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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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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00 号北京金玉大厦写字楼 9 层) 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 发行公告 (面向合格投资者)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住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签署日期: 2017 年 3 月 14 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1、中国证监会于 2016 年 12 月 13 日以“证监许可[2016]3067 号”文核准中国投 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 为 5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本次债券采取一次性发行的方式,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5 亿元。 2、本期债券发行面值 50,000 万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500 万张,发行 价格为 100 元/张。 3、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 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债券评级为 AAA。本次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 资产为 65.26 亿元(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股东权益合计); 本次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3.51 亿元 (2013-2015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股东的净利润平均 值),预计不少于本次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 4、本次债券的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 售选择权。 5、经大公国际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 级为 AAA。 6、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 3.50%-4.50%。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通过 根据簿记建档方式确定,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7 年 3 月 15 日(T-1 日)进行簿记,并根据簿记情 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7 年 3 月 16 日(T 日) 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 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7、本次债券面向《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次债券的配售由 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共同确定。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询价情况进行配 售。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第三条第(六)款。 8、网下发行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通过与簿记管理人签订认购协议 的方式参与网下申购,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 10,000 手(1,000 万元), 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5,000 手(500 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 外。 9、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 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 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1、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 市时间另行公告。 12、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 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 在 2017 年 3 月 14 日的《上海证券报》上。有关本期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 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13、有关本期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2 释 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发行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发行人/公司 指 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指 发行人 2016 年 5 月 30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 5 亿 元公司债券 指 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 债券 本次发行 指 本期债券的发行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债券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中泰证券/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债券受托管理人 指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 指 由主承销商为承销本次发行而组织的承销机构的总 称 资信评级机构、大公国际 指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指 2017 年 3 月 15 日,为本次发行接受合格投资者网下 询价的日期 指 2017 年 3 月 16 日,为本次发行接受投资者网下认购 的起始日期 指 人民币元 本次债券 本期债券 网下询价日(T-1 日) 发行首日/网下认购起始日 (T 日) 元 3 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发行主体: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 选择权。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 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5亿元。 债券票面金额: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 发行价格:本次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 账户托管记载。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 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起息日:本次债券的起息日为2017年3月17日。 付息日期:本次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18年至2022年每年的3月17日。如投资者行使 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0年每年的3月17日。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期:本次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2年3月17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 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3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 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次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 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与 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 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4 付息、兑付方式:本次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 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担保情况:本次债券无担保。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大公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 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次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本次债券面向《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采 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 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配售规则: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 构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进 行: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申购金额 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次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 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 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 资者优先。 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次债券 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登 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所应缴纳的 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5 日期 T-2日 (3月14日) T-1日 (3月15日) T日 (3月16日) T+1日 (3月17日) T+2日 (3月20日) 发行安排 刊登募集说明书摘要和发行公告 网下询价 确定票面利率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网下发行日 网下合格投资者于当日11:00 前将认购款划至主承销商专用收款 账户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发行结束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 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 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3.50%-4.50%,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 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在上述利率预设区间内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7年3月15日(T-1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 在2017年3月15日(T-1日)13:30至15:30将《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 年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 6 申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并为500万元 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利率 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7年3月15日(T-1日)13:30至15:30将填妥签字 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 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传真:010-59013930;010-59013931。 联系电话:010-59013996;010-59013948。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 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17年3月16日(T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 利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7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 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5亿元,网下发行规模预设为发行总额的100%,即5亿元。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每个合格投资者的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0手(1,000万元),超 过10,000手的必须是5,000手(500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2017年3月16日(T日)至2017年3月17 日(T+1日)每日的9:00-16:00。 (五)申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申购时必须已开立上证所的证券账户。尚未开 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17年3月15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欲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簿记管理人,簿记 管理人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认购意向,与合格投资者协商确定认购数量,并向合格投资 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或与其签订网下认购协议。 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7年3月15日(T-1日)13:30-15:30将以下资料传真至簿记管理 人处: (1)附件《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 复印件; (4)簿记管理人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8 传真:010-59013930;010-59013931。 联系电话:010-59013996;010-59013948。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即具有法 律约束力,不得撤回。 (六)配售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 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 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 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 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 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照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7年3月17日 (T+1)11:00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注明合格投资者全称和 “【17中保债】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簿记管理人传真划款凭证。 户名: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37001616308050023166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市中区支行 大额支付系统号:105451000137 (八)违约申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2017年3月17日(T+1日)11:00前缴足认购款的合格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 申购,簿记管理人有权取消其认购。