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工程学院本科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pdf
徐州工程学院文件 徐工院教发〔2018〕5 号 徐州工程学院本科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 专业建设是高等学校教学基本建设的重要环节,是人才培养 的重要保证。为进一步规范本科专业建设的管理工作,不断优化 学科专业布局,促进学校本科教育规模、质量、效益、结构与特 色的协调发展,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 定》 (教高[2012]9 号) 《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 实施细则》 (苏教规[2013]2 号)和《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 新设专业评估工作方案(试行) 》 (苏教高[2016]17 号)等文件 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以区域经济、社会 -1- 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为导向,坚持“稳定规模、优化结构、强化特 色、提升内涵”的基本方针,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构建多学科协 调发展,结构合理、应用型特征明显的专业布局。秉持“契合应 用需求、对接行业标准、突出理实合一、塑造双师素质、融通校 企文化”的专业建设理念,从师资队伍、教学条件、教学管理、 教学效果与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强化专业内涵建设,提高专业建 设水平,提升服务地方经济社会能力。 二、组织管理 1. 学校设立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会由校长任主任, 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任副主任,成员包括发规处、教务处、招就 处、人事处、实设处、学工处、财务处、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等 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学院院长以及部分校外专家。 2. 委员会根据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学校总体发展规划、 现有专业布局、申报专业设置条件等情况,对学校专业设置与调 整进行评审,对专业建设情况进行指导、检查、评估。 3. 二级学院成立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对本专业设置与 调整提出意见和建议,全程参与专业建设。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 员会成员中外校与行业企业专家人数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 三、专业设置 1. 专业设置应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建设规划,以学科 发展为依托,社会需求为导向,科学规划,综合考虑办学效益和 -2- 社会效益,构建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布局,促进学科专业协调发展。 2.增设新专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学校发展规划; (2)办学目标明确,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完整的 学科、专业发展规划,有人才需求的论证报告和国内高校同类专 业设置情况调查报告,招生规模一般不低于每年 50 人; (3)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可行; (4)学院具有一定的学科基础,具备完成该专业培养方案 必需的教师队伍; (5)具备该专业必需的教学设施与基本条件。 新专业设置由学院根据专业发展规划提出申请,学校每年 6 月份集中受理。专业设置申请经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审议, 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学院申请增设或调整专业,应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新专业设置论证报告; (2)申请表; (3)拟设专业建设规划; (4)拟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其它补充说明材料。 四、专业建设 1.明确专业建设思路。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具体 的专业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明确专业培养目标和建设 -3- 周期,确定建设重点,注重强化专业特色,形成专业优势。 2. 学校根据学科优势和专业基础,结合人才的社会需求, 分层次、分类别、有计划地开展专业建设,合理配置教学资源, 打造品牌、特色专业,提高专业建设水平。 3. 专业建设的内容包括优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深化课程 体系与教学内容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和教学条件建设等,不断提 高人才培养质量。 (1)人才培养方案。专业所在学院根据学校人才培养方案 制订指导意见,组织校内外专家制订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并根据地方经济发展和人才需求变化适时进行调整和修订,确保 培养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与前瞻性。 (2)师资队伍建设。围绕专业核心课程群,建设热爱教学、 改革意识强、结构合理、教学质量高的师资队伍。要充分发挥学 术造诣高、教学经验丰富的老教师传帮带作用,重点抓好中青年 骨干教师的培养,促进教师教学能力和工程实践能力的提升,鼓 励高水平教师承担实践教学任务。 (3)课程资源建设。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借鉴国内外 课程改革成果,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更新完善教学内容,优 化课程设置,建设具有鲜明特色的专业核心课程群和优质教学资 源。 (4)实践教学建设。结合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改革 -4- 实践教学内容,增加创新性、综合设计性实验比重;改善实践教 学条件,加强实践教学共享平台建设;创新实践教学模式,通过 工学结合、产教融合,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培养。 (5)教学研究与改革。深化教学研究、更新教学理念,注 重因材施教,实施个性培养,形成一批具有鲜明专业特色的教学 改革成果。积极探索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充 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激励学生自主学习。促进科研与教学互 动,及时把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 (6)质量监控体系建设。完善专业建设质量保障体系,形 成有利于专业综合改革、有利于教师教书育人、有利于学生全面 发展的管理制度和评价办法,构建教学管理与质量提升的长效机 制。 五、评估与认证 1. 学校建立健全专业建设评价机制,依据专业规范与认证 标准,定期开展专业评估,推动专业进一步明确专业定位和人才 培养目标,深化教学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和教学条件建设,严格 教学过程管理,不断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2. 评估结果作为专业发展和专业调整的参考依据。对于人 才需求量大、办学条件好、就业形势好、建设成效显著的专业加 大软硬件条件的扶持力度,并适度扩大招生规模;对专业定位不 明、人才培养质量不高、建设成效不佳的,将逐步压缩招生规模 -5- 直至停办或合并撤销。 3. 根据教育主管部门要求,有步骤开展新设专业评估、学 士学位授权评审、专业综合评估等。建立健全专业综合状态数据 统计制度,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促进专业内涵建设和水平提升。 4. 鼓励具备条件的专业积极参与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等相关 认证(评估)。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专业 认证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专业认证工作;二级学院成立专业认证 工作小组,负责专业认证方案制定、申请报告提交、自评报告撰 写、专家考查准备等工作。 六、其它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徐州工 程学院本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 (徐工院行教[2012]34 号)和原 《徐州工程学院新办专业评估办法(试行)》 (徐工院行教 [2012]35 号)同时废止。 徐州工程学院 2018 年 1 月 16 日 徐州工程学院院长办公室 -6- 2018 年 1 月 16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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