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巩字〔2023〕2号 关于印发《兴国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的通知.pdf
兴国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 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 兴巩字〔2023〕2 号 关于印发《兴国县 2023 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 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城市社区党工委、管委会,县委各部门, 县直、驻县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经研究,现将《兴国县 2023 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 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 好贯彻落实。 兴国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 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 2023 年 3 月 9 日 — 1 — 兴国县 2023 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 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 2023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之年。 为做好 2023 年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全面 落实中央、省、县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 衔接的各项决策部署,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对 标市“3+2+N”工作模式,结合我县实际,按照“1233”工作思 路,即:坚守一条底线,突出两个强化,实现三个提升,聚焦 三个推进(“1”是坚守监测帮扶一条底线,“2”是突出“四保障” 和群众收入两个强化,“3”是实现资金项目、扶贫资产和易地搬迁 后续扶持三个提升,“3”是着力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三 个推进),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持续增强内生发展动力, 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不断缩小收入差距、 发展差距,进一步提升群众生活水平,奋力打造新时代革命老 区乡村振兴“兴国样板”。 — 2 — 二、重点任务 (一)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守牢返贫底线。 1.抓牢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一是坚持动态监测。落实 “每月监测会商、每月信息比对、每月研判处置”工作机制, 高效运行“三线预警”动态监测,聚焦就业不稳、收入骤降、 新增低保、整户低保、因疫因病因残因灾因学刚性支出大等重 点人群,坚持每月排查研判,继续实行乡镇党委书记带队入户 现场核实研判机制,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农户及时纳入监测帮 扶对象。二是强化精准帮扶。根据监测对象致贫返贫风险原因, 及时精准分类施策,落实“1+N”帮扶措施,适时开展帮扶措施 和成效“回头看”,确保真帮扶、真有效、真管用。三是规范 退出管理。加强监测对象动态管理,对通过有效帮扶达到风险 消除条件的监测对象按程序标注风险消除。四是优化防贫保险。 优化制定 2023 年防返贫保险方案,充分保障保费投入,及时签 订合同确保不断档,加大理赔力度,提升理赔时效。〔责任单 位: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教科体局、 县残联、县民政局、县银保监组、市医保局兴国分局、县卫健 委、县住建局等,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下同,不再——列 出)〕 2.巩固提升“四保障”水平。一是巩固提升教育保障水平。 持续抓好“双线”控辍保学,除寒暑假期外每月开展 1 次控辍 — 3 — 保学工作,确保消除身体原因外,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家庭义务 教育阶段儿童少年失学辍学现象。春季 6 月前、秋季 12 月前全 面落实教育资助各项政策,确保应补尽补。二是巩固提升健康 保障水平。开展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排查行 动,确保参保率达 100%。持续落实好大病分类救治、重点慢性 病家庭医生签约履约服务、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等系列 保障政策。每季度核查 1 次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在定点医疗机 构住院治疗费用中的目录外费用,每个定点医院年度内目录外 费用控制在 10%以内。强化村级卫生室建设和管理,每季度开展 监管巡查。三是巩固提升住房保障水平。每季度开展农村住房 安全动态排查监测,确保问题隐患及时发现。特别关注“老人 住老房危房、儿女住新房”和易地搬迁群众回流居住老房危房 的现象。通过“拆除一批、新建一批、修缮一批、劝离一批” 等“四个一批”的方式确保农村住房安全问题动态清零、居住 条件持续提升。四是巩固提升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加强饮水安 全动态排查监测,突出加大对供水薄弱、易出现季节性缺水等 重点区域排查力度,每月至少开展 1 次排查监测。分类施策全 面解决各类饮水安全问题,通过多措并举确保“户户通水、时 时有水、处处有达标水”。〔责任单位:县教科体局、市医保 局兴国分局、县卫健委、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 县乡村振兴局、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旅局、县妇联、县自然 — 4 — 资源局等〕 3.稳步提高兜底保障水平。严格落实农村低保、特困供养、 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各项兜底保障政策,加强防止返贫监测 帮扶和低收入人口监测帮扶的有效衔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脱 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纳入农村低保、特困救助和临时救助范围, 确保应保尽保、应助尽助。持续做好符合条件困难群体享受政 府代缴保费和发放养老金政策,做到“应代尽代、应发尽发”。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残联、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等〕 4.抓实易地搬迁后扶。持续深化“点长制”,健全齐抓共 管的责任体系,落实每月回访和干部双向帮扶制度。加大对搬 迁群众产业就业创业帮扶力度,确保有劳动力且有就业意愿的 搬迁户实现至少一人就业,管好用好点内小微菜园和帮扶车间, 强化返回迁出地发展产业搬迁群众的管理服务。完善安置点“一 站式”服务窗口功能,配齐进城进园和乡镇安置点楼栋长,适 时组织开展感恩教育和文娱活动,着力解决搬迁群众住房紧张 问题和急难愁盼事项,盘活各类资产和资源壮大集体经济,每 月开展 1 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人居环境卫生集中整治,逐步 提高社区治理水平。合理安排衔接资金,规范实施后续扶持项 目,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提升安置点的总体品 质和搬迁群众的幸福感。