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1).pdf
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办事指南 1 快速指引 事项名称 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实施主题 颍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受理条件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存在死亡情形的 咨询电话 0558-2787719 监督电话 0558-2787726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7:00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颍淮大道397号颍州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楼人社综合窗口/阜阳市颍州中路颍州 办理地点 区人社局3楼就业中心 预约方式 无 2 基本信息 目录清单名称 养老保险服务 目录子项名称 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事项名称 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基本编码 002014006007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事项编码 11341202559242895P400201400600701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实施清单编码 11341202559242895P4002014006007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是否收费 否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告知承诺制 办理深度 到办事现场次数 四级(全程网办) 0次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颍淮大道397号颍州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楼人社综合窗口/阜阳市颍州中路颍州 办理地点 区人社局3楼就业中心 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7:00 所属部门 颍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所属区划 颍州区 实施主体 颍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县级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委托部门 无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内容 无 是否属于联办件 否 是否有联办机构 否 联办机构 无 是否有权限划分 否 划分标准 无 是否属于上报件 否 下沉办理 否 通办范围 全县 阶段性办理 否 是否有特别程序 否 是否支持预约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否 办理时间段 无 否 预约方式 无 是否有数量限制 否 数量限制说明 无 是否支持代办 否 受理条件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存在死亡情形的 是否进驻大厅 是 材料收取形式 无 结果名称 无 结果样本 无 结果领取方式 无 监督投诉方式 0558-2787726 年审年检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无 咨询方式 0558-2787719 无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 率,免征利息税 。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2.《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 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六、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本决 定实施后到达退休年龄但缴 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 基本养老保 险关系……。 3.《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六、 养老保险待遇及调整。……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 承; 4.《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四、改革基 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本决定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其基本养老 保险关系处理和基本养老金计发比照《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部令第13号)执行……。 5.《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令第13号)第三条:……参加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 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 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 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 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 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的后果 ,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第六条: 职工基 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 设定依据 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 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其中,丧失中华人民 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 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 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保留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 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 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 给本人。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6.《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7 号)《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意见》五、关于个人账户的清退处理:对于参保人员出 国定居或到香 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手续,并全额退还个人账户储 存额……。 7.《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第三十八条 :……县社保机构复核无误 后,结算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建立丧葬补助制度的地区,对符合丧葬补助 领取条件的,应同时计算丧葬补助金额), 按照本规程第二十八条有关规定,将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及 丧葬补助金)支付给参保人员(或指定受益人、法定继承 人)……”。 8.《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 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三十三条:办理参 保人员终止登 记手续后,参保单位可代参保人员或继承人向社保经办机构申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休人员为个人账户余 额)。社保经办机构完成支付手续后,终止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第四十一条:办理参保人员终止 登记手续后, 参保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手续……。 3 受理条件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存在死亡情形的 4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死亡火化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 民身份证 5 办理流程 来源渠道 申请人自备 政府部门核发 材料类型 原件 原件 纸质材料份数 原件1份 原件1份 材料形式 纸质或电子 纸质或电子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必要 养老保险参保人 存在死亡情形的 。死亡或火化证 明 必要 仅受理城乡居民 养老保险参保人 存在到达退休后 缴费未满15年、 死亡、出国(境 )等情形的。直 系亲属身份证或 户口本 (一)受理:社保中心服务大厅受理网上申请 (二)审核:审核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对于审核不符合的,退回材料并告知不予办理 的原因 (三)办理:审核通过后,告知申请人社保中心的决定,并按照相关政策退个人账户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颍州区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陈亚峰 受理岗 受理岗 无 办结 0.5个工作日 颍州区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陈亚峰 办结岗 办理事项 无 6 中介服务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7 常见问题 1 Q:未达到退休年龄可以将账户退了吗? A:按政策规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除因死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5年或出国(境)定居的,可依规 定办理清退,其他情形不予办理。 2 Q:出国可以退个人账户吗? A:按政策规定,对参保人员取得外国国籍、书面放弃养老保险权益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个人 账户清退手续。 3 Q:个人账户清退有利息吗? A:按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办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记录并按公布的记账利率进行计息,办理个人 账户清退时包括本金和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