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院教发〔2020〕53号:关于印发《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苏建院教〔2020〕53 号 关于印发《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教材建设与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实施细则》印 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20 年 12 月 24 日 1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教 材建设的意见,规范和加强学校教材管理,打造精品教材,提高 教材建设能力水平,依据教育部《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等文 件精神,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教材是指我校课堂和实习实训使用的教 学用书,以及作为教材内容组成部分的教学材料(如教材的配套 音视频资源、图册等)。 第三条 教材必须体现党和国家意志,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 地位,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 体现人类文化知识积累和创新成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第四条 学校党委(党组织)对教材工作负总责,具体工作 由学校教材选用委员会负责。 第二章 教材规划 第五条学校结合区域经济、社会与产业发展情况、专业特色, 重点规划与江苏职业教育课程教学改革配套课程、公共选修课程 和专业课程教材。 第六条 教材规划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适应新时代技术技 能人才培养的新要求,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产业转型升级、技术 技能积累和文化传承创新。 2 第七条 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不能满足需要的情况下,可 根据人才培养和教学实际需要,由学校统筹规划,补充编写反映 自身专业特色的教材、讲义,作为规划教材的有效补充。 第八条教材建设规划由教材选用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联 合有关部门、行业组织、职业教育教科研中心组进行深入论证, 履行审核报批后执行。 第三章 教材编写 第九条教材编写依据学校教材规划以及国家教学标准和职 业标准(规范)等。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 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思想为指导,有机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传统、法治意 识和国家安全、民族团结以及生态文明教育,弘扬劳动光荣、技 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弘扬精益求精的专业精神、职业 精神、工匠精神和劳模精神,努力构建中国特色、融通中外的概 念范畴、理论范式和话语体系,防范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的影响, 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成为德智体 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内容科学先进、针对性强,选文篇目内容积极向上、 导向正确,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公共基 础课程教材要体现学科特点,突出职业教育特色。专业课程教材 要充分反映产业发展最新进展,对接科技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 及时吸收比较成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等。 3 (三)符合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和学生认知特点,对接国 际先进职业教育理念,适应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和优化课程体系的 需要,专业课程教材突出理论和实践相统一,强调实践性。适应 项目学习、案例学习、模块化学习等不同学习方式要求,注重以 真实生产项目、典型工作任务、案例等为载体组织教学单元。 (四)编排科学合理、梯度明晰,图、文、表并茂,生动活 泼,形式新颖。名称、名词、术语等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质量标准 和规范。倡导开发活页式、工作手册式、立体化(一体化)等新 形态教材。 (五)符合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有民 族、地域、性别、职业、年龄歧视等内容,不得有商业广告或变 相商业广告。 第十条教材编写的人员应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填写 《教材编写申请表》(附件 1),由教材选用委员会办公室集中 向社会公示。 编写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同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国家观、民族 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没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 策的言行。 (二)熟悉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对本学 科专业有比较深入的研究,熟悉行业企业发展与用人要求。有丰 富的教学、教科研或企业工作经验,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 4 技术职务(技术资格),新兴行业、行业紧缺技术人才、能工巧 匠可适当放宽要求。 (三)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和师德师风。 (四)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教材编写或修订工作。 编写人员不能同时作为同一课程不同版本教材主编。 第十一条 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主要负责教材整 体设计,把握教材编写进度,对教材编写质量负总责。主编须符 合本细则第十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政治敏锐性强,能够辨别并自 觉抵制各种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 (二)在本学科专业有深入研究、较高的造诣,或是全国知 名专家、学术领军人物,有在相关教材或教学方面取得有影响的 研究成果,熟悉相关行业发展前沿知识与技术,有丰富的教材编 写经验。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新兴专业、行业紧缺技 术人才、能工巧匠可适当放宽要求。 (三)有较高的文字水平,熟悉教材语言风格,能够熟练运 用中国特色的话语体系。 审核通过后的教材原则上不更换主编,如有特殊情况,编写 单位应报相应的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 教材编写团队应具有合理的人员结构,包含相关 学科专业领域专家、教科研人员、一线教师、行业企业技术人员 和能工巧匠等。 第十三条 教材编写过程中应通过多种方式征求各方面特别 是一线师生和企业意见。教材编写完成后,应送一线任课教师和 5 行业企业专业人员进行审读、试用,根据审读意见和试用情况修 改完善教材,其中试用环节时间原则上不少 1 学期,试用范围原 则不少于 3 个学校。 第十四条教材投入使用后,应根据经济社会和产业升级新动 态及时进行修订,一般按学制周期修订。 第四章 教材审核 第十五条 教材编写团队需填写《教材编写审核表》(附件 2)并上报教材选用委员会办公室,由办公室组织熟悉职业教育 和产业人才培养需求的专家团队对教材进行审核,其中意识形态 属性较强的教材还应由学校党委宣传部牵头进行政治把关。 第十六条 教材审核人员应包括相关学科专业领域专家、教 科研专家、一线教师、行业企业专家等。审核专家应符合本细则 第十条(一)(二)(三),第十一条(一)(三)规定的条件, 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客观公正,作风严谨,并经所在单位 党组织审核同意。 实行教材编审分离制度,遵循回避原则。 第十七条 教材审核应依据学校教材规划以及课程标准、专 业教学标准、顶岗实习标准等国家教学标准要求,对照本细则第 三条、第九条的具体要求,对教材的思想性、科学性、适宜性进 行全面把关。 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标准要有机融入教材内容,不能 简单化、“两张皮”;政治上有错误的教材不能通过;选文篇目 内容消极、导向不正确的,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或社会形象负面的、 6 有重大争议的,必须更换;教材编写人员政治立场、价值观和品 德作风有问题的必须更换。 严格执行重大选题备案制度。 除统编教材外,教材审核实行盲审制度。 第十八条 公共基础必修课程教材审核一般按照专家个人审 读、集体审核环节开展,重点审核全套教材的编写思路、框架结 构及章节内容。应由集体充分讨论形成审核结论。审核结论分“通 过”“重新送审”和“不予通过”三种。 实用技能类教材可适当简化审核流程。 第十九条 新编或修订幅度较大的公共基础必修课程教材应 选聘一线任课教师进行审读和试用。审读意见和试用情况作为教 材审核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 教材选用与使用 第二十条 教材选用须遵照以下原则: (一)学校教材选用委员会,具体负责教材的选用工作。教 材选用委员会成员应包括专业教师、行业企业专家、教科研人员、 教学管理人员等,成员应在本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 (二)教材选用过程须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程序选 用,并对选用结果进行公示。 第二十一条 教材选用应结合区域和学校实际,切实服务人 才培养。遵循以下要求: (一)必须使用国家统编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马克思主 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 7 (二)专业核心课程和公共基础教材原则上从国家和省级教 学行政部门发布的规划教材目录中选用。 (三)国家和省级规划目录中没有的教材,可在职业院校教 材信息库选用。 (四)如根据人才培养和教学实际情况需要使用校本教材或 自编讲义,必须通过二级学院审核并报学校教材选用委员会审批。 (五)不得以岗位培训教材取代专业课程教材。 (六)选用的教材必须是通过审核的版本,擅自更改内容的 教材不得选用,未按照规定程序取得审核认定意见的教材不得选 用。不得选用盗版、盗印教材。选用境外教材,按照国家有关政 策执行。 第二十二条 教材选用须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标准, 经学校教材选用委员会审批通过后,不得随意不用、改订教材。 