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3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04-13.pdf
江幼专党委〔2020〕57 号 签发人:黄锦棠 各单位: 现将《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扩招专项经 费管理办法(试行)》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扩招专项经 费管理办法(试行) 中共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2020 年 12 月 29 日 - 1 - 附 件 为了规范学校高职扩招专项经费管理,保证专款专用,根 据《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广 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2020 年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二期高职扩招专 项行动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暂行)》之规定,结合学 校和项目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学校高职扩招专项经费是指学校根据高职扩招 项目要求和需要,特安排用于高职扩招专项的经费。主要包括 项目管理人员经费、专业技术人员经费(含专兼职教师课酬 费、教师作业或成果指导费)、其它管理人员经费(工作安全 与后勤保障管理经费、班主任经费、辅导员经费、考务人员经 费、招生宣传人员经费等) 、公务经费等支出。 第二条 高职扩招专项项目管理员经费。针对高职扩招 专项工作要求,设置学工部管理员、分教点管理员以及教务部 管理员(原则上各 1 人)。 项目管理员薪酬标准为 300 元/月(视每月实际情况发 放),工作职责如下: -2- (一)学工部管理专员工作职责 1.汇总好各教学点高职扩招班级的报到情况,及时做好报 到率的统计。 2.汇总好各教学点学费收缴情况,落实好班主任催缴学费 工作。 3.汇总各教学点上交的学生资料,做好困难认定工作的申 报。 4.汇总各教学点上交的学生资料,做好国家助学金,励志 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和学校助学金等申报与审核工作。 5.做好各教学点每学年的综合测评工作,并评选出相关的 奖项,为评选学校奖学金做好准备。 6.做好上传下达的工作,发布一切学校的相关通知。 7.收集各教学点上交上来的学生照片,做好学生证的办理 工作。 8.收集各教学点上交上来的学生资料,组织办理毕业证, 学生档案等工作。 9.解答教学点学生关于学习,生活等相关的问题,帮助学 生开具相关的证明。 10.教学点返校学生在校期间,做好日常的学生管理工 作,及组织学生参加学校相关的活动。 (二)分教点管理员工作职责 1.联系各教学点,收集验证各教学点办学资质,申报招生 -3- 计划,制定合作框架协议。 2.组织与协调办学点招生宣传工作,并签订合作办学协议 书。 3.落实教务部关于高职扩招报名、志愿填报、资格审核、 入学考试、录取等工作,协助分教点考生完成高职扩招报名、 填报志愿、资格审核、入学考试、录取等信息传达与资料提交 工作。 4.组织各教学点认真学习相关政策文件以及我校《高职扩 招教学与管理服务相关制度汇编》,严格学生学习和纪律管 理。 5.搜集各教学点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相关信息与传达工作 部署。 6.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及时向各教学点转发相关部门开 学、开课、国家奖助学金等相关通知,并及时指导完成相关工 作。 7.负责规范各教学点教学管理,教学质量的监控,监督各 教学点教学过程,定期组织老师巡检,以确保各教学点的教学 工作按计划进行,并达到学校教学质量目标。 8.对各教学点开班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进行及时答疑,协 助各教学点处理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突发事件。 (三)教务部管理员工作职责 1.制定招生简章,按照省招办要求在校官网发布简章。 2.组织高职扩招资格审核工作,及时向上汇报,处理突发 -4- 问题,落实报名审核工作。 3.组织报考考生资格审核、复核及志愿确认工作。 4.组织进行网上录取,负责招生录取数据的统计、分析与 核对。 5.高职扩招学生学籍管理、教学征订工作。 6.高职扩招日常教学监督与管理。 7.高职扩招学生成绩汇总、归档。 8.高职扩招学生毕业资格审查、毕业证发放。 第三条 高职扩招专项专业技术人员经费主要包括专兼 职教师课酬费、教学指导费、考核评审与研修成果指导费 等。 (一)高职扩招专项聘任的学校教师或外聘教师集中面授 讲课费标准(税前):正高级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 200 元;副高级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 150 元;中级 及其以下专业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 125 元。 (二)高职扩招专项教学指导是指教师在学生集中学习、 跟岗学习、网络学习期间指导学生开展的问题诊断、跟岗、课 程指导等现场实践活动以及各教学点巡检指导等。 1.集中学习、跟岗学习、巡检指导:正高级职称专业人员 每半天 600 元;副高级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 500 元;中级职称 专业人员每半天 400 元;助理讲师及以下人员每半天 300 元。 2.网络学习:课程学时不超过 36 学时(含 36 学时)的, -5- 指导费最高不超过 1500 元/门;课程学时为 36 学时以上的, 指导费最高不超过 2000 元/门。 (三)考核评审与研修成果指导费标准。学员考核评审一 般由授课教师、教学指导教师或班主任承担,按照 1.5 元/份 计算。 (四)授课教师因分教点聘请而需跨城市授课的,城市间 交通费按照省直单位差旅费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住宿费、伙 食费按照省直单位标准执行,原则上由办学点承担。 第四条 高职扩招专项班主任 300 元/人/月/班(视每月 实际情况发放),高职扩招专项辅导员 300 元/人/月(辅导员 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配备),班主任、辅导员工作职责如 下: 1.落实好确切报到人数,落实做好学费收缴情况,并做好 学费催缴工作。 2.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状况,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 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与冲突。 3.收集学生所有的资料,做好困难认定的资料收集、资料 审核和申报工作。 4.收集学生资料,填表,申报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助学 金,国家奖学金,学校助学金等申报和审核工作。 5.做好学生每学年的综合测评工作,并评选出相关的奖 项,为评选学校奖学金做好准备。 6.做好上传下达的工作,发布一切学校的相关通知。 -6- 7.收集学生照片,做好学生证的办理工作。 8.组织学生办理毕业证,学生档案等工作。 9.解答学生关于学习,生活等相关的问题,帮助学生开具 相关的证明 10.做好日常的学生管理工作,及组织学生参加学校相关 的活动。 第五条 高职扩招专项入学考试人员经费主要包括考务 费、命题费、试卷批阅费等。 (一)考务费 1.主考:1000 元/人/场; 2.副主考、考务主任、后勤与保卫主管、巡考员:400 元 /人/场; 3.监考员、机动监考员、验卷员、保密员、广播、电工、 医生、设备维护人员、考生咨询与资料审核人员、手机保管 员:300 元/人/场。 (二)命题费 1.命题组长:500 元/人; 2.命题人员:400 元/人; 3.审题人员:200 元/人。 (三)试卷批阅费 阅卷人员、录像设备管理人员:300 元/人。 第六条 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安全与后勤保障及其他辅助 -7- 管理人员,包括:工作安全与后勤保障管理经费、招生宣传人 员经费、报名录取人员经费等,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在非工作日 开展工作的,按非工作日实际参与时间按 50 元/小时计算劳务 费。 第七条 高职扩招专项相关工作人员(除授课教师)因 工作需要跨城市工作的,城市间交通费按照省直单位差旅费有 关规定和标准执行,住宿费、伙食费按照省直单位标准执行, 原则上由学校承担。 第八条 高职扩招专项公务经费。包括办公消耗品费用 (如钢笔、铅笔、墨水、公文夹、订书机、电话机、档案袋、 信封、账表、纸张、计算器、计算机软盘、打印机粉末、色 带、硒鼓、清洁用品用具、小额印刷费用等办公消耗用品费 用)、书报杂志订阅费、劳务费、邮电通讯费、进修培训费、 办公水电费、考察调研费、差旅费、会务费、加班费、复印誊 印费、团体会费、办公设备维修费、设备租赁费、车辆使用 费、医药费及其它费用等,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第九条 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因特殊情况需要,根据项目 开展专项支出,由责任部门向继续教育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由 继续教育中心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第十条 如有未尽事宜,或上级部门颁布新的相关文 件,则按新规定实施。 第十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 校高职扩招专项工作。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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