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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术师范教育专业认证标准 教师司函〔2019〕50 号 (第一级) 《职业技术师范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第一级)》是国家对职业技术师范教育 [1] 专业办学的基本要求,主要依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 准制定。 本标准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培养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本科师范类专业。 维度 监测指标 参考标准 必修课≥8 学分 1 教师教育课程学分[2] 总学分≥12 学分 课程与教 学 2 人文社会与科学素养课程[3]学分 ≥8 学分 3 专业课程学分[4]占总学分比例 ≥1/3 ≥36 周,其中教育实 4 专业实践[5]和教育实践[6]时间 习≥8 周 合作与实 践 5 实习生[7]数与教育实践基地[8]数比例 ≤20:1 6 实习生[7]数与专业实践基地[9]数比例 ≤20:1 7 生师比 [10] ≤18:1 [11] 有 师资 9 具有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12]比例[13] ≥学校平均水平 队伍 10 具有硕博士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14] ≥60% [15] ≥40% 8 专业教学法教师 11 “双师型”教师 占专业课教师比例 12 兼职教师[16]与专任教师比例 ≥1:5 维度 监测指标 参考标准 教学日常运行支出[17]占生均拨款总额 [18]与 13 ≥13% 学费收入 [19] 之和的比例 14 生均教学日常运行支出 ≥学校平均水平 15 生均实践教学经费[20] ≥学校平均水平 ≥40 册 支持 条件 16 生均专业类 [21] 和教育类纸质图书 [22] 每 10 个实习生配备中 等职业学校专业教材 [23] ≥1 套 微格教学、语言技能、书写技能、专业实 17 有 验教学实训室等教学设施 18 校内专业技能实训场所[24] 有 职业技术师范教育专业认证标准 (第二级) 《职业技术师范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第二级)》是国家对职业技术师范教育 [1] 专业教学质量的合格要求,主要依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 业标准制定。 本标准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培养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本科师范类专业。 一、培养目标 1.1[目标定位]培养目标应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面向国家、地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战略需求,落实国家职业教育 改革实施方案和教师教育相关政策要求,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双师型”教师,为 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1+X 证书制度)和国家资历框 架储备师资,符合学校办学定位。 1.2[目标内涵]培养目标内容明确清晰,反映师范生毕业后 5 年左右在社 会和专业领域的发展预期,体现专业特色,并能够为师范生、教师、教学管理人 员及其他利益相关方所理解和认同。 1.3[目标评价]定期对培养目标的合理性进行评价,并能根据评价结果对 培养目标进行必要修订。评价和修订过程有利益相关方参与。 二、毕业要求 专业应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制定明确、公开的毕业要求。毕业 要求能够支撑培养目标,并在师范生培养全过程中分解落实。专业应通过评价证 明毕业要求达成。专业制定的毕业要求应涵盖以下内容: ■践行师德 2.1[师德规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 想认同、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己 任。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具有依法执教意识,立志成 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2.2[教育情怀]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和从教意愿,认同教师 工作的意义和专业性,具有积极的情感、端正的态度、正确的价值观。具有人文 底蕴和科学精神,树立人人成才观念,尊重学生人格,培育学生自信心,富有爱 心、责任心,工作细心、耐心,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 国的引路人。 2.3[工匠精神]树立质量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秉承爱 岗敬业、诚实守信、精益求精等职业精神。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 的时代风尚。 ■学会教学 2.4[专业知识和能力]比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 掌握本专业的基本技能和必要方法。了解本专业相关的职业背景知识。具有从事 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 2.5[专业实践能力]熟悉与本专业相关的职业标准,掌握技术技能形成规 律,具备较熟练的实际操作技能,考取专业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 书等。 2.6[教学能力]熟悉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和基于行动导向的教学方 法。在教育教学实践中,能够针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身心发展和专业认知特点, 引导学生德技双修,运用教育教学知识和信息技术进行教学设计、实施和评价, 指导学生学习和实践,获得教学体验,具备教学基本技能,具有初步的教学能力 和一定的教学研究能力。 ■学会育人 2.7[班级指导]树立德育为先理念,了解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原理与 方法,掌握班级组织与建设的工作规律和基本方法。能够在班主任工作实践中, 参与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教育活动的组织与指导,在学生中弘扬劳动精神,教 育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获得积极体验。 2.8[综合育人]具有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意识,掌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 身心发展和养成教育规律,能够有机结合专业教学进行同向同行育人活动。了解 职业学校文化和教育活动的育人内涵和方法。有参与组织主题教育、劳动教育和 社团活动,对学生进行教育和引导的初步体验。 2.9[职业指导]了解国家就业形势和政策,掌握职业指导知识和方法;掌 握创新创业基本知识和方法。有参与职业指导或指导学生创新活动的初步体验。 ■学会发展 2.10[学会反思]具有终身学习与专业发展意识。了解国内外职业教育改革 发展动态,能够适应时代和职业教育发展需求,进行学习和职业生涯规划。初步 掌握反思方法和技能,运用批判性思维方法,学会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问题。 2.11 [沟通合作]理解学习共同体的作用,具有团队协作精神,掌握沟通 合作技能,具有小组互助和合作学习体验。在专业实践活动中,具有与行业企业 沟通合作的体验。 三、课程与教学 3.1[课程设置]符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和专业类教师标准、培养 标准等要求,能够支撑毕业要求达成。 3.2[课程结构]课程结构体现通识教育、专业教育、职业教育与教师教育 有机结合;理论课与实践课、必修课与选修课设置合理。各类课程学分比例恰当, [3] 通识教育课程中的人文社会与科学素养课程 学分不低于 8 学分,专业课程学分 [4] [2] 不低于总学分的 1/3,教师教育课程学分 不低于 12 学分。 3.3[课程内容]课程内容体现专业性、职业性与师范性“三性”融合的要 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师德教育和工匠精神有机融入课程教学中。开发或 选用体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特色的教材,吸收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 方法,引入课程改革和职业教育研究最新成果、优秀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案例, 并能够结合产业发展变化和师范生学习状况及时更新、完善课程内容。 3.4[课程实施]重视课堂教学在培养过程中的基础作用,强化课程思政, 将思想政治教育贯通教学全过程。依据毕业要求制定教学大纲,教学内容、教学 方法、考核内容与方式应支持课程目标的实现。能够推行理实一体化教学,恰当 运用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境教学等方式方法,合理运用信息技术,提高师范 生学习效果。课堂教学、课外指导和课外学习的时间分配合理,教学技能与专业 技能训练课程实行小班教学,养成师范生的自主学习能力,掌握“三字一话”、 技能示范等从教基本功。 3.5[课程评价]定期评价课程体系的合理性和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并能够 根据评价结果进行修订。专业实践课程评价标准借鉴吸收行业企业相关评价标 准。评价与修订过程应有行业、企业、中等职业学校等利益相关方参与。 