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外函〔2022〕36号).pdf
山 东 省 教 育 厅 鲁教外函〔2022〕36 号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 2022 年度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 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 8 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 育对外开放的意见》 《山东省教育厅等 8 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 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实施意见》 《山东省教育厅等 10 部门关于支 持新时代职业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我省经济 建设社会发展需要,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大工程建 设及教育事业改革发展要求,为加强我省高层次、国际化教学和 科研队伍建设,现就 2022 年度教育系统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 目实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别、期限及标准 (一)资助类别:“公派出国访学项目”、“省校联合培养计 划”。 “教育外事干部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二)资助期限:6 个月或 12 个月。 —1— (三)资助标准: “公派出国访学项目”留学期限为 6 个月 的,资助人民币 5 万元;留学期限为 12 个月的,资助人民币 10 万元。 “省校联合培养计划”留学期限均为 12 个月,每人资助人 民币 5 万元,项目学校应参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资助标准给予出 国留学人员不少于 5 万元人民币的资助。资助经费为资助期限内 的奖学金,由出国留学人员包干使用。 二、选派学科 教育系统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重点资助能源、环保、信 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海洋综合开发利用、 先进制造技术、高科技农业、医药卫生、金融、财会、经贸、法 律、现代管理等专业领域的教学科研人员;重点支持新兴交叉学 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以及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研究开 发项目、产学研结合项目等领域的专家学者出国留学;适当倾斜 支持从事“一带一路”沿线非通用语种专业教学和“一带一路” 沿线国别区域研究、老年医养护理相关学科专业教学与研究的人 员出国留学。 继续实施“省校联合培养计划”,专项资助国家和省“一流 学科”建设、我省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建设和学校特色优 势学科建设相关学科专业教学科研人员出国留学。项目学校(见 附件)根据我厅《关于实施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省校联合 培养计划”选派高校教学科研人员出国留学的通知》(鲁教外函 〔2018〕56 号)和《关于公布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省校 —2— 联合培养计划”项目学校名单的通知》 (鲁教外函〔2019〕7 号) 要求,自主遴选出国留学人员,报我厅审核。 三、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 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 和责任感。 (二)身心健康。 (三)申请者应为我省高等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具有较高的 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和培养前途。 (四)原则上只受理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的申请。 (五)曾享受过任何公费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 须满 5 年方可再次申请。 (六)申请人员应具有较好的外语基础。被录取的人员在出 国前外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申请时外语水平已满足条件 者优先录取。 1.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合格(考试成绩两年内有效) 。 2.新托福网考总分 80 分及以上(考试成绩两年内有效)。 3.雅思成绩平均分 6.0 及以上(考试成绩两年内有效)。 4.外语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专业语种应与申报国家使用的 语种一致) 。 5.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连续留学 8 个月(含) 以上,或连续工作 12 个月(含)以上。 —3— 6.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 425 分或合格水平。 7.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 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 (七)申请人员年龄与学历要求。 1.年龄要求:申请人年龄应在 50 周岁以下(1972 年 6 月 1 日以后出生)。 2.学历与工作年限要求:具有硕士学位的申请人,须工作满 5 年(即 2017 年 7 月之前参加工作)方可申报;具有博士学位的 申请人,须工作满 2 年(即 2020 年 7 月之前参加工作)方可申报。 四、申报名额 (一)非“省校联合培养计划”项目学校,每所高校申报“公 派出国访学项目”人数不超过 3 人。 (二)“省校联合培养计划”项目学校,除推荐“省校联合 培养计划”人选外(各校推荐名额见附件),每校申报“公派出 国访学项目”人数不超过 2 人。 (三)2019 年教育系统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录取人员, 如因疫情原因未能如期派出导致出国留学资格取消的,不影响继 续申报 2022 年度项目(不受年龄和学校名额限制) 。 五、申报和受理 (一)申报。 