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等8部门关于转发《教育部等8部门关于开展第23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的通知.pdf
山 东 省 教 育 厅 中 共 山 东 省 委 宣 传 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 东 省 文 化 和 旅 游 厅 山 东 省 广 播 电 视 局 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山 东 省 军 区 战 备 建 设 局 共 青 团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鲁教语函〔2020〕11 号 山东省教育厅等 8 部门 关于转发《教育部等 8 部门关于开展第 23 届 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教育(教体)局,党委宣传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化 和旅游局、广播电视局、语委、团委,各警备区、军分区战备建 设处,各高等学校: 经国务院批准,自 1998 年起,每年 9 月第三周为全国推广 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 。今年定于 9 月 14 日至 20 日举办第 23 届推普周,教育部等 8 部门印发了《关于开展第 23 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教语用函〔2020〕1 号, 以下简称《通知》)对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现将《通知》转发 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准确把握主题,突出工作实效 2020 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之年、脱贫攻坚决战之年、 “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和“十四五”规划谋划之年。各部门(单 位)要紧紧围绕“同讲普通话,携手进小康”这一活动主题,以 坚定的决心和信心决战决胜脱贫攻坚,通过举办推普周系列活 动,充分展现推普助力脱贫攻坚取得的积极进展。充分发挥推普 周整合引领作用,将推普周宣传活动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进一 步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大力提高普通话普及率,全面营 造良好的规范用语用字氛围,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新动力,为各 民族交流交往交融提供强助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铸牢中华 民族共同体意识奠定良好基础。 二、加强组织协调,形成推普合力 全省推普周活动由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等 8 部门联合组 织,由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统筹协调。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 基础上,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届推普周主题和各行业的特点,开 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电视台、电台、报刊要积极报道推普周 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并制作播出推普公益广告和推普周专题节目, —2— 登载推普文章;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发挥语言文字工作基础阵地 作用,各语言文字推广基地要结合建设方向,深入开展推普宣传 活动,积极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省军区系统要在官兵中组织好推 普周的各项宣传活动;各级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要通过形式多样 的宣传和实践活动,引领青少年不断增强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 语言文字的意识;鼓励社会单位、企业根据各行各业特点,开展 公益性推普宣传活动。 各单位在推普活动中,要加大对农村尤其是边远贫困地区推 普工作力度。发挥好各级领导干部带头讲好普通话的示范作用, 提高少数民族教师、农村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水平和 应用能力,提升青壮年农牧民、基层干部普通话水平,积极助力 脱贫攻坚。 三、精心筹划组织,促进相关工作 推普周期间,省语委将委托山东教育电视台、青岛市教育局、 青岛市城阳区教体局联合承办第 23 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山 东省启动仪式;与有关单位联合举办系列宣传活动,发放宣传画 等宣传资料;山东广播电视台及山东教育电视台有关频道播放公 益宣传广告;省教育厅网站、山东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上传推普 公益广告视频。推普周前后,省语委将组织开展规范书写汉字工 作、省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建设工作,启动《中国诗词大会》第六 季省级海选、2020 年度汉字评选等活动的前期相关工作。各有 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好各项活动。 —3— 各市语委、各高等学校请将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分别于 8 月 14 日前、9 月 28 日前报送省语委办。 联系电话(传真):0531—81758335、81758339,电子邮箱: sdyb@shandong.cn。 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力资源 宣传部 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文化和 山东省广播 山东省语言文 旅游厅 电视局 字工作委员会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军区战 共青团山东省 备建设局 委员会 2020 年 8 月 7 日 —4— 教 育 部 国 家 语 委 中 央 宣 传 部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部 文 化 和 旅 游 部 国 家 广 播 电 视 总 局 中 央 军 委 训 练 管 理 部 共 青 团 中 央 教语用函〔2020〕1 号 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开展第 23 届全国推广 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语委、党委宣传部、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文化和旅游厅(局) 、广播电视局、团 委,各战区联合参谋部、各军兵种参谋部(战勤部)、军事科学 院科研部、国防大学教育训练部、国防科技大学教务处、武警部 队参谋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语委、党委宣传部、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商务局、团委,教育 部直属各高等学校: 经国务院批准,自 1998 年起,每年 9 月第三周为全国推广 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 。