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的提示性公告.pdf
证券代码:601665 证券简称:齐鲁银行 公告编号:2022-022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关于 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齐 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 (以下简称“ 《稳定股价 预案》 ” ) ,该预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修订。 《稳定股价预案》 相关内容在《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说明书》中 进行了披露。 根据《稳定股价预案》 ,公司 A 股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 所致,在公司 A 股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则每股净资产相应进 行调整,下同)的条件(以下称“稳定股价条件” )满足时,且公司情况同时满 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监管机构对于回购、增持等股本变 动行为的规定,则触发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稳定 股价义务。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为 5.86 元。自 2022 年 4 月 26 日起至 2022 年 5 月 26 日,公司股票 已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达到触发 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2022 年 5 月 26 日为触发日。 根据《稳定股价预案》 ,公司应在触发稳定股价条件后 10 个交易日内制定稳 定股价方案并由董事会公告。公司将在 2022 年 6 月 10 日前召开董事会,制定 并公告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1/2 特此公告。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6 日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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