或受理 企业未将资金退至原卡原单用途卡不存在或退货后卡内 资金余额超过单用途卡限额的,未退回至持卡人在同一 发卡企业的同类单用途卡内的处罚 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未依单用途卡章程或协议约定,提 供退卡服务的处罚 发卡企业终止兑付未到期单用途卡的,发卡企业和售卡 企业未向持卡人提供免费退卡服务,未在终止兑付日前 至少30日在备案机关指定的媒体上进行公示的处罚 规模发卡企业未按规定建立业务科理系统并保障其运行 质量或者发生重大或不可恢复的技术故障时未按规定向 备案机关报告,造成重大损失的处罚 经销商未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 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在标价之外 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的处罚 第 48 页 序号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行政处罚 市商务稽查支队 行政处罚 市商务稽查支队 行政处罚 市商务稽查支队 行政处罚 市商务稽查支队 24 经销商、售后服务商销售或者提供配件没有如实标明原 厂配件、质量相当配件、再制造件、回用件等,也未明 示生产商(进口产品为进口商)、生产日期、适配车型 行政处罚 等信息的;向消费者销售或者提供原厂配件以外的其他 配件时,没有予以提醒和说明的处罚 市商务稽查支队 25 经销商向消费者销售汽车时,未核实登记消费者的有效 身份证明,签订销售合同,以及未如实开具销售发票的 行政处罚 处罚 市商务稽查支队 20 21 22 23 项目名称 规模发卡企业预收资金用于不动产、股权、证券等投资 及借贷行为;预收资金余额违反规定行为;资金存管制 度违反规定行为;未确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资金存管账 户并与存管银行签订资金存管协议,或者未按照备案机 关要求签订资金存管协议并提供发卡企业资金存缴情况 行为;未按规定登录商务部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 信息系统”填报上一季度单用途卡业务情况,或者填报 的信息有故意隐瞒或虚报行为的处罚 除双方合同另有约定外,供应商在经销商获得授权销售 区域内向消费者直接销售汽车的处罚 供应商对经销商实施下列行为的处罚: (1)要求同时具备销售、售后服务等功能; (2)规定整车、配件库存品种或数量,或者规定汽车 销量,但双方在签署授权合同或合同延期时就上述内容 书面达成一致的除外; (3)限制经营其他供应商商品; (4)限制为其他供应商的汽车提供配件及其他售后服 务; (5)要求承担以汽车供应商名义实施的广告、车展等 宣传推广费用,或者限定广告宣传方式和媒体; (6)限定不合理的经营场地面积、建筑物结构以及有 偿设计单位、建筑单位、建筑材料、通用设备以及办公 设施的品牌或者供应商; (7)搭售未订购的汽车、配件及其他商品; (8)干涉经销商人力资源和财务管理以及其他属于经 销商自主经营范围内的活动; (9)限制本企业汽车产品经销商之间相互转售。 供应商、经销商限定消费者户籍所在地,对消费者限定 汽车配件、用品、金融、保险、救援等产品的提供商和 售后服务商的处罚(家用汽车产品 “三包”服务、召 回等由供应商承担费用时使用的配件和服务除外);经 销商销售汽车时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者强制为其提供 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的处罚 第 49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行政处罚 市商务稽查支队 行政处罚 市商务稽查支队 行政处罚 市商务稽查支队 行政处罚 市商务稽查支队 行政处罚 市商务稽查支队 行政处罚 市商务稽查支队 行政处罚 市商务稽查支队 行政处罚 市商务稽查支队 行政检查 其他职权 市商务稽查支队 市场体系建设科 对外开放服务办 公室 对外贸易科 34 35 供应商限制配件生产商(进口产品为进口商)的销售对 象,或者限制经销商、售后服务商转售配件的(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及其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供应商没有及时向社会公布停产或者停止销售的车型, 且未保证其后至少10年的配件供应以及相应的售后服务 的处罚 经销商不再经营供应商产品的,未将客户、车辆资料和 维修历史记录在授权合同终止后30日内移交给供应商, 实施有损于供应商品牌形象的行为的;以及家用汽车产 品经销商不再经营供应商产品时,没有及时通知消费 者,在供应商的配合下变更承担“三包”责任的经销商 的;供应商、承担“三包”责任的经销商没有为消费者 继续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的处罚 供应商制定或实施营销奖励等商务政策没有遵循公平、 公正、透明的原则的;供应商未向经销商明确商务政策 的主要内容,对于临时性商务政策,未提前以双方约定 的方式告知;对于被解除授权的经销商,没有维护经销 商在授权期间应有的权益,拒绝或延迟支付销售返利的 处罚 经销商未在经营场所明示所出售的汽车产品质量保证、 保修服务及消费者需知悉的其他售后服务政策,以及出 售家用汽车产品的经销商未在经营场所明示家用汽车产 品的“三包”信息的处罚 供应商、经销商未在本企业网站或经营场所公示与其合 作的售后服务商名单的处罚 供应商、经销商未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制度,也未明确 受理消费者投诉的具体部门和人员,没有向消费者明示 投诉渠道的;投诉的受理、转交以及处理情况未自收到 投诉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通知投诉的消费者的处罚 供应商、经销商未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90日内通过国 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备案基本 信息,以及供应商、经销商备案的基本信息发生改变 的,未自信息变更之日起 30日内完成信息更新的处罚 经销商未建立销售汽车、用户等信息档案,不能准确、 及时地反映本区域销售动态、用户要求和其他相关信 息,以及汽车销售、用户等信息档案保存期少于10年的 处罚 成品油经营企业经营资格年度检查 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质认定初审 36 协调处理外商投诉案件 其他职权 37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其他职权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第 50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38 境外设立企业初审 其他职权 39 40 其他职权 其他职权 行政处罚 体育产业发展科 行政处罚 体育产业发展科 3 4 拍卖企业设立初审 单用途预付卡规模发卡企业备案 部门名称:市体育局(14项) 未经许可,擅自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处罚 颁发许可证后,不符合规定仍经营高危性体育项目的处 罚 侵占、破坏公共体育设施的处罚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违规行为的处罚 对外投资和经济 合作科 流通业发展科 市场秩序科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5 撤销裁判员技术等级称号的处罚 行政处罚 6 撤销社会体育指导技术等级称号的处罚 行政处罚 7 运动员在体育赛事中违规使用兴奋剂的处罚 行政处罚 群众体育科 群众体育科 青少年体育与竞 赛训练科 群众体育科 青少年体育与竞 赛训练科 8 取缔擅自开展健身气功活动、擅自设立健身气功活动站 行政强制 点 9 国家二级运动员审批 行政确认 10 国家二级裁判员的考核、注册 行政确认 11 12 13 14 国家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批准 组织全市国民体质监测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审查 出具拆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或改变功能、用途的意见 部门名称:市统计局(7项) 行政确认 其他职权 其他职权 其他职权 1 2 1 统计调查对象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提供不真实、不完整 行政处罚 统计资料,拒绝、阻碍统计检查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2 统计调查对象迟报统计资料,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行政处罚 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处罚 3 登记保存检查对象的有关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 行政强制 统计调查表、会计资料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 统计执法检查 行政检查 5 对统计人员或者集体给予奖励 其他职权 6 市政府部门公布统计数据备案 其他职权 第 51 页 群众体育科 青少年体育与竞 赛训练科 青少年体育与竞 赛训练科 群众体育科 群众体育科 体育产业发展科 群众体育科 政策法规和统计 设计管理科(统 计执法监督科) 政策法规和统计 设计管理科(统 计执法监督科) 政策法规和统计 设计管理科(统 计执法监督科) 政策法规和统计 设计管理科(统 计执法监督科) 办公室 国民经济综合核 算科(监测评价 考核科) 序号 7 项目名称 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备案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其他职权 政策法规和统计 设计管理科(统 计执法监督科) 部门名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3项) 人力资源流动管 理科 职业能力建设科 劳动保障监察科 、市劳动保障监 察支队 失业保险科、市 创业保障中心 失业保险科、市 创业保障中心 失业保险科、市 创业保障中心 失业保险科、市 创业保障中心 失业保险科、市 创业保障中心 养老保险科、市 社会养老保险中 心 工伤保险科、市 工伤保险中心 劳动保障监察科 、市劳动保障监 察支队 市社会养老保险 中心、市创业保 障中心、市工伤 保险中心 市社会养老保险 中心、市创业保 障中心、市工伤 保险中心 工伤保险科 工伤保险科、市 工伤保险中心 1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审批 行政许可 2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审批 行政许可 3 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处罚 行政处罚 4 市直参保单位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核定与发放 行政给付 5 为领取失业金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行政给付 6 为领取失业金人员拨付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费用 行政给付 7 为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遗属拨付丧葬 行政给付 补助金和抚恤金 8 为领取失业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行政给付 9 市直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给付和社会化发放 行政给付 10 工伤保险待遇的核定支付 行政给付 11 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 行政检查 情况的监督检查 12 社会保险稽核 行政检查 13 确认缴费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 行政确认 14 工伤认定 行政确认 15 确认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资格 行政确认 16 评估确定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 行政确认 工伤保险科 17 选择确定全市工伤保险医疗转诊机构、康复机构和辅助 行政确认 器具配置机构 工伤保险科 第 52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就业促进工作办 公室 就业促进工作办 公室 就业促进工作办 公室 就业促进工作办 公室 就业促进工作办 公室 就业促进工作办 公室 18 创业培训管理 其他职权 19 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安置 其他职权 20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其他职权 21 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 其他职权 22 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其他职权 23 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的认定 其他职权 24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管理服务 其他职权 25 劳务派遣许可 其他职权 26 三支一扶招募工作 其他职权 27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备案 其他职权 28 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延长离退休年龄审批 其他职权 29 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审定及证书办理 其他职权 30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审验 其他职权 31 市政府特殊津贴、市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评选管理 其他职权 32 职称评聘工作责任追究 其他职权 33 负责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 其他职权 34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培训及考核认定 其他职权 35 企业非标准工作工时审批 其他职权 36 文艺、体育和特殊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其他职权 审批 37 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标准 其他职权 失业保险科 38 失业保险科 40 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领 其他职权 市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无视同缴费年限 参保人员除外)退休手续办理、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 其他职权 保险参保人员提前退休手续办理 企业年金方案备案 其他职权 41 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科 39 其他职权 第 53 页 农民工工作科 就业促进工作办 公室 人力资源流动管 理科 职业能力建设科 专业技术人员管 理科 人才评价开发科 专业技术人员管 理科 专业技术人员管 理科 人才评价开发科 事业单位人事管 理科 工资福利科、市 人事考试中心 调解仲裁管理和 劳动关系科 调解仲裁管理和 劳动关系科 养老保险科 养老保险科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养老保险科 失业保险科、市 创业保障中心 养老保险科、市 社会养老保险中 心 养老保险科、市 社会养老保险中 心 市社会养老保险 中心、市创业保 障中心、市工伤 保险中心 电子政务中心 工伤保险科、市 工伤保险中心 工伤保险科、市 工伤保险中心 工伤保险科、市 工伤保险中心 就业促进工作办 公室、市创业贷 款担保中心 市人事考试中心 人力资源流动管 理科、市人才交 流服务中心 42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情况审核 其他职权 43 停止失业人员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 其他职权 44 市直参保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新增参保、中断缴费、基本 其他职权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45 市直参保单位养老保险退休待遇计算、离退休人员终止 其他职权 参保 46 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其他职权 47 社会保障卡发放 其他职权 48 工伤保险费费率核定 其他职权 49 核查工伤协议医疗和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医疗费用、康复 其他职权 费用、辅助器具配置费用使用情况 50 工伤人员转诊转院、辅助器具审核 其他职权 51 创业贷款手续办理 其他职权 52 人事考试违纪处理 其他职权 53 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 其他职权 部门名称:市生态环境局(75项)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行政许可 2 排污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3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4 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5 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和扩大审核 行政许可 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含违反三同时制度) 行政处罚 的处罚 6 第 54 页 环境影响评价与 排放管理科、核 与辐射安全监管 科 环境影响评价与 排放管理科 固体废物与化学 品科 核与辐射安全监 管科 水生态环境科 市生态环境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7 技术机构向建设单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收 行政处罚 取费用的处罚 8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弄虚作假的处罚 行政处罚 9 违反现场检查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10 违反自动(自行)监测要求的处罚 行政处罚 11 违反排污许可证行为(包含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 行政处罚 和超标超总量排放污染物)的处罚 12 未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减少或消除生态环境污染的处罚 行政处罚 13 造成污染事故的处罚 行政处罚 14 未制定或启动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 15 违反规定设立排污口的处罚 行政处罚 16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从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7 在禁燃区域内、建成区内或者在城市集中供热管网覆盖 行政处罚 地区内从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 18 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违法行为的处罚 19 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过程存在违法行为的 行政处罚 处罚 20 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石油焦的处罚 行政处罚 21 服装干洗和机动车维修等服务活动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2 重点排污单位未按照规定公开环境信息的处罚 行政处罚 23 24 行政处罚 实验室、检验室、化验室产生的废物(废液)违法处置 行政处罚 (排放)的处罚 相对封闭区域未建设或者未正常运营相应的污水处理设 行政处罚 施的处罚 25 违反畜禽规模养殖管理制度的处罚 行政处罚 26 违反土壤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的处罚 行政处罚 27 矿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停止使用后未按规定封场的处罚 行政处罚 第 55 页 责任科室 市生态环境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生态环境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生态环境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生态环境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生态环境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生态环境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生态环境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生态环境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生态环境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生态环境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生态环境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生态环境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生态环境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生态环境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生态环境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生态环境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生态环境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生态环境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生态环境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生态环境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生态环境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28 违反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有关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29 违反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有关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30 违反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有关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31 违反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有关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32 违反电子废物处置有关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33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34 违反医疗废物处置有关规定的处罚 35 终止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时,未按规定对未处置的危险废 行政处罚 物作出妥善处理的处罚 36 违反清洁生产有关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37 违反新化学物质登记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38 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以及装备仪表生产、销售、使 行政处罚 用、转让、进口、贮存违法的处罚 39 违法处置放射性污染物的处罚 行政处罚 40 违反放射(辐射)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41 违反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许可证有关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42 违反放射性同位素转移、示踪、编码、退役处理有关规 行政处罚 定的处罚 43 违法托运放射性物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 44 在放射性物品运输中造成核与辐射事故的处罚 行政处罚 45 涉及放射性、核贮存处置的单位违反安全管理的处罚 行政处罚 46 核设施营运单位、核技术利用单位违反档案记录、报告 行政处罚 、监测、人员培训有关管理的处罚 47 废旧放射源收贮单位违法行为的处罚 48 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未开展辐射监测或监测结果明显 行政处罚 异常未如实报告的处罚 行政处罚 第 56 页 行政处罚 责任科室 市生态环境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生态环境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生态环境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生态环境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生态环境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生态环境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生态环境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生态环境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生态环境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生态环境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生态环境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生态环境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生态环境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生态环境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生态环境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生态环境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生态环境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生态环境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生态环境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生态环境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生态环境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49 擅自改变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中所批准的电磁辐射设 行政处罚 备功率的处罚 50 对违法排放污染物拒不改正的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行政处罚 51 违反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52 排污单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53 将污染物委托给无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的处罚 行政处罚 54 防治设施异常未报告、通报的处罚 行政处罚 55 发生辐射事故或有证据证明辐射事故可能发生时采取临 行政强制 时控制措施 56 强制拆除、恢复原状 57 指定有污染治理能力的单位进行治污代履行(代治理、 行政强制 代为处置) 58 限制生产、停产整治 行政强制 59 查封、扣押 行政强制 60 强制拆除排污口 行政强制 61 核技术利用、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电磁辐射活动、 行政检查 放射性物品运输、放射性废物处理贮存处置的检查 62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现场 行政检查 检查 行政强制 第 57 页 责任科室 市生态环境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生态环境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生态环境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生态环境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生态环境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生态环境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核与辐射安全监 管科、市生态环 境综合行政执法 支队 市生态环境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水生态环境科、 固体废物与化学 品科、核与辐射 安全监管科、法 规标准科 市生态环境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水生态环境科、 固体废物与化学 品科、核与辐射 安全监管科、法 规标准科 市生态环境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生态环境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生态环境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水环境管理科 核与辐射安全监 管科、市生态环 境综合行政执法 支队 市生态环境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63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情况跟踪检查 行政检查 市生态环境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64 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 行政检查 法规标准科 65 总量减排核查 行政检查 综合科 66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市生态环境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67 污染源和集中式污染防治设施现场监督检查;自然保护 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现场监督检查;环境保护违法行 为现场调查;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投诉、举报进行 行政检查 现场调查;督查严重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问题;开展环 境监察稽查 市生态环境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68 对入河排污口设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9 在用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监督 行政检查 检查 70 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排放检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71 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 其他职权 72 废旧放射源备案 其他职权 7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的备案 其他职权 74 国家、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 其他职权 75 放射性同位素异地使用监督管理 其他职权 1 2 3 4 5 6 行政检查 部门名称:市医疗保障局(14项) 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医疗保障)登记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封存与社会保险(医疗保障)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 行政强制 营相关的资料 医疗保障待遇支付 行政给付 生育保险待遇支付 行政给付 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第 58 页 水生态环境科、 市生态环境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移动源污染监管 科、市生态环境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 移动源污染监管 科、市生态环境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 市生态环境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核与辐射安全监 管科 环境影响评价与 排放管理科、核 与辐射安全监管 科 土壤与自然生态 环境科 核与辐射安全监 管科 基金监管科 基金监管科 基金监管科 待遇保障科 待遇保障科 基金监管科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许昌市医疗生育 保险中心 基金监管科 待遇保障科 7 社会保险(医疗保障)稽核 8 9 对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的举报奖励 其他职权 社会保险(医疗保障)登记 其他职权 市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门 其他职权 待遇保障科 诊慢性病的鉴定 选择市直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 其他职权 医药服务管理科 并施行协议管理 市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及离休干部转诊转院办理 其他职权 医药服务管理科 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成本调查 其他职权 医药服务管理科 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审批 其他职权 医药服务管理科 部门名称: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670项)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 行政许可 政务服务科 宣传品审批 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 行政许可 政务服务科 迁移古树名木审批 行政许可 政务服务科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行政许可 政务服务科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行政许可 政务服务科 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卫设施许可 行政许可 政务服务科 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 行政许可 政务服务科 理服务审批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行政许可 政务服务科 对于在城市公厕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中取得显著成绩的 市环境卫生管理 其他事项 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和奖励 处 对长期从事市容环卫作业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 市环境卫生管理 其他事项 奖励 处 对在城市照明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 市数字化城市管 其他事项 彰或者奖励 理中心 建立古树名木档案和标记 其他事项 园林绿化管理科 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 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 法规科、市城市 行政处罚 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 管理执法支队 罚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 法规科、市城市 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 行政处罚 管理执法支队 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处罚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 法规科、市城市 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 行政处罚 管理执法支队 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处罚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 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 法规科、市城市 行政处罚 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 管理执法支队 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处罚 10 11 12 13 14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行政检查 责任科室 第 59 页 序号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项目名称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 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 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处罚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 别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 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处罚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 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 容的协议的处罚 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 量的;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 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处罚。 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 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 害关系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的处罚 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因监理失职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处 罚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因失职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处罚 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未实行监理的;应招标而未招标发 包的;肢解发包工程的;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和施工 企业,建设工程的监理、技术经济咨询、代理招标等中 介服务企业,建筑构配件、商品混凝土生产经营单位, 建设工程的质量试验、检测机构未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的资质审查(含安全内容),取得资质证书擅自从事 建筑经营活动的;伪造、涂改、买卖、出借、借用资质 证书或设计图签、图章、执业证章的;超出资质等级范 围从事建筑经营活动的;施工生产无安全措施、缺少安 全防护设施,严重违章危及人身安全的;转让监理业务 的;在中介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建设单 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处罚 燃气经营者未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安全生产管 理的规定,设置燃气设施防腐、绝缘、防雷、降压、隔 离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的,或者未定期进行巡查 、检测、维修和维护的,或者未采取措施及时消除燃气 安全事故隐患的行政处罚 出租单位出租未经安全性能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的机 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处罚 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 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处罚 勘察、设计单位未依据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 规划,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深度要求编制建 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处罚 第 60 页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序号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项目名称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注册执业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未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或者同时受聘于 两个以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从事建设工程勘察 、设计活动的处罚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未向购买人明示所售商品 房的能源消耗指标、节能措施和保护要求、保温工程保 修期等信息,或者向购买人明示的所售商品房能源消耗 指标与实际能源消耗不符的处罚 拒绝向市政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符合用气条件的单位或 者个人供气的;倒卖、抵押、出租、出借、转让、涂改 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未履行必要告知义务擅自停止供气 、调整供气量,或者未经审批擅自停业或者歇业的; 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 的燃气的;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的; 要 求燃气用户购买其指定的产品或者接受其提供的服务; 燃气经营者未向燃气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 家质量标准的燃气,或者未对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定期 进行安全检查的行政处罚 擅自堆放物料影响市容的;搭建临时建(构)筑物等影 响市容的处罚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已经抵押的商品房进行预售、销售, 未书面告知抵押权人和买受人,并未将预售、销售所得 款项用于提前清偿该房的抵押债务,解除抵押;已经预 售、销售的商品房进行抵押的处罚 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的; 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的; 安装、使 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的; 擅自安装、改 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的; 在不具备 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的; 改变燃气用途或 者转供燃气的;未设立售后服务站点或者未配备经考核 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人员的; 燃气燃烧器 具的安装、维修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行政处罚 未取得设计、施工资格或者未按照资质等级承担城市道 路的设计、施工任务的;未按照城市道路设计、施工技 术规范设计、施工的;未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或者擅自修 改图纸的处罚 单位或个人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取土等作 业或者动用明火的;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的;放置易 燃易爆物品或者种植深根植物的;未与燃气经营者共同 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从 事敷设管道、打桩、顶进、挖掘、钻探等可能影响燃气 设施安全活动的行政处罚 第 61 页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序号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房屋建筑、拆迁改造、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城市规划区 内水利工程施工和道路建设工程施工及园林绿化施工等 行政处罚 可能产生扬尘污染活动的施工现场未按照规定采取扬尘 防治措施的处罚 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 行政处罚 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处罚 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处罚 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处 罚 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 计的处罚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 建设工程,设计单位未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 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的处罚 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 进行审查的处罚 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 止施工的处罚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 部门报告的处罚 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处 罚 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未按照安全施 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 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48 未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49 未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的处罚 行政处罚 50 未出具自检合格证明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处罚 行政处罚 51 未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移交手续的处罚 行政处罚 52 53 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说明的处 行政处罚 罚 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 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或者在城市市区 行政处罚 内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围挡的处罚 54 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处罚 55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处罚 行政处罚 第 62 页 行政处罚 责任科室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序号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未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 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处罚 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 现场前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处罚 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 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处罚 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 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 的处罚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 用电方案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的处罚 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职责的机构出具失实 报告的或机构租借资质、挂靠、出具虚假报告的,以及 对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处罚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 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 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处罚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 管理职责的处罚 施工单位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 从业人员通报的处罚 施工单位阻碍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监督 检查的处罚 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 规定经考核合格的处罚 施工单位不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处罚 施工单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 的工艺、设备的处罚 施工单位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 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处罚 施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 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处罚 施工单位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处罚 施工单位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 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的处罚 施工单位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施工单位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 行政处罚 未按规定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的安全事项的处罚 施工单位未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 行政处罚 处罚 第 63 页 责任科室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序号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 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处罚 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处罚 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全作业培训 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处罚 施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管理 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处罚 施工单位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 测的处罚 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 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 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 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 施工单位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未建立专门 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或者不接受有关 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的处罚 建设单位未按照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进行 施工,并在主体工程竣工后的第一个绿化季节内完成的 处罚 工程施工单位未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报备案,或者未 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工程施工单位 擅自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 圾,或者未按照规定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 利用或者处置的处罚 建设单位敷设设施、栽植树木等未保持与树木规定的安 全间距或者未采取保护措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擅自占用城市绿地的;临时占用期满逾期不恢复的处罚 行政处罚 87 擅自砍伐城市树木的处罚 89 行政处罚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查 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 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 投入使用的;本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其他建设工程验收后 行政处罚 经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 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 入使用、营业的,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在验收后报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处罚 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 行政处罚 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行政处罚 第 64 页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86 88 责任科室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序号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降低消防 技术标准设计、施工的;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消防技术 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施工企业不按照 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技术标准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 的;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 弄虚作假,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处罚 擅自采摘花果枝叶、采收种条、采挖根苗等损害绿化 的;攀爬树木,在树木上擅自悬挂物品、架设电线,或 者捆绑铁丝,包裹树木,硬化树穴,剥损树皮,钉钉、 刻划等损害城市树木的;践踏花草,将非作业车辆驶入 绿地或者在绿地内停放的;在绿地内挖坑取土、堆放杂 物、动用明火、种菜、养殖、放牧等危害行为的;在树 旁或者绿地内倾倒热水、油污等妨碍树木生长的物质 的;损毁绿篱、花卉、草坪的;擅自设置营业摊点的; 擅自搭建建(构)筑物的处罚 招标人不具备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条件而自行招标的 处罚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 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处罚 砍伐、损伤或者擅自迁移古树名木的;砍伐、损伤古树 后备资源的;损坏古树名木和古树后备资源标牌的;损 坏古树名木和古树后备资源保护设施的;距古树名木和 古树后备资源树冠垂直投影五米的范围内新建、改建、 扩建建(构)筑物,敷设管线,挖坑、取土,倾倒污水 污物的;距树干三米范围内硬化地面的处罚 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 、设计、施工单位或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 监理单位的;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行政处罚 建设单位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的;任意压 缩合理工期的;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 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施工图设计 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建设项目 必须实行工程监理而未实行工程监理的;未按照国家规 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 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未按照国 家规定将竣工验收报告、有关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 件报送备案的行政处罚 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验收不合格,擅自 交付使 用的;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 的处罚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的处罚 第 65 页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 99 承揽工程的;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以欺骗手段 行政处罚 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行政处罚 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 100 行政处罚 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处罚 101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处罚 行政处罚 102 工程监理单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勘察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勘察的;设计单位 未根据 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的;设计单位指定 建筑材料、构配 件厂商的;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 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处罚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 、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 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处罚 施工单位未对建筑材料、设备等进行检验的,或者未对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处 罚 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 方案擅自施工的;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 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处罚 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理工程 竣工 验收备案的处罚 建设单位将备案机关决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的工程,在 重新组 织竣工验收前,擅自使用的处罚 建设单位釆用虚假证明文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 程竣工 验收无效的处罚 110 开发企业不按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款项的处罚 111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开发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釆用欺骗 行政处罚 、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处罚 第 66 页 责任科室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序号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项目名称 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或者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 督的;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 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 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未在 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 道、消防水 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 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的;未按照规定在施工起重 机 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 合格后登记的;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 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处罚 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未在限期 内归还的处罚;擅自砍伐、移植或修剪城市规划区内的 树木的;损坏城市树木、花草、草坪或盗窃绿地设施 的;就树盖房,在绿地内或树木下搭灶生火,倾倒有害 物质的;砍伐、擅自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 古树死亡的;在树木上架设电线,在绿地内停放车辆、 放牧或乱扔废弃物,在绿地和道路两侧绿篱内挖坑取土 的;其他损害城市绿化及其设施的处罚 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建筑经营活动的;不按照设计文件 、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施工,或偷工减料、粗制滥造 、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设备及构配件造成工程质量不 合格的;违反规定分包或转包工程的;泄露标底的;以 征地、拆迁、规划、设计、垫资、提供建设用地、发放 证照等为条件,指定承包单位或者强揽工程业务的;建 设单位帐外暗中收受回扣发包工程的,施工单位以在帐 外暗中给对方回扣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揽工程的处罚 擅自以注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人员的名义从事建设工 程勘察、设计活动的处罚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未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 承揽建 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未取得资质证书承 揽工程的;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处罚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将所承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 计转包的处罚 建设单位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民用建 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施工的;明示或者暗示施 工单位使用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 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的;采购不符 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 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的;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 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处罚 第 67 页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序号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未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釆暖 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进行查验的;使用不符合施工图设 125 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釆暖制冷系 行政处罚 统和照明设备的;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 、材料和设备的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119 120 121 122 123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民用建筑 项目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的处罚 设计单位未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或 者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的 处罚 施工单位未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的处 罚 工程监理单位未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的;墙体、屋面的保温工程施工时,未采取旁站、巡视 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施监理的处罚 侵占、毁损、擅自拆除、移动燃气设施或者擅自改动市 政燃气 设施的;建设单位未会同施工单位与管道燃气 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或者建设单位、施 工单位未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的处罚 124 设计单位未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处罚 126 对施工单位未按照节能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的处罚 行政处罚 企业未取得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 行政处罚 处罚 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规定向买受人提供商品房质量保证 128 行政处罚 书和使用说明书的处罚 隐瞒真实情况骗取资质证书或伪造、涂改、租借、受让 129 行政处罚 资质证书开发房地产的处罚 127 130 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处罚 行政处罚 房地产开发企业擅自改变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涉及公共安 行政处罚 全和公众利益的内容,侵害买受人利益的处罚 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 132 行政处罚 处罚 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燃气经营 133 者不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处 行政处罚 罚 131 134 未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将房屋交付买受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35 开发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分摊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的处 行政处罚 罚 第 68 页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136 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处罚 行政处罚 137 擅自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城市道路的处罚 行政处罚 138 伪造、涂改、转借、转让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处罚 行政处罚 139 140 141 142 143 144 145 市政设施的施工、养护、维修现场未设置明显标志和安 全防护设施的;未按规定进行养护、维修或者养护、维 修工程质量不符合标准的;超限车辆未按规定办理手续 而通行的;未经批准 擅自迁建、改建城市道路、排水 、照明等设施的处罚 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 、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机动车在桥 梁或者非指定的城市道路上试刹车;擅自在城市道路上 建设建筑物、构筑物;在桥梁上架设压力在4公斤/平 方厘米(0.4兆帕)以上的煤气管道、10千伏以上 的高压电力线和其他易燃易爆管线;擅自在桥梁或者路 灯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其他损害、侵占 城市道路的;未对设在城市道路上的各种管线的检查井 、箱盖或者城市道路附属设施的缺损及时补缺或者修复 的;未在城市道路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 施的;占用城市道路期满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后,不及时 清理现场的;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 施,不按照规定办理批准手续的;紧急抢修埋设在城市 道路下的管线,不按照规定补办批准手续的;未按照批 准的位置、面积、期限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或者需 要移动位置、扩大面积、延长时间,未提前办理变更审 批手续的处罚 出租人自原租赁合同变更之日起30日内未办理登记变更 手续的处罚 临时占用、挖掘、改动、迁移市政设施的;未经批准, 新建、改(扩)建各种管线、杆(塔)线、地面设备、 建(构)筑物 的;利用道路、桥涵、杆塔等设施设置 标语、广告、悬浮物、安装线路和设备的;向城市排水 管道加压排放污废水的;占用 车行道、人行道做临时 停车场的处罚 出租房属于违法建筑或危险房屋的;不符合安全、防灾 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 或者用途的;法律法规规定其他违规行为的处罚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 中标的处罚 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或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串通投标的 处罚 第 69 页 责任科室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146 施工工地未设置有效防尘治尘有效措施的处罚 147 148 149 150 151 152 153 154 建设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 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处罚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未按照批准 内容进行临时建设;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 不拆除的处罚 在主要街道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堆放、吊挂有碍市 容物品的处罚 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 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处罚 不按规定的地点、方式冲洗车辆,造成污水漫流、遗弃 垃圾的处罚 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其他公共场所临时堆放物料、摆摊设 点影响市容的处罚 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置商亭等其他设施 影响市容的处罚 主要街道建(构)筑物及其设施外立面结构损坏、墙面剥 离或者污染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155 主要街道建(构)筑物外立面装修改变原结构的处罚 行政处罚 156 外部装修施工工地未按规定设置围挡的处罚 行政处罚 157 封闭阳台、平台、外走廊等超出原建筑设计外沿的处罚 行政处罚 158 159 160 161 162 占用城市道路、地下通道、人行天桥、广场以及其他公 共场所擅自设摊经营、揽工、修理、加工、散发广告的 处罚 对临时便民经营区域内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经营的处 罚 在禁止区域露天烧烤、为露天烧烤提供场地,在其他区 域经营者未使用无烟烧烤炉具或者油烟净化设施的处罚 户外广告、门店牌匾、标识标牌等出现污损、破损、残 缺未及时刷新、维修、更换或者拆除的处罚 未经审批擅自设置或者未按照审批要求设置大型户外广 告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163 损坏或者擅自移动、拆除夜景灯饰的处罚 行政处罚 164 未按照要求配套建设环境卫生设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165 侵占、损坏,擅自拆除、移动、封闭环境卫生设施或者 行政处罚 改变使用性质的处罚 第 70 页 责任科室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乱倒垃圾、污水、粪便,向花坛、绿化带、窨井内扫入 行政处罚 或者倾倒废弃物的处罚 占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冲洗车辆,或者在室内清洗车 167 行政处罚 辆向公共区域排放污水的处罚 166 168 餐饮门店、摊点乱倒泔水,造成地面油溃污染的处罚 169 170 171 172 173 174 175 对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 圾,造成环境污染的处罚 对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 、遗撤建筑垃圾的处罚 对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对处置超出核准范围 的建筑垃圾的处罚 对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 处罚 对临街工地不设置护栏或者不作遮挡,停工场地不及时 清理并作必要覆盖或者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的 处罚 对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做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 遗撒的处罚 建筑垃圾消纳场所、中转场所未按照规定设置遮挡围墙 、车辆 清洗设施,未硬化进出口路面,未按要求遮盖 建筑垃圾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177 不按时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处罚 行政处罚 随地吐痰、便溺和乱泼污水,乱扔果皮(核)、纸屑、 178 烟蒂、 包装纸(袋、盒)、饮料罐(瓶、盒)、口香 行政处罚 糖渣、废电池、 动物尸体等废弃物的处罚 不按城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方 179 行政处罚 式倾倒 垃圾、粪便的处罚 行政处罚 在城市道路或人行道上从事各类作业后,不清除杂物、 行政处罚 渣土、 污水淤泥的处罚 牲畜或者宠物的携带者对牲畜或者宠物的粪便不及时清 182 行政处罚 除的处罚 181 183 摊点的经营者随地丢弃垃圾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4 将有害固体废弃物混入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5 未经批准擅自饲养家禽家畜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处罚 行政处罚 第 71 页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176 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的处罚 180 不按规定及时清运、处理粪便的处罚 