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号正文:岳组发〔2020〕5号(1).pdf
中共岳阳市委组织部文件 岳组发〔2020〕5 号 ★ 中共岳阳市委组织部 关于印发《党支部政治建设 考察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城陵 矶新港区综合管理部,南湖新区工委组织部,屈原管理区党 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和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 位、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基层党建工作部门,市直属机 关工委组织部,市委两新工委、市委离退休干部工委办公室: 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 果。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强调,各级党组织要把党的 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要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政治素质和战斗 力。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推进 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深化党支部“五化”建设, 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 进一步加强党支部政治建设的实施方案》,经研究,决定全 覆盖开展党支部政治建设考察。现将《党支部政治建设考察 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要认真总结开展贫困村党支部政治 建设考察经验,以村(社区)“两委”换届为契机,抓紧组 织开展好对其他村(社区)党支部的政治建设考察。各县市 区委组织部和市直属机关工委、市委两新工委、市委离退休 干部工委、市国资委党委、市卫生健康委党组、市教育体育 局党组要根据本地区以及行业系统实际,结合年度考核、党 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工作,于今年 12 月底前组织开展好 对其他领域党支部的政治建设考察。党支部政治建设考察开 展情况将纳入县市区和市直行业系统党(工)委书记基层党 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中共岳阳市委组织部 2020 年 9 月 30 日 党支部政治建设考察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组织路线,坚持以 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 步深化党支部“五化”建设,不断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提 升组织力,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 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 垒,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支部政治建设的实 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各领域党(总)支部(含村、 社区党委)的政治建设考察。临时党支部,村、社区党组织 下设的党支部不另行开展政治建设考察。 第三条 党支部政治建设考察的主要内容: (一)把握政治方向方面。是否引导党员、群众坚定共 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定道路自 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是否坚持用习近平新 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是否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是否坚定把 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开展工作的根 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二)保持政治定力方面。是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 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带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思想;是否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组织支 部党员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树 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 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 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落实,党中央禁 止的坚决杜绝;是否落实党支部“五化”建设要求,不断提 高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是否坚决反对“四风”特别是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三)加强政治领导方面。是否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根据本领域党支部的功能定位,充分发挥作用;是否从严对党 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突出政治教育,开展红色教 育,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 巴陵先锋党员活动日、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是否全面落实基 层党建重点任务,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纪 律规矩;是否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情况,按照规定向党 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公开党内有关事务。 (四)夯实政治根基方面。是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 展思想,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做好思 想政治工作,经常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是否全面落实党的 惠民政策,办好群众各项“急难愁盼”的民生实事,维护群 众的正当权益;是否了解群众需求,落实基层公共服务(一 门式)工作要求,为群众提供便捷的各项服务;是否开展设 岗定责、结对帮扶等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把群众紧紧凝聚在 党组织周围,推动共建共治共享。 (五)提高政治能力方面。党支部书记是否充分发挥“领 头雁”作用;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科学决策、民主 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按程序和规矩办事;是否坚持围绕中心、 服务大局,结合实际把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具体化,并抓好贯 彻落实;是否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动员群众,努 力完成本部门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是否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 和重大关键时刻,组织党员冲锋在前、攻坚克难。 