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师范大学校外留学生公寓管理规定.pdf
山西师范大学留学生校外公寓管理规定 为加强校外留学生公寓管理,维护正常的生活学习秩序,创建卫生、舒适、安 全和文明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校留学生实际,特制定此规定。 (一)留学生宿舍新生入住程序 留学生先到外事处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报到后到公寓管理中心办理住宿手续, 领取并阅读《留学生校外公寓管理规定》等说明材料,缴纳住宿费后,到房间验收 各种物品配备,如有问题请速与管理员联系。经本人签字确认完成入住手续后方可 领取房间钥匙开始入住。 (二)留学生校外公寓管理规定 1.按照所住宿舍的交费规定按时交纳房费,并凭要求证件到校外留学生公寓办 理住宿手续,未经公寓管理中心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进住。 2.按指定的房间居住,所住房间不得私自转让、转租、调换,不得将房门钥匙 转借他人;严禁私自带领校外人员进入寝室,严禁留宿外人;不得利用宿舍从事违 反中国法律和校纪校规的活动。 3.严格遵守五一路学校出入时间和公寓作息时间。公寓开门时间为早 6:00,关 门时间为晚 23:30;晚归者应主动出示有效证件或住宿证,由值班人员核实登记后 进入。休息时间应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在宿舍从事影响或妨碍他人学习与休息的活 动,如大声喧哗、打闹、高声放音响设备等。 4.严禁在公寓大厅及公共场所集会、会餐、打闹、组织活动,如有需要必须提 前申请,得到公寓及外事处批准后方可使用。 5. 由于五一路学校的教学特殊性质,上课期间请走专用通道,不要穿越教学区, 不要和五一路学校学生争用教学设施;出入校门请下车并主动出示证件,不要高声 吵闹和喧哗,注意文明礼让和文明行为。 6. 宿舍卫生实行管理责任制,学生和管理人员要密切配合,积极合作。宿舍内 卫生由学生负责,宿舍外卫生由管理人员负责。留学生应保持宿舍内、外清洁,不 得饲养家畜家禽和宠物。宿舍内的垃圾由本宿舍学生清扫、装入垃圾袋投放至楼下 垃圾桶内,严禁乱倒垃圾。学生宿舍要做到物品摆放有序,无灰尘、无蛛网、无异 味。洗漱台、卫生间上下水管道畅通、无跑漏、无积水、无污渍等现象。严禁在墙 1 壁、桌椅上蹬踩,严禁在墙上钉钉子、乱涂乱画。严禁随地吐痰,不乱扔瓜果皮核、 纸屑及其他废弃物。为保持楼道清洁通畅、便于清扫,不得将宿舍内家具、物品堆 放在楼道内,以防丢失、损坏、遗失和有碍观瞻。禁止往窗外、楼下投扔各类废弃 物品。自行车严禁停放在宿舍、公寓楼道内,必须按指定地点停放整齐。 7.留学生宿舍用水、用电要坚持安全、节约、有偿的原则,每月须定时缴纳水 电费。学生要爱护水电设施,养成节水节电的良好习惯,做到随手关灯、关水,杜 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8.留学生应注意用电安全。留学生宿舍内电源只供照明及小功率电器使用。严 禁使用违规电器(如电磁炉、吹风机、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 。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乱动配电箱、消防器材。如有发现使用,所用电器将被没收。屡次被发现不改者, 学校将视情节给予处分。外出旅游离开房间时,请将所有电源关闭。 9.遵守防火规定,宿舍区禁止吸烟禁止燃火,房间内禁止使用蜡烛、煤油灯、 酒精灯、电石灯等明火。严禁在楼内燃烧物品、燃放鞭炮,严禁把易燃易爆物品带 入宿舍。留学生应严防火灾,酿成火灾者,应赔偿损失、接受罚款(罚款额为损失 额的 10 倍)。情节严重者,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0.不得损坏、拆卸、改装公寓设备,房间配备物品遗失或者损毁时,各入住人 员均应照价赔偿;留学生遗失或损毁个人床上用品不在赔偿之列。如果无法认定事 故由某生所为,由可进入该区域的所有学生均责赔偿。家具、家电等自行损毁,或 发现水电故障、门窗损坏,要及时向物业值班室保修。维修电话:13835763257 11.留学生个人携带的钱、物及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不要随意乱放。外出时 要锁门,保管好钥匙,切勿转借他人使用。 12.为确保留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留学生宿舍来访者须遵守以下规定:主动 出示有效证件并到管理员处登记。严格遵守会客时间,23:00 前必须离开,不得在 宿舍留宿。未携带有效证件者,无法证明身份的来访人员严禁入内。 13.为保证学习环境和氛围,留学生公寓不提供夫妻房间(包房者也不可夫妻同 住)。如夫妻双方均为本校留学生,须征得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安排同住。 14.未经管理人员同意,男生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得进入男生宿舍,禁止 留宿异性宿舍。 15.学生公寓内的各种服务项目由公寓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 2 未经许可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商业活动,严禁在宿舍发放和张贴各种宣传单,违者 予以取缔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16.学生公寓内严禁赌博、酗酒、打架斗殴及其它违纪活动,严禁在公寓内搞封 建迷信等违法活动。 17.严防各类恶性案件发生,发现案情或险情,要及时报告,配合调查。 18.严禁顶撞、辱骂、殴打、妨碍公寓工作人员开展工作。 19.对严重违反公寓管理规定的同学,公寓有权取消其住宿资格。 20.入住人员必须在入住期限到期日办理退房手续,否则按正常入住继续收取住 宿费;如需延长入住时间,请到外事处申请并办理续住手续。住宿期间的计算按从 实际入住日算起,到办理退房日止。住宿费缴纳应按学年一次性缴纳。暑假期间如 需继续入住,需要额外缴纳住宿费用;费用按月收取,一次性缴纳,双人入住每人 每月 400 元,单人入住每人每月 800 元。留学生毕业、结业后应尽快办理退房离校 手续,原则上延长入住不得超过一周。 以上规定,学生须严格遵守,凡违犯者,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或罚款、 赔偿,造成严重后果者按《山西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细则》执行,本规定未 尽事宜参照山西师范大学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相关部门联系电话及常用电话 外事处郭老师:2051084,15135711155 留学生公寓管理员:15525936018 校内紧急求助电话:2051110 校内急救电话:2051121 校外紧急求助电话:匪警:110 火警:119 3 医疗急救:120 交通事故: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