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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师范学院文件 院政发〔2018〕15 号 关于印发《安阳师范学院差旅费 管理办法》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经学校研究,现将《安阳师范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予以 印发,请遵照执行。 安阳师范学院 2018 年 6 月 3 日 — 1 — 安阳师范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总 则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国内差旅费管理,根据 《河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豫财行〔2016〕109 号) 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 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 (豫办〔2017〕7 号) 等规定,按照精简高效、厉行节约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情况,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 外的国内地区(不含港澳台地区)开展公务活动所发生的城市间 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三条 学校实行公务出差审批制度,严格履行出差审批手 续。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安阳师范学院出差审批单》(见附 件 2)。正处级干部经主管校领导审核后由主要校领导审批,副 处级干部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后由主管校领导审批,其他人员由所 在单位负责人审批。 出差审批要根据工作安排,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 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 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 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 2 — 第四条 学校按照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 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化情况适时调 整。 第二章 第五条 城市间交通费 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 区出差乘坐火车、汽车、轮船、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 用。 第六条 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凭据 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超支部 分由个人自理。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交通工具 火 车 轮船 (不包括旅游船) 飞 机 其他交通工具 (不包括出租小 汽车) 省级管理人员 火车软席(软座、软卧), 高铁、动车商务座,全 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一等舱 头等舱 凭据报销 厅局级管理人员 火车软席(软座、软卧), 高铁、动车一等座,全 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二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其他人员 火车硬席(硬座、硬卧), 高铁、动车二等座,全 列软席列车二等座 三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级别 使用科研项目经费出差,院士可以参照省级管理人员乘坐同 等级公共交通工具,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参照厅局级管理人 员乘坐同等级公共交通工具。 第七条 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公共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 — 3 — 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在乘坐公共交通工 具规定等级内,选乘经济便捷的公共交通工具。 工作人员到交通不便地区出差,或需要赴外地处理紧急公 务,经主管校领导批准,可以租车(不含按公里计价出租车辆) 。 租车通过购买服务方式组织。 第八条 工作人员乘坐飞机出行,需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 于印发(河南省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财购〔2015〕3 号)要求购买政府采购优惠机票,并以标注 有政府采购机票查验号码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作为报 销凭证。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购买市场低价机票的,应以《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或 相关有效票据作为报销凭证,并提供低于政府采购优惠票价购票 时点的证明材料。 第九条 乘坐飞机、火车、轮船、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 每人次可以购买并报销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 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 第十条 住宿费 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 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一条 住宿费限额标准按照省财政厅发布的相关地区 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见附件 1) 。 — 4 — 第十二条 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 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报 销,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使用科研项目经费出差,院士可以参照省级管理人员住宿费 标准,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参照厅局级管理人员住宿费标 准。 