〔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发改 委、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委 — 5 — 宣传部、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等〕 5.强化项目资金管理。一是强化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完善 扶贫(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机制,压实行业部门、乡镇、 村级资产管护责任,建立“村级每月一管护、乡镇季度一检查、 县级半年一督导”资产运营管理监测制度,规范资产收益分配 使用,每季度对经营性资产现状进行 1 次风险评估,对问题资 产及时跟进补救或处置措施,确保资产稳定良性运转,持续发 挥帮扶效益。对新增帮扶项目资产在审计决算后及时完成确权 登记移交,根据项目资产权属和权责,分别纳入国有资产管理 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系进行管理。探索建立盘活闲置农村保 障房等资产的有效机制。二是强化资金项目监管。按要求及时 落实本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确保不低于上一年度且 专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严 格项目前期论证,从严审核入库项目,规范建好用好 2023 年巩 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及时将衔接资金匹配 到具体项目,严禁将衔接资金挪作他用或用于“负面清单”事 项,杜绝出现“建成即闲置”的现象。加强衔接资金项目日常 跟踪调度,实行“月调度、季通报、触线即约谈”机制,在保 证项目质量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资 金支出率达到序时进度要求。同时,按相关要求,到行政审批 局履行好招投标相关手续。〔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财 — 6 — 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发改委、县林业局、 县民宗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等〕 (二)持续增强内生发展动力,促进增收致富。 6.强化产业帮扶促增收。结合“135”农业产业发展布局, 因地制宜培育帮扶产业,完善联农带农机制,鼓励农户更全面、 更深入参与产业发展,力争大幅提升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生产 经营性净收入。一是加大保障投入。逐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 优先安排有利于村集体、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等农户增收的产业 项目,确保 2023 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的比例不低于 60%且不低于 2022 年比例。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加大小额信贷 政策宣传和落实力度,每月调度信贷需求摸底、信贷资金使用 和逾期监管工作,确保符合贷款条件、有产业发展意愿的对象 能贷尽贷、用途合规、按时还款。鼓励支持发展高质量庭院经 济。推动发展芦笋、脐橙等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扩大保险覆 盖面,降低生产经营风险。优化产业奖补政策,适度加大奖补 力度,及时发放产业奖补。强化用地支持,新编县乡级国土空 间规划安排不少于 10%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安排不少于 5%的 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支持农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需求。 二是壮大经营主体。综合运用各类优惠扶持政策,充分发挥定 点帮扶、“万企兴万村”行动等社会帮扶机制作用,加大龙头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种养基地等新 — 7 — 型经营主体的培育和引进力度。扶持建设一批乡村振兴产业示 范基地,确保每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至少有 1 个联农带农的 产业基地, 确保每个乡镇经营主体总数和带动能力较 2022 年“只 增不减”。三是强化利益联结。对财政资金和帮扶资金支持的 经营性帮扶项目全部建立联农带农机制,每半年开展 1 次经营 主体带动效果核查。支持各类农业经营主体通过流转土地、要 素入股、吸纳务工、联合发展等,带动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增加 收入。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积极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拓展多 业态增值增收途径。充分发挥村级光伏电站带动效益,定期开 展运维管护,规范收益分配。四是优化指导服务。建立“一对 一”“多对一”“一对多”等技术帮扶机制,结合脱贫户和监 测对象等农户需求、意愿和发展实际,大力组织开展实用技术 和技能培训,指导农户精准发展农业产业。五是推动产销衔接。 持续开展帮扶产品“六进”活动,完善帮扶产品滞销预警监测, 组织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爱心企业、社会力量等助力消费帮 扶行动,确保不发生规模性滞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商务局、县金融服务 中心、县银保监组、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等〕 7.强化就业帮扶促增收。根据脱贫劳动力实际情况精准施 策,力争实现有就业能力且有就业意愿但未就业的脱贫人口和 监测对象动态清零,确保就业规模总体稳定。一是抓好就业监 — 8 — 测。每月至少开展 1 次就业信息摸排并及时更新监测台账,精 准掌握未就业人员信息,落实“131”就业帮扶服务,多措并举 解决剩余劳动力就业难题。二是促进就近就地就业。重点关注 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中的半劳力、弱劳力、无法外出务工劳动 力、返乡回流劳动力等群体就业问题,落实好现有帮扶政策, 探索补充支持政策,鼓励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劳动力“在家门 口就业”。在乡村建设等项目中加大以工代赈实施力度,优先 吸纳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参与项目建设。三是提升就业技能。 每半年开展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需求摸排, 精准分类实施培训,切实提升培训质量。组织实施乡村工匠培 育工程,打造乡村工匠品牌。组织实施“雨露计划+”就业促进 行动,开展从教育培训到促进就业的全链条、一体化帮扶。四 是支持就业帮扶车间发展。组织开展对就业帮扶车间的全面摸 底排查,准确掌握扶贫(衔接)补助资金投入、经营状况、带 动能力、政策落实等情况。主要依据经营状况和带动能力,实 行“三个一批”分类施策。“巩固一批”:对因疫情、市场等 因素影响导致订单不足、经营暂时遇到困难的,综合施策帮助 解决资源、销售、融资等实际问题,促使车间正常生产经营, 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带动能力。“提升一批”:对生产经营正常、 作用发挥稳定、带动就业能力强、市场效益好的就业帮扶车间, 加大支持力度,鼓励扩大生产规模,发挥“龙头”示范带动效 — 9 — 应。“新建一批”:推动优化就业帮扶车间认定程序、适度降 低认定门槛,新建一批就业帮扶车间。引导地方行业龙头企业 将生产线或加工点向农村延伸,建设一批微小车间。强化就业 帮扶车间动态监测,每季度至少开展 1 次监测。推动金融扶持、 税收优惠、用水用电补贴等政策资源向就业帮扶车间聚集。确 保每个乡镇帮扶车间个数和吸纳脱贫人口、监测对象人数不少 于上一年。五是规范公益性岗位管理。加大各类公益性岗位履 职管理力度,确保公益性岗位数量和吸纳脱贫人口、监测对象 人数保持相对稳定。