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5: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竞赛获奖—奖励学分申请流程说明 2022.7月版.pdf
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竞赛获奖 申请奖励学分操作流程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对于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竞赛获奖,符合文件相关要求的可给予相 应奖励学分。请认真阅读以下“注意事项”相关内容,再按要求进行申请操作。 注意事项 1. 创新创业竞赛获奖奖励学分只可用于置换“公共基础任选课学分”或“创新创业必 修课学分”。 2. 创新创业竞赛获奖奖项还可兑换“第二课堂积分”(第二课堂积分兑换方式详见学 校最新文件《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办法(试行)》 ),具体兑 换流程请另外咨询各学院相关负责老师,本操作流程不包含第二课堂积分兑换方 法。 3. 如果同一学生参加同一项目获得不同奖项,以最高奖项对应学分作为奖励,并以第 一时间申请时的最高奖项为准,只能申请一次;如果同一学生参加不同项目获得几 个奖项,以不同项目分别获得的最高奖项对应学分分别作为奖励,并以各个项目第 一时间申请时的最高奖项为准,每个项目只能申请一次。 4. 同一获奖项目所获得的奖励学分只能在“公共基础任选课学分”和“创新创业必修 课学分”中二选一进行对应置换申请。严禁将同一项目所获奖励学分拆分后既用于 申请置换 “公共基础任选课学分”又用于申请置换“创新创业必修课学分”。 5. 创新创业竞赛获奖奖励学分可置换的“公共基础任选课学分”上限为 7 分;创新创 业竞赛获奖奖励学分可置换的“创新创业必修课学分”,只能是学生当学期本人考 试未通过的创新创业必修课课程学分,如当学期无创新创业必修课,学生可根据自 身情况决定是否留作后面学期中使用。用于申请置换创新创业必修课学分的奖励学 分分值必须大于或等于相应创新创业必修课的实际学分分值。 6.请务必根据自身实际获奖等级对应奖励学分分值进行相应置换课程的选择!!! 7.请务必根据自身情况认真选择奖励学分是用于申请置换“公共基础任选课学分”还 是“创新创业必修课学分”。 8.获奖学生请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前完成学生端网上申请操作,逾期不予受理! 学生申请奖励学分操作流程如下: 推荐使用 360 浏览器的极速模式。 步骤 1:从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登录【数字校园】 (如图 1) 图1 步骤 2:输入“学号” 、 “密码”完成数字校园登录,进入办事大厅。 (如图 2) 图2 步骤 3:在办事大厅中搜索【教学管理系统】并点击进入。 (如图 3、图 4) 图3 图4 步骤 4:进入教学管理系统后,点击导航栏中【报名申请】—【学生成绩学分认定申请】板块, 随后点击【已阅读】 。(如图 5、图 6) 图5 图6 步骤 5:进入【学生成绩学分认定申请】界面后,点击【申请】选项,进入【申请】界面。 (如图 7、 图 8) 图7 图8 步骤 6:进入【申请】界面后,学生可根据自身获奖情况并结合实际需求,决定将奖励学分是用于置 换“公共基础任选课学分”还是“创新创业必修课学分”。其中,奖励学分用于申请置换公共基础任 选课学分操作方式请参见以下步骤 6-1;奖励学分用于申请置换创新创业必修课学分操作方式请参见 以下步骤 6-2。 (特别注意:同一项目如获得不同奖项,则奖励学分以该项目获得的最高奖项对应奖 励学分分值计算,并以第一时间申请时的最高奖项为准,只能申请一次。且每一个获奖项目的奖励 学分,只能在“公共基础任选课学分”和“创新创业必修课学分”中二选其一进行对应置换申请) 学生奖励学分标准见图 9。 