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养老托育服务机构水电气价格有关事顶的通知.pdf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赣发改价管 C 2023 J 446 号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养老托育服务机构 水电气价格有关事顶的通知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 ,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 为促进养老托育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 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赣府厅 发 C 2022 J 2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 < 养老托 育服务业纤困扶持若干政策措施 > 的通知))(发改财金C 2022 J1356 号)有关要求,就养老托育服务机构水电气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经县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批准、登记、备案的养老托育服 务机构,用水、用电、用气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其中:用 水按照当地居民用户第一阶梯价格标准执行,并实行超定额累进 力口价制度;用电按照居民合表用户价格标准执行;用气按照当地 居民用户第一档和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执行。 二、养老托育服务机构用水、用电、用气原则上应在水电气 经营企业单独立户分表计量,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未分表计量 的,物业等转供主体应通过安装独立计量装置或采用定量(定比) 方式分别计价计费。 三、各地发展改革委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密切关注实施效 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各级水电气经营企业要主动服务,确保 政策落实到位。 四、原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符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 一 酣睡眠m 酷酣睡 mm 酣睡时阳 脚晦酶阳 盼肮隐时 酣睡眠睡 眠阳盹隔 -2 2023 年 7 月 5 日印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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