〔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 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县住建局、县教科体 局、县妇联、县发改委、县水利局、交通运输局、县文广新旅 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等〕 8.强化创业帮扶促增收。加大政策宣传和落实力度,完善 配套服务,鼓励支持有能力、有创业意愿的群众充分实现创业, 力争人数较 2022 年有较大幅度增加。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加大 创业帮扶政策宣传和落实力度,确保应补尽补。二是完善服务 体系。完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自主创业支持体系,鼓励支持 在脱贫人口中培育创业致富带头人,在素质提升、项目建设、 创业政策等方面提供服务支持。三是大力培育平台。积极探索 建立创业扶持政策与重大项目对接机制,充分释放创业孵化基 地的载体服务功能,为重点群体提供更多创业机会和创业渠道, — 10 — 完善各项优惠政策。鼓励引导更多农村种养户特别是脱贫户和 监测对象积极参与 2023 年“赣南名品、播送五洲”直播带货大 赛,增强电商营销技能,扩大增收致富渠道。〔责任单位:县 人社局、县商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委宣传 部、县文广新旅局等〕 (三)持续推进乡村建设与治理,提高生活品质。 9.扎实有序推进乡村建设。一是加快村庄规划编制。坚持 规划先行,加快修改完善省定、市定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多 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推进落地实施,支持有条件有需求 的村庄规划应编尽编。二是提升乡村建设水平。完善乡村建设 项目库,集中力量抓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优 先建设既方便生活又促进生产的项目。推进农村水、电、路、 通讯、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一站式”便民服务、文化 体育、公共照明等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加强乡村两级医疗 卫生、教育保障服务能力建设,健全养老服务网络,提升基本 公共服务能力。深入实施数字乡村发展行动。推进“万企兴万 村”行动,激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建设活力。三是聚力乡村振 兴重点帮扶村建设。对照指标体系,抓好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 建设,严格落实各级重点帮扶村资金投入要求,从项目资源、 建设用地、金融信贷等方面对重点帮扶村予以倾斜扶持。四是 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在全县范围内重点打造一批乡村振兴 — 11 — 示范乡镇、示范村,引导资金、人才、技术、信息等资源要素 向示范创建乡村集聚。五是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巩固 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成果,全年新改建 1500 个农村户厕,完 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县工 商联、县自然资源局、县卫健委、市医保局兴国分局、县生态 环境局、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 林业局、县民宗局、县供电公司、县发改委、县商务局、县民 政局、县教科体局、县委宣传部等〕 10.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一是持续强化党建引领。进一步 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和服务功能,持续排查软弱涣 散党组织,巩固提升红色名村建设成效,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 兴。二是广泛开展感恩教育。组织开展“永远跟党走”“强国 复兴有我”等群众性主题活动,组织“文艺轻骑兵”深入乡村 开展文艺演出,举办“山歌放飞新思想”文化惠民系列活动, 推进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惠农政策进入千家万户。三是全面 推广积分制、清单制。充分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爱心积分 超市、农村孝老食堂等载体,深入推广运用积分制。建立健全 村级“三务”公开、小微权力、公共服务、事务、移风易俗等 清单,深入推广运用清单制。四是深入推进移风易俗。深入推 进“赣南新妇女运动”,完善村规民约,发挥“三类小组长” — 12 — 作用,依托村民理事会、乡贤理事会、红白理事会等,持续开 展婚丧礼俗、乱埋乱葬、不孝行为、农村赌博等专项整治。〔责 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 兴局、县民政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公安局、县妇联、团县委 等〕 三、保障机制 (一)健全工作调度机制。充分发挥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 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作用,持续加 强统筹协调、常态调度、督促指导、责任压实。每季度召开一 次工作调度会,通报重点工作进展,听取各乡镇各有关行业部 门工作情况汇报,合力破解难点堵点,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举措。组织各行业部门每月更新完善相关数据和工作动态,加 强部门间信息数据共享。细化制定每月工作要点、每季度工作 重点,帮助部门和乡村厘清工作思路。推动《江西省巩固脱贫 成果打造乡村振兴样板之地工作指南操作样板》落实落细,做 到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化、标准化,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各项工 作落实落地。〔责任单位: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 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等〕 (二)健全督促指导机制。紧盯易致贫返贫的重点人群 和特殊区域,扎实抓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和教育、健 康、住房、安全饮水“四保障”,项目资金绩效管理以及 — 13 — 产业、就业、创业提质增效等核心任务,特别是聚焦守牢底 线和持续增收目标,原则上每季开展一次综合督导,视工作 需要 不定期开 展专项督 导,不定时间、不限形式深入乡村开 展指导服务,蹲点“解剖麻雀”,帮助乡村发现问题、查找工 作短板,同向发力推动问题解决。组织开展 2022 年度国家后评 估、省考核反馈问题以及其他各级各类暗访督查反馈和自查发 现问题整改,确保问题全面及时整改到位。对巩固拓展脱贫攻 坚成果工作严重滞后、问题突出的乡镇实行“挂牌督办”。〔责 任单位: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 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等〕 (三)健全驻村帮扶机制。坚持从严管理、约束激励并举, 严格落实“双考核、双问责”工作机制,健全电话访谈和实地 暗访相结合的常态化督导机制,每季度实现对驻村工作队履职 情况督导全覆盖,推动驻村干部履职尽责,提升帮扶成效。〔责 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乡村振兴局等〕 (四)健全能力提升机制。持续抓实乡村振兴干部培训,3 月底前制定实施 2023 年乡村振兴干部培训计划,举办“乡村大 讲堂”、第一书记培训班、乡村振兴干部业务培训班等各类专 题培训班,分批分期组织业务骨干以及工作表现突出的各级各 类干部到乡村振兴先行地区学习培训,强化培训管理,提升培 训实效,不断提升各级干部工作能力水平。