责任科室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186 环境卫生设施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的处罚 187 行政处罚 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的,或冬季不履行除雪义务 行政处罚 的处罚 188 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9 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的处罚 行政处罚 190 191 192 193 194 195 196 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未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细则 的处罚 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对发现的扬尘污染行为,未及时要求 施工单 位改正,并报告建设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处 罚 露天焚烧落叶、树枝、枯草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处 罚 非法焚烧电子废弃物、油毡、橡胶、塑料、皮革、沥青 、垃圾 等产生有毒有害、恶臭或者强烈异味气体的物 质的处罚 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或者未釆 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的处罚 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 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釆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 超过排放标准 排放油烟的处罚 规划设计单位、建筑设计单位、勘察测绘单位未按照规 划要求、规划条件进行设计、勘察、测绘,第三方评价 机构作出错误影响评价的处罚 197 对运输单位未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的进行处罚 198 201 202 203 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 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 息的处罚 对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或者未按照安全风险分 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的处罚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 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罚 对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 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 人的处罚 第 72 页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对运输单位运输车辆未统一外观标识,未安装并规范使 行政处罚 用行驶记录仪、卫星定位系统等电子装置的进行处罚 199 对擅自关闭建筑垃圾消纳场的进行处罚 200 行政处罚 责任科室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序号 204 205 206 207 208 209 210 211 212 213 214 项目名称 对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 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 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 协调的处罚 对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 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 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处罚 对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 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或者锁闭、封堵生产经营 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的处罚 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定,被责令改正且受 到罚款处罚,拒不改正按日连续的处罚的处罚 施工单位未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方案交 底和安全技术交底的处罚 施工单位未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告危大工程,并在危 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处罚 施工单位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对专项施工方案 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的处罚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未按照本规定审查危大工程专项 施工方案的处罚 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未要 求其整改或者停工的处罚 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时,未向建 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的处罚 将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后,该户家庭 又以非法手段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或者政府提供优惠政策建设的住房的 215 弄虚作假、私下交易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 行政处罚 料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处罚 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审核同意或者获得廉租住房 217 行政处罚 保障的处罚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公共租赁住 218 行政处罚 房的处罚 216 219 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处罚 行政处罚 220 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处罚 行政处罚 221 对违反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222 施工单位取得资质证书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第 73 页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序号 项目名称 223 生产经营单位未编制事故隐患排查标准清单的处罚 224 225 226 227 生产经营单位未明确单位各业务部门(车间)、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班组负责人和具体岗位从业人员的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职责的处罚 生产经营单位未保障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专项资金的 处罚 未按照规定排查事故隐患或者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信息台账的处罚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或 者重大事故隐患的处罚 228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处罚 229 责任科室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 行政处罚 产的处罚 230 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 231 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行政处罚 处罚 232 建设单位未按照本规定提供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的处罚 行政处罚 233 234 235 236 237 238 239 240 241 242 建设单位未按照本规定在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 的处罚 建设单位未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 术措施费或者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处罚 建设单位未按照本规定委托具有相应勘察资质的单位进 行第三方监测的处罚 建设单位未对第三方监测单位报告的异常情况组织采取 处置措施的处罚 勘察单位未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 风险的处罚 设计单位未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 和环节,未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 的意见的处罚 施工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编制并审核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 案的处罚 施工单位未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 行专家论证的处罚 施工单位未根据专家论证报告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 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或者未按照本规定重新组织 专家论证的处罚 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或者擅自 修改专项施工方案的处罚 第 74 页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序号 243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未按照本规定现场履职或者组织限 行政处罚 期整改的处罚 244 施工单位未按照本规定进行施工监测和安全巡视的处罚 行政处罚 245 施工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组织危大工程验收的处罚 行政处罚 施工单位发生险情或者事故时,未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 行政处罚 处罚 施工单位未按照本规定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的处 247 行政处罚 罚 246 248 监理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的处罚 行政处罚 249 监理单位未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的处罚 行政处罚 250 监理单位未按照本规定参与组织危大工程验收的处罚 行政处罚 251 监理单位未按照本规定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的处 行政处罚 罚 252 监测单位未取得相应勘察资质从事第三方监测的处罚 行政处罚 253 监测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编制监测方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 254 监测单位未按照监测方案开展监测的处罚 行政处罚 255 监测单位发现异常未及时报告的处罚 行政处罚 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规定将测绘成果或者需要由其提供 行政处罚 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 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 257 行政处罚 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 256 258 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照规定的现售条件现售商品房的 行政处罚 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照规定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 259 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城市商 行政处罚 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 未按照规定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 260 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 行政处罚 部门备案的 261 房地产开发企业分割拆零销售商品住宅的 行政处罚 262 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商品房的 行政处罚 第 75 页 责任科室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263 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没有资格的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的 行政处罚 264 265 266 267 268 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方式销 售未竣工商品房的 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擅自 销售商品房的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 的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勘察设计工程师注册证 书的处罚 工程监理企业未按照规定要求提供工程监理企业信用档 案信息的处罚 269 工程监理企业不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处罚 270 271 272 273 274 275 276 277 工程监理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监理 企业资质证书的处罚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建筑业企业 资质的处罚 建筑业企业未按照本规定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 处罚 建筑业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建筑业企业 资质证书的处罚 建筑业企业未按照规定要求提供建筑业企业信用档案信 息的处罚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未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档案信息的 处罚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不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 处罚 检测机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处 罚 278 聘用单位为申请人提供虚假注册材料的处罚 注册建造师或者其聘用单位未按照要求提供注册建造师 信用档案信息的处罚 注册建造师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 280 处罚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的 281 处罚 注册监理工程师超出规定执业范围或者聘用单位业务范 282 围从事执业活动的处罚 279 283 注册监理工程师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的处罚 第 76 页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责任科室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284 注册监理工程师未办理变更注册仍执业的处罚 285 行政处罚 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名义从事工程监理 行政处罚 及相关业务活动的处罚 286 注册监理工程师弄虚作假提供执业活动成果的处罚 行政处罚 注册监理工程师泄露执业中应当保守的秘密并造成严重 行政处罚 后果的处罚 注册监理工程师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 288 行政处罚 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的处罚 注册监理工程师同时受聘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单位, 289 行政处罚 从事执业活动的处罚 287 290 对造价工程师聘用单位提供虚假注册材料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291 对造价工程师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292 建设单位采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施工许可证 行政处罚 的处罚 293 建设单位伪造或者涂改施工许可证的处罚 294 295 296 297 298 建设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施工许可 证的处罚 注册建造师超出执业范围和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内从事执 业活动的处罚 注册建筑师在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中侵犯他人合法权 益的处罚 注册建筑师同时受聘于二个以上建筑设计单位执行业务 的处罚 二级注册建筑师以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名义执行业务或者 超越国家规定的执业范围执行业务的处罚 299 注册建筑师准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行业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建筑师名义从事注册建筑师业务的 行政处罚 处罚 注册建筑师以个人名义承接注册建筑师业务、收取费用 301 行政处罚 的处罚 未受聘并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个具有工程设计 302 行政处罚 资质的单位,从事建筑工程设计执业活动的处罚 300 303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的处罚 304 行政处罚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泄露执业中应当保守的秘密并造成 行政处罚 严重后果的处罚 第 77 页 责任科室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305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弄虚作假提供执业活动成果的处罚 行政处罚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超出本专业规定范围或者聘用单位 行政处罚 业务范围从事执业活动的处罚 未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或 307 行政处罚 者超越资质等级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处罚 建筑企业在接受监督检查时,不如实提供有关材料或者 308 行政处罚 拒绝、阻碍监督检查的处罚 306 309 建筑企业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的处罚 310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 行政处罚 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处罚 311 委托方弄虚作假送检试样的处罚 312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委托方明示或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篡改或 行政处罚 伪造检测报告的处罚 313 委托未取得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处罚 行政处罚 给予检测机构罚款处罚的,对检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和 行政处罚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处罚 检测机构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者鉴定结 315 行政处罚 论的处罚 314 316 检测机构超出资质范围从事检测活动的处罚 317 检测机构档案资料管理混乱,造成检测数据无法追溯的 行政处罚 处罚 318 检测机构使用不符合条件的检测人员的处罚 319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检测机构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的处 行政处罚 罚 320 检测机构未按规定在检测报告上签字盖章的处罚 行政处罚 321 检测机构转包检测业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检测机构未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 行政处罚 的处罚 检测机构未按规定上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检测不合 323 行政处罚 格事项的处罚 检测机构未取得相应的资质,擅自承担本办法规定的检 324 行政处罚 测业务的处罚 322 325 审查机构出具虚假审查合格书的处罚 第 78 页 行政处罚 责任科室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326 施工图审查机构超出范围从事施工图审查的的处罚 327 行政处罚 审查机构未按规定上报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 的处罚 328 施工图审查机构使用不符合条件审查人员的处罚 行政处罚 329 图审机构未按规定的审查内容进行审查的处罚 行政处罚 330 审查机构未按规定填写审查意见告知书的处罚 行政处罚 审查机构未按规定在审查合格书和施工图上签字盖章的 行政处罚 处罚 审查机构已出具审查合格书的施工图,仍有违反法律、 332 行政处罚 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处罚 331 333 对建设单位压缩合理审查周期的处罚 行政处罚 334 对建设单位提供不真实送审资料的处罚 行政处罚 335 对建设单位向审查机构提出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 行政处罚 设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处罚 336 对造价工程师执业过程中违规的行政处罚 337 行政处罚 注册建造师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 行政处罚 理的处罚 338 注册建造师不履行注册建造师义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 339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或者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 行政处罚 关活动的处罚 340 注册建造师未办理变更注册而继续执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 341 注册建造师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执业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注册建造师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 342 法转让执业资格证书、互认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 行政处罚 印章的处罚 注册造价工程师或者其聘用单位未按照要求提供造价工 343 行政处罚 程师信用档案信息的处罚 344 造价师未办理变更注册而继续执业的处罚 345 行政处罚 未经注册而以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名义从事工程造价活动 行政处罚 的处罚 第 79 页 责任科室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346 工程监理企业在监理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的处罚 347 行政处罚 在工程发包与承包中索贿、受贿、行贿,不构成犯罪的 行政处罚 处罚 348 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处罚 行政处罚 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强制性标准规定,将不合格的建设工 349 程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处 行政处罚 罚 350 注册建造师签署有虚假记载等不合格的文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行政处罚 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处罚 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注册执业 352 行政处罚 人员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处罚 351 353 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工程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不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 行政处罚 书的处罚 质量保修的内容、期限违反《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 355 行政处罚 法》规定的处罚 354 356 建设单位违反建筑节能标准的处罚 行政处罚 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违反建筑节能标准的处 行政处罚 罚 使用单位在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未对 358 行政处罚 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继续使用的处罚 使用单位未依法设置使用登记标志、定期检验标志的处 359 行政处罚 罚 357 360 使用单位未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的处罚 361 362 363 364 使用单位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 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 处罚 使用单位未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 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违法行为的处罚 使用单位未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 定期自行检查的处罚 使用单位未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或者安全技术档 案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处罚 365 使用特种设备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处罚 第 80 页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责任科室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366 特种设备事故迟报、谎报或者瞒报的处罚 行政处罚 367 特种设备的安装过程,未经监督检验的处罚 行政处罚 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 行政处罚 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处罚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 369 行政处罚 、扣押的特种设备或者其主要部件的处罚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拒不接受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370 行政处罚 的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的处罚 368 371 安管人员未按规定办理证书变更的处罚 行政处罚 372 建筑施工企业未按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处罚 行政处罚 373 374 375 376 377 378 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处罚 建筑施工企业未按规定开展“安管人员”安全生产教育 培训考核,或者未按规定如实将考核情况记入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档案的处罚 安管人员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 转让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处罚 建筑施工企业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未安 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处罚 对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履行安 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罚 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 活动的处罚 379 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 380 381 382 383 384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 续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处罚 出租单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未按照规定建 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的处罚 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审核安装单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机械安 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 案的处罚 施工总承包单位在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 未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的处罚 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向安装单位提供拟安装设备位置的基 础施工资料,确保建筑起重机械进场安装、拆卸所需的 施工条件的处罚 第 81 页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责任科室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序号 385 386 387 388 389 390 391 项目名称 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审核使用单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机械生 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处罚 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审核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 、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 证书的处罚 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协调组织制定防止多台塔式起重机 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的处罚 监理单位未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 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 作资格证书的处罚 监理单位未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 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的处罚 监理单位未监督安装单位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 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情况的处罚 使用单位擅自在建筑起重机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 标准节和附着装置的处罚 392 出租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的处罚 393 394 395 396 397 398 399 400 401 安装单位未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 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作业的处罚 安装单位未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 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施 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处罚 安装单位未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 建筑起重机械及现场施工条件的处罚 安装单位未按照规定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档案的处罚 使用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 的,未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即重新投入 使用的处罚 使用单位未制定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 案的处罚 使用单位未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的 处罚 使用单位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 候的变化,对建筑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的 处罚 使用单位未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设 备管理人员的处罚 402 监理单位未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的处罚 第 82 页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403 建设工程项目违反规定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的处罚 行政处罚 404 建设工程散装水泥使用率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处罚 行政处罚 405 不及时缴纳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处罚 行政处罚 406 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处罚 行政处罚 407 建设单位未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委托设计的处罚 行政处罚 408 建设单位擅自修改节能设计文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409 410 411 412 413 414 415 416 417 418 建设单位明示或者暗示其委托的单位违反绿色建筑等级 和标准进行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的处罚 设计单位未按照绿色建筑等级和标准进行设计,或者选 用不符合绿色建筑标准要求的材料、构件、设备的处罚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对不符合绿色建筑等级和标准 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出具审查合格意见的处罚 施工单位未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绿色建筑标准组织 施工的处罚 监理单位未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绿色建筑标准要求实 施监理的处罚 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 中标的处罚 招标人在不同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 或者招标公告的内容不一致,影响潜在投标人申请资格 预审或者投标的处罚 招标人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不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介 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的处罚 中介机构参加受托编制标底项目的投标或者为该项目的 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提供咨询的处罚 招标代理机构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代理投标或 者向该项目投标人提供咨询的处罚 419 招标人不按照规定确定中标人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勘察设计项目的投标人以他人名义 投标,利用伪造、转让、租借、无效的资质证书参加投 420 行政处罚 标,或者请其他单位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代为签字 盖章,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处罚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法与投标就投标价 421 行政处罚 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处罚 422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处罚 第 83 页 行政处罚 责任科室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423 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处罚 424 行政处罚 招标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改变中标结果的处 行政处罚 罚 425 招标人在订立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426 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 约保证金的处罚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 428 附加条件的处罚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 429 合同的处罚 招标人超过规定的比例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或 430 者不按照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处 罚 427 431 招标人依法应当公开招标而采用邀请招标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招标人接受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或者个人参加投标的 行政处罚 处罚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澄清、修改的时限, 433 或者确定的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时限不 行政处罚 符合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处罚 432 434 招标人接受应当拒收的投标文件的处罚 435 436 437 438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确定、更换评标委员 会成员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处 罚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不按照规定组建评标 委员会的处罚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 业资质的处罚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业务不备 案的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明示或者暗示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和从 441 业人员违反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抗震性能的 行政处罚 处罚 第 84 页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439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处罚 行政处罚 440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新设立分支机构不备案的处罚 责任科室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序号 442 443 444 445 446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对建设单位未经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进行施 工的处罚 对建设单位未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建 立隔震减震工程质量可追溯制度的处罚 对建设单位未对隔震减震装置采购、勘察、设计、进场 检测、安装施工、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的信息资料进行采 集和存储,并纳入建设项目档案的处罚 对设计单位未按照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意见 进行施工图设计的处罚 对设计单位未在初步设计阶段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专篇 作为设计文件组成部分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447 对设计单位未按照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处罚 行政处罚 448 449 450 451 452 对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未按照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进行施 工的处罚 对施工单位未对隔震减震装置取样送检或者使用不合格 隔震减震装置的处罚 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未建立建设工程过程数据和结果数 据、检测影像资料及检测报告记录与留存制度的处罚 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虚假的检测数据或者检测报告 的处罚 对抗震性能鉴定机构未按照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进行抗 震性能鉴定的处罚 453 对抗震性能鉴定机构出具虚假鉴定结果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对擅自变动、损坏或者拆除建设工程抗震构件、隔震沟 行政处罚 、隔震缝、隔震减震装置及隔震标识的处罚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住宅销售中不按照规定发放《住 455 行政处罚 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 房产测绘单位在房产面积测算中弄虚作假、欺骗房屋权 456 行政处罚 利人的 454 457 房产测绘单位房产面积测算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 房地产估价机构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转让受托的 估价业务的 房地产估价报告未由房地产估价机构出具,加盖房地产 459 估价机构公章,并有至少2名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 字的 对房地产估价机构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与其他房地产 460 估价机构合作完成估价业务,以合作双方的名义共同出 具估价报告的处罚 对分支机构未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的名 461 义出具估价报告,未加盖该房地产估价机构公章的处罚 458 第 85 页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责任科室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序号 462 463 464 465 项目名称 对房地产估价师以个人名义承揽估价业务,或分支机构 未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名义承揽估价业 务的处罚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或者其聘用单位未按照要求提供房地 产估价师信用档案信息的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 证书的 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名义从事房地产估 价活动的 466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不履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义务的 467 责任科室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同时在2个或者2个以上房地产估价机 行政处罚 构执业的 468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在执业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的 469 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在执业过程中,索贿、受贿或者谋取 行政处罚 合同约定费用外的其他利益的 470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在估价报告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的 行政处罚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有签署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行政处罚 大遗漏的估价报告的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 472 行政处罚 法转让注册证书的 471 473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以个人名义承揽房地产估价业务的 474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房地产估 行政处罚 价业务的 475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严重损害他人利益、名誉的 476 行政处罚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超出聘用单位业务范围从事房地产估 行政处罚 价活动的 477 房地产估价师未办理变更注册仍执业的 478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未取得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或者超 行政处罚 越资质等级承揽估价业务的 479 房地产估价机构不具备规定条件设立分支机构的 行政处罚 480 房地产估价机构新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备案的 行政处罚 481 对房地产估价机构违反《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 行政处罚 二十条第一款规定设立分支机构的处罚 482 房地产估价机构及其估价人员应当回避未回避的 第 86 页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房地产估价机构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 行政处罚 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 房地产估价机构超越资质等级业务范围承接房地产估价 484 行政处罚 业务的 房地产估价机构以迎合高估或者低估要求、给予回扣、 485 行政处罚 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的 483 486 房地产估价机构违反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标准的 行政处罚 487 房地产估价机构擅自设立分支机构的 行政处罚 488 489 490 491 492 493 494 495 496 497 498 499 500 房地产估价机构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的估价报告的 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代办贷款、代办房地产登记等其他 服务,未向委托人说明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情况,并 未经委托人同意的 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 经纪服务的 房地产经纪机构未按照规定如实记录业务情况或者保存 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的 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前,不向交易 当事人说明和书面告知规定事项的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 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 的合同提供便利的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承购、承租自己提供 经纪服务的房屋的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 割出租的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泄露或者不当使用委 托人的个人信息或者商业秘密,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侵占、挪用房地产交 易资金的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以隐瞒、欺诈、胁迫 、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 制交易的 房地产经纪人员以个人名义承接房地产经纪业务和收取 费用的 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房地产经纪机构擅自对外发布房 源信息的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501 房地产经纪机构擅自划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 行政处罚 502 伪造、涂改房屋所有权证书的 行政处罚 第 87 页 责任科室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503 对占用观景台、栈道、游园道路、桥梁垂钓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504 505 506 507 508 509 对以拒绝进入现场等方式拒不接受职能部门的大气污染 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处罚 建设单位未对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的裸露地面进行 覆盖,或者未对超过三个月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的裸露 地面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的处罚 拒不执行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或者建筑物拆除施工等重 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的处罚 对建筑施工或者贮存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采取有效措施 防治扬尘污染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按 日连续的处罚 毁损、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 示标志的 燃气经营企业分立、合并、中止经营,或者燃气经营许 可证载明的内容发生变更,燃气经营企业未在规定期限 内报原审批机关申请办理相关手续的 510 销售充装单位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瓶装燃气的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在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场地存放已充装 行政处罚 气瓶 向未经使用登记、与使用登记证不一致的车用气瓶加气 512 行政处罚 或者向车用气瓶以外的其他气瓶或者装置加气的 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违法行为的行政处 513 行政处罚 罚 行政处罚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出租、 行政处罚 转租、出售等经纪业务的 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登记为轮候对象或者承租公共租 516 行政处罚 赁住房的 承租人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 517 行政处罚 复原状的 515 518 承租人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行政处罚 519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行政处罚 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向不符合 行政处罚 条件的对象出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改变公共 521 租赁住房的保障性住房性质、用途,以及配套设施的规 行政处罚 划用途的 520 第 88 页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511 514 对房屋出租人违法出租行为的行政处罚 责任科室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序号 522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未履行公 行政处罚 共租赁住房及其配套设施维修养护义务的 523 不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的 行政处罚 524 房屋租赁当事人不及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 行政处罚 525 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资质证书的 行政处罚 526 建设单位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不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 行政处罚 相关标准要求的 527 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未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 行政处罚 528 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行政处罚 529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逾期不移交有关资料的 行政处罚 530 531 532 533 534 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 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 业的 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 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物业服务企业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 并委托给他人的 物业服务企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 用途的 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 用设施用途的 535 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 行政处罚 共同利益的 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不按照规定配置必要的物业 537 行政处罚 管理用房的 专业经营单位拒不接收或者拒不履行承担运行、维修和 538 行政处罚 更新责任的 536 539 未及时报送文件资料的 行政处罚 540 建设单位不提供筹备费用的 行政处罚 物业服务企业擅自利用或者擅自允许他人利用物业共用 541 部位、共用设备设施进行广告、宣传和经营等活动,擅 行政处罚 自设置或者擅自允许他人设置营业摊点的 第 89 页 责任科室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序号 542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物业服务企业未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示有关信息 行政处罚 的 543 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规定办理移交手续的 行政处罚 544 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约定时间提前撤出物业管理区域的 行政处罚 545 原物业服务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退出物业管理区域的 行政处罚 546 侵占、损坏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 行政处罚 547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障碍物的 行政处罚 处罚 548 建设单位将车位车库出售给本区域业主以外的其他人的 行政处罚 549 建设单位将未出售或者未附赠的车位、车库不优先出租 行政处罚 给本区域内业主的 550 对违反规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行政处罚 551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擅自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 行政处罚 施的 552 装修人未申报登记进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 553 554 555 556 557 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的,或者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的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或者降 低节能效果的 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 设计方案,擅自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 装修人违反规定,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给不具 有相应资质等级企业的 物业管理单位发现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违反规定 的行为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 558 未按规定时间供热的 559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未经热源单位或者供热单位同意擅自改装、拆除、迁移 行政处罚 户外公用供热设施的 560 在供热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擅自挖坑、掘土、打桩的 行政处罚 561 在供热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爆破作业的 行政处罚 562 热用户安装热水循环装置的 行政处罚 第 90 页 责任科室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563 热用户从供热设施中取用热能的 行政处罚 564 热用户改动热计量及温控设施或者擅自开启锁闭阀的 行政处罚 未对已具备供热条件且申请用热户数达到当地人民政府 行政处罚 规定数量的住宅小区进行供热的 未对具备分户计量条件的热用户按照分户计量用热量收 566 行政处罚 取热费的 未在每年供热期结束后2个月内结清需退还热用户热费 567 行政处罚 的 565 568 接到热用户投诉或者查询未按照规定处理或者答复的 行政处罚 569 在供热期间擅自中断、停止供热的 行政处罚 570 连续停热12小时以上,未根据停热时间相应减收热费的 行政处罚 571 572 573 574 575 自热用户提出温度检测要求之日起,非因热用户原因导 致室内温度不达标,未承担检测费用,或者室内温度连续 48小时以上不达标,未按照规定减收热费的 未按照规定设置供热设施安全警示标志或者安全保护范 围界限标志的 发现供热事故或者接到供热事故报告后未立即到达现场 组织抢修的 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坏户外公共供热设施或者安全警示标 志 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供热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修建建(构) 筑物 576 热用户擅自拆改、连接或者隔断供热设施的 577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在城市景观照明中有过度照明等超能耗标准行为的,由 行政处罚 城市照明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罚 578 在城市照明设施上刻划、涂污的处罚 行政处罚 在城市照明设施安全距离内,擅自植树、挖坑取土或者 579 设置其他物体,或者倾倒含酸、碱、盐等腐蚀物或者具 行政处罚 有腐蚀性的废渣、废液的处罚 擅自在城市照明设施上张贴、悬挂、设置宣传品、广告 580 行政处罚 的处罚 擅自在城市照明设施上架设线缆、安置其它设施或者接 581 行政处罚 用电源的处罚 582 擅自迁移、拆除、利用城市照明设施的处罚 第 91 页 行政处罚 责任科室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擅自在桥梁、桥涵或者城市照明设施上架设管线、设置 行政处罚 广告牌或其它挂浮物的处罚 私自接用路灯电源,损坏、偷盗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处 584 行政处罚 罚 583 585 未经批准擅自迁建、改建城市道路、照明等设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586 挖掘、堵塞、填埋、腐蚀等损害城市排水设施的处罚 587 占压各种窨井、通道口,阻塞排水管道、沟渠及出水口 行政处罚 的处罚 588 其他地下管线穿通排水管道、检查井和雨水井的处罚 589 行政处罚 已经采取分流制排水系统,将雨水管和污水管混接的处 行政处罚 罚 590 当街排放生活污水的处罚 591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未取得排水许可证擅自向排水设施排放污水或超标排放 行政处罚 废水的处罚 592 擅自向城市排水管道加压排放污废水的处罚 行政处罚 建设单位将多余车位、车库出租给本物业管理区域外使 行政处罚 用人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的 未取得设计、施工资格或者未按照资质等级承担城市道 594 行政处罚 路的设计、施工任务的处罚 593 595 未按照城市道路设计、施工技术规范设计、施工的处罚 行政处罚 596 未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或者擅自修改图纸的处罚 行政处罚 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 行政处罚 物业服务企业的 在桥梁上架设压力在4公斤/平方厘米(0.4兆帕)以上的 598 煤气管道、10千伏以上的高压电力线和其他易燃易爆管 行政处罚 线的处罚 597 599 机动车在桥梁或者非指定的城市道路上试刹车的处罚 600 行政处罚 对履带车、铁轮车或超限车辆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 行政处罚 处罚 601 其他损害、侵占城市道路的处罚 行政处罚 未对设在城市道路上的各种管线的检查井、箱盖或者城 行政处罚 市道路附属设施的缺损及时修补或者修复的处罚 未在城市道路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的 603 行政处罚 处罚 602 第 92 页 责任科室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序号 604 605 606 607 608 609 610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占用城市道路期满或挖掘城市道路后,不及时清理现场 的处罚 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的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不按规 定办理批准手续的处罚 紧急抢修埋设在城市道路下的管线,不按规定补办批准 手续的处罚 未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 路,或者需要移动位置、扩大面积、延长时间,未提前 变更审批手续的处罚 未按照规定编制城市桥梁养护维修规划计划,或规划计 划未经批准即实施的处罚 城市桥梁产权人或者委托管理人未按照规定对桥梁设置 相应的标志,并保持其完好、清晰的处罚 未按照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机构对城市桥梁进行检 测评估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611 未按照规定制定城市桥梁的安全抢险预备方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 612 未按照规定对城市桥梁进行养护维修的处罚 行政处罚 单位或者个人擅自在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管线、设置广 行政处罚 告等辅助物的的处罚 单位或个人擅自在城市桥梁施工控制范围内从事河道疏 614 行政处罚 浚、挖掘、打桩、地下管道顶进、爆破等作业的处罚 613 615 超限机动车辆等未经批准擅自通过城市桥梁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市桥梁产权人和委托管理人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或采 行政处罚 取加固等安全措施的处罚 市政设施的施工、养护、维修现场未设置明显标志和安 617 行政处罚 全防护设施的处罚 未按规定进行养护、维修或者养护、维修工程质量不符 618 行政处罚 合标准的处罚 616 619 超限车辆未按规定办理手续而通行的处罚 行政处罚 在桥涵设施管理范围内修建影响桥涵功能与安全的建筑 620 物、构筑物及从事爆破、挖掘等有碍桥涵安全的作业的 行政处罚 处罚 621 其他损害、侵占市政设施的行为的处罚 622 行政处罚 市政设施管理范围内,新建、改(扩)建各种管线、杆 行政处罚 (塔)线、地面设备、建(构)筑物等的处罚 623 擅自挖掘、改动、迁移市政设施的处罚 第 93 页 行政处罚 责任科室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序号 624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擅自利用道路、桥涵、杆塔等设施设置标语、广告、悬 行政处罚 浮物、安装线路和设备等的处罚 625 擅自在城市道路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的处罚 行政处罚 626 对擅自占用道路设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627 未经批准擅自挖掘道路的处罚 行政处罚 施工单位在城市建成区和其他居民集中居住区施工或者 628 从事其他易产生扬尘污染活动,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造 行政处罚 成扬尘污染的处罚 对以拖延、围堵、滞留执法人员等方式拒绝、阻挠监督 629 行政处罚 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处罚 对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排放固体废物, 630 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的,复查发现其继续实施该 行政处罚 违法行为的按日连续的处罚 631 擅自拆除城市绿篱、花坛、草坪的 632 行政处罚 污染、损坏建筑小品及游艺、休息、浇灌、照明等设施 行政处罚 的 633 城市范围内偷盗、践踏、损毁树木花草的 634 在树旁和绿地内倾倒垃圾或者有害物质、堆放杂物、取 行政处罚 土、焚烧的 635 在城市绿地内擅自摆摊设点、停放车辆的 636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在居住区以外的公园绿地内擅自设置经营性设施和项目 行政处罚 的 637 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期满,逾期未恢复的 行政处罚 638 建设单位不按照规定报送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的 行政处罚 施工场地临街面未设围档并保持环境卫生整洁,逾期不 行政处罚 改正的 非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却在市区内饲养鸡 640 行政处罚 、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逾期不改正的 639 641 对未按生活垃圾分类要求投放生活垃圾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投入使 行政处罚 用的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的单 643 行政处罚 位擅自停业、歇业的 642 第 94 页 责任科室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644 处置单位未保持处置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的 行政处罚 645 处置单位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检测报告的 行政处罚 646 对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场所的 行政处罚 处罚 647 对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生活垃圾的处罚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的企业未按规定履行义务 的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未 649 经批准擅自停业、歇业的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的企业,未经批准擅自停 650 业、歇业的 未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规划和环境卫生设施标准配套 651 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的 648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652 未进行城市生活垃圾申报或者申报不实的 行政处罚 653 将分类收集的城市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处置的 行政处罚 654 655 656 657 658 659 660 661 662 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台账 或者城市生活垃圾处置单位未报送处置报表的 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 圾运输的单位运输的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未按 规定履行义务的 未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从事城市 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活动的 未按照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规划和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标 准,配套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的 将建筑垃圾、有毒有害垃圾混入生活垃圾,逾期不改正 的 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 害垃圾的 未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 证的企业,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 活动的 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城市 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的 663 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 664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将餐厨废弃物提供给个人或者未取得餐厨废弃物服务许 行政处罚 可证的企业收集、运输、处置的 第 95 页 责任科室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665 对在水系保护区域内擅自摆摊设点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对在水系保护区域内私自采摘或者毁坏荷叶、荷花、莲 行政处罚 蓬等水生景观植物的行政处罚 对在水系保护区域内清洗动物、洗涤物品、洗刷车辆的 667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666 668 对在禁钓区、禁钓期垂钓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669 对在禁止区域和时段游泳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670 对在水系保护重点区域进行规模以下养殖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责任科室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法规科、市城市 管理执法支队 部门名称:市财政局(59项) 1 供应商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3 4 集中采购机构内部制度不健全、依法应当分设分离的岗 位和人员未分设分离;将集中采购项目委托其他采购代 行政处罚 理机构采购;从事营利活动的处罚 评审专家未依法独立评审、泄露评审情况;应回避而未 回避;收受贿赂或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存在明显不合 行政处罚 理或不正当倾向性等行为的处罚 5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违法、违规的处罚 行政处罚 6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违规的处罚 行政处罚 7 8 9 10 11 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编制 、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 行政处罚 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处 罚 金融企业不按照规定建立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内部财务 管理制度明显与国家法律、法规和统一的财务管理规章 制度相抵触,且不按财政部门要求修改的;不按照规定 行政处罚 提供财务信息的;拒绝、阻扰依法实施的财务监督的处 罚 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等的处罚 行政处罚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 行政处罚 告的处罚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 行政处罚 、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罚 第 96 页 政府采购监督管 理办公室 政府采购监督管 理办公室 政府采购监督管 理办公室 政府采购监督管 理办公室 金融贸易科、财 政监督科 金融贸易科、财 政监督科 财政监督科、会 计科 财政监督科、金 融贸易科 财政监督科、会 计科 财政监督科、会 计科 财政监督科、会 计科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12 对企业随意改变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标准等的处罚 行政处罚 13 14 15 16 17 18 19 企业编制、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 计报告的处罚 企业和企业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人员未按规 定列支成本费用,截留、隐瞒、侵占企业收入,分配利 润,处理国有资源,清偿职工债务的处罚 企业和企业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人员未按规 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拒绝修正财务管理制度 违规内容的处罚 单位和个人违反国家有关投资建设项目规定行为的处罚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及国家有关规定,擅自提供担保的处罚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有关账户管理规定,擅 自在金融机构开立、使用账户的处罚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使用、骗取政府承贷或 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财政监督科、会 计科 行政处罚 财政监督科、会 计科 行政处罚 财政监督科 行政处罚 财政监督科 行政处罚 财政监督科 行政处罚 财政监督科 行政处罚 财政监督科、非 税收入管理科 不缴或者少缴财政收入的处罚 21 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 