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说明书、产品协议、风险揭示书、投资者权益须知.pdf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2019 年第 6 期说明书 重要提示: 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具有一定风险,邮储银行对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本金和最低收益提 供保证承诺,但不保证产品能实现最高收益,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在购买 本产品前,客户应确保自己完全了解该项投资的性质和所涉及的风险,详细了解与审慎评 估本产品风险类型及预期收益等基本情况。客户应在慎重考虑后自行决定购买与自身风险 承受能力匹配的产品。在购买产品后,客户应随时关注本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 相关信息。 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总体风险程度适中,邮储银行不承诺最高收益保障,产品收益随 挂钩标的表现变动。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将在产品到期后一次性支付,客户无法提前赎回该 产品。客户在投资之前需清楚挂钩标的历史变动并不代表市场未来走势,最终以产品到期 时实现收益为准,本产品最不利情况是:如果挂钩标的在定价日利率处于收益最低档区间, 则客户到期收回全部本金,并按照产品说明书约定,获得根据最低档年化收益率计算的利 息收益。请认真阅读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第四部分风险揭示内容,充分理解本产品可能 存在的相关风险,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进行投资决策。 一、产品概述 产品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2019 年第 6 期 产品代码 CNJG2019007 产品风险等级 PR1 适合客户 经邮储银行风险评估,评定为保守型、谨慎型、稳健型、进取型、激进型的个人客户。 (如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及时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发售渠道 网点柜面、手机银行 投资及收益币种 人民币 产品额度 5 亿元 募集期 2019 年 10 月 12 日-2019 年 10 月 21 日 14:00 单笔认购限额 认购起点为 1 万元,超过认购起点金额的部分,应以 1 万元的整数倍递增。 邮储银行有权结束募集并提前成立,产品提前成立时邮储银行将发布公告并调整相关日 产品成立 期;产品最终规模以邮储银行实际募集规模为准。如募集期内认购规模未达到 5000 万元, 邮储银行有权宣告本产品不成立,并于宣告不成立日次日将全部本金返还投资者账户。 1 期限 366 天 产品起息日期 2019 年 10 月 22 日 产品到期日期 2020 年 10 月 22 日 到期兑付日期 2020 年 10 月 22 日,按营业日准则作相应调整 计息期 从起息日(包括)开始,直到(不包括)到期日 挂钩标的 美元 3 个月 LIBOR 关卡利率 上方关卡:2.5% 下方关卡:0.88% 预期年化收益率 预期最低年化收益率为 2.9%,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 3.6%。 挂钩标的观察期 2019 年 10 月 22 日-2020 年 10 月 20 日,共 365 天。 观察期内每日观察挂钩标的表现,确定挂钩标的利率处于不同区间内的天数,累积相应 收益。 观察机制 挂钩标的利率为营业日上午 11 时(伦敦时间)在路透信息终端“LIBOR01”页面上显示 的 USD 3 个月 LIBOR 的利率。如果当天不是营业日,则以前一个营业日的利率作为当 天的利率。如果在路透信息终端“LIBOR01”页面没有数据显示,由计算机构本着诚信 及公平合理的商业原则确定该利率。 预期年化收益率 = 3.6%×N1/M + 3.4%×N2/M + 2.9%×N3/M; 3.6%、3.4%及 2.9%均为年化收益率; 预期年化收益率计算方式 N1 为观察期内 0.88%≤挂钩标的利率≤2.50%的实际天数; N2 为观察期内挂钩标的利率<0.88%的实际天数; N3 为观察期内挂钩标的利率>2.50%的实际天数; M 为观察期实际天数,M=N1+N2+N3。 计息基准 实际天数/365 计算机构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产品本金返还条款 若本产品成立且客户持有该产品直至到期,产品本金将 100%返还。同时,当产品提前 终止以及产品不成立时,产品本金亦将 100%返还客户。 产品本金和收益支付 本金和收益于产品到期兑付日晚上 24 点前到账。 税款 产品收益的应纳税款由客户自行申报及缴纳。 提前终止条款 除本说明书另有约定外,客户无权提前终止该产品。产品存续期间,如遇法律法规、监 管规定出现重大变更,要求本产品终止时,邮储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产品。 