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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课件四: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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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组织部、党校办公室 2019年3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 过《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5月6日,党中央印发《条例》 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目 录 一、《条例》的背景及意义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 三、学习贯彻《条例》的要求 一、《条例》的背景及意义  我们党历来重视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党员教育管理作为党的建设一 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来部署推进,从严从实教育管理党员,推动管党治党不断从 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取得明显成效。 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党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 必须把党员教育管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激发党组织的生机活力,建设一 支信念坚定、政治可靠、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  《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 本遵循,总结吸收实践创新成果,对党员教育管理的内容、方式、程 序等作出规范,是新时代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基本遵循。 一、《条例》的背景及意义 《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党员队伍建设质量,激发党组织的 生机活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夯实党长期执政基础,实现党 伟大执政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按照党章要求和《条例》规定,接 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各级党委各党组要把抓好党员教育管理作为重大政 治责任,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贯彻执行《条例》,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 防止形式主义。要抓好《条例》的宣传解读和学习培训,使各级党组织、 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 内容,严格执行《条例》规定。 目 录 一、《条例》的背景及意义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 三、学习贯彻《条例》的要求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 《条例》共10章46条,对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作出基本规范。 第六章 党员监督和组织处置 (第二十七~三 第二章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第七章 社会主义思想(第五~第八条) 流动党员管理(第三十二~第三十四条) 第三章 党员教育基本任务(第九~第十五条) 第八章 党员教育管理信息化 (第三十五~第 第四章 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主要方式(第十 第九章 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第三十九~第 第一章 总则(第一~第四条) 三十八条) 六~第二十三条) 第五章 十一条) 党籍和党员组织关系管理 (第二十 四~二十六条) 四十三条) 第十章 附则(第四十四~四十六条)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原则 • 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将严的要求落实到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全过程和各方面,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接受教育管理。 •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突出党性教育和政治理论教育,引导党 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注重党员教育管理质量和实效,保证党的 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 坚持从实际出发,加强分类指导,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党支 部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作用。 总则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 第二章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条例》通篇贯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明确提出把用习近平新 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作为党员教育管理的首要政治任务,专章作出规定。 要求组织党员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基本精神、实践要求,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 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增强政治自觉、理论自信、情感融入。 坚持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组织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形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思想学习教育长效机制。 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引导党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学以 致用、知行合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增强过硬本领,做好本职工作,自觉做习近平新时 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 《条例》从7个方面,规定了 党员教育基本任务,并分别明确教 育的重点内容和目标要求,通过加 强这7个方面的教育,引导广大党 员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增强“四个 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 “两个维护”,增强党性、提高素 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生产、 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 先锋模范作用。 第三章 党员教育基本任务 1. 政治理论教育 2. 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 3. 党章党规党纪教育 4. 党的宗旨教育 5. 革命传统教育 6. 形势政策教育 7. 知识技能教育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 第三章 党员教育基本任务 突出党的创新理论学习,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 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党的基 本知识,引导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努力掌 握并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 严格党内政治生活锻炼,教育党员旗帜鲜明讲政治, 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做到“四个服从”,在思想上 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 一致。