四、合作与实践 4.1[协同育人]与地方教育等相关行政部门、行业企业和中等职业学校建 立权责明晰、稳定协调、合作共赢的多方协同培养机制,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 企合作,基本形成教师培养、培训、研究和服务一体化的合作共同体。 4.2[基地建设]建有相对稳定的专业实践基地[9]和教育实践基地[8],每 20 个实习生[7]不少于 1 个专业实践基地和 1 个教育实践基地。专业实践基地和教育 实践基地均能够提供合适的实践环境和实习指导,满足师范生专业实践和教育实 践需求。 4.3[实践教学]实践教学体系完整,专业实践[5]和教育实践[6]有机结合。实 践教学有明确目标和具体计划,累计不少于 36 周,其中教育实习不少于 8 周。 专业实践涵盖工匠精神养成、专业技能训练、专业综合实践、岗位实践和创新创 业实践等,体现生产实际需求;教育实践涵盖师德体验、教学实践、班级管理实 践和教研实践等,并与其他教育环节有机衔接。学校集中组织教育实习,保证师 范生实习期间的上课时数。 4.4[导师队伍]实行高校教师与产业导师[25]、职业学校教师共同指导实践 [26] 的“三导师”制度 。有遴选、评价和支持专业实践和教育实践指导教师的制度 与措施。“三导师”数量充足,相对稳定,责权明确,有效履职。 4.5[管理评价]教育实践与专业实践管理较为规范,能够对重点环节实施 质量监控。实行教育实践与专业实践评价与改进制度。依据相关标准,对教育实 践与专业实践过程与结果进行有效评价。 五、师资队伍 5.1[数量结构]专任教师数量结构能够适应本专业教学和发展的需要,生 师比[10]不高于 18:1,硕士、博士学位教师占比[14]不低于 60%,高级职称教师比例 [13] 不低于学校平均水平,且全员为师范生上课。配足建强教师教育课程教师团队, [11] [16] 其中专业教学法教师原则上不少于 2 人 。兼职教师 素质良好、队伍稳定,能 [12] 够满足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培养的需要,与专任教师 比例不低于 1:5。 5.2[素质能力]遵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言传身教;以德 育人,以生为本、以学定教,具有较强的课堂教学、实践教学、信息技术应用和 学习指导等教育教学能力;以德施教,严谨治学,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 力。具有职前养成和职后发展一体化指导能力,能够有效指导师范生发展与职业 规划。师范生对本专业专任教师[12]、兼职教师[16]师德和教学具有较高的满意度。 5.3[“双师型”教师]具备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坚持企业实践制度, 跟踪产业技术发展前沿,吸收先进的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具有较强的专业教 [15] 学能力和实践能力。“双师型”教师 占专业课程教师比例不低于 40%。 5.4[实践经历]专业课教师了解相关行业企业用人标准、岗位职责、操作 规范和技能要求,熟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和对应的职业标准,每年至少 1 个月在企业或实训基地实训,具有指导实践教学的能力。教师教育课程教师熟 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和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至少有累计半年的中等 职业学校教育服务经历[27],具有指导、分析、解决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实际问 题的能力,并有一定的职业教育研究成果。 5.5[持续发展]制定并实施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建立教师培训和实践研修 制度。建立专业教研组织,定期开展教研活动。建立教师分类评价制度,评价结 果与绩效分配、职称评聘挂钩。探索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或行业企业“协同教研” “双向交流”“岗位互换”等共赢发展机制。 六、支持条件 [17] 6.1[经费保障]专业建设经费满足师范生培养需求,教学日常运行支出 占生均拨款总额[18]与学费收入[19]之和的比例不低于 13%,生均教学日常运行支出 不低于学校平均水平,生均实践教学经费[20]支出不低于学校平均水平。教学设施 设备和图书资料等更新经费有标准和预决算。 6.2[设施保障]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满足师范生培养要求。建有师范生教学 技能、专业技能实训平台,满足“三字一话”、微格教学、实验教学、专业技能 实训、专业综合实践等实践教学需要。信息化教育设施设备能够适应师范生信息 素养培养要求。建有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管理、维护、更新和共享机制,方便师范 生使用。 6.3[资源保障]专业教学资源满足师范生培养需要,数字化教学资源较为 丰富,使用率较高。生均专业类[21]和教育类[22]纸质图书不少于 40 册。建有中等 职业学校教材资源库和优秀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案例库,其中现行中等职业学 [23] 校专业教学标准和教材 每 10 名实习生不少于 1 套。 七、质量保障 7.1[保障体系]建立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各主要教学环节有明确的质量要 求。质量保障主体意识强、目标清晰,任务明确,机构健全,责任到人,能够有 效支持毕业要求达成。 7.2[内部监控]建立教学过程质量常态化监控机制,定期对各主要教学环 节质量实施监控与评价,保障毕业要求达成。 7.3[外部评价]建立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以及职业学校、教育行政部门、 行业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参与的社会评价机制,对培养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定期评 价。 7.4[持续改进]定期对校内外的评价结果进行综合分析,能够有效使用分 析结果,推动师范生培养质量持续改进和提高。 八、学生发展 8.1[生源质量]建立有效的制度措施,能够吸引志愿从教、素质良好、有 一定技术技能基础或潜质的生源。 8.2[学生需求]了解师范生发展诉求,加强学情分析,设计兼顾共性要求 与个性需求的培养方案与教学管理制度,为师范生发展提供空间。 8.3[成长指导]建立师范生指导与服务体系,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强化管 理服务育人,能够适时为师范生提供生活指导、学习指导、职业生涯指导、心理 健康指导等,满足师范生成长需求。 8.4[学业监测]建立形成性评价机制,监测师范生的学习进展和技术技能 掌握情况,保证师范生在毕业时达到毕业要求。 8.5[就业质量]毕业生的初次就业率不低于本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的平 均水平,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比例[28]不低于 75%,且主要从事教育工作[29]。有相 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等的专业,毕业生要取得“双证书”[30]。 8.6 [社会声誉]毕业生社会声誉较好,用人单位满意度较高。 职业技术师范教育专业认证标准 (第三级) 《职业技术师范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第三级)》是国家对职业技术师范教育 [1] 专业教学质量的卓越要求,主要依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 业标准及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 2.0 的意见制定。 本标准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培养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本科师范类专业。 一、培养目标 1.1[目标定位]培养目标应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面向国家、地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等战略需求,落实国家职业教 育改革实施方案和教师教育相关政策要求,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双师型”教师, 为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1+X 证书制度)和国家资历 框架储备师资,符合学校办学定位。 1.2[目标内涵]培养目标内容明确清晰,反映师范生毕业后 5 年左右在社 会和专业领域的发展预期,体现专业特色和优势,并能够为师范生、教师、教学 管理人员及其他利益相关方所理解和认同。 1.3[目标评价]定期对培养目标的合理性进行评价,并能根据评价结果对 培养目标进行必要修订。评价和修订过程有利益相关方参与。 二、毕业要求 专业应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制定明确、公开毕业要求。毕业要 求能够支撑培养目标,并在师范生培养全过程中分解落实。专业应通过评价证明 毕业要求达成。专业制定的毕业要求应涵盖以下内容: ■践行师德 2.1[师德规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 想认同、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己 任。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具有依法执教意识,立志成 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2.2[教育情怀]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和从教意愿,认同教师 工作的意义和专业性,具有积极的情感、端正的态度、正确的价值观。