违约终止 产品募集期及存续期内不接受违约终止。 工作日 伦敦用于确定 LIBOR,北京用于其它用途。 提前赎回 产品存续期内不接受投资者提前赎回。 认购是否允许撤单 是 申购、赎回手续费 无 2 若本产品成立,投资者购买产品当日至产品起始日之间计付活期利息,但上述利息不计 其他约定 入投资者认购本金。 1、关于本产品的风险评级及相关描述为邮储银行内部资料,仅供投资者参考。 2、若产品到期日期、到期兑付日等相关日期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二、产品收益测算依据 本产品所募资金全部纳入邮储银行内部资金统一运作管理,收益部分投资于挂钩美元 3 个月 LIBOR 的 衍生产品,产品收益与美元 3 个月 LIBOR 在观察期内的表现挂钩。投资者收益取决于美元 3 个月 LIBOR 在 观察期内的表现。邮储银行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行情对观察期内挂钩标的进行观测,严格按 照本产品说明书约定收益条件支付投资者产品收益。 三、产品收益计算 以投资者购买 100,000 元该产品为例。 如果产品实际天数为 366 天,观察期 M 为 365 天,客户购买 100,000 元人民币该产品且持有到期。 (一)情景一:若在观察期内,共计 365 天均处于 0.88%≤挂钩标的利率≤2.5%的范围内(即 N1 =365, N2 =0,N3=0),则客户获得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年化收益率为:3.6%(3.6%×365/365+3.4%×0/365+2.9% ×0/365=3.6%),持有到期后客户获得收益为 3609.86 元人民币(100,000×3.6%×366/365≈3609.86)。 (二)情景二:若在观察期内,共计 365 天均处于挂钩标的利率<0.88%的范围内(即 N1 =0,N2 =365, N3=0),则客户获得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年化收益率为:3.4%(3.6%×0/365+3.4%×365/365+2.9%× 0/365=3.4%),持有到期后客户获得收益为 3409.32 元人民币(100,000×3.4%×366/365≈3409.32)。 (三)情景三:若在观察期内,共计 365 天均处于挂钩标的利率>2.5%的范围内(即 N1 =0,N2 =0,N3=365), 则客户获得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年化收益率为:2.9%(3.6%×0/365+3.4%×0/365+2.9%×365/365=2.9%) , 持有到期后客户获得收益为 2907.95 元人民币(100,000×2.9%×366/365≈2907.95)。 (四)情景四:若在观察期内,有 100 天处于 0.88%≤挂钩标的利率≤2.5%的范围内,有 100 天处于挂 钩标的利率<0.88%的范围内,有 165 天处于挂钩标的利率>2.5%的范围内(即 N1 =100,N2 =100,N3=165), 则客户获得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年化收益率为:3.23%(3.6%×100/365+3.4%×100/365+2.9%×165/365 ≈3.23%),持有到期后客户获得收益为 3237.61 元人民币(100,000×3.23%×366/365≈3237.61)。 (五)最不利的投资情况:情景三。 (六)情景分析提示:客户需知晓,所列挂钩标的相关数据均为假设,并不反映挂钩标的未来的真实 表现及投资者实际可获得的收益,亦不构成收益承诺,客户应基于自身独立判断进行投资决策。 上述情况与举例仅为向投资者介绍收益计算方法之用,并不代表以上的所有情形或某一情形一定会发 生,或邮储银行认为发生的可能性很大。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邮储银行实际支付 为准。 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四、风险揭示 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章的有关规定,特向您提示如下:与银行储蓄存款比较,本产品存在投资风险, 您的收益可能会因市场变动等原因而蒙受损失,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本期结构性存款产品 3 可能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 (一)政策风险:本产品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如遇到国家宏观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可能影 响本产品的发行、投资和兑付等,若出现上述情况,可能会导致客户收益受损的风险。 (二)信用风险:在邮储银行发生信用风险的极端情况下,如被宣告破产等,本产品的本金与收益支 付将受到影响。 (三)市场风险:本产品存续期内,可能会涉及到利率风险、汇率风险等多种市场风险,导致结构性 存款产品实际收益的波动。如市场利率大幅上升,本产品的年化收益率不会随市场利率上升而调整。如挂 钩标的突破目标区间,客户将获得较低收益水平等。 (四)流动性风险:本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将在产品到期后一次性支付,且产品存续期内不接受客户提 前支取,无法满足客户的流动性需求。 (五)产品不成立风险:如募集规模低于 5000 万元,邮储银行有权宣布本产品不成立;在产品起始日 之前,如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邮储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原产品说明书约定向客户提供产品时,邮储银 行有权宣布该产品不成立。任何时候客户应积极关注邮储银行相关公告,及时对退回资金进行再投资安排, 避免因误认为产品按原计划成立而造成投资机会损失。 (六)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 或系统故障、通讯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出现,可能对本产品的成立、投资、赎回、信息 披露、公告通知等造成影响,客户将面临本金和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对于由不可抗力及银行责任以外的 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信息传递风险:邮储银行将按照本说明书的约定进行产品信息披露,客户应充分关注并及时主 动查询邮储银行披露的本产品相关信息。客户预留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亦应及时通知邮储银行。 如客户未及时查询相关信息,或预留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邮储银行导致邮储银行在其认为需要时无法 及时联系到客户的,可能会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八)据邮储银行内部评级标准,评定本产品风险级别为PR1级。 邮储银行产品风险评级表 风险级别 风险收益特征 PR1 保守型 PR2 谨慎型 PR3 稳健型 PR4 进取型 PR5 激进型 评级标准 本金保证型产品,资金投向低风险、低收益的投资品种,适合低收入、 风险厌恶型投资者 非保本收益型产品,资金投向低风险、低收益的投资品,适合较低收 入、风险偏好较低的投资者 非保本收益型产品,资金投向风险收益适中与高风险投资品的组合, 适合中等收入、风险偏好适中的投资者 非保本收益型产品,资金投向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投资品,适合较 高收入、风险偏好较高的投资者 非保本收益型产品,资金投向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品,适合高收入、 风险偏好高的投资者 (本评级为邮储银行内部评级,仅供参考) 五、信息披露 4 (一)邮储银行信息公告发布渠道为邮储银行网站(www.psbc.com)或相关营业网点。 (二)如邮储银行决定该产品不成立,将在原定产品起始日之前公布相关信息,并将该信息在发布渠 道保留至少三个工作日。 (三)如邮储银行决定变更该产品募集期,将在决定变更当天公布相关信息,并将该信息在发布渠道 保留至少三个工作日。 (四)产品存续期间,如发生邮储银行认为可能对客户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时,邮储银行可 视情况选择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发布相关信息:邮储银行网站(www.psbc.com)、相关营业网点、电子邮 件、电话、以信函形式邮寄、手机短信等。 (五)邮储银行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规范的要求在邮储银行网站(www.psbc.com)或相关营业网点 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六、特别提示 本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率仅供客户参考,并不作为邮储银行向客户支付存款收益的承诺;客 户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邮储银行的实际支付为准,且不超过本说明书约定的最高收益率。故客户在投资 前,请仔细阅读本产品说明书,并作出独立的投资决策。 在本产品存续期间,邮储银行有权对产品说明书条款进行补充、说明和修改,并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 通过邮储银行网站(www.psbc.com)或相关营业网点等渠道发布公告。客户如不同意补充、说明和修改后 的说明书,可根据公告申请提前支取本产品,邮储银行将根据公告返还客户本金及相应收益。 邮储银行将恪守勤勉尽责的原则,审慎开展个人结构性存款业务,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金融服务。客 户在投资前,请仔细阅读本产品说明书,并作出独立的投资决策。 七、咨询(投诉)电话:95580。 客户签字(或盖章): 年 5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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