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教体[2021]115号:关于做好“中秋”“十一”假期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pdf
海 南 省 教 育 厅 文件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琼教体〔2021〕115 号 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做好“中秋”“十一”假期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三沙市社会工作局,洋浦经济开发区 社会发展局,各高等院校,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中学: 近期,福建省莆田市发生境外输入关联的校内师生感染新冠 病毒疫情,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为深入贯彻省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决策部署和教育部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在落 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常态化防控要求基础 上,进一步从严从紧做好学校中秋国庆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经省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1 — 一、做好师生放假安排。全省高等院校可参考国家法定放假 时间自主决定放假时间。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中职学校均执行 国家法定放假时间,如确需缩短和调整假期,学校须向学生及其 家长做好解释说明。鼓励师生就地过节、减少出行,师生员工不 得到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涉疫区和境外旅行。中秋节原则上不 出岛,离岛须经学校批准。国庆节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省疫情防 控工作指挥部的安排,再明确出行的相关要求。 二、加强假期值班值守。各地各校要做好值班安排,每天须 有 1 名党政负责同志在岗带班,值班人员 24 小时在岗,保持信息 渠道畅通。坚持“零报告” “日报告”制度,遇突发事件按程序及 时处置并上报,保证疫情防控领导体制、指挥体系和应急机制正 常运行。 三、做好师生员工健康监测。各地各校要贯彻落实国家卫健 委和教育部联合制订的《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 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动态掌握师生员工及其共同生 活的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和行动轨迹,明确离校返校疫情防控要 求。健康码黄码人员暂不返校。鼓励各地各校根据属地防控要求, 对有 28 天内境外旅居史的师生员工或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有 此情况者等重点人群分批进行核酸检测。引导师生养成“戴口罩” “一米线” “勤洗手”等良好卫生习惯,日常生活中尽量避免到人 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较差的场所,在公共场所注意保持社交 距离。在“依法依规、知情、同意、自愿”前提下,加强宣传动 — 2 — 员,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符合条件的高校新生和 12-17 岁学生新冠 病毒疫苗接种。 四、优化校园管理。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好校门关,对于留校、 外出师生要明确疫情防控具体要求和进出校门管理要求。要在假 期前组织对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等重点场所开展环境清洁 消杀,确保校园的食品和饮用水安全,防范食源性疾病和其他传 染病。要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提高校园突发疫情应急处置能力。 五、做好留校师生服务保障。要强化留校师生关心关爱和重 点人群心理疏导,保障科研、学习、生活等需求。要妥善安排留 校过节师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重点教学场所应开尽开,校园 各项生活服务要满足师生就餐、洗浴、运动健身、热水供应、快 递收发等需求,营造便利的校园生活环境。 六、强化宣传引导。要多形式、多途径及时发布疫情防控动 态,主动向师生宣传解读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争取师生员工的 理解、支持和配合。要做好舆情监测,积极回应师生合理诉求。 要加强风险研判,准确把握疫情防控下学校安全稳定新情况新问 题,主动防范化解,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 年 9 月 15 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 3 — 抄送:有关高校附属中学。 海南省教育厅行政办公室 — 4 — 2021 年 9 月 15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