具有人文 底蕴和科学精神,树立人人成才观念,尊重学生人格,培育学生自信心,富有爱 心、责任心、事业心,工作细心、耐心,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 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2.3[工匠精神]树立质量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秉承爱 岗敬业、诚实守信、精益求精等职业精神。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 的时代风尚。 ■学会教学 2.4[专业知识和能力]比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掌 握本专业必要的技术技能和方法。掌握本专业相关的职业背景知识。具有从事专 业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的能力,具有分析和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的初步能力。 2.5[专业实践能力]熟悉与本专业相关的职业标准,掌握技术技能形成规 律,具备熟练的专业实际操作技能,考取专业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 证书等,具备参与职业技能考核评价的初步能力。 2.6[教学能力]熟悉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和基于行动导向的教学方 法。在教育教学实践中,能够以学生为中心,以促进学生学习和发展为目标,引 导学生德技双修,创设行动导向的学习情境,开展理实一体化教学,促进技术技 能形成。指导学生学习和实践,进行学习评价。 2.7[融合创新]初步掌握应用信息技术优化专业教学的方法技能,具有运 用信息技术开展虚拟仿真、虚拟现实教学和转变学生学习方式的初步经验。能够 把教育教学理论与专业教学实践结合,整合形成专业教学知识,初步具备专业教 学法应用能力。具有跨学科的知识与技能,在专业实践中有创新或解决实际问题 的体验。 ■学会育人 2.8[班级管理]树立德育为先理念,了解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原理与方法, 掌握班级组织与建设的工作规律和基本方法。掌握班集体建设、班级教育活动组 织、学生发展指导、综合素质评价、实习实训组织、与家长及社区沟通合作等班 级常规工作要点,能够在班主任工作实践中,参与德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 育等教育活动的组织与指导,在学生中弘扬劳动精神,教育引导学生崇尚劳动、 尊重劳动,获得积极体验。 2.9[综合育人]具有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意识,能够有机结合专业教学 进行同向同行育人活动。了解学校文化、企业文化和教育活动的育人内涵和方法。 能够在教育实践中将知识学习、能力发展与品德养成相结合,自觉在校内教学和 企业实践中有机进行育人活动,积极参与组织主题教育、劳动教育和社团活动, 组织学生开展学习经验交流,对学生进行有效的教育和引导。 2.10[职业指导]了解国家就业政策和就业形势,掌握职业指导、职业启蒙 教育的知识和方法。掌握创新创业基本知识和方法,有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经历, 有指导学生创新活动和职业指导的初步体验。 ■学会发展 2.11[自主学习]具有终身学习与专业发展意识。了解专业发展核心内容和 发展阶段路径,能够结合就业愿景制订自身学习和发展规划。养成自主学习习惯, 具有自我管理能力。 2.12[反思研究]深刻理解反思对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性。运用批判性思维 方法,养成从学生学习、课程教学、企业实践、学生就业、用人单位要求等不同 角度反思并改进教育教学的习惯。掌握教育实践研究的方法和指导学生科研、竞 赛的技能,具备一定的创新意识、教育教学研究和竞赛能力。 2.13[国际视野]具有全球意识和开放心态,了解国际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 趋势和前沿动态,把握“一带一路”建设进展和我国职业教育国际化动态,积极 参与国际教育交流,尝试借鉴国际先进职业教育理念和经验进行教育教学。 2.14 [交流合作]理解学习共同体的作用,具有团队协作精神,掌握沟通 合作技能,积极开展小组互助和合作学习。在专业实践活动中,具有参与技术研 发、技术推广、产品生产和检验、产品营销等体验。 三、课程与教学 3.1[课程设置]符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和专业类教师标准、培养 标准等要求,跟踪对接中等职业学校课程改革前沿,能够支撑毕业要求达成。 3.2[课程结构]课程结构体现通识教育、专业教育、职业教育与教师教育 深度融合;理论课与实践课、必修课与选修课设置合理,注重开设理实一体化课 程。各类课程学分比例恰当,通识教育课程中的人文社会与科学素养课程[3]学分 不低于 8 学分,专业课程学分[4]不低于总学分的 1/3,教师教育课程学分[2]不低 于 12 学分。 3.3[课程内容]课程内容体现专业性、职业性与师范性“三性”融合的要 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师德教育和工匠精神有机融入课程教学中。开发或 选用适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的优质特色教材,吸收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 新方法,引入国外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和教育教学研究最新成果和国内优秀中等职 业学校教育教学案例,并能够结合产业发展变化和师范生学习状况及时更新、完 善课程内容,形成促进师范生主体发展的行业性、特色化的课程文化。 3.4[课程实施]重视课堂教学在培养过程中的基础作用,强化课程思政, 将思想政治教育贯通教学全过程。依据毕业要求制定教学大纲,教学内容、教学 方法、考核内容与方式应支持课程目标的实现。注重师范生的主体参与和实践体 验,注重以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课外指导提升自主学习能力,注重应用信息技 术推进教与学的改革。教学技能与专业技能训练课程实行小班教学,形式多样, 富有成效,养成师范生的自主学习能力,掌握“三字一话”、技能示范、做中学、 做中教等从教基本功。校园文化活动具有教师教育特色,有利于养成从教信念、 职业素养与创新能力。 3.5[课程评价]定期评价课程体系的合理性和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并能够 根据评价结果进行修订。专业实践课程评价标准借鉴吸收国际先进行业企业相关 评价标准。评价与修订过程应有行业企业、中等职业学校等利益相关方参与。 四、合作与实践 4.1[协同育人]与地方教育等行政部门、行业企业和中等职业学校建立权 责明晰、稳定协调、产教融合、合作共赢的多方协同培养机制,协同制定培养目 标、设计课程体系、建设课程资源、组建教学创新团队、开展教学研究、建设实 践基地、开展创新创业、评价培养质量,形成教师培养、培训、研究和服务一体 化的合作共同体。 4.2[基地建设]建有长期稳定的专业实践基地[9]和教育实践基地[8]。专业实 践基地具有行业代表性、技术先进性、管理规范性,能够提供合适的专业实践环 境和实习指导,满足师范生专业实践需求。教育实践基地具有良好的校风,较强 的师资力量、专业优势、管理优势、课程资源优势和教改实践优势。每 15 个实 习生不少于 1 个专业实践基地和 1 个教育实践基地。其中,示范性实践基地不少 于三分之一。 4.3[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体系完整,专业实践[5]和教育实践[6]有机结合。实 践教学有明确目标和具体计划,累计不少于 36 周,其中教育实习不少于 10 周。 专业实践涵盖工匠精神养成、专业技能训练、专业综合实践、岗位实践和创新创 业实践等,体现生产实际需求,单项技能、综合技能递进贯通;教育实践涵盖师 德体验、教学实践、班级管理实践、教研实践和实习实训指导等,并与其他教育 环节有机衔接。学校集中组织教育实习,保证师范生实习期间的上课时数和上课 类型。 4.4[导师队伍]实行高校教师与产业导师[25]、职业学校教师共同指导实践 [26] 的“三导师”制度 。有遴选、评价和支持专业实践和教育实践指导教师的制度 与措施。“三导师”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水平高,稳定性强,责权明确,协同 育人,有效履职。 4.5[管理评价]教育实践与专业实践管理规范,能够对全过程实施质量监 控。严格实行教育实践与专业实践评价与改进制度。能够采取过程评价与成果考 核评价相结合方式,对教育实践能力、专业实践能力和教育教学反思能力进行科 学有效评价。 五、师资队伍 5.1[数量结构]专任教师数量结构能够适应本专业教学和发展的需要,生 [10] [14] 师比 不高于 16:1,硕士、博士学位教师占比 不低于 80%,高级职称教师比例 [13] 高于学校平均水平,且全员为师范生上课、担任师范生导师。配足建强教师教 育课程教师团队,学校建有专业教学法教研室,每个专业至少有两名专业教学法 [11] 教师 。有计划选派教师赴海外进修、访学,具有半年以上海外进修、访学经历 [16] 的教师达到较高比例。兼职教师 素质良好、队伍稳定,能够满足中等职业学校 教师培养的需要,与专任教师[12]比例不低于 1:5,原则上为高级职称或高技能人 才,能深度参与师范生培养工作。 5.2[素质能力]遵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言传身教;以德 育人,以生为本、以学定教,具有突出的课堂教学、课程开发、信息技术应用和 学习指导等教育教学能力。以德施教,治学严谨,跟踪学科前沿,研究创新能力 较强。具有职前养成和职后发展一体化指导能力,能够有效指导师范生发展与职 业规划。师范生对专任教师[12]、兼职教师[16]师德和教学具有较高的满意度。 5.3[“双师型”教师]具备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坚持企业实践制度, 跟踪学科和产业技术发展前沿,借鉴吸收国内外先进的职业教育思想和方法,具 有较强的专业教学能力和实践能力,能够开展理实一体化教学。“双师型”教师 [15] 占专业课程教师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50%。 