行政处罚 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行为的处罚 22 违反规定印制和使用财政票据的处罚 24 行政处罚 单位和个人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 行政处罚 他公款的处罚 被监督对象阻挠、拒绝监督检查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资 行政处罚 料、实物的处罚 25 国有资本收益征收 行政征收 26 27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初中级) 财政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行政征收 行政检查 28 财政票据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29 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30 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31 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资金征收、使用和管理情 行政检查 况监督检查 32 国有资产收益收支及管理情况监督检查 第 97 页 财政监督科、会 计科 财政监督科、会 计科 行政处罚 20 23 责任科室 行政检查 财政监督科 财政监督科、非 税收入管理科 财政监督科 财政监督科 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办公室 会计科 财政监督科 财政监督科、非 税收入管理科 财政监督科 政府采购监督管 理办公室 财政监督科、社 保科、综合科、 国库科 行政事业资产管 理科、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办公室 、财政监督科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33 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项目的财务收支情况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34 会计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36 地方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产和财务管理情况 行政检查 监督检查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 行政确认 37 供应商投诉处理 行政裁决 38 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与绩效评价 其他职权 39 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和备案 其他职权 40 应交利润减免 其他职权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的确认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核准 金融企业绩效评价 金融企业年金审核 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备案 金融企业财务登记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管理 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和转让批 准 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及所属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和 备案 其他职权 其他职权 其他职权 其他职权 其他职权 其他职权 其他职权 其他职权 其他职权 35 50 51 其他职权 其他职权 52 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国有资产清产核资结果认定 其他职权 53 54 55 56 财政票据发放、核销和销毁 财政票据领用证核发 非税收入代收银行确定及取消 财政投资评审 其他职权 其他职权 其他职权 其他职权 57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 其他职权 58 59 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 其他职权 规定的处理 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 其他职权 规定的处理 部门名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4项) 第 98 页 责任科室 债务科、财政监 督科 财政监督科、会 计科 金融贸易科、财 政监督科 政务服务科 政府采购监督管 理办公室 预算科、财政监 督科、预算绩效 管理科、业务科 室 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办公室 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办公室 金融贸易科 金融贸易科 金融贸易科 金融贸易科 金融贸易科 金融贸易科 金融贸易科 金融贸易科 债务科 行政事业资产管 理科 行政事业资产管 理科 行政事业资产管 理科 非税收入管理处 非税收入管理处 非税收入管理处 投资评审中心 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办公室 财政监督科 财政监督科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1 对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违反《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行政处罚 规定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2 3 带兵回乡退伍军人的认定 伤残性质评定和伤残级别调整材料的审核上报 行政确认 其他职权 4 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 其他职权 责任科室 复员退伍军人移 交安置和军休服 务管理科 优抚和褒扬科 优抚和褒扬科 复员退伍军人移 交安置和军休服 务管理科 9 10 11 部门名称:市司法局(35项)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规行为的处罚 基层法律服务所违规行为的处罚 律师拒绝接受或擅自终止法律援助案件的处罚 律师事务所违规行为的处罚 律师违规行为的处罚 对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未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擅自面 向社会开展司法鉴定活动的处罚 私自接受委托进行鉴定的、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泄露 当事人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丢失、损毁检材,致使 司法鉴定无法进行的、非法收受案件当事人财物的处罚 向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律师或其他人员支付办案补贴 公证机构执业监督检查 对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进行监督、检查 12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审核 其他职权 13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 其他职权 14 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其他职权 社区矫正管理科 15 社区矫正人员减刑核查 其他职权 社区矫正管理科 16 律师事务所变更住所、变更合伙人备案 其他职权 律师工作科 17 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审查 其他职权 律师工作科 18 律师(专职、兼职)执业审查 其他职权 律师工作科 19 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律师执业初审 其他职权 律师工作科 20 律师变更执业机构审查 其他职权 律师工作科 21 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的审查 其他职权 律师工作科 22 对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 其他职权 律师工作科 23 公证机构负责人核准 其他职权 公证仲裁管理科 24 公证机构名称、办公场所变更审核,公证机构负责人变 其他职权 更核准 公证仲裁管理科 1 2 3 4 5 6 7 8 第 99 页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律师工作科 律师工作科 法律援助科 律师工作科 律师工作科 公证仲裁管理科 行政处罚 司法鉴定科 行政处罚 司法鉴定科 行政给付 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 法律援助科 公证仲裁管理科 司法鉴定科 法律职业资格管 理科 法律职业资格管 理科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25 公证员变更执业机构 其他职权 公证仲裁管理科 26 公证员任职初审 其他职权 公证仲裁管理科 27 公证机构及其负责人年度考核 其他职权 公证仲裁管理科 28 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 其他职权 律师工作科 29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事项的审核转报 其他职权 司法鉴定科 30 司法鉴定人登记事项的审核转报 其他职权 司法鉴定科 31 司法鉴定人专业技术职称评聘 其他职权 司法鉴定科 32 组织司法鉴定人参加司法鉴定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 其他职权 司法鉴定科 33 法律援助事项的审核 其他职权 法律援助工作科 34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 其他职权 律师工作科 35 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证颁发 其他职权 律师工作科 部门名称:市审计局(18项) 1 被审计单位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资料,或者提供 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拒绝、阻碍检查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 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第 100 页 财政审计一科、 财政审计二科、 行政事业审计科 、农业农村审计 科、固定资产投 资审计科、经贸 和外资审计科、 社会保障审计科 、经济责任审计 一科、经济责任 审计二科 财政审计一科、 财政审计二科、 行政事业审计科 、农业农村审计 科、固定资产投 资审计科、经贸 和外资审计科、 社会保障审计科 、经济责任审计 一科、经济责任 审计二科 序号 3 4 5 项目名称 封存被审计单位有关资料、违规资产 暂停拨付、使用有关款项 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行为采取处理措施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行政强制 财政审计一科、 财政审计二科、 行政事业审计科 、农业农村审计 科、固定资产投 资审计科、经贸 和外资审计科、 社会保障审计科 、经济责任审计 一科、经济责任 审计二科 行政强制 财政审计一科、 财政审计二科、 行政事业审计科 、农业农村审计 科、固定资产投 资审计科、经贸 和外资审计科、 社会保障审计科 、经济责任审计 一科、经济责任 审计二科 行政强制 财政审计一科、 财政审计二科、 行政事业审计科 、农业农村审计 科、固定资产投 资审计科、经贸 和外资审计科、 社会保障审计科 、经济责任审计 一科、经济责任 审计二科 6 财政预算执行、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监督 其他职权 财政审计一科、 财政审计二科、 行政事业审计科 、农业农村审计 科、固定资产投 资审计科、经贸 和外资审计科、 社会保障审计科 、经济责任审计 一科、经济责任 审计二科 7 国有金融机构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金融机 构审计监督 其他职权 财政审计二科 第 101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8 事业组织财务收支审计监督 其他职权 财政审计一科、 财政审计二科、 行政事业审计科 、农业农村审计 科、固定资产投 资审计科、经贸 和外资审计科、 社会保障审计科 、经济责任审计 一科、经济责任 审计二科 9 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审计监 督 其他职权 经贸和外资审计 科 10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关系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 程项目审计监督 其他职权 固定资产投资审 计科 11 经济责任与自然资源审计监督 其他职权 经济责任审计一 科、经济责任审 计二科 12 社会保障资金审计监督 其他职权 社会保障审计科 13 外资运用审计监督 其他职权 经贸和外资审计 科 14 专项审计调查 其他职权 15 《审计法》以外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上级部门授权、 委托的审计监督 其他职权 第 102 页 财政审计一科、 财政审计二科、 行政事业审计科 、农业农村审计 科、固定资产投 资审计科、经贸 和外资审计科、 社会保障审计科 、经济责任审计 一科、经济责任 审计二科 财政审计一科、 财政审计二科、 行政事业审计科 、农业农村审计 科、固定资产投 资审计科、经贸 和外资审计科、 社会保障审计科 、经济责任审计 一科、经济责任 审计二科 序号 16 17 18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其他职权 财政审计一科、 财政审计二科、 行政事业审计科 、农业农村审计 科、固定资产投 资审计科、经贸 和外资审计科、 社会保障审计科 、经济责任审计 一科、经济责任 审计二科 其他职权 财政审计一科、 财政审计二科、 行政事业审计科 、农业农村审计 科、固定资产投 资审计科、经贸 和外资审计科、 社会保障审计科 、经济责任审计 一科、经济责任 审计二科 其他职权 财政审计一科、 财政审计二科、 行政事业审计科 、农业农村审计 科、固定资产投 资审计科、经贸 和外资审计科、 社会保障审计科 、经济责任审计 一科、经济责任 审计二科 社会审计机构审计报告的核查 国有资源、国有资产审计监督 被审计单位贯彻落实国家重大经济社会政策措施情况审计监 督 部门名称:市农业农村局(229项) 1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审(核)批 行政许可 2 国内植物调运检疫审核(批) 行政许可 3 农药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4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第 103 页 种业与农药管理 科、市种子管理 站 粮食作物与经济 作物科、市植保 植检站 种业与农药管理 科、市植保植检 站 畜牧与奶业管理 科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畜禽屠宰管理科 畜牧科、动物卫 生监督所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5 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 行政许可 6 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 行政许可 7 未建立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农产品生产记录的,或者伪造农 产品生产记录的处罚 行政处罚 8 对销售的农产品,未按照规定包装或者附加标识的处罚 行政处罚 9 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 性的技术规范的处罚 行政处罚 10 生产、销售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处罚 行政处罚 11 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的处罚 行政处罚 12 非法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生产、处理农产品;收获、捕捞未达 到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的农产品;在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 内生产禁止生产的农产品;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的处 罚 行政处罚 13 生产、经营假种子的处罚 行政处罚 14 生产、经营劣种子的处罚 行政处罚 未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种子,以欺骗、贿赂等 不正当手段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未按照种子生产经营 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子,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 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未经许可进出口种子,为境外制种的种子在境内销售,从境 外引进农作物或者林木种子进行引种试验的收获物作为种子 在境内销售,进出口假、劣种子或者属于国家规定不得进出 口的种子的处罚 侵占、破坏种质资源,私自采集或者采伐国家重点保护的天 然种质资源的处罚 销售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销售的种子没有使用说明 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涂改标签;未按规定建立、保存 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种子生产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 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或者受委托生产、代销种子, 未按规定备案的处罚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19 推广、销售应当审定未经审定的农作物品种;推广、销售应 当停止推广、销售的农作物品种;推广应当登记未经登记的 农作物品种,或者以登记品种的名义进行销售;推广已撤销 登记的农作物品种,或者以登记品种的名义进行销售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20 在种子生产基地进行检疫性有害生物接种试验的处罚 行政处罚 21 品种测试、试验和种子质量检验机构伪造测试、试验、检验 数据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处罚 行政处罚 22 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处罚 行政处罚 15 16 17 18 第 104 页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序号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行政处罚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植保植检站 行政处罚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29 对在报检过程中故意谎报受检物品种类、品种,隐瞒受检物 品数量、受检作物面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在调运过程 中擅自开拆检讫的植物、植物产品,调换或者夹带其他未经 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或者擅自将非种用植物、植物产品 作种用的;试验、生产、推广带有植物检疫对象的种子、苗 木和其他繁殖材料,或者违反《植物检疫条例》第十三条规 定,未经批准在非疫区进行检疫对象活体试验研究的;不在 指定地点种植或者不按要求隔离试种,或者隔离试种期间擅 自分散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植保植检站 30 违反《农药管理条例》规定,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 药;经营假农药;在农药中添加物质;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 的农药经营者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继续经营农药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31 采购、使用未依法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未依法取得有 关许可证明文件的原材料;出厂销售未经质量检验合格并附 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农药;生产的农药包装、标签、说 明书不符合规定;不召回依法应当召回的农药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32 农药生产企业不执行原材料进货、农药出厂销售记录制度, 或者不履行农药废弃物回收义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33 农药经营者经营劣质农药的处罚 行政处罚 23 24 25 26 27 28 项目名称 假冒授权品种的处罚 对未依照植检法规规定办理植物检疫证书或者在报检过程中 弄虚作假的;伪造、涂改、买卖、转让植物检疫单证、印章 、标志、编号、封识的;调运、隔离试种或者生产应施检疫 的植物、植物产品的;擅自开拆植物、植物产品包装,调换 植物、植物产品,或者擅自改变植物、植物产品的规定用途 的;引起疫情扩散的;加工、经营、试种未经检疫的种子、 苗木等繁殖材料或者擅自种植未经审批的国外引进或从省外 转口引进的种子、苗木等繁殖材料的;承运、收寄无检疫证 书的种子、苗木等繁殖材料和其他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 品的处罚 生产、销售未取得肥料登记证的肥料产品;假冒、伪造肥料 登记证、登记证号的;生产、销售的肥料产品有效成分或含 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的处罚 转让肥料登记证或登记证号的;登记证有效期满未经批准续 展而继续生产该肥料产品的;生产、销售包装上未附标签、 标签残缺不清或者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处罚 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农药或者生产假农药的;取得农 药生产许可证的农药生产企业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继续生产农 药的;农药生产企业生产劣质农药的;委托未取得农药生产 许可证的受托人加工、分装农药,或者委托加工、分装假农 药、劣质农药的处罚 伪造、变造、转让、出租、出借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 证、农药经营许可证等许可证明文件的处罚 第 105 页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序号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项目名称 农药经营者设立分支机构未依法变更农药经营许可证,或者 未向分支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备 案;向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农药生产企业或者未取得农 药经营许可证的其他农药经营者采购农药;采购、销售未附 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或者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 不停止销售依法应当召回的农药的处罚 农药经营者不执行农药采购台账、销售台账制度;在卫生用 农药以外的农药经营场所内经营食品、食用农产品、饲料 等;未将卫生用农药与其他商品分柜销售;不履行农药废弃 物回收义务的处罚 境外企业直接在中国销售农药的处罚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行政处罚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者招用《农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三 条第一款规定的人员从事农药生产、经营活动的处罚 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 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 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 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处罚 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偷捕、抢夺他人养殖的水产品的,或者破坏他人养殖水体、 养殖设施的处罚 使用全民所有的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无正当理由使水 域、滩涂荒芜满一年的处罚 未依法取得养殖证擅自在全民所有的水域从事养殖生产的处 罚 未依法取得养殖证或者超越养殖证许可范围在全民所有的水 域从事养殖生产,妨碍航运、行洪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44 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的处罚 行政处罚 45 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和渔具数量的规 定进行捕捞的处罚 行政处罚 46 涂改、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捕捞许可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47 非法生产、进口、出口水产苗种的处罚 行政处罚 48 经营未经审定批准的水产苗种的处罚 行政处罚 49 未经批准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从事捕捞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50 畜禽养殖场未建立或者未按规定保存养殖档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 51 无证生产、经营兽药或者生产、经营假劣兽药(含应当按照 假兽药处理的兽药)、兽药经营企业经营人用药品或者养殖 户、养殖场、动物诊疗机构等使用者转手销售兽用生物制品 或者超出《兽药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范围经营兽用生物 制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 第 106 页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序号 52 53 54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对未按照规定实施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处罚 使用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或者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 的处罚 兽用原料药拆零销售或销售给兽药生产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 人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责任科室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55 销售、推广未经审定或者鉴定的畜禽品种的处罚 行政处罚 56 无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或者生产商品 代仔畜、雏禽或者违反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规定生产经营 种畜禽或者转让、租借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57 使用的种畜禽不符合种用标准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58 以其他畜禽品种、配套系冒充所销售的种畜禽品种、配套系 或者以低代别种畜禽冒充高代别种畜禽或者以不符合种用标 准的畜禽冒充种畜禽或者销售未经批准进口的种畜禽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59 销售的种畜禽未附具种畜禽合格证明、家畜系谱的处罚 行政处罚 60 未按照规定的利用年限生产经营种畜禽的处罚 行政处罚 61 销售、收购应有标识而没有标识的畜禽的处罚 行政处罚 62 重复使用畜禽标识的处罚 行政处罚 63 使用伪造、变造的畜禽标识的处罚 行政处罚 64 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畜禽的处罚 行政处罚 65 擅自生产强制免疫所需生物制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 66 经营的兽药的标签和说明书未经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 准处罚;无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兽 药的,或者虽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 经营假、劣兽药的,或者兽药经营企业经营人用药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67 68 69 对提供虚假的资料或样品取得兽药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兽药 批准证明文件,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兽药生产、经营许可 证或兽药批准证明文件的处罚 买卖、出租、出借兽药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兽药批准证明文 件的处罚 兽药安全性评价单位、临床试验单位、生产和经营企业未按 照规定实施兽药生产、研究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70 研制新兽药不具备规定的条件擅自使用一类病原微生物或者 在实验室阶段前未经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71 境外企业违反规定在中国直接销售兽药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第 107 页 序号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项目名称 未按照国家有关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或者未建立用药 记录或者用药记录不完整真实的处罚 销售尚在用药期、休药期内的动物及其产品用于食品消费, 销售含有违禁药物和兽药残留超标的动物产品用于食品消费 的处罚 擅自转移、使用、销毁、销售被查封或者扣押的兽药及有关 材料的处罚 兽药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兽药使用单位、开具处方的兽医 人员发现可能与兽药使用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不向所在地 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的处罚 兽药生产企业在新兽药监测期内不收集该新兽药的疗效、不 良反应等资料或者不及时报送该新兽药的疗效、不良反应等 资料的处罚 未经兽医开具处方销售、购买、使用兽用处方药处罚 直接将原料药添加到饲料及动物饮用水中或将原料药直接饲 喂动物的处罚 未按规定保藏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或者未按规定提 供菌(毒)种和样品的处罚 未及时向保藏机构提供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经兽 医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后,仍拒不改正的处罚 未经农业部批准,从国外引进或向国外提供病原微生物菌 (毒)种、样本的处罚 生鲜乳收购者在生鲜乳收购过程中,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 、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尚不构成犯罪的处罚 生产、销售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生鲜乳,尚不构 成犯罪的处罚 奶畜养殖者、生鲜乳收购者在发生乳品质量安全事故后未报 告、未处置的处罚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行政处罚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85 未取得生鲜乳收购许可证收购生鲜乳的处罚 行政处罚 86 生鲜乳收购站取得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后,不再符合许可条件 继续从事生鲜乳收购的处罚 行政处罚 87 生鲜乳收购站收购禁止收购的生鲜乳的处罚 行政处罚 88 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处罚 行政处罚 89 90 使用限制使用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 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饲料,不遵守国务院农业 行政主管部门的限制性规定;使用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公布的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和药物饲料添加 剂品种目录以外的物质生产饲料;生产未取得新饲料、新饲 料添加剂证书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或者禁用的饲料、饲 料添加剂的处罚 已经取得生产许可证,但不再具备法定条件而继续生产饲料 、饲料添加剂或者已经取得生产许可证,但未取得产品批准 文号而生产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处罚 第 108 页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序号 91 92 93 项目名称 不按照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和有关标准采购的饲 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 预混合饲料和用于饲料添加剂生产的原料进行查验或者检验 的处罚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过程中不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 门制定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和饲料添加剂 安全使用规范的处罚 生产的饲料、饲料添加剂未经产品质量检验的处罚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不依照本条例规定实行采购记录 制度或者不依照本条例规定实行采购销售记录制度或者不依 94 照本条例规定实行生产记录制度或者产品留样观察制度的处 罚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销售的饲料、饲料添加剂未附具 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或者销售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包装不 95 符合规定,或者销售的饲料、饲料添加剂标签不符合规定, 情节严重的处罚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饲料、饲料添加剂 养殖动物、人体健康有害或者存在其他安全隐患不主动召 96 回,情节严重的或者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发现其销售的 饲料、饲料添加剂养殖动物、人体健康有害或者存在其他安 全隐患,拒不停止销售的处罚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 以非饲料、非饲料添加剂冒充饲料、饲料添加剂或者以此种 饲料、饲料添加剂冒充他种饲料、饲料添加剂或者生产、经 97 营无产品质量标准或者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饲料、饲料添 加剂或者生产、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与标签标示的内容 不一致的处罚 不按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对饲养的动物进行免疫接种的 98 处罚 种用、乳用动物未经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而不按照规定处 99 理的处罚 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在装载前和卸载后没有及时清洗 100 、消毒的处罚 不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处置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 染疫动物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运载工具中 101 的动物排泄物以及垫料、包装物、容器等污染物以及其他经 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的处罚 屠宰、经营、运输或者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封锁 疫区内与所发生动物疫病有关的、疫区内易感染的、染疫或 102 疑似染疫的、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其他不符合国务院兽医 主管部门有关动物防疫规定的动物、动物产品的处罚 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或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 的动物产品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处罚 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 104 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 处理场所的处罚 103 第 109 页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行政处罚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105 未办理审批手续,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乳用动物、种 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处罚 行政处罚 106 未经检疫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动物、动物产品的处罚 107 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或者经营和运输的 动物产品未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108 参加展览、演出、比赛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的处罚 行政处罚 109 转让、伪造、变造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畜禽标识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不遵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兽医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有关 控制、扑灭动物疫病规定的处罚 藏匿、转移、盗掘已被依法隔离、封存、处理的动物和动物 111 产品的处罚 除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和其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112 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外的单位和个人发布动物疫情的处罚 110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113 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未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做好诊疗活动中的卫生 安全防护、消毒、隔离和诊疗废弃物处置等工作或者发现动 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未按照国家规定立即向当地兽医主 114 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或者不采取隔离等控制措施,防止动物疫情扩散或者发现动 物患有或者疑似患有国家规定应当扑杀的疫病时,擅自进行 治疗的处罚 行政处罚 115 未经兽医执业注册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116 执业兽医违反有关动物诊疗的操作技术规范,造成或可能造 成动物疫病传播、流行的处罚 117 执业兽医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兽药和兽医器械的处罚 118 执业兽医不按照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兽医主管部门要求参加动 物疫病预防、控制和扑灭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119 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履行动物疫情报告义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120 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如实提供与动物防疫活动有关资料的处罚 行政处罚 121 有关单位和个人拒绝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的处罚 行政处罚 有关单位和个人拒绝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动物疫病监 测、检测的处罚 有关单位和个人拒绝、阻碍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重大动物 123 疫病监测或者发现动物出现群体性发病或者死亡,不向当地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的处罚 未经兽医主管部门批准擅自采集重大动物疫病病料或者在重 124 大动物疫病病原分离时不遵守国家有关生物安全管理规定的 处罚 122 第 110 页 行政处罚 责任科室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序号 项目名称 执业兽医超出注册机关核定的执业范围从事动物诊疗活动、 执业兽医师变更受聘的动物诊疗机构未重新办理注册、执业 125 助理兽医师变更受聘的动物诊疗机构未重新办理备案、使用 伪造、变造、受让、租用、借用的兽医师、助理兽医师执业 证书的处罚 执业兽医师不使用病历、应当开具处方未开具处方,拒不改 126 正或者再次出现同类违法行为的处罚 127 执业兽医师使用不规范的处方笺、病历册或未在处方笺、病 历册上签名,拒不改正或者再次出现同类违法行为的处罚 执业兽医师未经亲自诊断、治疗开具处方药、填写诊断书、 128 出具有关证明文件,拒不改正或者再次出现同类违法行为的 处罚 执业兽医师伪造诊断结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拒不改正或 129 者再次出现同类违法行为的处罚 130 乡村兽医不按照规定区域从业的处罚 责任科室 行政处罚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乡村兽医不按照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要求参加动物 疫病预防、控制和扑灭活动的处罚 动物诊疗机构超出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定的诊疗活动范围从事 动物诊疗活动或者变更从业地点、诊疗活动范围未重新办理 132 动物诊疗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受让、租用、借用的 动物诊疗许可证的处罚 131 133 动物诊疗场所不再具备动物诊疗许可规定条件的处罚 动物诊疗机构变更动物诊疗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未办理变 更手续,拒不改正或者再次出现同类违法行为的处罚 动物诊疗机构未在诊疗场所悬挂动物诊疗许可证或者公示从 135 业人员基本情况的处罚 动物诊疗机构不使用病历,或者应开具处方未开具处方的处 136 罚 134 137 动物诊疗机构使用不规范的病历、处方笺的处罚 138 职权类别 动物诊疗机构随意抛弃病死动物、动物病理组织、医疗废弃 物或排放未经无害化处理、处理不达标的诊疗废水的处罚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用于饲养的非乳用、非种用动物 139 和水产苗种到达目的地后,未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 告的处罚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用于饲养的乳用、种用动物到达 140 输入地后,未按规定隔离观察的处罚 变更场所地址或经营范围未按规定重新申请《动物防疫条件 141 合格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142 经营动物和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143 转让、伪造、变造《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第 111 页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144 使用转让、伪造、变造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145 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或者生猪定点屠宰标 志牌的处罚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出借、转让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或者生 147 猪定点屠宰标志牌的处罚 146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148 屠宰生猪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的处罚 行政处罚 149 未如实记录其屠宰的生猪来源和生猪产品流向的处罚 行政处罚 150 未建立或者实施肉品品质检验制度的处罚 行政处罚 151 152 153 154 155 对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 理并如实记录处理情况的处罚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出厂(场)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 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的处罚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对生猪、生猪产 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处罚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对生猪、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 物质的处罚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生猪的 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为未经定点违法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生猪 156 屠宰场所或者生猪产品储存设施,或者为对生猪、生猪产品 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场所的处罚 行政处罚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未建立并实施生猪屠宰、检验、质量 追溯等制度的处罚 行政处罚 157 158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未建立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处罚 行政处罚 159 从事肉品品质检验的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的处罚 行政处罚 160 运输肉品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161 未按本办法要求及时报送屠宰、销售等相关信息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所有权或经营权发生变更未及时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 处罚 冒用、使用伪造、出借、转让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或者生猪定 163 点屠宰标志牌的处罚 冒用、使用伪造、出借、转让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证、章、标 164 志牌的处罚 对跨区作业中介服务组织没有取得跨区作业中介资格从事跨 165 区作业中介服务的或没有兑现服务承诺的或违反有关收费标 准的处罚 162 第 112 页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责任科室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166 对违规发放、或使用假冒跨区作业证、或扰乱跨区作业市场 的处罚 行政处罚 167 对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培训业务的处罚 168 169 170 171 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和牌照,擅自 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或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 登记手续的处罚 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有 关证件、标志的处罚 对未取得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 收割机的处罚 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 相符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操作未按照规定登记、检 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拖拉机、联 合收割机,或者使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品后操作拖 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患有妨碍安全操作的疾病操作拖拉 机、联合收割机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172 对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予以查封、扣押 行政强制 173 对从国外引进的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隔离试种 行政强制 对违反规定调运的植物和植物产品予以封存、没收、销毁或 者责令改变用途 行政强制 查封、扣押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农药,以及用于违法生 175 产、经营、使用农药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查封违法生 产、经营、使用农药的场所 行政强制 174 隔离、封存、处理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动物、动物产品及相 176 关物品 行政强制 177 对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实施补检 行政强制 178 销毁不具备补检条件的动物产 行政强制 179 按规定处理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种用、乳用动物 行政强制 180 清洗、消毒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 行政强制 181 扣押发生农机事故的证件及农业机械 行政强制 182 扣押未办手续擅自使用的农业机械 行政强制 183 扣押存在事故隐患的农业机械 行政强制 第 113 页 责任科室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农产品质量安全 监督管理科 市植保植检站 粮食作物与经济 作物科、市植保 植检站 市农业行政综合 执法支队 兽医与动物疫情 应急管理科、市 动物卫生监督所 兽医与动物疫情 应急管理科、市 动物卫生监督所 兽医与动物疫情 应急管理科、市 动物卫生监督所 兽医与动物疫情 应急管理科、市 动物卫生监督所 兽医与动物疫情 应急管理科、市 动物卫生监督所 农机科、市农业 机械技术中心 农机科、市农业 机械技术中心 农机科、市农业 机械技术中心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184 扣押违规载人农业机械证件、牌照 行政强制 185 植物检疫检查 行政检查 186 农药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187 水生野生动物保护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 188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 行政检查 189 畜产品监督抽检 行政检查 190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检 行政检查 191 全市兽药的监督管理 行政检查 192 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抽查 行政检查 193 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194 市管种畜禽场种畜禽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195 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状态监测及预警信息发布 196 对动物饲养、屠宰、隔离、屠宰加工等场所的监督检查 197 全市屠宰企业的监督管理 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 198 对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进行安全检验 行政检查 199 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200 农业机械产品及其配件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第 114 页 责任科室 农机科、市农业 机械技术中心 种业与农药管理 科、市植保植检 站 种业与农药管理 科、市种子管理 站 畜牧与奶业管理 科、市渔政监督 管理站 农产品质量安全 监督管理科、市 农业行政综合执 法支队 市农业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河南 省畜产品质量监 测检验中心许昌 分中心 农产品质量安全 监督管理科、市 农业综合行政执 法支队、市农产 品质量安全检验 检测中心 饲料兽药科、市 农业行政综合执 法支队 饲料兽药科、市 农业行政综合执 法支队 畜牧与奶业管理 科、市农业行政 综合执法支队 畜牧与奶业管理 科 饲料兽药科 屠宰管理科 屠宰管理科 农机科、市农业 机械技术中心 农机科、市农业 机械技术中心 农机科、市农业 机械技术中心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201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202 农业机械事故责任的认定 行政确认 203 跨区作业中介服务组织资格的认定 行政确认 204 农产品包装、标识及“三品一标”标志管理 其他职权 205 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监测和认定 206 市级农业产业化集群认定 其他职权 其他职权 207 产地检疫 其他职权 208 植物检疫备案 其他职权 209 无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种苗繁育基地、母树林基地审核 其他职权 210 市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评定、监测 其他职权 211 市示范家庭农场认定 212 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的中介组织备案 其他职权 其他职权 213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 其他职权 214 执业兽医师备案(仅限东城区、开发区、示范区) 其他职权 215 执业助理兽医师备案(仅限东城区、开发区、示范区) 其他职权 216 乡村兽医备案(仅限东城区、开发区、示范区) 其他职权 217 动物诊疗许可(仅限东城区、开发区、示范区) 其他职权 218 兽药经营许可(仅限东城区、开发区、示范区) 其他职权 219 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 其他职权 220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 其他职权 221 农机产品引进、试验、鉴定、推广与技术服务 其他职权 组织农业机械化科技攻关及关键机具设备开发、示范、推广 222 工作,负责农机应用项目的论证、立项、申报、实施和监督 管理 其他职权 第 115 页 责任科室 农机科、市农业 机械技术中心 农机科、市农业 机械技术中心 农机科、市农业 机械技术中心 农产品质量安全 监督管理科、市 农业行政综合执 法支队 乡村产业发展科 乡村产业发展科 粮食作物与经济 作物科、市植保 植检站 粮食作物与经济 作物科、市植保 植检站 畜牧与奶业管理 科、市植保植检 站 合作经济与集体 经济科 政务服务科 政务服务科 兽医与疫情管理 科、市动物卫生 监督所 兽医与疫情管理 科 兽医与疫情管理 科 兽医与疫情管理 科 兽医与疫情管理 科 饲料兽药科 农机科、市农业 机械技术中心 农机科、市农业 机械技术中心 农机科、市农业 机械技术中心 农机科、市农业 机械技术中心 序号 项目名称 223 高标准农田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和初步设计文件调整审批 对非法占用耕地等破坏种植条件,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 荒漠化、盐渍化行为涉及农业农村部门职责的行政处罚 对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 225 土地建住宅的行政处罚 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违法生产经营的种子,以及用于违法生 226 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及运输工具等。 224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其他职权 农田建设管理科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227 查封违法从事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 行政强制 228 农作物种子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229 肥料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1 2 3 4 5 6 7 8 部门名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17项) 筹备设立除寺观教堂外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场所审批 行政许可 全市性宗教团体举办宗教培训班审批 行政许可 地方性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国(境)外捐赠宗 行政许可 教书刊、音像制品审批 在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范围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 行政许可 举办大型宗教活动审批 行政许可 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备 案手续的;宗教活动场所违反《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 六条规定,未建立有关管理制度或者管理制度不符合要 求的;宗教活动场所违反《宗教事务条例》第五十四条 规定,将用于宗教活动的房屋、构筑物及其附属的宗教 教职人员生活用房转让、抵押或者作为实物投资的;宗 行政处罚 教活动场所内发生重大事故、重大事件未及时报告,造 成严重后果的;违反《宗教事务条例》第五条规定,违 背宗教的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接受 境内外捐赠的;拒不接受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 管理的处罚 擅自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宗教活动场所已被撤销登记 或者吊销登记证书仍然进行宗教活动的,或者擅自设立 宗教院校的;非宗教团体、非宗教院校、非宗教活动场 行政处罚 所、非指定的临时活动地点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接受 宗教性捐赠的处罚 违反《宗教事务条例》规定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的; 投资、承包经营宗教活动场所或者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的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第 116 页 市农业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市农业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市农业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市农业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种业与农药管理 科、市农业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粮食作物与经济 作物科、市农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 宗教科 宗教科 宗教科 宗教科 宗教科 市民族宗教事务 执法支队 市民族宗教事务 执法支队 市民族宗教事务 执法支队 序号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 2 3 4 5 6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宗教教职人员宣扬、支持、资助宗教极端主义,破坏民 族团结、分裂国家和进行恐怖活动或者参与相关活动 的;受境外势力支配,擅自接受境外宗教团体或者机构 委任教职,以及其他违背宗教的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的; 行政处罚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境内外捐赠的;组织、主持未经 批准的在宗教活动场所外举行的宗教活动的;其他违反 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的处罚 擅自组织公民出境参加宗教方面的培训、会议、朝觐等 行政处罚 活动的,或者擅自开展宗教教育培训的处罚 责任科室 市民族宗教事务 执法支队 市民族宗教事务 执法支队 市民族宗教事务 擅自举行大型宗教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支队 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或者干扰宗教团体 市民族宗教事务 行政处罚 、宗教活动场所正常的宗教活动的处罚 执法支队 市民族宗教事务 为违法宗教活动提供条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支队 假冒宗教教职人员进行宗教活动或者骗取钱财等违法活 市民族宗教事务 行政处罚 动的处罚 执法支队 民族成份变更 行政确认 协调检查科 市民族宗教事务 对宗教团体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执法支队 市民族宗教事务 对宗教活动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执法支队 部门名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31项)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属市级核准的项目审核(核 政务服务科及相 行政许可 准) 关科室 资源节约和环境 市级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行政许可 保护科 资源节约和环境 对违反节能监察有关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保护科 军粮供应管理办 公室(粮食与物 粮食收购者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的处罚 行政处罚 资储备行政执法 科) 军粮供应管理办 公室(粮食与物 粮食收购者被售粮者举报未及时支付售粮款的处罚 行政处罚 资储备行政执法 科) 军粮供应管理办 粮食收购者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代扣、代缴 公室(粮食与物 行政处罚 税、费和其他款项的处罚 资储备行政执法 科) 第 117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7 将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粮食作为食用用途销售出库 行政处罚 的处罚 8 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 料、工业用粮企业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或者未按照规 行政处罚 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的处罚 9 接受委托的粮食经营者从事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未执 行政处罚 行国家有关政策的处罚 10 陈粮出库未进行质量鉴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11 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的粮食库存低于 (超出)规定的最低(最高)库存量的处罚 行政处罚 12 粮食经营者未按规定使用粮食仓储设施、运输工具的处 行政处罚 罚 13 市级粮油储备轮换检查 行政检查 14 军供粮油质量检查 行政检查 15 军粮供应财务检查 行政检查 第 118 页 责任科室 军粮供应管理办 公室(粮食与物 资储备行政执法 科)、粮食和物 资监督检查科、 市军粮供应管理 中心(粮油执法 监察大队) 军粮供应管理办 公室(粮食与物 资储备行政执法 科) 军粮供应管理办 公室(粮食与物 资储备行政执法 科) 军粮供应管理办 公室(粮食与物 资储备行政执法 科) 军粮供应管理办 公室(粮食与物 资储备行政执法 科) 军粮供应管理办 公室(粮食与物 资储备行政执法 科) 粮食和物资监督 检查科、市军粮 供应管理中心 (粮油执法监察 大队) 粮食和物资监督 检查科(市粮食 安全责任制考核 办公室)、市军 粮供应管理中心 (粮油执法监察 大队) 市军粮供应管理 中心(粮油执法 监察大队)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16 粮食库存检查 行政检查 17 夏粮、秋粮收购检查 行政检查 18 政策性粮油出库检查 行政检查 19 节能监察 行政检查 20 价格认定及复核 行政确认 21 涉税财物价格认定 行政确认 22 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行政确认 23 农产品成本调查 其他职权 24 列入国家定价目录、省定价目录和行政事业性单位收费 其他职权 事项成本监审 25 重要商品成本调查 其他职权 26 市级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和资金申请报告审核(批) 其他职权 27 市级权限内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审批 其他职权 28 粮食收购备案 其他职权 第 119 页 责任科室 粮食和物资监督 检查科(市粮食 安全责任制考核 办公室)、市军 粮供应管理中心 (粮油执法监察 大队) 粮食和物资监督 检查科(市粮食 安全责任制考核 办公室)、市军 粮供应管理中心 (粮油执法监察 大队) 粮食和物资监督 检查科(市粮食 安全责任制考核 办公室)、市军 粮供应管理中心 (粮油执法监察 大队) 资源节约和环境 保护科 价格成本调查监 审局 价格成本调查监 审局 创新和高技术发 展科 价格成本调查监 审局 价格成本调查监 审局 价格成本调查监 审局 政务服务科及相 关科室 价格管理科、收 费管理科 粮食与物资储备 管理科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29 军粮供应委托代理资格认定 其他职权 30 粮油仓储单位备案 其他职权 31 查封、扣押非法收购或者不符合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标准 行政强制 的粮食等 责任科室 市军粮供应管理 中心(粮油执法 监察大队) 粮食与物资储备 管理科 军粮供应管理办 公室(粮食与物 资储备行政执法 科)、粮食和物 资监督检查科、 市军粮供应管理 中心(粮油执法 监察大队) 部门名称:市公安局(255项) 1 爆破作业项目审批(营业性) 行政许可 2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行政许可 3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护设施方案审核及工程 行政许可 验收 4 公民普通护照核发、加注及出国境通行证核发 行政许可 5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通行证补发、换发 行政许可 6 金融机构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未经许可施工的处罚 行政处罚 7 8 9 10 11 12 13 14 金融机构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未经验收投入使用的处 罚 保安员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 打他人或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行为的处罚 保安员参与追索债务或采用暴力、以暴力相威胁处置纠 纷行为的处罚 保安员删改、扩散保安服务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或 侵犯个人隐私、泄露秘密信息行为的处罚 保安员阻碍依法执行公务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企事业单位未建立和落实主要负责人治安保卫工作责任 行政处罚 制,未制定和落实内部治安保卫制度的处罚 企事业单位未设置必要的治安防范设施或未配备专职或 行政处罚 者兼职治安保卫人员的处罚 内部治安保卫人员未接受有关法律知识和治安保卫业务 行政处罚 知识培训,未履行规定职责的处罚 第 120 页 治安和出入境管 理支队 治安和出入境管 理支队 警令部行政审批 科、治安和出入 境管理支队 治安和出入境管 理支队 治安和出入境管 理支队 治安和出入境管 理支队 治安和出入境管 理支队 治安和出入境管 理支队 治安和出入境管 理支队 治安和出入境管 理支队 治安和出入境管 理支队 治安和出入境管 理支队 治安和出入境管 理支队 治安和出入境管 理支队 序号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项目名称 企事业单位未制定和落实内部治安保卫措施,未设置治 安保卫机构,未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或管理措施不落 实,致使人员违反内部治安保卫制度情况严重,治安问 题突出的处罚 企事业单位未确定治安保卫重要部位,未设置技术防范 设施,未制定治安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 练的处罚 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未经公安机关审核的,未 按照规定进行备案或者撤销备案的处罚 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在本单位以外或者物业管理区域 以外开展保安服务的处罚 招用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担任保安员的处罚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行政处罚 治安和出入境管 理支队 行政处罚 治安和出入境管 理支队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保安服务公司未对客户单位要求提供的保安服务的合法 性进行核查的,或者未将违法的保安服务要求向公安机 行政处罚 关报告的处罚 保安服务公司未按照规定签订、留存保安服务合同的, 未按照规定留存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 行政处罚 记录的处罚 非法以社团名义活动或被撤销登记的社团继续活动的处 行政处罚 罚 23 擅自经营需公安机关许可行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 24 违反规定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25 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的处罚 行政处罚 26 伪造、变造营业性演出门票或倒卖伪造、变造的营业性 行政处罚 演出门票的处罚 27 扰乱单位或公共场所秩序的处罚 28 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秩序、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处 行政处罚 罚 29 破坏选举秩序的处罚 30 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 行政处罚 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扰乱公共秩序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第 121 页 治安和出入境管 理支队 治安和出入境管 理支队 治安和出入境管 理支队 治安和出入境管 理支队 治安和出入境管 理支队 治安和出入境管 理支队 治安和出入境管 理支队 治安和出入境管 理支队、特殊警 务支队 治安和出入境管 理支队、特殊警 务支队 治安和出入境管 理支队 治安和出入境管 理支队、特殊警 务支队 治安和出入境管 理支队、特殊警 务支队 治安和出入境管 理支队、特殊警 务支队 治安和出入境管 理支队、特殊警 务支队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31 寻衅滋事的处罚 行政处罚 32 以威胁、诽谤等方式侵犯人身权利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33 殴打他人、故意伤害的处罚 行政处罚 34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故意损毁财物的 行政处罚 处罚 35 阻碍执行职务等妨碍社会管理的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36 招摇撞骗的处罚 行政处罚 37 卖淫、嫖娼等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38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处罚 行政处罚 39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组织进行淫秽表演,参与聚众淫 乱,为淫秽活动提供条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40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 行政处罚 较大的处罚 41 为吸毒、赌博、卖淫、嫖娼人员通风报信的处罚 42 43 行政处罚 弄虚作假骗取护照,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出 售护照,持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护照或者冒用他人护照出 行政处罚 入境国(边)境的处罚 持用伪造、变造、骗取的出入境证件出境入境,冒用他 人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以其他方式非法出境入境 行政处罚 的处罚 44 协助他人非法出境入境的处罚 行政处罚 45 弄虚作假骗取签证、停留居留证件等出入境证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第 122 页 责任科室 治安和出入境管 理支队、特殊警 务支队 治安和出入境管 理支队、特殊警 务支队 治安和出入境管 理支队、特殊警 务支队 治安和出入境管 理支队、特殊警 务支队 治安和出入境管 理支队、特殊警 务支队 治安和出入境管 理支队、特殊警 务支队 治安和出入境管 理支队、特殊警 务支队 治安和出入境管 理支队、特殊警 务支队 治安和出入境管 理支队、特殊警 务支队 治安和出入境管 理支队、特殊警 务支队 治安和出入境管 理支队、特殊警 务支队 治安和出入境管 理支队 治安和出入境管 理支队 治安和出入境管 理支队 治安和出入境管 理支队 序号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违反规定为外国人出具申请材料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国公民出境后非法前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被遣返的处 行政处罚 罚 外国人拒不接受查验出境入境证件、拒不交验居留证 件,未按规定办理出生登记、死亡申报,未按规定办理 行政处罚 居留证件登记事项变更,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违反 外国人住宿登记规定的处罚 未按规定办理、报送外国人住宿登记信息的处罚 外国人擅自进入限制区域、拒不执行限期迁离决定的处 罚 外国人非法居留、未尽监护义务致使外国人非法居留的 处罚 容留、藏匿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协助非法入 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逃避检查,为非法居留的外国人 违法提供出境入境证件的处罚 外国人非法就业、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非法聘用外国 人的处罚 外国人从事与停留居留事由不相符的活动、违反中国法 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在中国境内继续停留居留的处罚 持用伪造、涂改等无效往来港澳证件出境入境的,冒用 他人往来港澳证件出境入境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责任科室 治安和出入境管 理支队 治安和出入境管 理支队 治安和出入境管 理支队 治安和出入境管 理支队 治安和出入境管 理支队 治安和出入境管 理支队 治安和出入境管 理支队 治安和出入境管 理支队 治安和出入境管 理支队 治安和出入境管 理支队 治安和出入境管 理支队 治安和出入境管 理支队 56 非法获取往来港澳证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57 伪造、涂改、转让往来港澳证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58 跨区域开展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违规设立因私出入境 中介分支机构,承包、转包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委托 行政处罚 无资质单位或个人代理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的处罚 59 中介机构协助骗取出入境证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60 台湾居民逾期非法居留的处罚 行政处罚 61 台湾居民不办理暂住登记或者暂住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62 63 容留吸毒、介绍买卖毒品的处罚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处罚 违反规定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骗取 及使用他人的或者伪造、变造、失效的许可证生产、经 营、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处罚 违反规定,销售、购买、保存、管理易制毒化学品的处 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治安和出入境管 理支队 治安和出入境管 理支队 治安和出入境管 理支队 禁毒支队 禁毒支队 行政处罚 禁毒支队 行政处罚 禁毒支队 64 65 第 123 页 治安和出入境管 理支队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66 67 68 违法运输携带易制毒化学品的处罚 拒不接受易制毒化学品监督检查的处罚 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单位违法行为的处罚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 