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息烽县5G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PDF.pdf
息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息府办函〔2020〕62 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息烽县 5G 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息烽经开区管委会(县工业 园区办) ,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省属、市属驻县机构,县属企事业 单位: 为统筹推进息烽县 5G 建设应用和产业发展,加快 5G 基站等 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及商用, 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息烽县 5G 发展领 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成员 组 长:王 飞(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副组长:徐 波(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彭 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成 员:薛 瑾(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杨 文(县教育局副局长) 徐 强(县科技服务中心主任) 胡晓辉(县公安局副局长) 刘景强(县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主任) 杨云杰(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蔡 云(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谢 波(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胥永宏(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杨忠华(县商务局党组成员) 罗国爱(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党组成员) 陈浩伟(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何启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刘国涛(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刘忠辉(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魏忠良(县融媒体中心总编辑) 肖乃元(县投促局副局长) 王 阳(县工业园区办招商部副部长) 毛放起(县规委办分管负责人) 朱 俊(县供电局党委书记) 张 扬(永靖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丰有才(小寨坝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陈 旭(温泉镇人民政府党委委员) 杨宗均(九庄镇人武部部长) 陈 前(西山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罗 彪(石硐镇政法委书记) — 2 — 唐仁江(养龙司镇人武部部长) 蔡雷江(流长镇党委专职副书记) 刘 平(鹿窝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余祖剑(青山苗族乡人大主席) 陈家昊(永阳街道办事处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主任) 彭 昊(中国移动息烽分公司总经理) 尹殿文(中国联通息烽分公司总经理) 邓 鹏(中国电信息烽分公司总经理) 敬 伟(广电网络息烽分公司总经理) 陈 波(贵阳铁塔公司息烽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 工作,彭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徐强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行文,由县工业和信 息化局代章。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制定息烽县 5G 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协调解决跨 区域、跨领域和跨部门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 5G 网络建设、产业 培育、融合应用、招商引资等工作,加快形成新一代数字设施,促 进产业升级和消费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执行领导小组的决定,督促各有关单 — 3 — 位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和工作要求;对各成员单位上报领导小 组 的请示、工作报告和重要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 后 呈报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解决 5G 信息基础设施规划建设 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通报 5G 信息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推进、协调 工作情况,并提出下步工作方向和工作重点;完成领导小组交办 的其他事项。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落实广播、电视、报社等新闻媒体机 构做好 5G 宣传工作 ,加强基站电磁辐射科普知识宣传普及,强化 科学解读 ,促进社会各界正确认识电磁辐射等 5G 发展应用过程 中的焦点问题。 县发展改革局:负责 5G 重大项目立项,统筹推进 5G 重大项 目建设,组织申报国家、省、市 5G 专项。负责指导制定 5G 信息 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涉及道路占用及挖掘修复、小区公共区域资 源租赁、通信站址房屋租赁、管道租用等相关费用标准,并严格 按照“放管服”要求,做好 5G 新型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 申报。 