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光电所博导遴选管理办法.pdf
关于印发《光电技术研究所博士生指导教师 遴选管理办法》的通知 所属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科学院、中国科学院大学有关文件精神,结合 我所具体情况,特制定《光电技术研究所博士生指导教师遴 选管理办法》,现印发予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光电技术研究所 2016 年 4 月 25 日 光电技术研究所博士生指导教师 遴选管理办法 根据中国科学院、中国科学院大学和我所具体情况,为 了进一步适应招收、培养博士生工作的需要,提高博士生培 养质量,现拟订光电所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管理办法,具体 要求如下。 一、申请者必备条件(同时满足)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治学严 谨,作风正派,能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有高度的事业心和 责任感,能担负起实际指导博士研究生的责任。 (二)本学科在岗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991 年以前 参加工作的,需有学士学位;1991 年以后参加工作的,应具 有博士学位。对于本学科特别优秀的具有博士学位的在岗副 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申请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 (三)掌握本学科的前沿领域及发展趋势,有丰富的科 研工作经验,有重要的科研成果,学术水平应居国内本学科 的前列。 (四)正在第一线从事或指导较高水平的科研工作或工 程技术工作,承担国家或部委级科研项目,有充足的科研经 费用于博士生的培养工作。在研的科研经费 600 万及以上的 国家重大项目/专项、863 重大项目或院部级重大创新项目的 总体负责人之一(所长任命书) ,或在研的科研经费 200 万 元及以上的项目第一负责人。 (五)有培养研究生的经验,至少已完整培养过一届硕 士生或参加过博士生指导小组工作并完整地协助培养过一 届博士生,培养质量较好。 (六) 有协助本人指导博士生的学术梯队。 (七)年龄不超过 55 岁,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担负起实际指导博士生的责任。 二、申请者选择条件(至少满足 1 项) (一)申请者近五年(不含博士期间发表的论文)在国 内外核心期刊(SCI/EI 收录)发表论文 5 篇及以上,其中第 一作者(包括申请人是第二作者,而第一作者是其指导的研 究生)和通讯作者论文不少于 3 篇,至少有一篇论文被 SCI 收录。 (二)主编已正式出版的高水平学术专著,且本人撰写 字数超过 20 万字。 三、 申请者破格条件 破格条件须满足全部必备条件,且满足以下破格条件中 的任一项。 (一)任现职以来作为第一申请人获得过国家自然科学 基金支持(青年基金 2 项或面上基金 1 项) ; (二)近五年(不含博士期间发表的论文)以第一作者 身份发表过被 SCI 收录的高水平论文(基础研究类影响因子 累计 10 及以上,光机类影响因子累计 5 及以上,电学类影 响因子累计 3 及以上)。 (三)任现职以来获得所青年创新人才奖,且该奖项未 用于其他破格条件。 (四) 曾获得杰青、优青、院长特别奖、院优博论文、 学术新人奖等奖励。 四、申报流程 符合上述条件者自愿填写《中国科学院大学博士生指导 教师申请表》,并将签字完善的申请表以及相应的科研学术 成果证明材料(发表文章附期刊首页、正文首页以及由科技 信息中心出具的 SCI 收录证明,申请或授权专利附专利号页 和申请人名字页,项目经费附科技处有关证明)提交光电所 研究生部。纸质版一式一份,所有材料电子版(PDF 格式) 刻盘提交。 五、评审程序 (一)形式审查。研究生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不符合要求者,须按要求及时补充。 (二)专家通信评审。通过形式审查的材料,由研究生 部送两名所外同行专家进行通信评审。 (三)现场答辩。通信评议通过者可参加答辩。评审委 员会由 7-9 位博士生导师和学委会委员组成,申请人进行现 场 15 分钟报告和 15 分钟答辩,评审委员专家根据申请人的 书面材料、同行专家的评议意见及现场答辩情况进行评议, 以无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获得到会委员 2/3 及以上同意票者, 视为答辩通过 。 (四)审定确认。现场答辩通过者须经所务会审定,由 所发文公布确认为博士生指导教师,并上报中国科学院大学 备案。 (五)审定确认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列入下一年度博士生 招生专业目录。博士生指导教师应积极开展博士生招生工 作,并按照所属学科要求培养指导博士生。 六、其它 (一)对于国家级专家或中科院特聘研究员可另行商 议。 (二)博导遴选工作每年开展一次。 (三)本办法解释权归研究生部,自发文之日起生效。 此前下发的所教字 2016[2]号文件废止。 附件:《中国科学院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