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关于做好2013、2014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 陕教位办〔2014〕6 号 关于做好 2013、2014 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省属高等学校: 根据《“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教人〔2011〕10 号) (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教育部人事司《关于做好 2013、 2014 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司 〔2014〕155 号)有关规定,现就做好 2013、2014 年度“长江学 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1.特聘教授、讲座教授人选应具备《实施办法》规定的基 本条件。考虑到 2013、2014 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合并实施, 此次特聘教授人选年龄要求为:截至 2013 年 1 月 1 日,自然科学、 — 1 — 工程技术类人选不超过 45 周岁(1967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 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不超过 55 周岁(1957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 2.已获国家“千人计划”支持的不在本计划支持之列(“青年 千人计划”入选者除外)。 3.国防科技组人选,应长期从事国防科学技术研究,承担 国防重大科研项目,取得重要成果,为国防建设做出重大贡献。 4.推荐人选如为高校现职校级领导或担任相当职务的,推 荐学校党委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事先征得上级干部主管部门同 意并提供书面意见,明确若该人选受聘为特聘教授,则在聘期内 不再担任相应领导职务。 二、推荐办法 省属高校人选推荐工作由省教育厅负责组织,并负责向教育 部人事司推荐。 三、工作要求 1.合理设置岗位。各高校应按照《实施办法》有关要求, 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从学校发展规划、 学科建设规划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实际出发,合理设置长江学 者招聘岗位,明确研究方向和研究任务。岗位设置要与国家重大 科研和工程项目结合,与创新平台和创新基地建设结合,与特色 优势学科、新兴交叉学科建设结合。同时,要加强推荐人选的统 筹协调,避免同一岗位推荐多名人选,以及与其他相应重大人才 计划的重复支持。 — 2 — 2.严格审核把关。各高校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 明确招聘遴选程序,严把人选质量条件,切实做到好中选优、宁 缺毋滥。应组织相关专家或校学术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遴选,择 优推荐。应对推荐材料、学术道德和政治倾向情况进行严格审核, 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学校党委应严格掌握人选的政治标准, 对所有推荐人选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应将人选推荐材料在校内公 示一周,对公示期间反映的异议,学校要认真组织调查,有关异 议材料及调查结论随推荐材料一并报送。 3.鼓励人才合理流动。各高校要坚持育引并举,积极采取 措施,通过直接招聘、师生传承、学术交流、专家推荐、驻外使 (领)馆教育处(组)推荐等多种渠道,从校外(海外)招聘长 江学者。各高校推荐的特聘教授人选中,直接从校外(海外)招 聘及近三年回国的人选应不少于 20%。支持东部地区高校优秀人 才到中西部地区高校应聘特聘教授,东部地区高校不得到中西部 地区高校招聘特聘教授人选。 四、材料报送 1.推荐材料分为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书面材料包括正式 公文、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候选人推荐表、附件、学校党委对 推荐人选政治表现的书面意见及其他相关材料等;电子材料包括 候选人推荐表和附件材料,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国防科技组 人选的推荐材料需进行脱密处理,电子材料只上传候选人推荐 表,附件材料不得上传。 — 3 — 2.各省属高校请于 2014 年 7 月 11 日(星期五)前,将书面 材料和电子材料报送至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 3.报送相关材料时,若涉及保密信息,要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的有关规定审 核把关,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并在正式公文中说明。 4.《实施办法》、申报软件、学科分组、推荐材料要求等相 关材料请通过“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网站(www.changjiang.edu.cn) 下载、查询。 联 系 人:邓晓宁 联系电话:029-88668826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 年 6 月 10 日 (全文公开) 陕西省教育办公室 — 4 — 2014 年 6 月 10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