5.4[实践经历]专业课教师了解相关行业企业用人标准、岗位职责、操作 规范、技能要求、管理制度、企业文化等,熟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和对 应的职业标准,每年至少 1 个月在企业或实训基地实训,取得相关的职业技能等 级证书或具有较强指导实践教学的能力。教师教育课教师熟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专业标准、职业教育教学工作,至少有累计一年的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服务经历[27], 能够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并有丰富的职业教育研究成果。 5.5[持续发展]制定并实施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教师培训和实践研修机制 完善;建立专业教研组织,定期开展教研活动。建立教师分类评价制度,合理制 定专业教学法等教师教育实践类课程教师评价标准,评价结果与绩效分配、职称 评聘挂钩。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或企业“协同教研”“双向交流”“岗位互换” 等共同发展机制健全、成效显著。 六、支持条件 6.1[经费保障]专业建设经费满足师范生培养需求,教学日常运行支出[17] 占生均拨款总额[18]与学费收入[19]之和的比例不低于 15%,生均教学日常运行支出 高于学校平均水平,生均实践教学经费支出高于学校平均水平[20]。教学设施设备 和图书资料等更新经费有标准和预决算。 6.2[设施保障]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完备。建有师范生教学技能、专业技能 实训平台,满足“三字一话”、微格教学、实验教学、专业技能实训教学、专业 综合实践教学、远程见习等实践教学需要。信息化教育设施能够支撑专业教学改 革与师范生学习方式转变。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管理、维护、更新和共享机制顺畅, 师范生使用便捷、充分。 6.3[资源保障]专业教学资源及数字化教学资源丰富,使用率高。专业类 纸质图书[21]和教育类纸质图书[22]充分满足师范生学习需要。建有中等职业学校教 材资源库和优秀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案例库,有多种版本中等职业学校教材 [23] ,其中现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和教材每 10 名实习生不少于 1 套。 七、质量保障 7.1[保障体系]建立完善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各主要教学环节有清晰明 确、科学合理的质量要求。质量保障主体意识强、目标清晰,任务明确,机构健 全,责任到人,能够有效支持毕业要求达成。 7.2[内部监控]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机制并有效运行,运用信息技术 对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实施全程监控与常态化评价,保障毕业要求达成。 7.3 [外部评价]建立毕业生持续跟踪反馈机制以及职业学校、教育行政部 门、行业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参与的多元社会评价机制,对培养目标的达成情况进 行定期评价。 7.4[持续改进]定期对校内外的评价结果进行综合分析,能够有效使用分 析结果,推动师范生培养质量的持续改进和提高,形成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 八、学生发展 8.1 [生源质量]建立符合职业技术师范教育特点的制度措施,能够吸引素 质良好、技术技能水平较高或潜质较高且乐教适教的优秀生源。 8.2[学生需求]充分了解师范生发展诉求,加强学情分析,设计兼顾共性 要求与个性需求的培养方案与教学管理制度,鼓励跨院、跨校选修课程,为师范 生发展提供空间。 8.3[成长指导]建立完善的师范生指导与服务体系,加强思想政治教育, 强化管理服务育人,能够适时为师范生提供生活指导、学习指导、职业生涯指导、 就业创业指导、心理健康指导等,满足师范生成长需求,并取得实效。 8.4[学业监测]建立形成性评价机制,对师范生在整个学习过程和技术技 能形成过程中的表现进行跟踪与评估,鼓励师范生自我监测和自我评价,及时形 成指导意见和改进策略,保证师范生在毕业时达到毕业要求。 8.5[就业质量]毕业生的初次就业率不低于 75%,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比 [28] [29] 例 不低于 85%,且主要从事教育工作 。有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 [30] 证书等的专业,毕业生要取得“双证书” 。 8.6[社会声誉]毕业生社会声誉好,用人单位满意度高。 8.7[持续支持]对毕业生进行跟踪服务,了解毕业生专业发展需求,为毕 业生提供持续学习的机会和平台。 注释 [1]职业技术师范教育 职业技术师范教育是指为中等职业学校培养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和教学管 理人员,具有专业性、职业性、师范性融合特色的高等师范教育。 [2]教师教育课程学分 参照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制定,1 学分相当于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进行教师教育 课程学习 16-18 课时,并经考核合格。 [3]人文社会与科学素养课程 人文社会与科学素养课程是指为提高师范生综合素养而开设的通识教育类 课程,国家规定的公共基础课程不在其列。 [4]专业课程学分 专业是指依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含目录外)开展职业技术师 范教育的专业,专业课程是指培养职业技术师范生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与职业技 能所开设的课程。 1 学分相当于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进行专业课程学习 16-18 课时, 并经考核合格。 [5]专业实践 专业实践是指为培养职业技术师范生专业能力和职业技能而开展的实践教 学环节,包括专业技能实训、专业综合实训、专业(生产)实习、毕业实习等实 践环节。 [6]教育实践 教育实践是指为培养职业技术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而开展的实践教学环节, 包括教学技能实训、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等环节。 [7]实习生 实习生是指参加教育实习或专业实习的本科生。 [8]教育实践基地 教育实践基地是指学校与校外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机构签署协议,为本专业 人才培养提供服务的相对稳定的校外教育见习、实习场所。 [9]专业实践基地 专业实践基地指学校与校外有关企事业单位签署协议,为本专业人才培养提 供服务的相对稳定的校外专业认知实习、专业见习、专业实习实训场所。 [10]生师比 根据教育部《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相关内容制定。生师比=折合学 生数/师范专业教师总数。其中,折合学生数=师范专业普通本科生数+教育硕士 生数*1.5+教育博士生数*2+留学生数*3+进修生数+成人脱产班学生数+夜大(业 余)学生数*0.3+函授生数*0.1;师范专业教师总数=专任教师数+外聘教师数 *0.5。外聘教师指聘请的国内外其他高校、职业教育及科研机构的教师与退休教 师以及企业、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与高技能人才,聘期为一学期以上。外聘教师 按 0.5 系数折算后计入教师总数,且人数不超过专任教师数的 25%。对于民办高 校,自有教师及外聘教师中聘期二年(含)以上并满足学校规定教学工作量的教 师按 1:1 计入师范专业教师,聘期一年至两年的外聘教师按 0.5 系数折算后计入 师范专业教师总数,聘期不足一年的不计入师范专业教师总数。 [11]专业教学法教师 专业教学法是指在专业教学过程中,在一定教育理论和教学原则指导下专业 教师采用的符合课程内容和特点的教学方法,与普通师范教育的学科教学法(教 材教法)相对应。专业教学法教师是指专业课教师中主要讲授专业教学法的专任 教师。 [12]专任教师 根据教育部《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相关内容制定,专任教师是指学 校本专业在职教职工中具有教师资格,专门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 [13]具有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 根据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相关内容制定。具有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 师比例=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本专业专任教师数/本专业专任教师总数。 [14]具有硕博士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 根据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相关内容制定。具有硕博士学位教师占专任 教师比例=本专业具有硕博士学位教师的专任教师数/本专业专任教师总数。 [15]“双师型”教师 “双师型”教师指同时具备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的教师。 [16]兼职教师 兼职教师是指受学校聘请,兼职担任师范生教育教学工作的中等职业学校教 学一线教师和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或高技能人才。 [17]教学日常运行支出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制定。