县教育局:负责协调落实学校公共资源向 5G 站址开放,负责 5G+智慧教育等本系统、本行业的 5G 场景创新和融合应用。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大数据局、县科技局):负责领导小 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县 5G 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协调、 管理和监督管理;牵头组织 5G 信息基础设施专项规划,配合规划 — 4 — 部门完成城乡总体规划中 5G 信息基础设施规划内容,并纳入控制 性规划和详细规划;指导相关部门进行行业规划时统筹考虑 5G 信息基础设施配置内容;推动政府部门出台相关措施,保障 5G 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顺利开展;强化对 5G 研究的支持力度,鼓励相 关企事业单位开展 5G 相关科技创新研究,推动 5G 成果转化; 负责 将 5G 产业纳入产业培育推进,负责工业互联网等本系统、本行业 的 5G 场景创新和融合应用。 县公安局:负责协调落实公安监控杆、交通信号杆向 5G 站 址开放,全面推进共建共享,实现 “一杆多用、多杆合一”,负责 5G+智慧警务、5G+智慧交通管理等本系统、本行业的 5G 场景创新 和融合应用;依法打击破坏电力、 电信等信息基础设施的违法犯罪 行为,加强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及时制止对信息基础设施的破坏行 为。 县财政局:配合县直相关部门按规定落实 5G 相关经费;负 责协调落实国有企业等所属公共资源 5G 站址开放,负责本系统、 本行业的 5G 场景创新和融合应用。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 协调 5G 基站用地需求,将通信基础设施同步纳入城乡统一规划, 保证同步规划、同步审批,总体规划方案、控制性规划及详细规划 必须包含通信基础设施规划内容,缩短申报、审批手续和流程;负 责推进所属公园等公共区域向 5G 站址开放;负责本系统、本行业 的 5G 场景创新和融合应用。 — 5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将通信基础设施设计纳入工程建设 项目审批范畴,促进建筑、通信工程的合理、有序衔接,使通信基 础设施成为相关建筑物建设验收的必要组成部分,缩短申报、审批 手续和流程,推进地下管线等城市市政设施向 5G 站址开放,指导 商业楼宇、校园、新建住宅、既有小区等业主单位或物业管理单 位将地下停车场、小区灯杆、监控灯杆、楼宇强弱电井、公共管 网通道等小区资源向 5G 站址开放,负责本系统、 本行业的 5G 场景 创新和融合应用。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将 5G 通信设施规划纳入公路、水路、 轨道、交通枢纽等交通沿线总体规划,协调落实管养桥梁、隧道、 和县城区域内公交站台沿线公共资源向 5G 站址开放;负责 5G+智 慧交通等本系统、本行业的 5G 场景创新和融合应用。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加强对 5G 设置、使用的管理,加强 相关频段的日常监测工作,掌握本地区 5G 系统频率使用情况,主 动向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提供卫星地球站等无线电台(站)保护 清单,积极稳妥做好相关干扰投诉的处理工作,组织和协助开展干 扰协调工作,对符合条件的 5G 基站依法发放无线电台执照;负责 协调落实文化馆、景区等公共资源向 5G 站址开放,负责 5G+智慧 旅游等本系统、本行业的 5G 场景创新和融合应用。 县商务局:负责 5G 在商贸流通领域的推广及协调工作,负责 本系统、本行业的 5G 场景创新和融合应用,推动智慧商贸物流及 电商领域 5G 应用场景建设。 — 6 —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协调落实医疗卫生机构等公共资源向 5G 站址开放,负责 5G+智慧医疗等本系统、本行业的 5G 场景创新和 融合应用。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推进市政道路、所属公园、城市绿 地、路灯、监控等城市市政设施和公共区域向 5G 站址开放,有效 推动市政路灯杆与通信杆的共建共享,实现 “一杆多用、多杆合 一”,负责本系统、本行业的 5G 场景创新和融合应用。 市生态环境局息烽分局:负责指导通信企业完成 5G 基站环 境影响登记和备案,群众对于基站辐射的投诉,已完成环评报备的 基站,市生态环境局息烽分局为第一责任人,牵头办理 ,负责本系 统、本行业的 5G 场景创新和融合应用。 县投促局:负责组织 5G 专题招商,促进项目落地,推进我 县 5G 产业发展。 息烽经开区:负责经开区 5G 发展的统筹协调、监督管理,配 合做好 5G 发展规划和建设服务,负责开发区企业工业互联网等本 系统、本行业的 5G 场景创新和融合应用。 各乡镇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负责协调处理本辖区内 5G 建设和发展相关问题;组织 5G 招商,推进 5G 重大项目落地; 开展 5G+智慧应用场景建设,不断提高 5G 部署规模和商用水平。 县供电局:优化用电审批流程,为 5G 建设用电开辟绿色通道, 积极探索 5G 基站电力配套设施与通信塔杆的建设模式,实现资源 共建共享。负责 5G+智慧电网等本系统、本行业的 5G 场景创新和 — 7 — 融合应用。 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县广电公司、贵阳 铁塔息烽办事处:落实企业主体建设责任,加强与各部门沟通协 调,统筹做好5G 规划、合理选址,加大建设力度,推进共建共 离,高质理完成 5G 基站、网络等的规划建设,推动 5G 商用;主 动做好与同频、领频卫星地球等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单位的 干扰协调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在推广 5G 技术商用的同 时做好生态环保工作。负责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季度工作推进 情况及存在困难问题、年度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度建设计划,完成 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020 年 7 月 16 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共印 80 份) —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