第四条 针对不同领域党支部,应分类考察发挥领导核 心作用和政治引领作用、落实承担的重点任务情况。 (一)村党支部,是否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全面领 导隶属本村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围绕脱贫攻坚、乡村振 兴开展工作,组织带领农民群众发展集体经济,领导村级治 理,加强生态保护,建设和谐美丽乡村。贫困村党支部是否 采取有效办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二)城市社区党支部,是否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全面领导隶属本社区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围绕巩固党在 城市执政基础、增进群众福祉开展工作,领导基层社会治理, 落实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任务,服务大城市建设,组织整合辖 区资源,服务社区群众、维护和谐稳定、建设美好家园。 (三)国有企业中的党支部,是否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 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按规定参 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服务改革发展、凝聚职工群众、建 设企业文化,创造一流业绩。 (四)高校中的党支部,是否保证监督党的教育方针贯 彻落实,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 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筑牢学生理想信念根基,落实立德树人 根本任务,保证教学科研管理各项任务完成。 (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支部,是否引导和监督 企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依法维护 各方合法权益,建设企业先进文化,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六)社会组织中的党支部,是否引导和监督社会组织 依法执业、诚信从业,教育引导职工群众增强政治认同,引 导和支持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承担 社会责任。 (七)事业单位中的党支部,是否保证监督改革发展正 确方向,参与重要决策,服务人才成长,促进事业发展。事 业单位中发挥领导作用的党支部,是否对重大问题进行讨论 和作出决定。 (八)党政机关中的党支部,是否围绕服务中心、建设 队伍开展工作,发挥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作用,协助 本部门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 (九)流动党员党支部,是否组织流动党员开展政治学 习,过好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评议,引导党员履行党员义务, 行使党员权利,充分发挥作用。 (十)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是否根据党员实际情况, 组织参加学习,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意见建议,引导他 们结合自身实际发挥作用。 第五条 党支部政治建设考察每年开展一次,一般结合 换届选举、年度考核、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等工作进行, 根据工作需要也可单独组织进行。 第六条 党支部政治建设考察一般按照部署安排、实地 考察、评价鉴定、结果反馈、整改落实等步骤实施。 (一)部署安排。市委组织部负责党支部政治建设考察 的统筹部署和工作指导。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属机关工委、 市委两新工委、市委离退休干部工委、市国资委党委、市卫 生健康委党组、市教育体育局党组结合本地区本部门以及行 业系统实际制定考察工作方案,细化考察内容,具体组织开 展党支部政治建设考察。考察组一般由党支部的上一级党组 织派出。 (二)实地考察。考察组到党支部开展政治建设考察, 主要采取个别访谈、民主测评和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访谈 范围主要是党支部班子成员、党小组长和党员、群众代表, 注重听取上级部门联点支部的党员干部意见。访谈要围绕政 治建设考察内容进行,防止以工作考核代替政治建设考察; 要坚持问题导向,注意查找问题和不足。民主测评表由考察 组统一印制,参与测评人员范围为支部党员和群众代表,不 能参加现场测评的流动党员,应电话征求意见。考察组根据 实际情况,可适当扩大参加个别访谈和民主测评的人员范 围。对需要核实的重要情况,应深入现场了解核实。考察组 可根据需要查阅有关资料。 (三)评价鉴定。考察组应征求纪检监察、政法、农业 农村、信访、审计等部门意见,综合各方面情况对党支部政 治建设实事求是作出评价,并填写《党支部政治建设考察鉴 定表》。评价按“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评定,同 一类别党支部评定为“好”等次的原则上不超过总数的 30%。 同一单位党支部数量在 1 个以上但不足 4 个的,评定为“好” 等次的一般按 1 个把握。 (四)结果反馈。党支部政治建设考察评价鉴定结果, 上级党组织应以书面或会议形式进行反馈,并在单位党委 (党组)会上进行通报。考察反馈要突出政治建设主题,聚 焦“四个意识”“两个维护”,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 整改要求。村、社区《党支部政治建设考察鉴定表》应上报 县市区委组织部,按备案管理有关要求,存入村、社区党组 织书记个人档案。 (五)整改落实。对反馈的问题,党支部应条目式制定 整改计划,党支部书记要作出整改承诺,紧扣政治建设主题, 从履行政治责任、开展政治学习、严肃政治生活、强化政治 担当、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等方面进行整改。整改措施要 切合实际、具体可行。整改落实情况应由党支部书记分别在 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上级党组织要加强 对整改情况的督促指导。 第七条 结果运用。把党支部政治建设考察结果与干部 选拔任用、年度考核等次评定、评优评先、软弱涣散基层党 组织排查整顿等结合起来。党支部政治建设考察当年没有评 定为“好”等次的,年度综合考核不得评定为“好”或“优 秀”等次;被评定为“差”等次的,列为软弱涣散基层党组 织进行整顿。 第八条 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履行主体责任, 把党支部政治建设考察作为党支部建设的重要抓手,每年至 少研究 1 次党支部建设工作,分析研判党支部政治建设考察 情况。组织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探索有效方法,认真 组织实施,加强具体指导,确保工作实效。 第九条 本办法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 2020 年 9 月 30 日起施行。 附件 1 党支部名称: 填表人类别:支部党员 □ 好 □ 一 般 其他人员 □ 党支部政治建设情况民主测评表 群众代表 较 好 差 备注:1.请根据实际情况在填表人类别相应选项后面的方框内打“√”。2.根据你的意见,请在 相应栏目选项下面的空格内打“√”,只能选择一个选项,多选无效。 附件 2 党支部政治建设考察鉴定表 党支部 名 称 党支部 党支部 党支部 书记姓名 班子成员数 党员人数 主 要 特 点 问 题 不 足 评 价 意 见 考察组成员: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上 级 党 组 织 意 盖 章: 见 此表由中共岳阳市委组织部制 中共岳阳市委组织部办公室 2020 年 9 月 30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