〔责任单位:县委 — 14 — 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等〕 (五)健全宣传激励机制。鼓励各部门各乡镇不断探索创 新、总结提炼各类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先进事迹等,争取更 多乡村振兴事项纳入国家级、省级试点示范、典型案例以及被 国家级、省级、市级主流媒体刊发。对在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单 位、先进个人以及社会人士,及时予以通报表扬,并优先推荐 参加各类相关评比表彰,不断激发干部群众和社会力量主动参 与乡村振兴工作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 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等〕 (六)健全要素保障机制。保持衔接政策稳定,对各项帮 扶政策落实效果进行评估,结合实际及时优化调整。进一步充 实乡村振兴站(室)干部力量,保持村级乡村振兴信息员队伍 稳定,夯实基层工作保障。〔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农 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委组织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有关成员单位等〕 附件:1.兴国县 2023 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 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任务清单 2.2023 年度主要工作指标体系 — 15 — 附件 1 兴国县 2023 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任务清单 序 号 工作事项 任务要求 完成 时限 责任单位 (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 一、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守牢返贫底线 目标任务:紧盯易致贫返贫的重点人群和特殊区域,扎实抓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持续巩固提升教育、健康、住房、安全饮水 “四保障”水平,强化扶贫(帮扶)项目资产和衔接资金管理,落实落细兜底保障、易地搬迁后扶等政策,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 返贫底线。 1 1.抓牢防 止返贫动 态监测帮 扶 2 — 16 — 高效运行“三线预警”动态监测,聚焦就业不稳、收入骤降、新 每月 增低保、整户低保、因病因疫因残因灾因学刚性支出大等重点人 至少 1 群,坚持每月排查研判,继续实行乡镇党委书记带队入户现场核 次 实研判机制,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纳入、早帮扶。 县乡村振兴局、市医保局兴国分局、 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 县教科体局、县残联、县银保监组、 县卫健委、县住建局等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第二季度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 及时解决因疫情影响、自然灾害、严重疾病等引发的返贫致贫风 险隐患。 县乡村振兴局、市医保局兴国分局、 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 县教科体局、县残联、县银保监组、 县卫健委、县住建局等 第二 季度 序 号 工作事项 任务要求 完成 时限 责任单位 (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 根据监测对象致贫返贫风险原因,及时精准分类施策,落实“1+N” 全年 帮扶措施,适时开展帮扶措施和成效“回头看” 县乡村振兴局、市医保局兴国分局、 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 县教科体局、县残联、县银保监组、 县卫健委、县住建局等 加强监测对象动态管理,对通过有效帮扶达到风险消除条件的监 测对象按程序标注风险消除。 全年 县乡村振兴局、市医保局兴国分局、 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 县教科体局、县残联、县金融服务中 心、县卫健委、县住建局等 5 制定 2023 年精准防返贫保险方案,切实保障保费投入,及时签 订合同确保不断档,加大理赔力度,提升理赔时效。 3 月底 前 县乡村振兴局 6 继续落实“每月一监测”工作机制,动态更新、分析全县防止返 每月 1 贫动态监测数据。 次 县乡村振兴局 3 4 7 8 1.抓牢防 止返贫动 态监测帮 扶 2.巩固提 升“四保 障”水平 除寒 持续抓好“双线”控辍保学,除寒暑假期外每月开展 1 次控辍保 暑假 学工作,确保消除身体原因外,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家庭义务教育 期外 阶段儿童少年失学辍学现象。 每月 1 次 6月 春季 6 月前、秋季 12 月前全面落实教育资助各项政策,确保应 前、12 补尽补。 月前 县教科体局 县教科体局 — 17 — 序 号 任务要求 完成 时限 (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 9 全面落实好大病分类救治、重点慢性病家庭医生签约履约服务等 系列医疗政策。 全年 县卫健委、市医保局兴国分局 10 全面落实一站式结算医疗政策。 全年 市医保局兴国分局、县卫健委 11 每季度核查 1 次重点对象住院治疗费用中的目录外费用,每个定 每季 点医院年度内目录外费用控制在 10%以内。 度1次 县卫健委、市医保局兴国分局 12 强化村级卫生室建设和管理,每季度开展监管巡查。 每季 度1次 县卫健委 开展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排查行动, 确保参保率稳定在 99%以上,实现参保动态全覆盖。 全年 市医保局兴国分局、县乡村振兴局 14 每季度开展农村住房安全动态排查监测,确保问题隐患及时发 现。 每季 至少 1 次 县住建局 15 通过“拆除一批、新建一批、修缮一批、劝离一批”等“四个一 全年 批”的方式确保农村住房安全问题动态清零、居住条件持续提升。 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 兴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广新旅局、 县妇联 16 每月 加强饮水安全动态排查监测,突出加大对供水薄弱、易出现季节 至少 1 性缺水等重点区域排查力度,每月至少开展 1 次排查监测。 次 县水利局 13 工作事项 2.巩固提 升“四保 障”水平 — 18 — 责任单位 序 号 工作事项 17 18 2.巩固提 升“四保 障”水平 任务要求 完成 时限 责任单位 (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 分类施策全面解决各类饮水安全问题,对打水井、引用山泉水等 分散供水的,进行水井加深、更换饮水管网或取水点、增加水塔 (箱)及水泵;对小型集中式供水工程供水的,改造升级或增加 全年 取水口,选址不合理的聘请专业队伍重新选址;对规模化供水工 程供水的,重点完善加压、净化和消毒设备,更新改造老化管网。 县水利局 健全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机制,压实各类饮水工程管护责任, 每月 抓实标准化一体化管护模式,每月至少开展 1 次日常监管巡查, 至少 1 确保专业化管护覆盖全部饮水工程。 次 县水利局 19 加强水质检测,集中供水工程每年至少进行 2 次水质检测,分散 供水的每年对村庄东南西北中的水源进行 1 次水质检测。 全年 县水利局、县卫健委 20 健全监督服务体系,充分用好 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及时积 极处置农村供水投诉举报问题。 全年 县水利局 21 严格落实农村低保、特困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各项兜底 保障政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纳入农村低 保、特困救助和临时救助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应助尽助。