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市普陀区城市更新和住宅配套事务中心单位预算.pdf
上海市普陀区2023年区级单位预算 预算单位:上海市普陀区城市更新和住宅配套事务中心 目 录 一、单位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 三、名词解释 四、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五、单位预算表 1. 2023年单位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2. 2023年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3. 2023年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4.2023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2023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6.2023年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7. 2023年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8.2023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部门预算经济分类预算表 9. 2023年单位“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表 六、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七、项目经费情况说明 八、绩效目标 上海市普陀区城市更新和住宅配套事务中心主要职能 上海市普陀区城市更新和住宅配套事务中心是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下属的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包括: 1.负责组织实施旧住房综合改造类项目规划和计划;指导街道镇做好宣传解释、公示公告、签约推进等工作。 2.协助做好旧住房综合改造类项目选址、立项和计划申报等工作。 3.负责旧住房综合改造类项目资金筹措落实,对工程造价、投资等进行控制和管理;承担招投标管理、施工管理及后期评估等具体事 务。 4.负责旧住房综合改造类项目网上申报备案的指导与审核工作。 5.承担旧住房综合改造类项目现场安全质量及文明施工管理等具体事务。 6.承担住宅产业化跟踪核查、装配式住宅及全装修住宅建设要求鉴证核实等具体事务。 7.承担协调新建住宅市政配套项目建设管理等具体事务。 8.承担组织开展各类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等具体事务;协助做好优秀历史保护建筑的日常保护管理工作。 9.负责全区房屋测绘成果管理,权籍系统房屋数据维护和更新,权属调查成果数据备案和利用等工作。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上海市普陀区城市更新和住宅配套事务中心机构设置 (一)基本支出预算:是区级预算主管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 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二)项目支出预算:是区级预算主管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为完成行政工作任务、事业发展目标或政府发展战略、特定目标,在 基本支出之外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 (三)“三公”经费:是与区级财政有经费领拨关系的部门及其下属预算单位使用区级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 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主要安排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国际合作交流、重大项目洽谈、境外 培训研修等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主要安排全国性专业会议、国家 重大政策调研、专项检查以及外事团组接待交流等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所需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主要安排编制内公务车辆的报废更新,以及用于安排市内因公出差、公务文件交换、日常工作开展等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四)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预算:是区级预算主管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 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二)项目支出预算:是区级预算主管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为完成行政工作任务、事业发展目标或政府发展战略、特定目标,在基本 支出之外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 (三)“三公”经费:是与区级财政有经费领拨关系的部门及其下属预算单位使用区级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 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主要安排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国际合作交流、重大项目洽谈、境外培训研修 等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主要安排全国性专业会议、国家重大政策调研 、专项检查以及外事团组接待交流等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所需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主要安排编制内公 务车辆的报废更新,以及用于安排市内因公出差、公务文件交换、日常工作开展等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支出。 (四)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2023年,上海市普陀区城市更新和住宅配套事务中心预算支出总额为151301.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51301.08万元,比 2022年预算执行数增加25105.59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81852.08万元,比2022年预算执行数增加 33445.3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69449.00万元,比2022年预算执行数减少8339.7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 与2022年预算执行数持平。财政拨款支出主要内容如下: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88.7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 费。