第四章 第十三条 伙食补助费 伙食补助费是指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 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四条 伙食补助费以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票据为凭 据,按照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省内出差每人每天 100 元包 干使用。省外出差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地区出差伙食补助费标 准执行 (见附件 1)。 第十五条 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协助安排 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第五章 第十六条 公杂费 公杂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 交通和通讯费用支出。 第十七条 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 80 元包干使用,不再报销与市内交通、通讯相关的费用支出。 第十八条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 — 5 — 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出差人员由所在单 位免费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如实申报,公杂费减半发放。 第六章 第十九条 会议、培训、挂职、驻村等差旅费 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应按照出差审批 程序进行审批,凭会议、培训通知和差旅费的相关凭据报销。 (一)会议、培训通知是外文的,应自行翻译成中文。 (二)会议、培训期间由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食宿费及 公杂费由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的,会议、培训期间不再发放 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往返期间按规定发放伙食补助费和公杂 费。 (三)除有明文规定或物价部门批复同意的强制性培训项目 外,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参加要求交纳培训费或食宿费用自理的会 议和培训。确有必要参加的,须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负责人批 准,凭会议或培训通知、申请材料及有关票据报销。其中往返会 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按规定报销,会议及培训期间食宿费在差 旅费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学校不再发放公杂费。 第二十条 干部培训、挂职、抽调、驻村等差旅费,按照院 长办公会纪要(院办文〔2016〕2 号)执行。 第二十一条 工作人员在常驻地以外长期开展审计、监督检 查、巡视、案件查办、干部考察、活动督导、项目评审及救灾等 专项工作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在差旅费开支标准限额内据 — 6 — 实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差旅费开支标准执行。伙食补助 费、公杂费可以按标准发给个人包干使用,也可由工作组统一掌 握使用。开展专项工作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从牵头部门专项工作经 费中列支的,学校不再负担有关费用。 第二十二条 工作人员因工作调动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由调入单位按照差旅费管理规定 一次性报销。随迁家属和搬迁家具发生的费用,由调动人员自理。 第七章 科研类差旅费 第二十三条 使用科研项目经费报销差旅费的,应遵守如下 规定: (一)报销项目组成员差旅费时,应提供该科研项目的“项 目组成员”名单,并经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 (二)受邀参加学术会议、研讨会、评审会、座谈会等,若 邀请方负担住宿的,凭邀请方负担住宿费的有效证明,据实报销 城市间交通费,按规定标准发放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三)与其他单位开展科研合作,若对方单位提供住宿的, 凭合作方提供的有效证明,据实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按规定标准 发放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四)开展野外调研、社会调查、环境监测、地质调查、考 古勘察等工作,不能取得住宿费发票的,需填写无住宿发票情况 说明表(见附表 3)并经项目负责人及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据实 — 7 — 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按规定标准发放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五)学生参与科学研究活动,其差旅费可在本办法“其他 人员”差旅费标准限额内执行,不计发伙食补助费、公杂费,经 项目负责人审核后,按经费支出权限审批,列入科研项目经费预 算“差旅费”。 (六)科研项目负责人变更的,应提供科研处等部门的相关 材料,办理变更科研项目负责人签字手续。 (七)科研项目负责人调离但项目未转出的,出差起点城市 应以调入工作单位所在城市予以报销。 第八章 报销管理 第二十四条 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并对提 供的票据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负责,依法依规 报销差旅费。 第二十五条 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等级凭 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和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 凭据报销。租车费用凭租车合同和票据报销,列入“差旅费”支 出科目。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 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的目的地标准报销。 第二十六条 出差人员乘坐火车,从当日晚 8 时至次日晨 7 时乘车 6 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 12 小时的,可购同席卧 铺票。符合规定而未购买卧铺票的,按本人实际乘坐火车硬座票 — 8 — 价的 60%给予补助。可以乘坐软卧而改乘硬卧的,不再给予补助。 乘坐全列软席列车,从当日晚 8 时至次日晨 7 时乘车 6 小时以上 的,或连续乘车超过 12 小时的,可以乘坐软卧。符合乘坐软卧 规定而改乘软座的,按本人乘坐软座票价的 40%给予补助。 