品原植物种苗,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罂粟壳的 处罚 非法持有毒品,提供毒品,吸毒,胁迫、欺骗开具麻醉 药品、精神药品的处罚 教唆、引诱、欺骗吸毒的处罚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未建立安全保护管理制 度,未采取安全技术保护措施,未对网络用户进行安全 教育和培训,未提供安全保护管理所需信息、资料及数 据文件,或者所提供内容不真实,对委托发布的信息内 容未进行审核或者对委托单位和个人未进行登记,未建 立电子公告系统的用户登记和信息管理制度,未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删除网络地址、目录或者关闭服务器,未 建立公用账号使用登记制度,转借、转让用户账号的行 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禁毒支队 禁毒支队 禁毒支队 行政处罚 禁毒支队 行政处罚 禁毒支队 行政处罚 禁毒支队 行政处罚 网络安全保卫支 队 69 70 71 72 73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不按规定履行备案职责的处罚 行政处罚 74 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传播违法信息的处罚 行政处罚 75 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行为的处罚 76 77 78 79 行政处罚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和上网消费者利用互 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 行政处罚 、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内容 的处罚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 行政处罚 处罚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向上网消费者提供的 计算机未通过局域网的方式接入互联网,未建立场内巡 查制度,或者发现上网消费者的违法行为未予制止并向 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举报,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 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未按 行政处罚 规定时间保存登记内容、记录备份,或者在保存期内修 改、删除登记内容、记录备份,变更名称、住所、法定 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注册资本、网络地址或者终止 经营活动,未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办理有关手续 或者备案的处罚 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的处罚 行政处罚 第 124 页 网络安全保卫支 队 网络安全保卫支 队 网络安全保卫支 队 网络安全保卫支 队 网络安全保卫支 队 网络安全保卫支 队 网络安全保卫支 队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80 单位和个人向社会发布虚假的计算机病毒疫情、计算机 行政处罚 病毒防治产品生产单位对病毒样本不及时提交的处罚 网络安全保卫支 队 81 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使用单位违反计算机病毒防治办法的 行政处罚 处罚 网络安全保卫支 队 82 计算机设备或媒体生产、销售、出租、维修行业未进行 行政处罚 计算机病毒检测、清除工作,并备有记录的处罚 网络安全保卫支 队 83 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检测机构对病毒样本未及时进行分 行政处罚 析、确认,并将确认结果上报的处罚 84 违反规定进行国际联网的处罚 行政处罚 85 未经许可出售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 86 违反消防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 行政处罚 燃易爆危险品的处罚 87 谎报火警的处罚 行政处罚 88 阻碍消防车、消防艇执行任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89 阻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网络安全保卫支 队 网络安全保卫支 队 网络安全保卫支 队 治安和出入境管 理支队 治安和出入境管 理支队 治安和出入境管 理支队 治安和出入境管 理支队 90 违反分道行驶规定的;未按照交通标志、标线指示或者 交通警察指挥行驶的;违反倒车规定的;违反牵引挂车 规定的;违反依次交替通行规定的;违反试车规定的; 行政处罚 违反灯光使用规定的;违反故障机动车牵引规定的;向 道路上抛撒物品的处罚 交通管理支队、 特殊警务支队 91 驾驶摩托车、拖拉机违反规定载人的或运载超限的不可 行政处罚 解体物品,未按照规定行驶的处罚 交通管理支队、 特殊警务支队 92 未取得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或未按照临时通行牌证载明 的有效期限行驶的;未按照规定安装号牌的;故意遮挡 或者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 更换车身或者车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变更登记 的;货运机动车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未喷涂放大 行政处罚 的牌号或者放大的牌号不清晰的;大、中型客运机动车 未按照规定喷涂核定人数或者经营单位名称的;驾驶未 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的;安装、使 用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技术监控设施正常使用的装置或者 材料的处罚 交通管理支队、 特殊警务支队 93 遇前方道路受阻或者交通拥堵处违规驾驶的处罚 交通管理支队、 特殊警务支队 第 125 页 行政处罚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行政处罚 交通管理支队、 特殊警务支队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交通管理支队 交通管理支队 行政处罚 交通管理支队 行政处罚 交通管理支队 行政处罚 交通管理支队、 特殊警务支队 行政处罚 交通管理支队 车辆进出道路,没有让道路内的行人和正常行驶的车辆 行政处罚 优先通行的处罚 交通管理支队 驾驶安全设施不齐全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驾驶机件不 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94 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 的;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驾驶机动车的;使 用他人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95 机动车发生故障或者事故,未按照规定处置的处罚 96 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的处罚 擅自停用公共停车场(库)或者改变公共停车场(库)用途 97 的处罚 擅自设置或者占用、撤销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或者在机 98 动车停车泊位内设置停车障碍的处罚 逆向行驶的;违反规定在专用车道内行驶的;违反交通 信号灯指示的;违反规定超车的;违反规定变更车道 的;违反规定会车的;违反规定掉头的;违反限制或者 禁止通行规定的;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通过时,未停车 99 让行的;非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达到百分之 二十以上的;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附载作业人员的;运 载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 物品未按照规定行驶的;通过铁路道口,违反交通信号 或者管理人员指挥的处罚 100 违反借道通行规定的处罚 101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和变更车道影响其他 行政处罚 车辆行驶的处罚 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 未按照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 103 标识的;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未按规定时限 行政处罚 办理转移登记的;未按照规定时限办理机动车转入的处 罚 104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处罚 行政处罚 102 105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办理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 行政处罚 书、号牌、行驶证和检查合格标志等业务的处罚 106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未按规定通行的处罚 行政处罚 107 特种车辆违规使用警报器的处罚 行政处罚 108 城市公交车违反规定进出站点、在站外上下乘客的处罚 行政处罚 交通管理支队 交通管理支队、 特殊警务支队 交通管理支队 交通管理支队 交通管理支队、 特殊警务支队 交通管理支队 交通管理支队 109 在城市快速路和高速公路行驶的机动车灭火器具、反光 行政处罚 的故障车警告标志等不符合安全有效要求的处罚 交通管理支队 110 交通拥堵处随意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 行政处罚 车辆的处罚 交通管理支队 第 126 页 序号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项目名称 驾驶机动车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的;在机动车 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 品的;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 的;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的;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的;连 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 少于20分钟;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处 罚 不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的处罚 机动车违规载物的处罚 机动车违规载人、客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货的处罚 机动车驾驶人、乘坐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或 驾驶人及乘坐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处罚 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继续使用原机动车驾驶证的;违 反实习期规定驾驶机动车的;未按规定粘贴、悬挂实习 标志或残疾人机动车专用标志的;持有大型客车、牵引 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 人,未按照规定申报变更信息的处罚 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 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适合驾驶机动车,仍驾驶机动车 的;驾驶证逾期不参加审验的处罚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行政处罚 交通管理支队、 特殊警务支队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交通管理支队 交通管理支队 交通管理支队 交通管理支队、 特殊警务支队 行政处罚 交通管理支队 行政处罚 交通管理支队 118 机动车在交通拥堵处不按规定停车等候的处罚 行政处罚 119 机动车通过铁路路口不按规定行驶的处罚 120 车辆、人员不避让道路养护车、工程作业车的处罚 道路养护施工作业车辆、机械作业时未开启示警灯和危 121 险报警闪光灯的处罚 122 机动车未按规定鸣喇叭示意的处罚 123 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桥不低速行驶的处罚 超限车辆在铁道路口不按指定道口、时间通过的;机动 124 车行经渡口不按指挥依次待渡的;上下渡船不低速行驶 的处罚 125 其他机动车喷涂特种车特定标志图案的处罚 126 技术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处罚 127 机动车长时间占用超车道的处罚 128 机动车不按规定停车的处罚 129 城市公共汽车违反规定停靠的处罚 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暂扣 130 期间以及记分达到12分驾驶机动车的处罚 131 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交通管理支队、 特殊警务支队 交通管理支队 交通管理支队 行政处罚 交通管理支队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交通管理支队 交通管理支队 行政处罚 交通管理支队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交通管理支队 交通管理支队 交通管理支队 交通管理支队 交通管理支队 行政处罚 交通管理支队 行政处罚 交通管理支队 132 机动车通过施工路段不减速行驶的处罚 行政处罚 交通管理支队 第 127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车辆、行人不避让执行任务特种车辆的;特种车辆违规 使用标志灯具的处罚 机动车在单位院内居民居住区内不低速行驶、不避让行 134 人的处罚 135 学习驾驶违反规定的处罚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未放置检验 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未带行驶证的;不按规定安装 136 机动车号牌的;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 号牌不清晰、不完整的处罚 133 137 未带驾驶证的处罚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行政处罚 交通管理支队 行政处罚 交通管理支队 行政处罚 交通管理支队 行政处罚 交通管理支队 行政处罚 交通管理支队、 特殊警务支队 机动车过人行道不减速、不停车让行的;无信号道路不 行政处罚 避让行人的处罚 139 低速车辆驶入高速公路的处罚 行政处罚 138 交通管理支队 交通管理支队 140 借道行驶不及时驶回的处罚 行政处罚 交通管理支队 141 交通阻塞路口不依次等候的处罚 行政处罚 交通管理支队 142 机动车违规使用专用车道的处罚 行政处罚 交通管理支队 143 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处罚 行政处罚 交通管理支队 144 擅自改号的处罚 行政处罚 交通管理支队 145 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罚 公路客运车辆超员、违反规定载货或货运机动车超载、 146 违反规定载客的处罚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 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 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 的;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强迫机动 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 147 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故意损毁 、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 的;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 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处罚 伪造、变造及使用伪造,变造或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 148 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 险标志的处罚 149 机动车不按规定投保强制保险的处罚 150 机动车违规驶入、驶离高速公路的处罚 151 驾驶拼装车、报废车的或出售报废机动车的处罚 152 重大交通事故或肇事逃逸,构成犯罪的处罚 153 道路设置物妨碍安全视距不排除的处罚 154 扣留驾驶证后不及时接受处理的处罚 行政处罚 交通管理支队 行政处罚 交通管理支队 行政处罚 交通管理支队、 特殊警务支队 行政处罚 交通管理支队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交通管理支队 交通管理支队 交通管理支队 交通管理支队 交通管理支队 交通管理支队 第 128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155 在高速公路上停车上下乘客、装卸货物的处罚 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不及时报警致使交通堵塞的处 156 罚 在高速公路上因遇障碍、发生故障、事故等停车后不按 157 照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牌、使用灯光的处罚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因前方发生事故、堵塞等情况 158 必须停车时,没有依次停放在行车道内,占用应急车道 停车、行车的处罚 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 道内停车的;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159 的;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的;非紧急 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的;试车或者学习驾驶 机动车处罚 160 高速公路上违规拖曳车辆的处罚 161 高速公路上低能见度条件下不按规定行驶的处罚 162 高速公路上违规低速行驶的处罚 高速公路上载货汽车车厢载人的或两轮摩托车在高速公 163 路行驶载人的处罚 车辆所有人使用拼装或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 164 的或车辆驾驶人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达到报废标准的机 动车接送学生的处罚 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 165 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处罚 166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校车标牌的处罚 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的;不按照规定对校车 167 进行安全维护的处罚 168 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处罚 169 校车驾驶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处罚 170 机动车不避让校车的处罚 171 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处罚 172 非机动车未登记的处罚 173 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处罚 驾驶非机动车横过机动车道不下车推行或不从人行横道 174 或行人过街设施横过机动车道的处罚 非机动车不靠车行道右侧行驶的或不走非机动车道的处 175 罚 176 非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的处罚 177 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物的处罚 非机动车不按规定地点停放或违规停放,妨碍通行的处 178 罚 179 非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未按规定通行的处罚 180 行人、乘车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处罚 第 129 页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行政处罚 交通管理支队 行政处罚 交通管理支队 行政处罚 交通管理支队 行政处罚 交通管理支队 行政处罚 交通管理支队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交通管理支队 交通管理支队 交通管理支队 行政处罚 交通管理支队 行政处罚 交通管理支队 行政处罚 交通管理支队 行政处罚 交通管理支队 行政处罚 交通管理支队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交通管理支队 交通管理支队 交通管理支队 交通管理支队 交通管理支队 交通管理支队 行政处罚 交通管理支队 行政处罚 交通管理支队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交通管理支队 交通管理支队 行政处罚 交通管理支队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交通管理支队 交通管理支队 序号 181 182 183 184 185 186 187 188 189 190 191 192 193 194 195 196 197 项目名称 需监护人但无人监护带领上路的、盲人未使用导盲手段 的、车辆不避让盲人的处罚 行人违反交通信号或不服从交警指挥的处罚 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的或不靠路边行走的处罚 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处罚 行人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的;行人扒车、强行拦车 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处罚 行人不按规定通过铁路道口的处罚 行人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处罚 行人不按规定横过机动车道的处罚 行人列队时每横列超过2人的处罚 违规驾驭畜力车的处罚 畜力车驾驭人未按规定牵引的处罚 乘车人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行为的处罚 违规乘坐机动车的处罚 故障车上人员不及时转移的处罚 非机动车加装遮阳篷(伞)的处罚 车辆未使用充电设施进行充电时,停放在充电专用停车 位的处罚 将车辆持续停放在公共道路免费停车泊位超过三日的处 罚 198 强行带离现场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行政处罚 交通管理支队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交通管理支队 交通管理支队 交通管理支队 行政处罚 交通管理支队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交通管理支队 交通管理支队 交通管理支队 交通管理支队 交通管理支队 交通管理支队 交通管理支队 交通管理支队 交通管理支队 交通管理支队 行政处罚 交通管理支队 行政处罚 交通管理支队 行政强制 199 先行登记保存、扣押涉案物品、扣留、临时查封、查封 行政强制 、抽样取证 200 保护性约束措施、继续盘问、强制传唤、强制检测、拘 行政强制 留审查、限制活动范围 201 收缴、追缴涉案财物 行政强制 第 130 页 治安和出入境管 理支队、特殊警 务支队 治安和出入境管 理支队、特殊警 务支队、网络安 全保卫支队、禁 毒支队、交通管 理支队 治安和出入境管 理支队、特殊警 务支队、网络安 全保卫支队、禁 毒支队、交通管 理支队 治安和出入境管 理支队、特殊警 务支队、网络安 全保卫支队、禁 毒支队、交通管 理支队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202 遣送出境 行政强制 203 驱逐出境 行政强制 204 对吸毒成瘾人员的强制隔离戒毒 行政强制 扣留车辆、扣留机动车驾驶证、拖移机动车、检验体内 205 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收缴物品 行政强制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206 加处罚款 行政强制 207 对报废车辆解体的监管检查 行政检查 208 管制刀具认定 行政确认 209 淫秽物品认定 行政确认 210 赌博机认定 行政确认 211 户口变更核准(年龄变更审批) 行政确认 212 无户口人员登记(包括无出生医学证明用亲子鉴定证明 入户与其他补录) 行政确认 213 二代身份证审核发放 行政确认 214 国籍确认 行政确认 215 出境入境证件真伪的认定 行政确认 216 吸毒成瘾认定 行政确认 217 强制隔离戒毒诊断评估 行政确认 218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 行政确认 219 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 其他职权 220 保安服务公司派出保安员跨区服务备案 其他职权 第 131 页 责任科室 治安和出入境管 理支队 治安和出入境管 理支队 禁毒支队、许昌 市公安局强制戒 毒所 交通管理支队、 特殊警务支队 治安和出入境管 理支队、特殊警 务支队、网络安 全保卫支队、禁 毒支队、交通管 理支队 交通管理支队 治安和出入境管 理支队 治安和出入境管 理支队 治安和出入境管 理支队 治安和出入境管 理支队 治安和出入境管 理支队 警令部行政审批 科、治安和出入 境管理支队 治安和出入境管 理支队 治安和出入境管 理支队 禁毒支队 市公安局强制戒 毒所 交通管理支队 治安和出入境管 理支队 治安和出入境管 理支队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221 刻制公章备案 其他职权 222 禁行道路通行证核发 其他职权 223 边境地区通行证核发 其他职权 224 集会、游行、示威许可 其他职权 225 赴港澳商务备案 其他职权 226 外国人签证和居留管理 其他职权 227 受理加入、恢复、退出中国国籍的申请 其他职权 228 台湾居民来大陆定居审批 其他职权 229 运输第一类的易制毒化学品的批准和备案 230 社区戒毒决定 231 社区康复决定 其他职权 其他职权 其他职权 232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备案 其他职权 233 重要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备案 其他职权 234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 其他职权 235 236 237 238 239 240 241 242 243 244 245 246 247 248 249 250 251 252 其他职权 其他职权 其他职权 其他职权 其他职权 其他职权 其他职权 其他职权 其他职权 其他职权 其他职权 其他职权 其他职权 其他职权 其他职权 其他职权 其他职权 其他职权 机动车注册登记 机动车变更登记 机动车转移登记 机动车抵押登记 机动车注销登记 驾驶证申领 驾驶证补证 机动车驾驶证换发 驾驶证注销 恢复驾驶资格 驾驶人记满分后考试 驾驶证审验 校车驾驶资格许可 驾驶人累积记分 交通管制 影响交通安全的占道许可、施工验收 施划停车泊位、确定临时停车区 运输单位录用营运车辆驾驶人的备案 第 132 页 责任科室 治安和出入境管 理支队 警令部行政审批 科 警令部行政审批 科 治安和出入境管 理支队 治安和出入境管 理支队 治安和出入境管 理支队 治安和出入境管 理支队 治安和出入境管 理支队 禁毒支队 禁毒支队 禁毒支队 网络安全保卫支 队 网络安全保卫支 队 网络安全保卫支 队 交通管理支队 交通管理支队 交通管理支队 交通管理支队 交通管理支队 交通管理支队 交通管理支队 交通管理支队 交通管理支队 交通管理支队 交通管理支队 交通管理支队 交通管理支队 交通管理支队 交通管理支队 交通管理支队 交通管理支队 交通管理支队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253 机动车报废回收企业处理报废车辆的备案 其他职权 254 校车标牌核发 其他职权 255 剧毒危化品运输许可 其他职权 部门名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29项) 交通管理支队 交通管理支队 交通管理支队 地质勘查与矿业 权管理科 国土空间用途管 制科 政务服务科 政务服务科 森林资源保护管 理科 森林资源保护管 理科 森林资源保护管 理科 种苗和花卉产业 发展管理科、市 林业和花木园艺 发展中心 测绘地理信息管 理科、市国土资 源执法监察支队 1 采矿许可 行政许可 2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行政许可 3 4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 5 林木采伐许可 行政许可 6 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行政许可 7 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征收征用林地审核 行政许可 8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9 未取得测绘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测绘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10 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以其他测绘单位的名义或允 行政处罚 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的处罚 测绘地理信息管 理科、市国土资 源执法监察支队 11 测绘项目的发包单位将测绘项目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 等级的测绘单位或者迫使测绘单位以低于测绘成本承包 行政处罚 的处罚 测绘地理信息管 理科、市国土资 源执法监察支队 测绘单位将承包的测绘项目转包的处罚 行政处罚 测绘地理信息管 理科、市国土资 源执法监察支队 12 13 未取得测绘执业资格擅自从事测绘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测绘地理信息管 理科、市国土资 源执法监察支队 14 擅自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或采用不符合国家标 行政处罚 准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建立地理信息系统的处罚 测绘地理信息管 理科、市国土资 源执法监察支队 15 在测绘活动中擅自采用国际坐标系统、擅自发布重要地 理信息数据、擅自使用未经依法公布的重要地理信息数 行政处罚 据的处罚 测绘地理信息管 理科、市国土资 源执法监察支队 第 133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16 不汇交测绘成果资料的处罚 行政处罚 17 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 编制、印刷、出版、展示、登载的地图发生错绘、漏绘 行政处罚 、泄密的处罚 19 有损测量标志安全和使用效能的处罚 20 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擅自在我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 行政处罚 从事测绘活动的处罚 21 测绘成果保管单位未按照测绘成果资料的保管制度管理 测绘成果资料,造成测绘成果资料损毁、散失;擅自开 行政处罚 发、利用、复制、转借、转让汇交的测绘成果资料;未 依法向测绘成果的使用人提供测绘成果资料的处罚 22 不使用全国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或者不执行国家 行政处罚 规定的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实施基础测绘项目的处罚 23 未经审核,编制、印刷、制作河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 各类地图和地图图形的产品或者公开展示未出版的绘有 行政处罚 行政区域界线的地图的处罚 24 销售无编制单位、无出版单位、无地图审核号地图的处 行政处罚 罚 25 被许可利用人违规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的 行政处罚 处罚 26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擅自将农用地改为 行政处罚 建设用地的处罚 27 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 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 行政处罚 荒漠化、盐渍化的处罚 28 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29 非法占用土地的处罚 行政处罚 第 134 页 行政处罚 责任科室 测绘地理信息管 理科、市国土资 源执法监察支队 测绘地理信息管 理科、市国土资 源执法监察支队 测绘地理信息管 理科、市国土资 源执法监察支队 测绘地理信息管 理科、市国土资 源执法监察支队 测绘地理信息管 理科、市国土资 源执法监察支队 测绘地理信息管 理科、市国土资 源执法监察支队 测绘地理信息管 理科、市国土资 源执法监察支队 测绘地理信息管 理科、市国土资 源执法监察支队 测绘地理信息管 理科、市国土资 源执法监察支队 测绘地理信息管 理科、市国土资 源执法监察支队 各分局、市国土 资源执法监察支 队 各分局、市国土 资源执法监察支 队 各分局、市国土 资源执法监察支 队 各分局、市国土 资源执法监察支 队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30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区内进行开垦的处 行政处罚 罚 31 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处罚 32 无权、越权、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或违 行政处罚 反法定程序,非法批准、使用土地的处罚 33 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临时使 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 行政处罚 的处罚 34 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 行政处罚 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处罚 35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临时占用耕地逾期不恢复种植 行政处罚 条件的处罚 36 违法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处罚 行政处罚 37 违法转让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所有权的房地产的处罚 行政处罚 38 擅自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处罚 行政处罚 39 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的处罚 行政处罚 40 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 行政处罚 土地的处罚 41 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处罚 行政处罚 42 买卖或者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集体土地建房的处罚 行政处罚 43 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 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采矿;擅自开采国 行政处罚 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处罚 第 135 页 行政处罚 责任科室 各分局、市国土 资源执法监察支 队 各分局、市国土 资源执法监察支 队 各分局、市国土 资源执法监察支 队 各分局、市国土 资源执法监察支 队 各分局、市国土 资源执法监察支 队 各分局、市国土 资源执法监察支 队 各分局、市国土 资源执法监察支 队 各分局、市国土 资源执法监察支 队 各分局、市国土 资源执法监察支 队 各分局、市国土 资源执法监察支 队 各分局、市国土 资源执法监察支 队 各分局、市国土 资源执法监察支 队 各分局、市国土 资源执法监察支 队 各分局、市国土 资源执法监察支 队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44 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处罚 行政处罚 45 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矿产资源的处罚 行政处罚 46 将探矿权、采矿权倒卖牟利的、非法用采矿权作抵押的 行政处罚 处罚 47 未取得勘查许可证或超越批准的勘查区块范围进行勘查 行政处罚 工作的处罚 48 擅自进行滚动勘探开发、边探边采或者试采的处罚 行政处罚 49 擅自印制或者伪造、冒用勘查许可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50 探矿权人不依法备案、报告有关情况、拒绝接受监督检 查或者弄虚作假;未完成最低勘查投入;已领取勘查许 行政处罚 可证的勘查项目满6个月未开始施工或者施工后无故停 业勘查工作满6个月的处罚 51 采矿权人不依法提交年度报告;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 行政处罚 弄虚作假的处罚 52 破坏或者擅自移动矿区范围界桩或者地面标志的处罚 行政处罚 53 擅自印制或者伪造、冒用采矿许可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54 不按期缴纳应缴纳的采矿权使用费和采矿权价款的处罚 行政处罚 55 不办理采矿许可证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手续的处罚 行政处罚 56 以承包等方式擅自将采矿权转让他人进行采矿的处罚 行政处罚 57 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 采矿产资源的处罚 行政处罚 第 136 页 责任科室 各分局、市国土 资源执法监察支 队 各分局、市国土 资源执法监察支 队 各分局、市国土 资源执法监察支 队 各分局、市国土 资源执法监察支 队 各分局、市国土 资源执法监察支 队 各分局、市国土 资源执法监察支 队 各分局、市国土 资源执法监察支 队 各分局、市国土 资源执法监察支 队 各分局、市国土 资源执法监察支 队 各分局、市国土 资源执法监察支 队 各分局、市国土 资源执法监察支 队 各分局、市国土 资源执法监察支 队 各分局、市国土 资源执法监察支 队 各分局、市国土 资源执法监察支 队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58 采矿权人在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时未依规报送有关资料 行政处罚 的处罚 59 采矿权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足额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和滞 行政处罚 纳金的处罚 60 采矿权人采取伪报矿种、隐匿产量、销售数量或者伪报 销售价格、实际开采回采率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矿产 行政处罚 资源补偿费的处罚 61 采矿权人擅自核减矿产储量的处罚 行政处罚 62 采矿权人不按规定闭坑的处罚 行政处罚 63 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建设工程进 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 行政处罚 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的处罚 64 对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不予治理、逾期 行政处罚 不治理或者治理不符合要求的处罚 65 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爆破、削坡、进行工程建设以及从 行政处罚 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活动的处罚 66 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地质灾 行政处罚 害真实情况的处罚 67 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以及监理活动中 行政处罚 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处罚 68 69 无资质证书或者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地质灾 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及 行政处罚 监理业务的处罚 以其他单位的名义或者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承 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 行政处罚 、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处罚 70 侵占、损毁、损坏地质灾害监测设施或者地质灾害治理 行政处罚 工程设施的处罚 71 不及时办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证书变更、注 行政处罚 销手续的处罚 第 137 页 责任科室 各分局、市国土 资源执法监察支 队 各分局、市国土 资源执法监察支 队 各分局、市国土 资源执法监察支 队 各分局、市国土 资源执法监察支 队 各分局、市国土 资源执法监察支 队 各分局、市国土 资源执法监察支 队 各分局、市国土 资源执法监察支 队 各分局、市国土 资源执法监察支 队 各分局、市国土 资源执法监察支 队 各分局、市国土 资源执法监察支 队 各分局、市国土 资源执法监察支 队 各分局、市国土 资源执法监察支 队 各分局、市国土 资源执法监察支 队 各分局、市国土 资源执法监察支 队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72 不按时办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和项目备案的 行政处罚 处罚 73 不及时办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证 行政处罚 书变更、注销的处罚 74 不按时办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备 行政处罚 案的处罚 75 不及时办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变更、 行政处罚 注销手续的处罚 76 不及时办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备案的 行政处罚 处罚 77 违反《古生物化石管理办法》的处罚 78 79 80 81 行政处罚 在地质遗迹保护区内擅自移动和破坏碑石、界标;进行 采石、取土、开矿、放牧、砍伐以及采集标本、化石; 对地质遗迹造成污染和破坏;不服从保护区管理机构管 行政处罚 理以及从事科研活动未向管理单位提交研究成果副本的 处罚 违反规定进行营利性治沙活动,造成土地沙化加重的处 行政处罚 罚 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不按照治理方案进 行治理的,或者治理经验收不合格又不按要求继续治理 行政处罚 的处罚 未经批准擅自在林区经营(含加工)木材的处罚 责任科室 各分局、市国土 资源执法监察支 队 各分局、市国土 资源执法监察支 队 各分局、市国土 资源执法监察支 队 各分局、市国土 资源执法监察支 队 各分局、市国土 资源执法监察支 队 各分局、市国土 资源执法监察支 队 各分局、市国土 资源执法监察支 队 造林绿化科 造林绿化科 行政处罚 市公安局森林警 察支队(市公安 局森林公安分 局) 82 违反规定,擅自开垦林地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公安局森林警 察支队(市公安 局森林公安分 局) 83 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临 时占用林地,逾期不归还的;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 的;运输的木材数量超过木材运输证所准运的运输数量 行政处罚 的;运输的木材树种、材种、规格与木材运输证规定不 符又无正当理由的,使用伪造、涂改的木材运输证运输 木材的处罚 市公安局森林警 察支队(市公安 局森林公安分 局) 第 138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84 骗取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85 承运无木材运输证的木材的处罚 行政处罚 86 破坏特殊保护林地植被和地貌的处罚 行政处罚 87 擅自移动或者破坏界桩(标)的处罚 行政处罚 88 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止使用的工具、方法猎捕 行政处罚 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处罚 89 未取得狩猎证或者未按狩猎证规定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 行政处罚 野生动物的处罚 90 91 责任科室 市公安局森林警 察支队(市公安 局森林公安分 局) 市公安局森林警 察支队(市公安 局森林公安分 局) 市公安局森林警 察支队(市公安 局森林公安分 局) 市公安局森林警 察支队(市公安 局森林公安分 局) 市公安局森林警 察支队(市公安 局森林公安分 局) 市公安局森林警 察支队(市公安 局森林公安分 局) 在自然保护区、禁猎区破坏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陆生 行政处罚 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的处罚 市公安局森林警 察支队(市公安 局森林公安分 局) 伪造、倒卖、转让特许猎捕证、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 行政处罚 证或者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处罚 市公安局森林警 察支队(市公安 局森林公安分 局) 92 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 行政处罚 的,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处罚 93 违法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陆 行政处罚 生野生动物的处罚 第 139 页 市公安局森林警 察支队(市公安 局森林公安分 局) 市公安局森林警 察支队(市公安 局森林公安分 局)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94 未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或者超越驯养繁殖许可证规定范 行政处罚 围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处罚 95 外国人未经批准在中国境内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 行野外考察、标本采集或者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的处 行政处罚 罚 96 非法捕杀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处罚 97 非法捕杀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价值、科学 行政处罚 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的处罚 98 在自然保护区以及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集中繁殖 地、越冬地、停歇地、产卵场、洄游通道、索饵场等, 排放工业污水、废气;堆积、倾倒工业废渣、生活垃 行政处罚 圾;或者未经批准使用危及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生存的剧毒药物的处罚 99 未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或者未按照驯养繁殖许可证规定 驯养繁殖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 行政处罚 有重要经济价值、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的处罚 行政处罚 未经批准,出售、收购、加工、运输、携带国家保护的 100 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价值、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 行政处罚 动物及其产品的处罚 101 不凭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运输许可证承运、携带野生动物 行政处罚 及其产品的处罚 102 饭店、餐馆等饮食服务行业利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名 行政处罚 称或别称作菜谱招徕顾客的处罚 103 伪造、倒卖、转让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运输许可证、经营 行政处罚 许可证的处罚 第 140 页 责任科室 市公安局森林警 察支队(市公安 局森林公安分 局) 市公安局森林警 察支队(市公安 局森林公安分 局) 市公安局森林警 察支队(市公安 局森林公安分 局) 市公安局森林警 察支队(市公安 局森林公安分 局) 市公安局森林警 察支队(市公安 局森林公安分 局) 市公安局森林警 察支队(市公安 局森林公安分 局) 市公安局森林警 察支队(市公安 局森林公安分 局) 市公安局森林警 察支队(市公安 局森林公安分 局) 市公安局森林警 察支队(市公安 局森林公安分 局) 市公安局森林警 察支队(市公安 局森林公安分 局)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104 违反规定在自然保护区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 行政处罚 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的处罚 105 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违反规定拒绝监督检查,或者在被 行政处罚 检查时弄虚作假的处罚 106 未取得采集证或者未按照采集证的规定采集国家重点保 行政处罚 护野生植物的处罚 107 非法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处罚 108 行政处罚 伪造、倒卖、转让采集证、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者有关 行政处罚 批准文件、标签的处罚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采集、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109 或者未经批准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进行野外考察的 行政处罚 处罚 110 破坏野生植物保护设施和保护标志的或者破坏、毁损野 行政处罚 生植物的处罚 111 建设项目占用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原生地的处罚 行政处罚 112 未按采集证的规定采集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处罚 行政处罚 113 未经批准擅自出售、收购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处罚 行政处罚 114 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或者个人违反规定未履行 行政处罚 森林防火责任的处罚 第 141 页 责任科室 市公安局森林警 察支队(市公安 局森林公安分 局) 市公安局森林警 察支队(市公安 局森林公安分 局) 市公安局森林警 察支队(市公安 局森林公安分 局) 市公安局森林警 察支队(市公安 局森林公安分 局) 市公安局森林警 察支队(市公安 局森林公安分 局) 市公安局森林警 察支队(市公安 局森林公安分 局) 市公安局森林警 察支队(市公安 局森林公安分 局) 市公安局森林警 察支队(市公安 局森林公安分 局) 市公安局森林警 察支队(市公安 局森林公安分 局) 市公安局森林警 察支队(市公安 局森林公安分 局) 市护林防火指挥 部办公室 序号 115 116 117 项目名称 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违反规定拒绝接受森林防火检查或者 接到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处 罚 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 处罚 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在森林防火区内进行实弹演习、 爆破等活动的处罚 森林防火期内进入森林防火区的机动车辆违反规定未安 装森林防火装置的;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未设 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的;以及在森林高火险期内, 未经批准擅自进入森林高火险区活动的处罚 穿越林区的铁路、公路、电力、电信线路、石油天然气 管道的经营或者建设单位违反规定,未按要求在森林火 灾危险地段设置固定的森林防火安全警示标志的处罚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行政处罚 市护林防火指挥 部办公室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市护林防火指挥 部办公室 市护林防火指挥 部办公室 行政处罚 市护林防火指挥 部办公室 行政处罚 市护林防火指挥 部办公室 行政处罚 市林业和花木园 艺发展中心 森林防火紧要期内经批准野外用火,而未按照本条例规 定的操作要求用火的;在林区使用枪械、电击狩猎的; 在林区及其边缘吸烟、烧荒、野炊、燃放烟花爆竹、销 121 售燃放孔明灯、上坟烧纸、祭祀送灯、使用明火照明等 行政处罚 野外用火的;林区经营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及各种旅 游观光项目的单位和个人未配备必要的防火设施、器材 的处罚 市护林防火指挥 部办公室 118 119 120 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行为的处罚 122 假冒授权品种的处罚 行政处罚 123 销售授权植物品种未使用其注册登记的名称的处罚 行政处罚 124 生产经营假种子的处罚 行政处罚 125 生产经营劣种子的处罚 行政处罚 未取得种子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或者伪造、变造、 买卖、租借种子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按照 126 行政处罚 种子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子的 行政处罚 作为良种推广、销售应当审定未经审定的林木品种;推 127 行政处罚 广、销售应当停止推广、销售的林木良种 销售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的;销售的种子没有使 用说明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涂改标签的;未按 128 规定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种子生产经营者 行政处罚 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或 者受委托生产、代销种子,未按规定备案的处罚 第 142 页 市林业和花木园 艺发展中心 市林业和花木园 艺发展中心 市林业和花木园 艺发展中心 市林业和花木园 艺发展中心 市林业和花木园 艺发展中心 市林业和花木园 艺发展中心 市林业和花木园 艺发展中心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未经许可进出口种子;为境外制从境外引进农作物或者 林木种子进行引种试验的收获物作为种子在境内销售种 129 行政处罚 的种子在境内销售;进出口假、劣种子或者属于国家规 定不得进出口的种子 侵占、破坏种质资源,私自采集或者采伐国家重点保护 130 行政处罚 的天然种质资源的 抢采掠青、损坏母树或者在劣质林内、劣质母树上采种 131 行政处罚 的 132 收购珍贵树木种子或者限制收购的林木种子的处罚 行政处罚 133 在种子生产基地进行检疫性有害生物接种试验的处罚 行政处罚 134 拒绝、阻挠农业、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处 行政处罚 罚 135 未根据林业主管部门制定的计划使用林木良种的处罚 行政处罚 伪造《林木良种合格证》或者《良种壮苗合格证》的处 行政处罚 罚 销售、供应未经检验合格的种苗或者未附具标签、质量 137 行政处罚 检验合格证、检疫合格证的种苗的处罚 推广国家和省确定的主要林木品种以外的其他重要品 138 种,未到县(市)或者省辖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 行政处罚 记的行政处罚 136 139 违反《河南省植物检疫条例》行为的处罚 140 141 142 143 用带有危险性病虫害的林木种苗进行育苗或造林;发生 森林病虫害不除治或除治不力,造成森林病虫害蔓廷成 灾;隐瞒或虚报森林病虫害情况,造成森林病虫害蔓延 成灾的处罚 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和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未 采取防沙治沙措施,造成土地严重沙化的处罚 未经治理者同意,擅自在他人的治理范围内从事治理或 者开发利用活动的处罚 采伐林木的单位或者个人没有按照规定完成更新造林任 务的处罚 市林业和花木园 艺发展中心 市林业和花木园 艺发展中心 市林业和花木园 艺发展中心 市林业和花木园 艺发展中心 市林业和花木园 艺发展中心 市林业和花木园 艺发展中心 市林业和花木园 艺发展中心 市林业和花木园 艺发展中心 市林业和花木园 艺发展中心 市林业和花木园 艺发展中心 行政处罚 市林业和花木园 艺发展中心 行政处罚 市林业和花木园 艺发展中心 行政处罚 造林绿化管理科 行政处罚 造林绿化管理科 行政处罚 144 盗伐、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处罚 145 买卖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件、批准出口文件、 行政处罚 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处罚 行政处罚 第 143 页 责任科室 森林资源保护管 理科 市公安局森林警 察支队(市公安 局森林公安分 局) 市公安局森林警 察支队(市公安 局森林公安分 局)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行政处罚 市公安局森林警 察支队(市公安 局森林公安分 局) 行政处罚 市公安局森林警 察支队(市公安 局森林公安分 局) 行政处罚 市公安局森林警 察支队(市公安 局森林公安分 局) 行政处罚 市公安局森林警 察支队(市公安 局森林公安分 局) 伪造、倒卖、转让特许猎捕证、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 行政处罚 证或者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处罚 市公安局森林警 察支队(市公安 局森林公安分 局) 146 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的处罚 147 148 违反规定进行开垦等活动,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 处罚 非法占用林地的;使用伪造、涂改的批准文件占用林地 的处罚 149 破坏林木行为的处罚 150 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未经批准在自然保护区开展参观、 151 旅游活动的或不按照批准的方案开展参观、旅游活动的 行政处罚 处罚 152 谎报森林火情、森林病虫和野生动物疫情、森林警情、 行政处罚 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罚 153 任意损毁、占用林区内林业生产资料等公私财物的处罚 行政处罚 154 盗窃、损毁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监测设施和森林航空 行政处罚 消防设施的处罚 155 在林区内擅自安装使用电网猎捕野生动物,尚未造成严 行政处罚 重后果的处罚 第 144 页 市公安局森林警 察支队(市公安 局森林公安分 局) 市公安局森林警 察支队(市公安 局森林公安分 局) 市公安局森林警 察支队(市公安 局森林公安分 局) 市公安局森林警 察支队(市公安 局森林公安分 局) 市公安局森林警 察支队(市公安 局森林公安分 局)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森林公园的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规定,致使该场所有 156 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经森林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 行政处罚 的处罚 157 偷砍林区内农村居民房前屋后或者自留地少量零星树木 行政处罚 的处罚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林区内林木木材林 158 产品、林木种子、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植物新品种、 行政处罚 野生动物保护仪器设备和为林业服务标志的处罚 159 故意损毁林区内林木、林地、幼树、苗圃、野生动物保 行政处罚 护仪器或者设施的处罚 160 在林区内非法实施采种、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等 行政处罚 行为,谋取经济利益的,按盗窃处理 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森林消防车、森林公安警车等车辆 161 通行或者强行冲闯森林公安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处 行政处罚 罚 收购森林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木 162 材、林产品、林木种子、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植物新 行政处罚 品种的处罚 163 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的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 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林业行政机关和森林公安机 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木材、林产品、林木种子、 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植物新品种的;伪造、隐匿、毁 164 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森林公安机 行政处罚 关依法办案的;窝藏、转移或者代销、非法获取的木材 林产品、林木种子、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植物新品种 的处罚 165 在林区内非法种植罂粟不满500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 植物的处罚 第 145 页 行政处罚 责任科室 市公安局森林警 察支队(市公安 局森林公安分 局) 市公安局森林警 察支队(市公安 局森林公安分 局) 市公安局森林警 察支队(市公安 局森林公安分 局) 市公安局森林警 察支队(市公安 局森林公安分 局) 市公安局森林警 察支队(市公安 局森林公安分 局) 市公安局森林警 察支队(市公安 局森林公安分 局) 市公安局森林警 察支队(市公安 局森林公安分 局) 市公安局森林警 察支队(市公安 局森林公安分 局) 市公安局森林警 察支队(市公安 局森林公安分 局) 市公安局森林警 察支队(市公安 局森林公安分 局)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行政处罚 市公安局森林警 察支队(市公安 局森林公安分 局) 在相关自然保护区域、禁猎区、禁猎期猎捕国家重点保 护野生动物,未取得特许猎捕证、未按照特许猎捕证规 167 行政处罚 定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使用禁用的 工具、方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处罚 市公安局森林警 察支队(市公安 局森林公安分 局) 在相关自然保护区域、禁猎区、禁猎期猎捕非国家重点 保护野生动物,未取得狩猎证、未按照狩猎证规定猎捕 168 行政处罚 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 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处罚 市公安局森林警 察支队(市公安 局森林公安分 局) 未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 169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行政处罚 规定的野生动物的处罚 市公安局森林警 察支队(市公安 局森林公安分 局) 166 以收容救护为名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罚 未经批准、未取得或者未按照规定使用专用标识,或者 未持有、未附有人工繁育许可证、批准文件的副本或者 专用标识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国家重 170 行政处罚 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 物保护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的处罚 171 未持有合法来源证明出售、利用、运输非国家重点保护 行政处罚 野生动物的处罚 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没 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 172 行政处罚 作食品,或者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 及其制品的处罚 173 从境外引进野生动物物种的处罚 行政处罚 174 将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放归野外环境的处罚 行政处罚 175 伪造、变造、买卖、转让、租借有关证件、专用标识或 行政处罚 者有关批准文件的处罚 第 146 页 市公安局森林警 察支队(市公安 局森林公安分 局) 市公安局森林警 察支队(市公安 局森林公安分 局) 市公安局森林警 察支队(市公安 局森林公安分 局) 市公安局森林警 察支队(市公安 局森林公安分 局) 市公安局森林警 察支队(市公安 局森林公安分 局) 市公安局森林警 察支队(市公安 局森林公安分 局)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行政强制 各分局、市国土 资源执法监察支 队 进入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对种子进行取样测试 、试验或者检验;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 生产经营档案及其他有关资料;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 177 行政强制 违法生产经营的种子,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 设备及运输工具等;查封违法从事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的 场所 市林业和花木园 艺发展中心 176 查封施工设备、建筑材料 178 扣留、封存、销毁违法调运的植物和植物产品 行政强制 179 被责令限期除治森林病虫害者不除治的代为除治 行政强制 180 对拒不补种毁坏树木的代为补种 行政强制 对擅自开垦林地、改变林地用途;擅自移动、毁坏林业 181 服务标志或界桩(标),在限期内没有恢复原状的代为 行政强制 恢复 182 对拒不恢复种植条件的代为造林 行政强制 183 暂扣来源不明的野生植物 行政强制 184 对破坏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的限期恢复原状 行政强制 185 先行登记保存、扣押涉案物品、扣留、临时查封、查封 行政强制 、抽样取证 186 保护性约束措施、继续盘问、强制传唤 行政强制 187 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 行政征收 第 147 页 市林业和花木园 艺发展中心 市林业和花木园 艺发展中心 市公安局森林警 察支队(市公安 局森林公安分 局) 市公安局森林警 察支队(市公安 局森林公安分 局) 市公安局森林警 察支队(市公安 局森林公安分 局) 市公安局森林警 察支队(市公安 局森林公安分 局) 市公安局森林警 察支队(市公安 局森林公安分 局) 市公安局森林警 察支队(市公安 局森林公安分 局) 市公安局森林警 察支队(市公安 局森林公安分 局) 森林资源保护和 管理科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188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189 耕地开垦费征收 行政征收 行政征收 190 给予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行政给付 191 开展对生产经营者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192 测绘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193 测绘资质巡查 行政检查 194 基础测绘成果使用情况跟踪检查 行政检查 195 属于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保管和利用情况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196 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197 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实地核查 行政检查 政务服务科 耕地保护监督科 森林资源保护管 理科 种苗和花卉产业 发展管理科、市 林业和花木园艺 发展中心 测绘地理信息管 理科 测绘地理信息管 理科 测绘地理信息管 理科 测绘地理信息管 理科 测绘地理信息管 理科 矿产资源保护监 督科 相关科室、各分 局 防灾减灾科 政务服务科 市自然资源确权 登记局 种苗和花卉产业 发展管理科 矿产资源保护监 督科 测绘地理信息管 理科 测绘地理信息管 理科 测绘地理信息管 理科 测绘地理信息管 理科 测绘地理信息管 理科 测绘地理信息管 理科 对城乡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市城管部门协 同) 199 对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及森林火灾隐患的行政检查 200 建设工程规划核实 198 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 行政确认 201 不动产登记 行政确认 202 林木种子采种林确定 行政确认 203 储量评审备案(市、县发证) 行政确认 204 测绘任务备案 其他职权 205 涉密测绘成果销毁备案 其他职权 206 建立与地理信息有关的其他系统使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 其他职权 的审核 207 涉密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与利用审批 其他职权 208 无偿接收汇交的测绘成果副本和目录 其他职权 209 永久性测量标志拆迁审批 其他职权 第 148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210 地图审核 其他职权 211 乙级测绘资质初审权限 其他职权 212 乙级测绘资质单位作业证核发和注册 其他职权 213 214 215 216 其他职权 其他职权 其他职权 其他职权 补充耕地项目验收 土地整治项目验收 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及成果审查验收 土地复垦监督管理 217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备案 其他职权 218 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导 其他职权 建设项目占用农地转用、征收审核(批次用地、村镇建 219 其他职权 设用地、单独选址项目用地) 220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现项目审批 其他职权 221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审查 其他职权 222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 其他职权 223 不动产测绘成果审核 其他职权 224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审查(公开出让、协议出让、 划拨、租赁) 其他职权 225 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的管理 其他职权 226 对调运的植物及植物产品办理植物检疫证书 其他职权 227 城市规划组织编制审查 其他职权 228 建设工程档案验收 其他职权 229 出具规划条件 其他职权 部门名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984项) 1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核准、变更、注销 行政许可 2 内资企业登记 行政许可 3 个体工商户登记 行政许可 第 149 页 责任科室 测绘地理信息管 理科 测绘地理信息管 理科 测绘地理信息管 理科 耕地保护监督科 生态修复科 耕地保护监督科 生态修复科 国土空间生态修 复科 国土空间规划科 国土空间用途管 制科 国土空间用途管 制科 许昌市土地收购 储备中心 市自然资源确权 登记局 市自然资源确权 登记局 自然资源开发利 用和所有者权益 科、市国土资源 执法监察支队、 许昌市土地收购 储备中心 市自然资源确权 登记局 市林业和花木园 艺发展中心 建设项目管理科 政务服务科、市 城市规划建设档 案馆 建设项目管理科 政务服务科 政务服务科、各 分局 各区分局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4 行政许可 各区分局 行政许可 政务服务科 行政许可 政务服务科 7 8 9 10 11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改造维修许可和大型游乐设 施的安装改造维修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车用气瓶充装单位除 外)许可 药品零售企业许可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食品生产许可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 12 假冒专利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3 经营者不正当价格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4 经营者拒绝按照规定提供监督检查所需资料或者提供虚 行政处罚 假资料的处罚 15 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处罚 行政处罚 16 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性服务收费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政务服务科 政务服务科 政务服务科 政务服务科 政务服务科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17 经营者不执行价格监审、价格申报、价格备案制度,不 执行调控措施、最高限价和最低限价,不执行有关价格 行政处罚 调节基金规定的处罚 18 经营者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19 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的处罚 行政处罚 20 经营者被责令暂停相关营业而不停止的,或者转移、隐 行政处罚 匿、销毁依法登记保存的财物的处罚 21 当事人拒绝、拖延,销毁、隐匿有关价格资料的处罚 行政处罚 22 经营者实施混淆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23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 5 6 24 25 26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 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 行政处罚 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处罚 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 行政处罚 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处罚 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 行政处罚 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处罚 第 150 页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27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 行政处罚 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处罚 28 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处罚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行政处罚 商标代理机构在办理商标事宜中,伪造、变造或者使用 行政处罚 伪造、变造的法律文件、印章、签名的处罚 商标代理机构以低毁其他商标代理机构等手段招揽商标 代理业务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 行政处罚 的处罚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 行政处罚 商标相同商标的处罚 销售必须使用注册商标商品而未经注册的处罚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 仿或者翻译他人己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 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处罚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 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处 罚 商标代理机构申请商标注册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或 者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 商标的处罚 商标代理机构除对其代理服务申请商标注册外,申请注 册其他商标的处罚 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 或者被代表人商标进行注册的处罚 生产、经营者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 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 动中的处罚 使用未注册商标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 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 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 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处罚 使用未注册商标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质量等 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处罚 使用未注册商标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 等相同或者近似(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 外)的处罚 使用未注册商标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 等相同或者近似(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的处罚 使用未注册商标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 志相同或者近似的处罚 第 151 页 行政处罚 责任科室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序号 44 45 46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使用未注册商标带有民族歧视性的处罚 行政处罚 使用未注册商标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 行政处罚 、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经授权的除外)的处罚 注册商标的被许可人未在商品上标明许可人的名称和产 行政处罚 地的处罚 47 使用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的处罚 行政处罚 48 广告语言文字不符合规范化、标准化要求的处罚 行政处罚 49 广告妨碍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的处罚 行政处罚 50 广告妨碍社会安定和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损害社会公 行政处罚 共利益的处罚 51 广告含有淫秽、迷信、恐怖、暴力、丑恶内容的处罚 行政处罚 52 