申请人应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7 月 23 日登录山东省国际 交流与合作管理服务平台(http://sdtj.sdei.edu.cn:8318/login/login_toIndex) —4— 完成网上报名,并按照系统提示上传规定格式的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 1.《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申请书》(在线填写,导出后 在申请人保证书上签字后扫描上传) ; 2.身份证、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 3.获奖证书和科研成果扫描件; 4.外语水平证明扫描件; 5.国外单位邀请信扫描件(若无可不附) 。 (二)受理。 1.我厅委托各高校(以下简称受理单位)负责申请受理工作, 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2.各受理单位登陆“山东省国际交流与合作管理服务平台” , 于 2022 年 8 月 1 日前完成本校申请人材料的在线审核,并将学 校书面公函、公派出国访学项目申请人员汇总表及“省校联合培 养计划”出国留学人员名单报送至我厅,同时通过管理服务平台 提交申请人的电子材料。申请人的书面材料由受理单位留存,留 存期限为 2 年。 3.受理单位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 填写《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申请人所在单位推荐意见表》, 并按填表说明要求上传。如发现申请材料存在造假行为,我厅将 取消申请人出国留学资格并暂停申请人所在学校下一年度的选 派资格。 —5— 4.受理单位负责汇总本单位人员申请材料,导出《公派出国 访学项目申请人员汇总表》,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随公函一并 上报。 受理单位自行评审确定“省校联合培养计划”出国留学人员, 导出《“省校联合培养计划”出国留学人员名单》 ,打印后加盖公 章,随公函一并上报。 六、评审、录取 (一)我厅将组织专家对公派出国访学项目申请人员的申请 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录取人员名单。 (二)已有外方邀请函或外语水平已符合派出要求的申请 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优先录取年龄在 40 周岁以下、已取得博士学位或高 级职称的申请人员。 (四)申请人的留学国别按照申请人填报的志愿国别进行评 审录取,留学国别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更改。 (五)被录取人员不得申请延长留学资格有效期。 (六)被录取人员的出国留学资格保留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逾期未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如因疫情原因导致录取人 员无法在有效期内派出,我厅将视情统一安排延期。 七、派出及管理 留学人员派出前,要与派出单位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 书》。在外留学期间要自觉接受我国驻外使(领)馆的管理,学 —6— 成后应按期回原派出单位履行不少于 2 年的服务期。派出单位要 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系统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资金管理与绩 效评价办法》规定,加强对派出人员和项目资金的管理。出国留 学人员存在中断学习、提前或未经批准延期回国以及未履行服务 期约定等情况的,要根据《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约定和相关规 定追究本人及其担保人的责任。 联系人:林文峰,桂俐 电话:0531—51793872、51793868 传真:0531—86109553 邮箱:guojichu@shandong.cn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 60 号省教育厅国际处 附件:“省校联合培养计划”项目学校名单 山东省教育厅 2022 年 6 月 22 日 —7— 附件 2022 年“省校联合培养计划”项目学校名单 选派出国留学人员限定学科专业领域 序 号 学校名称 “一流学科”建设 相关专业☆ “十强产业”建设 相关学科专业☆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山东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山东科技大学 青岛科技大学 济南大学 青岛大学 烟台大学 青岛理工大学 山东建筑大学 齐鲁工业大学 山东理工大学 山东农业大学 青岛农业大学 潍坊医学院 滨州医学院 山东中医药大学 山东师范大学 曲阜师范大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 特色优势学科建设 相关专业☆ 推荐名额 (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聊城大学 山东财经大学 鲁东大学 山东交通学院 山东工商学院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 潍坊职业学院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 山东水利职业学院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 山东旅游职业学院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 山东英才学院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注: “一流学科”建设相关专业包括国家和省“一流学科”建设相关学科专业; “十强产业”建设相关学科专业包括教育服务新旧动能转换专业对接产业项目立项建设专业群相关专业;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智慧海 洋、医养健康、绿色化工、现代高效农业、文化创意、精品旅游、现代金融相关学科专业。 “特色优势学科”建设相关专业是指山东省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省优质高职院校、省技能型高职特色名校、省品牌专业群立项建设项目高职院校建设 相关学科专业;民办本科高校优势特色专业。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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