持续 做好符合条件困难群体享受政府代缴保费和发放养老金政策,做 到“应代尽代、应发尽发”。 全年 县民政局、县残联、县人社局、县乡 村振兴局 3.稳步提 高兜底保 障水平 — 19 — 序 号 工作事项 任务要求 完成 时限 责任单位 (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 22 持续深化“点长制”,健全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落实每月回访 全年、 和干部双向帮扶制度,加强各类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 每月 23 加大对搬迁群众产业就业创业帮扶力度,确保有劳动力且有就业 意愿的搬迁户实现至少一人就业,管好用好点内小微菜园和帮扶 车间,强化返回迁出地发展产业搬迁群众的管理服务。 全年 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 兴局、县自然资源局 完善安置点“一站式”服务窗口功能,配齐进城进园和乡镇安置 点楼栋长,适时组织开展感恩教育和文娱活动,着力解决搬迁群 众住房紧张问题和急难愁盼事项,盘活各类资产和资源壮大集体 经济。 全年 县民政局、县文广新旅局、县乡村振 兴局、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妇联 25 每月开展 1 次安置点的地质灾害、住房和消防等安全隐患排查和 每月 1 人居环境卫生集中整治。 次 县乡村振兴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 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 26 合理安排衔接资金,规范实施后续扶持项目,完善基础设施和公 共服务配套设施。 27 按要求及时落实本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确保不低于上 8 月底 一年度且专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前 工作。 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 兴局 制定扶贫(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方案,使资产后续管护 2 月底 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前 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 村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 根据项目资产权属和权责,分别纳入国有资产管理和农村集体资 产管理体系进行管理。 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 兴局 24 28 4.抓实易 地搬迁后 续帮扶 5 强化项目 资金管理 29 — 20 — 全年 全年 县乡村振兴局、县发改委 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 序 号 工作事项 任务要求 完成 时限 30 压实行业部门、乡镇、村级资产管护责任,建立“村级每月一管 全年 护、乡镇季度一检查、县级半年一督导”资产运营管理监测制度。 31 探索建立盘活闲置农村保障房等资产的有效机制。 32 5.强化项 目资金管 理 责任单位 (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 县乡村振兴局、县委农办、县财政局、 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委、县林业局、 县民宗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 交通运输局等 全年 每季度对经营性资产现状进行 1 次风险评估,对问题资产及时跟 每季 进补救或处置措施,防止资产损失浪费。 度1次 县住建局等 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等 33 规范建好用好 2023 年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 目库。 全年 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 34 加强衔接资金项目监管,跟踪管理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确保达 到进度要求。 全年 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 35 做好国家、省衔接资金绩效评价相关工作。 全年 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 二、持续增强内生发展动力,促进增收致富 目标任务:将“三业”提升作为助推群众增收的关键举措,深入激发并不断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聚力支持鼓励 广大农村群众特别是有劳动力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家庭充分发展产业、实现就业创业(确保就业人数不低于 7 万人,创业人数多于 上一年),大幅提升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生产经营性净收入和工资性收入(增加生产经营性净收入在家庭收入中的占比),持续提 升财产性收入,不断缩小收入差距、发展差距。 — 21 — 序 号 工作事项 任务要求 完成 时限 责任单位 (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 重点关注、分析研判以下收入数据:1.脱贫户及监测对象 2023 年与 2022 年收入无变化;2.2023 年新识别监测对象纯收入为 0 或空 (剔除 10 月之后新识别);3.脱贫户及监测对象 2023 年人均纯收入低于 4000 元(含);4.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 2023 年人均纯收 入低于 6900 元(含);5.脱贫户 2023 年人均纯收入低于 6900 元(含)但未纳入监测对象;6.脱贫户及监测对象 2023 年人均纯收 入低于 1 万元(含)且比去年骤减 80%以上;7.脱贫户及监测对象 2021—2023 年人均纯收入连续两年下降;8.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 增速 2022 年、2023 年连续两年下降;9.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较上一年下降占比较高;10.脱贫户人均工资性收入较上一年下降 50% 以上;11.脱贫户人均转移性收入较上一年下降 50%以上;12.脱贫户人均务工月数在 9 个月(含)以上人均工资性收入较上一年下降 20%以上;13.脱贫户人均生产经营性净收入较上一年下降。 12 月 底前 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 政局 36 逐步加大投入,确保 2023 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的比例 不低于 60%。 37 落实产业帮扶政策,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全面兑现奖补资金。 全年 县农业农村局等 38 进一步加大小额信贷政策宣传和落实力度,坚持每月开展信贷需 每月 1 求摸底、信贷资金使用和逾期监管工作调度,确保符合贷款条件、 次 有产业发展意愿的对象能贷尽贷、用途合规、按时还款。 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 政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县银保监组 发展芦笋、脐橙等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扩大保险覆盖面。 