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崔华春退学处理的决定.pdf
校发〔2020〕162 号 各单位、各部门: 2015 级全日制研究生崔华春,经济与管理学院物流工程专 业,学号 1507008,2015 年 9 月入学,在校超过最长学习年限而 未完成学业,根据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经 2020 年第 9 次 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现对崔华春予以退学处理。 退学学生在本决定下发两周之内办理离校手续,逾期不办理 者,学校不再出具相关证书。 学生如对退学处理有异议,可在接到退学决定书或退学公告 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复议 — 1 — 申请,由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复议。 中国民航大学 2020 年 10 月 26 日 中国民航大学办公室 2020 年 10 月 26 日印发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