教学日常运 行支出指职业技术师范教育专业开展教学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仅指教 学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持,不包括教学专项拨款支出,具体包括教学教辅 部门发生的办公费(含考试考务费、手续费等)、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交 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 (含体育维持费等)、劳务费和其他教学商品和服务支出(含学生活动费、教学 咨询研究机构会员费、教学改革科研业务费、委托业务费等),取会计决算数。 [18]生均拨款总额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制定。生均拨款总 额指中央和地方财政通过一般预算安排用于支持高校发展的经费,按在校生人数 折算的平均水平,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不含中央财政安排的专项经费。其 中,师范专业本科生生均拨款总额指按师范专业本科生在校生人数折算的拨款总 额。 [19]学费收入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方案制定。学费收入指普通本科专 业学费收入,即按照核准收费标准实际收取的本科专业学费总额。只统计学费, 不含住宿费、教材费等其他收费。 [20]实践教学经费 实践经费包括教育实践经费和专业实践经费。教育实践经费指用于教育见 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等教育实践活动的经费总额。专业实践经费指用于专业 见习、专业实习、专业实训等专业实践活动的经费总额,不含列入固定资产的设 备购置经费。 [21]专业类纸质图书 专业类纸质图书指承载学科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的纸质图书。 [22]教育类纸质图书 教育类纸质图书指教师教育类课程的纸质图书。 [23]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材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材是指根据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和实际需要,为 培养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而公开发行的优质教材。 [24]专业技能实训场所 专业技能实训场所是指校内用于师范生专业技术技能训练的场所。 [25]产业导师 产业导师是指指导师范生专业实践或开设课程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或高技能人才。 [26]“三导师”制 “三导师”制是指为培养职业技术师范生实行高校教师和产业导师共同指导 师范生专业实践,高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共同指导师范生教育实践的制 度。 [27]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服务经历 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服务经历是指在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机构从事教学、研 究、管理以及培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等工作。 [28]教师资格证书通过率 毕业生教师资格证通过率=师范类毕业生通过教师资格证考试人数/师范类 专业毕业生人数。 [29]从事教育工作 从事教育工作指在各级各类职业学校等教育机构从事与教育有关的教育教 学、研究、管理工作,包括继续攻读研究生等学历深造。 [30]双证书 双证书是指学历证书和与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 特殊教育专业认证标准 (第一级) 《特殊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第一级)》是国家对特殊教育专业办学的基本要 求,主要依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相关要求制定。 本标准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培养特殊教育教师的本、专科特殊教育专业。 维度 课程与 监测指标 1 教师教育基础课程[1]学分 参考标准 ≥14 学分(专科≥10 学 维度 监测指标 参考标准 教学 分) ≥25%(其中,康复类课 2 特殊教育课程学分占总学分比例[2] 程≥4 学分) 人文社会与科学素养课程学分占总学 3 ≥10% [3] 分比例 学科专业类相关课程学分占总学分比 4 ≥10% [4] 例 合作与 5 教育实践时间[5] ≥18 周 实践 6 实习生[6]数与教育实践基地数[7]比例 ≤18:1 7 生师比[8] ≤18:1 8 特殊教育专业背景教师[9] 具有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 9 有 [10] 比例 ≥学校平均水平 [11] 师资队伍 具有硕博士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 10 [12] ≥60% (专科≥30%) [13] 特殊教育学校等机构 兼职教师 [14] 占 11 ≥20% 特殊教育课程教师比例 教学日常运行支出[15]占生均拨款总额 12 [16] 与学费收入[17]之和的比例 ≥13% 支持条件 13 生均教学日常运行支出 ≥学校平均水平 14 生均教育实践经费[18] ≥学校平均水平 维度 监测指标 参考标准 ≥30 册 15 每 6 名实习生配备特殊 [19] 生均教育类纸质图书 教育和中小学学校教材 ≥1 套 [20] 微格教学、语言技能 16 [22] 特殊教育实验 、书写技能 [21] 、 教学、康复技能实训 有 [23] 等教学设施 特殊教育专业认证标准 (第二级) 《特殊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第二级)》是国家对特殊教育专业办学的合格要 求,主要依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相关要求制定。 本标准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培养特殊教育教师的本、专科特殊教育专业。 一、培养目标 1.1[目标定位]培养目标应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面向国家、地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办好特殊教育和教师队伍建设重大战略需求, 落实国家教师教育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学校办学定位。 1.2[目标内涵]培养目标内容明确清晰,反映师范生毕业后 5 年左右在社 会和专业领域的发展预期,体现专业特色,并能够为师范生、教师、教学管理人 员及其他利益相关方所理解和认同。 1.3[目标评价]定期对培养目标的合理性进行评价,并能够根据评价结果 对培养目标进行必要修订。评价和修订过程应有利益相关方参与。 二、毕业要求 专业应根据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制定明确、公开的毕业要求。毕业要求 能够支撑培养目标,并在师范生培养全过程中分解落实。专业应通过评价证明毕 业要求达成。专业制定的毕业要求应涵盖以下内容: ■践行师德 2.1[师德规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 想认同、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己 任。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具有依法执教意识,立志成 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2.2[教育情怀]具有从教意愿,认同特殊教育教师工作的意义和专业性、 独特性、复杂性,具有人道主义精神、积极的情感、正确的价值观和残疾人观、 特殊儿童发展观和教育观。具有人文底蕴和科学精神,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 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细心和恒心。为每一位学生发展提供适合的教育,最 大限度地开发学生的潜能、补偿缺陷,促进全面发展,做学生健康成长、适应社 会、融入社会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学会教学 2.3[专业知识]掌握特殊教育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和基本技能;理解所 教学科知识体系或不同障碍类型教育和康复的基本内容、基本思想和方法;了解 与所教学科或所服务障碍类型相关的康复训练的基本知识与方法;了解所教学科 与其他学科和社会生活的联系;了解学习科学相关知识。 2.4[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实践中,运用合适的评估工具和评估方法,综 合评估学生的身心发展水平和特殊教育需要。依据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针对特 殊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个体差异,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和教学活动方案,运用学 科教学知识和信息技术,进行教学设计、实施和评价,获得教学体验。具备教学 基本技能,具有初步的教学能力。本科应有一定的教学研究能力,能够结合课程 内容对学生进行相关的康复训练。 ■学会育人 2.5 [综合育人]了解所教学生身心发展和养成教育规律。理解学科的育人 价值,能够有机结合教学及康复训练进行育人活动。了解学校文化和教育活动的 育人内涵和方法,有组织主题教育和班团队、兴趣小组活动,对学生进行教育和 引导的初步体验。 2.6[班级指导]树立德育为先理念,了解德育原理与方法。