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赣县区贯彻落实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全域全境全面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赣县区贯彻落实推动大气污染防治 全域全境全面治理实施方案 根据赣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 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全域全境全面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 切实抓好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深入打好蓝天提升攻坚战,助力 “美丽赣县”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 会、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 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域全境全面大气污染治理新格局, 健全大气污染防治作战指挥机制,强化区、乡、村三级联动治污, 推动全行业全领域涉气污染源整治,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大 气污染治理,不断推进治气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以更高标准深入 打好蓝天提升攻坚战,奋力打造美丽活力新赣县。 到 2025 年,赣县城区细颗粒物(PM2.5)浓度稳定达国家二 级标准,控制在 24.8 微克/立方米以内,污染天气应对能力显著 提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 96.2%以上。 二、坚持全域治理 (一)持续推动产业结构绿色转型。建立健全高耗能、高排 放“两高”项目管理体系,严把项目核准备案关,坚决遏制“两 高”项目盲目发展。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绿色化改造,引导 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在“双超双有高耗能(超标准排放、超 —1— 总量排放、有毒、有害)”行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在赣 州高新区洋塘片区、稀土行业分别开展园区、行业清洁生产审核 试点。〔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工信局、区生态环境局、高新 区管委会有关部门。以下重点工作未做专门说明的,由所列区直 部门按职责分别组织实施,各乡(镇)均为责任单位,不再一一 列出〕 (二)积极推进新能源发展与利用。到 2025 年,单位地区生 产总值能耗较 2020 年降低 15%,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 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分别达到 40%、50%,大力发展可 再生能源,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省市下达目标任 务,新能源装机达到 6 万千瓦以上。扎实推进交通结构调整,加 快赣州港五云综合货运码头建设,争取公共领域新增交通工具全 部采用新能源及清洁能源,铁路和水路货物运输比重稳步提高。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工信局、区交通运输局〕 (三)深化燃煤锅炉、工业炉窑整治。推进 10-35 蒸吨/小时 锅炉清洁能源替代或超低排放改造,推进 65 蒸吨/小时以上燃煤 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和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推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 区域的分散燃煤锅炉淘汰,对已实现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的燃 煤锅炉淘汰任务,逐一核查并销号,对后续实现集中供热管网覆 盖区域的燃煤锅炉依法依规及时淘汰。实施工业炉窑低效脱硝设 施排查整治,推动工业炉窑燃料清洁化。〔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信局〕 (四)强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协同减 —2— 排。力争 2022 年底前完成两轮家具行业、有机化工、包装印刷、 建筑行业、工业涂装、钢结构等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从严查处 企业通过旁路直排偷排、治理设施擅自停运、严重超标排放,以 及V0Cs监测数据、LDAR、运行管理台账造假等违法行为,全面提 升治理设施“三率”。对机动车遥感监测、黑烟车电子抓拍、OBD 远程在线监控系统等平台超标车辆信息及时移送公安交管部门 查处,常态化开展柴油货车路检路查、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抽测。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公安局、高新区综合执法大队〕 (五)有序开展涉气行业绩效分级。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对 全区重点涉气行业企业按照绩效分级工作标准进行不同等级划 分,争取 2023 年 6 月底前完成第一轮绩效分级工作。根据绩效 分级结果制定分级管控措施,在污染天气期间严格实施企业差异 化减排政策,倒逼企业绿色转型。〔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高新区综合执法大队〕 (六)逐步扩大涉气重点园区监管范围。以赣县区稀金新材 料产业园化工集中区挥发性有机物“一园一策”治理方案编制为 契机,推动高新区编制“一园一策”“一企一策”方案,并加强 园区污染物监测网络体系建设,利用VOCs走航设备、便携式监测 设备开展污染物溯源分析,严把编制质量关、方案实施关。〔责 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高新区综合执法大队〕 (七)深入开展四尘、三烟治理。依据《赣州市扬尘污染防 治条例》,从严从快处置扬尘污染,实现扬尘重点源头监管全覆 盖。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规定,城区全面禁放烟花爆竹。 —3— 常态化对餐饮油烟企业(门店)排查监管,建立数量清单、整改 台账,依法查处、取缔无证照露天烧烤、夜宵摊(门店)。强化 秸秆综合利用,到 2025 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 95%以上。