图9 步骤 6-1:奖励学分用于申请置换公共基础任选课学分操作方式: 完成前面步骤 1 至 5 后: (1)在【申请】界面点击【添加校外课程】,然后填写校外课程信息。(如图 10) 校外课程信息中需填写“课程名称”、 “课程英文名称” 、“学分”、“成绩”、“课程简介”这几栏 的信息,具体填写方式见图 10 中提示内容。 图 10 (2)填写完校外课程信息后,在【申请】界面点击【选择校内课程】 ,进入【选择课程】界面。 (如图 11、图 12) 图 11 图 12 (3)在【选择课程】界面,点击【从课程库选择其他课程】, 【开课部门】选择“创新创业学院” , 【课程名称】填写“创新创业竞赛加分”,然后点击【查询】 。(如图 13) 图 13 (4)奖励学分如用于申请置换公共基础任选课学分,只能从查询出来的创新创业竞赛加分(一) 、 创新创业竞赛加分(二) 、创新创业竞赛加分(三)、创新创业竞赛加分(四)、创新创业竞赛加分(五)、 创新创业竞赛加分(六) 、创新创业竞赛加分(七)这七门规定的公共基础任选课课程中选择置换。 请在这七门规定的公共基础任选课课程中勾选学分分值与前面填写的校外课程信息中“学分”一栏 分值一致的那一门课程。然后点击【保存】 。(如图 14) 注意:奖励学分可置换的公共基础任选课学分上限为 7 分,如果前面“校外课程信息”中填写的“学 分”一栏分值大于 7 分,仍然最高只能置换 7 分的公共基础任选课学分。 图 14 (5)在【申请】界面填写“校内课程信息”(如图 15)。 校内课程信息只需填写“成绩”和“课程性质”这两栏内容,具体填写方式请见图 15 中 提示内容。 图 15 (6)在【申请】界面点击【选择文件】,上传获奖佐证材料附件文件(如奖状照片、获奖官方文 件等),上传完毕后点击【确定】完成提交(如图 16) 图 16 (7)完成提交后可在【学生成绩学分认定申请】界面查看申请记录,并可在在记录中的“审核 状态”栏和“流程跟踪”栏查看审核状态和审核进度。(如图 17) 图 17 步骤 6-2:奖励学分用于申请置换创新创业必修课学分操作方式: 注意:奖励学分如用于申请置换创新创业必修课学分,只能置换学生当学期本人 考试未通过的创新创业必修课课程学分,如当学期无创新创业必修课,学生可根据自 身情况决定是否留作后面学期中使用。且用于申请置换创新创业必修课学分的奖励学 分分值必须大于或等于相应创新创业必修课实际学分分值。 完成前面步骤 1 至 5 后: (1)在【申请】界面点击【添加校外课程】,然后填写校外课程信息。(如图 18) 校外课程信息中需填写“课程名称”、 “课程英文名称” 、“学分”、“成绩”、“课程简介”这几栏 的信息,具体填写方式见图 18 中提示内容。 图 18 (2)填写完校外课程信息后,在【申请】界面点击【选择校内课程】 ,进入【选择课程】界面。 (如图 19、图 20) 图 19 图 20 (3)在【选择课程】界面点击【从课程库选择其他课程】,然后填写学生本人当学期考试未通过 的创新创业必修课的【课程号】和【课程名称】,最后点击【查询】,如图 21。 注意:“课程号”和“课程名称”务必填写正确。 图 21 (4)确认查询出来的课程信息无误后,勾选相应课程并点击【保存】,如图 22。 图 22 (5)在【申请】界面填写“校内课程信息” (如图 23)。 校内课程信息需选择“级制”一栏、填写“成绩”一栏、选择“课程性质”一栏,具体选择和 填写方式请见图 23 中提示内容。 图 23 (6)在【申请】界面点击【选择文件】,上传获奖佐证材料附件文件(如奖状照片、获奖官方文件等) , 上传完毕后点击【确定】完成提交(如图 24) 图 24 (7)完成提交后可在【学生成绩学分认定申请】界面查看申请记录,并可在在记录中的“审核状态” 栏和“流程跟踪”栏查看审核状态和审核进度。(如图 25) 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系统管理员。 图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