广告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国歌的处罚 行政处罚 53 广告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内容的处罚 行政处罚 54 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义发布广告的处罚 行政处罚 55 发布禁止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广告的处罚 行政处罚 56 酒类广告含有饮酒动作的处罚 57 58 59 60 61 行政处罚 酒类广告含有诸如可以“消除紧张和焦虑”、“增加体 行政处罚 力”等不科学明示或者暗示内容的处罚 酒类广告鼓动、倡导、引诱人们饮酒或者宣传无节制饮 行政处罚 酒的处罚 伪造、变造或者转让广告审查决定文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以及其他媒介发布 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等商品的广告和法律、行 行政处罚 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未经广告审查机 关审查批准发布的处罚 营业性演出广告内容误导、欺骗公众或者含有其他违法 行政处罚 内容的处罚 62 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的处罚 63 广告对商品信息或服务内容标识不清楚,或对赠送礼品 行政处罚 品种和数量标明不一致的处罚 第 152 页 行政处罚 责任科室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64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未按规定查验证明、审查广告 行政处罚 内容的处罚 65 广告主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处罚 66 67 68 行政处罚 未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或者未取得专利权谎称取得 专利权、或者使用未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和己经终止 行政处罚 、撤销、无效的专利做广告的处罚 兽药、农药广告使用无毒、无害等表明安全性的绝对化 行政处罚 断言的处罚 兽药、农药广告含有违反农药安全使用规程的文字、语 行政处罚 言或者画面的处罚 69 农药广告含有不科学表示功效断言或者保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70 广告无可识别性或无广告标记的处罚 行政处罚 71 发布食品、酒类、化妆品广告不符合卫生许可事项或者 行政处罚 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与药品混淆用语的处罚 72 发布贬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广告的处罚 73 74 75 76 77 78 79 药品广告内容违反依法批准的说明书内容或者应当在医 生指导下使用的治疗性药品广告中,没有注明“按医生 处方购买和使用”的处罚 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发布烟草广告,在 等候室、影剧院、会议厅堂、体育比赛场馆等公共场所 设置烟草广告或者烟草广告中没有标明“吸烟有害健康 ”的处罚 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 殊药品广告的处罚 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含有不科学表示功效断言或者保证 的处罚 药品、医疗器械广告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处罚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 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处 行政处罚 罚 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 行政处罚 不真实、准确或未表明出处的处罚 80 广告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的处罚 行政处罚 81 广告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处罚 行政处罚 82 酒类广告内容含有表现驾驶车、船、飞机等具有潜在危 行政处罚 险活动的处罚 第 153 页 责任科室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83 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 行政处罚 全性比较的处罚 84 非法印制烟草商标标识的处罚 行政处罚 85 擅自设立印刷企业或者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86 87 88 89 90 91 擅自设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单 位,或者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 、发行业务,假冒出版单位名称或者伪造、假冒报纸、 期刊名称出版出版物的处罚 报纸头版、期刊封面、电视台、广播电台在限定时间发 布含有涉及改善和增强性功能内容的医疗器械广告的处 罚 医疗器械广告中未按规定标明经批准的医疗器械名称、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名称、医疗器械注册证号、医疗器械 广告批准文号的处罚 医疗器械广告按照标准必须标明的内容字体和颜色不能 清晰可见、易于辨认,或者必须标明的内容在电视、互 联网、显示屏等媒体发布时,出现时间少于5秒的处罚 医疗器械广告在未成年人出版物和频道、节目、栏目上 发布,或者医疗器械广告以儿童为诉求对象,或以儿童 的名义介绍医疗器械的处罚 医疗广告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 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医疗广告使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的处罚 行政处罚 93 医疗广告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处罚 行政处罚 94 医疗广告含有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内容的处罚 行政处罚 95 96 97 98 99 第 154 页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92 医疗广告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 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 处罚 利用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类专题节(栏)目发布或 变相发布医疗广告的处罚 发布医疗广告未标注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和医疗广告审查 证明文号的处罚 非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或者医疗机构以内部科室名 义发布医疗广告的处罚 发布有关医疗机构的人物专访、专题报道等宣传内容, 出现该医疗机构广告内容或者在同一媒介的同一时间段 或者版面发布该医疗机构广告的处罚 责任科室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100 印刷企业违反国家规定接受委托印刷广告宣传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 101 商标印制单位违反规定承印业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商标印制单位未按要6求建立商标标识出入库制度的处 行政处罚 罚 商标印制单位未按要求填写《 商标印制业务登记表》 103 行政处罚 和存档的处罚 商标印制单位未按要求存档备查商标印制档案及商标标 104 行政处罚 识出入库台账的处罚 102 105 未经批准发布境外就业中介服务广告的处罚 行政处罚 106 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处罚 行政处罚 经许可使用奥林匹克标志使用时未标明许可备案号的处 行政处罚 罚 新闻单位以新闻报道形式刊播广告,收取费用的,或新 108 行政处罚 闻记者借采访名义招揽广告的处罚 107 109 损害我国民族尊严广告的处罚 行政处罚 110 为广告客户出具非法或虚假证明的处罚 行政处罚 111 广告经营活动中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处罚 行政处罚 112 广告发布单位不按规定报送《广告业统计报表》的处罚 行政处罚 113 广告语言文字含有不良文化内容的处罚 行政处罚 房地产广告中对价格有表示的,未清楚表示为实际的销 行政处罚 售价格或者明示价格有效期限的处罚 房地产广告中涉及资产评估的,未表明评估单位、估价 115 行政处罚 师和评估时间的处罚 房地产广告中涉及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所有或者使用 116 的基本单位未表明有实际意义的完整的生产、生活空间 行政处罚 的处罚 114 责任科室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房地产预售、销售广告,未载明开发企业名称、预售或 117 者销售许可证书号,或者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的,未 行政处罚 载明该机构名称的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房地产广告中涉及的正在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 118 、文化教育设施及其他市政条件等,未在广告中注明的 行政处罚 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第 155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119 房地产广告中涉及贷款服务的,未载明提供贷款的银行 行政处罚 名称及贷款额度、年期的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120 房地产广告涉及内部结构、装修装饰,表述不准确,或 行政处罚 者预售、预租商品房广告涉及装修装饰内容的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121 122 123 124 125 房地产广告中涉及物业管理内容,不符合国家有关规 定,或者涉及尚未实现的物业管理内容,未在广告中注 明的处罚 房地产广告中使用建筑设计效果图或者模型照片,未在 广告中注明的处罚 房地产广告中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 、升学等事项的承诺的处罚 房地产广告中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或者含有 升值、投资回报承诺的处罚 房地产广告中利用其他项目的形象、环境作为本项目效 果的处罚 126 房地产广告中项目位置表述不准确的处罚 发布未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上开发建设的房地 产广告的处罚 发布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经验收不合格的房地产广告 128 的处罚 发布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 129 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地产广告的处罚 发布未经国家征用集体所有土地上建设房地产广告的处 130 罚 127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131 发布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广告的处罚 行政处罚 132 发布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建设的房地产广告的处罚 行政处罚 133 发布未取得项目预售许可证的预售房地产广告的处罚 行政处罚 134 擅自改变特殊标志文字、图形的处罚 行政处罚 135 许可他人使用特殊标志,未签订使用合同和备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 136 擅自使用与所有人特殊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 行政处罚 或者其组合的处罚 137 有给特殊标志所有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其他行为的处罚 138 行政处罚 未经特殊标志所有人许可,擅自制造、销售其特殊标志 行政处罚 或者将其特殊标志用于商业活动的处罚 第 156 页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序号 139 140 141 142 143 项目名称 药品广告按照规定标准必须标明的内容,字体和颜色不 能清晰可见、易于辨认,或者必须标明的内容在电视、 电影、互联网、显示屏等媒体发布时,出现时间少于5 秒的处罚 电视台、广播电台在限定时间发布含有涉及改善和增强 性功能内容药品广告的处罚 药品广告在未成年人出版物和广播电视频道、节目、栏 目上发布,或者药品广告以儿童为诉求对象,或以儿童 名义介绍药品的处罚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人没有对该商标的使用进行有 效管理或者控制,致使该商标使用的商品达不到其使用 管理规则的要求,对消费者造成损害的处罚 证明商标注册人在自己提供的商品上使用该证明商标的 处罚 144 集体商标注册人许可非集体成员使用集体商标的处罚 145 148 149 150 151 152 153 154 集体商标注册人的成员发生变化,注册人未向商标局申 请变更注册事项的处罚 普通食品广告宣传该食品含有新资源食品中的成份或者 特殊营养成份的处罚 食品广告使用医疗机构、医生的名义或者形象,或者涉 及特定功效的,利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或者形象做证 明的处罚 食品广告明示或者暗示可以替代母乳,或者使用哺乳妇 女和婴儿的形象的处罚 保健食品与其他保健食品或者药品进行功效对比的广告 的处罚 普通食品、新资源食品、特殊营养食品广告宣传保健功 能,或者借助宣传某些成份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其保健 作用的处罚 保健食品、新资源食品、特殊营养食品的批准文号没有 在其广告中同时发布的处罚 保健食品广告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内 容的处罚 155 保健食品广告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处罚 156 责任科室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证明商标注册人准许他人使用其商标未按规定备案的处 行政处罚 罚 146 证明商标注册人不办理相关使用手续的处罚 147 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保健食品广告含有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 行政处罚 必需的内容的处罚 第 157 页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序号 157 158 159 160 161 162 163 164 165 166 167 项目名称 保健食品广告含有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的内容 的处罚 教育、培训类广告含有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 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 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内容的处罚 教育、培训类广告含有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 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内容的处 罚 教育、培训类广告含有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 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 推荐、证明内容的处罚 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含有对未来 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 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内容的处罚 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含有利用学 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 作推荐、证明内容的处罚 农作物种子、林木种子、草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和 种养殖广告含有科学上无法验证的断言的处罚 农作物种子、林木种子、草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和 种养殖广告含有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内容的处罚 农作物种子、林木种子、草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和 种养殖广告含有对经济效益进行分析、预测或者作保证 性承诺内容的处罚 农作物种子、林木种子、草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和 种养殖广告含有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技术推广机 构、行业协会或者专业人士、用户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 荐、证明内容的处罚 对在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利用中小学 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 服、校车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的处罚。 168 对利用互联网发布处方药和烟草广告的处罚 169 170 171 172 对利用互联网发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生产、销售 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以及禁止发布广告的商品或者 服务的处罚 对利用互联发布未经广告审查机关进行审查的特殊商品 或者服务的广告的处罚 对互联网广告不具有可识别性,未显著标明“广告”, 使消费者不能辨明其为广告的处罚 对互联网广告未显著标明关闭标志并确保一键关闭的处 罚 第 158 页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序号 173 174 175 176 177 项目名称 对互联网广告以欺骗方式诱使用户点击广告内容, 未 经允许,在用户发送的电子邮件中附加广告或者广告链 接的处罚 对兽药广告中含有直接显示疾病症状和病理的画面,含 有“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承诺内容的处罚 对兽药广告中含有兽药的使用范围超出国家兽药标准的 规定的处罚 兽药、农药广告中含有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技术 推广机构、行业协会或者专业人士、用户的名义或者形 象作推荐、证明的处罚 农药广告中含有“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承 诺的处罚 178 房地产广告中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的处罚 179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房地产广告中含有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 行政处罚 间表示项目位置的处罚 180 房地产广告中含有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1 房地产广告中含有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 行政处罚 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的处罚 182 违反《河南省车用乙醇汽油管理办法》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3 违反《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4 倒卖陈化粮或者不按照规定使用陈化粮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5 未按规定从事文物经营、拍卖、购销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6 未按规定办理文物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的 行政处罚 处罚 187 擅自或超范围经营旅游业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违反旅游合同规定或欺骗、胁迫旅游购物或者参加需要 行政处罚 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的处罚 非法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 189 行政处罚 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处罚 188 190 违反规定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处罚 191 行政处罚 伪造、倒卖、转让野生植物相关证明书、批准文件、标 行政处罚 签的处罚 192 擅自经营、出口、收购保护野生药材的处罚 第 159 页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参与竞买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 行政处罚 处罚 拍卖人在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物品或者财产 194 行政处罚 权利的处罚 193 195 委托人参与竞买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处罚 行政处罚 196 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恶意串通的处罚 行政处罚 拍卖企业雇佣非拍卖师主持拍卖活动、非法获得商业秘 行政处罚 密、未按规定备案或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的处罚 拍卖企业未按规定公布、发布、提供相关信息、资料、 198 行政处罚 公告的处罚 197 199 擅自非法设立机构、场所或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 200 201 202 203 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不公平的合同格式条款危害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的的处罚 未按《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取得许可、登记、备案 、审查、报告、管理和使用信息的处罚 未按《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公开相关信息、报送资 料的处罚 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使用的合同违背公平 原则或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强制交易的处罚 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服务以 不正当竞争方式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 经济秩序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责任科室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经营者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河南省消费者权 206 益保护条例》、《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规 行政处罚 定,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204 205 对竞争对手的网站或者网页进行非法技术攻击的处罚 207 销售质量不合格商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 208 拒绝、阻碍检查、调查,拒不改正的处罚 行政处罚 209 经营者私自拆封、损毁代为保管的备份样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 210 经营者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关产品标准的处罚 行政处罚 211 检验不合格的商品,工商部门责令被抽检的经营者限期 行政处罚 改正,而未改正的处罚 212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第 160 页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213 擅自处置被查封、扣押财物的处罚 行政处罚 214 违反产品标识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215 广告语言文字违法的处罚 行政处罚 216 采用不正当手段垄断种苗市场或者哄抬种苗价格的处罚 行政处罚 217 不正当有奖销售的处罚 行政处罚 218 侵犯商业秘密的处罚 行政处罚 219 虚假广告和虚假宣传的处罚 行政处罚 220 商业贿赂的处罚 行政处罚 221 以不正当方式划分市场、限定商品销量等限制或者妨碍 行政处罚 公平竞争的处罚 222 强迫对方接受不合理交易条件交易妨碍公平竞争的处罚 行政处罚 223 商业诋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224 串通投标或以不正当手段中标的处罚 行政处罚 225 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销售商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 226 在政府采购中以不正当方法中标、成交的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27 发布有碍公平竞争的宣传报道的处罚 行政处罚 228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处罚 行政处罚 229 直销企业未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报备和披露的的处罚 行政处罚 230 拒绝、拖延消费者对未开封的直销产品换货、退货的处 行政处罚 罚 231 直销企业不按规定支付直销员报酬的处罚 232 行政处罚 直销产品上未标明价格或者标示价格与服务网点展示价 行政处罚 格不一致行为的处罚 233 直销员未按规定从事直销活动的处罚 第 161 页 行政处罚 责任科室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234 未按规定组织直销员业务培训的处罚 行政处罚 235 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违反规定招募直销员的处罚 行政处罚 236 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有欺骗、误导等宣传和推销的处罚 行政处罚 237 超出直销产品范围从事直销经营活动的处罚 238 行政处罚 直销企业出现重大事项变更未报经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 批准的处罚 239 为传销行为提供场所条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240 参加传销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241 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处罚 行政处罚 242 组织、策划传销的处罚 行政处罚 243 对出售反动、淫秽出版物及其他非法出版物的处罚 行政处罚 非法转让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生产合同或者技术规范的 行政处罚 处罚 非法生产、买卖军服、军服专用材料或生产、销售军服 245 行政处罚 仿制品的处罚 244 246 零售商、供应商违规促销、交易的处罚 行政处罚 247 烟草经营违法的处罚 行政处罚 248 擅自设立(假冒、伪造)制作经营出版物(音响制品) 行政处罚 相关机构或者从事出版物(音响)经营活动的处罚 249 经营走私物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 250 违反《文物保护法》实施经营的处罚 行政处罚 251 违法制造、销售仿真枪的处罚 行政处罚 252 非法经营、处置金银的处罚 行政处罚 253 对违反人民币管理有关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254 报废汽车回收及机动车经营违法的处罚 行政处罚 第 162 页 责任科室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序号 255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销售没有再利用产品标识的再利用电器电子产品或没有 行政处罚 再制造或者翻新产品标识的再制造或翻新产品的处罚 256 对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的处罚 257 对故意毁损人民币及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的处 行政处罚 罚 258 擅自、非法设立机构、场所或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 259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违反登记管理规 行政处罚 定的处罚 260 对外国公司擅自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处罚 对冒用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分公司名义的 处罚 对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提供虚假材料、 因过失提供有重大遗漏的报告的、因其出具的评估结果 262 、验资或者验证证明不实,给公司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的 处罚 外商投资的公司在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或者进行 263 清算时违反《公司法》有关规定的处罚 应当取得而未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 264 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行为的处罚 261 265 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明知属于无照经营而为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或者提供 行政处罚 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处罚 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农民专业合作 267 行政处罚 社登记的处罚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未申请变更登记 268 行政处罚 的处罚 266 269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规定备案的处罚 270 行政处罚 对个体工商户提交虚假材料骗取注册登记,或者伪造、 行政处罚 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处罚 271 对未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营业执照正本应当置于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的醒目位 行政处罚 置的处罚 对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 273 行政处罚 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处罚 272 274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的处罚 第 163 页 行政处罚 责任科室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275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的 276 行政处罚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 行政处罚 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处罚 277 公司未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备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 公司在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或者进行清算时,不 行政处罚 依照本法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处罚 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 279 行政处罚 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的处罚 278 280 公司在清算期间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责任科室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清算组不依照本法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 或者报送清算报告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重大遗漏的,以 281 行政处罚 及清算组成员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谋取非法收入或者侵 占公司财产的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282 未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者营业场所醒目位置的处罚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283 284 285 286 287 288 289 290 291 292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提供虚假材料的, 及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过失提供有重 大遗漏的报告的处罚 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 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的,或者未依法登 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而冒用 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名义的处罚 未领取营业执照,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 处罚 提交虚假文件或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企业登记的处 罚 个人独资企业使用的名称与其在登记机关登记的名称不 相符合的处罚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按本法规定办理 有关变更登记的处罚 个人独资企业不按规定时间将分支机构登记情况报该分 支机构隶属的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机关备案的处罚 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遗失,不在报刊上声明作废和个 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毁损,不向登记机关申请 补领或者更换的处罚 个人独资企业未将营业执照正本置放在企业住所醒目位 置的处罚 个人独资企业涂改、出租、转让、伪造营业执照的承租 、受让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 第 164 页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序号 293 294 295 296 297 298 299 300 301 302 303 304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 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处罚 提交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合伙企业登 记的处罚 未领取营业执照,而以合伙企业或者合伙企业分支机构 名义从事合伙业务的处罚 合伙企业未在其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 合伙”或者“有限合伙”字样的处罚 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变 更登记的处罚 合伙企业未依照本办法规定办理清算人成员名单备案的 处罚 合伙企业的清算人未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或 者报送的清算报告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重大遗漏的处 罚 合伙企业未将其营业执照正本置放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 的处罚 合伙企业涂改、出售、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 营业执照的处罚 企业和经营单位未经核准登记注册擅自开业以及未经登 记主管机关核准,擅自使用企业集团名称或者不按规定 使用企业集团名称的处罚 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 得公司登记或集团登记的以及企业、经营单位登记中隐 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处罚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及应当 办理企业集团应当办理变更登记而不办理的以及企业和 经营单位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 营范围或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 305 企业和经营单位不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企业和经营单位侵犯企业名称专用权的,依照企业名称 行政处罚 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的处罚 企业和经营单位拒绝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过程 310 行政处罚 中弄虚作假的处罚 第 165 页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309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公司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及伪造 、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售《企业集团登记证》 306 行政处罚 的以及企业和经营单位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或者出卖营业执照的处罚 企业和经营单位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307 行政处罚 处罚 308 企业法人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处罚 责任科室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序号 311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使用未经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行政处罚 处罚 312 擅自改变企业名称的处罚 行政处罚 313 擅自转让或者出租自己的企业名称的处罚 行政处罚 使用保留期内的企业名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保留期 314 届满不按期将《企业名称登记证书》交回登记主管机关 行政处罚 的处罚 擅自使用他人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或者有其他侵犯 315 行政处罚 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行为的处罚 对登记主管机关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作出的 316 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复议后拒 行政处罚 不执行复议决定,又不起诉的处罚 317 应当办理企业集团注销登记而不办理的处罚 行政处罚 企业集团未依法登记为企业集团而冒用企业集团名义的 行政处罚 处罚 隐瞒真实情况,采用欺骗手段取得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 319 行政处罚 的处罚 318 320 对提供虚假文件、证件的单位和个人的处罚 行政处罚 321 未经许可从事特种设备生产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未书面 告知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即行施工的,或 322 行政处罚 者在验收后三十日内未将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移交特种 设备使用单位的处罚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和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 323 未按照本法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 行政处罚 护保养的处罚 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 324 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对特种设备事故迟报、谎 行政处罚 报或者瞒报的处罚 325 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对负有责任的单位的处罚 行政处罚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未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的;使用 326 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测和 行政处罚 作业的;未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 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的处罚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气瓶充装活动的 327 行政处罚 处罚 第 166 页 责任科室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序号 328 329 330 331 332 333 项目名称 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未设置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 理人员;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每日投入使用前,未 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未对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 装置进行检查确认的;未将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 设施的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 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的处罚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或者检验、检测机构拒 不接受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实施的监 督检查的处罚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擅自动用、调换、转移 、损毁被查封、扣押的特种设备或者其主要部件的处罚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 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 的特种设备的;未对出现故障或异常的特种设备进行检 查、消除隐患,继续使用的;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 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 其他报废条件,未依法履行报废义务,并办理使用登记 证书注销手续的处罚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 后的检查、记录制度的;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 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进行充装的处罚 违规生产,未依法召回,生产、销售、交付国家明令淘 汰的特种设备,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生产许可证等 违法行为的处罚 334 特种设备经营单位非法经营特种设备违法行为的处罚 335 336 337 338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特种设备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 记的;未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或者安全技术档案 不符合规定要求,或者未依法设置使用登记标志、定期 检验标志的;未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 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或者未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 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的;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申报并接受检验 的;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锅炉水(介)质处 理的;未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的处罚 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改造、重大修理以及锅炉清洗 过程未经监督检验的处罚 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的 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处罚 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不履行岗位职责, 违反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处罚 第 167 页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电梯进行校验、调试的;对 电梯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了解时,发现存在 339 行政处罚 严重事故隐患,未及时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并向负责特种 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的处罚 340 特种设备设计文件未经鉴定,擅自用于制造的处罚 行政处罚 341 特种设备未进行型式试验的处罚 行政处罚 特种设备出厂时,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随附相关 行政处罚 技术资料和文件的处罚 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 343 行政处罚 者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处罚 342 344 制造、销售未经考核合格的计量器具新产品的处罚 345 行政处罚 制造、销售、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的处 行政处罚 罚 346 制造、修理、销售不合格计量器具的处罚 行政处罚 347 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的处罚 行政处罚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 行政处罚 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处罚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 349 行政处罚 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处罚 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 350 行政处罚 售的产品的处罚 348 351 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的处罚 352 行政处罚 伪造产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 行政处罚 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处罚 353 产品标识不符合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354 拒绝接受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处罚 行政处罚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伪造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 行政处罚 假证明的处罚 知道或应当知道属于生产、销售的产品而为其提供便利 356 条件的,或者为以假充真的产品提供制假生产技术的处 行政处罚 罚 355 357 将禁止销售的产品用于经营性服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358 隐匿、转移、变卖、损毁被查封、扣押的物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 第 168 页 责任科室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序号 359 360 361 362 363 364 365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生产、销售、进口产品或者提供服务不符合强制性标准 的处罚 产品未经认证或者认证不合格而擅自使用认证标志出厂 销售的处罚 认证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而使用认证标志 出厂销售的处罚 未依法标注能效标识,未办理能源效率标识备案,使用 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能源效率标识, 伪造、冒用能源效 率标识或者利用能源效率标识进行虚假宣传的处罚 生产、进口、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的, 使用伪造的节能产品认证标志或者冒用节能产品认证标 志的处罚 用能单位未按照规定配备、使用能源计量器具且逾期不 改正的处罚 在拆解或者处置过程中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电器电子等 产品,设计使用列入国家禁止使用名录的有毒有害物质 的处罚 366 未标注产品材料的成分或者不如实标注的处罚 367 368 369 370 371 372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销售未经检验或者经 检验不合格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的处罚 未依照规定申请取得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列入目录产 品的处罚 取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的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 、工艺发生变化,未依照规定办理重新审查手续或者企 业名称发生变化,未依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处罚 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未依照规定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 和编号的处罚 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 录产品的处罚 出租、出借或者转让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 号的;违法接受并使用他人提供的许可证证书、生产许 可证标志和编号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374 伪造、变造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汽车产品生产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有关汽车产品、车主的 376 信息记录;未按照规定备案有关信息、召回计划;未按 行政处罚 照规定提交有关召回报告的处罚 第 169 页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373 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财物的处罚 行政处罚 375 用不正当手段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处罚 责任科室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汽车产品生产者、经营者不配合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缺陷 377 调查;生产者未按照已备案的召回计划实施召回;生产 行政处罚 者未将召回计划通报销售者的处罚 汽车产品生产者未停止生产、销售或者进口缺陷汽车产 378 行政处罚 品;隐瞒缺陷情况;经责令召回拒不召回的处罚 379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认证活动的处罚 380 381 382 383 384 385 386 387 388 行政处罚 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 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处罚 认证机构接受可能对认证活动的客观公正产生影响的资 助,或者从事可能对认证活动的客观公正产生影响的产 品开发、营销等活动的处罚 认证机构以委托人未参加认证咨询或者认证培训等为理 由,拒绝提供本认证机构业务范围内的认证服务,或者 向委托人提出与认证活动无关的要求或者限制条件的; 自行制定的认证标志的式样、文字和名称,与国家推行 的认证标志相同或者近似,或者妨碍社会管理,或者有 损社会道德风尚的;未公开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 收费标准等信息的;未对认证过程作出完整记录,归档 留存的;未及时向其认证的委托人出具认证证书;认证 有关的检查机构、实验室未对与认证有关的检查、检测 过程作出完整记录,归档留存的的处罚 认证机构以及与认证有关的检查机构、实验室未经指定 擅自从事列入目录产品的认证以及与认证有关的检查、 检测活动的处罚 指定的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超出指定的业务范 围从事列入目录产品的认证以及与认证有关的检查、检 测活动;指定的认证机构转让指定的认证业务的处罚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销售未经检验或者经 检验不合格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处罚 大型游乐设施运营使用单位违反规定运营使用设备的处 罚 选用未获得生产许可证的防伪技术产品生产企业生产的 防伪技术产品、选用未获得防伪注册登记的境外防伪技 术产品、在假冒产品上使用防伪技术产品的处罚 企业委托未取得与委托加工产品相应的生产许可的企业 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处罚 389 产品试生产期间,未按规定检验或标注的处罚 390 行政处罚 第 170 页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伪造、冒用、转让、买卖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 行政处罚 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的处罚 391 转让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条码的处罚 责任科室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未经核准注册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在 商品包装上使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或伪造商品条码 392 行政处罚 的,或者使用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 的的处罚 经销的商品印有未经核准注册、备案或者伪造的商品条 393 行政处罚 码的处罚 394 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处罚 行政处罚 制造、销售和进口国务院规定废除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 行政处罚 计量器具和国务院禁止使用的其他计量器具的的处罚 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的各项最高计量标准,未经有关 396 行政处罚 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合格而开展计量检定的处罚 395 397 经营销售残次计量器具零配件的处罚 398 行政处罚 个体工商户制造、修理国家规定范围以外的计量器具或 行政处罚 者不按照规定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 399 伪造、盗用、倒卖强制检定印、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400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不合格的处罚 行政处罚 401 进口或销售未经型式批准的计量器具的处罚 行政处罚 生产定量包装商品实际量与标注量不相符,计量偏差超 行政处罚 过规定的处罚 销售的定量包装商品或者零售商品,其实际量与标注量 403 或者实际量与贸易结算量不符,计量偏差超过规定的处 行政处罚 罚 402 责任科室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销售者销售国家对计量偏差没有规定的商品,其实际量 404 与贸易结算量之差,超过国家规定使用的计量器具极限 行政处罚 误差的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收购者收购商品,其实际量与贸易结算量之差,超过国 行政处罚 家规定使用的计量器具极限误差的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405 集市主办者未将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登记造册;使 406 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计量器具;未设置公平秤等行为的处 行政处罚 罚 经营者违反规定不接受强制检定;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 具、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或者伪造数据,破坏铅签封; 407 未使用计量器具测量量值、经营者销售商品的结算值与 行政处罚 实际值不相符的;应当明示而未明示计量单位、计量过 程和计量器具显示的量值的处罚 加油站经营者拒不提供成品油零售账目或者提供不真实 408 行政处罚 账目的处罚 第 171 页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序号 409 410 411 412 413 414 415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加油站经营者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者经检定 行政处罚 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的处罚 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 者超过检定周期继续使用的;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处 罚 眼镜镜片、角膜接触镜、成品眼镜生产经营者未配备与 生产相适应的顶焦度、透过率和厚度等计量检测设备; 出具的眼镜产品计量数据不符合准确可靠要求的处罚 从事眼镜镜片、角膜接触镜、成品眼镜销售以及从事配 镜验光、定配眼镜、角膜接触镜配戴的经营者未建立完 善的进出货物计量检测验收制度未配备与销售、经营业 务相适应的验光、瞳距、顶焦度、透过率、厚度等计量 检测设备;从事角膜接触镜配戴的经营者未配备与经营 业务相适应的眼科计量检测设备;出具的眼镜产品计量 数据不符合准确可靠要求的处罚 眼镜制配者违反《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 拒不提供眼镜制配账目的处罚 获得《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证书》的生 产者,违反《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 规范》要求或者定量包装商品生产者未经备案,擅自使 用计量保证能力合格标志的处罚 生产、销售定量包装商品未正确、清晰地标注净含量; 未标注净含量逾期未改的处罚 417 418 419 420 421 422 混淆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处罚 第 172 页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416 认证机构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子公司或分公司从事认证 行政处罚 境外认证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代表机构从事签订认证 合同、组织现场审核(检查)、出具审核(检查)报告 、实施认证决定、收取认证费用等认证活动的处罚 认证机构专职认证人员发生变更,其数量和执业资格不 符合要求的;认证机构发生变更事项,未按照规定办理 变更手续的;未按时提交年度审查报告、获证组织等信 息或者提交的材料失实的处罚 列入目录的产品经过认证后 ,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 品的处罚 认证证书注销、撤销或者暂停期间,不符合认证要求的 产品,继续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 用的处罚 伪造、变造、出租、出借、冒用、买卖或者转让认证证 书的处罚 责任科室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序号 423 424 425 426 427 428 429 430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有机配料含量低于95%的加工产品实施有机产品认证的 处罚 获证产品及其销售包装上标注的认证证书所含内容与认 证证书内容不一致的;未按照规定使用认证标志的处罚 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机构对其执业人员未实施有效管 理,或者纵容、唆使,导致其执业人员违法违规的处罚 认证委托人提供的样品与实际生产的产品不一致的;未 按照规定向认证机构申请认证证书变更,擅自出厂、销 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列入目录产品的; 未按照规定向认证机构申请认证证书扩展,擅自出厂、 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列入目录产品的 处罚 违章指挥特种设备作业;作业人员违反特种设备的操作 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操作,或者在作业过程中发 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 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用人单位未给予批评教育或者 处分的处罚 非法印制、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特种设备 作业人员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涂改、倒卖 、出租、出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处罚 生产者未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生产者基本信息、车型信 息、约定的销售和修理网点资料、产品使用说明书、三 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三包责任争议处理和退换车信 息等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关信息,并在信息发生变化时 未及时更新备案的处罚 家用汽车产品无中文的产品合格证或相关证明以及产品 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等随车文件的处 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432 汽车产品修理者违反规定开展修理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电梯改造单位改造电梯后未更换电梯产品铭牌和出具质 行政处罚 量证明书的处罚 434 电梯使用单位未按照规定对电梯进行日常管理的处罚 行政处罚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不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实施电梯维护保 行政处罚 养以及异地进行维护保养不符合规定的处罚 负有实施强制性标准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不执行强制性 436 行政处罚 标准的处罚 435 437 违反统一代码标识制度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第 173 页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431 销售者销售家用汽车产品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处罚 433 责任科室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产品既未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又未制 行政处罚 定企业产品标准的处罚 企业产品标准未备案的处罚 439 拟修改:企业未按规定在其产品或包装物上标明所执行 行政处罚 的标准 438 440 不符合认证标准而使用认证标志出厂销售的处罚 441 行政处罚 对已备案使用采标标志的产品,未达到相应的标准要求 行政处罚 的处罚 442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计量偏差超出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和改变计量器具准确 行政处罚 度的处罚 强制检定管理的计量器具未检定,未取得计量授权证书 或超出授权的项目范围开展检定、校准和未取得计量认 444 行政处罚 证合格证书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使用计量认证标记及编 号为社会提供数据的处罚 擅自处理、转移被封存、登记保存的计量器具或物品的 445 行政处罚 处罚 443 446 为社会提供服务的计量检定机构伪造数据的处罚 行政处罚 447 生产者使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包装物的处罚 行政处罚 448 生产者对产品未经检验附加合格标识的处罚 行政处罚 449 450 451 452 453 454 生产者、销售者不得伪造、涂改或者冒用产品质量检验 机构的检验报告的处罚 生产者、销售者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原产地域产品 专用标志、免检标志、名牌产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处罚 不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排除异性纤维和其他有害物 质后确定所收购棉花的类别等级数量或者对所收购的超 出国家规定水分标准的棉花不进行技术处理或者对所收 购的棉花不分类别分等级置放的处罚。 销售的棉花没有质量凭证,或者其包装、标识不符合国 家标准,或者质量凭证、标识与实物不符,或者经公证 检验的棉花没有公证检验证书、国家储备棉没有粘贴公 证检验标志的处罚。 棉花经营者伪造、变造、冒用棉花质量凭证、标识、公 证检验证书、公证检验标志的处罚 未建立棉花入库出库质量检查验收制度或入库出库的国 家储备棉实物与公证检验证书标志不符或者不按照国家 规定维护保养承储设施致使国家储备棉质量变异或未经 公证检验的棉花作为国家储备棉入库出库的处罚 第 174 页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责任科室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序号 455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棉花经营者在棉花经营活动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 行政处罚 假充真的处罚 456 隐匿、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的棉花类物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不按照国家标准分拣、排除异性纤维和其他有害物质, 457 不按照国家标准对棉花分等级加工、进行包装并标注标 行政处罚 识,或者不按照国家标准成包组批放置的处罚 458 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棉花加工设备的处罚 459 行政处罚 在麻类纤维经营活动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行政处罚 的处罚 460 违反规定收购麻类纤维的处罚 行政处罚 461 违反规定加工麻类纤维的处罚 行政处罚 462 违反规定销售麻类纤维的处罚 行政处罚 463 伪造、变造、冒用麻类纤维质量凭证、标识、公证检验 行政处罚 证书、公证检验标志的处罚 464 不按规定收购、保证茧丝质量的处罚 465 行政处罚 使用按国家规定应当淘汰、报废的生产设备生产生丝的 行政处罚 处罚 466 蚕丝经营者违反规定销售蚕丝的处罚 行政处罚 467 蚕丝经营者违反规定承储国家储备蚕丝的处罚 行政处罚 蚕丝经营者收购、加工、销售、承储蚕丝,伪造、变造 行政处罚 、冒用蚕丝质量凭证、标识、公正检验证书的处罚 在收购、加工、销售、承储等茧丝经营活动中掺杂掺假 469 行政处罚 、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处罚 在毛绒纤维经营活动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470 行政处罚 的处罚 468 471 收购毛绒纤维违反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加工毛绒纤维违反规定或者从事毛绒纤维加工活动使用 行政处罚 国家明令禁用的加工设备的处罚 毛绒纤维经营者批量销售未经过加工的毛绒纤维、销售 473 经过加工的毛绒纤维违反规定的处罚及山羊绒纤维经营 行政处罚 者批量销售山羊绒违反规定的处罚 毛绒纤维经营者在收购、加工、销售、承储活动中伪造 474 、变造、冒用毛绒纤维质量凭证、标识、毛绒纤维质量 行政处罚 公证检验证书和标志的处罚 472 第 175 页 责任科室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序号 475 476 477 478 479 480 481 482 项目名称 毛绒纤维经营者在承储国家储备毛绒纤维活动中,未按 规定建立健全健全毛绒纤维入库质量验收、出库质量检 查制度,保证入库、出库的国家储备毛绒纤维的类别、 型号、等级、数量、包装、标识等与质量凭证相符的处 罚 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 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处罚 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 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 处罚 明知从事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 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 产活动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 条件的处罚 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 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 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经营上述食品的处罚 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 肉类,或者生产经营其制品的处罚 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 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的处罚 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 品的处罚 483 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的处罚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明知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 484 三条第一款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 行政处罚 其他条件的的处罚 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 485 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 行政处罚 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处罚 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 486 行政处罚 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处罚 487 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 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 488 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 行政处罚 加剂的处罚 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 489 行政处罚 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处罚 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 490 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生 行政处罚 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的处罚 第 176 页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序号 491 492 493 494 495 496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业以同一 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处罚 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 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的处罚 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召回或 者停止经营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的处罚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 款、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 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食品添加剂的处罚的处罚 生产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食品添加剂的处罚 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 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处罚 497 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未按规定进行标示的处罚 498 499 500 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 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处罚 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 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处罚 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者未按规定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和 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进行检验的处罚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 者未按规定配备或者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处 罚 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 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 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责任科室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503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501 502 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 504 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 行政处罚 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的处罚 食品生产经营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或者患有国务院卫 505 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 行政处罚 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的处罚 506 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未按规定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 507 案,或者未按备案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 行政处罚 织生产的处罚 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未将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 508 行政处罚 产品配方、标签等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处罚 第 177 页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序号 509 510 511 512 513 514 515 516 517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特殊食品生产企业未按规定建立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并有 效运行,或者未定期提交自查报告的处罚 食品生产经营者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 或者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的处罚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 未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的处罚 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 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处罚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六十五条规定的处罚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事故单位在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的处罚 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的举办者 允许未依法取得许可的食品经营者进入市场销售食品, 或者未履行检查、报告等义务的处罚 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六十四条规定的处罚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 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或者未履行报告、停止提供 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的处罚 518 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的处罚 519 520 521 522 拒绝、阻挠、干涉有关部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开 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事故调查处理、风险监测和风险 评估的处罚 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反本法规定受到 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以外处罚的处罚 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处罚 食品生产经营者聘用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 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处罚 523 对食品作虚假宣传且情节严重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生产、销售产品需要取得许可 证照或者需要经过认证的,应当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 524 行政处罚 事生产经营活动。