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学大学英语课程设置及成绩记载办法(2020级开始施行).pdf
附件: 北京交通大学大学英语课程设置及成绩记载办法 为规范我校大学英语的课程设置及考核,调动学生学习英语的 积极性,提高语言应用能力,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大学英语课程分为基础课程和拓展课程。基础课程分 为综合英语基础、初级综合英语、中级综合英语、高级综合英语四 个级别;拓展课程分为学术用途英语类、专门用途英语类、语言技 能提高类、英语专项技能类等类别。英语课程每门 3 学分,按培养 方案规定,每个本科生在校期间至少修读 9 学分大学英语课程。 第二条 大学英语实行分级教学,新生入学后按英语水平分别 修读基础课程中相对应的课程,后续按等级从低到高依次修读相应 级别的课程,修完基础课程后仍未修满 9 学分的学生须继续修读拓 展课程。 第三条 学生出现上述级别课程不及格的情况,可以按学校规 定申请参加补考或重修该级别课程。若低级别未通过而修读高级别 课程,则高级别课程通过后不允许再重修、修读低级别课程。 第四条 学生在英语课程未取得 9 学分前,每学期修读英语课 程取得的成绩是过程成绩,在成绩单中按实际修读的课程名称和实 际考核成绩记载,每学期涉及排名、评优评先等事项时使用该成绩。 第五条 英语课程过程性考核严格按照课程教学大纲要求执 行。 第六条 学生在修满 9 学分公共英语课程后,学校对学生的英 -1- 语水平进行综合评定。综合评定成绩隐去原 9 学分所包含的课程及 成绩,统一记为“英语语言能力”成绩,记 9 学分。该成绩满分为 100 分,从以下三种方式中取高计入。 1、三学期公共英语课程成绩平均分。 2、参加学校于每年秋季学期组织的“北京交通大学英语水平 考试(六级) ”,按考试原始分数计入。 3、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国内外权威机构举办的英语水平测试, 包括全国大学生英语四六级考试、托福(TOEFL)考试、雅思(IELTS) 考试、GRE 考试和 GMAT 考试等,所取得成绩按附件换算成百分制后 记入成绩单。 第七条 学生首次参加“北京交通大学英语水平考试(六级)” 考试时间为第三学期,“英语语言能力”成绩从学生第四学期开始 认定,学生可在本科在读期间多次报名参加“北京交通大学英语水 平考试(六级)” 。 第八条 学生在取得“英语语言能力”成绩后,在评优、评先、 推免等事项时使用“英语语言能力”成绩。在涉及有“英语语言能 力”成绩的学生和无“英语语言能力”成绩的学生之间排名使用英 语成绩时,“英语语言能力”成绩高于所有无“英语语言能力”成 绩的课程成绩。 第九条 本办法自 2020 级开始施行,由本科生院负责解释。 附:国内/际英语水平测试成绩与英语语言能力成绩换算方法 考试类型 满分 全国大学 英语四级 710 考试 全国大学 英语六级 710 考试 托福 IBT 雅思 120 9 证书成绩 校内成绩(百分制) 620 以上 90 600-619 85 570-599 81 540-569 78 520-539 75 500-519 72 480-499 68 440-479 65 433-439 63 425-432 60 570 分以上 95 550-569 92 530-549 90 510-529 85 490-509 81 470-489 78 450-469 72 430-449 68 425-429 65 116-120 98 110-115 94 105-109 90 100-104 85 95-99 79 90-94 74 86-90 71 80-84 66 75-79 60 9 98 (学术) GRE GMAT 340 800 8-8.5 95 7.5 90 7 85 6.5 81 6 75 325-340 95 310-324 90 295-309 80 280-294 75 270-279 68 260-269 60 750-800 98 720-749 94 690-719 89 660-689 84 630-659 78 600-629 73 570-599 68 540-569 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