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度中欧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选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科发人教函字〔2010〕18号).pdf
中 国 科 学 院 科发人教函字〔2010〕18 号 关于 2010 年度中欧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选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研究生院、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为加强我院青年人才培养, 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促进 我院与欧洲相关科研机构和高校的合作与交流, 根据《关于印发 < 中国科学院中欧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计划管理办法( 试行) > 的通知》 (科发人教字〔 2006 〕 92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我院 2010 年将继续与欧洲有关单位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 作。 现将选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院人事教育局委托研究生院、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分别负责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和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各院系的初选工作。请根 据《管理办法》, 认真组织做好有关工作。 二、 培养方式和期限 派遣我院在读博士研究生到欧洲相关科研机构和高校(以下简称 “外方”)进行学习研究,回国进行论文答辩,取得国内学位。 访学期限为 12 个月。 访学期满前,经院与外方协商同意,可延 长访学期限。 三、 项目和人数 2010 年中欧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分为 5 个项目, 包括中德联合 培养项目 3 个,中法联合培养项目 2 个: (一) 中德联合培养项目 1. 马普学会项 目: 到马普学会有关研究机构( MPI 或 IMPRS )进行学习研究,录取人数 30 人。 2. 弗劳恩霍夫协会项目:到弗劳恩霍夫协会有关研究机构进行学 习研究,录取人数 10 人。 3. 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 DAAD )项目:到 DAAD 联系的有 关德国高校和除马普学会、弗劳恩霍夫协会以外的科研机构进行 学习研究, 录取人数 10 人。 (二) 中法联合培养项目 1. 法国国家科研中心项目:到法国国家科研中心有关研究机构以 及合作机构进行学习研究, 录取人数 15 人。 2. 法国信息与自动化研究院项目:到法国信息与自动化研究院及 合作机构进行学习研究,录取人数 5 人。 申请人可根据项目要求,结合自身情况选报相关项目。 四、 申报原则和条件 坚持联合培养与科研合作紧密结合的原则,重点支持优先发展学 科领域、 重大科技专项及大科学工程急需人才的培养。 申请人 的具体条件要求为: 1. 系我院在读博士研究生; 2. 年龄 35 岁以下; 3. 具备英语( 或德 / 法语)科技交流能力; 4. 身心健康。 五、 初选推荐名额 研究生院推荐名额为 100 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推荐名额为 20 人。 六、 资助办法 入选者可从院获得如下资助: 1. 在国外访学期限内的奖学金( 1000 欧元 / 月); 2. 往返国际旅费 1 次; 3. 出国前外语(德 / 法语)培训费。 经我院与外方协商一致同意延期的, 延期期间的费用由外方负 责。 七、 录取、 派遣和国外管理 1. 按照《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执行。 2. 院与外方共同确定录取名单后,由研究生院和中国科学技术大 学通知有关人员办理录取手续,外语培训及出国手续等有关具体 事项另 行通知。 3. 了解外方相关单位的有关情况可查阅: 马普学会: http://www.mpg.de/english/portal/index.html 弗劳恩霍夫协会: http://www.fraunhofer.cn 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 http://www.daad.org.cn 法国国家科研中心: http://www.cnrs.fr 法国信息自动化研究院: http:// www.inria.fr 八、 材料报送时间和要求 ( 一 ) 初选通过人员的下列材料请于 2010 年 4 月 9 日 前 报送院人事教育局教育与培训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1. 《中欧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 申请表》(附件 1 ) 一式 1 份; 2. 申报马普学会项目还需报送《马普学会项目申请表》( 英文, 附件 2 )一式 1 份; 3. 申报弗劳恩霍夫协会项目 还需报送《弗劳恩霍夫协会项目申 请表》( 英文,附件 3 )一式 1 份; 4. 申报中法联合培养项目 还需报送《中法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 申请表》( 英文, 附件 4 ) 一式 1 份。 ( 二 ) 申报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 DAAD ) 项目的申请人, 请根据网站: http://www.daad.org.cn/4_1_3.htm 中 “ DAAD-CASJointScholarship Programme ” 栏目中的要求,提 交申报材料(一式 3 份,1 份原件,2 份复印件)。 其中, 英 语或德语成绩不作为必须要求,本科和硕士毕业证、学位证、成 绩单的复印件和英文翻译件须加盖现所在单位的公章(不需要公 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