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化物所档案借阅管理办法.pdf 附件: 大连化物所档案控制利用范围 借阅我所控制利用档案,须经档案所属部门负责人审批;重 要的档案材料除档案所属部门负责人审批外,还须经主管所领导 审批,方可借阅。我所控制利用档案的范围如下: 1.文书档案 2.去世人员档案 3.产权证档案 4.土地证档案 5.会计档案 6.名人档案 7.专利档案 8.合同档案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