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 第三章 党员教育基本任务 引导党员牢记入党誓词,坚持合格党员标准,自觉遵 守党的纪律,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高尚道 德情操,培育良好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 和家风。加强宪法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党员尊法学法守法 用法。 引导党员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贯彻 党的群众路线,提高群众工作本领,密切联系服务群众。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 第三章 党员教育基本任务 引导党员学习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 展史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铭记党的奋斗历程,弘扬党的 优良传统,传承红色基因,践行共产党人价值观,激发爱 国主义热情。 围绕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重大决策、推进落实重大任务, 宣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解读世情国情党情,回应党员关 注的问题,引导党员正确认识形势,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 党中央要求上来。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 第三章 党员教育基本任务 根据党员岗位职责要求和工作需要,组织引导党员学 习掌握业务知识、科技知识、实用技术等,帮助党员提高 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增强服务本领。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 第四章 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主要方式 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逐步形成  以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为基本形式,  以集中培训为重要手段,  以激励关怀帮扶为动力,  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落脚点的 党员教育管理的主要方式。 《条例》总结运用党的十八大以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 伸的重要经验,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坚持从基础工作抓起、 从基本制度严起,从4个方面对党员教育管理的方法途径作出规定。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 第四章 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主要方式  一是用好党的组织生活这一经常性手段,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 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基本制度,组织党员定期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按 期缴纳党费,加强党员党性锻炼。 党支部应当运用“三会一课”制度, 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教育管理 党员应当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 课,进行学习交流,汇报思想、工作等情况 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参加双重组织生活 党支部应当每月开展1次主题党日,贴近党员 思想和工作实际,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 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开展志愿服务等 党员应当按期交纳党费。党组织应 当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 开,一般以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进行 党支部一般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 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 议。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 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 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 基层党组织应当注重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和心 理状态,党组织负责人应当经常同党员谈心 谈话,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 第四章 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主要方式  二是根据党的事业发展和党的建设重点任务,坚持集中培训制度,有计划地 组织党员参加集中轮训培训、党内集中学习教育,使党员接受日常教育全覆 盖、有保证、见实效。 市、县党委或者基层 党委每年应当组织党 员集中轮训,主要依 托县级党校(行政学 校)、基层党校等进 行 根据事业发展和党的 建设重点任务,结合 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 中心工作和党员实际, 确定培训内容和方式 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 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 学时 党组织应当按照党中 央部署要求,组织党 员认真参加党内集中 学习教育,引导党员 围绕学习教育主题, 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 论,查找解决自身存 在的突出问题 省级党委、行业系统 党组织可以根据党员 思想状况和党的建设 需要,适时开展专题 学习教育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 第四章 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主要方式  三是组织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求党组织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责 任区,开展设岗定责、承诺践诺,引导党员参与志愿服务,充分调动广大党 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党组织应当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不同群体党员 实际,通过树立、学习身边的榜样,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责 任区,开展设岗定责、承诺践诺等,引导党员做好本职工作, 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创先争优,在联系服务群众、完成重大 任务中勇于担当作为,做到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 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 鼓励和引导党员参与志愿服务。党员应当积极参加党组织开展 的志愿服务活动,也可以自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 第四章 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主要方式  四是坚持从严教育管理和热情关心爱护相统一,从政治、思想、工作、生活 上激励关怀帮扶党员,落实对老党员等重点对象的服务措施,增强党员荣誉 感归属感使命感,激励党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党组织应当坚持从严教育管理和热情关心爱护相统一,从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上激励关怀帮扶党员。 