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pdf
安徽医科大学处室文件 学位字〔2020〕4 号 关于做好 2020 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授予 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20 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已经开始,为确保学位授 予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根据《安徽医科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2019 年 12 月修订)》(校学位字〔2020〕7 号)精神,现提出 以下要求: 一、组织做好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工作 根据《安徽医科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2019 年 12 月修 订)》(校学位字〔2020〕7 号)要求,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 切实履行职责,组织做好申请学位材料的审核工作,确保申请学 位材料的准确性,开好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分委员会要做好会议 记录,有关材料要存档备查。 二、统筹做好申请学位材料整理与报送工作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申请学位人员的材料后,须在 规定时间内将统招硕士、博士研究生的申请学位材料送至校学位 办公室。 (一)分委会提交材料 1.申请学位人员纸质版材料 统招硕士、博士研究生见申请学位材料清单(附件 1)。根 据《关于印发<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档案校院两级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 》(校研字〔2020〕13 号)精神,除附件 1 中要求提交 的申请学位材料外,培养手册由培养单位负责收集、审查、整理、 归档、保管、使用、转递等相关工作。学位办会同研究生学院、 档案馆对其进行监督、指导和不定期检查。 递送学位材料时按如下方式: 学位申请材料袋(C4 牛皮纸起墙袋)正面打印贴标注明院 (系)、专业、学号、姓名、联系电话; 底部(底面上)打印贴标注明院(系)、专业、学号、姓名、 联系电话; 所有材料要求准确、填写完整,不得缺项。校学位办公室将 密封所有材料,所有材料请培养单位和学生各留存一份,以备日 后考博、研究使用。 2.申请学位人员纸质版汇总表 汇总表可在学位信息采集系统(学位信息采集系统使用方法 详见附件说明)中直接导出打印,并仔细核对人数、类别,各栏 内容,不要缺项,特别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与身份证相同) 、 专业,将直接成为学位证书打印信息,须加盖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或单位公章。 (二)申请学位材料报送方式与时间 各分委会须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之前将统招硕士、博士研 究生申请学位材料报送校学位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部署做好学位信息收集与报送工作 根据教育部学位中心和省学位办的要求,各学位申请人要填 写学位信息上报信息,各项信息务必真实准确。信息将上传至教 育部学位中心,成为社会核实学生本人学位授予信息的主要途径, 请仔细核对,以防出错。 为进一步规范学位信息上报与管理工作,学校已建立学位信 息采集系统(网址:xwsq.ahmu.edu.cn)。各单位通知各学生按 照附件中学位信息采集系统使用说明填写、核对上报信息。 联系人:赵老师;办公电话:0551-65169496 附件:1.申请学位材料清单 2.安徽医科大学申请学位材料提交的有关事项说明 3.学院管理员学位信息采集系统使用说明 4.学生学位信息采集系统使用说明 安徽医科大学学位办公室 2020 年 10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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