全年 县银保监组、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 振兴局、县财政局、县金融服务中心、 40 强化用地支持,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安排不少于 10%的新增 建设用地规模,安排不少于 5%的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支持农 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需求。 全年 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 41 扶持建设一批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基地,确保每个乡村振兴重点帮 扶村至少有 1 个联农带农的产业基地,确保每个乡镇经营主体总 数和带动能力较 2022 年只增不减。 全年 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 39 6.强化产 业帮扶促 增收 — 22 — 序 号 工作事项 任务要求 完成 时限 责任单位 (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 42 每半年开展 1 次经营主体带动效果核查。 每半 年1次 县农业农村局 43 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积极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拓展多业态增值 增收途径。 全年 县农业农村局 44 建立经营性帮扶项目联农带农审核机制,投入 100 万元以下的, 由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审核;投入 100(含)-400 万元的,由市级 乡村振兴部门审核。 全年 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 政局 45 3 月底 前、每 充分发挥村级光伏电站带动效益,每季度至少开展 1 次村级光伏 季度 电站运维管护,在 3 月底前严格按程序制定收益分配方案,每半 至少 1 年公示 1 次收支情况。 次、每 半年 6.强化产 业帮扶促 增收 县乡村振兴局、县发改委 46 建立“一对一”“多对一”“一对多”等技术帮扶机制,结合脱 贫人口和监测对象需求和发展实际,广泛组织开展实用技术和技 能培训,指导帮助精准发展产业。 全年 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乡村振 兴局 47 持续开展帮扶产品“六进”活动,完善帮扶产品滞销预警监测, 组织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电商平台企业、社会力量等参与消费 帮扶行动,确保不发生规模性滞销。 全年 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委、县乡村振 兴局、县商务局 — 23 — 序 号 工作事项 任务要求 完成 时限 48 每月 每月至少开展 1 次就业信息摸排并及时更新监测台账,精准掌握 至少 1 未就业人员信息,落实“131”就业帮扶服务。 次 49 广泛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孩 子喊父母回家上班”等形式多样的专项招聘活动和送岗进村入户 行动。 50 重点关注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中的半劳力、弱劳力、无法外出务 工劳动力、返乡回流劳动力等群体就业问题,探索制定支持政策, 全年 鼓励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劳动力“在家门口就业”。 6.强化就 业帮扶促 增收 全年 51 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优先吸纳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参与项目 建设,经认定为推广以工代赈方式项目的,向当地农村群众发放 劳务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投入该项目各级财政资金 10%的比例;实 施以工代赈项目的,要在确保向当地农村群众发放劳务报酬不低 于中央资金 20%的基础上,尽最大可能提高占比。 52 每半年开展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需求摸排, 每半 精准分类实施培训,切实提升培训质量。 年1次 — 24 — 全年 责任单位 (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 县乡村振兴局、县人社局 县人社局、县妇联、县教科体局、县 乡村振兴局等 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等 县发改委、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 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新旅局、县林 业局、县乡村振兴局 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等 序 号 任务要求 完成 时限 53 组织实施“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开展从教育培训到促进 就业的全链条、一体化帮扶。 全年 县乡村振兴局、县人社局、县教科体 局等 54 组织实施乡村工匠培育工程,打造乡村工匠品牌。 全年 县乡村振兴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 村局、县人社局、县文广新旅局等 55 组织开展对就业帮扶车间的全面摸底排查,准确掌握扶贫(衔接) 3 月底 补助资金投入、经营状况、带动能力、政策落实、资产管理等情 前 况。 县乡村振兴局、县人社局 56 推动优化就业帮扶车间认定程序、适度降低认定门槛,推动金融 扶持、税收优惠、用水用电补贴等政策资源向就业帮扶车间聚集, 全年 实行“三个一批”分类施策支持就业帮扶车间发展,确保全县帮 扶车间个数和吸纳脱贫人口、监测对象人数不少于上一年。 县乡村振兴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县税务局、县金融服务中心等 57 强化就业帮扶车间动态监测,每季度至少开展 1 次监测。 每季 度至 少1次 县乡村振兴局、县人社局 58 加大各类公益性岗位的履职管理力度,确保公益性岗位数量和吸 纳脱贫人口、监测对象人数保持相对稳定。 全年 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水利局、 县文广新旅局、县林业局、县交通运 输局等 工作事项 7.强化就 业帮扶促 增收 责任单位 (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 — 25 — 序 号 任务要求 完成 时限 (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 59 9 月份调度一次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各项就业创业补贴政策落实 情况,确保应补尽补。 9月 县乡村振兴局、县人社局等 60 完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自主创业支持体系,鼓励支持在脱贫人 口中培育创业致富带头人,在素质提升、项目建设、创业政策等 方面提供服务支持。 全年 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 村局、县商务局等 探索建立创业扶持政策与重大项目对接机制,充分释放创业孵化 基地的载体服务功能,为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提供更多创业机会 和创业渠道。对入驻企业、个人在创业孵化基地发生的相关费用 按政策规定给予补贴。 全年 县人社局、县商务局、县乡村振兴局 等 62 鼓励引导更多农村种养户特别是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积极参与 2023 年“赣南名品、播送五洲”直播带货大赛,增强电商营销技 能,扩大增收致富渠道。 全年 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 兴局、县委宣传部等 63 举办全县创业致富带头人示范培训班。 