针对老党员的身体、居住和家庭等实际情况,采取灵活方式,进行教育管理服务,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 生活,发挥力所能及的作用。 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身患重病甚至失能的党员,组织活动和开展学习教育不作硬性要求,党组织通过 送学上门、走访慰问等方式,给予更多关心照顾。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 第五章 党籍和党员组织关系管理 经党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基层党委审批接收的预备党员,自通过之日起,即取得党籍 • 对因私出国并在国外长期定居 的党员和出国学习研究超过5 年仍未返回的党员,一般予以 停止党籍。停止党籍的决定由 保留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按照 有关规定作出。 • 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6个月以上、通过各种 方式查找仍然没有取得联系的党员,予以停 止党籍。停止党籍的决定由所在党支部或者 上级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停止党籍2 年后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按照自行脱党予 以除名。 对停止党籍的党员,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程序恢复党籍。对劝其退党、劝而不退除名、 自行脱党除名、退党除名、开除党籍的,原则上不能恢复党籍,符合条件的可以重新入党。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 第五章 党籍和党员组织关系管理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 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者其他特定组织 • 有固定工作单位并且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 所在单位党组织。 • 没有固定工作单位,或者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 其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 组。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 《条例》分别对理顺党员组织 关系、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 系等作出规定,特别是规定具 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 委,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互相 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这 一规定,进一步强化了基层党 组织对党员的管理职责,为党 员转接组织关系提供了便利。 第五章 党籍和党员组织关系管理 • 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 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 • 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 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 • 党组织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时,如有必要,可以采取适当方式查 核党员档案。 • 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仍然负有 管理责任。 • 党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党员组织关系。  对没有人事档案的党员,应当由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 基层党委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者县级以上党委组 织部门保存。  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党员档案电子化管理。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 第六章 党员监督和组织处置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加强党员队伍管理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管在日常、严在经 常,从最基础环节、最基本工作抓起,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 《条例》依据党章规定,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相衔接,规定了提醒谈话、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劝其退党或除名等4种教育管理和组织处 置方式,由轻及重、层层递进,既从严要求,又体现组织关怀。 一是明确对党员进行日常监督的方式和内容:党组织应当通过严格组织生活、听取群 众意见、检查党员工作等多种方式,监督党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 治规矩情况,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情况,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履行党员义务、 联系服务群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等。 二是明确进行提醒谈话的情形:发现党员有思想、工作、生活、作风和纪律方面苗头 性倾向性问题的,以及群众对其有不良反映的,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及时进行提醒谈话, 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 第六章 党员监督和组织处置 三是明确开展批评教育的具体情形和要求:对党员不按照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 按时交纳党费、流动到外地工作生活不与党组织主动保持联系的,以及存在其他与党 的要求不相符合的行为、情节较轻的,党组织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及时进行批评教育, 帮助其改进提高。 四是分别对限期改正、劝其退党或除名等组织处置,进一步细化适用情形和要求,为 党组织稳妥有序开展组织处置工作提供法规依据:对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 不符合党员条件,但本人能够正确认识错误、愿意接受教育管理并且决心改正的党员, 党组织应当作出限期改正处置,限期改正时间不超过1年。对给予限期改正处置的党 员应当采取帮助教育措施。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 第六章 党员监督和组织处置  党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规定程序给予除名处置 理想信念缺失,政治立 场动摇,已经丧失党员 条件的,予以除名; 信仰宗教,经党组织帮助教 育仍没有转变的,劝其退党, 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为了达到个人目的以退 党相要挟,经教育不改 的,劝其退党,劝而不 退的予以除名; 限期改正期满后仍 无转变的,劝其退 党,劝而不退的予 以除名; 因思想蜕化提出退党, 经教育后仍然坚持退党 的,予以除名; 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 加党的组织生活,或者不交纳党 费,或者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 按照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对违犯党纪的党员,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 第七章 流动党员管理 流动党员是党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一些基层党组织对流动党员 管理责任落实不够、流动党员参加组织生活难等问题,着眼让每名流动党员 都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条例》在总结近些年来各地实践经验基础上,从 3个方面作了规定。 • 一是强化流出地、流入地党组织共管责任。 • 二是组织流动党员过好党的组织生活。 • 三是对流动党员分类管理提出要求。从不同类型流动党员实际出发,分 别对农村流动党员、城市社区流动党员、流动人才党员的教育管理作出 规定。同时,对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出国(境)学习研究党员的管理 提出要求。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 第七章 流动党员管理 一是强化流出地、流入地党组织共管责任 基层党组织应当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对外出6个月以上并且没有转移组织关系 的流动党员,应当保持经常联系,跟进做好教育培训、管理服务等工作。 在流动党员相对集中的地方,流出地党组织可以依托园区、商会、行业协会、 驻外地办事机构等成立流动党员党组织。 二是组织流动党员过好党的组织生活 流入地党组织应当协助做好流动党员日常管理。按照组织关系一方隶属、参 加多重组织生活的方式,组织流动党员就近就便参加组织生活。乡镇、街道、 村、社区、园区等党群服务中心应当向流动党员开放。流动党员可以在流入 地党组织或者流动党员党组织参加民主评议。 对具备转移组织关系条件的流动党员,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应当 衔接做好转接工作。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 第七章 流动党员管理 三是对流动党员分类管理提出要求  农村党支部应当明确专人负责同流动党员保持联系。  乡镇党委应当掌握流动党员基本情况,指导督促党支部加强日常教育管理。 利用流动党员集中返乡等时机,组织其参加组织生活或者教育培训。对政治素质较好、 有致富带富能力的流动党员,应当及时纳入村后备力量培养。  城市社区党组织对异地居住的流动党员,引导其向居住地党组织报到,自觉参加 居住地党组织的活动,接受党组织管理。对在异地定居的党员,引导和帮助其及 时转移组织关系。 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流动人才党员党组织,理顺流动人 才党员组织关系,加强和改进流动人才党员日常教育管理。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 第七章 流动党员管理 三是对流动党员分类管理提出要求  高校党组织对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应当继续履行管理 职责。党员组织关系保留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对符合转出组织关系条件的及 时转出。 • 出国(境)学习研究党员,由原就读高校或者工作单位党组织保留其组织关系, 每半年至少与其联系1次。 • 出国(境)学习研究党员返回后按照规定恢复组织生活。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 第八章 党员教育管理信息化 推进党员教育管理信息化,既是信息化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党建工作 改革创新的必然要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员教育管理信息化的指示要 求,从指导基层工作实践出发,《条例》作出了以下规定:  一是明确了总的要求,就是推进基层党建传统优势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不 断提高党员教育管理现代化水平。  二是对党员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提出要求,强调统筹规划、整合资源, 打造党务、政务、服务有机融合的网络阵地。  三是对党员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应用提出要求,强调坚持网上和网下相结合, 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优势,开展党员教育管理业务应用。  四是对党员学网用网和网络行为规范提出要求。 总之,通过加强信息化建设,使党员教育管理更加精准、高效、便捷。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 第八章 党员教育管理信息化 具体内容 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健全党员信息库,加强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推动党员干部 现代远程教育和党员电化教育创新发展,推进党员教育管理网站、移动客户端等平台一体 化建设,建立党性教育基地网上平台,打造党务、政务、服务有机融合的网络阵地。 坚持网上和网下相结合,依托党员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开展党员信息管理、党组织活 动指导管理、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发展党员管理和党费管理等业务应用,为党员提供在 线学习培训、转接组织关系、参与党内事务和关怀帮扶等服务。 注重利用信息数据,对党员队伍状况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进行实时分析研判,及时发现 问题,不断改进工作。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 第八章 党员教育管理信息化 具体内容  党员应当主动学网用网,依托各类党员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积极参加在线 学习培训,认真参加党组织的活动,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通过网络 向群众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听取群众意见,联系服务群众。  党组织应当教育引导党员严格规范网络行为,敢于同网上错误言论作斗争, 不得制作、发布、传播违反党的纪律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内容。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 第九章 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党员教育管理是细水长流的工作,需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 《条例》立足抓基本、管长远,对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作出明确规定:  在党中央领导下,成立由中央组织部牵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中央宣传部、中 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教育部党组、国务院国资委党委等 参加的全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协调小组,明确相关职责,建立运行机制,发挥各自职 能作用。省(区、市)党委也要建立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协调机构。  明确地方各级党委、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和基层党委、党支部、党小组等抓党员教 育管理工作的职责要求。  对党员教育管理工作队伍、场所、教材和经费等基础保障作出规范。  对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检查考核作出明确规定,对工作中失职失责的予以问责追责。 目 录 一、《条例》的背景及意义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 三、学习贯彻《条例》的要求 三、学习贯彻《条例》的要求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条例》的生命和权威在于实施。 党中央在印发《条例》的通知中,对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提出了 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把抓好党员教育管理作为重大政治责任,采取有力措 施,严格贯彻执行《条例》,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防止形式主义;把《条例》 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的重要学习内容, 通过专题辅导、交流研讨等方式,使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 部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严格执行《条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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