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 活动或者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的处罚 生产企业和销售者不履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 525 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义务的处 行政处罚 罚 生产经营者不再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继续从事生产经 526 行政处罚 营活动的处罚 第 178 页 责任科室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序号 527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照而未取得许可证照从事生产经营 行政处罚 活动的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违反《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 行政处罚 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的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违反《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 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的处罚 擅自转让保健食品注册证书的处罚;伪造、涂改、倒卖 531 、出租、出借保健食品注册证书的处罚 许可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食品生 532 产许可的处罚 食品生产经营者不立即停止生产经营、不主动召回、不 533 按规定时限启动召回、不按照召回计划召回不安全食品 或者不按照规定处置不安全食品的处罚 530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534 食品经营者不配合食品生产者召回不安全食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 535 食品生产经营者未按规定履行相关报告义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536 537 538 539 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法处置不安全食品的,食品药品监 督管理部门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处置不安全食品, 食品生产经营者拒绝或者拖延履行的处罚 食品生产经营者未按规定记录保存不安全食品停止生产 经营、召回和处置情况的处罚 食品摊贩销售霉变、腐败变质以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 标准和要求的食品的处罚 食品摊贩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 处罚 540 食品摊贩使用禁止使用的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处罚 541 542 543 544 545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528 违法使用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的处罚 529 责任科室 食品摊贩违反国家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超过保质 期的食品添加剂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 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处罚 食品摊贩未依法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 案的处罚 食品摊贩未配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餐饮加工和废弃物 收集设施的处罚 食品摊贩向消费者提供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餐饮具的 处罚 许可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食品经 营许可的处罚 第 179 页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序号 546 547 548 549 550 551 552 553 554 555 556 557 558 559 560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的处罚 食品经营者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食品 经营许可证 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 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食品经营者 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经营许可的处罚 食品经营者外设仓库地址发生变化,未按规定报告的, 或者食品经营者终止食品经营,食品经营许可被撤回、 撤销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被吊销,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注 销手续的处罚 被吊销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处罚 食品生产经营者撕毁、涂改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 或者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至下次日常监督检 查的处罚 日常监督检查结果为不符合,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 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未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的处罚 食品生产经营者拒绝、拖延、限制监督检查人员进入被 检查场所或者区域的,或者限制检查时间的处罚 食品生产经营者拒绝或者限制抽取样品、录像、拍照和 复印等调查取证工作的处罚 食品生产经营者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或者延迟提供与检查 相关的合同、记录、票据、账簿、电子数据等材料的处 罚 食品生产经营者声称主要负责人、主管人员或者相关工 作人员不在岗,或者故意以停止生产经营等方式欺骗、 误导、逃避检查的处罚 食品生产经营者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监督检查人员 依法履行职责的处罚 食品生产经营者隐藏、转移、变卖、损毁监督检查人员 依法查封、扣押的财物的处罚 食品生产经营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 言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561 食品生产经营者其他妨碍监督检查人员履行职责的处罚 行政处罚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 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具备数据备份、故障恢复等技术条 562 行政处罚 件,不能保障网络食品交易数据和资料的可靠性与安全 性的处罚 第 180 页 责任科室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序号 563 564 565 566 567 568 569 570 571 572 573 574 575 576 577 578 579 项目名称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 食品生产经营者未履行相应备案义务的处罚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按要求建立入网食品 生产经营者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违法行 为制止及报告、严重违法行为平台服务停止、食品安全 投诉举报处理等制度的或者未公开以上制度的处罚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对入网食品生产经营 者的相关材料及信息进行审查登记、如实记录并更新的 处罚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建立入网食品生产经 营者档案、记录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相关信息的处罚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按要求记录、保存食 品交易信息的处罚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设置专门的网络食品 安全管理机构或者指定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平台上 的食品安全经营行为及信息进行检查的处罚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入网食品生产经营 者有严重违法行为未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处罚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履行相关义务,致人 死亡或者造成严重人身伤害的处罚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履行相关义务,发生 较大级别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罚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履行相关义务,发生 较为严重的食源性疾病的处罚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履行相关义务,侵犯 消费者合法权益,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处罚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履行相关义务,引发 其他的严重后果的处罚 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法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 或者入网食品生产者超过许可的类别范围销售食品、入 网食品经营者超过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经营的 处罚 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网上刊载的食品名称、成分或者配 料表、产地、保质期、贮存条件,生产者名称、地址等 信息与食品标签或者标识不一致的处罚 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网上刊载的非保健食品信息明示或 者暗示具有保健功能;网上刊载的保健食品的注册证书 或者备案凭证等信息与注册或者备案信息不一致的处罚 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网上刊载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信 息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提高免疫力、 保护肠道等功能或者保健作用的处罚 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 为的处罚 第 181 页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在贮存、运输、食用等方面有特 580 殊要求的食品,未在网上刊载的食品信息中予以说明和 行政处罚 提示的处罚 581 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未按要求进行信息公示的处罚 582 583 584 585 586 587 588 589 590 591 592 593 594 595 596 597 食品生产经营者未按要求公示特殊食品相关信息的、通 过网络销售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的处罚 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未按要求采取保证食品安全的贮存 、运输措施,或者委托不具备相应贮存、运输能力的企 业从事贮存、配送的处罚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 提供虚假信息的处罚 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未建立或者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的处罚 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未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或者未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的处罚 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未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的处 罚 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未按食用农产品类别实行分区销售 的处罚 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环境、设施、设备等不符合有关食 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的处罚 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未按要求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或 者未按要求保存和更新销售者档案的处罚 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未如实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部门报告市场基本信息的处罚 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未查验并留存入场销售者的社会信 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 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的处罚 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未进行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允 许无法提供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 明文件的销售者入场销售的的处罚 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发现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 准等违法行为,未依照集中交易市场管理规定或者与销 售者签订的协议处理的处罚 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未在醒目位置及时公布食用农产品 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用农产品抽 样检验结果以及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处理结果、投诉举报 电话等信息的处罚 未与入场销售者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或者未 印制统一格式的食用农产品销售凭证的处罚 未按要求配备与销售品种相适应的冷藏、冷冻设施,或 者温度、湿度和环境等不符合特殊要求的处罚 第 182 页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责任科室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销售未按规定进行检验的肉类,或者销售标注虚假的食 598 用农产品产地、生产者名称、生产者地址,标注伪造、 行政处罚 冒用的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食用农产品的处罚 未按要求选择贮存服务提供者或未履行食用农产品贮存 599 行政处罚 相关义务的处罚 600 未按要求进行包装或者附加标签的处罚 行政处罚 601 未按要求公布食用农产品相关信息的处罚 行政处罚 未经批准,擅自在城乡集市贸易市场设点销售药品或者 602 在城乡集市贸易市场设点销售的药品超出批准经营的药 行政处罚 品范围的处罚 对医疗机构擅自使用其他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的行政处 603 行政处罚 罚 对个人设置的医疗机构提供的药品超出规定的范围和品 604 行政处罚 种的行政处罚 605 对擅自进行药品临床试验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606 对药品制剂包装、标签、说明书违反规定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607 对未按规定办理变更药品经营许可事项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608 对篡改经批准的药品广告内容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药品经营企业未对其购销人员进行药品相关法规和专业 知识培训,建立培训档案;经营企业采购药品未按规定 609 行政处罚 索取、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索取、留 存销售凭证的行政处罚 610 对未按规定管理药品销售人员的行政处罚 611 行政处罚 对药品经营企业在核准地址以外场所现货销售药品;药 行政处罚 品经营企业擅自改变经营方式的行政处罚 612 对在核准地址以外场所储存药品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613 药品零售企业未按规定开具销售凭证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对药品经营企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从事无证经营药 行政处罚 品行为,还为其药品提供药品的行政处罚 对药品经营企业为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提供药品经营场 615 行政处罚 所或者便利条件的行政处罚 对药品经营企业违规购进和销售医疗机构制剂的行政处 616 行政处罚 罚 614 第 183 页 责任科室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对药品零售企业违规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行政 行政处罚 处罚 对药品经营企业违规赠送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的行 618 行政处罚 政处罚 617 619 对医疗机构药房设置不符规定的行政处罚 620 行政处罚 对医疗机构购进药品未按规定索取、查验、保存供货企 行政处罚 业手续、票据的行政处罚 621 对医疗机构药品购进记录不符规定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622 对医疗机构储存药品不符规定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对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未经诊疗直接向患 行政处罚 者提供药品的行政处罚 对药品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以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 624 行政处罚 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的行政处罚 623 625 对非法收购药品的行政处罚 626 行政处罚 生产、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二类、第三类医 行政处罚 疗器械的处罚 627 未经许可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628 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处罚 629 630 631 632 633 634 635 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相关医疗器械许可证件 的处罚 经营、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 器械,或者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的处罚 未按照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标示要求运输、贮存医疗 器械的处罚 转让过期、失效、淘汰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在用医疗器械 的处罚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建立并 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处罚 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业务以及第三类医疗 器械零售业务的经营企业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建立并执行 销售记录制度的处罚 对需要定期检查、检验、校准、保养、维护的医疗器 械,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未按照产品说明书要求检查、检 验、校准、保养、维护并予以记录,及时进行分析、评 估,确保医疗器械处于良好状态的 636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的处罚 第 184 页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责任科室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序号 637 638 639 640 641 642 643 项目名称 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机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机 构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致使审评、监测工作出 现重大失误的处罚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违反《医疗器械召回管理 办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处罚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拒绝配合有关医疗器械缺 陷调查、拒绝协助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召回医疗器械的处 罚 未按照医疗器械产品说明书和标签标示要求贮存医疗器 械的;转让或者捐赠过期、失效、淘汰、检验不合格的 在用医疗器械的处罚 未按规定配备与其规模相适应的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机构 或者质量管理人员,或者未按规定建立覆盖质量管理全 过程的使用质量管理制度的处罚 未按规定由指定的部门或者人员统一采购医疗器械的处 罚 购进、使用未备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或者从未备案的 经营企业购进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处罚 贮存医疗器械的场所、设施及条件与医疗器械品种、数 量不相适应的,或者未按照贮存条件、医疗器械有效期 限等要求对贮存的医疗器械进行定期检查并记录的处罚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未按规定建立、执行医疗器械使用前质量检查制度的处 行政处罚 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646 未按规定索取、保存医疗器械维护维修相关记录的处罚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647 未按规定对本单位从事医疗器械维护维修的相关技术人 行政处罚 员进行培训考核、建立培训档案的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648 未按规定对其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形成自 行政处罚 查报告的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644 645 医疗器械使用单位、生产经营企业和维修服务机构等不 649 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拒绝、隐 行政处罚 瞒、不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处罚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擅自变更经营场所、经营范围 、经营方式、库房地址的处罚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650 行政处罚 擅自变更经营场所、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库房地址的 处罚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依法办理延续手 651 行政处罚 续仍继续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处罚 652 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处罚 第 185 页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序号 653 654 655 656 项目名称 违反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要求的,由药品监 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影响医疗器械产品安全、有 效的处罚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未按照要求提交质量管理体系年度自 查报告,或者违反本办法规定为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 企业专门提供贮存、运输服务的的处罚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企业名 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变更的处罚 销售、使用未获得《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的生物制 品的处罚 657 伪造《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的处罚 承担批签发检验或者审核的药品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 报告的处罚 药品经营企业无专职或者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药品不良 659 反应监测工作的处罚 药品经营企业未按照要求开展药品不良反应或者群体不 660 良事件报告、调查、评价和处理的处罚 药品经营企业不配合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或者群体不良事 661 件相关调查工作的处罚 658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662 药品零售企业擅自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处罚 行政处罚 663 664 665 666 667 668 669 670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 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的处罚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未按规定渠道 购销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处罚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发生退货,购用单位、供货单位未 按规定备案、报告的处罚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企业、使用药品类易制毒化学 品的药品生产企业和教学科研单位,拒不接受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的处罚 不按规定报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和库存情况的处 罚 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企业未依照麻醉药品药用原植 物年度种植计划进行种植、未依照规定报告种植情况、 未依照规定储存麻醉药品的处罚 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企业违法储存、销售或者销毁第二 类精神药品的处罚 非药品生产企业、科研、教学单位违法购买麻醉药品和 精神药品的处罚 671 违法运输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处罚 第 186 页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序号 672 673 674 675 676 677 项目名称 提供虚假材料、隐瞒有关情况,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 取得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实验研究、经营、使用资格 的处罚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以健康人为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 品临床试验的受试对象的处罚 定点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假劣麻醉药品和精神 药品的处罚 定点批发企业和其他单位使用现金进行麻醉药品和精神 药品交易的处罚 发生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被盗、被抢、丢失案件的单位 未依照规定采取必要控制措施或未依照规定报告的处罚 依法取得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或者麻醉药品和精神 药品经营、使用、运输等资格的单位倒卖、转让、出租 、出借、涂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许可证明文件的处罚 678 违反规定擅自收购、经营毒性药品的处罚 679 680 681 682 采猎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未按照批准的计划采猎、 收购二、 三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在禁止采猎区、 禁止采猎期采猎二、三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或者使用 禁用工具进行采猎的;未取得采猎二、三级保护野生药 材物种的采药证采猎的处罚 对伪造《中药品种保护证书》及有关证明文件销售药品 的行政处罚 违反本法规定,举办中医诊所、炮制中药饮片、委托配 制中药制剂应当备案而未备案,或者备案时提供虚假材 料的处罚 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未依照本法规定备 案,或者未按照备案材料载明的要求配制中药制剂的处 罚 683 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处罚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具备实体经营门店,未依法取得 行政处罚 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的处罚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以及分支机构或者自建 685 行政处罚 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未履行相应备案义务的的处罚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 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未登记入网餐饮服务提 供者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等信息,或者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 686 行政处罚 的经营场所等许可信息不真实的;违反《网络餐饮服务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网络餐饮 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与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签订食 品安全协议的的处罚 684 第 187 页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序号 687 688 689 690 691 692 693 694 695 696 697 698 699 700 项目名称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按要求建立、执行并 公开相关制度的的处罚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设置专门的食品安全 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或者未按要求 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并保存记录的的处 罚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 未按要求进行信息公示和更新的的处罚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提供的食品配送容器、 餐具和包装材料不符合规定的的处罚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 未对送餐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和管理,或者送餐单位 未对送餐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和管理,或者未按要求 保存培训记录的的处罚 送餐人员未履行使用安全、无害的配送容器等义务的的 处罚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 供者未按要求记录、保存网络订餐信息的的处罚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 者的经营行为进行抽查和监测的的处罚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按要求建立消费者投 诉举报处理制度,公开投诉举报方式,或者未对涉及消 费者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及时进行处理的的处罚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 者存在违法行为,未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入网餐饮服务 提供者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或者发现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存在严重违法行为,未立即停止提 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的处罚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未履行制定实施原料控制要求等义 务的的处罚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 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 等原料加工食品的的处罚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未定期维护食品贮存、加工、清洗 消毒等设施、设备,或者未定期清洗和校验保温、冷藏 和冷冻等设施、设备的的处罚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 作,或者网络销售的餐饮食品未与实体店销售的餐饮食 品质量安全保持一致的的处罚 701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未履行相应的包装义务的的处罚 702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从事网络第三类医疗器械销售 行政处罚 的的处罚 第 188 页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序号 703 704 705 706 707 708 709 710 711 712 713 714 715 716 717 718 719 项目名称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配送有保鲜、保温、冷藏或者冷冻 等特殊要求食品,未采取能保证食品安全的保存、配送 措施的的处罚 未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从事网络第二类医 疗器械销售的的处罚 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备案的 的处罚 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未按照本办法要求展示医 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 备案凭证的的处罚 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按照本办法 要求展示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凭证编 号的的处罚 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未按 规定变更的的处罚 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质量 管理制度的的处罚 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备案事项发生 变化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的的处罚 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按规定要求 设置与其规模相适应的质量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质量 安全管理人员的的处罚 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按规定建立 并执行质量管理制度的的处罚 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 第三方平台条件发生变化,不再满足规定要求的的处罚 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 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检查,或者拒绝、隐瞒、不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数据的 的处罚 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超出经营范围销售的的处 罚 医疗器械批发企业销售给不具有资质的经营企业、使用 单位的的处罚 医疗器械零售企业将非消费者自行使用的医疗器械销售 给消费者个人的的处罚 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未按照医疗器械说明书和 标签标示要求运输、贮存医疗器械的的处罚 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 制剂许可证生产、销售药品的行政处罚 720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罚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第 189 页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序号 项目名称 721 生产、销售劣药的处罚 722 723 724 725 生产、销售假药,或者生产、销售劣药且情节严重的, 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责任人员的处罚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假药、劣药或者本法第一百二十 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药品,而为其提供储 存、运输等便利条件的处罚 对伪造、变造、出租、出借、非法买卖许可证或者药品 批准证明文件的行政处罚 对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手 段骗取临床试验许可、药品生产许可、药品经营许可、 医疗机构制剂许可或者药品注册等许可的行政处罚 726 对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进口药品的行政处罚 对使用采取欺骗手段取得的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进口药品 的行政处罚 对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的行政 728 处罚 对销售(一)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 品;(二)使用采取欺骗手段取得的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729 生产、进口药品;(三)使用未经审评审批的原料药生 产药品的行政处罚 对药品使用单位使用(一)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进 口药品;(二)使用采取欺骗手段取得的药品批准证明 文件进口药品;(三)使用未经审评审批的原料药生产 730 药品;(四)应当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药品;(五) 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的行政处 罚 727 731 对未经批准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的行政处罚 732 责任科室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 行政处罚 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等的行政处罚 735 对开展生物等效性试验未备案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对药物临床试验期间,发现存在安全性问题或者其他风 险,临床试验申办者未及时调整临床试验方案、暂停或 736 行政处罚 者终止临床试验,或者未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 告的行政处罚 第 190 页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对使用未经审评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者容器生 行政处罚 产药品,或者销售该类药品的行政处罚 733 对使用未经核准的标签、说明书的行政处罚 734 职权类别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737 对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药品追溯制度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738 对未按照规定提交年度报告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739 对未制定药品上市后风险管理计划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740 网络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处罚 行政处罚 741 未经许可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或者化妆品注册人、备 行政处罚 案人委托未取得相应化妆品生产许可的企业生产化妆品 742 更改化妆品使用期限 743 行政处罚 化妆品经营者擅自配制化妆品,或者经营变质、超过使 行政处罚 用期限的化妆品 744 上市销售、经营或者进口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 行政处罚 745 未依照本条例规定设质量安全负责人 行政处罚 746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未对受托生产企业的生产活动进 行政处罚 行监督 747 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748 生产经营的化妆品的标签存在瑕疵但不影响质量安全且 行政处罚 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 749 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公布化妆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 750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产品 行政处罚 销售记录制度 751 未依照本条例规定贮存、运输化妆品 行政处罚 未依照本条例规定监测、报告化妆品不良反应,或者对 752 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开 行政处罚 展的化妆品不良反应调查不予配合 753 伪造、变造、出租、出借或者转让化妆品许可证件的 行政处罚 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展销会举办者未依照本条 行政处罚 例规定履行审查、检查、制止、报告等管理义务的处罚 化妆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条例规定的进货查验记录等义 务,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化妆品是不符合强制 755 行政处罚 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或者不符合化妆品注册、备案资 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的处罚 在食品生产、加工场所贮存依照本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 756 行政处罚 制定的名录中的物质的处罚 754 第 191 页 责任科室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序号 757 758 759 760 761 762 763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生产经营的保健食品之外的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声称具 有保健功能的处罚 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选择性添加物质命名婴幼儿 配方食品的处罚 生产经营的特殊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内容与注册或者备 案的标签、说明书不一致的处罚 接受食品生产经营者委托贮存、运输食品,未按照规定 记录保存信息的处罚 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查验、留存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 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消毒合格证明的处罚 食品生产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对变质、超过保质期或者回 收的食品进行标示或者存放,或者未及时对上述食品采 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如实记录的处罚 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企业之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向消费者 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的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的 处罚 764 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或者药品混放销售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责任科室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除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六条 规定的情形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行为不符合 765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七项至第十项 行政处罚 的规定,或者不符合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过程要求的食品 安全国家标准的处罚 从事对温度、湿度等有特殊要求的食品贮存业务的非 766 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展 行政处罚 销会的举办者,未按照规定备案或者报告的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利用会议、讲座、健康咨询等方式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 行政处罚 的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但不 行政处罚 符合食品所标注的企业标准规定的食品安全指标的处罚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等单位有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违法情 769 形,除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给予处罚外,故意实施违 行政处罚 法行为的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767 768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等单位有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违法情 770 形,除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给予处罚外,违法行为性 行政处罚 质恶劣的处罚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等单位有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违法情 771 形,除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给予处罚外,违法行为造 行政处罚 成严重后果的处罚 对未按照规定开展药品上市后研究或者上市后评价的行 772 行政处罚 政处罚 第 192 页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序号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未按照规定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 测或者报告疑似药品不良反应的、药品经营企业未按照 779 行政处罚 规定报告疑似药品不良反应的、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报 告疑似药品不良反应的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773 774 775 776 777 项目名称 对药品包装未按照规定印有、贴有标签或者附有说明 书,标签、说明书未按照规定注明相关信息或者印有规 定标志的行政处罚 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经营企业或者医疗机构未 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 企业购进药品的行政处罚 对药品经营企业购销药品未按照规定进行记录,零售药 品未正确说明用法、用量等事项,或者未按照规定调配 处方的行政处罚 对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履行资质审核、报 告、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的行政处罚 对进口已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药品,未按照规定向允许 药品进口的口岸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行政处 罚 778 对医疗机构将其配制的制剂在市场上销售的行政处罚 780 对药品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行政处罚 781 782 783 784 785 786 787 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经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聘 用人员的行政处罚 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经营企业或者医疗机构在 药品购销中给予、收受回扣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药 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 代理人给予使用其药品的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 人员、医师、药师等有关人员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 的行政处罚 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经营企业在药品研制、经 营中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行政处罚 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经营企业的负责人、采购 人员等有关人员在药品购销中收受其他药品上市许可持 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代理人给予的 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行政处罚 对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其他单位违反药品相关质量 管理规范的行政处罚 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 、疫苗配送单位违反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有关冷链 储存、运输要求的行政处罚 学校食堂(或者供餐单位)采购、贮存亚硝酸盐(包括亚硝 酸钠、亚硝酸钾)的 第 193 页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序号 788 789 790 791 项目名称 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 、疫苗配送单位有本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以外的违反疫苗 储存、运输管理规范行为的行政处罚 学校食堂(或者供餐单位)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 度,或者未按规定制定、实施餐饮服务经营过程控制要 求的 学校食堂(或者供餐单位)未查验或者留存食用农产品生 产者、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或者经营者的社会信用代码 或者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的 中小学、幼儿园食堂(或者供餐单位)制售冷荤类食品、 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或者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 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的 792 学校食堂(或者供餐单位)未按要求留样的 793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对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或者干涉食品安全抽样检验、 行政处罚 风险监测和调查处理的的行政处罚 794 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处罚 行政处罚 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公示相关不合格产品信息的行政处 行政处罚 罚 食品生产经营者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合格或者存在 796 行政处罚 安全隐患的食品的行政处罚 795 797 对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处罚 798 行政处罚 对调换样品、伪造检验数据或者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行 行政处罚 政处罚 799 对利用抽样检验工作之便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800 对违反规定事先通知被抽检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801 对擅自发布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的行政处罚 802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报告不合格检验结论造成严 行政处罚 重后果的行政处罚 803 有其他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804 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食品生产者生产的食品不属于食品生产许可证上载明的 行政处罚 食品类别的处罚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生产许可 806 行政处罚 的处罚 805 第 194 页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序号 807 808 809 810 811 812 813 814 项目名称 食品生产者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许可 证的处罚;食品生产者未按规定在生产场所的显著位置 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处罚 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食品生产者名称、现有设备 布局和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设施等事项发生变化, 需要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未按规定申 请变更的处罚 食品生产者的生产场所迁址后未重新申请取得食品生产 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的处罚 食品生产许可证副本载明的同一食品类别内的事项发生 变化,食品生产者未按规定报告的,食品生产者终止食 品生产,食品生产许可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生产许可 证被吊销,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的处罚 食品生产者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 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处罚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许可,或 者超越法定职权准予许可的处罚 在申请医疗器械行政许可时提供虚假资料或者采取其他 欺骗手段的处罚 生产、经营未经备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未经备案从事 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备案 但未备案;已经备案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处罚 815 备案时提供虚假资料的处罚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生产、经营、使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符合经注册 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的处罚 未按照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组织生产,或者 817 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有效运行, 影响产品安全、有效的处罚 在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召回后仍拒不召回,或 者在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停止或者暂停生产、 818 进口、经营后,仍拒不停止生产、进口、经营医疗器械 的处罚 委托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企业生产医疗器械,或者 819 未对受托生产企业的生产行为进行管理的处罚 816 820 进口过期、失效、淘汰等已使用过的医疗器械的处罚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履行了本条例规定的进货 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经营、使用的 821 医疗器械为本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八十四 行政处罚 条第一项、第八十六条第一项和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医疗 器械,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处罚 第 195 页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生产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要 行政处罚 求,未依照本条例规定整改、停止生产、报告的处罚 生产、经营说明书、标签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医疗器械 823 行政处罚 的处罚 822 824 未按照要求提交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报告的处罚 行政处罚 825 从不具备合法资质的供货者购进医疗器械的处罚 行政处罚 826 827 828 829 830 831 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未 依照本条例规定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未按照要 求报告不良事件,或者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机 构、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开展的不 良事件调查不予配合的处罚 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未按照规定制定上市后研究和 风险管控计划并保证有效实施的处罚 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未按照规定建立并执行产品追 溯制度的处罚 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企业从事医疗器械网络 销售未按照规定告知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的处罚 为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 反本条例规定,未履行对入网医疗器械经营者进行实名 登记,审查许可、注册、备案情况,制止并报告违法行 为,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管理义务的 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未妥善保存购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原 始资料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832 未进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备案开展临床试验的处罚 行政处罚 833 临床试验申办者开展临床试验未经备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临床试验申办者未经批准开展对人体具有较高风险的第 行政处罚 三类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处罚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开展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未遵守临 835 行政处罚 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处罚 834 836 违反本条例有关医疗器械广告管理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单位和检验机构违反本条例 837 规定使用禁止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检验工作的 行政处罚 人员的处罚 使用禁止用于化妆品生产的原料、应当注册但未经注册 的新原料生产化妆品,在化妆品中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 838 行政处罚 体健康的物质,或者使用超过使用期限、废弃、回收的 化妆品或者原料生产化妆品的处罚 第 196 页 责任科室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序号 项目名称 839 生产经营或者进口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的处罚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使用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的原料、直接接 触化妆品的包装材料,应当备案但未备案的新原料生产 840 行政处罚 化妆品,或者不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者技术规范使用 原料的处罚 生产经营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或者不符合 841 行政处罚 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的化妆品的处罚 842 未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的处罚 行政处罚 未依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对化妆品生产质量 行政处罚 管理规范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的处罚 在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其实施召回后拒不召 844 回,或者在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停止或者暂停 行政处罚 生产、经营后拒不停止或者暂停生产、经营的处罚 843 845 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化妆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 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对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执行情 行政处罚 况进行自查的处罚 在申请化妆品行政许可时提供虚假资料或者采取其他欺 847 行政处罚 骗手段的处罚 846 848 备案时提供虚假资料的处罚 行政处罚 849 已经备案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的处罚 行政处罚 850 备案部门取消备案后,仍然使用该化妆品新原料生产化 行政处罚 妆品或者仍然上市销售、进口该普通化妆品的处罚 851 化妆品广告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化妆品技术审评机构、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和负责 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的机构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 852 行政处罚 责,致使技术审评、不良反应监测、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出现重大失误的处罚 化妆品生产经营者、检验机构招用、聘用不得从事化妆 853 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员或者不得从事化妆品检验工作的 行政处罚 人员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或者检验的 854 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生产食盐的处罚 行政处罚 855 非食盐定点批发企业经营食盐批发业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856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非食用盐生产企业未按规定保存生 行政处罚 产销售记录的处罚。 第 197 页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食盐定点批发企业未按照规定保存采购销售记录的处罚 行政处罚 。 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超出国家规定的范围销售食盐的处罚 858 行政处罚 。 857 859 将非食用盐产品作为食盐销售的处罚。 行政处罚 860 在缺碘地区销售不合格碘盐和擅自销售非碘盐的处罚。 行政处罚 861 862 863 864 865 866 867 868 食盐零售单位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以外的单位或个人购 进食盐的处罚。 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从除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其他食盐定 点批发企业以外的单位或个人购进食盐的处罚。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非食用盐生产企业未按规定在食盐 外包装上作出标识,非食用盐包装、标识未明显区别于 食盐的处罚。 擅自开办碘盐加工企业和擅自从事碘盐批发业务的处罚 。 碘盐的加工企业、批发企业,加工批发不合格碘盐的处 罚。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违规聘用人员的 处罚。 从事食盐生产活动,,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 盐生产经营活动的处罚 将液体盐(含天然卤水)、工业用盐和其他非食用盐、 利用盐土、硝土或者工业废渣、废液制作的盐、利用井 矿盐卤水熬制食盐或者将利用井矿盐卤水熬制的食盐作 为食盐销售的处罚。 869 生产经营掺假掺杂、混有异物的食盐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食盐零售单位销售散装食盐,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贮 行政处罚 存、使用散装食盐的处罚 食盐的包装上没有标签,销售无标签或者标签不符合法 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食盐,加碘食盐 871 行政处罚 没有明显标识并标明碘含量,未加碘食盐的标签未在显 著位置标注“未加碘”字样的处罚。 对隐匿、转移、损毁被纤维质量监督机构查封、扣押物 872 行政处罚 品的处罚 870 873 蚕丝经营者违反规定加工蚕丝的处罚 行政处罚 茧丝经营者经营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茧丝 行政处罚 的处罚 茧丝经营者隐匿、转移、毁损被纤维质量监督机构查封 875 行政处罚 、扣押的物品的处罚 874 第 198 页 责任科室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序号 876 877 878 879 880 881 882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毛绒纤维经营者经营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毛 绒纤维的处罚 隐匿、转移、损毁被纤维质量监督机构查封、扣押物品 的处罚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未经核准 或者超出核准范围、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检 验、检测的;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检验、检 测的;出具虚假的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或者检验 、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严重失实的;发现特种设备存在 严重事故隐患,未及时告知相关单位,并立即向负责特 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的;泄露检验、检测过 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的;从事有关特种设备的生产、经 营活动的;推荐或者监制、监销特种设备的;利用检验 工作故意刁难相关单位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 检验、检测人员同时在两个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中执业 的的处罚 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未违反《药品管理法》和本条 例的有关规定,并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销售或者 使用的药品是假药、劣药的处罚 药品使用单位使用假药、劣药的,按照销售假药、零售 劣药的规定处罚 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以展示会、博览会、交易会、订 货会、产品宣传会等方式现货销售药品的处罚 网络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处罚 883 对假冒专利涉案物品查封、扣押、封存或暂扣 884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对逾期不执行价格行政处罚决定的单位和个人加处罚金 行政强制 或者滞纳金 886 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 行政强制 887 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物品 行政强制 强制收购或贬值收购、 没收违反《金银管理管理条例 》的财物 行政强制 889 收缴、销毁违法使用的商标标识 行政强制 890 查封、扣押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及相关物品 行政强制 891 查封、扣押涉嫌不正当竞争的物品及相关证据 行政强制 第 199 页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处罚 885 检查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财物时,责令暂停相关营业 行政强制 888 责任科室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序号 892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查封、扣押涉嫌违反《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行政强制 的物品及相关证据 893 查封、扣押涉嫌非法生产、销售军服或者军服仿制品 行政强制 894 对涉嫌违反计量法律、法规规定的涉案财物进行封存 行政强制 895 查封、扣押与违法直销活动有关的材料和财物 行政强制 896 查封、扣押涉嫌用于传销的物品和场所 行政强制 查封、扣押与涉嫌违法广告直接相关的物品、经营工具 、设备等财物 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有其他严重质量问题的 898 产品,以及直接用于生产、销售该项产品的原辅材料、 包装物、生产工具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对有证据表明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或者有其他严 899 重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对流入市场的达到报废条件或 者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实施查封或者扣押 对有证据表明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 900 许可证管理条例》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 列入目录产品进行查封、扣押 897 901 对进口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进行封存 902 903 904 905 906 907 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计量器具或者有其他严重质量问 题的计量器具,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对有严重质量问题的棉花、毛、绒、茧丝、麻类纤维以 及生产设备、工具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扣押、查封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疫苗及有关 材料和假劣或者质量可疑的疫苗 查封、扣押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查封、扣押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医疗器械,违法使用的零 配件、原材料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医疗器械的工具、 设备;查封违反本条例规定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 的场所。 