12 月 底前 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 社局 61 工作事项 8.强化创 业帮扶促 增收 责任单位 三、持续推进乡村建设与治理,提高生活品质 目标任务:顺应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为重点,强化规划引领,统筹资源要素,动员各 方力量,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自下而上、村民自治、农民参与的实施机制,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求好 不求快,干一件成一件,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 9.扎实有 加快村庄规划编制落地实施,有序推进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完成 64 序推进乡 全年 县自然资源局、县乡村振兴局 “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实现应编尽编。 村建设 — 26 — 序 号 工作事项 任务要求 完成 时限 责任单位 (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 65 完善乡村建设项目库。 全年 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 村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 林业局、县民宗局、县发改委、县自 然资源局、县教科体局、县卫健委、 县住建局、县文广新旅局等 66 从项目资源、建设用地、金融信贷等方面对重点帮扶村予以倾斜 扶持,严格落实省定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衔接资金投入不低于 100 万元和市定、县定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各类资金投入不低于 50 万元、30 万元的要求。 12 月 底前 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 村局、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局、县 金融服务中心等 在全县范围内重点打造一批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引导资 金、人才、技术、信息等资源要素向示范创建乡村集聚。 全年 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财 政局、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局等 67 9.扎实有 序推进乡 村建设 68 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激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建设活力。 全年 69 对照指标体系抓好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建设,适时对重点帮扶村 建设情况开展阶段性调研评估。 12 月 底前 县乡村振兴局等 70 巩固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成果,全年新改建 1500 个农村户厕。 12 月 底前 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委、县乡村振 兴局 71 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 全年 县农业农村局、县城管局 县工商联、县乡村振兴局等 — 27 — 序 号 工作事项 任务要求 完成 时限 责任单位 (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 72 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全年 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乡 村振兴局 73 用好用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万村码上通”5G+长效管护平台。 全年 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乡 村振兴局 74 推进农村水、电、路、通讯、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 12 月 底前 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供电公 司、县发改委、县商务局 深入实施数字乡村发展行动。 全年 县委网信办、县农业农村局等 76 加强“一站式”便民服务、文化体育、公共照明等村级综合服务 设施建设。 全年 县民政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农业农 村局、县体育局等 77 加强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教育保障服务能力建设。 全年 县卫健委、县医保局、县教科体局 78 健全养老服务网络。 全年 县民政局 79 进一步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持续排查整 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巩固提升红色名村建设成效,推进抓党建促 乡村振兴。 全年 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乡村振 兴局 组织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强国复兴有我”等宣传 教育活动。 全年 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文广新 旅局、团县委、县教科体局 组织“文艺轻骑兵”深入乡村开展文艺演出,举办“山歌放飞新 思想”文化惠民系列活动。 全年 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旅局 75 80 9.扎实有 序推进乡 村建设 10.加强和 改进乡村 治理 81 — 28 — 序 号 工作事项 82 83 84 10.加强和 改进乡村 治理 85 任务要求 完成 时限 充分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爱心积分超市、农村孝老食堂等各 类载体,深入推广运用积分制。 全年 县农业农村局、县委宣传部、县民政 局、县乡村振兴局 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村级“三务”公开、小微权力、公共服务、事 务、移风易俗等清单,深入推广运用清单制。 全年 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民 政局、县委宣传部等 深入推进“赣南新妇女运动”。 全年 县妇联 持续开展婚丧礼俗、乱埋乱葬、不孝行为、农村赌博等专项整治。 全年 责任单位 (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 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县公安局、 县农业农村局等 保障机制 86 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调度会,通报重点工作进展,听取各乡镇各 有关行业部门工作情况汇报,合力破解难点堵点,研究部署下一 阶段工作举措。 每季 度 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 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87 督促各行业部门每月更新完善相关数据和工作动态,加强部门间 信息数据共享。 每月 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 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细化制定每月工作要点、每季度工作重点,帮助部门和乡村厘清 工作思路。 