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师范学院2018年专升本招生简章.pdf
上饶师范学院 2018 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根据《关于江西省普通高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 科阶段工作的补充通知》 (赣教高字〔2018〕15 号)和《关于做好全 省 2018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考字〔2018〕 7 号),制定上饶师范学院 2018 年专升本招生简章如下: 一、招生对象 1.经统招入学的本省普通高职高专 2018 届毕业生,政治思想好, 身体健康,成绩优秀,截止报名时无不合格课程,在校期间没有考试 舞弊或受到纪律处分等不良记录,经所在高校审查推荐,招生高校审 定,可参加选拔考试。限报考与考生本人所学专业对应的招生专业。 2.江西省户籍 2009 年以后应征入伍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 学历的退役士兵,可自愿报名参加选拔考试,招生计划单列,单独录 取,考试科目与同专业普通考生相同,限报考一所学校。考生凭身份 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和士兵退役证报考,报考资格由上饶师 范学院审查。 二、招生办法 学校严格执行《江西省普通高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学生进入 本科阶段学习暂行办法》 (赣教高字〔2015〕17 号),成立“专升本” 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教务处,学校纪委监察室全程参 与监督招生工作。 (一)报名。学校教务处负责组织报名工作,报名程序分为三步: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向所在学校报名→各学校审核通过后向上饶师 范学院教务处集体报名→上饶师范学院教务处进一步汇总报名信息 向省教育厅考试院上报(具体的报名办法详见上饶师范学院教务网 《关于 2018 年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 知》(饶师院教字〔2018〕30 号) )。 (二)考试。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准考 证,并参加上饶师范学院统一组织的专业基础考试课程的笔试。 考试课程采取独立封闭命题,在考前一天由学校纪委监察室人员 从命题教师库中抽取相关任课教师,在全封闭的环境中根据考试大纲 完成。阅卷工作从阅卷教师库中随机抽取阅卷教师参加。 (三)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合理、择优的原则,按招 生录取流程完成录取,保证学校整体生源质量。上饶师范学院教务处 负责组织录取工作,包括公布考生成绩、确定并公示拟录取名单、完 成考生成绩等信息上报工作,同时向教育厅高教处、省教育考试院报 送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经省教育厅统一公示后办理录取手续。 1.录取成绩计算方法:专升本考试最终成绩为各个招生专业的三 门考试课程(即英语和两门专业基础课)的分数之和,每门课程实行 百分制。 2.录取原则。执行录取分数最低控制线。 (1)英语单科成绩控制线:英语专业不低于 60 分,其它专业 不低于 50 分。总分控制线:英语专业不低于 180 分,其它专业不 低于 170 分。 (2)录取顺序。各专业在英语和总分控制线内,按总分由高到 低录满为止;若总分相同,则按专业课总分由高到低录取。 三、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科目为英语和两门专业基础课,英语采用 2018 年上半年的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笔试成绩,两门专业基础课详见下表。考试时 间为 2018 年 6 月 2 日,上午考基础课程一,下午考基础课程二。 (各 考试课程考试大纲已公布在上饶师范学院教务网上,网址:http:// jwc.sru.jx.cn/article/20171229/1433.html)。 招生专业 数学与应用数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物理学 化学 汉语言文学 英语 旅游管理 学前教育 会计学 考试科目 基础课程一 基础课程二 备注 数学分析 数据结构 电磁学 有机化学 中国古代文学 综合英语 旅游学概论 学前教育学 中级财务会计 专业课 专业课 专业课 专业课 专业课 专业课 专业课 专业课 专业课 高等代数 C 语言 光学 无机化学 中学语文教材教法 翻译基础与实践 旅游文化学 儿童发展心理学 成本会计学 四、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 经省教育厅批准,上饶师范学院 2018 年专升本招生计划指标共 50 人。具体的招生专业及各专业招生人数见下表。 专业类别 招生专业 文史理工类 外语类 合 数学与应用数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物理学 化学 汉语言文学 旅游管理 学前教育 会计学 英语 计: 招生人数 6 3 3 6 8 1 9 9 5 50 五、其他事项 (一)学费。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按我校所录专业的学费 和住宿费收费标准交纳有关费用。普通专升本学生享受统招本科生相 同的待遇。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资助困难学生的政策规定,采取奖、贷、 助、补、减等措施,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二)待遇。根据《上饶师范学院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 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暂行办法(第 2 次修订) 》 (饶师院发〔2017〕5 号), 专升本学生高职高专阶段完成的课程在进入本科阶段后不得免修,必 须完成相应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学业。学习期满,各科成绩 合格,按照教育部教学〔2002〕15 号文件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即 注明“专升本” ),毕业后自主择业,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 学士学位。 (三)报到。拟录取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预报到手续, 同时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等材料,逾期未办理预报到手续 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六、咨询方式 上饶师范学院教务处考试科叶老师,电话:0793-8154070。 上饶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8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