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 证明存在安全隐患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 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及查封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场所 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及其有 关材料 第 200 页 行政强制 责任科室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强制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强制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强制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强制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强制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强制 行政强制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强制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强制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行政强制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封、扣押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违法使用的原料、辅 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 908 行政强制 备;查封、扣押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 料 查封、扣押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或者有证 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化妆品及其原料、直接接触 909 行政强制 化妆品的包装材料,以及有证据证明用于违法生产经营 的工具、设备;查封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 查封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 910 行政强制 场所 911 扣押易制毒化学品证据材料和违法物品 行政强制 912 查封易制毒化学品有关场所 行政强制 查封、扣押与涉嫌盐业违法行为有关的食盐及原材料, 913 以及用于违法生产或者销售食盐的工具、设备。查封涉 行政强制 嫌违法生产或者销售食盐的场所。 对涉嫌从事无照经营的场所,可以予以查封;对涉嫌用 914 于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物 行政强制 品,可以予以查封、扣押。 915 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抽检 行政检查 916 价格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917 对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检查 行政检查 918 对企业公示信息的抽查、检查 行政检查 919 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检查 行政检查 920 对涉嫌违法场所实施的检查 行政检查 921 对违法直销活动及传销行为的检查 行政检查 第 201 页 责任科室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产品质量安全监 督管理科、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各分局 市场秩序科、综 合行政执法支队 、各分局 知识产权保护科 、综合行政执法 支队、各分局 信用监督管理科 、综合行政执法 支队、各分局 反不正当竞争科 、综合行政执法 支队、各分局 产品质量安全监 督管理科、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各分局 反不正当竞争科 、综合行政执法 支队、各分局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922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923 对涉嫌从事违法广告活动场所的检查 行政检查 924 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925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监 行政检查 督检查 926 认证认可活动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927 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928 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929 商品条码使用活动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930 受省局委托对产品防伪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931 药品质量抽查检验 行政检查 932 对疫苗在储存、运输、供应、销售、分发和使用等环节 行政检查 中的质量检查 933 对药品经营企业(零售)的检查 行政检查 934 对医疗器械广告的检查 行政检查 第 202 页 责任科室 产品质量安全监 督管理科、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各分局 广告监督管理科 、综合行政执法 支队、各分局 产品质量安全监 督管理科、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各分局 特种设备安全监 察科、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各分 局 认证监督管理科 、综合行政执法 支队、各分局 检验检测科、综 合行政执法支队 、各分局 标准科、综合行 政执法支队、各 分局 标准科、综合行 政执法支队、各 分局 产品质量安全监 督管理科、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各分局 药品监督管理科 、综合行政执法 支队、各分局 药品监督管理科 、综合行政执法 支队、各分局 药品监督管理科 、综合行政执法 支队、各分局 广告监督管理科 、综合行政执法 支队、各分局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935 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检查 行政检查 936 对医疗器械的备案、经营、使用活动的检查 行政检查 937 对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单位情况的检查 行政检查 938 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使用及二类精神药品经营(零 行政检查 售)活动的检查 939 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 940 行政检查 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查阅或者复制有关合同、 行政检查 票据、账簿、购销记录及其他有关资料。 941 对盐产品和涉嫌运输工具的检查。 行政检查 942 股权出质登记 行政确认 943 药品检验 行政确认 944 食品检验 行政确认 945 对检举、协助查处盐业案件有功人员的奖励。 行政奖励 946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审查 其他职权 947 专利纠纷调解 其他职权 948 展会专利保护 其他职权 949 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 其他职权 、注册人名义、地址等行为的处理 950 责令停止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第 203 页 其他职权 责任科室 食品生产安全监 督管理科、食品 经营安全监督管 理科、餐饮食品 安全监督管理科 、综合行政执法 支队、各分局 医疗器械监督管 理科、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各分 局 医疗器械监督管 理科、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各分 局 药品监督管理科 、综合行政执法 支队、各分局 化妆品监督管理 科、综合行政执 法支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分局 政务服务科、各 分局 市食品药品检验 检测中心 市食品药品检验 检测中心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 产品质量安全监 督管理科 知识产权保护科 、 各分局 知识产权保护科 、 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951 合同行政监督管理 其他职权 952 拍卖行为监督管理 其他职权 953 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监督管理 其他职权 954 网络商品经营者及有关服务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管 其他职权 955 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违法行为管辖权协调 其他职权 受理属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职责范围的消费者投诉和举 其他职权 报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清算人未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 957 告,或者报送的清算报告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重大遗 其他职权 漏的处理 956 958 责令限期公布企业即时信息 其他职权 959 对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管理 其他职权 960 企业信息公示 其他职权 961 受理信息公示方面查询举报 其他职权 962 商标侵权的赔偿调解 其他职权 963 对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直销活动的监督管理 其他职权 964 企业备案 其他职权 965 企业登记档案查询 其他职权 966 967 968 969 其他职权 其他职权 其他职权 其他职权 许昌市市长质量奖组织管理 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 接受进口特种设备告知 企事业单位建最高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970 受省局委托对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受理 其他职权 971 地方标准制定 972 采标标志备案 973 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备案 其他职权 其他职权 其他职权 第 204 页 责任科室 网络交易监督管 理科、各分局 网络交易监督管 理科、各分局 网络交易监督管 理科、各分局 网络交易监督管 理科、各分局 网络交易监督管 理科、各分局 12315指挥中心 、各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各分局 信用监督管理科 、各分局 信用监督管理科 、各分局 信用监督管理科 、各分局 信用监督管理科 、12315指挥中 心、各分局 知识产权保护科 、综合行政执法 支队、各分局 反不正当竞争科 、综合行政执法 支队、各分局 政务服务科、各 分局 政务服务科、各 分局 质量发展科 计量科 政务服务科 计量科 产品质量安全监 督管理科 标准科 标准科 政务服务科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974 975 976 977 978 979 980 981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证明核发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核发 非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证明核发 二类精神药品经营(零售)单位的批准 医疗用毒性药品零售企业批准 科研和教学单位所需的毒性药品的批准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 其他职权 其他职权 其他职权 其他职权 其他职权 其他职权 其他职权 其他职权 政务服务科 政务服务科 政务服务科 政务服务科 政务服务科 政务服务科 政务服务科 政务服务科 知识产权保护科 、各分局 知识产权促进科 广告监督管理科 、综合行政执法 支队、各分局 982 专利侵权纠纷处理 其他职权 983 专利奖奖励 其他职权 984 责令暂停发布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涉嫌违法广告 其他职权 部门名称:市交通运输局(267项) 1 特殊占用、挖掘、使用公路、公路用地行为的审批 行政许可 2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3 船舶国籍登记 行政许可 4 船员适任证核发 行政许可 5 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 行政许可 6 7 水上水下作业活动许可 船舶管理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 建设管理科、市 公路事业发展中 心 运输管理科、市 道路运输服务中 心 运输管理科、市 港航海事中心 运输管理科、市 港航海事中心 运输管理科、市 港航海事中心 市港航海事中心 市港航海事中心 8 公路养护作业单位未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 行政处罚 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公路养护作业的处罚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9 擅自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10 未经同意或者未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在公路用 地范围内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 设管线、电缆等设施以及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 行政处罚 洞铺设电缆等设施、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 志的处罚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11 从事危及公路安全作业的处罚 12 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 行政处罚 上行驶的处罚 行政处罚 第 205 页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13 未经批准更新采伐护路林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14 15 损坏、移动、涂改、遮挡公路附属设施、建筑控制区的 标桩、界桩,或者利用公路附属设施架设管道、悬挂物 行政处罚 品,可能危及公路安全以及涉路工程设施影响公路完好 、安全和畅通的处罚 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 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 行政处罚 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的处 罚 16 将公路作为检验机动车制动性能的试车场地的处罚 行政处罚 17 造成公路损坏未报告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 未经批准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 行政处罚 志的处罚 19 未经批准在公路上增设、改造平面交叉道口的处罚 20 21 22 23 24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扩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 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处罚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外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以及其 他设施遮挡公路标志或者妨碍安全视距的处罚 利用公路桥梁进行牵拉、吊装等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施 工作业;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公路隧道、涵 洞堆放物品,搭建设施以及铺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 易爆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的管道的处罚 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处 罚 涂改、租借、转让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超限运输车辆 的型号及运载的物品与签发的《通行证》所要求的规格 不一致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25 使用伪造、变造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处罚 26 故意堵塞固定超限检测站点通行车道、强行通过固定超 行政处罚 限检测站点等方式扰乱超限检测秩序的处罚 27 短途驳载等方式逃避超限检测的处罚 28 车辆装载物触地拖行、掉落、遗洒或者飘散,造成公路 行政处罚 路面损坏、污染的处罚 29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处罚 30 使用无效道路运输许可证或者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运 行政处罚 输经营的处罚 第 206 页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31 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32 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的处罚 行政处罚 33 运输有毒、腐蚀、放射性危险货物的车辆和运输危险货 行政处罚 物的罐式专用车辆运输普通货物的处罚 34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处罚 35 36 37 38 39 40 行政处罚 使用无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超越许可从事道路 行政处罚 危险货物运输的处罚 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行政处罚 经营的处罚 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 行政处罚 、班次行驶的处罚 强行招揽旅客、货物的处罚 行政处罚 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不按 行政处罚 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的处罚 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 行政处罚 输的处罚 41 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驾驶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的处罚 行政处罚 42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43 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许可证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44 客运经营者未经报告擅自终止客运经营的处罚 行政处罚 45 46 47 48 49 50 客运、货运经营者、放射性物品、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 者单位未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专用)车辆的处罚 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使用)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 营运证的客运、货运车辆的处罚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允许无经营许可证件的车辆进站 从事经营活动、允许超限超载车辆、未经安全检查的车 辆出站以及无正当理由拒绝道路运输车辆进站从事经营 活动的处罚 二级以上道路旅客运输站未配置使用行包安全检查设备 的处罚 使用无效道路客运、货运站许可证证件或者超越许可事 项从事客运站、货运站经营的处罚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擅自改变道路运输站(场)的 用途和服务功能,或者不公布运输线路、起止经停站点 、运输班次、始发时间、票价的处罚 第 207 页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责任科室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序号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不按规定使用道路运输业专用票证或者转让、倒卖、伪 造道路运输业专用票证的处罚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货运站经营者已不具备开业要求 的有关安全条件、存在重大运输安全隐患的处罚 客运经营者未为旅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未按最低投 保限额投保的,投保的承运人责任险已过期,未继续投 保的处罚 客运经营者、客运站经营者已不具备开业要求的有关安 全条件、存在重大运输安全隐患的处罚 维修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 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处罚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签发虚假或者不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 出厂合格证的处罚 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不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检 测的、未经检测出具检测结果或者不如实出具检测结果 (报告)的处罚 使用无效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或超越许可事项,非 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处罚 使用无效许可证件或超越许可事项,非法从事机动车驾 驶员培训业务的处罚 非法转让、出租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及接受非法 转让、出租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的处罚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不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培训或者在 培训结业证书发放时弄虚作假的处罚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已不具备许可要求的 有关安全条件,存在重大运输安全隐患的处罚 拒绝、阻碍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履行放射性物品运输 安全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处罚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使用无效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件或超越许可事项 行政处罚 擅自从事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经营的处罚 非经营性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单位从事放射性物品道路 行政处罚 运输经营的处罚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擅自改装已取得《道 行政处罚 路运输证》的专用车辆的处罚 68 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驾驶放射性物品专用车辆的处罚 行政处罚 69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托运人不向承运人说明所托运的危险 化学品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以及发生危险情况的应 行政处罚 急处置措施,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所托运的危险 化学品妥善包装并在外包装上设置相应标志的处罚 第 208 页 责任科室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道路运输服务 中心 市道路运输服务 中心 市道路运输服务 中心 市道路运输服务 中心 市道路运输服务 中心 市道路运输服务 中心 市道路运输服务 中心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序号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项目名称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 员、押运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的处罚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以及托运人未根据危险 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或者未配 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的处罚 运输危险化学品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道路危险 货物运输托运人未添加或者未将有关情况告知承运人的 处罚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 员的处罚 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托运人委托未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道 路运输许可的企业承运危险化学品的处罚 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托运人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 险化学品,或者将危险化学品谎报或者匿报为普通货物 托运的处罚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 的专用车辆及罐式专用车辆罐体的处罚 未投保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的、投保的危险货物承运 人责任险已过期、未继续投保的处罚 未取得或使用无效从业资格证件,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 定范围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处罚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 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有关机 动车驾驶和相关从业要求且没有主动申请注销从业资格 的处罚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立即采取消除 措施,继续作业的处罚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且负 主要责任的处罚 道路运输企业未使用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监控平台未 接入联网联控系统、未按规定上传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 息的处罚 未建立或者未有效执行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制度、对 驾驶员交通违法处理率低于90%的处罚 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 置信号,伪造、篡改、删除车辆动态监控数据行为的处 罚 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 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 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 经营者未按规定公布服务内容、费目费率的处罚 第 209 页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行政处罚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道路运输服务 中心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道路运输服务 中心 行政处罚 市道路运输服务 中心 行政处罚 市道路运输服务 中心 行政处罚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道路运输服务 中心 序号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项目名称 未按规定悬挂或者张贴客运线路标志牌和里程票价表的 处罚 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货物运输车辆起讫地在 本省从事货物运输经营活动连续超过三十日未向本省营 运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的处罚 从事道路货运代理、联运服务的经营者将受理的运输货 物交由不具有经营资格的承运人承运的处罚 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教练车辆未安装使用学时记录 仪的的处罚 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 经营者超出核定的许可范围经营的的处罚 未按承诺的服务质量提供服务或者擅自转让旅客运输经 营权的的处罚 货运车辆和驾驶人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处罚 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 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处罚 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使用未取得或无效的道路运 输证的车辆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行为的处罚 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行 为的处罚 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再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或者有严重 违法行为的处罚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擅自暂停、终止全部或者部分巡游 出租汽车经营、出租或者擅自转让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 营权、发现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转包经营未及时纠正的 处罚 出租汽车经营者不按照规定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的处 罚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不按照规定配置巡游出租汽车相关 设备的处罚 出租汽车经营者不按照规定制定服务标准,建立并落实 投诉举报制度的处罚 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 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 务车辆不一致的处罚 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 汽车驾驶员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驾驶员与线下实际 提供服务驾驶员不一致的处罚 网约车平台公司未按照规定将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员 相关信息向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报备的处 罚 第 210 页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行政处罚 市道路运输服务 中心 行政处罚 市道路运输服务 中心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市道路运输服务 中心 市道路运输服务 中心 市道路运输服务 中心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道路运输服务 中心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网约车平台公司未按照规定提供共享信息,或者不配合 行政处罚 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调取查阅相关数据信息的处罚 网约车平台公司未履行管理责任,出现甩客、故意绕道 106 、违规收费等严重违反国家相关运营服务标准行为的处 行政处罚 罚 出租汽车经营者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证和未按规定办理 107 行政处罚 注册手续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 105 108 出租汽车经营者不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继续教育的处罚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 费、不按照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的处罚 出租汽车驾驶员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 驶、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无正当理由未按承诺 到达约定地点提供预约服务的处罚 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 证、未办理注册手续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 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出租汽车相关设备的处 罚 出租汽车驾驶员接受出租汽车电召任务后未履行约定的 处罚 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车容车貌不 符合要求的处罚 出租汽车驾驶员在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港口、 公共交通枢纽等客流集散地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的处罚 出租汽车驾驶员转让、倒卖、伪造出租汽车相关票据的 处罚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规定巡游揽客、站点候客 的处罚 出租汽车驾驶员对举报、投诉其服务质量或者对其服务 作出不满意评价的乘客实施报复的处罚 网约车驾驶员不再具备从业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 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120 运营企业未配置符合要求的服务设施和运营标识的处罚 行政处罚 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使用无效从业资格证、超越从业资 121 格证核定范围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和转借、出租 行政处罚 、涂改从业资格证人员的处罚 未取得线路运营权、未与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签订城 122 市公共汽电车线路特许经营协议,擅自从事城市公共汽 行政处罚 电车客运线路运营的处罚 运营企业未定期对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辆及其安全设施设 123 行政处罚 备进行检测、维护、更新的处罚 第 211 页 责任科室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序号 124 125 126 127 128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运营企业未在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辆和场站醒目位置设置 安全警示标志、安全疏散示意图和安全应急设备的处罚 运营企业使用不具备条件的人员担任驾驶员、乘务员的 处罚 运营企业未对拟担任驾驶员、乘务员的人员进行培训、 考核的处罚 运营企业未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发生影响运营安 全的突发事件时运营企业未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采取应 急处置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处罚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场站和服务设施的日常管理单位未 按照规定对有关场站设施进行管理和维护的处罚 129 对损坏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的处罚 130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137 138 139 140 141 142 143 144 145 船舶未按照规定配备船员擅自航行的,或者浮动设施未 按规定配备掌握水上交通安全技能的船员擅自作业的处 罚 船舶不具备安全技术条件从事货物、旅客运输,或者超 载运输货物、超定额运输旅客的处罚 船舶在内河航行未按照规定悬挂国旗,标明船名、船籍 港、载重线的处罚 船舶、浮动设施发生水上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处罚 未经考试合格并取得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的人员 擅自从事船舶航行的处罚 船舶、浮动设施未持有合格的检验证书、登记证书、船 舶未持有必要的航行资料擅自航行或者作业的处罚 船舶、浮动设施造成内河交通事故的处罚 在内河通航水域或者岸线上进行有关作业或者活动未经 批准或者备案、或者未设置标志、显示信号的处罚 应当报废的船舶、浮动设施在内河航行或者作业的处罚 船舶、浮动设施的所有人或经营人指使、强令船员违章 操作的处罚 在内河通航水域或者岸线上进行有关作业或者活动,未 经批准的处罚 船舶在内河航行未向海事局管理机构办理船舶进出港签 证手续的处罚 遇险后未履行报告义务,或者不积极施救的处罚 遇险现场和附近的船舶、船员不服从海事局管理机构的 统一调度和指挥的处罚 船舶在内河航行擅自进出内河港口,强行通过交通管制 区、通航密集区、航行条件受限制区域或者禁航区的处 罚 在内河通航水域进行可能影响通航安全的作业或者活 动,未按照规定设置标志、显示信号的处罚 第 212 页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责任科室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市港航海事中心 行政处罚 市港航海事中心 行政处罚 市港航海事中心 行政处罚 市港航海事中心 行政处罚 市港航海事中心 行政处罚 市港航海事中心 行政处罚 市港航海事中心 行政处罚 市港航海事中心 行政处罚 市港航海事中心 行政处罚 市港航海事中心 行政处罚 市港航海事中心 行政处罚 市港航海事中心 行政处罚 市港航海事中心 行政处罚 市港航海事中心 行政处罚 市港航海事中心 行政处罚 市港航海事中心 序号 146 147 148 149 150 151 152 153 154 155 156 157 158 159 160 161 162 163 164 165 166 167 168 169 项目名称 船舶在内河航行、停泊或者作业,不遵守航行、避让和 信号显示规则的处罚 伪造、变造、变卖、转借、冒用船舶检验证书、船舶登 记证书、船员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的处罚 使用不符合标准或者要求的船舶用燃油的处罚 船舶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向大气排放粉尘、恶臭 气体或者其他含有有毒物质的气体的处罚 向水体倾倒船舶垃圾或者排放船舶的残油、废油的处罚 船舶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处罚 拒绝交通主管部门的海事管理机构对船舶污染水域的防 治的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处罚 船舶在城市市区的内河航道航行时,未按照规定使用声 响装置的处罚 建设单位未依法报送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航道评价材料而 开工建设及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处罚 与航道有关的工程的建设单位未及时清除影响航道通航 条件的临时设施及其残留物的处罚 单位或个人在航道内设置渔具或者水产养殖设施的处罚 单位或个人在航道和航道保护范围内倾倒砂石、泥土、 垃圾以及其他废弃物的处罚 单位或个人其他危害航道通航安全的行为的处罚 单位或个人危害航道设施安全的处罚 在航道和航道保护范围内采砂、损害航道通航条件的处 罚 报送的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材料未通过审核、建设单 位开工建设的处罚 在通航水域上建设桥梁等建筑物,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 设置航标等设施的处罚 从事船员培训业务的机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船员服务的 处罚 船员服务机构和船员用人单位未将其招用或者管理的船 员的有关情况定期报海事管理机构备案的处罚 未取得船员培训许可证擅自从事船员培训的处罚 船员未遵守值班规定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处罚 船员利用船舶私藏旅客、货物或者携带违禁物品的处罚 船员发现或者发生险情、事故、保安事件或者影响航行 安全的情况未及时报告的处罚 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航行、作业和人身财产安全以及防 止污染环境的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制造、改造、 维修渔业船舶;擅自拆除渔业船舶上有关航行、作业和 人身财产安全以及防止污染环境的重要设备、部件的; 擅自改变渔业船舶的吨位、载重线、主机功率、人员定 额和适航区域的处罚 第 213 页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行政处罚 市港航海事中心 行政处罚 市港航海事中心 行政处罚 市港航海事中心 行政处罚 市港航海事中心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市港航海事中心 市港航海事中心 行政处罚 市港航海事中心 行政处罚 市港航海事中心 行政处罚 市港航海事中心 行政处罚 市港航海事中心 行政处罚 市港航海事中心 行政处罚 市港航海事中心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市港航海事中心 市港航海事中心 行政处罚 市港航海事中心 行政处罚 市港航海事中心 行政处罚 市港航海事中心 行政处罚 市港航海事中心 行政处罚 市港航海事中心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市港航海事中心 市港航海事中心 市港航海事中心 行政处罚 市港航海事中心 行政处罚 市港航海事中心 序号 170 171 172 173 174 175 176 177 178 179 180 181 182 183 184 185 186 项目名称 船员未按照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操作规则操纵 、控制和管理船舶的处罚 船员隐匿、篡改或者销毁有关船舶法定证书、文书的处 罚 应当报废的渔业船舶继续作业的处罚 船员不依法履行救助义务或者肇事逃逸的处罚 船员未如实填写或者记载有关船舶法定文书的处罚 船长在弃船或者撤离船舶时未最后离船的处罚 船长未保证船舶和船员携带符合法定要求的证书、文书 以及有关航行资料的处罚 船长未在船员服务薄内如实记载船员的服务资历和任职 表现的处罚 船长未保证船舶和船员在开航时处于适航、适任状态, 或者未按照规定保障船舶的最低安全配员,或者未保证 船舶的正常值班的处罚 水路旅客运输业务经营者未为其经营的客运船舶投保, 承运人责任保险或者取得相应的财务担保的处罚 船长在船舶进港、出港、靠泊、离泊,通过交通密集区 、危险航区等区域、或者遇有恶劣天气和海况,或者发 生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船舶保安事件以及其 他紧急情况时,未在驾驶台值班的处罚 船员在船工作期间未携带本条例规定的有效证件 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或者超越许可范围经营水路运输业务 或者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的处罚 从事水路运输经营的船舶未随船携带船舶营运证件的处 罚 水路运输经营者使用未取得船舶营运证件的船舶从事水 路运输的处罚 建设单位未提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 措施所需费用的处罚 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 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处罚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行政处罚 市港航海事中心 行政处罚 市港航海事中心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市港航海事中心 市港航海事中心 市港航海事中心 市港航海事中心 行政处罚 市港航海事中心 行政处罚 市港航海事中心 行政处罚 市港航海事中心 行政处罚 市港航海事中心 行政处罚 市港航海事中心 行政处罚 市港航海事中心 行政处罚 市港航海事中心 行政处罚 市港航海事中心 行政处罚 市港航海事中心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187 交通建设工程建设单位规避招标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8 交通建设工程建设单位违法转分包的处罚 行政处罚 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 作 189 假、降低工程质量的;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 行政处罚 、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处罚 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 190 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 行政处罚 害关系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的处罚 第 214 页 市交通工程定额 质量监督站 市交通工程定额 质量监督站 市交通工程定额 质量监督站 市交通工程定额 质量监督站 市交通工程定额 质量监督站 市交通工程定额 质量监督站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191 建设单位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处罚 192 193 194 195 196 197 198 199 200 201 202 建设单位对未经工程质量检测或者质量检测不合格的工 程,按照合格工程组织交工验收的处罚 勘察、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进行勘察的处 罚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 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有不按照图纸或施工技术标准 等其他违法行为的处罚 施工单位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 混 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 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 拭件 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处罚 建设单位对勘察、设计、 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 出 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 要 求;要求施工单位压缩 合同约定的工期的;将拆 除工 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处罚 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 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处罚 勘察、设计单位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逑设强制 性 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 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未在设计 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亊故的措 施建议的处罚 工程监理单位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 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发现安全亊故隐患未及时要求 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 者不停止施工,未及吋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未依照法 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处罚 施工安装、拆卸单位未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事故措 施,未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未出具自检合格证明 或出具虚假证明,未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 理移交手续的处罚 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 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 全措施的;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 、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进行爆破、吊装以及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 的其他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的;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逾期未改正的处 罚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 职责,逾期未改正的处罚 第 215 页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责任科室 市交通工程定额 质量监督站 市交通工程定额 质量监督站 市交通工程定额 质量监督站 行政处罚 市交通工程定额 质量监督站 行政处罚 市交通工程定额 质量监督站 行政处罚 市交通工程定额 质量监督站 行政处罚 市交通工程定额 质量监督站 行政处罚 市交通工程定额 质量监督站 行政处罚 市交通工程定额 质量监督站 行政处罚 市交通工程定额 质量监督站 行政处罚 市交通工程定额 质量监督站 行政处罚 市交通工程定额 质量监督站 序号 203 204 205 206 项目名称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 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 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逾期未改 正的处罚 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用 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 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即投人使 用;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 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委托不具有相 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 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在施工组织 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 者专项施工方案的处罚 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 租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处罚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 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处罚 207 公路水运工程检测机构未按规定开展检测的处罚 208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行政处罚 市交通工程定额 质量监督站 行政处罚 市交通工程定额 质量监督站 行政处罚 市交通工程定额 质量监督站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公路水运工程检测人员出具虚假试验检测数据或报告的 行政处罚 处罚 209 拆除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行政强制 210 拆除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扩建建筑物、地面构筑 行政强制 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 211 拆除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外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以 行政强制 及其他遮挡公路标志或者妨碍安全视距的设施 212 213 214 215 216 暂扣未随车携带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未按照指定时间 、路线和速度行驶的超限运输车辆 强制拖离或者扣留故意堵塞固定超限检测站点通行车道 、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等方式扰乱超限检测秩序 的车辆 强制拖离或者扣留采取短途驳载等方式逃避超限检测的 车辆 扣留造成公路、公路附属设施损坏,拒不接受公路管理 机构现场调查处理的车辆 对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 予以暂扣 217 制止车辆超载行为安排旅客改乘或者强制卸货 第 216 页 行政强制 行政强制 行政强制 行政强制 行政强制 行政强制 市交通工程定额 质量监督站 市交通工程定额 质量监督站 市交通工程定额 质量监督站 建设管理科、市 交通运输综合行 政执法支队 建设管理科、市 交通运输综合行 政执法支队 建设管理科、市 交通运输综合行 政执法支队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218 暂扣车辆营运证、暂扣车辆 行政强制 强制清除航道内养殖、种植植物、水生物或者设置的永 行政强制 久性固定设施 强制拖离未在码头、泊位或者依法公布的锚地、停泊区 220 行政强制 、作业区停泊的船舶 219 221 强制卸载超载运输船舶的货物 行政强制 222 强制设置标志或者组织打捞清除 行政强制 223 强制拆除应当报废的渔业船舶 行政强制 224 强制拆除渔业船舶非法使用的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 行政强制 225 禁止船舶进出港 行政强制 226 公路设施损坏赔偿费 行政征收 227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费 行政征收 228 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履行经营协议情况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229 对出租汽车企业和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继续教育情况的监 行政检查 督检查 230 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检查 行政检查 231 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232 对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 行政检查 233 对营运车辆年度审验 行政检查 234 对客、货运经营和客、货运站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第 217 页 责任科室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运输管理科、市 港航海事中心 运输管理科、市 港航海事中心 运输管理科、市 港航海事中心 运输管理科、市 港航海事中心 运输管理科、市 港航海事中心 运输管理科、市 港航海事中心 运输管理科、市 港航海事中心 运输管理科、市 港航海事中心 运输管理科、市 道路运输服务中 心 运输管理科、市 城市公共交通管 理处 运输管理科、市 城市公共交通管 理处 运输管理科、市 道路运输服务中 心 运输管理科、市 道路运输服务中 心 运输管理科、市 道路运输服务中 心 运输管理科、市 道路运输服务中 心 运输管理科、市 道路运输服务中 心 序号 235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对各种侵占、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及其 行政检查 他的监督检查 236 水上交通安全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237 渔业船舶检查 行政检查 238 水路运输(运输辅助业)市场实施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239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核发 行政确认 240 船舶登记 行政确认 241 242 243 244 245 246 247 248 249 行政确认 行政确认 行政确认 其他职权 其他职权 其他职权 其他职权 其他职权 其他职权 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核发 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签发 船舶营运证配发 公路项目施工许可 施工图设计审批 设计变更审批 水运工程丙级监理资质许可 公路用地范围内更新砍伐林木的审批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审批 250 责令停驶 251 其他职权 维修经营者、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道路运输企业 (含初评为AAA级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 其他职权 252 客运运力调配 其他职权 253 省际临时客运标志牌、包车客运标志牌核发 其他职权 254 客运站客运发车时间安排纠纷裁定 其他职权 255 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 其他职权 256 客运站站级验收(含一、二级) 其他职权 第 218 页 责任科室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运输管理科、市 港航海事中心 运输管理科、市 港航海事中心 运输管理科、市 港航海事中心 运输管理科、市 道路运输服务中 心 运输管理科、市 港航海事中心 市港航海事中心 市港航海事中心 市港航海事中心 建设管理科 规划科 规划科 建设管理科 建设管理科 运输管理科 运输管理科、市 交通运输综合行 政执法支队 运输管理科、市 道路运输服务中 心 运输管理科、市 道路运输服务中 心 运输管理科、市 道路运输服务中 心 运输管理科、市 道路运输服务中 心 运输管理科、市 道路运输服务中 心 运输管理科、市 道路运输服务中 心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257 老年免费乘车IC卡发放 其他职权 258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其他职权 259 出租汽车经营权的配置、时限设置、变更、延期和收回 其他职权 260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注册 其他职权 261 对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的表彰和奖励 其他职权 262 对城市公共汽车经营者客运服务状况的评议考核 其他职权 263 公交线路调整线路、站点、班次、时间的审核 其他职权 264 水路运输企业设立及经营跨省辖市水路运输审批 其他职权 265 内河通航水域或岸上作业活动审批 其他职权 266 建设项目的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核 其他职权 267 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其他职权 责任科室 运输管理科、市 公共交通管理处 运输管理科、市 公共交通管理处 运输管理科、市 公共交通管理处 运输管理科、市 公共交通管理处 运输管理科、市 公共交通管理处 运输管理科、市 公共交通管理处 运输管理科、市 公共交通管理处 运输管理科、市 港航海事中心 运输管理科、市 港航海事中心 运输管理科、市 港航海事中心 运输管理科、市 港航海事中心 部门名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7项) 1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 行政许可 2 商品房预售许可 行政许可 4 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的命名、更名批 行政许可 准 燃气经营许可和设施改动审核 行政许可 5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准 行政许可 6 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 行政许可 7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行政许可 8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行政许可 9 消防设计审查 行政许可 10 国有土地上市财政投资的重点工程、大型重点项目的房 行政征收 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11 跨区建设的大型建设项目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3 第 219 页 行政征收 房地产市场管理 科 房地产市场管理 科 房地产市场管理 科 城市建设科 建筑市场管理科 、城市建设科 建筑市场管理科 、城市建设科 建设工程消防验 收科 城市建设科 勘察设计科(消 防设计审查科) 房地产市场管理 科 房地产市场管理 科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12 13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 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 14 对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15 16 17 对燃气经营企业的经营行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保障性住房督查 行政检查 18 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监管 行政检查 19 20 21 本行政区域内建筑装修装饰活动的监督管理 集中供热监管 对市政设施养护企业监管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产权备案登记(产权备案)、使用登 记备案 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 建筑市场管理科 建筑市场管理科 许昌市政府投资 项目代建制工作 中心 城市建设科 科技与标准科 住房保障科 勘察设计科(消 防设计审查科) 建筑市场管理科 城市建设科 城市建设科 其他职权 建筑市场管理科 23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 其他职权 24 商品房合同备案 其他职权 25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其他职权 26 存量房合同备案 其他职权 27 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 其他职权 28 房屋交易审批 其他职权 22 29 30 31 对违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行为进行 其他职权 核实、处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信访案(事)件复查复核工作的办 其他职权 理 河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初审推荐;许 其他职权 昌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认定 建设工程消防验 收科 房地产市场管理 科 房地产市场管理 科 房地产市场管理 科 房地产市场管理 科 房地产市场管理 科 房地产市场管理 科 房地产市场管理 科 建筑市场管理科 32 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 其他职权 建筑市场管理科 33 招标文件备案(实施电子招标投标的项目除外) 其他职权 建筑市场管理科 34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审查 其他职权 建筑市场管理科 35 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归集管理、使用核准 其他职权 物业管理科 36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中标备案 其他职权 物业管理科 37 市区内国有公房的登记、出租、经营、维修、变更和保 其他职权 值 住房保障科 第 220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38 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 其他职权 住房保障科 39 工程造价招标控制价备案 其他职权 科技与标准科 40 工程造价政策咨询和计价争议调解 其他职权 科技与标准科 41 工程造价一次性补充计价依据项目编制 其他职权 科技与标准科 42 适时采集、测算、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其他职权 科技与标准科 43 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 其他职权 科技与标准科 44 新建建筑节能标准的执行 其他职权 科技与标准科 45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监管 其他职权 勘察设计科(消 防设计审查科) 46 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监管 其他职权 勘察设计科(消 防设计审查科) 47 对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及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管 其他职权 勘察设计科(消 防设计审查科) 部门名称:市应急管理局(340项) 1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2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3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 行政许可 4 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足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罚 行政处罚 5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 行政处罚 责的处罚 第 221 页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 应急救援和事故 调查科、危险化 学品安全监督管 理科、工矿安全 监督科、煤炭管 理和煤矿安全监 管科、应急管理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 应急救援和事故 调查科、危险化 学品安全监督管 理科、工矿安全 监督科、煤炭管 理和煤矿安全监 管科、应急管理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 序号 6 7 8 9 10 11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 行政处罚 假证明的处罚 科技信息化科、 应急管理综合行 政执法支队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法定的安全生产管理 行政处罚 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罚 应急救援和事故 调查科、危险化 学品安全监督管 理科、工矿安全 监督科、煤炭管 理和煤矿安全监 管科、应急管理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法定的安全生 行政处罚 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罚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工 矿安全监督科、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 行政处罚 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处罚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工 矿安全监督科、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 、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 行政处罚 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处罚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工 矿安全监督科、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 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 行政处罚 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处罚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工 矿安全监督科、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第 222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12 生产经营单位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处 行政处罚 罚 13 生产经营单位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 行政处罚 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处罚 14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 行政处罚 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处罚 15 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 行政处罚 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处罚 16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 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 行政处罚 评价的处罚 17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 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 行政处罚 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处罚 第 223 页 责任科室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工 矿安全监督科、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工 矿安全监督科、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工 矿安全监督科、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工 矿安全监督科、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工 矿安全监督科、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工 矿安全监督科、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18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 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 行政处罚 计施工的处罚 19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 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 行政处罚 收合格的处罚 20 21 22 23 责任科室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工 矿安全监督科、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工 矿安全监督科、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生产经营单位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 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或者未在作 行政处罚 业场所设置通信、报警装置的处罚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工 矿安全监督科、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 行政处罚 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处罚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工 矿安全监督科、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生产经营单位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 行政处罚 期检测的处罚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工 矿安全监督科、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对被查封或 行政处罚 者扣押的设施、设备、器材,擅自启封或者使用的处罚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第 224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24 生产经营单位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 行政处罚 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处罚 25 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 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未 行政处罚 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 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处罚 26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故意提供虚 假情况或者隐瞒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其他安全问题的处 行政处罚 罚 27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 行政处罚 备的处罚 28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 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 行政处罚 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处罚 29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 行政处罚 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处罚 第 225 页 责任科室 科技信息化科、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工 矿安全监督科、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工 矿安全监督科、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科技信息化科、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工 矿安全监督科、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工 矿安全监督科、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科技信息化科、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工 矿安全监督科、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序号 30 31 32 33 34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以及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未 行政处罚 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处罚 科技信息化科、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工 矿安全监督科、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处罚 