第二十三条 学生上课必须人手一册正版教材,同一课程标 准的教材选择必须采用同一版本,无特殊情况不得额外增加付费 辅助教材。 第二十四条 教材选用实行备案制度。教经学校教材选用委 员会审批通过后的选用教材,履行审批报备制度。 第二十五条 教材征订须遵照以下流程: (一)教务处根据教学计划和任务要求,每年 5 月份与 11 月份分别向各教学单位下达下学期教材选用任务,安排教材征订 工作。 8 (二)教学单位接到通知后,组织专业教学团队集体拟定相 应课程的教材,明确选用教材的类型、ISBN 码、名称、版次、 出版单位、编著者、出版时间、单价等信息。 (三)专业课程教材选用由相应专业主任(专业带头人)负 责初审,公共课程教材选用由相应教研室主任负责初审;由各教 学单位审核后填写《教材选用汇总表》(附件 3)与《教材选用 审批表》(附件 4),经各教学单位党政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后 报教务处汇总,提交学校教材选用委员会审核。 (四)经学校教材选用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开发行的教材, 必须由学校招标指定的图书供应商提供,任何人不得擅自组织其 他教材进入课堂。 第二十六条 教材发放须遵照以下原则: (一)学校教材库实施教材“零库存”管理,教材库仅负责 核对班级教材订单,教材的收费和发放由学校招标指定的图书供 应商负责。 (二)学校教材库根据各教学单位报送的《教材选用汇总表》, 按照图书供应商入库的教材码洋和《教材采购合同》中的折扣标 准统计班级教材价目表及总价,并打印下发至各二级学院。 (三)学生领取教材前,按照班级教材价目表以班级为单位 统一收取书费,到教材库指定的图书供应商收费点交完书费后领 取教材。 (四)每学期开学后办理学籍异动的学生,凭《学籍变更单》 在开学两周内可以办理教材的退、换工作,但退、换的教材不得 有任何使用痕迹,超过时限和使用过的教材不得办理退、换手续。 9 (五)教师用教材,以学院为单位统一进行分发。教材库不 提供未经审批征订的教材。 (六)校本教材和教师自编讲义按成本收费,学生自愿购买。 (七)学校以班级为单位征订教材,图书供应商不提供零售。 特殊情况下如需补充、更换教材,需填写《教材更改审批表》(附 件 5)经学校教材选用委员会审核后,可与图书供应商联系以班 级为单位代购,价格按照招标折扣确定。 第二十七条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干预和阻挠教材 的选用、征订、发放与管理等相关工作。 第二十八条 针对错订、漏订或随意改订教材,随意不使用 已经征订教材,无特殊情况随意增加辅助教材,擅自组织其他教 材进课堂等情况,应按照《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 和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第六章 教材服务与保障 第二十九条 落实国家关于教材编写人员待遇的有关规定。 承担国家统编教材编写修订任务的人员,主编和核心编者视同承 担国家级科研课题;承担国家规划公共基础必修课和专业核心课 教材编写修订任务,主编和核心编者视同承担省部级科研课题; 承担省级规划教材编写修订任务,主编和核心编者视同承担校级 科研课题,享受相应政策待遇。审核专家根据工作实际贡献和发 挥的作用参照以上标准执行。对承担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编审任 务的人员,应充分保证其工作时间,将编审任务纳入工作量计算。 由学校落实国家和省级教材奖励制度,加大对优秀教材的支持。 10 第三十条 定期组织开展教材展示,加强教材研究工作。教 务处协助做好教材信息的咨询、联络、信息沟通等工作,为学校 选用教材提供相关服务工作。 第七章 评价与监督 第三十一条 学校定期进行教材使用情况调查和分析,并形 成教材使用情况报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十二条学校定期组织对各教学单位的教材管理工作进 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应教材停止使用,视 情节轻重和所造成的影响,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停止违规行为, 并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对情节严重的,列入负面 清单;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教材内容政治方向、价值导向存在问题。 (二)教材内容出现严重的科学性错误。 (三)教材所含链接内容存在问题,产生严重后果。 (四)盗版盗印教材。 (五)违规编写出版国家统编教材及其他公共基础必修课程 教材。 (六)用不正当手段严重影响教材审核、选用工作。 (七)未按规定程序选用,选用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教 材。 (八)在教材中擅自使用国家或省规划教材标识,或使用可 能误导职业院校教材选用的相似标识及表述,如标注主体或范围 11 不明确的“规划教材”“示范教材”等字样,或擅自标注“全国” “国家”“全省”等字样。 (九)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作为教材使用的讲义、教案、考试题库以及数 字教材参照本细则管理。 第三十五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往有关教材的管 理制度,凡与本细则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与本细 则规定不一致且难以立刻终止的,应在本细则发布之日起至当年 年底前纠正。 本细则由学校教材选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 教材编写申请表 2. 教材编写审核表 3. 教材选用汇总表 4. 教材选用审批表 5. 教材更改审批表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