第二十七条 出差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 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安阳师范学院出差审批单》 (见附件 2)、 机票、车票、船票、保险费票据及住宿费发票(应注明实际住宿 天数、单价、纳税人识别号)等凭证。 住宿费、机票支出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确有特殊原因不能 刷卡消费的,出差人员需写明情况,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批,到 财务处审核后,方可报销。伙食补助费、公杂费原则上转入出差 人员个人工资卡。 第二十八条 财务处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 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第二十九条 出差人员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如 住在自己或亲友家里,需填写《安阳师范学院无住宿费发票情况 说明表》 (见附件 3) ,经所在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报销往返出 差目的地的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到偏远地区出差,无法取得住宿费发票的,需填写《安阳师 范学院无住宿费发票情况说明表》 (见附件 3) ,经所在单位负责 人批准,可以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其他实际发生住宿而无合理原因,无法提供住宿费发票的, — 9 — 一律不得报销差旅费。 出差人员当天往返未住宿的,城市间交通费凭据报销,伙食 补助费和公杂费按规定报销。当天往返但公务活动超过半天的, 或当天公务活动结束后需继续赶赴外地的,可安排午休房,房费 在住宿费限额标准一半内凭据报销。 第三十条 实际发生住宿费用而票据遗失的,必须提供原住 宿酒店出具的加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复印件和个人出具的书面 说明,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报销。 第三十一条 出差途中各段行程城市间交通费票据应保持 连续、完整。如无城市间交通费票据、城市间交通票据不连续或 不完整的,出差人员需书面说明票据不完整事由,经单位负责人 审批后予以报销,并按住宿费发票注明的出差天数计发伙食补助 费、公杂费。否则各项出差费用只按票面金额报销,不计算发放 伙食补助费、公杂费。 第三十二条 出差起点不是安阳市的差旅费,报销时应提供 书面说明,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后予以报销。 第三十三条 工作人员出差期间经批准回家省亲办事的,城 市间交通费按不高于出差目的地返回单位乘坐相应公共交通工 具的票价予以报销,省亲办事期间住宿费由个人自理,伙食补助 费和公杂费按扣除回家省亲办事天数计算。 第九章 第三十四条 — 10 — 监督问责 各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活动 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对本单位出差审批、差旅费支出及规模 控制负责。相关负责人、财务人员等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 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对未履行审批手续擅 自出差,产生的差旅费用不予报销,并严肃处理。 第三十五条 各单位应当自觉接受财务、监察、审计等部门 对出差活动及相关经费支出的监督。主要内容包括: (一)出差活动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二)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三)差旅费报销是否符合规定; (四)差旅费管理和使用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六条 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 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 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 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一)单位负责人对出差审批控制不严的; (二)虚报冒领差旅费的; (三)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 (四)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 (五)转嫁差旅费的; (六)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由财务处会同有关部门责令整改,违规 — 11 — 资金应予追回,并视情况予以通报。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 由学校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章 第三十八条 附 则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有规定与本办法 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国内差旅住宿费限额标准调整表 2.安阳师范学院出差审批单 3.安阳师范学院无住宿费发票情况说明表 — 12 — 附件 1 国内差旅住宿费限额标准调整表 单位:元/天•人 住宿费标准 省部 级 其他 人员 1100 650 500 6 个中心城区、滨 海新区、 东丽区、西青区、 800 津南区、北辰区、 武清区、宝坻区、 静海区、蓟县 480 380 地区(城市) 北京 天津 全市 宁河区 河北 旺季浮动标准 厅局 级管 理人 员 石家庄市、张家口 市、秦皇岛市、廊 坊市、承德市、保 定市 600 350 旺季地区 450 350 秦皇岛市 承德市 其他地区 800 450 310 太原市、大同市、 800 晋城市 480 350 480 330 临汾市 山西 800 阳泉市、长治市、 800 晋中市 其他地区 800 省部 级 其 他 人 员 公 杂 费 100 80 100 80 100 80 100 80 320 张家口市 800 旺季 期间 厅局 级管 理人 员 伙食 补助 费标 准 480 310 400 240 7-9 月 11-3 月 7-8 月 7-9 月 1200 675 525 1200 680 500 1000 580 580 — 13 — 住宿费标准 地区(城市) 呼和浩特市 旺季浮动标准 省部 级 厅局 级管 理人 员 其他 人员 800 460 350 内蒙 古 其他地区 800 460 320 旺季地区 海 拉 尔 市、满洲 里市、阿 尔山市 二连浩特 市 额济纳旗 沈阳市 800 480 旺季 期间 省部 级 厅局 级管 理人 员 7-9 月 1200 690 480 1000 580 400 1200 690 480 7-9 月 7-9 月 其 他 人 员 吉林 黑龙 江 上海 其他地区 800 480 330 全市 800 490 350 