2022年当年预算执行数为43.57万元,2023年预算安排88.79万元,比2022年预算执行数增加103.79%。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生活补 贴增加。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51.15万元,主要用于 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22年当年预算执行数为127.52万元,2023年预算安排151.15万元,比2022年预算执行数增加18.53%。主要 原因是:缴费基数增加。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75.5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 员职业年金缴费。2022年当年预算执行数为63.76万元,2023年预算安排75.58万元,比2022年预算执行数增加18.54%。主要原因是:缴费 基数增加。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0.8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 费。2022年当年预算执行数为0万元,2023年预算安排0.88万元,比2022年预算执行数增加0.88万元。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发生变化, 此项为本年新增项,2022年退休人员活动费列支于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99.1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022年当年预算执行数为83.69万元,2023年预算安排99.19万元,比2022年预算执行数增加18.52%。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增加。 6.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棚户区改造支出(项)”70179.0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2022年当年预算执行数为71788.79万元,2023年预算安排70179.00万元,比2022年预算执行数减少2.24%,基本持平。 7.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112.3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支出。2022年当年 预算执行数为1116.74万元,2023年预算安排1112.35万元,与2022年预算执行数基本持平。 8.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70000.0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2022年当年预算执 行数为39276.23万元,2023年预算安排70000.00万元,比2022年预算执行数增加78.23%。主要原因是:该项项目支出增加。 9.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66.1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2022年当年预算 执行数为55.79万元,2023年预算安排66.14万元,比2022年预算执行数增加18.55%。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增加。 10. “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项)”10258.0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2022年当 年预算执行数为5969.67万元,2023年预算安排10258.00万元,比2022年预算执行数增加71.84%。主要原因是:该项项目支出增加。 2023年单位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编制单位:上海市普陀区城市更新和住宅配套事务中心 单位:元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基本支出 合计 项目支出 人员经费 一、财政拨款收入 1,513,010,759.00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164,059.00 3,004,019.00 991,943.00 1、一般预算资金 818,520,759.00 二、卫生健康支出 991,943.00 2、政府性资金 694,490,000.00 三、城乡社区支出 694,490,000.0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二、事业收入 公用经费 160,040.00 694,490,000.00 四、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11,123,462.00 9,809,514.00 五、住房保障支出 803,241,295.00 661,295.00 1,513,010,759.00 14,466,771.00 1,241,000.00 72,948.00 802,580,000.00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四、其他收入 收入总计 1,513,010,759.00 支出总计 1,401,040.00 1,497,142,948.00 2023年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编制单位:上海市普陀区城市更新和住宅配套事务中心 单位:元 项目 收入预算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类 款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164,059.00 3,164,059.00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3,164,059.00 3,164,059.00 887,920.00 887,920.00 1,511,533.00 1,511,533.00 755,766.00 755,766.00 8,840.00 8,840.00 卫生健康支出 991,943.00 991,943.00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991,943.00 991,943.00 事业单位医疗 991,943.00 991,943.00 城乡社区支出 694,490,000.00 694,490,000.00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694,490,000.00 694,490,000.00 棚户区改造支出 694,490,000.00 694,490,000.00 208 05 208 05 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208 05 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 05 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8 05 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210 11 210 11 02 212 212 08 212 08 财政拨款收入 项 208 210 合计 10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 