行政处罚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工 矿安全监督科、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工 矿安全监督科、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 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行政处罚 的处罚 科技信息化科、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工 矿安全监督科、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 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 行政处罚 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 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处罚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工 矿安全监督科、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处罚 第 226 页 序号 35 36 37 38 39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 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 行政处罚 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 调的处罚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工 矿安全监督科、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 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 行政处罚 符合安全要求的处罚 科技信息化科、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工 矿安全监督科、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 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或者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 行政处罚 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的处罚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工 矿安全监督科、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 行政处罚 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处罚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工 矿安全监督科、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拒绝、阻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行政处罚 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处罚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工 矿安全监督科、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第 227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40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时,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的,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 行政处罚 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处罚 41 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 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 行政处罚 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处罚 42 43 44 安全培训机构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处罚 生产经营单位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负有责任的处罚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处罚 第 228 页 责任科室 应急救援和事故 调查科、危险化 学品安全监督管 理科、工矿安全 监督科、煤炭管 理和煤矿安全监 管科、应急管理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 应急救援和事故 调查科、危险化 学品安全监督管 理科、工矿安全 监督科、煤炭管 理和煤矿安全监 管科、应急管理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 行政处罚 人事宣传训练科 、煤炭管理和煤 矿安全监管科、 应急管理综合行 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应急救援和事故 调查科、危险化 学品安全监督管 理科、工矿安全 监督科、煤炭管 理和煤矿安全监 管科、应急管理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 行政处罚 应急救援和事故 调查科、危险化 学品安全监督管 理科、工矿安全 监督科、煤炭管 理和煤矿安全监 管科、应急管理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 序号 45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 行政处罚 的处罚 46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 行政处罚 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处罚 47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 行政处罚 有关情况和资料的处罚 48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 行政处罚 使他人作伪证的处罚 49 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 行政处罚 化学品的建设项目的处罚 第 229 页 责任科室 应急救援和事故 调查科、危险化 学品安全监督管 理科、工矿安全 监督科、煤炭管 理和煤矿安全监 管科、应急管理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 应急救援和事故 调查科、危险化 学品安全监督管 理科、工矿安全 监督科、煤炭管 理和煤矿安全监 管科、应急管理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 应急救援和事故 调查科、危险化 学品安全监督管 理科、工矿安全 监督科、煤炭管 理和煤矿安全监 管科、应急管理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 应急救援和事故 调查科、危险化 学品安全监督管 理科、工矿安全 监督科、煤炭管 理和煤矿安全监 管科、应急管理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序号 50 51 52 53 54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行政处罚 直接责任人员在发生事故后逃匿的处罚 应急救援和事故 调查科、危险化 学品安全监督管 理科、工矿安全 监督科、煤炭管 理和煤矿安全监 管科、应急管理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事 行政处罚 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处罚 应急救援和事故 调查科、危险化 学品安全监督管 理科、工矿安全 监督科、煤炭管 理和煤矿安全监 管科、应急管理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 中介机构为事故发生单位出具虚假证明的处罚 行政处罚 应急救援和事故 调查科、危险化 学品安全监督管 理科、工矿安全 监督科、煤炭管 理和煤矿安全监 管科、应急管理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 资人未依法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 行政处罚 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处罚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工 矿安全监督科、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违反操作规 行政处罚 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处罚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工 矿安全监督科、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第 230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55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违章指挥从 行政处罚 业人员或者强令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的处罚 56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发现从业人 行政处罚 员违章作业不加制止的处罚 57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超过核定的 行政处罚 生产能力、强度或者定员进行生产的处罚 58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 险特性不立即公告,或者不及时修订其化学品安全技术 行政处罚 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处罚 59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拒不执行安 行政处罚 全监管监察部门依法下达的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的处罚 60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 单位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生产经营规模较小、未指 行政处罚 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的处罚 61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未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 者未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拴挂化学品安全 行政处罚 标签的处罚 第 231 页 责任科室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工 矿安全监督科、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工 矿安全监督科、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工 矿安全监督科、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工 矿安全监督科、 应急管理综合行 政执法支队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工 矿安全监督科、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序号 62 63 64 65 66 67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 单位未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 行政处罚 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的处罚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工 矿安全监督科、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生产经营单位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工 矿安全监督科、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生产经营单位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仍为其提供 行政处罚 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处罚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工 矿安全监督科、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弄虚作假,骗取或者勾结、 串通行政审批工作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及其他批 行政处罚 准文件的处罚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工 矿安全监督科、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未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行政处罚 书变更手续的处罚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工 矿安全监督科、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 行政处罚 学品的处罚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第 232 页 序号 68 69 70 71 72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未取得相应资格、资质证书的机构及其有关人员从事安 行政处罚 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处罚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工 矿安全监督科、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生产经营单位未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计划并保证 行政处罚 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的处罚 人事宣传训练科 、危险化学品安 全监督管理科、 工矿安全监督科 、煤炭管理和煤 矿安全监管科、 应急管理综合行 政执法支队 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 人事宣传训练科 、危险化学品安 全监督管理科、 工矿安全监督科 、煤炭管理和煤 矿安全监管科、 应急管理综合行 政执法支队 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 人事宣传训练科 、危险化学品安 全监督管理科、 工矿安全监督科 、煤炭管理和煤 矿安全监管科、 应急管理综合行 政执法支队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 行政处罚 员上岗作业的处罚 人事宣传训练科 、危险化学品安 全监督管理科、 工矿安全监督科 、煤炭管理和煤 矿安全监管科、 应急管理综合行 政执法支队 第 233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73 生产经营单位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 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处 行政处罚 罚 74 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 行政处罚 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处罚 75 76 77 78 责任科室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工 矿安全监督科、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人事宣传训练科 、危险化学品安 全监督管理科、 工矿安全监督科 、煤炭管理和煤 矿安全监管科、 应急管理综合行 政执法支队 特种作业人员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人事宣传训练科 、危险化学品安 全监督管理科、 工矿安全监督科 、煤炭管理和煤 矿安全监管科、 应急管理综合行 政执法支队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 行政处罚 表的处罚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工 矿安全监督科、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生产经营单位未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工 矿安全监督科、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建立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 行政处罚 登记制度的处罚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第 234 页 序号 79 80 81 82 83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处罚 行政处罚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工 矿安全监督科、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生产经营单位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擅自生产经营 行政处罚 的处罚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工 矿安全监督科、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生产经营单位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审 行政处罚 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处罚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工 矿安全监督科、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未按规定备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 应急救援和事故 调查科、危险化 学品安全监督管 理科、工矿安全 监督科、煤炭管 理和煤矿安全监 管科、应急管理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 生产经营单位对较大涉险事故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 行政处罚 报的处罚 应急救援和事故 调查科、危险化 学品安全监督管 理科、工矿安全 监督科、煤炭管 理和煤矿安全监 管科、应急管理 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 第 235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安全培训机构未按照统一的培训大纲组织教学培训的处 行政处罚 罚 人事宣传训练科 、煤炭管理和煤 矿安全监管科、 应急管理综合行 政执法支队 安全培训机构未建立培训档案或者培训档案管理不规范 行政处罚 的处罚 人事宣传训练科 、煤炭管理和煤 矿安全监管科、 应急管理综合行 政执法支队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时间少于有关标准规 行政处罚 定的处罚 人事宣传训练科 、危险化学品安 全监督管理科、 工矿安全监督科 、煤炭管理和煤 矿安全监管科、 应急管理综合行 政执法支队 87 矿山新招的井下作业人员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新招 的危险工艺操作岗位人员,未经实习期满独立上岗作业 行政处罚 的处罚 人事宣传训练科 、工矿安全监督 科、煤炭管理和 煤矿安全监管科 、应急管理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88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对其铺设的危险化学品 管道设置明显的标志,或者未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定期检 行政处罚 查、检测的处罚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生产经营单位相关人员未按照规定重新参加安全培训的 行政处罚 处罚 人事宣传训练科 、危险化学品安 全监督管理科、 工矿安全监督科 、煤炭管理和煤 矿安全监管科、 应急管理综合行 政执法支队 84 85 86 89 第 236 页 序号 90 91 92 93 94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行政处罚 人事宣传训练科 、危险化学品安 全监督管理科、 工矿安全监督科 、煤炭管理和煤 矿安全监管科、 应急管理综合行 政执法支队 注册安全工程师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执业证 行政处罚 的处罚 人事宣传训练科 、危险化学品安 全监督管理科、 工矿安全监督科 、煤炭管理和煤 矿安全监管科、 应急管理综合行 政执法支队 注册安全工程师准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 人事宣传训练科 、危险化学品安 全监督管理科、 工矿安全监督科 、煤炭管理和煤 矿安全监管科、 应急管理综合行 政执法支队 注册安全工程师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收取费用的处罚 行政处罚 人事宣传训练科 、危险化学品安 全监督管理科、 工矿安全监督科 、煤炭管理和煤 矿安全监管科、 应急管理综合行 政执法支队 注册安全工程师出租、出借、涂改、变造执业证和执业 行政处罚 印章的处罚 人事宣传训练科 、危险化学品安 全监督管理科、 工矿安全监督科 、煤炭管理和煤 矿安全监管科、 应急管理综合行 政执法支队 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安全工程师名义执业的处罚 第 237 页 序号 95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注册安全工程师泄漏执业过程中应当保守的秘密并造成 行政处罚 严重后果的处罚 责任科室 人事宣传训练科 、危险化学品安 全监督管理科、 工矿安全监督科 、煤炭管理和煤 矿安全监管科、 应急管理综合行 政执法支队 人事宣传训练科 、危险化学品安 全监督管理科、 工矿安全监督科 、煤炭管理和煤 矿安全监管科、 应急管理综合行 政执法支队 人事宣传训练科 、危险化学品安 全监督管理科、 工矿安全监督科 、煤炭管理和煤 矿安全监管科、 应急管理综合行 政执法支队 人事宣传训练科 、危险化学品安 全监督管理科、 工矿安全监督科 、煤炭管理和煤 矿安全监管科、 应急管理综合行 政执法支队 96 注册安全工程师利用执业之便,贪污、索贿、受贿或者 行政处罚 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处罚 97 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虚假执业活动成果的处罚 98 注册安全工程师超出执业范围或者聘用单位业务范围从 行政处罚 事执业活动的处罚 99 非煤矿矿山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出现采矿许 可证有效期届满和采矿许可证被暂扣、撤销、吊销、注 行政处罚 销的情况,未依照规定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 报告并交回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 工矿安全监督科 、应急管理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地质勘探单位、采掘施工单位在登记注册地以外进行跨 100 省作业,以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运营的石油天然 行政处罚 气管道管理的单位,未按照规定登记备案的处罚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工 矿安全监督科、 应急管理综合行 政执法支队 第 238 页 行政处罚 序号 101 102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化工企业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使用危险 行政处罚 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处罚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处 行政处罚 罚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进行可能危及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的施工作业,施工单 位未按照规定书面通知管道所属单位,或者未与管道所 103 属单位共同制定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行政处罚 或者管道所属单位未指派专门人员到现场进行管道安全 保护指导的处罚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提供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与其 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不相符,或者在包装(包括外包装 104 件)粘贴、拴挂的化学品安全标签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 行政处罚 不相符,或者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 所载明的内容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处罚 105 责任科室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经营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 行政处罚 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的处罚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材质以及包装的型式、规格 106 、方法和单件质量(重量)与所包装的危险化学品的性 行政处罚 质和用途不相适应的处罚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未设专人负责管理,或者对储存的 107 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 行政处罚 学品未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的处罚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108 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未设置明显标志的处罚 行政处罚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不办理危险化学品登 109 记,或者发现其生产、进口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险特 行政处罚 性不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内容变更手续的处罚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第 239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对重复使用的危险 行政处罚 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在重复使用前不进行检查的处罚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根据其生产、储 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 111 关安全设施、设备,或者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 行政处罚 者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 养的处罚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110 112 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依照规定对其安 行政处罚 全生产条件定期进行安全评价的处罚 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将危险化学品储 存在专用仓库内,或者未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 113 行政处罚 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 的处罚 114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或者储存数量不符合国家 行政处罚 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的处罚 115 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 行政处罚 的处罚 116 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对危险化学品专 行政处罚 用仓库的安全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测、检验的处罚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或者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 生产的企业未按照规定将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 落实情况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者储存危险 117 行政处罚 化学品的单位未将其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 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数量、储存地点以及管 理人员的情况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处罚 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转产、停产、停业 或者解散,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置其危险化学 118 行政处罚 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以及库存的危险化学品,或者丢 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罚 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转产、停产、停业 或者解散,未依照规定将其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 119 行政处罚 设施以及库存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方案报安监部门备案的 处罚 第 240 页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向不具有相关许可证件 120 或者证明文件的单位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 行政处罚 品的处罚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不按照剧毒化学品购买 许可证载明的品种、数量销售剧毒化学品的;向个人销 121 行政处罚 售剧毒化学品(属于剧毒化学品的农药除外)、易制爆 危险化学品的处罚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伪造、变造或者出租、出借、转让危险化学品许可证 122 (安全使用和经营)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危险化学品 行政处罚 许可证(安全使用和经营)的处罚 123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 行政处罚 危险化学品生产的处罚 124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接受转让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125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 行政处罚 证的处罚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其危 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未按照规 126 行政处罚 定的时限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并且擅自投入运 行的处罚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生产、经营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将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 行政处罚 转借他人使用的处罚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生产、经营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超出许可的品种、数量 行政处罚 生产、经营易制毒化学品的处罚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生产、经营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 129 交易情况、不按规定保存交易记录或者不如实、不及时 行政处罚 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销售情况的处罚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127 128 第 241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130 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后未及时报告,造成严 行政处罚 重后果的处罚 131 易制毒化学品的产品包装和使用说明书不符合规定要求 行政处罚 的处罚 责任科室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生产、经营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不如实或者不按时向安 132 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年度生产、经销和库存等情况 行政处罚 的处罚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后未进行检验、检测 行政处罚 的处罚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建设单位在申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时提供虚 行政处罚 假文件、资料的处罚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企业在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办理 135 延期手续,仍然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且达到危险 行政处罚 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规定的处罚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133 134 企业在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有效期内主要负责人 、企业名称、注册地址、隶属关系发生变更,未按照规 136 行政处罚 定的时限提出安全使用许可证变更申请或者将隶属关系 变更证明材料报发证机关的处罚 企业在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有效期内增加使用的 137 危险化学品品种,且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 行政处罚 规定的未按照规定提出变更申请,继续从事生产的处罚 企业在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有效期内涉及危险化 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范围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 138 行政处罚 其安全设施已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未按照规定提出变更申 请,继续从事生产的处罚 企业在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有效期内改变工艺技 139 术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产生重大影响的未按照规定提 行政处罚 出变更申请,继续从事生产的处罚 第 242 页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140 化学品单位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对化学品进行物理危险性 行政处罚 鉴定或者分类的处罚 141 化学品单位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建立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 行政处罚 定与分类管理档案的处罚 化学品单位在办理化学品物理危险性的鉴定过程中,隐 142 瞒化学品的危险性成分、含量等相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 行政处罚 材料的处罚 143 转产、停产、停止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管道,管道单位未 行政处罚 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置的处罚 转产、停产、停止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管道,管道单位未 144 按照规定将处置方案报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行政处罚 的处罚 145 管道单位未按照规定对管道进行检测、维护的处罚 行政处罚 146 已经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不再具备法律、 行政处罚 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处罚 147 已经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未依照规定申请 行政处罚 变更的处罚 责任科室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 148 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 行政处罚 、引火线的处罚的处罚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向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 149 供应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供应按照国家标 行政处罚 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处罚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第 243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未经许可经营、超许可范围经 150 营、许可证过期继续经营烟花爆竹的,冒用或者使用伪 行政处罚 造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在城市建成区内设立烟花爆竹 151 储存仓库,或者在批发(展示)场所摆放有药样品的处 行政处罚 罚 152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采购和销售质量不符合国家标 行政处罚 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烟花爆竹的处罚 153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在仓库内违反国家标准或者行 行政处罚 业标准规定储存烟花爆竹的处罚 154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 行政处罚 仓库以外储存烟花爆竹的处罚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对假冒伪劣、过期、含有超量 155 、违禁药物以及其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烟花爆竹未及 行政处罚 时销毁的处罚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未执行合同管理、流向登记制 156 度或者未按照规定应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的处 行政处罚 罚 157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未将黑火药、引火线的采购、 行政处罚 销售记录报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局备案的处罚 158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变更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 行政处罚 注册地址,未申请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的处罚 159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向未取得零售许可证的单位或 行政处罚 者个人销售烟花爆竹的处罚 160 冶金企业人员密集场所没有设置在安全地点的处罚 第 244 页 行政处罚 责任科室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工矿安全监督科 、应急管理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161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出租、出借、转让、买卖烟花爆竹经 行政处罚 营许可证的处罚 162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仓储设施新建、改建、扩建 后,未重新申请办理许可手续的处罚 行政处罚 冶金企业未设置固定式煤气检测报警仪、未建立预警系 163 统、未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牌、未加强通风换气的或者 行政处罚 煤气区域作业违反安全规定的处罚 164 冶金企业对氧气系统未采取可靠安全措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165 冶金企业的煤气柜容积、位置、安全保护装置不符合规 行政处罚 定,或者未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的处罚 166 冶金企业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专篇、安全验收评价报 行政处罚 告未按照规定备案的处罚 167 冶金企业煤气生产、输送、使用、维护检修人员未经培 行政处罚 训合格上岗作业的处罚 168 危险化学品单位未对重大危险源中的设备、设施等进行 行政处罚 定期检测、检验的处罚 169 危险化学品单位未按照标准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的处 行政处罚 罚 170 危险化学品单位未按照规定明确重大危险源中关键装置 行政处罚 、重点部位的责任人或者责任机构的处罚 危险化学品单位未按照规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 171 应急救援人员,以及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及器材、设备 行政处罚 、物资,并保障其完好的处罚 172 危险化学品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或者核 行政处罚 销的处罚 第 245 页 责任科室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工矿安全监督科 、应急管理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工矿安全监督科 、应急管理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工矿安全监督科 、应急管理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工矿安全监督科 、应急管理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工矿安全监督科 、应急管理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危险化学品单位未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引发的事故后果、 173 应急措施等信息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区域及人员的 行政处罚 处罚 174 危险化学品单位未按照规定要求开展重大危险源事故应 行政处罚 急预案演练的处罚 175 危险化学品单位未按照规定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生产状 行政处罚 况进行定期检查,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处罚 176 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期间擅自从事生产经营的处 行政处罚 罚 177 地质勘探单位从事坑探工程作业的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安 行政处罚 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处罚 178 地质勘探单位未按规定建立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的 行政处罚 处罚 179 已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发生重大变更,生产 行政处罚 经营单位未报原批准部门审查,擅自开工建设的处罚 180 地质勘探单位未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1 地质勘探单位坑探工程安全专篇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行政处罚 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施工的处罚 182 地质勘探单位未按规定向工作区域所在地县级安全生产 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部门书面报告的处罚 第 246 页 责任科室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工 矿安全监督科、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工矿安全监督科 、应急管理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工矿安全监督科 、应急管理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工 矿安全监督科、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工矿安全监督科 、应急管理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工矿安全监督科 、应急管理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工矿安全监督科 、应急管理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地质勘探单位将其承担的地质勘探工程项目转包给不具 183 行政处罚 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地质勘探单位的处罚 184 生产经营单位或尾矿库管理单位一等、二等、三等尾矿 行政处罚 库未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的处罚 185 尾矿库未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现状评价的处罚 186 行政处罚 被确定为危库、险库和病库的尾矿库,生产经营单位未 行政处罚 分别采取相应措施的处罚 187 尾矿库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防汛责任制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8 生产经营单位未编制尾矿库年度、季度作业计划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9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立即报告尾矿库出现重大险情 行政处罚 的处罚 未经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技术论证并同意,以及尾矿库建 190 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原审批部门批准,在库区从事爆破 行政处罚 、采砂、地下采矿等危害尾矿库安全作业的处罚 191 尾矿库运行到设计最终标高的前12个月内,生产经营单 行政处罚 位未进行闭库前的安全现状评价和闭库设计的处罚 192 生产经营单位或尾矿库管理单位未经技术论证和安全生 行政处罚 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变更相关事项的处罚 193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规定不实施尾矿库闭库的处罚 行政处罚 小型露天采石场配备少于一名专业技术人员或没有聘用 194 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委托相关技术服务机 行政处罚 构为其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规定的处罚 195 小型露天采石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未 行政处罚 按规定履行设计审查程序的处罚 196 小型露天采石场未取得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行政处罚 从事生产活动的处罚 第 247 页 责任科室 工矿安全监督科 、应急管理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工矿安全监督科 、应急管理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工矿安全监督科 、应急管理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工矿安全监督科 、应急管理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工矿安全监督科 、应急管理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工矿安全监督科 、应急管理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工矿安全监督科 、应急管理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工矿安全监督科 、应急管理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工矿安全监督科 、应急管理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工矿安全监督科 、应急管理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工矿安全监督科 、应急管理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工矿安全监督科 、应急管理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工矿安全监督科 、应急管理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工矿安全监督科 、应急管理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小型露天采石场违反相邻的采石场开采范围之间最小距 197 行政处罚 离应当大于300米规定的处罚 198 小型露天采石场采用禁止爆破开采方式作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 小型露天采石场不具备实施中深孔爆破条件的,未由所 199 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聘请有关专家进行论证的处 行政处罚 罚 200 小型露天采石场不采用爆破方式直接使用挖掘机进行采 行政处罚 矿作业的,台阶高度超过挖掘机最大挖掘高度的处罚 201 小型露天采石场未采用台阶式、自上而下分层顺序开采 行政处罚 的或者采用分层开采时未按相关规定进行作业的处罚 202 小型露天采石场未按照规定进行爆破作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 203 小型露天采石场对爆破后产生的大块矿岩使用爆破方式 行政处罚 进行二次破碎作业的处罚 204 采石场上部剥离工作面未超前于开采工作面4米以上作 业的处罚 205 小型露天采石场在作业前和作业中以及每次爆破后未对 行政处罚 坡面进行安全检查的处罚 206 在小型露天采石场坡面上进行排险作业时,作业人员未 行政处罚 系安全带,站在危石、浮石上及悬空作业的处罚 207 小型露天采石场未按规定进行装运作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小型露天采石场未将废石、废碴排放到废石场的;废石 场的设置不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安全规定的;顺山或顺 208 行政处罚 沟排放废石、废碴的,没有防止泥石流的具体措施的处 罚 小型露天采石场电气设备无接地、过流、漏电保护装 209 置;变电所无独立的避雷系统和防火、防潮与防止小动 行政处罚 物窜入带电部位的措施的处罚 210 小型露天采石场未制定完善的防洪措施的处罚 第 248 页 行政处罚 责任科室 工矿安全监督科 、应急管理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工矿安全监督科 、应急管理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工矿安全监督科 、应急管理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工矿安全监督科 、应急管理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工矿安全监督科 、应急管理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工矿安全监督科 、应急管理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工矿安全监督科 、应急管理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工矿安全监督科 、应急管理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工矿安全监督科 、应急管理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工矿安全监督科 、应急管理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工矿安全监督科 、应急管理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工矿安全监督科 、应急管理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工矿安全监督科 、应急管理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工矿安全监督科 、应急管理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小型露天采石场未在每年年末测绘采石场开采现状平面 211 行政处罚 图和剖面图并归档管理的处罚 212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发包单位违章指挥或强令承包单位及 行政处罚 其从业人员冒险作业的处罚 213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发包单位未对承包单位实施安全生产 行政处罚 监督检查或考核的处罚 214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发包单位未将承包单位及其项目部纳 行政处罚 入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实行统一管理的处罚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发包单位未向承包单位进行外包工程 215 技术交底,或者未按照合同约定向承包单位提供有关资 行政处罚 料的处罚 216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承包单位违反规定将发包单位投入的 行政处罚 安全资金挪作他用的处罚 责任科室 工矿安全监督科 、应急管理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工矿安全监督科 、应急管理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工矿安全监督科 、应急管理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工矿安全监督科 、应急管理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工矿安全监督科 、应急管理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工矿安全监督科 、应急管理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承包单位对项目部疏于管理,未定期 217 对项目部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考核或未对项目 行政处罚 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的处罚 工矿安全监督科 、应急管理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承包单位在登记注册的省、自治区、 直辖市以外从事施工作业,未向作业所在地县级人民政 218 行政处罚 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书面报告本单位取得有关许可 和施工资质以及所承包工程情况的处罚 工矿安全监督科 、应急管理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219 对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 行政处罚 管理职责的处罚 220 对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 行政处罚 经考核合格的处罚 221 对煤矿企业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培训情况的处罚 222 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处罚 第 249 页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序号 223 224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对煤矿有关负责人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合格证或者特 行政处罚 种作业操作证的处罚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对煤矿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整顿仍不具备条件 行政处罚 的处罚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225 未经批准或者未采取安全措施,在煤矿采区范围内进行 行政处罚 危及煤矿安全作业的处罚 226 对煤矿矿长或其他人员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 行政处罚 业或发现违章作业不加制止的处罚 227 对煤矿矿长或者其他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或安全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 作业的处罚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对煤矿未建立健全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等相关制度的 行政处罚 处罚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对煤矿未按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 行政处罚 管理人员的处罚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230 对煤矿未免费为每位职工发放煤矿职工安全手册的处罚 行政处罚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228 229 231 对煤矿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或者重大事故预兆 行政处罚 的处罚 232 对煤矿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的处罚 行政处罚 第 250 页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序号 233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对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擅自从事生产,违反相关规定 行政处罚 的处罚 234 对煤矿拒绝、阻碍安全监管、现场检查的处罚 行政处罚 235 对煤矿拒不实施煤矿安全执法指令的处罚 行政处罚 236 237 238 239 240 责任科室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对煤矿擅自启封或者使用被查封或者扣押的设施设备器 行政处罚 材的处罚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对煤矿未建立并实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 行政处罚 度的处罚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对煤矿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 行政处罚 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处罚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对煤矿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不 行政处罚 符合规定的处罚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对煤矿井下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未按规定评价、设 行政处罚 计、施工和验收的处罚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241 对煤矿擅自开采保安煤柱或采用危及相邻煤矿生产安全 行政处罚 的危险方法进行采矿作业的处罚 242 对煤矿未按规定配备防治水人员、设备、队伍或者未按 行政处罚 规定设立防治水机构的处罚 第 251 页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序号 243 244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对煤矿水文地质条件不清进行采掘活动或者发现有透水 行政处罚 征兆违规作业的处罚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对煤矿未编制井田地质报告、建井设计和建井地质报告 行政处罚 或者无相应防治水内容的处罚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245 对煤矿未按规定编制防治水图件的处罚 246 责任科室 行政处罚 对煤矿遇突水点时未按规定进行水文地质观测记录和上 行政处罚 报突水事故的处罚 247 对煤矿违规开采矿井防隔水煤(岩)柱的处罚 行政处罚 248 对煤矿未按规定构筑水闸墙的处罚 行政处罚 249 对煤矿受水害威胁区域未按规定查清水文地质条件进行 行政处罚 施工的处罚 250 对煤矿工作面采煤前未按规定查清水文地质条件或者未 行政处罚 采取安全措施回采的处罚 251 对开采煤炭资源不符合煤矿开采规程,不遵守合理的开 行政处罚 采顺序,未达到规定的煤炭资源回采率的处罚 252 对煤矿未使用专用探放水钻机进行探放水作业的处罚 第 252 页 行政处罚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253 对煤矿井下采掘作业违反探放水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254 对煤矿企业未按规定为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煤矿未按规定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设立应急救援 255 组织、配备救援装备等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 行政处罚 施,导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罚 对未按规定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和其他与突出 256 危险性相关的参数,及未按规定采取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行政处罚 的处罚 257 对煤矿未按规定编制防突专项设计和经政府煤矿安全监 行政处罚 管部门组织防突专项验收的处罚 责任科室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258 对突出矿井未按规定做好防突工程的计划和实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259 对突出矿井地质测量工作未遵守防突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对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未按规定编制防突措施、计划 行政处罚 的处罚,未按规定审批,未实现抽掘采平衡的处罚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260 对突出矿井未编制突出事故应急预案的处罚 261 262 对突出矿井未按规定贯彻实施防突措施的处罚 第 253 页 行政处罚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行政处罚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对矿井在同一突出煤层正在采掘的工作面布置不符合规 行政处罚 定的处罚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263 对突出矿井巷道布置不符合规定的处罚 264 对矿井突出煤层的采掘作业不符合规定的处罚 265 对矿井突出煤层外的掘进巷道施工不符合规定的处罚 266 267 对突出矿井未按规定建立瓦斯抽采系统的处罚 268 对突出矿井使用架线式电机车的处罚 269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对在突出煤层中进行支架作业未采取预防煤体垮落而引 行政处罚 起突出的处罚 对突出矿井井下进行焊接作业未停止突出煤层的掘进、 270 回采、钻孔、支护以及其他所有扰动突出煤层作业的处 行政处罚 罚 271 对煤矿清理突出的煤炭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272 对突出矿井的通风系统不符合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第 254 页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273 对未按规定落实防突工作的处罚 行政处罚 274 对突出矿井企业未设置专业防突队伍的处罚 行政处罚 275 对突出矿井管理人员和井下工作人员未按规定进行防突 行政处罚 知识培训,使用不合格人员的处罚 276 对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瓦检工、爆破工未按规定作业的 行政处罚 处罚 277 对煤矿未按规定落实区域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或防突 行政处罚 措施不达标仍然组织生产的处罚 278 对矿井发生突出不停产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评估为突出矿井的矿井,建井期间没有对开采煤层及 279 其他可能对采掘活动造成威胁的煤层进行突出危险性鉴 行政处罚 定的处罚 280 对矿井未按照规定进行突出煤层鉴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281 对事故煤矿的处罚 行政处罚 282 对煤矿无证照或者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的处罚 行政处罚 第 255 页 责任科室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283 对煤矿井下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设备、器材和安全仪 行政处罚 器的处罚 284 对煤炭经营企业采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欺诈手段进 行政处罚 行经营的处罚 285 对煤矿存在十五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仍进行生产的处罚 行政处罚 286 对煤矿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未经专门的安全培训并取得相 行政处罚 应资格,上岗作业的处罚 287 对煤矿企业未建立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或者未制定年度安 行政处罚 全培训计划的处罚 288 对煤矿企业未明确负责安全培训工作的机构,或者未配 行政处罚 备专兼职安全培训管理人员的处罚 289 对于煤矿企业用于安全培训的资金不符合《煤矿安全培 行政处罚 训规定》的处罚 290 对煤矿企业未按照统一的培训大纲组织培训的处罚 行政处罚 291 对煤矿企业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进行自主培训,或者委 行政处罚 托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机构进行培训的处罚 292 对未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或者未按照地震安全性 行政处罚 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处罚 293 没有按照地震动参数复核或者地震小区划结果确定的抗 行政处罚 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处罚 第 256 页 责任科室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防震减灾中心、 应急管理综合行 政执法支队 防震减灾中心、 应急管理综合行 政执法支队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对未按照要求增建抗干扰设施或者新建地震监测设施的 294 行政处罚 处罚 295 对侵占、毁损、拆除或者擅自移动地震监测设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296 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地震监测台 行政处罚 网建设的处罚 297 在观测线和观测标志周围设置障碍物或者擅自移动地震 行政处罚 观测标志的处罚 298 在测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设置无线信号发射装置、进 行政处罚 行振动作业和往复机械运动的处罚 299 在电磁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铺设金属管线、电力电缆线 行政处罚 路、堆放磁性物品和设置高频电磁辐射装置的处罚 300 在地形变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进行振动作业的处罚 301 对煤矿领导未按规定带班下井,或者带班下井档案虚假 行政处罚 的处罚 302 救灾物资的使用分配、管理自然灾害救助款物 303 行政处罚 行政给付 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 行政强制 者停止使用 查封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场所, 扣押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化学品 304 行政强制 以及用于违法生产、使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原材料、 设备、运输工具 305 在职责范围内进行易制毒化学品检查,依法扣押相关的 行政强制 证据材料和违法物品;临时查封有关场所 306 紧急防汛期紧急措施的采用 行政强制 第 257 页 责任科室 防震减灾中心、 应急管理综合行 政执法支队 防震减灾中心、 应急管理综合行 政执法支队 防震减灾中心、 应急管理综合行 政执法支队 防震减灾中心、 应急管理综合行 政执法支队 防震减灾中心、 应急管理综合行 政执法支队 防震减灾中心、 应急管理综合行 政执法支队 防震减灾中心、 应急管理综合行 政执法支队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救灾和物资保障 科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工 矿安全监督科、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防汛抗旱科 序号 项目名称 307 抗旱期间限制措施的采用 308 紧急抗旱期物资、设备、运输工具的征用 职权类别 责任科室 行政强制 行政强制 310 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培训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311 对安全生产评价机构执业等情况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312 对检测检验机构执业等情况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313 对安全生产培训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314 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315 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316 救灾捐赠款物使用发放情况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317 市内防洪日常工作检查 行政检查 防汛抗旱科 防汛抗旱科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工 矿安全监督科、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科技信息化科、 应急管理综合行 政执法支队 科技信息化科、 应急管理综合行 政执法支队 人事宣传训练科 、危险化学品安 全监督管理科、 工矿安全监督科 、煤炭管理和煤 矿安全监管科、 应急管理综合行 政执法支队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工 矿安全监督科、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救灾和物资保障 科 防汛抗旱科 318 抗旱检查 行政检查 防汛抗旱科 309 查封、扣押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 行政强制 准的设施、设备、器材 第 258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319 对煤矿企业执行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320 对煤炭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321 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和第三类非药 其他职权 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的备案 322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初审 其他职权 323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受省局委托项目) 其他职权 324 非煤矿山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受省局委托项 其他职权 目) 325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其他职权 326 中央企业总部(上市公司)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备案 其他职权 327 责令停产整顿煤矿复工复产验收 其他职权 328 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结果审查、上报 其他职权 329 大型水库的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审批 330 抗旱预案审查 331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备案 其他职权 其他职权 其他职权 第 259 页 责任科室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工矿安全监督科 、应急管理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工矿安全监督科 、应急管理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工矿安全监督科 、应急管理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应急救援和事故 调查科、危险化 学品安全监督管 理科、工矿安全 监督科、应急管 理综合行政执法 支队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防汛抗旱科 防汛抗旱科 火灾防治指导科 序号 项目名称 职权类别 332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结果审查 其他职权 333 煤矿安全生产综合评价 其他职权 334 对突出矿井新水平、新采区移交生产前组织防突专项验 其他职权 收 335 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验收 其他职权 336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其他职权 337 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其他职权 338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其他职权 339 救灾捐赠 其他职权 340 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审查命名 其他职权 1 2 1 部门名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项)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 行政处罚 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处罚 单位为职工出具虚假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或者贷款证明 行政处罚 的处罚 部门名称:市残疾人联合会(1项)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 行政确认 第 260 页 责任科室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煤炭管理和煤矿 安全监管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应 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救灾和物资保障 科 救灾和物资保障 科 归集分配科 归集分配科、信 贷管理科 市残疾人就业 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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