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 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9 五、风险提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 揭示条款参见《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面 向合格投资者)》。 六、发行人、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及其他承销机构 (一)发行人: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号北京金玉大厦写字楼9层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号北京金玉大厦写字楼9层 联系人:海燕 电话:010-88822855 传真:010-68437040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五层 联系人:黄宇昌、陈咸耿、李玲、马明明、孙雄飞、邬欢、李博文 电话:010-59013951 传真:010-59013945 (三)分销商 1、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5号德胜尚城E座 法定代表人:吴涛 10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5号 联系人:赵冬梅 电话:010-59366105 传真:010-59366108 2、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法定代表人:赵俊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大厦3楼债券发行部 联系人:陈梦希 电话:021-20333395 传真:021-50498839 (四)发行人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环球金融中心东楼20层 负责人:王玲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环球金融中心东楼20层 经办律师:唐丽子、韩杰 电话:010-58785588 传真:010-58785566 (五)会计师事务所: 1、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办公楼8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邹俊 11 联系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办公楼8层 经办注册会计师:何琪、邓文俊(已离职) 电话:010-85087193 传真:010-85185111 2、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层 经办注册会计师:李琳琳、巩慧芳 电话:010-58152556 传真:010-85188285 (六)资信评级机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关建中 联系地址:北京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29层 经办人:张建国、熊华飞 电话:010-51087768 传真:010-84583355 (七)簿记管理人收款银行 账户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市中区支行 银行账户:37001616308050023166 12 汇入行人行支付系统号:105451000137 (八)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阜成路支行 银行账户:11050161590000000117 (九)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 总经理:黄红元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2819 (十)登记、托管、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 总经理:高斌 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58754185 13 2017 3 14 2017 3 14 附件: 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1、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2、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簿记管 理人处,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申购人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本表进行修改 的,须征得簿记管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本表。 3、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簿记管理人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4、上交所简称“【】”,代码“【】”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办人姓名 传真号码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证券账户名称(上海) 证券账户号码(上海)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非累计投标) 利率区间:3.50%-4.50% 申购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注:请申购人认真阅读本表第二页重要提示及申购人承诺。 16 月 日 重要提示: 一、参与网下询价及申购的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7年3月15日(T-1日)13:30-15:30间将以下加盖单 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注:若是业务专用章请提供该业务专用章的备案文件或者是该业务专用章的授 权范围或使用范围的证明文件比如授权书等材料)资料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1)附件一: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填妥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本人签字的无需提供) ; (3)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纸上) ;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附件二:合格投资者确认函; (6)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申购传真:010-59013930;010-59013931; 咨询电话:010-59013996;59013948。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2、本次申购款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它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 或合同约定高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 3、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等情况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所确定的最终债券配 售结果;簿记管理人向申购人发出《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配售缴款 通知书》(简称“《配售缴款通知书》”) ,即构成对本申购要约的承诺; 4、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 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 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 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损失;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遇有不可抗力、监督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 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申购人新增的投 资需求。 7、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申购人新增的投 资需求。 17 填表说明: (以下填表说明不需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 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次发行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合格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填写:一般法人填写其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证券投资基金填 写“基金简称”+“证基”+“中国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文号码”,全国社保基金填 写“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号码”,企业年金基金填写“劳动保障部门企业年金基金监管 机构出具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登记号”。 3、申购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精确到 0.01%。 4、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申 购人对本次债券的最大认购量。申购利率可以不连续。 5、本次债券每个申购利率上对应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 超过 1000 万元的应为 500 万元的整数倍。 6、有关申购利率及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7、 以下为申购利率及申购金额的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 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 假设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3.20%-4.50%,某合格投资者拟在不同申购利率分 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非累计投标) 申购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3.50 1,000 3.60 1,000 3.70 1,000 3.80 1,000 4.00 1,000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 4.0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 5,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00%,但高于或等于 3.80%时,有效申购金额 4,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3.80%,但高于或等于 3.70%时,有效申购金额 3,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3.70%,但高于或等于 3.60%时,有效申购金额 2,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3.60%,但高于或等于 3.50%时,有效申购金额 1,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3.50%,有效申购金额为零。 参加询价与申购的合格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 单位公章及骑缝章(如需)后,在本发行公告公布的时间内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 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18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若因合格投资者填写缺漏 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合格投资者自行负责。 参与询价与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法律责任。证券 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申购本次债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每家合格投资者填写的《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即具有法 律约束力,不得撤销。合格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 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簿记管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 《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合格投资者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询价及申购,以其他方式传送、送 达一概无效。合格投资者传真后,请及时拨打联系电话进行确认。 申购传真:010-59013930;010-59013931; 咨询电话:010-59013996; 010-59013948。 19 合格投资者确认函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之规定,本机构为: 请在()中勾选 ()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 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等;以及经中国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 ()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 产品、基金及基金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 品、信托产品;以及经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 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如为合伙企 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名下金融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300 万元的个人投资者(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 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 品、期货权益等。); ★如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 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 业协会标准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是()否() 机构名称(公章) 年 20 月 日 附件二: 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重要声明: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交易的所有 风险。投资者在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前,应认真阅读债券上市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 规则,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避免因参与债券投 资或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一、总则: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 险、标准券欠库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适当性: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 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 ,审慎决定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 三、信用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 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市场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 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 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放大交易风险:投资人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 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标准券欠库风险:投资者在回购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 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 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 八、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 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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