掌握班级组织 和建设的工作规律和基本方法。能够在班主任工作实践中,参与德育、心理健康 教育、安全教育等活动的组织与指导。了解积极行为支持等管理策略,能够处理 学生的常见行为问题,获得积极体验。 ■学会发展 2.7[学会反思]具有终身学习与专业发展的意识。了解国内外特殊教育改 革发展动态,能够适应时代和教育发展需求,进行学习和职业生涯规划。初步掌 握反思方法和技能,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具有运用批判性思维方法,学会分析 和解决教育教学问题的能力。 2.8[沟通合作]理解学习共同体的作用,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具有小组互 助和合作学习体验。具有与家长沟通、合作的体验。 三、课程与教学 3.1[课程设置]课程设置应符合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等相关要求,能够 支撑毕业要求达成。 3.2[课程结构]课程结构体现通识教育、特殊教育、学科专业教育与教师 教育有机结合;理论课与实践课、必修课与选修课设置合理。各类课程学分比例 [3] 恰当,通识教育课程中的人文社会与科学素养课程 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 10%, 特殊教育课程[2]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 25%,学科专业类相关课程[4]学分不低于总 [1] 学分的 10%;教师教育基础课程 本科专业不低于 14 学分,专科专业不低于 10 学分。 3.3 [课程内容]课程内容注重基础性、科学性、实践性,把社会主义核心 价值观、师德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中。选用优秀教材,能吸收学科前沿知识, 引入特殊教育课程改革和特殊教育研究最新成果、优秀特殊教育教学案例,并能 够结合师范生学习状况及时更新、完善课程内容。 3.4 [课程实施]重视课堂教学在培养过程中的基础作用,强化课程思政, 将思想政治教育贯通教学全过程。依据毕业要求制定课程目标和教学大纲,教学 内容、教学方法、考核内容与方式应支持课程目标的实现。能够恰当运用案例教 学、探究教学、现场教学等方式方法,合理应用信息技术,提高师范生学习效果。 课堂教学、课外指导和课外学习的时间分配合理,技能训练课程实行小班教学, 养成师范生自主学习能力,掌握“三字一话”、国家通用手语或国家通用盲文等 从教基本功。 3.5[课程评价]定期评价课程体系的合理性和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并能够 根据评价结果进行修订。评价与修订过程应有利益相关方参与。 四、合作与实践 4.1[协同育人]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特殊教育学校等机构建立权责明晰、 稳定协调、合作共赢的“三位一体”协同培养机制,基本形成教师培养、培训、 研究和服务一体化的合作共同体。 4.2[基地建设]教育实践基地相对稳定,能够提供合适的教育实践环境和 实习指导,满足师范生教育实践需求。每 18 名实习生不少于 1 个教育实践基地 [7] 。 4.3[实践教学]实践教学体系完整,专业实践和教育实践有机结合。教育 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贯通,涵盖师德体验、教学实践、班级管理实践和教 研实践等,并与其他教育环节有机衔接。教育实践时间[5]累计不少于一学期。学 校集中组织教育实习,保证师范生实习期间的上课时数。 4.4[导师队伍]实行高校教师与优秀特殊教育教师共同指导教育实践的“双 导师”制度。有遴选、培训、评价和支持教育实践指导教师的制度与措施。“双 导师”能够满足实践教学需要,相对稳定,责权明确,有效履职。 4.5[管理评价]教育实践管理较为规范,能够对重点环节实施质量监控。 实行教育实践评价与改进制度。依据相关标准,对教育实践表现进行有效评价。 五、师资队伍 5.1[数量结构]专任教师[10]数量结构能够适应本专业教学和发展的需要, 生师比[8]不高于 18:1,硕士、博士学位教师占比本科专业不低于 60%[12],专科专 业不低于 30%,高级职称教师比例[11]不低于学校平均水平,且全员为本专业学生 上课。特殊教育背景教师[9]占比不低于本专业专任教师总数的 25%,特殊教育学 [13] [14] 校等机构 兼职教师 队伍稳定,占特殊教育课程教师比例不低于 20%。 5.2 [素质能力]遵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言传身教;以生 为本、以学定教,具有较强的课堂教学、信息技术应用和学习指导等教育教学能 力;勤于思考,严谨治学,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具有职前养成和职 后发展一体化指导能力,能够有效指导师范生发展与职业规划。师范生对本专业 专任教师、兼职教师的师德和教学满意度较高。 5.3[实践经历]专任教师熟悉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特殊教育教学或相 关的康复训练工作,累计至少有一年特殊教育学校等机构的教育服务经历[24],具 有指导、分析、解决特殊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并有一定的特殊教育教学研 究成果。 5.4[持续发展]制定并实施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建立教师培训和实践研修 制度。建立专业教研组织,定期开展教研活动。建立教师分类评价制度,合理制 定实践类课程教师评价标准,评价结果与绩效分配、职称评聘挂钩。建立高校与 特殊教育学校等机构“协同教研”“双向互聘”“岗位互换”等共同发展机制。 六、支持条件 6.1[经费保障]专业建设经费满足师范生培养需求,教学日常运行支出[15] 占生均拨款总额[16]与学费收入[17]之和的比例不低于 13%,生均教学日常运行支出 不低于学校平均水平,生均教育实践经费[18]支出不低于学校平均水平。教学设施 设备和图书资料等更新经费有标准和预决算。 6.2[设施保障]教育教学设施满足师范生培养要求。建有特殊教育教师职 业技能实训平台,满足微格教学、语言技能[20]、书写技能[21]、特殊教育实验[22] 教学、康复技能实训[23]等实践教学需要。信息化教育设施能够适应师范生信息素 养培养要求。具有教育教学设施管理、维护、更新和共享的制度和机制,方便师 范生使用。 6.3[资源保障]专业教学资源满足师范生培养需要,数字化教学资源较为 [19] 丰富,使用率较高。生均教育类纸质图书 不少于 30 册。建有特殊教育教材资 源库和优秀特殊教育教学、康复训练案例库,其中现行特殊教育学校、中小学课 程标准和教材,或《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 指南》《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每 6 名实习生不少于 1 套。 七、质量保障 7.1[保障体系]建立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各主要教学环节有明确的质量要 求。质量保障主体意识强,目标清晰,任务明确,机构健全,责任到人,能够有 效支持毕业要求达成。 7.2[内部监控]建立教学过程质量常态化监控机制,定期对各主要教学环 节质量实施监控与评价,保障毕业要求达成。 7.3[外部评价]建立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以及特殊教育机构、教育行政部 门等利益相关方参与的社会评价机制,对培养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定期评价。 7.4 [持续改进]定期对校内外的评价结果进行综合分析,能够有效使用分 析结果,推动师范生培养质量持续改进和提高。 八、学生发展 8.1[生源质量]建立有效的制度措施,能够吸引志愿从教、素质良好的生 源。 8.2[学生需求]了解师范生发展诉求,加强学情分析,设计兼顾共性要求 与个性需求的培养方案与教学管理制度,为师范生发展提供空间。 8.3[成长指导]建立师范生指导与服务体系,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能够适 时为师范生提供生活指导、学习指导、职业生涯指导、就业创业指导、心理健康 指导等,满足师范生成长需求。 8.4[学业监测]建立形成性评价机制,监测师范生的学习进展情况,保证 师范生在毕业时达到毕业要求。 8.5[就业质量]毕业生的初次就业率不低于本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的平 均水平,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比例不低于 75%[25],且主要从事教育工作[26]。 8.6[社会声誉]毕业生社会声誉较好,用人单位满意度较高。 特殊教育专业认证标准 (第三级) 《特殊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第三级)》是国家对特殊教育专业办学的卓越要 求,主要依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及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 教师培养计划 2.0 的意见制定。 本标准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培养特殊教育教师的本、专科特殊教育专业。 一、培养目标 1.1[目标定位]培养目标应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面向国家、地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办好特殊教育和教师队伍建设重大战略需求, 落实国家教师教育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学校办学定位。 1.2[目标内涵]培养目标内容明确清晰,反映师范生毕业后 5 年左右在社 会和专业领域的发展预期,体现专业特色和优势,并能够为师范生、教师、教学 管理人员及其他利益相关方所理解和认同。 1.3[目标评价]定期对培养目标的合理性进行评价,并能根据评价结果对 培养目标进行必要修订。评价和修订过程应有利益相关方参与。 二、毕业要求 专业应根据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制定明确、公开的毕业要求。毕业要求 能够支撑培养目标,并在师范生培养全过程中分解落实。