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西昌学院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研究基金申请和管理条例》通知.pdf
西学院〔2021〕39 号 关于印发《西昌学院四川省重点实验室 开放课题研究基金申请和管理条例》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西昌学院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研究基金申请和管 理条例》已经 2021 年 4 月 14 日第 5 次校长办公会和 2021 年 4 月 15 日中共西昌学院第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 59 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西昌学院 2021 年 4 月 23 日 —1— 西昌学院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 研究基金申请和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西昌学院是《厅州共建攀西特色研究与利用四川省 重点实验室》的依托单位。本实验室是面向国内外开放的集攀西 特色作物应用基础研究、育种栽培、农产品加工及推广于一体的 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实验室重视基础、强调应用、凸显特色,鼓 励新思想、新方法及交叉学科的发展,形成创新、求实、开放、 交流的学术风气。 第二条 开放课题基金面向校内外从事基础应用研究的大 学、研究所等单位。凡具备申请条件的研究人员均可提出申请。 第三条 开放课题基金应符合实验室当年发布的课题申请 指南,按照“公平竞争、择优支持”的原则,经过评审后确实。 第二章 资助范围 第四条 开放课题基金主要资助以下研究项目: (一) 对本实验室学科发展具有重要学术意义的理论或方法 学研究课题; (二) 具有重大应用价值的研究课题。 第五条 开放课题应与实验室目前从事的研究项目相结合。 第六条 开放课题基金优先资助学术思想新颖、立论根据充 —2— 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合理、 较短时间内可取得成果的研究项目。 第三章 开放课题申请条件 第七条 课题申请者一般为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 称的科研人员。重点实验室鼓励具有交叉学科背景的优秀青年科 研人员申请开放课题。 第八条 申请项目的研究内容必须符合开放课题基金的资助 范围。 第九条 申请者应得到所在单位或部门的同意。 第十条 申请手续完备,所需资料齐全。 第四章 申报程序 第十一条 申请开放课题基金必须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攀西 特色作物研究与利用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申请书》 (以下简称《申请书》)。 第十二条 申请者所在单位应签署意见,单位领导在申请书 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向本重点实验室报送《申请书》一式 3 份。 第十三条 申请者需在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申报指南发布后 的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书。 第五章 审批程序 第十四条 开放课题基金根据需要在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会议 —3— 期间集中评审一次,评审按办公室形式审查、学术委员会评审决 定的程序进行。 第十五条 开放课题申请经学术委员会批准后,正式列为本 实验室开放课题,于每年 5 月下旬公布。 第十六条 重点实验室办公室负责开放课题基金的申请受理 工作。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请不予受理: (一)《申请书》填写不合要求,申报材料不齐全; (二) 不符合资助范围。 第六章 课题管理 第十七条 开放课题的经费资助额度根据实验室年度经费和 项目情况确定。开放课题一般要求在两年内结题,原则上不超过 三年。开放课题承担人每年必须安排不少于三个月的时间在本实 验室进行课题研究。 第十八条 本实验室办公室对每项开放课题指定一位实验室 专职研究人员作为该项开放课题的项目合作者。 第十九条 重点实验室办公室负责开放课题基金的实施管 理。管理内容包括: (一) 责成项目合作者与课题申请人签定合同; (二) 核定课题资助经费; (三) 检查课题的进度与质量; (四) 课题验收。 第二十条 在开放课题实施过程中,课题主持人每一年向实 验室提交课题研究进展报告。实验室对报告审查后给出评审意 —4— 见,评审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只有上一轮项目综 合评估为优或良的主持人,才有资格申报下一轮项目。 第二十一条 课题结束 2 个月内,课题主持人应认真填写《课 题总结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工作总结、课题完成情况、成果 目录和论文目录等。报告经项目合作者审查签署意见后,报办公 室组织验收。逾期不按要求提交总结报告者,取消其今后申请重 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的资格,并通报其工作单位。未能结题的 项目,实验室有权追回全部项目经费,对完成优秀的项目将向学 术委员会推荐,连续滚动资助一次。 第七章 实验档案管理 第二十二条 由本实验室提供经费的开放课题,其研究记录 及有关资料、品种等提交本实验室档案管理。 第八章 成果管理 第二十三条 开放课题成果的主要体现方式是发表高水平的 论文,发表论文首页的脚注中应注明:攀西特色作物研究与利用 四川省重点实验室资助课题(编号:),英文: Supported by the Open Project Program of Panxi Crops Research and Utilization Key Laboratory of Sichuan Province (No. )。 第二十四条 对于开放基金产生的获奖、品种、专利授权或 技术转让等形式的研究成果,实验室与申请人单位共享相关成 果。 第九章 其他 —5— 第二十五条 攀西特色作物研究与利用四川省重点实验室负 责对此管理条例进行解释。本条例自发文之日实施。 西昌学院校长办公室 —6— 2021 年 4 月 23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