经研究,定于 2020 年 9 月 14 日至 20 日举办第 23 届推普周。为做好本届推普周相关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 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 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 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全面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法 律法规,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面加强各级 各类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 小康社会发挥积极作用。 二、活动主题 本届推普周主题为:同讲普通话,携手进小康。 2020 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之年、脱贫攻坚决战之年、 “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和“十四五”规划谋划之年。在这一重 要历史节点,通过举办推普周系列活动,充分展现推普助力脱贫 攻坚取得的积极进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 言文字教育,大力提高普通话普及率,为经济发展提供新动力, 为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提供强助力,以坚定的决心和信心决战决 胜脱贫攻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奠 定良好基础。 —2— 三、工作要求 (一)示范引领,汇聚推普合力。各级教育、语言文字、宣 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共青团等部门 及军队相关单位,要紧扣本届推普周主题,结合各行业特点,组 织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发挥语言文字 工作基础阵地作用,各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要结合建设方向, 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二)聚焦重点,尽锐出战收官。聚焦民族地区特别是“三 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加大对 52 个未摘帽贫困县的支持力度, 持续推进推普助力脱贫攻坚行动,全面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国家通 用语言文字教育,提高少数民族教师、农村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 字教育教学水平和应用能力,提升青壮年农牧民、基层干部普通 话水平,发挥各级领导干部带头讲好普通话的示范作用。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以主流媒体、新媒体、公 共场所为阵地,加大宣传力度,尤其是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汇 集各地推普宣传活动,展示各行业推普成果,打造全方位、全媒 体、广覆盖宣传矩阵,扩大传播影响,在全社会营造推广普通话 的浓厚氛围。结合中华经典诵读工程,通过诵读、书写、演讲、 写作等多种语言文化实践形式,充分发挥语言文字在助力脱贫攻 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弘扬中华优秀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 体意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增强人民群众的文化自信。 (四)创新方式,提升推普实效。丰富形式,创新载体,不 断推进宣传手段、服务方式创新,积极创作形式新颖、内容丰富 —3— 的推普宣传作品,开展公益性推普宣传活动。系统总结学校、基 层单位、对口支援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以及广大师生干部群众 等开展推广普通话和推普助力脱贫攻坚的典型模式,深入挖掘和 宣传各地涌现的典型事迹和感人事例,以多种形式、多种角度、 多种媒体全面展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取得的经验成效。 四、组织实施 (一)推普周期间,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将在新疆、西藏等 地举办推普周开幕式、闭幕式及重点宣传活动,组织领导小组成 员单位赴有关重点城市和重点行业进行调研、观摩、检查。全国 推普周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继续制发 宣传海报和公益广告,各地和各行业系统可根据本届推普周主题 及各自特色,结合当地疫情防控形势,自行安排有关重点活动、 设计制作各种宣传品,通过各类媒体、多种方式广泛宣传。 (二)各地要坚持加强领导,统筹谋划,建立和完善分工协 作、齐抓共管、准确有效的推普工作机制。结合疫情防控实际情 况,坚持创新开展、协调发展,充分发挥推普周整合引领作用, 将推普周宣传活动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 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绿色发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节俭举办各项活动。 (三)各省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积极会 同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共青团等 部门及军队相关单位,尽快制定本地区推普周活动方案,并于推 普周结束后及时总结活动成效。请将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分别于 —4— 2020 年 8 月 10 日前、9 月 30 日前报送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办公 室。 (四)各省级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和旅游、广播 电视、共青团等部门及军队相关部门,请将各自活动方案及有关 总结情况及时报中央各部门及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院校局,同时 报送各省级语委办公室和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 文雯 联系电话:010-66097410;传真:010-66096681 电子邮箱:xuanjiaochu@moe.edu.cn 教 育 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语委 中央宣传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 共青团中央 2020 年 7 月 1 日 —5— (此件主动公开) 部内发送:有关部领导,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2020 年 7 月 9 日印发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