专业应通过评价证明毕 业要求达成。专业制定的毕业要求应涵盖以下内容: ■践行师德 2.1[师德规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 想认同、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己 任。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具有依法执教意识,立志成 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2.2[教育情怀]具有从教意愿,认同特殊教育教师工作的意义和专业性、 独特性、复杂性,具有人道主义精神、积极的情感、正确的残疾人观和价值观、 特殊儿童发展观和教育观。具有人文底蕴和科学精神,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 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细心和恒心。为每一位学生发展提供适合的教育,最 大限度地开发学生的潜能、补偿缺陷,促进全面发展,做学生健康成长、适应社 会、融入社会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学会教学 2.3[知识整合]扎实掌握特殊教育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和基本技能,掌 握所教学科知识体系的基本内容、基本思想和方法。理解并初步运用学习科学相 关知识。整合特殊教育、所教学科及相关康复训练的知识与方法,并能初步运用。 2.4[教学能力]理解教师是学生学习和发展的促进者。依据所教学科的课 程标准,在教育实践中,能够以学生为中心,创设支持性学习环境,指导学习过 程,进行学习评价。能够结合课程内容对学生进行相关的康复训练。本科具备初 步的课程整合能力、综合性学习设计与实施能力。 2.5[技术融合]初步掌握应用信息技术优化课堂教学的方法技能,具有运 用信息技术支持学习设计和转变学生学习方式的初步经验。具有运用辅助技术支 持学生学习的经验。 ■学会育人 2.6[综合育人]具有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意识,理解学科的 育人价值。本科毕业生能够在教育实践中将知识学习、能力发展、功能康复与品 德养成相结合,专科毕业生能够具有上述结合的意识和初步能力。了解学校文化 和教育活动的育人内涵和方法,能组织主题教育和班团队、兴趣小组活动;能够 利用各种教育契机和教育资源,对学生进行教育和引导。 2.7 [班级指导]树立德育为先理念,了解德育原理与方法。掌握班级组织 与建设的工作规律与基本方法。掌握班集体建设、班级教育活动组织、学生发展 指导、与家长及社区沟通合作等班级常规工作要点。能够在班主任工作实践中, 参与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等活动的组织与指导,能够运用积极行为支 持等管理策略,预防、干预学生的问题行为,获得积极体验。 ■学会发展 2.8[自主学习]具有终身学习与专业发展的意识。了解专业发展核心内容 和发展阶段路径,能够结合就业愿景制订自身学习和专业发展规划。养成自主学 习习惯,具有自我管理能力。 2.9[国际视野]具有全球意识和开放心态,了解国外特殊教育改革发展的 趋势和前沿动态。积极参与国际教育交流,尝试借鉴国际先进教育理念和经验进 行教育教学。 2.10[反思研究] 理解教师是反思型实践者。本科毕业生能运用批判性思 维方法,养成从学生学习发展、课程教学等不同角度反思分析问题的习惯;专科 毕业生能初步养成上述习惯。本科毕业生掌握教育实践研究的方法,专科毕业生 了解上述方法。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教育教学研究能力。 2.11[交流合作]理解学习共同体的作用,具有团队协作精神,积极开展小 组互助和合作学习。初步具有与家长沟通、合作的能力。 三、课程与教学 3.1[课程设置]课程设置应符合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等相关要求,跟踪 对接特殊教育改革与发展前沿,能够支撑毕业要求达成。 3.2[课程结构]课程结构体现通识教育、特殊教育、学科专业教育与教师 教育深度融合;理论课与实践课、必修课与选修课设置合理。各类课程学分比例 恰当,通识教育课程中的人文社会与科学素养课程[3]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 10%, 特殊教育课程[2]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 25%,学科专业类相关课程[4]学分不低于总 学分的 10%;教师教育基础课程[1]本科专业不低于 14 学分,专科专业不低于 10 学分。 3.3[课程内容]课程内容注重基础性、科学性、综合性和实践性,把社会 主义核心价值观、师德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中。选用优秀教材,吸收学科前沿 知识,引入特殊教育课程改革和特殊教育研究最新成果、优秀特殊教育教学案例, 并能够结合师范生学习状况及时更新、完善课程内容。本科专业应形成促进师范 生主体发展的多样性、特色化的课程文化。 3.4[课程实施]重视课堂教学在培养过程中的基础作用,强化课程思政, 将思想政治教育贯通教学全过程。依据毕业要求制定课程目标和教学大纲,教学 内容、教学方法、考核内容与方式应支持课程目标的实现。注重师范生的主体参 与和实践体验,注重以课堂教学、课外指导提升自主学习能力,注重应用信息技 术推进教与学的改革。技能训练课程实行小班教学,形式多样,富有成效,师范 生“三字一话”、国家通用手语或国家通用盲文等从教基本功扎实。开展有针对 性的校园文化活动,促进学生养成从事特殊教育的信念、专业素养与创新能力。 3.5[课程评价]定期评价课程体系的合理性和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并能够 根据评价结果进行修订。评价与修订过程应有利益相关方参与。 四、合作与实践 4.1[协同育人]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特殊教育学校等机构建立权责明晰、 稳定协调、合作共赢的“三位一体”协同培养机制,协同制定培养目标、设计课 程体系、建设课程资源、组织教学团队、建设实践基地、开展教学研究、评价培 养质量,形成教师培养、培训、研究和服务一体化的合作共同体。 4.2[基地建设]建有长期稳定的并与其专业特色相适应的教育实践基地, 覆盖各类特殊教育学校以及举办特殊教育班或招收特殊学生随班就读的普通学 校。实践基地具有良好的校风和较强的师资力量,具有学科优势、管理优势、课 程资源优势和教改实践优势。每 15 名实习生不少于 1 个教育实践基地[7],其中, 示范性教育实践基地不少于三分之一。 4.3[实践教学]实践教学体系完整,专业实践和教育实践有机结合。教育 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递进贯通,涵盖师德体验、特殊儿童评估、个别化教 育计划和教学活动方案制定、班级集体教学与个别化教学实践、班级管理实践和 [5] 教研实践等,并与其他教育环节有机衔接。教育实践时间 累计不少于一学期。 [27] 学校集中组织教育实习,保证师范生实习期间的上课时数和上课类型 。 4.4[导师队伍]实行高校教师与优秀特殊教育教师共同指导教育实践的“双 导师”制度。有遴选、培训、评价和支持教育实践指导教师的制度与措施。“双 导师”数量足,水平高,稳定性强,责权明确,协同育人,有效履职。 4.5[管理评价]教育实践管理规范,能够对全过程实施质量监控。严格实 行教育实践评价与改进制度。有教育实践标准,采取过程评价与成果考核评价相 结合方式,对实践能力和教育教学反思能力进行科学有效评价。 五、师资队伍 5.1[数量结构]专任教师[10]数量结构能够适应本专业教学和发展的需要, 生师比[8]不高于 16:1,硕士、博士学位教师占比本科专业不低于 80%、专科专业 [12] [11] 不低于 40% ,高级职称教师比例高于学校平均水平 ,且为本专业学生上课、 担任本专业学生导师。特殊教育背景教师[9]占比不低于本专业专任教师总数的 30%。具有半年以上(专科三个月以上)境外研修经历的教师占比不低于本专业 专任教师总数的 20%。特殊教育学校等机构[13]兼职教师[14]素质良好、队伍稳定, 占特殊教育课程教师比例不低于 20%,原则上为省市级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 具有高级职称教师及相关专业人员,能深度参与师范生培养工作。 5.2 [素质能力]遵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言传身教;以生 为本、以学定教,具有突出的课堂教学、课程开发、信息技术应用和学习与生活 指导等教育教学能力;治学严谨,跟踪学科前沿,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较强。具 有职前养成和职后发展一体化指导能力,能够有效指导师范生发展与职业规划。 师范生对本专业专任教师、兼职教师师德和教学具有较高的满意度。 5.3[实践经历]专任教师熟悉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特殊教育教学或相 关的康复训练工作,每五年累计至少有一年特殊教育学校等机构的教育服务经历 [24] ,能够有效指导特殊教育教学工作,并有丰富且较高水平的特殊教育教学研究 成果。 5.4[持续发展]制定并实施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教师培训和实践研修机制 完善;建立专业教研组织,定期开展教研活动。建立合理的教师评价制度,合理 制定实践类课程教师评价标准,评价结果与绩效分配、职称评聘挂钩。本科专业 与特殊教育学校等机构“协同教研”“双向互聘”“岗位互换”等共同发展机制 健全、成效显著;专科专业应建立上述机制。 六、支持条件 [15] 6.1[经费保障]专业建设经费满足师范生培养需求,教学日常运行支出 占生均拨款总额[16]与学费收入[17]之和的比例不低于 15%,生均教学日常运行支出 高于学校平均水平,生均教育实践经费[18]支出高于学校平均水平。教学设施设备 和图书资料等更新经费有标准和预决算。 6.2[设施保障]教育教学设施完备。建有特殊教育专业教师职业技能实训 [20] [21] 平台和在线教学观摩指导平台,满足微格教学、语言技能 、书写技能 、特殊 教育实验[22]教学、康复技能实训[23]、远程见习等实践教学需要。信息化教育设施 能够支撑专业教学改革与师范生学习方式转变。教育教学设施管理、维护、更新 和共享机制顺畅,使用方便。 6.3[资源保障]专业教学资源及数字化教学资源丰富,使用率高。教育类 (含特殊教育)纸质图书充分满足师范生学习需要。