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 项目 收入预算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类 款 01 220 01 50 221 221 01 221 01 221 02 221 02 221 03 221 03 财政拨款收入 项 220 220 合计 08 01 01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11,123,462.00 11,123,462.00 自然资源事务 11,123,462.00 11,123,462.00 事业运行 11,123,462.00 11,123,462.00 住房保障支出 803,241,295.00 803,241,295.00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700,000,000.00 700,000,000.00 老旧小区改造 700,000,000.00 700,000,000.00 住房改革支出 661,295.00 661,295.00 住房公积金 661,295.00 661,295.00 城乡社区住宅 102,580,000.00 102,580,000.00 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 102,580,000.00 102,580,000.00 1,513,010,759.00 1,513,010,759.00 合计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 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 2023年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编制单位:上海市普陀区城市更新和住宅配套事务中心 单位:元 项目 支出预算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类 款 合计 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164,059.00 3,164,059.00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3,164,059.00 3,164,059.00 887,920.00 887,920.00 1,511,533.00 1,511,533.00 755,766.00 755,766.00 8,840.00 8,840.00 卫生健康支出 991,943.00 991,943.00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991,943.00 991,943.00 事业单位医疗 991,943.00 991,943.00 城乡社区支出 694,490,000.00 694,490,000.00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694,490,000.00 694,490,000.00 棚户区改造支出 694,490,000.00 694,490,000.00 项 208 208 05 208 05 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208 05 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 05 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8 05 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210 210 11 210 11 02 212 212 08 212 08 项目支出 10 项目 支出预算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类 款 01 220 01 50 221 221 01 221 01 221 02 221 02 221 03 221 03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11,123,462.00 11,050,514.00 72,948.00 自然资源事务 11,123,462.00 11,050,514.00 72,948.00 事业运行 11,123,462.00 11,050,514.00 72,948.00 住房保障支出 803,241,295.00 661,295.00 802,580,000.00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700,000,000.00 700,000,000.00 老旧小区改造 700,000,000.00 700,000,000.00 住房改革支出 661,295.00 661,295.00 住房公积金 661,295.00 661,295.00 项 220 220 合计 08 01 01 城乡社区住宅 102,580,000.00 102,580,000.00 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 102,580,000.00 102,580,000.00 合计 1,513,010,759.00 15,867,811.00 1,497,142,948.00 2023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编制单位:上海市普陀区城市更新和住宅配套事务中心 单位:元 财政拨款收入 项目 财政拨款支出 预算数 项目 一、一般预算资金 818,520,759.00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 一般公共预算 3,164,059.00 3,164,059.00 694,490,000.00 二、卫生健康支出 991,943.00 991,943.00 三、城乡社区支出 694,490,000.00 四、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11,123,462.00 11,123,462.00 五、住房保障支出 803,241,295.00 803,241,295.00 1,513,010,759.00 818,520,759.00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收入总计 合计 1,513,010,759.00 支出总计 政府性基金预算 694,490,000.00 694,490,000.0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3年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编制单位:上海市普陀区城市更新和住宅配套事务中心 单位:元 项目 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预算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类 款 项 合计 注:本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故本表为空表。