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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党员自愿捐款支持新冠肺炎疫情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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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宁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关于组织党员自愿捐款支持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的通知 各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内各单位: 为做好学校党员自愿捐款支持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组部 《关于组织党员自愿捐款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及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相关文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做好所属党员自愿捐款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尊重党 员意愿,自觉自愿、量力而行,不提硬性要求,不搞强迫命令。 捐款一般不超过 100 元,家庭生活困难党员、没有固定收入或收 入较少的党员可以不捐,前期已自愿捐款的党员可以不再捐款。 二、此次捐款主要用于慰问战斗在疫情防控斗争一线医务人 员、基层干部群众、公安民警和社区工作者,资助因患新冠肺炎 导致生活困难群众和因患新冠肺炎去世的群众家属,慰问在疫情 防控斗争中牺牲的干部群众家属等。 三、做好所属党员捐款接收和报告工作。所收到党员捐款由 各单位设专人保管,对所捐款项要严格管理、及时记录、如数上 缴,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或挪作他用。即日起每天 14:30 之前, 填写《南宁师范大学党员捐款用于疫情防控情况登记表》(见附 件 1),并报学校党委组织部,未报送则视为当日无捐款。 四、做好党员捐款上缴工作。于 3 月 2 日前将本单位《南宁 师范大学党员捐款用于疫情防控情况汇总表》(见附件 2)及本 单位党员捐款报送上缴学校党委组织部。后续如还有党员捐款应 及时收集上缴。捐款由学校党委组织部代收并按上级文件要求上 缴自治区党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五、各基层党组织要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位,并将贯彻落 实情况及时报告学校党委组织部。联系人及电话:何一飞 0771-3908190。 附件:1. 南宁师范大学党员捐款用于疫情防控情况登记表 2. 南宁师范大学党员捐款用于疫情防控情况汇总表 中共南宁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0 年 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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