建有特殊教育教材资源库和 优秀特殊教育教学、康复训练案例库,有国内外多种版本特殊教育教材、中小学 教材,其中现行特殊教育学校、中小学课程标准和教材,或《幼儿园教育指导纲 要(试行)》《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每 6 名实习生不少于 1 套。 七、质量保障 7.1[保障体系]建立完善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各主要教学环节有清晰明 确、科学合理的质量要求。质量保障主体意识强,目标清晰,任务明确,机构健 全,责任到人,能够有效支持毕业要求达成。 7.2[内部监控]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机制高效运行,运用信息技术对各主 要教学环节质量实施全程监控与常态化评价,保障毕业要求达成。 7.3[外部评价]建立毕业生持续跟踪评价、反馈机制,建立特殊教育机构、 教育行政部门、特殊儿童家长等利益相关方参与的多元社会评价机制,定期评价 培养目标的达成情况,并能及时有效反馈培养过程。 7.4[持续改进]定期综合分析校内外评价结果,及时有效使用分析结果, 推动师范生培养质量的持续改进和提高成效显著,形成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 八、学生发展 8.1[生源质量]建立符合特殊教育专业特点的制度,采取有针对性的强有 力措施,能够吸引乐教、适教的优秀生源。 8.2[学生需求]充分了解师范生发展诉求,学情分析及时高效。设计兼顾 共性要求与个性需求的培养方案与教学管理制度,鼓励跨院系、跨校选修课程, 为师范生的自主选择和发展提供足够空间。 8.3[成长指导]建立完善的师范生指导与服务体系,思想政治教育举措有 力,成效显著,能够适时为师范生提供生活指导、学习指导、职业生涯指导、就 业创业指导、心理健康辅导等,满足师范生成长需求,并取得实效。 8.4[学业监测]建立形成性评价与总结性评价有机结合的机制,全程有效 跟踪评估师范生学习状况;鼓励师范生自我监测和自我评价;充分发挥评价的诊 断功能,及时形成指导意见和改进策略;确保师范生在毕业时达到毕业要求。 [25] 8.5[就业质量]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不低于 75%,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比例 不低于 85%,且主要从事教育工作[26]。 8.6 [社会声誉]毕业生社会声誉好,用人单位满意度高。 8.7[持续支持]对毕业生进行跟踪服务,了解毕业生专业发展需求,为毕 业生提供持续学习发展的机会和平台。 注释 [1]教师教育基础课程 指为培养师范生教师专业素养所设置的教育类基础课程,如教师职业道德、 教育学基础、心理学基础、教育心理学、发展心理学、课程与教学、教育史、教 育信息技术、教学技能训练、教育研究方法、教育政策法规、教师专业发展、教 师语言、书写技能等。 [2]特殊教育课程 指为培养师范生特殊教育专业理念、专业知识与专业能力所设置的课程,包 括特殊教育专业基础课程、特殊儿童发展与教育课程、特殊教育其他相关课程。 特殊教育专业基础课程,如特殊教育导论、融合教育、特殊教育政策法规、特殊 教育史、特殊教育医学基础、特殊儿童康复基础等;特殊儿童发展与教育课程, 如各类特殊儿童发展与教育、特殊儿童评估、个别化教育计划制定与实施、特殊 儿童早期干预、积极行为支持、特殊儿童家庭教育等;特殊教育其他相关课程, 如特殊学校班级管理、国家通用手语、国家通用盲文、定向行走、言语语言训练 等。 [3]人文社会与科学素养课程 指能够支撑师范生人文底蕴、社会关怀、科学精神等综合素养养成的通识教 育类必修或选修课程。 [4]学科专业类相关课程 支撑学科教学或幼儿园各领域教育的课程、学科课程标准与教材研究、学科 教学设计、学科教法等。 [5]教育实践时间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的意见要求制定。教育实践包括教育见 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等环节,教育实践一学期指 18 个教学周。 [6]实习生 指参加教育实习的本专科生。 [7]教育实践基地 指学校与校外有关单位签署协议,为本专业人才培养提供服务的相对稳定的 校外教育见习、实习场所。 [8]生师比 根据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相关内容制定。生师比=折合学生数/专业教 师总数。其中,本科折合学生数=师范专业普通本、专科生数+教育硕士生数*1.5+ 教育博士生数*2+留学生数*3+进修生数+成人脱产班学生数+夜大(业余)学生数 *0.3+函授生数*0.1,专科折合学生数=师范专业普通专科生数(若本专业有师范 生本科,应加上本科师范生数)+留学生数*3+进修生数+成人脱产班学生数+夜大 (业余)学生数*0.3+函授生数*0.1;专业教师总数=专任教师数+外聘教师数 *0.5。外聘教师指聘请的国内外其他高校、基础教育及科研机构、企业、行业的 教师和退休教师(含本校退休教师),聘期为一学期以上。外聘教师按 0.5 系数 折算后计入教师总数,且人数不超过专任教师数的 25%。对于民办高校,自有教 师及外聘教师中聘期二年(含)以上并满足学校规定教学工作量的教师按 1:1 计 入专业教师,聘期一年至两年的外聘教师按 0.5 系数折算后计入本专业教师总 数,聘期不足一年的不计入专业教师总数。 [9]特殊教育背景教师 指专任教师中在本科、硕士、博士阶段至少有一个阶段是修读特殊教育(或 教育康复)专业的教师;或在本科、硕士、博士阶段是非特殊教育(或非教育康 复)专业,入职后具有一年以上特殊教育(或教育康复)专业进修经历的教师。 [10]专任教师 根据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指学校本专业在职教职工中具有教师资 格,专门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 [11]具有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 根据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相关内容制定。具有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 师比例=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本专业专任教师数/本专业专任教师总数。 [12]具有硕博士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 根据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相关内容制定。具有硕博士学位教师占专任 教师比例=本专业具有硕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数/本专业专任教师总数。 [13]特殊教育学校等机构 指承担特殊儿童教育和康复任务的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指导、 研究)中心/中学/小学/幼儿园/康复机构/医疗机构。 [14]兼职教师 指来自一线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指导、研究)中心/中学/小学/ 幼儿园的教师和康复机构/医疗机构的专业人员。 [15]教学日常运行支出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方案制定。教学日常运行支出指特 殊教育专业开展教学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仅指教学基本支出中的商品 和服务支持(302 类),不包括教学专项拨款支出,具体包括教学教辅部门发生 的办公费(含考试考务费、手续费等)、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交通费、差 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含体育 维持费等)、劳务费和其他教学商品和服务支出(含学生活动费、教学咨询研究 机构会员费、教学改革科研业务费、委托业务费等),取会计决算数。 [16]生均拨款总额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方案制定。生均拨款总额指中央和 地方财政通过一般预算安排用于支持高校发展的经费,按在校生人数折算的平均 水平,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不含中央财政安排的专项经费。专业本科生生 均拨款总额指按专业本科生在校生人数折算的拨款总额。专业专科生生均拨款总 额指按专业专科生在校生人数折算的拨款总额。 [17]学费收入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方案制定。学费收入,即按照核准 收费标准实际收取的本科或专科专业学费总额。学费收入只统计学费,不含住宿 费、教材费等其他收费。 [18]教育实践经费 指用于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等教育实践活动的经费总额,不含实 验室列入固定资产的设备购置经费。 [19]教育类纸质图书 包括特殊教育学、课程论、教学论、学科教学、教育科研、教育教学管理、 特殊教育学校教材和中小学幼儿园教材等方面的纸质图书。 [20]语言技能 包括国家通用语言技能和国家通用手语技能。 [21]书写技能 包括国家通用文字书写技能和国家通用盲文书写技能。 [22]特殊教育实验 包括特殊儿童生理心理、特殊教育教学、辅助技术和学科等实验。 [23]康复技能实训 指语言、动作、职业等方面的康复技能实训。 [24]教育服务经历 指在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指导、研究)中心/康复机构/中学/ 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管理、研究等工作。 [25]毕业生教师资格证考试通过率 毕业生教师资格证考试通过率=师范类毕业生通过教师资格证考试人数/师 范类毕业生数。 [26]从事教育工作 指在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机构中从事与教育有关的教育教学、研究、管理工 作,包括本科继续攻读研究生、专科继续进行全日制学历学习等学历深造。 [27]上课类型 包括集体课和个别训练课。 (信息来源于 2019 年 10 月 10 日教育部教师司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