充分 发挥秸秆禁烧监管赋权乡镇优势,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推进林 业、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高空瞭望系统共享,借助无人机 巡航,创新秸秆禁烧管控手段。稳步推进农业大气氨治理,深化 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管理,开展恶臭异味专项治理。 〔责 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公安局、区自 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各乡镇〕 (八)强化涉气重点行业攻坚帮扶。根据《江西省涉气重点 行业企业现场督导帮扶手册(试行)》,结合中央大气污染防治 资金项目申报,积极联合有关技术专家下企业“送政策、送技术” 。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高新区综合执法大队〕 (九)开展噪声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加快解决群众关心的突 出噪声问题,到 2025 年,城区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 监测,声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 85%以上。〔责任单位:区生态环 境局、区公安局、区城管局〕 三、坚持全境治理 (十)织密大气环境监测网络。严格落实《江西省“十四五” 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积极争取资金加强能力项目建设,完成 2 套高空瞭望系统,布设建设TVOC自动监测微站,分步建设乡镇空 气自动监测网络建设。〔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十一)加强技术指导。加强对各部门、各乡(镇)大气污 —4— 染防治工作指导,应急管控期间,在预警预判、形势分析、错峰 作业、巡查督查等方面实现联防联控。根据《赣县区深入打好污 染防治攻坚战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强化 本地污染源管控,加强执法检查,确保应急期间错峰要求落实到 位。〔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十二)强化区域联防联控。针对污染天气区域内大范围同 时出现,区域性特征明显,污染物流动性强、流动范围大的特点, 建立与章贡区、南康区、蓉江新区、经开区等县区联防联控长效 机制,推进跨区域大气污染协同治理。〔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 局〕 四、坚持全面治理 (十三)健全全线大气污染防控机制。加强与市大气污染防 治作战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沟通汇报,强化区大气污染 防治作战指挥部工作统筹,做到上下联动。健全区指挥部成员单 位面商会商工作机制,做到各司其职、协同配合、信息共享,切 实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堵点问题,保障大气污染防治作战指挥机 制有效运行。〔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十四)强化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保障服务。深化与市生态环 境监测中心和驻点专家团队合作,根据管家团队发布未 3-5 日空 气质量预报情况、管控措施建议等信息,结合本辖区实际每日对 空气质量进行预测预报。〔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十五)坚持常态化、强化、应急管控策略。当预测未来将 出现超标风险时,区指挥部提前 3-5 日发布预警提醒信息,启动 —5— 应急响应,根据污染物特征、气象因素,提前采取差异化应急管 控措施。同时要求区指挥部巡查组强化巡查,加大督导力度,推 动污染应急管控措施落地落实落细。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十六)严格开展污染天复盘分析总结。出现超标天后,区 指挥部形成当日超标复盘分析报告报送市指挥部,同时开展复盘 分析,对污染成因、污染管控措施及落实情况开展评估,对管控 措施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督查督办。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十七)优化治气科技支撑体系。强化大气污染防治软硬件 能力建设,借助无人机、走航车等信息化手段深入开展大气污染 综合治理。定期更新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开展颗粒物、臭氧源 解析工作,对全区高值微站开展污染成因研究,强化重点区域管 控效果评估。〔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十八)坚持问题导向推进全民共治。以推动中央和省生态 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涉气问题整改为抓手,切实解决人民群众身边 的突出大气污染、噪声污染等问题,大力倡导低碳生活,营造全 民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有关问题整改责 任单位〕 五、强化工作保障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失职追责”责任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区 环委会大气专委应充分履行统筹协调职责,细化措施、分工协作, 坚持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导向,强化责任落实,建立高效协调 运转的现代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体系。〔责任单位:区环委会〕 —6— (二十)强化资金保障。坚持统筹谋划、突出重点原则,加 大对工业企业废气深度治理类项目支持力度,加强中央大气污染 防治资金项目储备,推动大气主要污染减排与中央大气污染防治 资金项目申报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财政局〕 (二十一)强化督查考核。每月通报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数据 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适时对大气重点工作推进不力的相关单 位进行通报、约谈、提醒。〔责任单位:区环委会〕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