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2023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编制单位:上海市普陀区城市更新和住宅配套事务中心 单位:元 项目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类 款 合计 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164,059.00 3,164,059.00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3,164,059.00 3,164,059.00 887,920.00 887,920.00 1,511,533.00 1,511,533.00 755,766.00 755,766.00 8,840.00 8,840.00 卫生健康支出 991,943.00 991,943.00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991,943.00 991,943.00 事业单位医疗 991,943.00 991,943.00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11,123,462.00 11,050,514.00 72,948.00 自然资源事务 11,123,462.00 11,050,514.00 72,948.00 事业运行 11,123,462.00 11,050,514.00 72,948.00 项 208 208 05 208 05 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208 05 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 05 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8 05 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210 210 11 210 11 02 220 220 01 220 01 项目支出 50 项目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类 款 01 221 01 221 02 221 02 221 03 221 03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项 221 221 合计 08 01 01 住房保障支出 803,241,295.00 661,295.00 802,580,000.00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700,000,000.00 700,000,000.00 老旧小区改造 700,000,000.00 700,000,000.00 住房改革支出 661,295.00 661,295.00 住房公积金 661,295.00 661,295.00 城乡社区住宅 102,580,000.00 102,580,000.00 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 102,580,000.00 102,580,000.00 合计 818,520,759.00 15,867,811.00 802,652,948.00 2023年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编制单位:上海市普陀区城市更新和住宅配套事务中心 单位:元 项目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类 款 08 212 08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项 212 212 合计 10 城乡社区支出 694,490,000.00 694,490,000.00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694,490,000.00 694,490,000.00 棚户区改造支出 694,490,000.00 694,490,000.00 合计 694,490,000.00 694,490,000.00 2023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部门预算经济分类预算表 编制单位:上海市普陀区城市更新和住宅配套事务中心 单位:元 项目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名称 类 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款 301 工资福利支出 13,730,051.00 13,730,051.00 301 01 基本工资 1,633,512.00 1,633,512.00 301 02 津贴补贴 511,320.00 511,320.00 301 07 绩效工资 6,923,312.00 6,923,312.00 301 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511,533.00 1,511,533.00 301 09 职业年金缴费 755,766.00 755,766.00 301 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991,943.00 991,943.00 301 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94,470.00 94,470.00 301 13 住房公积金 661,295.00 661,295.00 301 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646,900.00 646,900.00 商品和服务支出 1,401,040.00 1,401,040.00 302 302 01 办公费 250,000.00 250,000.00 302 02 印刷费 40,000.00 40,000.00 302 04 手续费 5,000.00 5,000.00 302 07 邮电费 10,000.00 10,000.00 项目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名称 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类 款 302 11 差旅费 10,000.00 10,000.00 302 13 维修(护)费 200,000.00 200,000.00 302 15 会议费 2,500.00 2,500.00 302 16 培训费 10,000.00 10,000.00 302 17 公务接待费 1,000.00 1,000.00 302 26 劳务费 30,000.00 30,000.00 302 27 委托业务费 150,000.00 150,000.00 302 28 工会经费 176,082.00 176,082.00 302 29 福利费 341,280.00 341,280.00 302 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9,000.00 19,000.00 302 39 其他交通费用 10,000.00 10,000.00 302 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46,178.00 146,178.0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736,720.00 736,720.00 303 303 01 离休费 120,640.00 120,640.00 303 02 退休费 616,080.00 616,080.00 合计 15,867,811.00 14,466,771.00 1,401,040.00 2023年单位“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表 编制单位:上海市普陀区城市更新和住宅配套事务中心 单位:万元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 2023年机关运行经 费预算数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2.00 0.00 0.10 购置费 1.90 运行费 0.00 1.90 0.00 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00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预算由区外办统一安排。 (二)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1.9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车辆购置计划;公务车用 车运行费1.90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车用车运行费管理,规范公务车用车运行费使用。 (三)公务接待费0.10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接待费管理,规范公务接待费使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99008.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99007.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 预算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共40个,涉及项目预算资金149707.0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流动资产20634.23万元。固定资产129.70万元,其中:房屋0平方米;车辆1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 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专用设备0台/套(其中:单价100万元以上 专用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252项。长期投资0项0万元。在建工程0项0万元。无形资产0项0万元。 2023年住宅修缮工程项目经费情况说明 一、项目概述 2023年普陀区住宅修缮工程项目通过对存在安全隐患、基础设施严重老化的小区房屋进行修缮改造,解决普陀区老百姓的老旧住房“急、难、愁”问题, 从而进一步改善市民群众的居住条件和质量。 二、立项依据 (一)关于印发《上海市住宅修缮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沪房规范[2021]1号):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修缮工程管理的主管部门;各区房屋行政管理 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住宅修缮工程的具体管理。 (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本市旧住房更新改造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21]2号):“十四五”期间,进一步完善旧住 房更新改造实施机制,不断提升建筑设计水平,建立健全标准规范体系。具体包括:(一)力争2000年底之前建成、纳入改造范围、符合改造条件的各类旧 住房改造实现全覆盖;(二)实施5000万平方米各类旧住房的更高水平更新改造。 三、实施主体 (一)资金拨款单位:普陀区财政局 主要职责:接受预算执行部门提出的款项拨付申请,财政专管员、科室领导、分管领导审核资金申请,提出审核意见,按程序拨付资金。 (二)项目主管部门: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区房管局) 主要职责:区房管局是普陀区政府主管全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的工作部门。作为普陀区住宅修缮工程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普陀区居住类房屋修缮、改 造的行政管理工作。 (三)预算部门:普陀区城市更新和住宅配套事务中心 主要职责:编制项目预算、按程序完成预算申报(含绩效评价目标申报)报告本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筹措落实旧住房改造资金,对工程造价、投资等 进行控制和监管工作。 (四)项目单位:普陀区城市更新和住宅配套事务中心 普陀区城市更新和住宅配套事务中心主要职责:负责承担旧住房综合改造类项目建设、新建住宅市政配套项目建设、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测绘成果管理等 事务性工作。 (五)第三方服务机构:实施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实施单位:作为住宅修缮工程的实施主体,对所承担的住宅修缮工程的安全、质量、投资、进度以及住宅修缮过程中相关的群众工作等全面负责。实施单 位按相关文件(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建设财力项目代理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发改规范[2020]21号))与普陀区城市更新和住宅配套事务中心签订定点 服务协议。明确项目负责人与其他专业部门责任人的工作职责,理顺项目实施管理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各项工作责任。项目实施管理工作分成前期准备、项 目申报、现场建设管理、资金管理及投资控制、群众工作以及资料档案管理工作。 施工单位:作为住宅修缮工程的施工建设主体,对所承担的住宅修缮工程的施工现场安全、质量、进度等工作等全面负责。实行项目经理全面负责制,负责 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并根据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监理单位:住宅修缮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主要工作职责为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分包单位的资格、工程材料(构配件)的审查;对工 程开工的审核,安全生产、施工质量、施工进度、造价控制的监督管理;现场监理日记、监理报告制度的执行;施工现场的协调工作;竣工验收工作;资料 档案管理工作。 (六)普陀区各街镇 普陀区10个街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组织本辖区住宅修缮项目计划上报,居民意见征询、协调和相关矛盾的化解等;负责街镇承担费用的筹措和业主 维修资金的收缴,以及项目推进、协调,参与项目验收等。 四、实施方案 (一)实施阶段 项目实施阶段主要包括计划立项、实施单位确定、编制修缮实施方案、修缮方案确定、修缮工程报建、合同备案和开工审核、竣工备案以及审价决算工作 。 (1)计划立项 实施住宅修缮工程的项目,由业主(指房屋所有权人或者经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可委托所在地居民委员会)通过街道、镇向 普陀区城市更新和住宅配套事务中心申请,区房管局审核备案。区房管局根据区城市更新和住宅配套事务中心提供的房屋现状、修缮内容、居民意愿、资金 筹措等情况,对享受市财力补贴的住宅修缮工程,立项后上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建委)批复;对仅享受区财力补贴的住宅 修缮工程,由区房管局立项后,汇总上报市住建委。对其他住宅修缮工程,由区房管局出具备案证明,汇总报市住建委。 对于拟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旧住房综合改造项目(屋面及相关设施改造),普陀区房管局于年初将项目计划报市住建委,市住建委审核后下达当年度保 障性安居工程旧住房综合改造项目计划。上海市住宅修缮工程质量事务中心依据下达的项目计划开展开工审核复查等工作。 (2)实施单位确定 住宅修缮工程的实施单位为本市注册的、熟悉住宅修缮工程的、拥有专业技术人员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项目管理公司。 