每月、 每季 度 县乡村振兴局等 88 89 11.健全工 作调度机 制 结合实际推动《江西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打造新时代乡村振 兴样板之地工作操作指南》落实落细,做到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化、 全年 标准化,提高工作质效。 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 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 29 — 序 号 工作事项 任务要求 完成 时限 90 11.健全工 作调度机 制 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风险防控信息共享、会商和风险 快速应对机制。 全年 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 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91 每季度开展一次综合督导,适时开展专项督导。 每季 度一 次 县乡村振兴局 92 根据阶段性工作重点,不定时间、不限形式深入乡村开展指导服 务。 全年 县乡村振兴局、县纪委、县委组织部 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严重滞后、问题突出的乡镇实行 “挂牌督办”。 全年 县乡村振兴局、县委组织部 组织开展 2022 年度国家后评估、省考核反馈问题以及其他各级 各类暗访督查反馈和自查发现问题整改。 按要 求、全 年 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 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坚持从严管理、约束激励并举,严格落实“双考核、双问责”工 作机制,健全电话访谈和实地暗访相结合的常态化督导机制,每 季度实现对驻村工作队履职情况督导全覆盖。 全年 县委组织部、县乡村振兴局 举办“乡村振兴大讲堂”和第一书记示范培训班。 12 月 底前 县委组织部、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 农村局 举办乡村振兴干部综合业务培训班。 9 月底 前 县乡村振兴局 分批分期组织业务骨干以及工作表现突出的乡村振兴干部到乡 村振兴先行地区学习培训。 12 月 底前 县乡村振兴局 93 12.健全督 促考核机 制 94 95 13.健全驻 村帮扶机 制 96 97 14.健全能 力提升机 制 98 — 30 — 责任单位 (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 序 号 工作事项 99 14.健全能 力提升机 制 任务要求 完成 时限 责任单位 (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 加快“勒杜鹃”培训计划推广。 全年 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 振兴局 鼓励各部门各乡镇不断探索创新、总结提炼各类经验做法、典型 案例、先进事迹等,争取更多乡村振兴事项纳入国家级、省级试 点示范、典型案例以及被国家级、省级、市级主流媒体刊发。 全年 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 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101 对在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以及社会人士,及时予以 通报表扬,并优先推荐参加各类相关评比表彰,不断激发干部群 众和社会力量主动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的积极性。 全年 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 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102 保持衔接政策稳定,对各项帮扶政策落实效果进行评估,结合实 际及时优化调整。 12 月 底前 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 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进一步充实乡村振兴站(室)干部力量,保持村级乡村振兴信息 员队伍稳定,夯实基层工作保障。 全年 县乡村振兴局、县委组织部 100 15.健全宣 传激励机 制 103 16.健全要 素保障机 制 — 31 — 附件 2 2023 年度主要工作指标体系 序号 工作指标 目标值 指标说明 根据中央、省关于健全防 1 对有劳动力的监测对象家庭 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 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集 ≥1 项 中的指导意见规定,对有 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坚持 开发式帮扶。 2 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 外的家庭经济困难义务教育 阶段适龄子女失学辍学人数 0 3 全县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参 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率 100% 4 全县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住 房安全保障率 100% 国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 果后评估要求。 国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 果后评估要求。 国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 果后评估要求。 九部委《关于做好农村供 5 全县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饮 水安全保障率 100% 水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 要求保持饮水安全问题动 态清零。 6 7 8 全县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就 业规模 全县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人口 就业规模 全县公益性岗位吸纳脱贫人 口和监测对象就业规模 — 32 — 省下达我县 2023 年度脱贫 ≥7 万人 人口和监测对象就业规模 为 7 万人。 省下达我县 2023 年度易地 ≥3131 人 扶贫搬迁脱贫人口就业规 模为 3131 人。 省下达我县公益性岗位吸 ≥4893 人 纳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就 业规模为 4893 人。 序号 工作指标 目标值 9 全县农村卫生厕所改造数量 1500 户 10 11 12 村集体经济收入 确保全县所有 村集体经济经 营性收入稳定 在 15 万元以 上,力争 90% 以上的村过 20 万元,70%以上 的村过 30 万 元,30%以上的 村过 50 万元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比重 ≥60% 全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支出进度 4 月底≥30% 6 月底≥50% 9 月底≥75% 指标说明 全县自主申报的 2023 年改 厕计划数量为 1500 户。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重点工作加快建设高质量 现代农业强县的实施意见 要求 根据财政部、国家乡村振 兴局等部署要求。 根据财政部、国家乡村振 兴局等部署要求,加快项 目实施和资金支出,发挥 资金使用效益。 — 33 — (此页无正文) 兴国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34 — 2023 年3 月9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