全市 7-9 月 960 590 420 350 吉林市、 延边州、 长白山管 理区 7-9 月 960 540 420 960 长春市、吉林市、 延边州、 长白山管 800 理区 450 其他地区 750 400 300 哈尔滨市 800 450 350 哈尔滨市 7-9 月 牡丹江 市、伊春 市、大兴 安岭地 区、黑河 市、佳木 斯市 6-8 月 其他地区 750 450 300 全市 1100 600 500 — 14 — 公 杂 费 100 80 100 80 100 80 100 80 100 80 100 80 350 辽宁 大连 伙食 补助 费标 准 900 540 540 420 360 住宿费标准 省部 级 其他 人员 南京市、苏州市、 无锡市、常州市、 900 镇江市 490 380 地区(城市) 江苏 旺季浮动标准 厅局 级管 理人 员 旺季地区 旺季 期间 省部 级 厅局 级管 理人 员 其 他 人 员 伙食 补助 费标 准 公 杂 费 100 80 100 80 其他地区 900 490 360 杭州市 900 500 400 其他地区 800 490 340 宁波 全市 800 450 350 100 80 安徽 全省 800 460 350 100 80 福州市、泉州市、 900 平潭综合实验区 480 380 100 80 浙江 福建 其他地区 900 480 350 厦门 全市 900 500 400 100 80 江西 全省 800 470 350 100 80 100 80 100 80 100 80 100 80 山东 青岛 济南市、淄博市、 枣庄市、东营市、 烟台市、潍坊市、 800 济宁市、泰安市、 威海市、日照市 480 380 其他地区 800 460 360 全市 800 490 380 武汉市 800 480 350 湖北 其他地区 800 480 320 长沙市 800 450 350 湖南 其他地区 800 450 烟台市、 威海市、 日照市 7-9 月 960 全市 7-9 月 960 570 590 450 450 330 — 15 — 住宿费标准 省部 级 其他 人员 广州市、珠海市、 佛山市、东莞市、 900 中山市、江门市 550 450 地区(城市) 广东 深圳 旺季浮动标准 厅局 级管 理人 员 其他地区 850 530 420 全市 900 550 450 南宁市 800 470 350 广西 其他地区 海南 重庆 四川 800 海口市、三沙市、 儋州市、五指山 市、文昌市、琼海 市、万宁市、东方 市、定安县、屯昌 800 县、澄迈县、临高 县、白沙县、昌江 县、乐东县、陵水 县、保亭县、琼中 县、洋浦开发区 470 500 330 350 三亚市 1000 600 400 9 个中心城区 800 480 370 其他地区 770 450 300 成都市 900 470 370 阿坝州、甘孜州 800 430 330 绵阳市、乐山市、 800 雅安市 430 320 宜宾市 800 430 300 凉山州 750 430 330 — 16 — 旺季地区 旺季 期间 省部 级 厅局 级管 理人 员 其 他 人 员 桂林市、 北海市 1-2 月、 7-9 月 1040 610 430 海口市、 文昌市、 澄迈县 11-2 月 1040 650 450 琼海市、 万宁市、 陵水县、 保亭县 11-3 月 1040 650 450 三亚市 10-4 月 1200 720 480 伙食 补助 费标 准 公 杂 费 100 80 100 80 100 80 100 80 100 80 100 80 住宿费标准 省部 级 其他 人员 德阳市、遂宁市、 750 巴中市 430 310 地区(城市) 四川 旺季浮动标准 厅局 级管 理人 员 其他地区 750 430 300 贵阳市 800 470 370 其他地区 750 450 300 昆明市、大理州、 丽江市、迪庆州、 900 西双版纳州 480 380 旺季地区 旺季 期间 省部 级 厅局 级管 理人 员 其 他 人 员 贵州 云南 其他地区 900 480 330 拉萨市 800 500 350 拉萨市 西藏 其他地区 500 400 300 西安市 800 460 350 榆林市、延安市 680 350 300 杨凌区 680 320 260 其他地区 6-9 月 6-9 月 1200 800 750 500 600 320 260 渭南市、韩城市 600 300 260 其他地区 600 300 230 兰州市 800 470 350 青海 700 450 310 西宁市 800 500 350 西宁市 玉树州、果洛州 600 350 300 玉树州 海北州、黄南州 600 350 250 海北州、 黄南州 6-9 月 5-9 月 5-9 月 100 80 100 80 100 80 120 80 100 80 100 80 120 80 350 甘肃 其他地区 公 杂 费 530 陕西 咸阳市、宝鸡市 伙食 补助 费标 准 1200 750 530 900 525 450 900 525 375 — 17 — 住宿费标准 旺季浮动标准 省部 级 厅局 级管 理人 员 其他 人员 旺季地区 旺季 期间 海东市、海南州 600 300 250 海东市、 海南州 海西州 600 300 200 海西州 5-9 月 5-9 月 银川市 800 470 350 其他地区 800 430 330 乌魯木齐市 800 480 350 石河子市、克拉玛 依市、昌吉州、伊 犁州、阿勒泰地 区、博州、吐魯番 市、哈密地区、巴 州、和田地区 800 480 340 克州 800 480 320 喀什地区 780 480 300 阿克苏地区 700 450 300 塔城地区 700 400 300 郑州市辖区(金水 区、二七区、中原 区 、管城区、惠 900 济区、郑东新区、 航空港区、高新 区 、经开区) 480 380 地区(城市) 青海 省部 级 厅局 级管 理人 员 其 他 人 员 900 450 375 900 450 300 宁夏 新疆 河南 其他省辖市辖区 800 480 330 各县 (市)、郑州 市上街区 700 400 300 — 18 — 洛阳市市 辖区 4-5 月上 旬 1200 720 500 伙食 补助 费标 准 公 杂 费 120 80 100 80 120 80 100 80 附件 2 安阳师范学院出差审批单 所在部门 及职务 出 差 人 至 出 差 至 地 点 至 至 拟出差 时 间 自 月 日至 月 日 出差事由 会议、培训期间 费用支付单位 拟乘坐交通工 具(是否带车) 单位负责人 意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意见 年 月 日 填表人: 填表日期: 主管校领导 意见 主要校领导 备注:1.出差人员出差前需填写本单,本单连同发票作为办理报销手续的原始凭证。如有会议、 培训、调研等活动通知的需将通知附后。 2.正处级干部出差经主管校领导审核后,报主要校领导审批;副处级干部出差经单位负责 人审核后,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其他人员出差由单位负责人审批。 — 19 — 附件 3 安阳师范学院无住宿费发票情况说明表 单位或项目 出差人 经费来源 出差地点 住宿时间 1.在家住宿 无住宿费 2.亲友家住宿 发票的原因 3.偏远地区 住宿地址 自 月 日至 月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日 姓 名 提供住宿方 信息 身份证号 签 名 项目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备注:1.本表不能替代《安阳师范学院出差审批表》 ,报销时须同时提供。 2.无住宿费发票的原因,仅限于《差旅费报销规定》所列在家住宿、在亲友家住宿、边远 地区无法取得住宿费发票的情形。 — 20 — — 21 — 安阳师范学院院长办公室 — 22 — 2018 年 6 月 3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