享受政府补贴资金的住宅修缮工程,实施单位由区房管局采用目录制确定单位及数量,并对实施单位进行动态管理。招标费用由区财政承担。直管公房修 缮工程原则上由西部集团组织实施;其他住宅修缮工程实施单位应征求业主和居委会意见后,在目录中选择。 业主自筹资金实施的住宅修缮工程,由业主自行委托符合条件的实施单位或在区实施单位目录中自行选择并委托实施单位。 (3)编制修缮实施方案 业主、物业公司、实施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确认住宅修缮工程的修缮科目。实施单位据此委托专业单位进行查勘设计或施工设计,并编制修缮 实施方案。 修缮实施方案内容主要包括:修缮科目(包括对消防设施的修缮改造方案)、工程概算、资金来源、安全质量风险评估、安全质量等防护措施、工程周期 、文明施工、应急预案等内容。 需要进行房屋安全、质量等检测的,实施单位委托房屋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后,将检测报告报市住建委备案,并依据检测报告编制修缮实施方案。 (4)修缮方案确定 修缮实施方案经所在街道、镇初审并报普陀区城市更新和住宅配套事务中心审核后,向实施范围内业主公示并征询意见。修缮实施方案经实施范围内三分 之二以上业主同意方可实施,并进行工程报建。需动用维修资金的住宅修缮工程,还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 上的业主同意,并符合《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及相关程序和要求。 (5)修缮工程报建 实施单位填报《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表》,并准备工程报建需提供的有关资料(主要包括:实施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住宅修缮工程 计划立项或备案资料、修缮工程的资金证明、业主意见征询情况等),向普陀区城市更新和住宅配套事务中心办理工程报建手续,经普陀区城市更新和住宅 配套事务中心审核后,取得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编码和《上海市建设工程管理程序告知单》。 (6)合同备案和开工审核 实施单位按照工程报建告知要求,完成施工单位等承发包手续,并签订施工(包括分包合同)和监理等合同。在组织实施开工前,须填报住宅修缮工程开 工审核单,向普陀区城市更新和住宅配套事务中心申报施工、监理等合同备案和开工审核。开工审核内容主要包括:计划落实、资金筹措、修缮实施方案审 核、相关手续办理、方案公示及业主意见征询、施工和监理等合同备案、施工组织设计审定等情况。 需要进行房屋安全、质量等检测的,经普陀区城市更新和住宅配套事务中心同意后,由实施单位委托房屋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房屋安全、质量等检测,并将 检测报告报市房管局备案。住宅修缮工程和防护措施等存在潜在安全和质量风险的,其工程设计及施工组织设计由市房管局组织评审。 享受市财力补贴资金的住宅修缮工程,由普陀区城市更新和住宅配套事务中心完成开工审核后上报市房管局进行复查。其他项目,由市房管局组织抽查。 (7)竣工备案 普陀区城市更新和住宅配套事务中心在住宅修缮工程实施中,按规定进行安全质量监督管理。住宅修缮工程结束后,在施工单位完成验收自评,监理单位 完成复验评定,物业公司和业主完成验收移交接管,实施单位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物业公司、业主、居委会、居民代表、街道、镇和相关 管理部门等共同完成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后,实施单位向普陀区城市更新和住宅配套事务中心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享受市财力补贴的住宅修缮工程,由普陀区城市更新和住宅配套事务中心通过竣工验收备案后,上报市房管局进行复查。其他项目,由市房管局组织抽查 。 (8)审价决算 住宅修缮工程须委托专业审价审计单位进行工程审价和财务决算审计。享受市财力补贴的项目,审价审计单位按规定接受指派,实施单位将审价审计报告 报普陀区城市更新和住宅配套事务中心后,上报市房管局。 (二)实施对象 本项目实施对象为普陀区房屋权属性质为直管公房、系统公房、售后公房、代经代租代管产等的旧住房。 (三)实施类型及内容 项目类型主要分为以下四部分: (1)屋面及相关设施改造 对规划保留的部分多层旧住房,重点改善房屋设施、消除安全隐患,并进行包括屋面(及防雷)、结构、电气设施、给排水及其设备、小区附属设施等综 合性改造,改善房屋质量,打开小区生命通道,提升小区城市界面。 (2)其他突发类房屋修缮和小区改造 例如火灾、地震等不可抗力、突发事件引起的房屋修缮和小区改造项目。 五、实施周期 项目预计实施周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六、年度预算安排 项目预算总投资为3.50亿元,2023年财政资金预算安排金额为0.49亿元,用于支付项目的启动费用。 七、绩效目标 (一)项目绩效总目标:普陀区住宅修缮工程项目以保障市民群众的居住安全和使用功能为前提,通过开展消除房屋安全使用隐患、改造严重老化设施修缮 改造工作,进一步改善市民群众的居住条件和质量。 (二)年度绩效目标:进一步改善市民群众的居住条件和质量。 (三)分解目标: (1)产出目标: *2023年计划开工项目按年初制定目标推进; *2023年修缮项目中屋面及相关设施改造居民同意占比达到2/3;无安全事故发生;当年完成的修缮项目验收合格。 (2)效果目标: *962121投诉跟踪处理及时、有效处置; *居民对于2023年实施的住宅修缮项目在文明施工、工程质量以及修缮效果方面满意度较高;住宅修缮工程市民监督员对项目实施满意度较高; *实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的总体目标,逐步完善社区的配套建设,为老旧居民小区提供和谐、清洁、安全的居住环境; *建立健全修缮项目跟踪回访和测评制度、修缮后续保修养护制度;修缮对象信息统计完善。 (3)影响力目标: *管理部门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良好; *项目完成后,受益群众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良好。 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2023年住宅修缮工程 项目性质 经常性项目 主管部门 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实施单位 上海市普陀区城市更新和住宅配套事务中心 计划开始日期 2023年1月1日 计划完成日期 2025年12月31日 项目资金总额 项目类别 特定目标类 49,000,000.00 年度资金申请总额 49,000,000.0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项目资金 (元) 其中:财政资金 49,000,000.00 49,000,000.00 其他资金 - 上年结转资金 - 其他资金 - 项目总目标 (2023年- 2025年) 年度总目标 项目绩效目标 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和质量。 一级指标 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和质量。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数量指标 资金使用规范性 规范 质量指标 项目质量可控性 可控 时效指标 项目进度与项目进度偏差率 0 成本指标 资金分配合理性 合理 经济效益指标 预算编制合理性 合理 社会效益指标 改善居民居住条件 明显改善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满意 产出指标 绩效指标 效益指标 满意度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